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起到了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你需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以下提供的范文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一
让员工认识到工作时的每个行为和想法都将可能极大地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以防范,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
3.1健康规范。
3.1.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3.1.2当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参加工作: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1.3员工手上受伤时,特别事故,有严重割伤、烫伤、擦伤或伤口感染的人员应避免从事接触产品、原料、包材工作。
3.2着装规范。
3.2.1所有进入工厂有人员都穿着全套整洁的工作服装,包括制服、工作帽及工作靴或工作鞋。
3.2.2工作服要无钮扣、无口袋。
3.2.3每个工人至少有两套工作服以保证能每天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及时更换以被污染的工作服。
3.2.4在易弄脏工作服的岗位,可以使用塑料围裙,但应定期更换,以免污染产品。
3.2.5干净的工作服应保持存在清洁卫生的地方,并与脏的工作服分开存放。
3.2.6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区域,否则需要重新消毒后,才可再在工作区域内使用。
3.2.7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在保持头发干净的同时,将头发和耳朵全部盖上,以上防头发等外来异物掉入产品中。
3.3行为规范。
3.3.1非工厂内的工作人员,如外来承包商,参观人员等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及卫生要求,须换工作服、戴帽、穿鞋套后方才进入。
3.3.2对工作服、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双手应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查,以保证清洁有效。
3.3.3所有员工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换下工作服、鞋。
3.3.4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另外还要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和毛巾。
3.5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5.1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要分类存放,保证每一在册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有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健康证明材料存放两年以上的可以销毁。
3.5.2.编写《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详细填写员的健康状况,对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伤患的员工,还需注意处理措施。《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保存期为两年,超过保存期的可以销毁。
3.5.3.非生产检验人员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亦按部门建立好相应的《员工健康状况一览表》,健康证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关医疗部门发放的健康材料。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二
1、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把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状况和动态变化。
2、实行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法律学问的宣扬教导,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和防护学问询问、教导和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自我健康庇护意识。
3、发觉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准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诉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4、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名目,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状况。
5、催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案举行检查指导。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三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五)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具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经医院授权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
(八)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新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二)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四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8、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帽)。
9、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10、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鼻等。
1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12、凡患有以下五种传染表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立即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后才能恢复工作,患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如流涎症、膀胱瘘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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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五
一、宿舍卫生由早班安排人彻底打扫干净,要求“无烟头、纸宵和杂物。
二、宿舍衣物需统一挂放整齐或存放于工衣柜中,鞋子放于鞋柜或鞋板上,具体各班落实。
三、上班前或起床后将床单铺放平整、被子折叠放好。
四、娱乐室开放时间规定为8:00—23:30,具体关闭由中班领班负责,开放与清洁由早班负责,领班休息时由顶替代班负责。
五、宿舍、娱乐室卫生管理实行人事部检查签到制度,违纪者根据情况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处理。
六、安防组全体要加强修养,自觉爱互卫生,如有乱丢纸宵,垃圾和烟头者予以口头警告。
1、早班晚上0:00~8:00必须睡觉。
2、中班晚上0:00~8:00及中午14:00~15:30必须睡觉。
3、晚班早上8:00~11:00及晚上20:00~23:00必须睡觉。
4、上述三种情况例休及特殊情况请假得到批准的.除外。
5、上中班的及有特殊情况外出的每晚1:00之前必须归队睡觉。
6、违反上述情况之一的予以口头警告,各班严格执行。
八、宿舍及娱乐室日常管理各班督促遵守,具体由xxx统筹管理和负责跟进工作。
安防组。
二0xx年六月六日。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六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礼貌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构成制度。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务必持续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状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一)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必须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杯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七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礼貌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构成制度。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务必持续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状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1、公共场所应贴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资料。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5、酒店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按照《员工手册》处罚;。
2)酒店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为保证酒店中心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带给舒适的消费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中心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状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二、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状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三、中央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四、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状况,每两年清洗一次。
五、中央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状况,每年清洗一次。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八
一、目的:建立参观工作服管理制度,使参观工作服的管理有章可循。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内参观工作服的管理。
三、责 任 者:参观工作服管理人员。
四、正 1 2 文: 参观工作服由生产部办公室指派专人保管。 非生产部的.员工进入车间,须经生产批准后到参观工作服保管人员处领取工作服、鞋、帽。 3 4 5 领用参观工作服时,参观工作服管理人员需填写记录。 参观工作服使用完毕,应及时退回保管人员并在记录上写明退还时间。 参观工作服应及时清洗。
范文二、
一、目的:为了规定仓贮区卫生管理的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仓贮区卫生管理。
三、责 任 者:生产部负责人、班组长、qa 监督员。
四、正 文:
1、仓库保管员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每天下班前都要对仓库贮存的货物进 行整理检查,并做记录。
2、 仓库内地面有防水层, 放置物料的木架应干燥有间隙, 防止底层物料吸湿变质。
3、仓库的通风设施应完好无损,百页窗和通风口加铁丝网罩,以免昆虫、老鼠入 内,保管员要经常检查,是否损坏的地方,有松动的地方马上加固。
4、库门只允许进出料时打开,平时要紧闭,门与框要密闭紧无缝隙,防止浸入雨 水或昆虫、老鼠进入。门采用金属材料,并开关自如。
5、地面、墙壁和货架每周清扫一次,保证没有尘土和杂物,地面禁止用带水的拖 布擦,清洁时只能用条帚和干拖布擦。
6、货物摆放要整齐,中间要留适当的间隔,以利于搬运和打扫。
7、仓库内放有温湿表,当湿度过大,应采取措施,保证物料在稳定的仓贮条件下 贮存。
8、 库内的灭火器应放在大门旁易拿到的地方,经常擦拭,防止生锈。
9、各类产品严格分开码垛,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当发货时,由保管员指令 搬运,以免搬乱弄混影响卫生。
10、仓库内不得堆放杂物,废旧包装物及时清理出去,墙角、货架底不得有垃圾, 清扫出的垃圾不得在仓库内存放。扫帚和拖布用清水洗净凉干再用。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九
(一)院设立危重病员抢救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内科主任、我科主任任组员。
(二)各科医务人员遇有重大危重病员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及有关部门(院办、医务处、门办)。
(三)发生重大成批危重病员时,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根据病情成立指挥组,负责抢救人员的组织、抢救方案的拟定、物品的调集、各科室的协调以及和上级机关、医疗单位的联系。
(四)指挥组成员在抢救期间必须轮班在现场工作,随时掌握、处理抢救中存在的问题。
(五)各科室在接到抢救通知后,应立即放下可以暂缓进行的工作,立即奔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抢救工作由主科负责,其他科室根据需要积极协助。
(六)急诊科及各有关科室(包括放射、化验、药房、供应室、心电图室、超声波室等),应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
(七)各科的抢救器材、抢救药品须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新,作好记录交班。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八)在医生未到达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采取措施。主要负责抢救的科主任,应到现场抢救,并安排好本科抢救人员。医务科或门诊办公室(夜间由总值班室)应主动关心,协助解决抢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院领导应到现场,按情况调动全院力量,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负责家属、单位、公安等联系工作。
(九)抢救过程中必须掌握关键,采取各项抢救措施挽救病人的生命,各科医护人员熟悉并掌握本科的各种急救医疗处理及技术操作。
(十)负责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病情,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分秒必争,随时做好病史记录,病情有变化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以便加强抢救措施。
(十一)及时通知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来院,并将病情变化随时向家属交待清楚。纠纷、交通事故、自杀等,应报告公安机关。
(十二)抢救完毕,需做好抢救记录,必要时需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一)对重大、重危、疑难、易发生并发症、致残、预后不良及新开展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理及有关人员参加,并详细记录归入病史。
(三)重点讨论:
1、术前诊断及诊断依据。
2、手术指征。
3、术前准备及病员对手术耐受力的评估。
4、麻醉选择。
5、术式选择,术中注意事项,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危险估计及预防对策。
6、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发症及预防处理。
7、术后观察及护理要求。
8、手术人员组成及分工。
(四)术前讨论主要内容(诊断、手术及治疗方案、危险性及可能出现等)应向病员及单位谈清楚。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死亡时间、地点、诊断、死亡原因、参加人员签名及发言记录、讨论时间地点等完整的记载,以及本次讨论结果、对此病历的必须要吸取的经验教训等,整理后主治医师及上级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档。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转抄后,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登记,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需签名。
2、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先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诵一便,待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5、护士长、负责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备药前、备药中、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剖、针剂玻璃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赔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符合,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现象。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4、输血前检查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血袋送回血库保存24小时。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的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关闭缝合前,需核对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无误,方可关闭缝合伤口。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验。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指示剂。
3、收回器械包时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一、供应室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严格遵守供应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项技术操作有严格程序和质量标准。
三、供应手续。
(一)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二)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归还。
(三)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四)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五)凡沾有脓血的器械,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各种用过物品,由各科室先行初步清洗消毒后方可送供应室。传染病人用物,应严格消毒后单独送交供应室。
(六)凡无菌日期超过1周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一)所有包布、治疗巾及洞巾必须清洁无损,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二)金属器械,每天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三)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大、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四)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密灭菌。
(五)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六)橡皮用品应保存于较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锐形拆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七)所用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者与核对者编号,以便检查。
(八)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五、消毒灭菌工作。
(一)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灭菌程序和时间。
(二)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灭菌前必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汽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出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并有记录。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并按时维修。
(三)各类人员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四)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要有明确标志。工作程序和行走路线不交叉、不逆行。
(五)凡不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放入冷水中,待水煮沸后,煮十分钟。橡皮类则待水温后放入。
(六)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应消毒)。
六、操作室每月做空气细菌培养一次,消毒物品按规定抽样培养。
七、每周大清扫卫生一次,水池经常用消毒液刷洗。
八、下班前,必须彻底检查水、电、高压锅阀门和窗关闭情况,以确保供应室安全。
一、上班人员必须衣帽整洁,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二、热情接待病人,一切为病人着想,尽量满足病人要求;杜绝生硬语言,不知道、不晓得、不耐烦、不关我的事等生硬语言不允许出现在医务人员口头;真正做到“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三、实行“病人无错”制度,医院职工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与病人发生争吵一次处罚金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不愿作出书面检查者处罚金200元。
四、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视、看电影、织毛衣、做针线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三倍依次累加处罚(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五、科室自行排班,当班人员有事或生病必须提前一天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行政班人员提前一天到办公室请假),违者造成脱班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罚金80%奖励代班人员)。职工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扣日均劳务提成或日均综合奖;婚、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两天以上事假必须书面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病假须出具疾病证明,并提供病历等相关资料;以欺骗手段骗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七、医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房制度,危重、疑难病人会诊制度;坚决杜绝病人无医生看望、提着输液瓶四处找人的现象,违者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或家属举报一经查实,当班人员处罚金100元。
八、医生每周至少到药房巡视一次,药房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熟悉药品尤其是新药品规格剂型,杜绝处方药品规格剂型写错,否则合医办审减金额由开方医生承但。
九、药房每次进药后将新剂型及新药品规格、含量、用途书面告知当班医生,当班医生及时将信息张贴在诊断室醒目处(至少保存一周),并报告医疗组长,通过交接班转告所有医生。
十、药房应将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书面告知医生,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以便及时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药房负责。
十一、公卫、防疫、妇保、卫监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督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考评60分以下(不含60分),从工资中扣除季度、半年或全年综合奖,不参加半年或全年绩效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或不及格待岗学习三个月,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岗位工资80%),待岗学习期满由本人写出岗位申请,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上岗。
十二、私自收费:实行奖励举报制。私自收费一经查实,处收费金额100倍的罚款,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三、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制:1小时内电话不通扣当月电话费60元(聘用人员同等),1—3小时扣100元,超过3小时记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全额工资。
十四、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造成医疗事故责任自负(病人、职工举报或办公室督查,罚金80%奖励举报人)。
十五、团结协作: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理解,绝不允许互相刁难、互相扯皮、互相抵毁,甚至口出脏话、粗话、吵架、打架,坚决杜绝不利于团结的语言和行为;多干工作,少议论别人。
十六、以上罚金作食堂生活补助。
十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上墙公布。
举报电话:
十八、本制度20xx年9月28日经全院职工会讨论通过(试行),20xx年1月8日全院职工会修正执行。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
一、新病人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连续3天;体温在37.5°c以上及危重病人每4小时测量1次。一般病人每日中午测体温、脉搏、呼吸1次,每日询问大便1次;新入院病人测身高及体重1次,其他按医嘱执行。
二、病人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护理标记。
1、特级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人。派专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械、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
2、一级护理:重症病人、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每30分钟巡视一次,根据病情更换体位,预防并发症。
3.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人。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2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一般病人。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一
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三、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四、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五、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手乱放。
六、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奋力推进全州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积极性,规范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努力实现标准化、量化考核,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推进、积极预防”的方针策略。切实提高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水平,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xxxxx关于对县、乡、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背景和现状
xxxxx地域辽阔,地区间差异显著,民族聚居区山大沟深,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11个,是全国最大的集中连区贫困边远民族地区,一些民族聚居区农村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还很突出,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落后,卫生发展服务能力弱。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才起步,xxxxx是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高发区,39种法定传染病防治难度极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任务繁重、成本高。除安宁河流域各县(市)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低,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滞后,服务能力弱,广大群众主动进行儿童预防接种意识差。我州职业卫生工作开展不平衡,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差,广大农村及民族聚居区域长期养成的不健康风俗习惯难以一时改变,xxxxx从解放前的奴隶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一步跨千年,广大民族聚居区域生产生活方式较原始,医疗卫生工作严重滞后,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制约了我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条:目标
人的因素是第一因素,人的管理是首要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切实想办法考录补充正式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改变人才因素对我州县、乡、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严重制约现况,确实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对新进人员制定准入制,科学、公正、公开、公平考录新进人员;按照已核定的编制,加快人力的投入,保证工作完成的需要。责任到人,认真执行好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和兑现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应有的待遇,建立奖惩机制,认真逗硬兑现。通过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分级管理,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我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底力量,提高全州公共卫生工作效率和质量,开创我州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
第四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发展才是硬道理、改革才是硬任务,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不断深入调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善于科学研判解决处理好工作中各种问题,发挥钢班子带铁队伍的作用,思考落实稳定,谋划抓好成效,大力推进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使公共卫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进一步明确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医的主要职责即第一任务是公共卫生工作,其次是医疗救治等其他工作。切实将国家预防控制疾病,不断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水平的.提高,减少疾病危害,降低因疾病造成的社会负担的战略任务,贯穿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公共卫生工作既涉及到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又是医学科学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配合,需要各级卫生行政、业务技术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整体联动,全社会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才能努力全面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第五条: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五部委联合发文《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职[1996]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xxxxx卫生局党组关于“钢班子带铁队伍”工程的实施方案》(xxxxx卫党组〔2012〕4号);《xxxxx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x2011年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xxxxx新领办〔2011〕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45号);x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xxx财政局、xxxxx卫生局、xxxxx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xxx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xxxxx人社发[2014]4号); 四川省卫生厅妇社处、四川省卫生经济学会、成都艾思特肿瘤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管理办法适用对象
第六条: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对象为xxxxx辖区范围内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医院(包括中医院)、县(市)疾控中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血防站、皮防站、妇幼保健院、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所)、精神病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
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为在上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以及机构领导和分管领导。
三、人员管理
第七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站)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排班、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旷工,对上班、值班、下乡、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等必须公示上墙;每月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至少有2名专职(兼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保24小时有一名人员在岗,有3名专职(兼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保24小时有2名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健全,值班登记本排班清楚,值班人员姓名公示上墙,上墙牌表醒目规范,各县(市)可以统一制作。值班登记本规范,随时可以查看。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接受本单位领导和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州、县(市)卫生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的每个村的村医,均须公示上墙,村医外出、学习、出差、事假、病假、休假,须在乡镇卫生院有管理登记,有规范的工作记录,有工资、奖金和项目补助发放登记。
州卫生局、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定期(每季度至少抽查1次)、不定期对各县(市)进行检查,日常工作中,根据值班登记本,无论-公共卫生专兼职人员,还是临床医护人员都要进行值班检查。每发现一人次不在岗、脱岗将在该县(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总分中扣1分,并对抽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一把手负责人进行全州通报等处理;同时,扣除院长(主任)及当事人绩效工资,正式职工每人次扣200元,临聘人员每人次扣100元。
如村医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考核不合格,县(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上报县(市)卫生局,县(市)卫生局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换,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人员优先。
第八条: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方式
在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集体研究,在30个工作日内,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以书面方式与各县(市)党委政府、卫生局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以正式文件出具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抄送省卫生厅、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州委、州政府、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第九条: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管理,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年培训至少2次,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执法监督所、精神病院分别负责对现有工作人员及新进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
第十条:县、乡、村公共卫生人员工作内容和职责
县、乡、村公共卫生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人群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以及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带领公共卫生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要管理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拟定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每季度、半年、年终工作小结、总结;做好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掌握本地人群基数、健康风险因素,创造性的开展本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服务人群覆盖面和工作质量,逐步达到并超过国家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标要求,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行政、卫生部门下达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公共卫生专(兼)职人员实行包村、包组责任制。
除公共卫生工作专(兼)职人员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其他所有人员,每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日常工作中也要履行肩负的公共卫生工作使命,清楚公共卫生工作是每一个基层医务人员应尽的职责。
四、人员配置
第十一条:落实编制
队伍建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全州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农村卫生人力资源政策。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努力向当地政府争取尽快增加县、乡人员编制,目前编制还有空缺的,要积极协调人事等部门,采取公开招考等人事政策规定,及时补充到位。各县(市)党委政府2012年起按计划逐年全部解决辖区现有卫生人员空编。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主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编制空缺情况,各县(市)卫生局积极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逐年分期解决空编,同时要对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进行一次详细的清理,对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要重点清理,并上报州卫生局、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分指导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人员配置原则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严格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各县(市)要对超编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清理,对超编的人员进行统筹的安排,轮流对口支援缺编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到工作人员的合理调配使用。如正式职工已超编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再继续调入或安排正式职工,该县(市)党委政府、卫生局应限期一个月内纠正,如逾期未纠正的将报州委、政府、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并予以通报。
辖区总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卫生院应配置不少于2名专职(兼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总人口在1万人以上乡镇卫生院应配置不少于3名专职(兼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配置1-2名专(兼)职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人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正式专(兼)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不足,可以使用该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聘用临时人员。所聘人员应以临床或公共卫生专业为主,医生为主,具备中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各县(市)将公开考录方案,并报州卫生局及均等化指导中心批准备案后,在纪委监察、人事等部门监督配合下,由各县(市)公开考试录用。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中-默项目现已聘用人员)均由各县(市)统一公开招录,公正、公平考试聘用,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同等条件下xxxxx山卫校毕业生及中-默项目聘用人员优先录用。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职(兼职)人员中至少有2名医生。临时聘用人员必须一岗一聘,不得一人多聘,确保每月1500-2000元的基本工资(含保险)。
村医招录条件:至少为初中毕业,热爱卫生工作,有医学背景优先。
专职(兼职)从事乡、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卫生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取得相关任职资格;能独立深入村组完成本职工作。
五、人员待遇及补助
第十三条: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待遇,兑现奖惩,按规定方案落实绩效工资。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提取每年(或每月)纯收入中的40%(收入来源为医疗收入、完成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按制定的方案用以发放奖金和补助,60%用以自身的基本建设、设备投入等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兑现传染病津贴、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津贴,各县(市)卫生局必须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医务人员国家规定的待遇,如未落实,州卫生局、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予以全州通报,限期于1个月内纠正,如逾期未整改落实,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将报州卫生局、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纪委监察局等部门要求县政府予以处理。
公共卫生工作需县(市)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乡党委政府、村组干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可以在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资金中领取下乡补助。
六、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的产生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中心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主任,实行一把手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二类地区(喜德、盐源、雷波、越西、甘洛、金阳、昭觉、普格、美姑、布拖、木里)中心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必须由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一类县(市)中心卫生院院长必须由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由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各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必须由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中心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需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热衷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端正的经济作风、无违纪违规记录。
第十五条: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组织
县(市)级必须成立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成立公共卫生科或防保科,有领导分管公共卫生工作,有专(兼)职医生负责具体实施。招录新进工作人员必须设立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准入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网络直报制度、疫情报告培训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冰箱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制度、接种过程中晕厥抢救流程、过敏性休克急救流程、计划免疫操作规程、疫苗管理及冷链运转管理制度,以上各项制度和规程务必规范制作并上墙。在目前“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三项制度一个规范”的基础上应逐步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和“乡村组干部轮班值日制度”,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全州公共卫生管理的薄弱面。形成帮扶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得好的乡镇卫生院要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后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定点的帮扶。
第十七条:制定绩效工资执行方案
各县(市)党委、政府应组织卫生局、人事局及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县、乡、村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具体执行方案,细化其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根据职责及有关要求拟定明确、详细、有科学性的绩效考核方案,并按方案落实奖惩、兑现绩效工资。
七、经费管理及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建立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要给予适当的兼顾,充分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效率和改善服务,真正发挥出公共卫生的社会效益。
第十九条:激励先进防保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成绩突出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在全县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经费,优先安排晋职、进修和评选先进、优秀。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奖励优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对聘用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和个人工资挂钩。日常考核由公卫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各单位按德、能、勤、技、绩、廉6个方面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年度考核分半年和全年考核两次,在各县(市)卫生局组织下,由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分指导中心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第二十一条:不称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界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公卫人员全年综合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不到岗累计超过15天;因工作失职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不努力,政治思想表现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以及有严重违反其他国家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不称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职[1996]9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文)的规定,下一年度内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和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取消本年度所有奖金和各项补助,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受到行政处分的的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予以解聘;任职期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再续聘。解聘和不续聘人员不再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对待,统一列为待聘人员,待聘期内,每月只发给基本生活费500元,不服从单位安排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监督投诉方式
xxxxx卫生局:
xxx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子信箱: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村卫生人员管理制度。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三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五)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具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经医院授权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
(八)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新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二)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四
为规范我院医师会诊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会诊制度:
(一)医师未经院医务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我院如接到外院的会诊邀请,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处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医务处主任及分管院长批准。
(二)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院医务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二、邀请会诊制度:
(一)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外院医师会诊时,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院医务处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二)请外院医师会诊时,需向该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院医务处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四、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我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院方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我院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当统一支付给院方,会诊医师本人不得收取。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付派出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五、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规定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七、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制度。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五
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按培训计划,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作为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gmp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6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新进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促进卫生技术人员学习成长,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针对三年内新进卫生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三年内新进卫生技术人员(不包括护理及其它)
1、发生重大有缺陷纠纷者。
2、不服从院部及科室工作安排者。
3、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或经常违规屡教不改者。
4、临床医生60份手写大病例检查不合格者(一年内)。
5、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读书笔记检查不合格者。
6、医院组织的各项理论及操作考试:每次不合格扣5分。
7、所轮转科室民主测评(每季度测评一次):每得一个'c'扣10分。
8、执业医师考试:不通过扣20分。
9、规范化培训及公共科目考试:规范化培训不通过每次扣10分,公共科目考试不通过每次扣5分。(此项目满三年考核)
三年内新进医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方法,按总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1、对于出现1—5项中任何一项者,为考核不合格。
2、考核大于80分者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考核大于60但小于等于80分,延迟3个月享受绩效工资。
4、考核小于或等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医院解除聘用合同或令其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