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于作者意图的思考和对于作品中的情感、思想的回应。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几篇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一
奥吉真的是一个奇迹男孩。说起来,在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在倡导着“真善美”,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不是不知道怎么样是善良,只是太过在意别人的眼光,害怕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成为异类。但其实,善良,比什么都重要。
奥吉就是个善良的人,他的家庭也给了他十足的爱,所以上帝是公平的,哪怕我们真的被别人嘲笑,也不应该自己怀疑放弃自己,“世界眷顾它所有的鸟儿”向阳而生,总有逆风盛开的那天。
向着阳光,过好每一天!做好自己,按自己所向往的那样去努力,就像中考前一个老师鼓励我们的话“如果你想努力,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因为我们都胜过这个世界。
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应该获得一次全场起立鼓掌的机会,因为我们都胜过这个世界。如果每个人都是正能量的,用我们的行为来标榜自己,很多时候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你做了什么比你说了什么更有分量。一个正能量的人,周身的气场一定会影响到他周围的人,那么我们的社会也定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好,成为“乌托邦”“世外桃源”般的理想社会也不是没有可能,我期待着。
“比我们应该的更友善一点,”作为人类,我们所拥有的,不只是善良待人的能力,还有选择善良对待他人的能力。
希望自己,此生尽兴,永远赤诚善良。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二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三
前几周,语文老师给我们上了第十八课《慈母情深》,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一直梦寐以求想要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可是对于家庭拮据的他怎么忍心向母亲开口要钱哪!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了向母亲去要钱。又看着母亲这么辛苦,拿着母亲给得那一元五角钱,给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母亲知道儿子不买书,给自己买了一听水果罐头之后,把儿子数落一顿,又把他筹足一元五角。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母亲在这么差的环境中,还在努力挣钱,真的不容易。
在这里我也想到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每天早上都要很早的送我去上学,晚上还要去上班,晚上要很迟才回来。有几次还要为我的学习而操心,我也要好好的报答她。
记得有一次,我在倒开水的时候不小心烫伤了,妈妈知道后,惊慌失措,先看了一下我的伤,然后急忙叫舅舅出去买烫伤膏,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帮我把电风扇打开,让我的手不受闷热的影响而痛。晚上我忽然感觉好渴,我叫了几声之后竟然有个杯子递了上来,我想谁在这里啊,我一看居然是妈妈。原来妈妈晚上上班都没有去上,一直在家看我。
这次既让我知道了别的妈妈,也让我知道了我的妈妈,我因有这样的一个妈妈感到幸福。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四
今天在语文课上,我们学了《一个苹果》这篇文章,读完以后,我的心中感慨万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抗美援朝时期的一天黄昏,运输员捡到了一个苹果给了连长。尽管所有的人都非常干渴,却舍不得吃掉这个苹果,想给其他人吃。最后八个人一起分吃这个苹果,每人吃了一口还剩下大半个的感人故事。这充分体现了志愿军战士们互相关爱、舍己为人的伟大精神,从而也告诉我们,要学会为他人着想这一美好品质。
这篇文章中,这句简短的话令我深受感动:“说实在的,自从二十四日我连出击开始,已经几天没喝过一口水了。”我从这句话体会出当时的环境十分艰苦,连一滴水都没有,更别说什么饮料、咖啡了。同时,我更感到连长十分干渴。在那里天天战斗却没有水,要是我早就哭着要水了,可连长却把仅有的苹果给了别人,自己情愿忍受干渴。我被连长这种忘我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我读了这个故事,明白了友谊是最重要的。
我也要向这些战士们学习,也要做一个具有忘我精神的好学生。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五
不知从何时起,我被席慕容缠缠绵绵,富有“爱”味的语言所吸到,所痴迷,也被雪莱的一句“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所震撼,也为几米以漫画为背景的小情诗而感动,诗总是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它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有人将音乐比作夜来香,那我就将诗歌比作会唱歌的夜莺,用自己的语言去装饰,感染每个人的心,唱出自己心底里的那首歌。
我想:无论一个人阅历有多丰富,他都会被诗中透出的淡淡的思念,爱慕所折服。当你对自己的处境深有感触时,何不将它作成为诗的形式?以此记录下来,到时候,就不会忘了。
我是一朵孤僻的花儿,但因为遇到了你——诗,而变得娇艳芬芳;我是一只寂寞的小鸟,但因为你停在树枝上,而放出了婉转的歌声;我是一只断了翅的蝴蝶,但因为驻足在你的心田,我有了超越迷惘的勇气。你的优雅,你的智慧,你的魅力使已深深喜欢上了你。不觉中,日子因为你而变得有规律可循,已无法将你忘却,因为你已在我心里留下深深的足迹。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六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来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面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包括我在内哦~)。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内容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曾经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现在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们在一起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轻松笃定地破解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特别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一定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平凡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七
曾有一本书打动了我,让我时不时地想起来,那就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当我翻完《草房子》的最后一页时,所有的情节都在我脑海里重现,那些简单朴素的语句实在让我泪如雨下。
主人公桑桑是个调皮,聪明机灵的孩子,他欺负过秃鹤,接触过学习最好的女同学纸月,跟富家杜小康做过朋友,拯救了秦大奶奶,还在最隐秘的时间里为蒋一轮和白雀送信。与外地来细马做好哥们,还患上了一种大病叫鼠疮。
每件事情发生时,总有这么一两个念头在桑桑的脑海中徘徊。
当我在阅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随着桑桑的举动一起一落,他有许多心愿、想法,虽然没有人会同意他的做法,但他还是不会放弃。我不经意想起了那个面对生活畏畏缩缩的自己,每天都要变一个想法,没有什么事情做得成。看来,桑桑的精神真是值得学习。
在生活中,一定要先像桑桑一样,不管经历了多少风雨都要战胜自己。正如书中的温幼菊老师常说的两个字:别怕!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八
《我们活着的可能性有多少》的作者是史铁生,我们从课文《我与地坛》中了解过他。我们知道了他是个残疾人,知道了他的主要经历和主要成就。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母亲,在《我与低坛》中,我被深深打动了,这是位多么伟大而苦难的母亲。于是,我看了这本《我们活着的可能性有多少》,希望发现更多关于史铁生的事,当然还有他的母亲。
他在《我与地坛》中写到:多年来我头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就是这样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文字间透着哀伤和悔恨,因为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母亲已不在,他已不能再做一点作为子女该做的事,唯一能做的就是哀叹和回忆。
他回想起小时候,他问母亲:“你给大伙买过糖吃吗?”母亲回答:“为什么我要给大伙买糖?”“那你结过婚吗?”母亲大笑,揪着他的耳朵说:“我没结婚就敢有你了吗?”而当时他怎么会懂得这跟他有什么关系。每次想起这些,他总是禁不住笑起来,然后望着天空,眼中闪过泪光。我想不只是他会这样,任何一个了解他、关心他的朋友,甚至读者都会为之感慨。
史铁生的印象里,年轻时的母亲漂亮,且天性浪漫。她有过很多愿望,而愿望多的人似乎注定生活的不快乐。史铁生的姥爷在他未出生前就离开了人世,也因此,他的年轻的母亲没上成大学,很多梦想随之消散。长大后的史铁生还未有工作却已双腿瘫痪,以后他便悄悄的学写作,他的母亲知道后,跟他说:“我年轻时的梦想也是写作。”但她说这话时,是那样惭愧地张望四周,看窗上的夕阳,看院中的老海棠。
他幻想自己在拒马河畔,看见一个19岁的年轻姑娘,那就是他的母亲,在桥上邂逅了他的父亲。然而这一幕只是虚幻,即使它是真的,那也只是发生在四十多年前。现在母亲已经走了,走了二十年了。
史铁生的一生能说坎坷,而他的母亲何尝不是呢?
当他再次想起小时侯调皮的问母亲“你结过婚吗”,然后惬意饿一笑,在含泪望向天空时,是否会看见天上映出的那张饱经风霜却扔微笑着的母亲的脸,擦干眼泪,微笑着,像个孩子。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九
在我看来“五猖会”就好像现在的儿童节一样,是孩子们一年之中最最期盼的节日了。至于期盼的程度,哈!就是有一种恨不得把时间调快急迫感,它是一年之中最美好的一天的那种心情。
封建社会的家长制度却异常的丑陋,鲁迅先生也抨击了这一点。封建的家长们利用孩子热烈的向往节日的急切心情,就要他们在临行前加上许许多多的附加条件,如背熟课文等等。而文章的深刻含义就不了了之了。这样做,不仅在学业上无任何作用,还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心情,磨灭了孩子们那可贵的童真。
世间的父母们啊!你们“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相信孩子们都能够理解,可教育的方式不只一种。你们的一个小小的错误往往就会成为我们人生路上的最大的一块绊脚石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只有细致的观察,认真地思考,才能获得成功。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一年级。
作文。
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破案高手。他爱动脑子,善于观察,他能把一件很小的事变成很大的事,能根据线索寻找真相。他懂得很多,所以他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情。我觉得他太牛了。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主人公福尔摩斯他明察秋毫、足智多谋、坚毅果断,和他的朋友一起了一个一个的复杂悬疑案例。破案的过程是那么惊心动魄,曲折离奇,真是太有意思了。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奇怪的广告这一页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华生、威尔逊先生,威尔逊先生来到福尔摩斯家里想让福尔摩斯帮他破这个案子,福尔摩斯说:“威尔逊先生这是我多年以来的助手华生。”华生说:“你好威尔逊先生我就是华生。”威尔逊先生说:“你好华生我是威尔逊,我需要你帮我破一个案子你愿意么?”华生说:“我当然愿意。”到了最后华生破了这个案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认真你一定可以。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相信大家都看过,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介绍了福尔摩斯,讲了他的所有故事,这本书,我一直爱不释手,一天都在看,我也希望我变得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我最喜欢的词语是:负担,规律,瞬息之间,无聊,足不出户,观察,大吃一惊。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是,一个体格健壮、衣着朴素的人正在街那边边左顾右盼的走着,他拿着一个蓝色的信封,焦急的寻找着门牌号码。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侦探分析能力。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最近,我阅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惊人的侦探——福尔摩斯。我发现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总是破案的关键,那些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却是案件的真凶。
我也懂得了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就会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像福尔摩斯一样爱钻研。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好了,我们到分享好词好句的时候了。
好词:
好句:
1.他便着手侦查她的下落,眼睛因哭泣而红肿。
2.在亮光的照耀下,一张清秀的、孩子般的脸从缺口处钻了出来。
3.她的脸惨白如纸,整个身体摇晃着,我上前扶住她,她却倒在地上,翻滚着,四肢抽搐着。
4.北美大陆中部,有一片干旱荒凉的沙漠。这里没有人烟,寸草不生。
5.那痛苦的姿态、呲牙咧嘴的表情,使他本来就凶恶的脸显得更加可怕。
6.他叼着黑色烟斗,微闭双目蜷缩在椅子上。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很着迷。天天爱不释手地拿着它看。这本书的作者是侯海博,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助手医生、葛菜森和雷斯垂德。只里面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的。
我最喜欢看他们解决线索的是:血字研究。里面大概讲述的是:有一次,警察想让福尔摩斯给他指导指导那个死人的是怎么一番情况。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最后终于发现了坏蛋。可是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坏蛋的团队。他们最终才知道了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些坏蛋抓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好帅啊!我长大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讲的是:“我”是个军医,参加了两次战役,二次都被子弹打中,而且受了伤。之后回到伦敦养伤。那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位故友,给“我”介绍福尔摩斯认识,从此后,“我”就成为福尔摩斯的助手,并和他一起破案。
有一天,寄来了一封求助信,上面写着让福尔摩斯去帮忙破一个案子。“我”和福尔摩斯去了现场,福尔摩斯拿了一个放大镜和一个卷尺,他开始用工具破案。智慧的福尔摩斯,通过两粒药丸的线索最终了悬案。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想解决问题,必须要细心观察和勤于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一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令我收益匪浅。
我觉得安利科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在他生活中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也可以从中获取经验。
给我记忆最深的是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他为了保护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朱利奥不被马车撞到,自己却来不及躲开,被马车把脚骨压碎了,经后只能靠拐杖行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帮助别人的同学是有的,但像他这样了为保护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同学,我们就不一定有幸遇到了。看到这一个故事,令我想到了报纸上的一则报道: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倒在人行道上。20分钟里,竟没有一个路人上前搀扶。等到120急救车赶到时,老太太已经去世约20分钟了。同样是两个值得帮助的人,但是遇到的结果却完全不同,一个得到了别人舍命相救,一个去世了很久才被人发现。这些行人跟舍身救人的罗贝蒂简直是差之千里。
正是因为安利科身边有这么多善良的伙伴,他才可以明白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爱。这让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义,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同学之间无法摧毁的友谊,什么是师生之间无微不至的关怀,什么是父母永无止境的爱!我相信如果有了这些品质,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的人,一定是世界上生活的最美好的人!
我用一年多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安徒生童话》。
上面有许许多多的童话故事,如:“海的女儿、五粒豌豆、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其中最喜欢的是丑小鸭这一篇,是丑小鸭变成小天鹅的故事。
一天,鸭妈妈生了许多鸭宝宝。其中一只小鸭子长的又丑又黑、也很胖,大家都帮他取名丑小鸭。一天,鸭妈妈带小鸭子去游泳,丑小鸭游的很好,然后小鸭队赶走了丑小鸭,从那时开始丑小鸭过的是可怜而又孤独的日子,在那森林里,出现了一只牙齿像匕首一样的大狗熊,大狗熊想吃掉丑小鸭,但大狗熊没吃到,好可怜哦。。。。。。就这样,秋天走了,冬天来了,丑小鸭顽强的生活着。
充满活力的春天来了,丑小鸭看到了三只美丽的小天鹅,“我要飞向他们,飞向这些高贵的鸟儿!即使他们会嘲笑我,也没关系!”她飞到水里。这时,丑小鸭看到水里的倒影:自己不再是一只丑小鸭了,而是一只小天鹅!
所有人都在赞美说:“这只小天鹅最美!那么年轻,那么好看!”丑小鸭感到非常难为情,她感到太幸福了,但是她一点都不骄傲,因为她永远忘不了自己是一只丑小鸭。
故事告诉了我失败时不放弃,成功时不骄傲。
我喜欢看安徒生童话,在这精彩的王国里,有着多姿多彩的故事!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可是我最喜欢的是《伊索寓言》。它由许多小故事组成,每个小故事里都有大道理,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悟很深。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小偷和他的妈妈》内容是;一天,一个小孩从学校里偷了一个笔记本回家。妈妈知道了,不但没骂他,反而夸他机灵。第二天,小孩又偷了同学的一件校服回来了。妈妈再次表扬了他,他便以为他这样是对的。
由于得到母亲的支持与称赞,小孩的胆子越来越大,整天想着去偷值钱的东西。
几年以后,他偷的东西越来越多。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们当场抓住。人们把他送进了监狱。那时候,偷东西可是要判死刑的。
到了执行死刑的哪一天,小偷被绑住双手,带到刑场上。母亲正坐在地上大哭。临死刑前,小偷对法官说:我有几句话想对妈妈说。“母亲把耳朵贴在儿子嘴边,儿子使劲咬住母亲的耳朵,母亲痛的马上跑开了。他生气的大骂”:你真是不孝啊,自己犯了错不知悔改,还伤害自己的母亲!”小偷伤心的说:“母亲,以前我偷回同学的笔记本时,如果您能像现在这样大骂我一顿,而不是夸奖我,我就不会落得今天的下场了。
小偷的结局让我明白了,溺爱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纠正孩子的错误,教育他们做个诚实善良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二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叫《绿野仙踪》,这本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童话世界,也带给了我无限启发。
小女孩多罗茜和她的狗托托被龙卷风吹到了奥芝国。为了回家,她不顾一切去找魔法师奥芝帮忙。一路上她遇到了想得到聪明的头脑的稻草人、想得到一颗心的铁皮人和渴望有胆量的狮子。为了实现各自的梦想,他们结伴而行。
在路上,他们遇到了重重危险、挑战和磨难:危机四伏的`黑森林;遮天蔽日的黑蜂;邪恶可怕的女巫师;凶猛巨大的怪兽……他们从来就没有过畏惧。
面包没有了,稻草人怕多罗茜挨饿,主动为她找坚果吃;当稻草人被困在河里时,多罗茜她们没有继续赶路,而是先想办法救出他;当面对可怕的开力大,胆小的狮子义无反顾,保护自己的同伴……他们互相帮忙,患难与共,克服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这段奇妙的旅途,不仅让他们学会了坚强和勇敢,也让他们收获了可贵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深深的友谊感动了。也许,也只有互相帮助,齐心协力,才能做到更多一个人无法做到的事情。现在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团结,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和同学们的友情,我要主动帮助别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三
看过《中国人的历史误读》这本书后,我感到既遗憾又有些迫不及待,遗憾的是,中国人在错误的历史中陷得太深了,迫不及待的是,我想让所有中国人都看看这本书,真正了解中国的历史。为什么呢?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想必大家都学过《赵州桥》这篇课文吧!大家也都知道,赵州桥是隋朝著名工匠李春于公元595年到605年用十年的时间修建成的。可是“赵州桥本是鲁班建”到时下已经进入最广阔的通俗文化领域,成了歌唱家的一句唱词。唱词来源于一个流传已久的说法,即老人们讲给孩子们听的鲁班的故事。
然而,中国人的历史思维就是靠这些尝试的谬误积累起来的东西支撑的!在我们自称善向历史学习的文化中,其实总在不自觉的误读历史。
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不要为了一时的实用或为了创建一个所谓的新的历史标准,不惜篡改,删削历史,这样就会成为我们文化中的一种几不可治的痼疾。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四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书笔记。
仅供大家参考!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里面的案子都让我惊奇。这是吸引我的原因。
这本书写了很多案子。我最喜欢《四签名》开始里面说了这是1887年7月7日。当故事开始的时候,福尔摩斯正在注射7%的可卡因溶液。他的这一不良行为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华生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最后斯茂给福尔摩斯等人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斯茂的工作是帮助监狱的医生干活,所以他也学会了一些医学知识。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叫童格的土人因重病而濒临死亡,在他精心照顾之下童格慢慢地恢复了健康。就这样,他们成了莫逆之交。童格有一艘船,斯茂利用它从监狱逃脱。斯茂和童格用了好几年才返回伦敦。由于舒尔托少校雇人严密防卫,斯茂一直到他去世也没有机会接近。
读完福尔摩斯后我便很崇拜福尔摩斯,他每次破案他的助手华生也帮了他不少的忙,主要都是福尔摩斯很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他的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还有他极强的推理能力。这些都很值得我们学习。
这个假期,我在家里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侦破奇怪、奇特的案件。
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神探,可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神探,每一次别的侦探破不了的案,他都能侦破,其实福尔摩斯就比别的侦探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有一个案件,别的侦探破不来的一个奇案,福尔摩斯发现了其他侦探都没发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经过五天五夜的侦察和研究终于把这桩绝世奇案给侦破了。假如别的侦探都下功夫的话,个个都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是神探。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为什么有些题有些同学能做出来,有些同学却做不出来,不是做出来的同学聪明,也不是做不出来的同学笨,而是做出来的同学比做不出来的同学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只要我们细心读题、下功夫,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福尔摩斯的细心和他下的功夫令我很是敬佩。我一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最近,我们班有漂流过来一本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偶然,他认识了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很强,能很快辨认出你是什么职业;他破过很多案例;他拥有正义感……一百多年来,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销蚀,反而被冲洗的更加光亮!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打动了中外读者的心。
读完《福尔摩斯》,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正义的精神,也感受到了一点——正义永远能打败邪恶!
藕丝说起福尔摩斯,我又想起了一件我与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事,有一次晚上,慧慧叫我去楼下玩儿捉迷藏,我下去之后,又叫了好多伙伴玩。不一会儿,伙伴儿们到齐了,我们的游戏开始了!刚开始,我和慧慧找,我学着福尔摩斯办案时的方法。我想到小琳在玩之前不小心踩了一脚泥,她走过的地方一定会留下脚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她,她还说我真是个“小福尔摩斯”哩!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正义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五
最近,我翻开了《世界名人故事全知道》系列丛书,一看到其中的《华罗庚》,就迫不及待地读下去,了解关于他的故事。
华罗庚是1910年11月12日出生于江苏金坛县一个小商人的家庭。
他天资聪慧,自幼酷爱数字。
19岁那年,他凭着自学的数学功底,指出一位大学教授的论文有错,并写出了《苏家鸲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法不能成立之理由》。
后来他长大后去了美国。
月薪达20000美元,有小汽车和洋楼。
但他常说:“梁国虽好,非久居之乡!”后来他回到回到祖国,于1958年去世,享年75岁。
读完他的故事后,我被他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他小小年纪,就能指出一位大学教授论文中的错误,说明他的数学基础很扎实,,才会指出错误,否则一定会弄得啼笑皆非。
而他的爱国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虽然他在美国,薪水很高,但他没有忘记祖国母亲的恩惠,一定要回到祖国发挥他的数学特长,为祖国争光,他这种数学造诣和爱国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啊!
在我小学的五年生活中,我一直以华罗庚为目标,每天我都做上十几道奥数题,以此增长我的题量。
因此我的数学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这是因为奥数开拓了我的思维,也是因为我的勤奋。
这都是我按照华罗庚写在书上教给我的人生道理。
是呀,“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聪明是在于平时的勤奋练习,成为天才是在于平时的积累,我们按照华罗庚的讲述,好好学习,最终走上成功之路!
一直以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承受1009次的失败,也不可能跨越这个横沟。
但这几天我读了陈金龙教授写的《把困难雕刻成微笑》这本书。
哈伦德·山德士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仍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触动了我,使我深有感触。
故事中,主人公哈伦德·山德士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在他5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哈伦德·山德士便开始了流浪生活,他先去农场干杂活,结果又干的很不开心,后来他又去当了电车售票员,也很不成功……就这样经历了许多工作,但没有一份他满意的工作,但是主人公并不气馁,直到他退休的年龄,他用他所有的财产开了一家快餐店,这就是肯德基的第一店,那时,他手上唯一还值一点钱的就是他有一份炸鸡专利配方,他想保留这个配方,让其它的餐馆使用,自己从中获利。
但是,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他敲开第一家老板的门,老板了解他的来意后,嘲讽地说:“把你这个痴人说梦的念头收回去吧。”
终于,在经历了1009次拒绝后,他换来了成功,终于听到了“同意”2个字。
那家餐馆用了他的配方后,顿时生意火爆,就这样,在哈伦德·山德士88岁那年,成为了世界有名的富翁。
读完这本书,我被哈伦德·山德士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动,我想:“在经历了1009次拒绝后,有多少人能锲而不舍的继续下去呢?”而我也明白了,倒下了不要紧,重要的是倒下了还会爬起来,再向前一步。
成功与不成功之间,并不是一道巨大的横沟,它们之间的差别只在于是否能够坚持下去。
许多时候,只需要我们再多坚持一分钟,或许,就能成功。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总是沉默地忙碌着,奔波着。
平时在家,父亲总是少言少语,不怎么说话。
当我告诉他,我得高分时,他也从来没有兴奋。
我能感觉到他是严格的,总以为他不太爱我。
所以,我和他的沟通就少了。
然而,当我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想法错了。
一位父亲在那个充满爱和恨的拐弯处,最后,他还是用那充满爱的眼神,看了看弟弟。
就在这一霎那,弟弟心里的恨变成了爱,浓浓的爱!
这股爱,在弟弟的心里滚动,他的眼睛里布满了泪珠!
我把这篇文章反复看了几遍,才体会到那浓浓的父爱。
以前,我做错了事,父亲教育我,我的眼里布满了泪花。
现在,我不会了,因为父亲是爱我才教育我。
父亲总是默默地为我们付出,我们却误以为父亲不爱我们,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但是,如果你长大以后,再回想起父爱,会觉得比海洋还深。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
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海伦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
之后,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
她曾经周游世界,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最后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说心里话,以前只有几个卡通人物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但是,海伦阿姨以她的精神,让我永远记住了这个名字。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大。
我决心以海伦阿姨为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三好学生”!
五年级读后感大全:读《伯牙绝弦》有感
自从读完《伯牙绝弦》之后,我的心灵有了莫大的感触,我被伯牙高超的琴艺而佩服,为伯牙破琴绝弦而悲伤。
俞伯牙擅长弹琴,钟子期擅长倾听。
伯牙弹琴的时候,心里想到高山,钟子期说:“太好了!这琴声就像巍峨的泰山。”伯牙心里想到流水,钟子期说:“妙极了!这琴声宛如奔腾不息的江河。”不管伯牙心里想到什么,钟子期都能准确地说出他的心意。
钟子期死了,伯牙认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钟子期那样更了解他心意的知音了,于是就把琴摔碎,终身不再弹琴。
我认为钟子期确实是伯牙最好的知音,但是,子期去世了,而伯牙也很顾虑朋友,于是随着朋友子期的死去,就终身不再弹琴了。
我为他们这种朋友之间的友谊感到万岁!
这个暑假我读了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
《昆虫记》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这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要数螳螂了。
这本书里写着:螳螂孔武有力嗜肉成性专吃活食是昆虫世界凶恶的猛虎埋伏着的恶魔田野的霸王。
螳螂在捕捉猎物时它的钳子先是收着的静静地等待着猎物的到来当地的人们还以为它在祈祷。
可是假若有一只苍蝇从它面前飞过它就立刻以闪电的速度扑过去钳住虫子咬开它的颈部然后从容地把虫子吃掉。
但是别看螳螂这么凶猛它也有被欺负的时候。
螳螂的幼虫刚从窝里出来的时候往往被弱小的蚂蚁咬碎吃掉。
不过一旦螳螂长大蚂蚁就再也不敢欺负它了。
法布尔为我们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我想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法布尔观察事物细致入微的.精神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当我看完《我的母亲》一文后真的使我很感动。
由于作者当时丈夫的突然去世作为神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打击实在太大但又无处可诉苦水只得自己咽而且上有老下有小一家的重担全由她一人承担我觉得她的确是伟大。
对于当时母亲要孩子"很"父亲其实只是想让孩子们对他们的父亲少一份思念之情。
另外"改嫁"对于母亲来说。
也是别无选择并且听说对方说"我一生没有亲人这两个孩子只当是我的亲生有我吃的就有她俩吃的。
"作为一个母亲来说听到这样的话对自己是莫大的安慰。
现在我自己身为母亲我认为首先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更确切地说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更好地培养下一代包括做人的道理。
让我和包括所有做母亲的一起携手起来共同努力吧!
夜晚,群星闪烁,月光皎洁。
我仰望深蓝色的夜空,回味着老师今天讲的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感慨万千。
在这篇课文中,主要讲了在抗美援朝时期的一次重要战役中,1952年10月12日,志愿军潜伏在一个山沟里。
准备在黄昏时分夺取391高地,邱少云同志为了整个战斗的胜利,在烈火中一动也不动直至牺牲的故事。
“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整个战斗的胜利,邱少云想千斤巨石,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在这句话中,我想到了邱少云想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战斗的胜利。
他至死不忘严守潜伏部队,不愧是伟大的战士。
想着,想着,我反而想到了自己,自己没有一点坚持不懈的毅力,总是想玩,作业总是能拖一会,是一会。
一想,还真不应该,我以后可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贡献祖国的人。
一晃神,我又回到了现实,我想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用先烈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我一定要继承和发扬革命强倍的光荣传统;用优异的成绩来告慰烈士的忠魂,把我们的祖国建立的更加繁荣富强。
此时此刻,我多么想在国旗下敬礼。
邱少云叔叔,您安息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六
又逢月圆,又是中秋。每每这时,我就不禁吟起王安石的《泊船瓜洲》。当时,王安石在当宰相后,决心改革,推行新法。却接连遭受到大地主,大官僚们的坚决反对与层层阻挠,没过几年就被罢官了。王安石在京城闭居无事,便想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妻儿。
路上,船儿行驶了一半,便停在桥头不再行进了,王安石走出船仓,看那京口与瓜洲仅仅只有一江之隔,自己家乡钟山也只相隔几座山了!柔和的春风迎面吹来,那一轮明月何时才能照着我返回家乡呢!想到这儿,他便吟出了这首脍炙人口的《泊船瓜洲》:
京口瓜洲一水间,
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
明月何时照我还?
想想远方的亲人,王安石的这种感受,我们不也经历着吗?中秋之夜,月圆人团圆。沿着回乡的路,踏着那久违的泥土的芬芳,伴着那浓浓的乡情,我们的心里不也是想着要快快赶回家,看望那久久不曾相见的爷爷、奶奶,陪陪那很久很久没有相聚的叔叔阿姨,和那些可爱的弟弟妹妹们一起在乡间小路上玩耍。那是多么美好啊!
《泊船瓜洲》这首诗给了我很大的感悟!不仅让我懂得了亲情的重要,也让我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王安石那个年代是封建主义统治者的天下,他要是能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年代,我想他一定能够很好的施展自己的才华。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七
在我的心里有许多的崇拜对象,但要数我最崇拜的就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了!
大家一定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大家也一定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敢,聪明,“狡猾”的人吧。记得有一次一个珠宝店里的一颗名贵的.钻石被失窃了。福尔摩斯接到了管理员的电话,便连夜调查,突然在玻璃柜旁发现了三个小孔,还在地上找到了几根白毛。发现了这个线索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实验室里。开始认真地分析起了这几根白毛,最后终于知道了这几根白毛属于谁的了,原来是小白鼠的,他猜想:这个小偷应该是用训练有素的小白鼠偷的钻石。福尔摩斯刚想完,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华生,并且让他在报纸上刊登一篇已经找到犯人的文章,再附上一张“犯人”的照片。过了几天又登了一则悬赏告示,说自己的金表掉进水沟里了,如果又谁能帮他把金表拿出来出来,就给予报酬。有许多人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有一个打扮成医生的人拿出一只小白鼠,过不了多久金表就出来了。福尔摩斯就说:“他就是罪犯!”他微微一笑,派人把他捉拿归案。
这就是我的榜样,我的目标,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年级(汇总18篇)篇十八
读了《乌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启发!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总能从书中的故事里受到很多启发,而前两天我读了《乌塔》,让我受益满满。
乌塔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这次旅行,阅读了很多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为了挣旅费,每个周末去帮餐馆或超市分发广告单,假期还到别人家里陪儿童玩。我不敢想象,从11岁到14岁,这三年无论在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她都坚持下来了,这其中得遇到多少困难她!乌塔是那么有恒心,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赞扬吗?这次旅行中,她去了法国、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她是多么勇敢呀!
乌塔说:“光从电视和书本上认识世界总不完美”,是呀,我们不但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从电视里只看到草原一望无际,而亲身来到这里才能感受它的一碧千里是那样的美丽;读后感·从书本上看故宫,只感觉红墙黄瓦是耀眼的,但只有真正走进这高墙之中,站在宫殿前,才能感受到它的壮观和皇家的威严。
我希望每个人都向乌塔学习,努力锻炼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勇敢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