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用精炼的语言和丰富的表达手法展现出作者深厚的思考和独特的观点。读完这些作文后,相信你会有更多的灵感和动力写出优秀的作品。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一
我是坪地一小的男子篮球队队员,我最羡慕的是nba球员所拥有的球技,如:汉密尔顿精准的跳投,奥尼尔无坚不摧的扣篮,韦德闪电般的速度,姚明梦幻般的步伐。
日复一日,我进步很大。我想:经过十年的努力,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去nba打球。
指导教师:彭忠诚。
[推荐给朋友][显示打印]。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二
我从小就听过二泉映月,并被它深深地打动了。因此,当妈妈让我选择学一样乐器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二胡。经过刻苦努力的学习,我的二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现在拉起来已经得心应手了。
我从一升二的暑假开始学习二胡,到现在才学了两年多时间,但我已经获得了很多奖项了。今年八月份,我参加了“敦煌杯·上海”二胡演奏大赛。预赛时,我凭着一首欢快的《苏南小曲》顺利地杀进决赛。决赛那天,我完全没有压力,镇定自若地走到评委面前坐下,深吸一口气,一出弓,左手不断拨动,右手挥洒自如,奔腾热烈的《赛马》响起。那音乐时而急切,时而平缓;时而响亮,时而低沉,观众们仿佛被我带到了辽阔无垠的草原,天高地远,万马奔腾。评委们惊讶万分,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一拉完,评委们就不禁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的二胡还能随时调动全家的心情,前一秒还很悲伤,下一秒就变得十分快乐。每当我拉起二胡,全家人都放下手中的事,停下脚步,静静地听着,常常沉醉在里面。拉到悲伤的高潮部分,我看到妈妈手捂着胸口,眼里闪烁着泪光。
在“敦煌杯”比赛前,我看了一场名家名曲演奏会,那真是一场视听盛宴啊!也许在二十年后,我也会成为一个二胡演奏家!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三
梁实秋生于乱世长于乱世。他原名治华,祖籍河北沙河,191月6日生于北京。19就读于清华学校,1923年赴美国,先后就学于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26年回国,由于战乱,梁实秋四处奔走,从北平到青岛,从青岛到广州,从广州到四川,再从四川到北平,饱受颠沛流离之苦。1948年梁实秋从北平移居台湾。二女一子,只有小女儿梁文蔷随他入台,大女儿梁文茜和儿子梁文骐留在大陆。梁实秋到台湾后一去就是三十年,一直没有再回过大陆。山川阻隔,骨肉分离,飘泊羁旅,因此在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里,浓烈的故园之思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思乡和念旧,是梁实秋散文情感的主旋律。他的这份乡愁到了晚年越是热烈,因思乡心切,他一会儿想喝北京的豆汁儿,一会儿又想吃故乡的栗子,可由于两岸未实行三通,这些均成泡影。梁实秋几乎有半数的散文小品都是念旧之作,他的好友、旧交、文坛故人、亡妻,都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他的作品里。“树高千丈,叶落归根”,对家乡和往事固执的怀念,就形成了梁实秋挥之不去的思乡情结。
“过年时须要在家乡里才有味道。羁旅凄凉,到年下只有长吁短叹的份儿,还能有半点欢乐心情?”晚年的梁实秋是一个典型的漂泊无依的老人,得了严重的“思乡病”。对故园强烈的思念使得梁实秋提笔写下了大量的带有浓郁思乡情结的文章,《雅舍谈吃》即是代表。《雅舍谈吃》所写的都是作者30多年前足迹所至的大陆生活,即北平、上海、青岛、武汉、重庆和广州等地当年的'美食,尤其是对于北平四时八节的饮食风尚,名楼饭庄的佳肴名厨,街头巷尾的零食小吃,不断流露出赞赏之情,寄托着对故土家乡的眷恋和向往。作者曾说:“偶因怀乡,谈美食以寄兴。”道出了写作的真意。事实上,也确实是“借一饮一啄,品味久历人生,回首追忆过去的美好时光,著文谈吃以遣怀寄兴来过瘾,作一番回乡的梦和精神漫游。
梁实秋生长在北京,凡是与北京有关系的,他讲起来无不如数家珍,且充满了一脉深情。他对北京的名吃、风味了如指掌。在描写京城美味中,有全聚德、便宜坊烤鸭;正阳楼、烤肉宛的烤羊肉;致美斋的锅烧鸡、煎馄饨、爆双脆;东兴楼的芙蓉鸡片、乌鱼线等等。在谈到这些名吃时,他经常是旁征博引,用一些古诗文的名句来佐证名菜的美妙。对北京小吃,从“豌豆黄”“热芸豆”“铁蚕豆”到“爬糕”“油炸花生仁”等等,他均能一一说出它们的制作方法,味道特点。还有许多因历史沿革的关系原义已经失去的街道名称,他也记忆犹新。例如,“肉市”已不卖肉,“米市胡同”已不卖米,“鹁鸽市”已无鹁鸽等等。足以看出梁实秋对自己的故乡有多么熟悉,而在这种娓娓细语中又透露出多少的亲切。“除却巫山不是云”之感悠然而生,一句话说到家,他太热爱自己的故乡了!
《雅舍谈吃》是真正的“意在吃外”,或者说在“吃”中隐现着一股浓郁的乡愁,透露其思念故土的文化情怀。如《火腿》,分述三个片断性的回忆:一是在上海吃火腿,鲜明似火的瘦肉,依稀透明的肥肉,“至今思之,犹有余香。”具体地描写了火腿的色、香、味。而色越鲜,味越浓,越想吃,又吃不到,思乡之情就越浓。二是回忆在民国十五年冬,在南京与友人共享的情景。而今与友人天涯各一方,何时才能相见呀,思乡的心情变得惆怅起来。由吃火腿想到人,睹物思人,触景生情。一种无可奈何的浪迹天涯的游子的思乡之愁跃然纸上。三是忆抗战时,与张道藩在重庆留春坞吃的那顿火腿。吃火腿的地点由上海转到南京,由南京吃到重庆。接着来到了台湾,偶得一只真的金华火腿,去切割时,老板的举止言谈把文章推向了高潮。当老板把火腿劈成两截时,他惊叫道:“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离乡有年,火腿勾起了他故土的情怀。细细地品着来自内地的火腿,“言外之意”是他心中不解的思乡情结,浓烈、回荡。
1987年梁实秋先生故去,家人把他的墓碑面向隔海相望的大陆,大概就是为了使这位文坛耋宿能在九泉之下遥望魂牵梦萦的故乡吧!
(来源:凯风网江苏频道)。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四
这一阵急促、雄壮、激昂的二胡声过后,音韵逐渐平缓下来,好像潮海落去,月明风清。
二胡声,有时似一阵春风拂过绿茸茸的草地,有时像几只画眉在枝头婉转歌唱,有时又如秋风瑟瑟,凄厉悲怆,动人心魄。
刚刚上了二胡课,在家了闷了一天的我,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心境明朗。
记得以前,每次上二胡课,听到那犹如杀鸡般的声音,我都会有一种想把二胡摔在地上的冲动,那种挫败感让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有时上课时,我都能睡着,头一倾一倾像鸡在啄米,手里却还拉着不成谱的'调。每到这时,二胡老师便会轻声咳嗽以示提醒,若我还没清醒的话,就会说道:“我们先下课休息一下吧!”一听到这句话我便会立马清醒过来,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很好笑。
就是这样(每次上课开始打瞌睡,然后,被二胡老师的一句话惊醒,接着,下课。)过了一年半,渐渐的,我上课不怎么打瞌睡,也不在偷懒了。有时兴趣来了,还会让老师再多教一会儿。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是我渐渐喜欢上二胡了,并爱上了它,迷上了它。空闲的时候,我还会主动地拉二胡,沉醉在二胡清冽婉转的曲子中。
现在,二胡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它时刻伴我左右。当我情绪低落时,我会拉起二胡;当我激动时,我会拉起我的二胡。每次拉起二胡,便会感觉仿佛身处僻静的竹林,早已忘却了世俗的束缚,让我神志明清,心绪平静、安宁。
回想起我第一次抚摸二胡,第一次拿起二胡,第一次用它拉出第一个音符,以及,第一次用它拉一曲完整的曲谱时,我激动的心情便已告诉我:它会同我一起成长,见证我青春岁月里的悲喜。
每当我拉起一串动人的音符时,我便好似听到它在对我说:“是你给予了我不熄不灭的生命!”
它一一二胡,是我最好的伙伴,也是我最好的伴侣。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五
我是坪地一小的男子篮球队队员,我最羡慕的是nba球员所拥有的球技。如:汉密尔顿精准的跳投,奥尼尔无坚不摧的扣篮,韦德闪电般的速度,姚明梦幻般的`步伐。
以前,我只是想拥有厉害的篮球技术和闪电般的速度,但却没有去认真练,去追求。教练严格我们训练时,大家都很懒惰,这里叫苦,那里骂娘。结果在本届全街道的小学生男子篮球赛中,我们倒数第一。经过这次的失败,我得到了教训。
我国成功学第一人陈安之说:“要成功,头脑简单往前冲!”于是,我立即行动。现在,再也不是老师要我训练,而是主动去训练。教练在教育我们时,我不再走神,认真听教练说话,领会教练的意图;训练时,我不再偷懒,而是更加吃苦耐劳,而且每天比别人多练两倍,就算累了也要坚持,受伤也无所畏。
日复一日,我进步很大。我想:经过十年的努力,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去nba打球。
指导教师:彭忠诚。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六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nba。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火箭队。
记不清是那一年的事了,学校办公室一拨年轻人,在电视里看nba,激动的情绪不禁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天我备完了课,闲的无事,也就赶过来凑热闹,跟着看球赛,只记得当时转播的是湖人队与费城76人队的比赛,费城76人队的艾弗森,身负11出伤病,依然在赛场拼搏,其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得不让人佩服,虽然最终76人队输了那场比赛。但从那时起,我们记住了艾弗森这个名字和费城76人这只球队。这也就是我第一次看nba的经历了。从这时起,我开始对nba感兴趣了。
后来,那是的时候,我国的小巨人姚明,以状元的身份,被nba休斯顿火箭队选中以后,我对nba的性兴趣更浓了,可以说,是每天必看,特别是火箭队的比赛。我们关注的除了火箭队的战绩外,就是是姚明:他的上场,他的得分,他的一切的表现,甚至网上关于他的传说,都要看。为了看nba,耽误了我们自己很多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除了得到一些关于火箭队和姚明的消息意外,其他一无所获。但是我们愿意。
姚明刚进nba的时候,总是那么软,总是那么爱摔跟斗,我们总是为他揪心,当有人说他的短处时,我心里总是那么难过,总是会为他去辩服,说他在适应之中,有一个提高的过程,以后,一定会好起来的。如今姚明不服众望,已经成长为nba的大牌明星了,而我们依然看nba,依然看姚明及其他nba的中国球员的表现。我想,这主要的原因,姚明是中国的,姚明代表的是中国人,中国人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的表现,都是值得我们每个中国人关注的。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我爱nba,我爱火箭队,我爱姚明!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人想当老师,有人想成为一位保护国家安全的军人......,而我呢,却想成为一位像飞人乔丹这样的一位nba篮球明星,现在我正努力地打篮球,朝着目标奋斗。
一天深夜,我看完一场nba总决赛,兴奋地躺在床上睡着了。过了不知多久,我的四周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很纳闷,便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站在nba总决赛的球场上,观众观众们不停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向观众挥手致意。
比赛开始了,我身穿白色的球衣,担负着前锋的重任。没过多久,队友把球传给了我,我接住了球,迅速向对方的篮框跑去。这时,对方最有经验的'队长来与我抢球,我弹跳力棒极了,轻松地躲过他的抢球,我首当其冲,看准时机,一个扣篮,将篮球投进框里。我们队进球啦!观众们想起了一阵排山倒海的尖叫声、掌声。我微微一笑,继续比赛,我有时带球三步灌篮,有时扣篮,我们队不时的进球加分。就这样我们队以激烈地猛攻,赢得了冠军。大家都跑来与我击掌。忽然,“咚”的一声,我从床上掉了下来。原来,这是一场梦。
“我的梦,中国梦:中国的梦,我们的梦!”虽然这是我做的梦,但这也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梦想,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八
中国结,把幸福与平安系在了一起;而读书这个“结”,却把我紧紧地吸附在了文学的殿堂上,让人难以割舍。
我从小就仿佛与书有不解之缘。记得孩提时,一到晚上,我总爱瞪大了眼,不肯去睡觉,哪怕是妈妈拿着糖果连哄带骗,也没有作用。而一旦妈妈拿起了那本烫着金黄色外壳的故事书,我便会乖乖地爬上小床,安静地等待着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每当听到妈妈跟我讲起那时候的我,是如何地喜爱书时,心头便会涌上一阵喜悦。
我稍大了些时,便迷上了那带有有趣图画的小人书。从那时起,在屋外那棵高大的柳树下,便时常有一个小孩儿斜倚着树干,捧着小人书,看那上面的图画。依稀记得,那些书上的人物画得真是漂亮极了:有穿过云层的孙悟空,有斜卧病床的林黛玉,还有长了一脸胡子,模样吓人的张飞。可惜那棵柳树弄脏了我的小裤褂,每次都被奶奶生气地拖回家。
在儿时的记忆里,仿佛那种对书的真切的渴望之情,是挥之不去的,它是那么深地刻在了我的心底里。
现在,我依然挚爱着书。有时,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新生的小蜜蜂,在书的芳香里尽情地成长,忘我地汲取营养,吸取精华。妈妈那可口的饭菜哺育了我的躯体;而书籍,却一点一滴地养育了我的灵魂。是书籍,在我最黑暗最无助时热情地接纳了我,使我不致于孤独;是书籍,在我最困惑最迷茫时帮助了我,使我不致于迷失方向;是书籍,在我人生的道路上,为我照亮了远方。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九
在我的童年里,有一首音乐,我久久不能忘怀。这首音乐在我姥爷的二胡里时常拉出,虽不惊天动地,但也扣人心弦。就是姥爷用这只二胡,才给了我的童年锦上添花般的色彩。
儿时的我最爱听姥爷拉的二胡,拉的既传神,又动听,使我不禁对姥爷产生一种敬佩。每天的劳累,只要听上一曲姥爷拉奏的音乐,仿佛消失了一大半。就这样,我在姥爷拉奏的音乐里度过了一段难以忘怀的时间。
记得有一次在老家过年,全家人都请姥爷拉奏一曲,这时我想故意刁难一下姥爷。“我今天心情不好,给我拉,给我拉一首符合我现在心情的曲子。只见姥爷凝神一想,拉出了《二泉映月》,我心情高兴时,他就拉起了《赛马》,令我精神愉悦,高兴起来。姥爷对我的学习也非常关心,自打我上陈毅中学以来就陪着我,不管每天学习多累,只要一回家看到姥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下一篇:星空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十
有人说,儿时的记忆能伴你一生。也有人说,儿时的记忆是文学创作的源泉。
两种说法我都同意。但前提是,儿时的生活。
应当在乡村,不管是伴其一生的记忆,还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其实质是一种乡土情结,而且这种乡土情结还不完全受年龄的限制,关键是它在人心里留下的印象的深刻程度。
我由于生在农村,儿时的记忆便充满了优美的神话和迷人的梦境,引我时时回味,甚至魂牵梦绕;而每次写作的冲动大多与儿时的心理感受有关。
只有在乡间,儿童的生活才会像童话。记得小时候我们可以漫山遍野地奔跑,可以到后山的老树林里去摘野果子,可以躺在厚厚的青草上,一边吃果子一边望着天空飘浮的白云,让无忧的心自由飞翔;我们可以在地塄上挖洞,也可以在山坡上挖战壕,然后学电影上的人们打仗;我们可以在水渠里泡上半天,不会游泳就可以在水浅处用手支撑着,让身体浮起来,再用两只脚拍打水面,装出一副游水的样子。我们还可以在大人不在家时,卸下门板搭戏台,披上床单作战袍,沾一把粗麻在嘴上当胡须,扎一条毛巾,挎一把老马刀,在台子上感觉一下英雄;我们可以在听到一点半点消息时,翻山越岭几十里去看露天电影,我也常常为电影里的人和事感动不已,一个人的时候偷偷地思念那位不知名的朝鲜护士。
只有在乡间,儿时的梦想、儿时的情绪才可以延伸。我到上中学的时候,生活中仍然充满了许多童趣。有一个中秋节,我邀请了几位最好的朋友到我家赏月,晚饭后我们登上一个山峰,吟风弄月,指点夜色,徜徉在银光清辉的世界,大大的体验了一下古代文士的洒脱风流。不料第二天一早,一场大雨把正在赶往学校的我们浇成了落汤鸡;还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一起合写一篇文章,两个人于晚饭后到山上边散步边商量,不知不觉月出东天,冷晖遍地,我们索性坐在山坡上进行更详细的探讨。回家时小山村已经进入梦乡,除了月光的照耀,再也看不到一个亮点。
我从小喜欢雪。现在才知道,我所喜欢的是乡村的雪,而对于城市的雪,也只有在久居城市而看不到乡村时才注意一下,作为一种心理补偿。最早印象很深的是冬天去上学的路上,踩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好象有一利说不清楚的满足;后来大一点了,就喜欢看漫天飞舞的雪花,迷迷茫茫的不知深浅,我就被一种很神秘的气氛笼罩着,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再后来,我就喜欢雪天的那种意境——当然这是受了传统文人的影响,先装了一些古文诗句在肚子里,一旦遇上下雪天就萌发出一些平时不大想得起来的情绪——然后就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比如山顶或河边,一个人立在那儿,静静地感觉冰天雪地中人与天地一气相通。那时,说不上是先有想法后有感觉,还是先有感觉后有想法,直到现在也说不清楚,只就是喜欢那么做。其实,雪在我心中的印象非常深,所以,现在每到冬天,我就觉得城市的乏味,就回想起在乡村的生活趣事,特别想念的还是乡村下雪的情景。
很多情况下,这种对乡村往事的回忆最容易引起人写作的欲望。每到这时候,我就觉得一个人的乡土情结才是他写作的原动力,也可以说是原始冲动。就现在已知的文学大师,几乎都有乡土生长或生活的经历,都有一股很浓的乡土情结,而且好多作品的功力和深度也往往表现在对乡村生活和人物心理的描述方面。比如鲁迅写的童年时扫开雪地扣麻雀的情形,郭沫若自传里写的自己11岁时在后花园里看见婶婶时的一些想法,沈从文笔下的乡村情趣……现在的贾平凹,写的东西也以乡村题材为主体,弥漫着一股浓厚的乡土气息。当然以〈白鹿原〉名扬天下的陈忠实就更不用说了,他为写小说专门找了一片乡土去生活。这种乡土气息有时候还显得十分古老,但是却很有韵味。大概这就是文学的本质吧。我们多少年来不断探讨,说了一大堆理论,其实对于写作的人来说,最关键的是他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感受以及由此造成的情感倾向。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再多的文学理论都只是一些毫无用处的空洞概念。
我和不少写作的人探讨过这一问题,他们大多都有同感,认为城市的死板生活和繁乱环境,容易使人心身疲惫而缺乏激情,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的自由想象;乡村则不同,这里天高地阔,山水成形,人们过着相对闲散的生活,尤其与自然界有直接密切的接触,比较多的吸收了天地的灵气,对事对物、对人对情对理都有相当敏锐的感觉,又比较容易产生不受拘束的遐想,好多人心里都装着一些奇妙的故事。这正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和动力。
此外,从中国文化传统来看,也能看出乡土情结对文学的价值。由于中国长期的农业文明,在文化传统中包含了很多与山水有关的内容,而审美情趣便是其中之一。这种陶醉于山水之间的审美情趣,其实就是一种很典型的乡土情结。这种情结其实并没有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消失,它依旧隐含在许多文化人的心底,也成了一种源远流长的民族心理情结。
虽然现在也不乏城市题材的文学作品,但总体上说,这些作品还是缺乏文学应有的那种意境和韵味,它提供给人们的不是一种精神享受,一种美感赠与,而是一些城市现象的综合,往往使本来就已经很心累的城市人群在阅读过程中更加心理沉重。它决没有产生于乡土情绪之中的文学作品那样让人读来便有一种如春游、如夏浴,也如隆冬迎风饮雪的感觉,那是一种把自己交给自然,返回生命本体的感觉,那种感觉总是让人回味不尽。这种情形也许就是文学创作和审美的本质特征,再没有更好的方式取代之前,它依然牢固地占居着我们的心灵空间。在我看来,这也是整个美学的一个基本特征。
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人类来自自然这一事实,所以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脱离对自然的依赖和亲近,因此在我们的心里,最美的东西仍然是最自然的东西,最自然的东西就是现存于乡村之间的山水草木以及人们生活于其中时所留下的一切美好记忆。
作者:范笠。
公众号:怡心苑。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十一
中国结,把幸福与平安系在了一起;而读书这个“结”,却把我紧紧地吸附在了文学的殿堂上,让人难以割舍。
我从小就仿佛与书有不解之缘。记得孩提时,一到晚上,我总爱瞪大了眼,不肯去睡觉,哪怕是妈妈拿着糖果连哄带骗,也没有作用。而一旦妈妈拿起了那本烫着金黄色外壳的故事书,我便会乖乖地爬上小床,安静地等待着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每当听到妈妈跟我讲起那时候的我,是如何地喜爱书时,心头便会涌上一阵喜悦。
我稍大了些时,便迷上了那带有有趣图画的小人书。从那时起,在屋外那棵高大的柳树下,便时常有一个小孩儿斜倚着树干,捧着小人书,看那上面的图画。依稀记得,那些书上的人物画得真是漂亮极了:有穿过云层的孙悟空,有斜卧病床的林黛玉,还有长了一脸胡子,模样吓人的张飞。可惜那棵柳树弄脏了我的小裤褂,每次都被奶奶生气地拖回家。
在儿时的记忆里,仿佛那种对书的真切的渴望之情,是挥之不去的,它是那么深地刻在了我的心底里。
现在,我依然挚爱着书。有时,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新生的小蜜蜂,在书的芳香里尽情地成长,忘我地汲取营养,吸取精华。妈妈那可口的饭菜哺育了我的躯体;而书籍,却一点一滴地养育了我的灵魂。是书籍,在我最黑暗最无助时热情地接纳了我,使我不致于孤独;是书籍,在我最困惑最迷茫时帮助了我,使我不致于迷失方向;是书籍,在我人生的道路上,为我照亮了远方。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十二
鸡蛋,对于现代人来说,实在是太普通不过了,只需三毛钱一个,只要你消受得了,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虽说吃多了难保胆固醇会升高,没准还会有人白眼你,说你是个“老土”:没吃过好的,只拿鸡蛋当宝呢!然而我恰恰是这“老土”中最“土”的一个,在我眼里,鸡蛋不但是味美无比,而且还是充满爱的,珍贵无比的佳肴呢!
鸡蛋——等于美味,这是我从幼年起就深深植于心中的信念,并终生信奉,绝不会动摇。在那物质匮缺的年代,想吃饱肚皮已非易事,营养二字是无法企及的。我奶奶当时已七十多岁,非常清瘦,孝顺的母亲想方设法弄来了几个鸡蛋,每天给她老人家煎上一个以弥补营养的不足。望着黄澄澄香喷喷的煎蛋,我馋涎欲滴。奶奶心疼孙女,就把煎蛋周围的一圈蛋白撕下来放到我碗里:“边上的硬,我嚼不动,你吃了吧!”我就心安理得的吃了下去,只觉得鲜美无比,余香满口,恨不得吃上满满一碗才过瘾。于是我每次都眼巴巴地望着煎蛋,奶奶每次都会撕下蛋白给我,自己只吃蛋黄。虽然父母也曾阻止过我这种既馋又无知的行为,但每次都在奶奶“我嚼不动,让娃娃吃点!”的'愤怒的喊声中妥协了。当时我心中的愿望就是:将来有了钱,一定要煎上一大碗吃个够!每当回想起这件往事,心中总是又酸又甜,我真不该没心没肺地去分享奶奶那一个可怜的鸡蛋!如今,亲爱的奶奶早已远去,好东西我已不知吃了多少,但我觉得最好吃最稀奇的,仍是煎鸡蛋。
鸡蛋——等于过生日,这是在我幼年时就根植于心中的又一个企盼。每逢我的生日,不论多么艰难,慈爱的母亲总会煮上两个鸡蛋以示祝贺,从未间断过。我和妹妹守着那煮鸡蛋的小锅,手舞足蹈地欢笑,望着那白白的鸡蛋在水中翻腾,我小小的心房中就像那煮鸡蛋的沸水,扑腾着幸福的水花,那快乐美好的感觉,溢满全身,滋润一身。
几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浓浓的鸡蛋情节,使得我嗜鸡蛋成癖,百吃不厌。夫君常会为我煎上两个鸡蛋,他深知这马屁绝不会拍错,况且三毛钱煎个鸡蛋便能哄得老婆眉开眼笑,这等便宜事何乐不为?每逢做客,筷子总是会不自觉地伸向鸡蛋,熟知我的同事会把盛鸡蛋的盘子转到我面前,我则毫不脸红地笑纳之。在家独自用餐,犒劳自己的当然是煎鸡蛋。儿子过生日,我也曾仿效母亲,喜滋滋为其煮上两个鸡蛋,结果,每次均以我“自食其果”而告终。记得有一年适逢夫君的生日,他问“你准备犒劳老公点啥?”“煎上两个鸡蛋不就得了?”“什么?过生日只给吃两个鸡蛋?”夫君愤怒地瞪眼喊,我只得狼狈地堆出一脸的笑以示抱歉。说来也好笑,如今我一天一箩鸡蛋也消费得起,但仍视鸡蛋为奢侈品,从未放开大块朵颐过。尽管如今已是无生猛海鲜不成席的年代,但在我心中,鸡蛋永远是不可替代的,最美味的珍品。
特殊的年代,铸成了特殊的眷恋。幼年时的企盼,种下了难解的情结,注定了我今生必定要“土”下去。正是:舍我之外,还有谁解其中味?小小的,浸满了爱的鸡蛋,是我永远不变的珍爱。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十三
上二年级的时候,妈妈为了培养我的兴趣及爱好,把我送到市文化馆学习拉二胡。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妈妈带我到文化馆去见我的二胡老师,他姓段,大约40岁出头,可头发早已花白,一副慈祥的面孔,我心里的紧张顿时没有了,他笑呵呵地看着我,先看了看我的手,说:“还行,手形不错,可练习拉二胡是很辛苦的,你能坚持得下来吗?”我点点头说:“我一定努力练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功课也多了许多,但我始终没有放弃拉二胡这个爱好,仍然利用星期日去学习,今年,妈妈花1200多元给我买了一把二胡。我们这里新学员已经来了好几批,可我仍然是老师的得意弟子。去年暑假,我还顺利地通过了国家民乐委员会的二胡六级考试,拿到了等级证书。
这几年,爸爸妈妈和辅导老师为我付出了很多,为了不辜负他们的期望,也为了我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我一定会努力、努力、再努力!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十四
屋子里,悠扬的二胡声,古朴淡雅,时而深沉幽咽千转百回,时而激越昂扬一泻千里。袅袅余音,在这静谧的夜色中渲染开来。
仅仅一个细长的琴杆,一个雕花的琴筒,两根简单的琴弦与一张普普通通的马尾弓,竟能演奏出月光悠悠,也能奔腾出千军万马。少年的我,左手在琴杆忽上忽下滑动,灵巧的手指仿佛是一只琴弦上的芭蕾舞着。右手有力的运弓,时快时慢,时长时短。一首首曲子,迸发而出。
一曲终了,我的思绪回到我初学二胡的时候,那可不是十分轻松的事儿。
运弓,是二胡的最基本动作。“万事开头难”,刚开始学习时吱吱刺耳的声音令人十分厌烦,一遍又一遍单调的音阶练习又枯燥乏味,但做过的决定又怎能轻易放弃?坚持,坚持,再坚持,终于音色有了起色,变得圆润了,不再那么刺耳了。
由于音乐知识匮乏,可以说一窍不通,仅仅识谱,就是我的一大难题。看着一大堆简谱扑面而来,我真有些犯难甚至想放弃。但老师有耐心的一遍又一遍的教导:“5读so。”经过坚持不懈的练习,我终于对于这些数字形成了条件反射,这令我倍感鼓舞!
基本功合格后,我就开始练习曲子。最开始练的是《小星星》,我不作文禁好奇:二胡就两根弦,怎么拉的出曲子呢?老师告诉我,哪个音用哪个手指按弦,按弦的哪个位置。于是断断续续的琴声响起来了,每当我拉错时,老师就会提醒我改正,回家之后仍锲而不舍的练习,终于连贯悦耳的《小星星》新鲜出炉了,我突然在喜悦中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就这样,《小漆丘》《田园春色》《良宵》等曲子,也在我的努力下一一攻克了。我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比赛。
洋洋洒洒的灯光驱散着一团又一团黑暗,坐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这样的气氛令我十分紧张激动,马上要开始了!我的内心不禁翻江倒海般忐忑,当我抚摸着熟悉的二胡时,我的心刹那间平静了下来,活泼高亢的乐音在场上流连徘徊,在耳边绽放。简单的二胡简单的坚持收获了大家的鼓励和认同。
如今,我已会拉许多许多的曲子,像激情澎湃的《赛马》,忧伤婉转的《二泉映月》。这些悠扬圆润的音乐,如同心头种下的种子,我小心呵护,不懈耕耘,已经发芽,开始露出了青翠欲滴的小苗苗。
夜,屋子里再一次响起了悠扬的二胡声,或古朴淡雅,或幽怨深沉,曲曲折折,奔流不息,在这静谧的夜色中渲染开来。少年的我,欣然享受着我的拿手好戏。
最新我的二胡情结大全(15篇)篇十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谁都没有例外,你知道你的拿手好戏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我的拿手好戏之拉二胡。
作文。
仅仅一个细长的琴杆,一个雕花的琴筒,两根简单的琴弦与一张普普通通的马尾弓,竟能演奏出月光悠悠,也能奔腾出千军万马。少年的我,左手在琴杆忽上忽下滑动,灵巧的手指仿佛是一只琴弦上的芭蕾舞着。右手有力的运弓,时快时慢,时长时短。一首首曲子,迸发而出。
一曲终了,我的思绪回到我初学二胡的时候,那可不是十分轻松的事儿。
运弓,是二胡的最基本动作。“万事开头难”,刚开始学习时吱吱刺耳的声音令人十分厌烦,一遍又一遍单调的音阶练习又枯燥乏味,但做过的决定又怎能轻易放弃?坚持,坚持,再坚持,终于音色有了起色,变得圆润了,不再那么刺耳了。
由于音乐知识匮乏,可以说一窍不通,仅仅识谱,就是我的一大难题。看着一大堆简谱扑面而来,我真有些犯难甚至想放弃。但老师有耐心的一遍又一遍的教导:“5读so……”经过坚持不懈的练习,我终于对于这些数字形成了条件反射,这令我倍感鼓舞!
基本功合格后,我就开始练习曲子。最开始练的是《小星星》,我不作文禁好奇:二胡就两根弦,怎么拉的出曲子呢?老师告诉我,哪个音用哪个手指按弦,按弦的哪个位置……于是断断续续的琴声响起来了,每当我拉错时,老师就会提醒我改正,回家之后仍锲而不舍的练习,终于连贯悦耳的《小星星》新鲜出炉了,我突然在喜悦中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就这样,《小漆丘》《田园春色》《良宵》等曲子,也在我的努力下一一攻克了。我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比赛。
洋洋洒洒的灯光驱散着一团又一团黑暗,坐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这样的气氛令我十分紧张激动,马上要开始了!我的内心不禁翻江倒海般忐忑,当我抚摸着熟悉的二胡时,我的心刹那间平静了下来,活泼高亢的乐音在场上流连徘徊,在耳边绽放……简单的二胡简单的坚持收获了大家的鼓励和认同。
如今,我已会拉许多许多的曲子,像激情澎湃的《赛马》,忧伤婉转的《二泉映月》。这些悠扬圆润的音乐,如同心头种下的种子,我小心呵护,不懈耕耘,已经发芽,开始露出了青翠欲滴的小苗苗。
夜,屋子里再一次响起了悠扬的二胡声,或古朴淡雅,或幽怨深沉,曲曲折折,奔流不息,在这静谧的夜色中渲染开来。少年的我,欣然享受着我的拿手好戏。
“等等,慢点儿,发生了什么。我什么也没看清,那枚硬币怎么不见了?”
没错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戏——变魔术。
你可别小瞧我。现在的我既可以“拍扁木块,又能将钱的数目变来变去。可几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
那年生日之时,朋友送了我一套魔术道具,我好奇地打开盒子瞧了一下,并想当场试试表演,结果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当时,我灰头土脸地溜回房间,仔细地观察起来。后来,我只要没事就练习魔术。
可第二次,我笑场了,不但穿了帮,没变好魔术,还带动了台下的观众一起笑了起来。
这天,我已经准备了好了我的第三次表演。
深吸一口气,我大喊;“爸爸妈妈,来观看我的魔术表演呀!”
观众入座,我关掉别的灯,只留下小台灯明晃晃作文地照耀着我。行了,道具已到位,场景已布好,可以开好我精彩的表演了。
我又深吸一口气,气入丹田,再缓缓,吐出来。
“好了,我想请一位助手,哪位观众愿意?”
妈妈举起了手,爸爸直接冲上了表演台。
“行,这儿有红、黄、蓝三种木乃伊,你任选一种,放入这个小方盒,再让我来猜是什么颜色的。”我背过身去。
“咔,咔咔”,天哪,爸爸就要放好了,我会不会记错了。不会,我又自信起来,我已练了几十遍,只为这一次,加油一定能行!
“放好了!”爸爸得意洋洋地回到座位,好像我一定看不出来。
“嘻咔,鸣咔,嘿!”我一面装模作样地围着桌子装转来转去,一面偷偷低头看,盒子的头矮一些,不错,是头重脚轻的蓝木乃伊。
“天神告诉我了!这是蓝木乃伊!”我打开盒子。
爸爸妈妈露出惊讶的眼神。
任何事,都需是熟能生巧,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拿手好戏是跆拳道。
万事开头难。小时候在电视上看散打或者跆拳道,运动员那酷劲儿让我羡慕极了。在我的一再央求下,妈妈终于答应让我去学跆拳道。从此,我在跆拳道的路上越走越远。
刚学跆拳道时,由于身体偏硬,下叉时会疼得直叫。老师和妈妈鼓励我说:“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只要多加训练,勤劳努力,胜利的大门将会为你开启。”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大腿不停地下压,每天练高抬腿,我的腿速变得越来越快了,我的动作做得也越来越标准了。
一次在下课时,一个烦人精来到我的闺蜜面前,给了我闺蜜一脚,然后就逃之夭夭。当时,我的怒火就燃烧起来了,冲下楼,领着闺蜜向操场跑去。只见那个烦人精落荒而逃,我拼命地追赶,终于追上了,在他胸脯上帅气踹了一脚,把他踹倒了。然后把闺蜜领过来对他说:你给说我的作文宝贝,哭着也要宠。你说碰就碰,你算个屁!”那烦人精乖乖地按照我的话,向我的闺蜜赔礼道歉。
在回班的路上,闺蜜在我的耳边一直说:“如果那烦人精把你告诉老师,怎么办?”
我说:“没事,责任由我来担。”
我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学跆拳道吗?”
闺蜜反问道:“为什么?”
我说:“一是因为我喜欢;二是因为我要保护一个胆小鬼。”
闺蜜不高兴地说:“谁是胆小鬼,我是怕自己出手太重,打坏他。”
我无可奈何地感叹一声:“咦!”
每当朋友遇到难处时,我总会出手相救,因此我结交了许多的朋友。每次帮别人揍人的时候,回忆起我那帅气的样子,不禁自恋起来。
我参加过许多比赛,得过大大小小的奖杯和奖牌。对此,我感到骄傲与自豪,同时促使我更加努力。
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戏——跆拳道,它带给我快乐。
我从小就开始拉小提琴,到现在已经拉了七年之久了。从以前刚开始拉小提琴时到现在,我有过很多次放弃的想法,但我坚持了下来,这不仅使我更有自信心,并且也让我有才艺在别人面前展现。
还记得那时,我刚开始学小提琴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一天我开始练习,因为那时我还太小,很多道理都不懂。我以为我可以拉得很好,于是我充满信心地调了调音,开始“砍起了木头”。我拉出来的声音难听极了。我气愤地丢掉了小提琴,“啪”一下,小提琴落在了床上,我跑到妈妈那里,开始叙说我的苦。谁知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就连旁边看热闹的哥哥也忍俊不禁。这时我可急了眼了,生气地说:“你们笑什么,我可不觉得这是一个可笑的话题。”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说:“你的小暴脾气,没有什么事是可以一次就成功的作文,你去按照老师写的,认认真真的弹几次,当然也要每一天坚持,几年后你一定会有很大的进步!”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回房间开始认真练习。
几年后,我果然“修成了正果”,有了不错的进展,小提琴也真正的成了我的拿手好戏和特长。我也为我会拉小提琴这事十分骄傲,每当家里来客人时,问我有什么才艺时,我就会拿出我的小提琴。如果是中午的话,我会来一首激烈的《土耳其进行曲》。晚上时,我会来一首扬长,幽静的《月光曲》,让人放松。
小提琴使我快乐,让我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不仅养成了坚持不懈的好习惯,也对音乐产生了一种好感。
小提琴的好处有很多,比如我先先后后获得了不少的奖项。
小提琴是我的拿手好戏,使我放松,快乐。同时也让我学会了坚持不懈的精神,养成了好习惯。
我的拿手好戏是弹吉他。弹吉他为我带来过许多荣誉和骄傲,但是,这个拿手好戏可不是天生的,而是苦练得来的。
小时候我经常坐在电视机前,看到明星胸前背着一个东西在唱歌,手还一直在那个东西上动来动去。我问妈妈,明星手里拿的是什么?妈妈说那个东西叫吉他,是一种乐器,能够谈出十分动听的声音。
“妈妈,那你给我买一把吉他吧,我也想站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我兴奋地说道。
“你可不能半途而废啊,不然以后你想学什么,妈妈都不带你学了。”
“我一定不会的!”我回答道。
就这样,妈妈给我买了一把吉他,还给我报了一个学习吉他的课外课。第一节课老师就教我们认识吉他,告诉我们哪个是一弦那个是六弦哪个是品珠等等。第二节课教我们如何弹一到七的音,并教我们弹小星星这首曲子。
就这样,上了七八节课,我问老师:“老师,我看电视机前的明星都会拿着吉它手扫来扫去的,我们什么时候选那个呀?”老师回答道:“那就扫弦要到中级班才学。”
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心想每天训练这么辛苦,过两个月我就绝对学不下去了,到中级班还有半年呢,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放弃了,那我以后就再也不能学东西了,最重要的是我这两个月的辛苦就白费了,我一定要学下去。
从此以后,我每天苦练基本功,固定每天弹两个小时的吉他,几乎每天都会把手上的皮给磨破。我的基本功渐渐变得很扎实,什么都比别人快很多了。
扫弦以后老师变得特别重视我,带我参加琴行一年一度的演出,还让我当主唱。我感到十分自豪,学吉他给我带来了荣誉,更重要的是他告诉我我一个人生道理,只有努力才有可能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