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和反思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二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及省、市政数系统工作会议部署,锁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1210”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总体部署,以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开办企业”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落实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依托智能审批应用系统,逐步提高开办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业务类型覆盖范围。
2.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零成本”。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实行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企业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及税控设备。
3.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行业、各领域以及各部门间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二)以“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电力获得能力(“获得电力”指标组负责,南关区供电中心牵头)。
5.持续压减办电时间。持续推进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实施,设定专人负责低压小微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答疑和解释沟通工作。
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专项整治。
7.提高供电稳定性。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带电消缺,减少计划停电次数,周期性开展测温和局放测试,增强高压用户联动机制,完善线路自动化建设,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减少故障处理时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招标投标”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8.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监管,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和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9.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四个阶段”改革,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
10.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全区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
11.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宣传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2.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采用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补偿、人防易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道路挖掘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占用期间的贷款利息等费用。
1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开展协同服务,促进项目生成,实行方案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对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警部门意见征求等实行并联审批。
(五)坚持阳光透明,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指标组负责,区财政局牵头)。
14.推行“政采云”电子商城。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参加培训,推进“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与便利度。
1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坚持依法合规,实施规范审慎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成立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每季度发布工作指导。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17.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12345+”制度体系,更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把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作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发放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方式。
18.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依托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
1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领域、新经济模式探索建立容错管理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20.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七)坚持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指标组负责,区税务局牵头)。
21.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强化体验区应用,窗口操作向引导非接触式服务转变。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2.大幅压减企业办税时间。设定业务办理标准时间和标兵时间,开展办税业务竞技活动,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缩短企业退税到账时间。
23.实行税费服务政策精准推送。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政策适用程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全面推广应用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税企互动服务模式。
(八)以“绿色审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24.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快递+政务服务”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方式,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更多事项网上办理,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70%以上。
25.推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加快建设南关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各类业务24小时自助办理。
26.开展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证照类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27.深入推进主题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我区“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主题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要求及所需要材料,优化事项办理,推进事项联办。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人才和就业等业务进行集成办理,线下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增设专业网点的方式缩短服务半径,线上采取专业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2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应用“好差评”平台,制定《南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运行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30.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依据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及时收集并提报“跨省通办”需求事项。
(九)倡导守信践诺,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执行合同”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1.解决商业纠纷不超100天(复杂疑难案件除外)。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对接。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化解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2.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与索赔金额比不超12%。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应用和推广,为群众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在线提出执行申请、在线联系法官等服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机制,研究降低律师费用和解决纠纷成本。
33.加强法院“智慧执行”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对财产查控、保全、评估、案件委托、信访、宣传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建立财产保全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
(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4.推进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度,逐步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35.强化审判结果运用。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金融部门及各类公司诉讼需求,有针对性的规范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任务目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36.建立联防联控金融风险机制。完善南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政策解读与培训、优化市场环境、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促进金融保障、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形成合力;引导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调度,推进陈案处置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动”为抓手,提升融资信贷水平(“获得信贷”指标组负责,区发改局牵头)。
37.建设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好《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长春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8.提高融资服务整体效能。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联系,争取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辖区企业争取更低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需求调度,做好点对点的融资对接工作。
39.推动政务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征信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应用模式创新,提高政务信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易贷”平台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贷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
40.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健全完善“闭环式一体化”、“四方联动”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新就业8000人,加强对初创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4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全省实施百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开展“点对点”式企业培育指导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户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打造两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42.全面推广劳动监察四项制度。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劳动监察四项制度。
(十三)实施有效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4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44.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扩大融资规模。
——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指标组负责,区科技局牵头)。
45.打造引领创新生力军。开展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认真落实与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完成好2021年科技创新合作任务。
47.依托“云网数智安”平台优化数字产业环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多种技术,依托长春市“云网数智安”平台将数据充分共享,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全区数字化产业发展。
——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文旅局牵头)。
48.打造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开展“永远跟党走”建党100年百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10000人次。举办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市民读书节等,促进文化消费。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教育局牵头)。
49.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我区卓越教师资源,以“双名工作室”为平台,深化“名师云课”建设,逐步推进“三个课堂”。深入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行动,完善南关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优秀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50.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医疗福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卫健局牵头)。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区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等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民政局牵头)。
52.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优化敬老孝老服务,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加快适老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现有社区文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提高文养结合社区数量与质量。
——碧水蓝天森林净土(“碧水蓝天森林净土”指标组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长春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南关区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综合立体交通(“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54.打造“畅通长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对接项目单位告知审批要件。
——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区执法局牵头)。
55.建设“美丽乡村”。取缔建筑垃圾消纳池,加快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高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城市治乱(“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
56.打造“平安南关”。围绕南关区发展、环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贷等十大领域乱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组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研究任务,明确任务进度表和工作推进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企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继续深化“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政企交流平台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保持与企业联系渠道畅通。
(三)抓好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梳理,明确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量化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导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企业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日常调度、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单位实施精准考核和量化评价。
(五)做好法治保障。认真执行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推介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南关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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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及省、市政数系统工作会议部署,锁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1210”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总体部署,以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开办企业”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落实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依托智能审批应用系统,逐步提高开办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业务类型覆盖范围。
2.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零成本”。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实行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企业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及税控设备。
3.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行业、各领域以及各部门间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二)以“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电力获得能力(“获得电力”指标组负责,南关区供电中心牵头)。
5.持续压减办电时间。持续推进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实施,设定专人负责低压小微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答疑和解释沟通工作。
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专项整治。
7.提高供电稳定性。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带电消缺,减少计划停电次数,周期性开展测温和局放测试,增强高压用户联动机制,完善线路自动化建设,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减少故障处理时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招标投标”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8.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监管,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和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9.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四个阶段”改革,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
10.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全区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
11.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宣传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2.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采用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补偿、人防易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道路挖掘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占用期间的贷款利息等费用。
1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开展协同服务,促进项目生成,实行方案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对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警部门意见征求等实行并联审批。
(五)坚持阳光透明,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指标组负责,区财政局牵头)。
14.推行“政采云”电子商城。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参加培训,推进“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与便利度。
1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坚持依法合规,实施规范审慎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成立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每季度发布工作指导。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17.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12345+”制度体系,更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把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作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发放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方式。
18.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依托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
1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领域、新经济模式探索建立容错管理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20.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七)坚持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指标组负责,区税务局牵头)。
21.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强化体验区应用,窗口操作向引导非接触式服务转变。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2.大幅压减企业办税时间。设定业务办理标准时间和标兵时间,开展办税业务竞技活动,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缩短企业退税到账时间。
23.实行税费服务政策精准推送。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政策适用程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全面推广应用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税企互动服务模式。
(八)以“绿色审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24.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快递+政务服务”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方式,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更多事项网上办理,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70%以上。
25.推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加快建设南关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各类业务24小时自助办理。
26.开展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证照类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27.深入推进主题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我区“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主题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要求及所需要材料,优化事项办理,推进事项联办。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人才和就业等业务进行集成办理,线下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增设专业网点的方式缩短服务半径,线上采取专业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2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应用“好差评”平台,制定《南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运行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30.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依据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及时收集并提报“跨省通办”需求事项。
(九)倡导守信践诺,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执行合同”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1.解决商业纠纷不超100天(复杂疑难案件除外)。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对接。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化解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2.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与索赔金额比不超12%。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应用和推广,为群众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在线提出执行申请、在线联系法官等服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机制,研究降低律师费用和解决纠纷成本。
33.加强法院“智慧执行”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对财产查控、保全、评估、案件委托、信访、宣传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建立财产保全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
(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4.推进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度,逐步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35.强化审判结果运用。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金融部门及各类公司诉讼需求,有针对性的规范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任务目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36.建立联防联控金融风险机制。完善南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政策解读与培训、优化市场环境、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促进金融保障、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形成合力;引导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调度,推进陈案处置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动”为抓手,提升融资信贷水平(“获得信贷”指标组负责,区发改局牵头)。
37.建设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好《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长春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8.提高融资服务整体效能。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联系,争取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辖区企业争取更低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需求调度,做好点对点的融资对接工作。
39.推动政务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征信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应用模式创新,提高政务信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易贷”平台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贷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
40.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健全完善“闭环式一体化”、“四方联动”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新就业8000人,加强对初创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4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全省实施百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开展“点对点”式企业培育指导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户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打造两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42.全面推广劳动监察四项制度。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劳动监察四项制度。
(十三)实施有效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4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44.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扩大融资规模。
——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指标组负责,区科技局牵头)。
45.打造引领创新生力军。开展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认真落实与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完成好2021年科技创新合作任务。
47.依托“云网数智安”平台优化数字产业环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多种技术,依托长春市“云网数智安”平台将数据充分共享,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全区数字化产业发展。
——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文旅局牵头)。
48.打造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开展“永远跟党走”建党100年百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10000人次。举办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市民读书节等,促进文化消费。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教育局牵头)。
49.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我区卓越教师资源,以“双名工作室”为平台,深化“名师云课”建设,逐步推进“三个课堂”。深入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行动,完善南关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优秀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50.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医疗福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卫健局牵头)。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区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等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民政局牵头)。
52.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优化敬老孝老服务,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加快适老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现有社区文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提高文养结合社区数量与质量。
——碧水蓝天森林净土(“碧水蓝天森林净土”指标组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长春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南关区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综合立体交通(“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54.打造“畅通长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对接项目单位告知审批要件。
——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区执法局牵头)。
55.建设“美丽乡村”。取缔建筑垃圾消纳池,加快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高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城市治乱(“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
56.打造“平安南关”。围绕南关区发展、环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贷等十大领域乱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组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研究任务,明确任务进度表和工作推进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企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继续深化“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政企交流平台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保持与企业联系渠道畅通。
(三)抓好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梳理,明确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量化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导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企业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日常调度、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单位实施精准考核和量化评价。
(五)做好法治保障。认真执行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推介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南关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五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实现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布〔2018〕《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布)〔2020〕21日,《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建设中国商业环境最佳城市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公室)〔2020〕53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坚持最多运行一次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营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经营环境,更好地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经营环境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毛方坤(党委书记)姜增胜(党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成员)。
吕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市长)。
徐伟(副镇长)。
(一)优化审批服务,创造最佳政府环境。
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80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20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营商环境服务“管道”作用,及时归纳企业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加大项目关注力度,完善项目挂联包干制度,定期对项目进度开展通报,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7.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受理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投诉;对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涉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督查整改;对破环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务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解决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纪委。
(一)加强领导。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区块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各办公室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对标先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顶层设计,按照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主动作为,各办公室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严格督查。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明“十条军规”,严格执行衢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宣言”和“三个绝不能”,勇当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探索者与实践者,锻造长台干部铁军。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丰城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丰城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镇营商办、镇纪委和镇宣传线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八
6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后,**镇人大高度重视,把搞好这次监督检查活动,作为当前人大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大力气,抓好落实。经一周的努力,基本遍访了辖区企业,现总结如下:
为使活动扎实顺利开展,首先,**镇人大主席团成立了人大主席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人大主席团成员和行业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期间的日常工作。其次,在深入辖区企业调查研究、摸清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制订《**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镇直各行业部门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检查验收的有关事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使整个活动有章可循,循序渐进。同时,镇人大主席团还分为两个工作小组,带队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各行业部门的积极参与。再次,**镇党委、政府、人大充分发动,积极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高重视,共同研究部署好这次的活动。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镇人大充分利用每周例会和党史学习会,坚持倡导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干部队伍入手,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为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把抓好查摆问题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
(一)我们通过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征求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是查找“窗口”部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或违规行为。通过查找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根源,认识危害,增强自纠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查找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差。有的对群众办事不热情,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办事水平低。有的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工作效果差。三是自律意识差。有的不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依照《**镇人大优化营商环境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两个专项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对辖区中七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小组至少组织一次座谈会,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我镇营商环境的评价、批评、意见和建议。经此次集中走访,我们收到的意见建议有:
整改到位是本次优化营商环境检查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边整边改,力求见到实效。各行业部门也都针对查摆出来的存在问题,紧紧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镇党委、政府专门研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从完善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建立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做法有: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将存在的问题努力化解,把制约发展的因素逐渐排除,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以创新促进工作发展,以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不懈地把人大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检查工作引向深入,是其真正发挥作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九
20xx上半年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节点,宝山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了打赢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这场硬仗,宝山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将任务分解到村。同时,强化监察力度,对各村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在此基础上,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政府微信群广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动员,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
公布举报电话,为群众的监督提供了保障,切实改变了我镇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镇政府将后院空余场地进行整合划分出近20个停车位,全部供外来办事群众免费使用,在醒目位置告知群众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使办事群众更加方便。企管办、安监站等相关站办深入企业内部,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进行现场指导,并将相关的政策告知企业,在宝山境内打造出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全镇的和谐发展。
在营商发展中,我镇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一是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乡镇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忽略科技、依赖资源等观念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招商引资缺乏一盘棋思想观念,各级各部门推动签约项目的后劲不足,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成为地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边治,对征集到清单上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件一件销号、一个一个突破。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固化整治效果。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
县整治办:
为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我镇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25项重点工作和9项专项行动的开展,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徐家坪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徐家坪镇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和《徐家坪镇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台账》,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及保障措施。
1.简化行政审批。
我镇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一年多来高标准选配党政班子,自治以来集中对外办公。一是整合审批职能,将分散在民政、林业、农技、市场监管、合疗、国土、司法、环保、计生等9个业务部门的20项审批职责全部划转到一楼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二是精简审批环节,节约了运行成本,盖章部门多、审批时间长等问题也迎刃而解。另外,在食药、民政等热点申报窗口实现临时ab岗,有效保证服务质量;三是打造多能审批队伍。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在全镇总编制不增加的前提下,协调区各业务部门原审批工作办理人员调入政务大厅,以保证审批业务正常开展。通过制度倒逼,不断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由原来的“术业有专攻”向“全能型通才”转变;四是再造优化审批流程,清单式服务,采取口头和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所办理事项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和需要补充所携带的材料等,不让服务对象做“无用功”。可一次办理的,绝不拖到两次,能当天办理的,决不拖到第二天。五是继续帮助朱儿坝田园综合体化解占地和道路加宽的纠纷协调工作、特别是顺利协调解决徐家坪辖区特高压输电线路沿途占地和搬迁及施工环境保障,协调做好社区污水管网改造和老街道路硬化施工环境保障。
2.开展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营造优越发展环境。
一是登记准入宽松化。围绕宽松准入、激发活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这个目标,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贫困户等群体创业,着力扶持民营经济、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小微企业落户发展,鼓励和引导个转企,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较快增量。截止12月底,我镇市场主体总量为:30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公司15家,合伙企业1家。2020年1—12月份新设立市场主体30家,与去年同比持平,略有下降。二是行政审批便利化。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登记业务的巨大增量,我镇采取增设窗口、业务分流、创建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重点项目,实行“事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后续跟踪”的无障碍优质服务和招商引资项目便捷服务。对个体创业上,坚持以“不设禁区、不设红灯、不设路障”理念,对简易业务采取现场受理、现场审核,简化证明材料,缩短受理时限,为创业者提供即来即办、即办即结的便民服务。全年共核查、受理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8家、新办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家、机关食堂办证1家、新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2家。三是推进企业登记电子化。有序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不断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等功能。
3.下大力做好硬件环境建设,为入区创业者提供优良环境。重点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集镇街道景观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实施了“社区工厂”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镇域创业承载能力。
4.从民生实际出发,让进集镇创业者安心。紧扣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提升,实施惠民工程,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为民解困、惠民利民,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教育惠民赢赞誉。做好小学生免费托管和普惠幼儿园的管理工作,3所小学实施免费托管服务,惠及小学生534人;普惠性幼儿园惠及幼儿100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对外来务工子女开辟绿色通道,与镇内学生一视同仁。二是医疗惠民树口碑。加强卫生计生和妇幼保健服务,;关爱计生特困家庭;三是文化惠民提素养。制定了全民阅读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方案,镇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全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四是阳光民政惠民生。按时发放低保金、救助金、优抚金、重残补、高龄孤儿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春节”分别走访慰问了辖区内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户等,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5.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常态化。一是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的项目实事求是、如实填报,重复清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质保量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主体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将每周五下午确定为“党员活动学习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采取组织党员活动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扶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引资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实体大厅、手机微信、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亲商扶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奖惩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
三是进一步营造爱商护商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敬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镇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敬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以强大合力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镇成立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开展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的“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用“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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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一
市营商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任务、新要求,陈仓区区委、区政府坚持优化提升投资发展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工作紧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这一主线,以降成本、优服务为方向,努力做强促进投资发展的"硬环境",同时着力做优保障投资的"软环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五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制定印发了《陈仓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成立了8个专项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把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干部集中在工作一线,对具体行动方案再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3.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
复制等获取相关信用信息的权利,设置档案查询"三个一"时限,即书式档案查询1个小时内办结,电子档案查询1刻钟内办结,机读档案查询1分钟内办结。
4.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聚焦行政审批体制创新,着力推动相对集中许可试点改革,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市统一规范县(区)行政许可项目的要求,印发《区审改办关于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目录和权责清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宝陈审改办发〔xx〕1号)文件,组织18个区级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陕西省市县(区)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对所承担的许可权开展修订,为集中许可打好坚实基础。二是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管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环节,印发《宝鸡市陈仓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确定中介服务事项27项,并清理中介服务事项5项。三是探索行政审批体制创新。主动承担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任务,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深入结合我区区情实际,研究制定《宝鸡市陈仓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机构、充实人员,统筹推进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着力构建审管分离的新机制,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的集中审批。
5.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和事项入手,着力突破一批难点、打通一批堵点、去除一批痛点,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区、镇(街)政务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综合服务站,构建"横向整合、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集中办理政府所有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探索全程代办、易地办理等新模式,最终实现"办千件事、进一扇门"。三是拓展服务方式。在"五证合一"改革中,开通电话热线,提供全程指导服务,减少企业因程序不明而来回跑路的负担;在健康证办理中,充分调研、审慎论证,推出"谁体检谁发证",既落实责任,又让群众少跑路,极大缩短了发证时间。
一是跑一次就解决问题。继续梳理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第一批公开区级117项、镇街23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前正在梳理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代办、网络、邮递、上门等方式,持续改进群众企业办事体验,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政、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环保、国土、卫计),承担办理许可事项152项。同时,按照《陕西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率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印章刻制窗口,减少了中间环节,压缩了刻制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干部登门服务解决难题。积极动员全区联企干部主动作为,切实做好项目陪跑、手续陪办等工作,先后为企业办理实事、难事70多件,协助66个重点项目、18户涉农企业对接融资需求,将30户企业列入规模企业培育行列。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清单的动态管理,调整公布《陈仓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清单》,确定保留项目34项,严格执行"照单"收费,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企业很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大方案及"10+3"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手段,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目的,以缩短时间、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简化各项审批流程,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抓好常规政务服务。按照时间表、线路图稳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10+3"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建立健全计划报告、督查考评、座谈走访、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工作联络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点评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构建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实际困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是精简审批程序和时间。抓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决策、审批、监管分离又协调的改革新路径,协调指导审批职能移交、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优化等工作。扩大"最多跑一次"覆盖面,在群众、企业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寻求新突破,分批次梳理并公布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最终实现覆盖全部权力和服务事项90%目标,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四是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以"五公开"为重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试点,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为持续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不断深入,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深入查找问题,积极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
为了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我镇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县上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层层落实到人,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对照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深入推进群众"最多跑一次"简政便民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对村级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坚持坐班制度,针对查找出来的两个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为镇机关政务服务大厅新添置饮水机、休闲椅等设备,针对窗口人员因业务下乡导致群众多次跑的问题,设置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建立委托代办登记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安排专人进行代办,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面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堵塞工作漏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抓好窗口服务质量,完善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彻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干部服务形象。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二
从谋划独具地方特色的田园综合体现代设施到河南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头商品猪养殖的落地,从河南亿森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合成香料项目的开工建设到8000亩林茶基地的顺利推进……近年来,桐柏县平氏镇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激活发展活力、推进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紧扣“优化基础设施、压缩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便民服务”的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基础设施上做加法,提升发展“硬实力”。走进桐柏县平氏镇,道路两旁绿树成荫,集贸市场井然有序,宽畅平坦的水泥路通村到组,明亮洁净的农家院整齐排列。近年来,该镇全力推动雷庄至新集直通国道引线工程建成通车,使平氏至县城车程缩短近五公里,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出行;投资500多万元,完成新庄村小周庄——大周庄等6条通村入组道路建设,规模达12.53公里,2000余户群众受益。投资1000余万元,改造镇中心广场,修建老平程路北段300米的.排水沟,对府前大道重新绘制标线,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规范化治理,对集镇主要街道实施油化亮化工程,铺柏油3.5公里,安装路灯240余盏,景观灯20盏,努力创造宜居宜业宜商的环境,有效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的条件,带动了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争当便民“店小二”。平氏镇作为桐柏县放管服改革试点乡镇,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对标县“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经过梳理,对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流程等进行了精简和优化。在服务大厅中设立了民政、城建、土地、卫生健康、劳动保障等10个窗口,涵盖把农综服务、民政事务、劳动社保、卫生计生等多项业务,让老百姓不出大厅,就能办理各项事务,一站式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同时,投资3.75万元,购置自助终端一体机,实现自助服务24小时不打烊,推广使用“豫事办”app,实现养老、医保缴费实现“掌上通办”。20xx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落户平氏镇,镇党政班子成员亲自挂帅,镇直相关单位优化服务,全力配合,压缩办事流程,仅用7天时间,顺利完成租地合同签订、土地平整等工作,确保了项目建设“零障碍”。
在破解难题上做乘法,搭建便捷“连心桥”。近年来,平氏镇党委、政府在疏通营商环境“难点”上下功夫,为缓解镇域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平氏镇多次与农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鼓励银行创新贷款产品,提供全流程便捷贷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时间成本。20xx年举办金融机构业务和产品推介会、政策培训会等,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
在改进作风上做除法,完善服务“好差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漠视企业群众利益等问题,通过勤学、深思、真查、实改,加强窗口服务的规范管理和动态评价。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采取“日常考勤+群众评价+年底总评”的“双加”办法,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及群众满意度。
桐柏县平氏镇通过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让“放”的效果进一步凸显,“管”的制度进一步健全,“服”的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们对此反响热烈。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三
自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不断推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突出顶层设计,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建立由3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全部设立同等规格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则。指导38个部门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每年都有新的补充内容,今年完善了《联席会议实施细则》《联席会议工作规则》《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检查指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等一系列文件。
突出市县一体,工作推进更加深入。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定期组织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我市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建立改革创新台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以今年省综合监管一件事工作为抓手,指导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开展改革创新任务,建立台账清单。开展培训交流,以年度重点工作为抓手,每年组织市县相关部门联络员开展交流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推动双随机工作深入发展。
突出部门协同,推动监管效能提升。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事项数,从20xx年度33个行业领域、51个抽查事项,到20xx年度60个行业领域,89个抽查事项,再到20xx年度82个领域、153个抽查事项,已实现对监管事项清单的全覆盖,全面提升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20xx年16个部门到20xx年26个部门,再到20xx年38个部门成员单位,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广,参与部门逐步增多,部门间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频次、抽查比例等逐步提升。我市建立的“跨区域联动、多部门配合、各领域参与的差异化监管机制”获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省推广,多项经验做法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官网刊发。
突出方式创新,监管方式更加科学。构建信用风险模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预。我市“1+x+1”差异化监管工作做法被国务院“放管服”领导小组在全国营商环境简报上刊发,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推广应用移动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移动检查,实现双随机抽查工作结果现场录入、现场上传、现场公示,减轻基层监管人员负担,有效提高检查效率。
突出考核导向,落实更加到位。明确抽查计划、抽查事项、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结果录入完成等作为考核评价标准,以考核为抓手,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推动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双随机监管工作落实更加到位。强化督导考核,定期梳理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缺补漏,针对落后指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四
为不断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和精神,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作用,多措并举,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为优化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我局**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传达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部门座谈会议领导讲话精神.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正职环节干部为成员,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组织、部署和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工作办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采取措施,重点突破.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将原审批办和牌匾大队“合二为一”,解决了群众办事“两头跑”耗时费力问题.将驻审批大厅人员由3人增加至5人,并倡导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最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市容,美化环境.继续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三乱小广告”、户外广告牌匾、静态车辆、建筑工地、运输车辆道路遗撒、立面空间、祭祀节日和环境卫生十项专项整治活动.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努力打造新的工作亮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转变作风,树立形象.按照国家住建部要求,继续开展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实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721”工作法,即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宽松条件.
(五)强化督查,有错必纠.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乱检查、乱处罚、乱作为等侵害商企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商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一)实行上门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各辖区执法大队和专业执法大队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与服务对象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还利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改造创新工作之机,主动与业户、企业联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上门宣讲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大型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相关单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坚持疏堵结合,强化城市管理.积极劝导沿街经营商户入室经营,投入使用非法小广告数字化管理系统,遏制了“城市牛皮癣”蔓延势头,加大对乱停乱占车辆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为商户市民营造了优美的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
(三)拓宽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利益.拓展网络服务平台,开通“城管110”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群众和经营者的诉求“件件有措施,事事有落实”.
(一)老城区的市政公用设施配置陈旧而且不全,尤其是背街小巷,影响优化营商环境乃至“五城同创”.
(二)市民文明意识还没有全部得到提高,仍有少数市民素质低劣,给优化营商环境带来负能量.
(三)有少数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性不高,存在着不作为和慢作为现象.
(一)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建立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抓,重点问题分管领导抓,常规问题基层抓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求执法管理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分析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三)巩固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的成果,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四)筹划建立城管行政审批电子平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利用高科技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协作,积极主动,精心组织,确保形成合力.
(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介及时传递工作动态,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二)。
为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全面配合做好桂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目标,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本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12月24日,由蒙常务带队,我局韦球副局长与经济运行股黎月清股长一起到金源公司、地田新材料公司6万吨硫酸锰项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蒙常务强调,要加大协调力度,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以促进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二、组织32家企业参加20xx年工业园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售电公司选定工作会议,为更好地做好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做好准备,以促进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电力市场化交易红利,降低用电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三、经济运行股成员到广西金田木业有限公司、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对停产减产企业开展调研帮扶工作.通过与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对接,了解企业减产停产的原因,并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帮助企业理清思路,鼓励企业采取措施恢复生产.同时,向企业宣传了降成本41条、降成本28条以及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以增强企业复产信心.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五
今年以来,党委、政府紧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乡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乡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乡成立以为组长的七人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4、意见处理及时有效.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对企业进行问题征询,对发现、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对有意愿落户的企业项目进行专人包联跟踪,协调解决落户过程中的政策问题、手续问题、土地问题等.
5、打击各类影响营商的违法违规活动.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以群众反映、乡村严查、企业举报为主要方式对各类影响营商工作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2、业务不精.便民中心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造成业务不精,不能达到对企业办事业务一口清,甚至造成多跑现象.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归属感;。
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最新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篇(模板16篇)篇十六
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后,我镇高度重视,把搞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大力气,抓好落实。经过近一年来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为使活动扎实顺利开展,首先,我镇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其次,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城山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镇属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该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检查验收的有关事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使整个活动有章可循,循序渐进。同时,镇党政领导还分工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有效促进各单位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再次,充分发动,提高认识。我镇及时召开党政班子成员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县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好这次的活动。
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党委坚持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分析研究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同时下来自学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为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把抓好查摆问题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我们通过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征求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是查找“窗口”部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或违规行为。通过查找差距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根源,认识危害,增强自纠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查找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意识差。有的对群众办事不热情,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办事水平低。有的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工作效果差。三是自律意识差。有的不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查找问题完成后,大家都认真写出了剖析材料,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了科级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搞好整改是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各党员干部特别是镇党政领导都有针对性地认真写出了整改措施,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边整边改,力求见到实效。各站室也都针对查摆出来的存在问题,紧紧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镇党委、政府专门研究,建立健全了27项规章制度,坚持从完善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建立改进机关作风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1、紧扣镇情,实行“全程便民代办服务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并在镇、村服务点(站)进行了隆重挂牌。镇政府设立全程代办服务站,全镇各村设了31个便民服务点,镇包村干部为助理代办员,每村每个点设代办员2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性事宜实行全程代办,目前可代办包括报销农户合作医疗在内的7项事务,使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极大地方便的村民群众;特别是偏远村民节省了大量办事成本和办事时间,群众普遍称赞。
2、紧扣政务,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把活动同确保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各种障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依靠项目引进发展镇域经济,今年已有3个大项目已引进或达成引进意向。二是构建“环境治理”网络,镇筹建环卫站,村建立环卫队,集中治理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镇容村貌。并在各项工作中,力戒办事拖拉,注重赶时间,提效率,出效益,在10月份的扶贫攻坚战中,仅用了2周时间就完成了县下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镇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和竞争意识,强化了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一是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强,自律性不够;二是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如干线道路不畅问题,村民的思想素质低的问题等;三是创新的面还很小,如全程代办大多还停留在事务性上,经济性工作的推开还有待摸索。进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将存在的问题努力化解,把制约发展的因素逐渐排除,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以创新促进工作,以创新优化环境,坚持不懈地把机关作风建设和环境优化引向深入,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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