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优秀作文的写作,学生能够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培养良好的语文素养。小编整理了一些网络上广受好评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思考。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一
白鹭在小溪上等候,绿色植物伸出双臂沿着溪边列队欢迎,阳光轻轻洒下,门前的道路像镶了钻石的星光大道,顺着大道前进,眼前引人注目的漂亮城堡,是我们美丽的校园。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经常带着我和姐姐到光明小学游玩,妈妈跟我说:“光明小学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美丽的巧克力城堡喔!”一开始,我和姐姐都最喜欢光明小学的溜滑梯园区,因为在那里我们可以玩“小抓人”的.游戏,后来,我们也喜欢上操场边的秋千,坐在秋千上,秋千忽高忽低,更可以看见校园里的美。
直到我成了光明小学的学生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光明小学里还有许多美丽的地方值得我们去探访,例如:有水生植物的“同心池”、可以乘凉的“欢乐亭”、还有教学意义的“有机农园”……等。
除此之外,学校有种许多的植有美人蕉、树兰、肉桂、月桃花、樱花……等等许许多多的花草树木,到春天时就会开出许多漂亮的花朵,蝴蝶也会到处飞舞,真是美丽!
我像白鹭,来到光明小学短暂停留,我要把握在这里的每一天,认真记录美丽校园里的点点滴滴。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二
和他认识是在大二的上半学期。因为我读的是专科,在入学前爸爸就给我一个任务:让我考上本科。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发奋读书。看到大学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手拉手散步,我也觉得寂寞,好像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我的长相不算出众,但自认为还不丑。追我的男生也有几个,但是我一概回绝了,因为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影响考本科。
但爱情这东西就像命运,“半点也不由人”,该来的时候想挡都挡不住。他出现了,我是在自习室看到他的。我们互相对视的那一刹那,竟然都不自在起来……原来目光的碰撞也能产生火花?我觉得好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如果说他就是我多年来一直在梦中出现的那张脸吧,这话又跟没说一样。为了形容的方便,我就说他长的特像梁朝伟吧。或许事实上他和梁朝伟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但梁朝伟一直是许多女孩心中成熟男人的代表,当然也是我心中成熟男人的象征了。
一个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是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啊?我当时就有了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我都去自习室,都能看到他。他开始给我递纸条,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但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我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他是那种有点贪恋女色的人,他给我讲他以前的风流史……但是,他从不勉强我。他好几次提出要和我发生关系,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很怕,真的害怕,我不同意,他就不再勉强。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这么帅,喜欢他的女生这么多,他还能为了我忍着,他对我一定是认真的。
我对他也格外地好,他爱抽烟,我就给他买“红塔山”,他身边的兄弟都非常羡慕他,他们都知道我对他是真的很好。每晚我们在一起,一直到晚上11点,他送我回宿舍,然后在楼下,给我一个醉人的吻,我就依依不舍地上楼,梦想着在他的臂弯中甜蜜地睡觉。
那天他对我说,如果你可以接受高校同居的现象,那说明你有更大的空间去接受新事物。他甚至认为高校同居是人性的反映。我的脑子就混乱了。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后来,我就看到他经常和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我找他理论,他说是那女生追他的,他只是想陪她玩玩。我气得要打他。他劝我冷静。于是把我拖回我们的“家”。然后给我跪下,求我原谅。我虽然任性,但看到这样,想到一个同学经常遭他男朋友的毒打,我满足了,原谅了他。其实,认真想起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怕“老婆”了。
有一次,他还举胡适的例子说,胡适就是怕老婆的男人,所以做他的老婆一定很幸福。胡适的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胡适还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就是:“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就是:“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我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好,谢谢你在我的生命里出现,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了。有爱就有痛,我心甘情愿。
当我们都面临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荒废太多学业,没有考上本科,父母要我回老家了,而他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着落。有人说,大学的毕业典礼,更像大多数校园情侣的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失恋仪式。当爱情被现实逼迫着做出选择时,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渐渐地化为乌有。
为了面包,我们得放弃爱情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分手的时候,他很平静,竟没有半点留恋,我知道以他的外表和口才,他身边不会缺少女人的,也许他早就等我说分手的话了。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三
在我美丽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有的让我开心,有的让我感动,还有的让我受到教训……这些故事伴随着我长大,构成我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
记得有一次体育课,老师组织大家来一场跳绳比赛。我自信满满、兴高采烈地做好了跳绳的准备。参与比赛的人不多,就十几个,但我想这场比赛应该还是很激烈的,因为有好几个同学都是跳绳高手。不一会儿,比赛开始了。大家都飞快地跳着,每一个人都想要拿好成绩。但是过了一会,有三四个同学速度慢了下来,体力不支了。他们勉强跳了几个后终于还是放弃了比赛。接下来,又有几个同学慢了下来,当然也包括我。好几个同学陆陆续续的放弃了,最后就剩下四五个同学还在坚持。我好累呀,看着累得坐到地上的同学,我也好想放弃。这时候,妈妈经常说的一句话回响在我耳边:“孩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要坚持到最后,放弃了就等于永远的失败!”一下子,我感觉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加油!”我一边想一边快速地跳着。终于比赛结束了,我跳了78个,这或许是我跳的最多的一次了。我觉得是妈妈那句话给了我力量,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做事时永不放弃,就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兴奋地笑着,我心里升起了一股愉悦的感觉。
在校园里,每一天我都非常快乐,每天发生的事情我都会牢记在心里,这就是我美好而又纯真的校园生活,我会永远爱我的校园!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四
完整的故事是,他喜欢她很久了,像很多落俗的人物设定,他天生腼腆,她惹人喜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在很多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幻想着能跟她打个招呼,但从来没鼓起勇气迈出相识的那一步。
每当和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谈到她,哥们儿们总是连鼓励带怂恿,直到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家就写好台词,第二天一准儿表白。但是隔天再碰头,他拿出来的永远是皱巴巴的白纸一张。因为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只要想到表白这两个字,他就立刻焦虑症上身,脑子里近乎空白。
终于,哥们儿们受不了每天观摩暗恋的戏码。于是那天中午,他们在女生来之前提前包圆儿了饮料窗口所有的冰红茶,肉疼地各自抱回了宿舍,只剩下一瓶塞给那男生。一通威逼利诱之下男生终于答应配合演出,可惜上了台他还是胆小地提前落跑,幸好在隔壁桌观战的哥们儿们急得几乎要拍案而起的那个刹那,女生追了上去……后来,他们无数次彼此嘲笑说,虽然脚本写得不赖,但没想到男演员怯场,以至于差点儿白花了那一箱冰红茶的钱。
蓝颜知己。
完整的故事是,蓝颜知己喜欢安倩很久了,只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单纯地把他当成很要好的朋友,而他也甘心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安慰和支持。这一次她和男友的冷战闹得比以往都严重,他也自私地想过如果他们分手自己是不是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连日不开心的样子,他真的不忍心。于是情人节这天,蓝颜知己让自己的室友给安倩送去了那个礼盒,并约了她的男朋友来咖啡厅聊聊。为了不让先到的男友生疑,还“串通”了店主骗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另一对儿情侣准备的,直到男友看到自己的安倩,才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颜知己的一番好意。
蓝颜知己不免有点儿难过,但他安慰自己说,至少下一次见面,他会看到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得一如既往地灿烂。
自产自销玫瑰花。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一大票朋友约好了那天组织一项特别有意义的活动——卖花。我们要以这个别出心裁的方式,在这个重要的节日里,为促进消费做出自己的贡献。花是批发来的,前一天晚上一枝一枝包好,第二天上午一大捧就这么上街了。浩浩荡荡地吆喝着“买花送棒棒糖”,十几个姑娘小伙儿一路走在闹市街上,成了一道风景。不一会儿就赶上一个大客户,一下买走了几十枝。大家激动地讨论起这一捧花卖完,晚上到哪儿去大吃一顿庆祝这个自食其力的集体情人节。没成想叽叽喳喳的讨论引来了城管,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混乱地解释着他们不是卖花的,而是在进行一次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趁着城管还没回过神来迅速地撤退进附近的肯德基。
连带午饭,这一躲就到了下午。除了一票朋友中的一个男生自产自销一朵玫瑰,整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开张。在男生收起那朵花的时候,朋友们又是起哄又是讯问,大家纷纷责怪男生有了喜欢的人还藏着掖着,真是不够朋友。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从来没出现过的女生是谁。
卖花是行不通了,于是剩下的时间里,大街上出现了一群人,看到路上的情侣,就冲上去问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对“情人节”的,免费送花送棒棒糖。天一点点暗下来的时候,我拦住了一对老夫妇,看着老人迷茫的眼神,微笑着告诉他们,今天是情人节,是一个对自己亲密的人表达感情的节日。当老爷爷把玫瑰花递给老奶奶的那一刻,大家禁不住都欢呼起来,这喜悦的情绪伴随着每一个人延续到了晚饭,除了我心里仍旧惦记着今天这个日子,他那朵玫瑰花会送到谁的手上。
赵雯出国快一年了,颠倒的时差让两个人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还经常处于“你困他乏”的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情人节地赶上房东要她搬家,一人在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她终于把几大箱子的东西搬到新窝,精疲力竭地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心里涌起一阵无依无靠的难过。再想起身边异地的朋友们陆续都分手了,她几乎开始相信朋友说的那句:“距离从来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距离。”
当天晚上,赵雯打开视频,看到他睡眼惺忪,信心更是down到零点。他一边儿吃着橘子,一边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以前孩子气的他总是能逗她开怀,但今天,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她窝了一肚子气,就在火山几乎要爆发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他手里拿着橘子,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她不耐烦地问:“你干吗呢?”他张着大嘴像含着热茄子似的挤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视频……卡住了……”然后继续保持不动。她忍不住扑哧一f乐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做“表演一个卡住了”的情人节礼物会比之前那些香水、饰品更打动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凭借着这个傻乎乎的礼物,他们撑过了异地的那一年。
回国后,赵雯和男友手拉手参加了各路聚会。她总是讲起这个特别的情人节礼物,以证明“异地恋的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至于异国恋的,就得是上辈子挑断手筋脚筋那种!”但是故事的最后,她总是带点儿骄傲地说:“如有雷同,都是兄弟,翻版随意,欢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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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五
她,是一个女生,具体怎样的女生,她也不知道。但她只知道,她是一个活泼开朗,刁蛮任性,从不把自己的事埋在心里的女生。直到那一次,她才知道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生。
上六年级,她被转到一所新学校,这所学校,不怎么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校而已,但是,在这所学校,让她懂得了,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感情,什么是爱情。她的新生活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20xx年9月1号,她被自己的爸爸带到了一所城乡镇的育才小学,以前她一直在老家上学,老家讲的都是方言话,但是在这里,她简直就是一直被刚放出去的小鸟,不知道该怎样飞。刚到这里,还好,有几个女生主动地和她讲话,于是,她便和这些女生成为朋友。
来的第一天,她被老师带到了教室,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在她旁边的是一个女生,长的不怎么的,但是心地很好,乐于助人,她不认识这女生,不敢和她达理,这女生也知道,她是个新来的学生,肯定人生地不熟,也肯定没有朋友,于是,她主动接近她,和她讲话,陪她聊天,渐渐的成为了朋友,她把她的一些朋友,也介绍给她,于是,她在这里有了自己的新生活。
她的校园生活开始了。
以下就是她的校园生活的主要人物:
她--馨兰—哀琴演(活泼,任性,潇洒,可爱)
她--程玲--无人演(活泼,潇洒,大方)
她--雪梅--无人演(任性,又毅力)
她--园园--无人演(温柔,可爱,重感情)
他--轮胎--无人演(潇洒,大方,幽默)
他--树枝--无人演(活泼,幽默)
他--吹哥--无人演(滑稽,潇洒,任性)
他--涵涵--无人演(幽默,稳重,可爱)
他--俊均--无人演(可爱,温柔,稳重,潇洒)
她—燕子—无人演(泼辣,刁蛮,潇洒)
她—大脚—无人演(活泼,可爱,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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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六
十八岁那年,我读了一所艺术学校,也就是那一年我认识了胡成成,而我们的相遇也发生了一段故事。
我和胡成成是一个班上的学生,也不知道因为性格还是因为什么,我们俩总是在一起玩,所以我们也就成了好朋友,也可以说是无所不谈吧!
我还记得,第二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们俩一起去散步的时候胡成成对我说,阳阳,以后我们还是少在一起玩比较好,免得同学会说闲话,听到这句话后,我哭了,然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我想那是的我已经爱上他了吧!
回到寝室后,我很不开心,室友们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没有说,睡觉的时候我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了,哭着哭着就睡着了,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听到电话响了,一看是他打来的,他让我走到寝室门口,我走出去后看到了寝室门口的荷花池周围点满了蜡烛,而荷花池里还有一个桃心,我很开心,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他喜欢我,那是他给我的生日惊喜,我答应他了,此后,我们每天都在一起上课下课,每天都很开心,他也时不时的给我准备惊喜,逗我开心,可是,好景不常,最终还是发生了一个让我们怎么都想不到的事情。
那天,学校放假,我回家了,没想到的是在回来的途中,我出了车祸,眼睛瞎了,当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看见的消息后,我不敢接受,我觉得那一切都是假的,是我在做梦,只是梦还没有醒而已,可我不相信又能怎样,现实是残酷的,我几乎想到了***,而我就再也没有去到那个学校,就连一句保重的话都没有说,我就在他生活中离开了,并不是我想要离开,因为此时的我已经再也配不上他了,我不想连累他,我更不想成为他的包袱,可是,在我的内心是多么的伤心和绝望,因为我再也看不到了他为我准备的惊喜,再也听不到了他对我说的甜言蜜语,更加的看不到了他那张熟悉的脸。
从那以后,爸妈就带着我去了其他地方看病,医生说我的眼睛并不是不能治好,只是需要换眼角膜,可是,当时我们家那里有那么多的钱来给我治病,所以,我选择了放弃。
我们家也搬家了,因为我给我爸妈说,我想换个环境,好好的养身体,离开后我和他彻底没有了联系,那段时间我好伤心,天天一个人躲在家里,爸妈也看到我那样也很担心我,我的人生,我的未来,甚至还想过和他的以后,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爸妈还是依然没有放弃治好我眼睛的希望,曾多次劝我,让我去做手术,可我还是坚决不同意,我知道家里的情况,我不想再连累爸妈,就这样过了两年,我以为他已经忘记我了可是,突然有一天,爸妈叫我,说是我以前的同学来看我了,爸妈扶着我走出来,走到客厅,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他说,阳阳,你还好吗?那个声音让我仿佛回到了两年前,回到我们在学校的日子,多么熟悉声音,多么久违的声音,那一刻,我即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那个人还没有忘记我,我日夜想念的他现在就在我面前,我难过的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我呆住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后来还是妈妈拉了我衣服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我马上往我的房间跑,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个瞎子,可是,现实里我依然是个瞎子,我摔倒了,我也很伤心的哭了,这么几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当着爸妈的面哭过,因为我要坚强,可是因为他的出现我还是控制不住哭了,在我内心是多么的想看看他现在的样子,看看他有没有瘦,问问他过的好不好,可我说不出口,我怕他伤心,我叫他走,我叫我爸妈把它赶走,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现在这样,以前他常常会说我的眼睛很漂亮,他很喜欢我的眼睛,因为我的眼睛又黑又大,现在的我好自卑,想到这,我慢慢的站起来,走到了我房间,把门关上,我不想再见到他,他没有走,他给我爸妈讲了我们的故事,爸妈也很感动,还说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他给我爸妈说他像照顾我,还求我爸妈让他留下,最后爸妈被他的痴情打动让他在我们家住下了,虽然他住在了我们家,可我还是故意躲着他。
有一天,我正在房间听着弦子的那首(舍不得)时,妈妈进来了,妈妈好像很伤感,我好像还听到了妈妈在哭,我很着急,问妈妈怎么了,妈妈很久才说,他在给成成打扫房间时,看见了他的病历表,他得了癌症晚期,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最后晕倒了,醒来后,我发现有人拉着我的手,我正要说话时,那边已经开口了,是成成,他说,阳阳,你要吃点水果吗?我知道此时的他,内心是多么的脆弱,可他还在装作若无其事,我再次哭了,我一下抱住了他,哭的好伤心,任凭眼泪打湿着他的衣裳,成成说,阳阳你不能再哭了,医生说你的眼睛需要休息,不然会更难治的,我一下把他推开,我说,你得了这样重的病这么也不告诉我,你这么还来找我,不去看病,你怎么这么傻,他很久才说,阳阳,我知道自己的病已经不能再治好,我把我的眼角膜换给你,两年前,你一声不响的就离开了我,当时你走后,我非常伤心,我到处找你,我以为是你变心了,后来才在你亲戚那里听说,你出车祸,眼睛瞎了,听到后,我一切都明白了,之后一直找你,可你又搬家了,后来还是在你好朋友那里问到你的现在这个家,才找到你的,他说,阳阳,你听我说,我爸妈已经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看病,医生都说我的病发现得太晚,已经不能治好了,我也很家里人都说好了,爸妈也很同意我的做法,她们也支持我的,而且这样的话,你们也可以节约一笔费用啊,后来爸妈来进来了,都来劝我,几天后我答应了,在成成走的时候我们同时进了手术室,他告诉我,让我以后不要哭,因为现在我的脸上不止有着我自己的眼睛,还有着他的眼睛,他让我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的发展未来的路。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七
滋滋滋——一部新的电脑开机了,“儿子,这是你的新电脑,”一位父亲对他的孩子说,这个孩子叫:李新喜,他期末考试得了全级第三名,这个新电脑刚开机就喜欢上这个优秀的孩子,因为这个电脑知道李新喜的学校是高手如云,他可以考上第三名是很厉害的孩子。
这个电脑在孩子不注意下建立与他对话的程序,“有一天,孩子登陆了电脑,这个电脑对孩子说:你好,”孩子楞了一下,对电脑说:“你是谁?”电脑说:“我是智能电脑,请不要告诉你的家人,这是我们两的秘密,请保守,我会帮助你学习考上名校,”孩子高兴的说:“好,我发誓。”在电脑的帮助下李新喜考上了北大,但李新喜家前阵子做生意亏本了,他家供不起孩子上大学,只好把电脑卖掉。孩子在卖电脑时,痛哭着。
过了4年,孩子走进社会,他开始创业,当上了到老板,这时李新喜想起了小时候的智能电脑,他开始奔波全世界,去寻找当年的电脑,他花了将近公司的一大半钱,他还被诬陷进了监狱,当李新喜出来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他回到家,发现一个箱子,箱子里竟然有他当年的智能电脑,上面有一份信,上面写着:”对不起儿子,我当年卖了你的电脑,我历经千辛万苦帮你找了回来。”
李新喜既高兴又惊喜,他把电脑擦个干干净净,然后设定电脑喜爱的目标为他儿子,把各种学习测序下载到里面,然后把电脑送给他儿子。
过了10几年,他儿子也走他父亲的路。故事成为了永恒。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八
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季节,我开始注意一个高我一届的男生。
那时候我每天很早便去上学,男孩的家就在路边一幢旧楼的二楼,从路边可以看见他那个装着淡紫色百叶窗帘的窗户。每天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都要隔着马路远远地观望,一直到扭回头也看不见为止。当柔柔的灯光从百叶窗中渗出,弥漫着氤氲的色彩朦朦胧胧地将天地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想走进那个房子瞧一瞧,看一看,他在干什么;又想男孩走出阳台对我笑笑,说:“喂!等一下,我们一起上学。”每天我都这样幻想着,幻想着这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形。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冬日早晨,那窗子散出的暖暖灯光总会成为我不变的期盼。
那是一个不善于掩饰,也不会掩饰的年龄。说不清的理由,我却把这份期盼尘封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心中一直有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有一张与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成绩很好,每个学期都是年级的第一名,而学期末学校会给各年级的第一名来一张大合照。想不到,这个愿望竟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拼命地学习……那个学期我就拿到了第一名,在那个令我激动万分的时刻,我悄悄站到了男孩的身边,终于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照片上的我只及他的肩,我笑得很甜,男孩也笑了,是阳光灿烂的。他眼睛不大,但在两道浓浓的眉下显得很亮。我将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将自己和男孩剪下来把它贴在一张素雅并缀着满天星花纹的信纸上。我让照相馆的师傅将它翻拍、放大后,夹在了一个带锁的。
日记。
本里,上面写满一个女孩初次的呓语。
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关注他的一切。而后我与他有了淡淡的接触,也知道了他那颗善良包容的心。一切就如此淡然,之后我们分别考上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大学。
在青春流转的大学,虽然不乏男同学的青睐,但我知道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很迷惘。再次打开那本带锁的小日记本,看着我与男孩的那张合影,我终于决定给他写一封信。
“曾经认为自己苦苦追寻不舍放弃的是最初的那一段美好的心情故事,走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内心深处真正在乎的是最终的人。”我在信的第一段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出于矜持,最后我还是把那个“人”字去掉了。
那年晚春我的生日,他来信了,信中夹寄了一张相片,竟然就是我们高中时的那张合影。他和我一样,也把它剪了下来放大。“你有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以前只要触到你的目光我就会心动不已……”男孩在信中说。
男孩成了我的男友,但他一直不知道我也有一张同样的照片,他说我给他的那封信让他揣摩了好几天,终于他决定用那张合影冒一下险。
我们热烈地爱着,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的合影。
他的生日快到了,我将日记本的小锁打开,再次凝望了好久那张照片,然后将它装进了信封,郑重写上了他的地址。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
时间。
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
英语。
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
数学。
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九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
郝晨走到安婉儿身边,说:“明天下午有空吗?没事儿就出来玩吧,我在绿茵公园等你。”
“嗯。”
星期六下午,绿茵公园。
安婉儿来迟了,郝晨在长凳上坐着等他。
“不好意思,我来迟了,让你久等了。”
郝晨淡淡一笑,说“没事儿,不着急。”
“你约我来,有什么事情吗?”
“这……要不我们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说吧。”郝晨望了望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说。
“哦,好吧。”
安婉儿想:到底有什么事情呢?还要找没人的地方……他今天好怪啊……。
小树林里,杜茉茉在看书,郝晨和安婉儿并没有发觉她的存在,一起走进了小树林。
“到底有什么事儿啊?你今天真是神秘兮兮的!”
安婉儿这一大声说话,把杜茉茉惊了一下,她抬起头,正好看见了郝晨和安婉儿,她便仔细听,想知道他俩在说些什么。
“这个……其实……我……”
“怎么了啊?”安婉儿这是已经猜到了他可能要说的话,但她还是明知故问。
“算了,我也不想说了,你自己慢慢看吧。”郝晨塞给安婉儿一封信,转身逃跑了。
留下安婉儿,呆在那里。(未完待续)。
(多多鼓励,欢迎点评)。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一
安婉儿和郝晨就这样交往了起来。他们之间由杜茉茉为他们传信。两个人,不对,应该是三个人彼此很开心。
安婉儿和郝晨很幸福。而杜茉茉也因此变得不那么冷漠了,她变得开朗了。
校园中,自然也诞生了不少关于安婉儿和郝晨的流言蜚语。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就放弃,他们俨然有一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精神”。
校园操场上,安婉儿和杜茉茉。
“婉儿,和你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确确实实感到了快乐。现在,我只想知道,你到底喜欢不喜欢郝晨呢?”杜茉茉说。
“茉,你怎么突然问一个这样的问题呢?”安婉儿感到很奇怪。
“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呵呵,你回答我啊!不好意思了不是?”杜茉茉笑了笑,说。
“嗯……可以说是吧,现在,我对这种感情朦朦胧胧的,也不太确定。但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他了。”
杜茉茉的脸上马上闪过了一丝哀怨的神情,但马上就恢复过来了。她对安婉儿说:“那么,你……知道我喜欢谁吗?”
“谁啊?”
“我……也喜欢……郝晨。我喜欢他已经很久了,一定比你们的时间长。因为,我们在小学的时候就是同学,我一直暗恋他,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向他表白。”
“……”
“他给你写情书的那天,我知道后,心都要碎了,我就不明白,你哪一点比我好了?可是现在,我明白了,你热情,活泼,开朗,人又是那么的好,那么的聪明,难怪男生们都会被你吸引……”
“我……”
“你先听我说完好吗?我知道,爱可以让一个人走火入魔,爱可以让人做出许多傻事,如果说,以后我做出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情,我请你原谅。”
“哦……”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二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我叫吴思艺,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和我,每天都其乐融融地生活。我也有自己温暖的小房间。我房间的窗户上挂着一串八角风铃。那风铃是红色的,八角风铃。顾名思义,就是有八个角的风铃。每当风吹起,风铃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古人说风铃会招魂。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风铃是会给人们带来好运气的。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叮铃叮铃”,八角风铃又在响了。在诡异的夜晚听起来那声音并不是那么悦耳呢,反而有些恐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从窗边挂上那个八角风铃之后,我就夜夜失眠,偶尔睡着的一两个夜晚也都是被噩梦惊醒。我总是梦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披头散发的女子,看不清她的脸蛋。她身上好像有浓浓的怨气。我越来越害怕了,却也没往坏处想,只是把这些情况当成是自己高考前的紧张所致。
是啊,我正在x中学读高三,我的成绩那是数一数二的。班上除了我的死党。也就是夏天是我的对手之外,其他人都不在话下的。
我看着讲台上的老班又在碎碎念:“你们准备要高考了,还不好好复习。整天只知道玩玩玩。考不上好的大学就没有好的未来。难道你们不知道珍惜时间的吗?”
啊,好困。迷迷糊糊之中我居然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吴思艺,吴思艺。”抬头,揉揉双眼。原来是老班,我吓了一跳:该死,我怎么会睡着呢,平时上课最认真就是我了,可能是因为最近老是失眠的关系。
“放学后你留下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看见老班气愤的样子,我连忙点头,说:“老班,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会了。”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有一个人脸上挂着诡异的笑。下课之后,我一个人留在了老师的办公室,夕阳把我的身影拉的好长好长。班主任孔慈拉长了脸,严肃地对我说:“吴思艺,你知不知道。保送的名额只有一个,现在你这个样子我怎么帮你争取啊。”我低头不语。“你现在高三了,不是小孩子了。你应该知道竞争的残酷。”
我心中此时也很矛盾,保送。肯定就是在我和夏天中选一个。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而最后我只好犹豫地对老班说:“你让我想想,我心里很乱。”
“你自己想清楚吧,希望下次你不要再发生上课睡觉的事了。”
在办公室外面,某人脸上出现了嫉妒和愤恨的神情:“为什么这么不公平,班主任这么偏向你。所有的好运气都是你的,所有的人都爱你。吴思艺,我不会让你好过的。”脸上也扭曲成一团。甚是可怕。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想想最近发生的一切,我睡眠一向很好啊。这么会失眠呢。还会梦见恐怖的人。怎么回事?该不会真的和八角风铃有关吧。我决定好好研究研究那个风铃。于是我走得更快了。
晚上,我吃过饭后。将窗下的风铃拿了下来。仔细端详,只见风铃八个角下面都掉满了星星,那黄的星星跟红色的风铃极不相称。看着看着我眼睛又困了,这是怎么回事。我动不了了。那风铃仿佛有魔力一样吸引着我,“来吧,走进来吧。快点走进来吧。”那诡异的红光,该死,我明明已经将风铃拿下来了,可是此时它却出现在窗台,叮铃叮铃地响个不停。
我走进去了,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变小变小。最后消失在自己的房间中。
另外一边,夏天正在哈哈地大笑,“此时的吴思艺已经被吸进风铃了吧!这下再也没有人跟我抢保送生的名额了。哈哈。”
第二天,夏天早早就来到了学校,果然没有看到吴思艺呢。夏天如是想。叮铃铃上课了,就在这时我踏着优雅的步伐来到学校了,我看了夏天一眼,没有说话。此时夏天大叫起来:“吴思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你不是…….”
“我不是什么?夏天。”然后我砰的一声将八角风铃扔在夏天身上。也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夏天就像避瘟神一样避开了。
“我明明把带有冤魂的风铃给了你,你应该被吸进去了啊。为什么你还会在这里?为什么?”
“要不是我答应风铃里的女孩,帮她找到家人然后帮她捡回尸骨,她怎么会放过我呢?”
“你为什么要害我,夏天,你说啊,你说啊。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我情绪激动地说道。
“吴思艺,你够了。谁跟你是朋友啊?你家世比我好。父母又疼你爱你。不像我父母离异。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不,是嫉妒你。我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你。在你身边我永远是一棵草。我讨厌那种感觉。所以我要你消失啊。”说着说着,夏天把脚踩在风铃上,风铃碎了。我们的友谊是不是也碎了?无法修复呢。“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有怨念的鬼魂住在里面的风铃,没想到还是被你逃出来了。吴思艺,我恨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冲过去抱住激动的夏天,说:“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啊,从来没有把你当成绿叶。我们是平等的,夏天。”夏天泣不成声,任由我抱着,就这样一直抱着。
后来,夏天跟我道歉了,可是我们还是有隔阂。那风铃里意外死亡的女孩子的家人我们也找到了,女孩的尸体我们也找回来了。希望女孩来世可以生在个好人家。后来夏天被保送到s大学了。而我也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这一年我20岁生日,夏天又送给了我一串八角风铃。可是我再也没有挂起来过。有些东西一旦丢失了就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三
他们都是从小城市里出来的,所以读书的时候,便不能像别的恋人一样,有钱在两地的火车上奔波,打电话更是不能打到尽兴,每次电话一接通,都抢着说话给对方听,而且每每都还没有把列在纸上的话说完,就要因为电话上飞快显示的数字,恋恋不舍地收了线。
舍不得打电话,又没钱去另一个城市看望对方,但他们的爱情,还是谈得有滋有味。
男孩省出几百块钱给女孩买了一部手机,是几乎被人淘汰了的那种。但女孩还是视若珍宝,并没有因为它响起来时刺耳的铃声引来周围人的嘲笑,而觉得难堪或是自卑。因为,这已经是他们能时刻感觉到对方的最好方式了。
男孩子会立刻让她的手机响上四下,告诉她:当然在想啊。
这样不花一分钱的方式,常常会让他们觉得比什么人都要幸福。尽管宿舍里的女孩子,煲电话粥会煲几个小时,但她并不羡慕,她也很想让别人知道,其实他们的爱情,和他们一样甜蜜、温情,甚至是浪漫的。
谁说爱情一定要喋喋不休地说出来呢,有时候短短的70个字,是要比打70个小时的电话,还能让对方觉得柔软且暖和的吧!
后来学校里有公司推销一种“手机情侣套餐”,只要每月固定花费20元钱,同一个省内的情侣,便可享受无限制的免费接听和拨打服务。这样对讲机似的服务方式,即刻吸引了她。
她知道自己其实还是有着不肯对人讲的虚荣的,她不奢望他能每月来看她,但像所有女孩子一样,每天都能听听他的声音,在舍友们面前,朝他撒撒娇,那也可以啊。她很快换了手机卡,开通了和他之间的对讲机。
生活自此果然是不一样。她可以随时随地与他说话,有时候出去玩要穿什么衣服,她都会在手机里问他。而且,她可以随时开着手机,听他每天都和谁通了电话。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变得近如咫尺。
她甚至能够听到他睡觉时的鼾声,还有以前没有注意过的说话的语气。她突然发现他开始生出那么多的缺点,亦或是这些缺点一直就有,只是因为她刚刚“监听”到?他与自己说话,怎么能不耐烦呢,而且,语言也开始节省,连“宝贝”两个字都丢掉了。甚至,她问他问题的时候,他竟会将手机远远地扔开,在床上响起了鼾声。
有一次,她听到他与一个女生通电话,她追问是谁,他竟怎么也不给她答案!
半年之后,她觉出他真的是对她厌烦了,以前所有的怜惜和疼爱,皆没了踪迹,且最终走到了无话可说的境地。
她还没有弄明白,他便提出了分手。不管她怎样哭闹,他都只有一句话:是你监听掉了我们的爱情,我再怎么努力挽回,都没有用了。
手机一下子安静下来,没了爱情,对讲机也当然没有用处。她伤心地换掉那张卡,将它夹在日记本里,无意中看到以前记的那些只有70个字的短信。所有那些贫穷但却别致浪漫的方式,一下子涌到心里来。
她想起他用符号给她发来的一个个吻,想起他在情人节的时候给她寄来的卡片,想起那些只有他们才能明白的铃声和暗语,想起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告诉对方“我想你”,原来这样看似将两颗心远远隔开了的距离,才是维系爱情的养料,才能给爱情最充足的氧气和自由。
真的是畅“听”无阻亲密无间的对讲机,将爱情里另一半的空气,给监听掉了。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四
童话的幻想性说明了童话对儿童心理成长产生作用的心理学机制,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校园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叫卡尔斯的森林,大象卡奥卡是这尔的国王。一天,卡奥卡听说每个动物的尾巴都有非常大的作用,便心血来潮,要举办一个“尾巴节”。得到冠军就满足谁一个愿望。
比赛开始了。孔雀展开自己披纱的尾巴,枪着说:“我的尾巴可以使我漂亮起来,我的尾巴最好!”“我的尾巴才好呢,能掌握方向。”蟋蟀也不甘示弱。“你们那些烂尾巴算啥?看我的尾巴,它能削平大山!”这下老虎急了。……最后,萤火虫爬着上场了,它使劲地摆动着翅膀,光亮一闪一暗。评委们看得眼花缭乱。经认真评选后,大象卡奥卡拿这麦克风大声宣布比赛结果:“我们的尾巴王诞生了,它的尾巴可以给森林带来光明,每个动物都可以在它身上取光来照明。我宣布,今天的尾巴王是:萤火虫!”卡奥卡转向萤火虫说:“萤火虫,你有什么愿望?”“我的愿望是会飞,这样就可以给更多朋友带去光明。”萤火虫说。
“好,满足你的愿望!你现在就可以飞了!”随即,萤火虫闪着光飞起来了。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今天是星期天,工作了一星期的人们开始出来散心,消遣了。
在一条宽阔的马路上,随处可见废纸、果皮之类的垃圾,一辆辆车飞驰而过。“哎哟”一张棒冰纸因被车胎碾轧,而不禁呻吟起来,“这人干啥呀,家里着火啦!不长眼睛,竟往我身上压。哎哟……”
“兄弟,你没事吧?”躺在旁边的西瓜皮看到同伴被压伤了,关切地问。“不要紧,反正这几天下来也惯了!”棒冰纸沮丧地说;“咱们真倒霉,人们把咱们随处乱扔,弄得地上脏兮兮的。也让我们在这活受罪。”
“是呀,不论谁,一看到我们身上叮满绿头苍蝇,就像避瘟疫似的绕道走开。其实,这还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西瓜皮深有感触地说。
“就是。”一堆瓜子壳感慨地接住话茬,“自从两位小姑娘把我们扔在这儿,让我们日晒雨淋,每天昏沉沉的。你们看,那不是有个现成的垃圾箱吗?把我们放在那里面多舒服啊!”
棒冰纸无可奈何地说“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咱们快来动动脑筋吧!”
大家都沉默了。
突然,一阵歌声从远传来。大家一起把目光投向远处,只见一群小孩拿着纸篓、簸箕,唱着歌,在打扫。你看,他们有的在扫地,有的在捡纸,有的在马路边竖起几块牌子,上面写着:请讲究市容整洁;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他们干得多带劲啊!
一会儿,垃圾公民们进了垃圾箱,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啊!我们终于有了归宿,以后再也不会睡马路上,被风吹雨打,被人们讨厌了,可以躺在这儿睡大觉啦。”
从此,马路上总是干干净净的。
鸟类的首领鹰王自从率领鸟类大军打败了由百兽之王老虎率领的兽类大军后,性格从以前的。
谦虚。
和善,变成了横行霸道傲气十足。鹰王每天都喝得烂醉如泥,沉湎于美女之中,每个三天两头就去做长途旅行。这样么也就算了,可它不仅这样,还不理朝政。它的谋士鸽子好心对它进行劝说。鹰王却把它打入了死牢。它的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土匪强盗和流氓不断进行抢劫和偷窃。而鸟类的警察也对它们毫无办法!
这时,兽类大军做的事恰恰和鹰王相反。它们正在招兵买马,还采取到了人类的基因,进化成了兽人,又从死劳里就出鸽子作为军师。它们的粮食也是子给的,从来不从兽城里的老百姓们那里获取。城市里一片和平、安宁的景象。不久兽类大军就兵强马壮,准备和鸟类决一死战。鹰王听到了这个消息,也准备御驾亲征,把兽类彻底消灭。
鸟类一日一夜30000里!既没有准备,又疲惫不堪,军队里还出现了水土不服病和瘟疫。兽类趁此机会准备和鸟类进行。
战争。
鹰王听了,对战士们发号施令,准备战争但战士们都患上了水土不服病和瘟疫,都无精打采的,根本不听指挥鹰王见兽类大军浩浩荡荡的开来,又看战士们的样子,自己又因为平时喝酒作乐,也不进行锻炼,体形变得非常肥胖没有任何战斗力,气得七窍生烟,被活活的气死了就这样,兽类大军就不损一分一豪地赢得了战争。
这就验证了一句俗话:骄病必败!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五
记得有一次我来到学校,打开书包,突然发现我没有带文具盒,心里一下子慌了起来:没有笔、没有学习文具,让我怎么学习,怎么写字啊!这时,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走进了教室,让我们写一些词语,全班同学全都低头写词语了,唯独我,在那里傻傻地看着本子,一个字也写不了。我正在发愁,旁边的韩铮问我:“你为什么不写啊?”我告诉他我没有带文具盒。韩铮热情地对我说:“用我的吧!”说着,从文具盒里拿出了一支钢笔:“给你,快写吧!”我道了谢,赶快写了起来。可是,这节课下了,还有数学课和英语课怎么办呢?我还在发愁。当我周围的同学知道了我没带文具盒时,人人都伸出了友爱之手,打开自己的文具盒,这个借我一支铅笔,那个又借我一块橡皮。看着她们那一张张热情的笑脸还有那一双双援助之手,阵阵暖流温暖着我的心灵,有如一束阳光照进了我的心田。
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却让我从中深深体会到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会有多么的温暖。也许,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一点帮助,就会给对方带来雪中送炭般的温暖。帮助与被帮助同样会得到快乐。我们整个社会大家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道是:“一方有难八方援,众人拾柴火焰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献出一点点爱心,那么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我们的社会又将是一幅多么美好的景!
互相帮助是我们人类的美德,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把这一美德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爱心洒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六
安婉儿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又很聪明,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有好人缘,平时和同学相处得很好,她和同学之间有着纯洁而真挚的友谊。
下面介绍另外一个女主角——杜茉茉。她是一个和安婉儿截然不同的女孩。她不爱说话,总是独来独往,有时候爱发脾气。来到光泉中学几个月了,还没交上几个朋友。
男主角——郝晨。他是一个具有魅力的男孩,帅气,幽默,风趣,是男生中人缘最好的一个。
一天早晨。
这天,安婉儿早早的起了床,洗漱完毕后,看着同寝室的室友,不由得开始了沉思:
她就这样,坐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
李欣欣想:她今天怎么怪怪怪的?干嘛发呆啊?
安婉儿想:如果你们真的是我的好朋友,就不会把我从幻想中拉回来,就不会打扰我……。
(第一篇写的可能没意思,但是,到第二篇就会有情节哦!至于那些主角,会一个一个的慢慢出现……朋友们!给我加把劲吧!)。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七
出了学院的西门,对面有一条晚上很少有人经过的路,路旁栽种着许多紫色叶子的树,人们就叫它紫叶路。
当然白天路上人很多,男男女女,来来往往。
这是白天发生的事。
今天是星期六,宿舍的舍友都忙各自的事去了,小芳爱学习,独自一人到教室上自习。己经过了小寒,天气阴冷而沉闷,小芳待在屋里直哆嗦。她通常早上七点带上点吃的到达教室,晚上九点才回宿舍。
她今天心情并不好,因为早上起来的时候和上铺的同学吵了一架。忽然有人给她打电话,那是一个一直苦苦追求她的男孩,他说请她出去逛逛,她烦他,就不假思索的拒绝了。
电话那边没了人声,可是电话并没挂断,她也没在意,叫了几声“同学”,没人回答,她也就挂了电话。收拾一下准备去教室。
今天她总感觉特别扭,走在路上仿佛人们都在用异样的目光看她,看得她发毛。她加快脚步跑到学院,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将自己看了一遍又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头发梳的很整齐,化妆也很得体,身上也没有异味,衣服也很干净。她又打量了很久,还是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进了教室。
她虽然低着头走进去,可还是感觉到屋里的眼睛齐刷刷的盯着她看,她通红着脸走到了最后一排,拿出书来,这时她才敢抬起头看别人。她发现今天的人真反常,人们毫不避嫌的看着她,那眼神里有愤怒,有谴责,有鄙夷。
不一会儿,教室的人都走空了,只剩下她一人,她有点惊慌,可是故作镇静。
“中午了,他们都去吃饭了。”她这样想,继续看她的书。
天的确是阴沉的,刚到中午,已经乌云密布,可是并没下雨。透过窗户可以看见紫叶路上的人,他们行色匆匆,他们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她的确是不高兴的,也根本没心情看书。她不想去吃午饭,其实很方便,穿过这条路就会到达一个热闹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可口的小吃,她就是不去。
天愈加暗淡了,她把教室里的灯打开,那种光亮和屋外的暗形成鲜明对比,现在透过窗户已经看不见外面的情况。
“啪!”
外面传来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想出去看个究竟,又不敢出去。现在对于她而言待在教室仿佛是最佳的选择,可是她有种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帮助,于是打电话给她的舍友,奇怪的是她们都关机。
她想到那个男生,可是就是不愿打他电话,她知道只要她号码按下,说下地点,那个男孩就会用最快速度出现在她面前。她倔强的不那样做,可是一停下思想,孤独感和恐怖感就会来折磨她,她还是打了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她在失落中松了口气,外面又是一个刺耳的炸雷。
她现在很绝望和无助,她需要安慰。黑暗越来越逼近了,天气从来没有这样反常过,她想冲出去,跑回宿舍,可是她知道回到宿舍仍然是孤独和恐怖。她把所有灯都打开了,虽然只是下午三点,可是这样她更加看不见窗外,更加的恐怖!
风呼呼的吹着,拍打着玻璃,发出各种奇异的声响,那声音尤其凄冽,她在一楼的最靠近紫叶路的教室,听学长说前年就有个女生死在这里,一场血案就发生在这条路上,死者的血流了一地,就像外面的雨,汇成了河。
外面的确下雨了,好大!天昏地暗,她看看表,已经晚上九点,她已经神情恍惚的过了一天!她得振作精神,跑回宿舍,从学院到女生宿舍有一里多路的路程。
她忘了带伞,可是雨一直不停,而且越下越大!她给自己壮胆,深呼吸几口气,将外套顶在头上,去开门,却发现推不动,仿佛外面有什么挡着,她透过门缝向外看,什么也看不见。她关上灯,心想这样就能看清。霎时屋里一片黑暗,她向外张望,见到一个高大的黑影,那家伙侧着脸,穿着黑衣,翘起的高领挡住了他的下半脸。
小芳恐怖万分,她感觉那人推开门就能进来,而面对他自己将无能为力。她想打开灯,手在墙上摸了很久也没摸到开关。她心慌意乱,又是一阵乱摸,并且小心翼翼,她害怕声响太大盖过雨声把外面的不速之客吸引过来。
她忙乱的摸着,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她感觉摸到了一个人头,那人的头发,眼睛、鼻子、嘴巴,好象在流血,她的手被咬住了,鲜血淋漓!她痛苦而绝望的挣扎,精神已经到了痛苦绝望的边缘,可是她的理智还在支配着她,她很坚强。疼痛忽然帮她忘记了恐怖,她感觉自己什么也不害怕了!她镇静心神,很快摸到开关,灯又亮了,她看清了一切,原来她的手被门逢夹住,不停的流血。
她又去开门,才发现原来门的门闩没拿下。开了门,发现外面空荡荡,只有洒扫用的几个扫帚,拖把立在门口。一阵冷风吹了进来,她清醒了许多。
雨还在下,时间不早,她得赶紧回去。路面积水很多,虽然没有光亮,但是她可以凭借鞋子打湿的声音来判断。她一蹦一跳的走向紫叶路,紫叶路比别的地方地势低,积水更多,排水设施不知怎么回事,竟不发挥作用。
终于走到紫叶路,白天这里发生的事她还记得,人们的异样眼神还让她心有余悸。一滴水落到她衣领里,凉意透心。
她下意识的抬起头看看天上,阴暗一片,但她还能分辨出树梢和屋顶。她想加快速度,却一不小心滑倒在水里,浑身湿透,她懊恼的爬起来,还好左手里的书没湿。她这回小心的走,再不敢跑了。
这时忽然看到远处的刺眼光芒,对面来了一辆车,那车是白色的,什么标志也没有,幽灵一样开过,好象是从男生宿舍那边开过来的。她没在意,因为车子经过时把她溅了一脸污水,她只顾咒骂开车的缺德。
终于回到宿舍。她惊异的发现所有人都在,舍友用惊异的眼神看着她,她不说话,径直走到自己的床铺,想找件干衣服换下。发现床上有封信,已经被拆开,是那个男孩写给她的。
第二天醒来,发现天气真好,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她仿佛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一切,室友们亲切的和她打招呼,她也笑着。
“刚才有人打电话找你。”
“谁?”
“还能有谁,就是那个一直追你的男生,他在楼下等你呢。”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八
这几天,安婉儿和郝晨都没有来往过了。
每当安婉儿想起自己那天所犯的“花痴”时,就感觉特对不住郝晨,好像自己欠了什么似的。
今天,安婉儿和李欣欣谈心。
“欣欣,你说为什么呀?郝晨这两天都没有理过我了,我怎么感觉那么不对劲呢?!你说,他,是不是——已经变心了?”安婉儿很严肃的、一本正经的说道。
“哎呀,这怎么可能!郝晨是一个专情的男生,怎么会轻易变心?!再说了,你人又这么好,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人甩?”李欣欣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大不了,明天我帮你问问他呗!”
“你问他什么啊?”
“问他为什么不理你呗!一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是你太敏感了!”
“哦……”
第二天。
“郝晨,你站住!”李欣欣在郝晨后面大叫。
“干什么?”郝晨很奇怪。
“你说干什么?!问你一个事儿!”
“什么事儿啊?”
“这两天你为什么都不和婉儿说话了啊?婉儿很伤心的!”
“哎……我……”郝晨突然说不出话了,好久,他才缓缓的拿出一封信,给李欣欣:“这个给安婉儿吧!”
“哦,好的,保证工作完成!”李欣欣笑嘻嘻的回去找安婉儿“复命”去了。她以为:安婉儿和郝晨之间压根就没有什么疙瘩,还是像以前一样。可是,她错了。
安婉儿刚从李欣欣手里接到信,很激动很激动,以为是郝晨劝她不要胡思乱想、表达暧昧的信,很兴奋。于是,她,用因激动而颤抖的手缓缓打开了信。
可是,刚刚映入眼帘的第一行,就让她吃了一惊……。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十九
这几天可真背!被人传绯闻,被郝晨误会,又被老师大批一通!安婉儿低着头,边走边想。
“哎呦!”
“啊——”安婉儿抬头一看,哇——!站在面前的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无敌超级美少男!
……(对视了29.99999999999999999秒后)。
“喂!你撞了人知道不?”
“……”
“喂!喂!喂!你发什么呆啊?没见过像我这么帅的摔锅啊?!”这位“自恋狂”边说边潇洒的抹了一下头发。
“摔锅?”
“嗯?”
“哦,对不起,对不起,再见!”安婉儿赶紧跑了。
突然,安婉儿回头来了一句:“不过,你确实是挺‘衰’的!”
“那当然了。呵呵……啊——?你……你个小丫头!”
晚上宿舍里。
安婉儿打开好久没用的日记本,开始写日记。想起白天的那段经历,她呵呵的笑出了声。
“安婉儿!你笑什么呢?明天还有课呢,还不赶紧睡觉啊?”
“肯定是在想她的白马王子郝晨啦!”李欣欣取笑她说。
“去你的吧,才没呢,我睡觉啦,不和你们罗嗦!”
“嘻嘻,害羞了不是?”
“308安静!”值班老师的声音最有力量。
安婉儿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日记。她记录了今天的事情,然后甜甜的睡了。
校园的故事初一(优秀20篇)篇二十
眼镜挂了电话后,笑了,笑了一会就哭了。就在刚刚眼镜对着电话那头说:“我就是死要面子,自尊心强,爱胡闹,你累了,我们就散了吧。”然后他们真的真的就从两个“黏瓜”活生生变成不如陌生人的关系。因为陌生人还有可能建立友情或者爱情。可他们却再无可能。
眼镜和小洛一起去过12个城市,在一起三年。熟悉到可以在对方面前自然地进行放屁抠鼻孔这种表演。晚上抱着躺在被窝里,分享每天的事情,吐槽奇葩事,很开心的比谁放出来的屁更臭。然后用被子捂住对方的脸不让出来,听对方的梦话入睡。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每天小打小闹,争争吵吵。12月眼镜过生日,小洛把她哄睡着。然后用粉红色和白色的气球把屋子装饰的像个梦幻城堡。眼镜醒了开心的像只三岁的小喵咪一样。嘴上却说:“真老套!”
眼镜有次生理期,疼的小脸都白了。小洛给眼镜的热水袋一小时换一次水。直到眼镜睡着,小洛才躺下。可眼镜不知道小洛在公司实习做了一天项目,回来连口饭都没吃。结果为了眼镜忙到半夜直接躺倒就睡了。
2
这次吵架,眼镜小姐彻底不理小洛。眼镜是脾气火爆,有话直说的小蝎子。而小洛却是个不折不扣慢性子的大瓶子。小罗死皮赖脸的说错了,抱她,哄她。眼镜还是不理他,最后不停地喊:“你说我让你累了,我看到了,你什么意思啊?”
小洛解释——累我也开心,可眼镜小姐并没有因此放过这个问题。所以就出现了开头那幕。眼镜小姐说:“我是个只要一发现,对方没有那么喜欢我,就会把这段感情判一个死刑的人,你说像我这样的人,能顺利谈恋爱吗?不想勉强自己喜欢别人,也绝不勉强别人喜欢自己,各自安好。”
可是眼镜小姐却并不潇洒。反而小洛很爽快的走了。眼镜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的情绪,却在一个又一个彻夜难眠。偶然看到眼镜小姐的微博有更新。内容如下:我讨厌热闹也不喜欢孤独,我总是熬夜,会一个人听着歌,想着自己做过的事,我没有面包,也没有清酒。有的只是一腔孤勇。如果哪天我撑不住了,眼睛红红的站在你面前不说话,你也什么都别问,抱抱我,带我走,去哪里都行。
最后一次看到小洛微博更新是在这儿的很久以后了。内容只有短短两行字:从不怨不悔到心里憔悴。不管是忍耐还是撤退都同样可悲。我想他是真的累了。
3
小洛回到自己的家乡青岛,开始重新生活。此后眼镜小姐像消失了一样。再一次知道她的消息已经是两年后。这两年她到了小洛的家乡青岛。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两年她从未联系小洛。
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偶尔一个人喝酒,再一个人学习。她说;“这个城市不大,她却从没见过他。”后来,我很不解的问她;“这么做,是放不下吗?”她说:“对,只是放不下自己。”
她说离开小洛以后才发现自己像个傲娇的公主,从来比低头。她说:“小洛是真的累了。”她笑笑的说:“我不喜欢过去的自己,所以想从这里重新站起来。”不得不说生活真的是有它独特魅力的。两年的沉淀让眼镜更有风韵。
喝酒不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到没了自己。结局是吐一身,长一身肉,再爱而不得。
4
就在她准备离开青岛时,她在一个蛋糕店碰到了小洛。眼镜小姐说那一刻,她的心绷住了。说不出来她之前预想过的任何一句台词。小洛没多说话,先是一愣,后来笑了笑示意自己要走了。
眼镜像小洛鼻梁上的那副旧框眼镜一样。从上而下,看到小洛全身上下所有的衣着,饰品。她都已经不再熟悉,只剩下那副旧框眼镜。眼镜看到他有女朋友了,眼镜看到小洛给女孩过生日,预谋已久的蛋糕(小洛亲手做的)。女孩很兴奋,很开心,很满足。就在这时小洛把一个礼盒推向女孩,女孩打开后,是一枚戒指。没等小洛单膝跪地,女孩就抱住小洛说:“我真幸运可以遇到你,又在小洛耳边小声嘀咕快求婚。”眼镜很想走掉,可她却停住了。她笑了笑想到——你要是早一点这样做,我也会的,我也愿意的。可转头想到曾经的自己,曾经小洛也绑满气球为她庆祝生日,把她宠的像个公主。可自己却说他不浪漫,老套。在那一刻,她是真的看到那个女孩更适合小洛,更可以给小洛幸福。
与此同时,女孩给小洛也准备了礼物。一副新眼镜。女孩亲手摘掉了小洛鼻梁上的那副眼镜,把她永远的放在一个叫做过去的盒子里。
眼镜放心了,终于她看到了他幸福,终于确认了有人可以照顾好他了。她该走了。拖着行李边走边哭——你那么幸福,可我却是这样。小洛,我真的要走了,走到记忆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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