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是建筑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它包括各种建筑操作和施工技术的应用。以下是一些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方法,供大家参考。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一
本工程位于王介门村,由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投资粉磨站工程,由水泥粉磨、水泥库、包装房、配电房及控制室、粉煤灰库、配料库、破碎房、熟料库八个单体组成。
根据实际情况,以熟料库为编制对象总高度为25米的外脚手架,密目网围护。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二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
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各岗位管理人员树立较高的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防范于未然,消灭安全隐患,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针对施工的特殊性,特制定以下安全施工措施:
1、管理方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市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建委、劳动局发布的《市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
创温州市标化工地。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体系,设有相应资质的专职安全员一名。
2、明确本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及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验收程序一级责任人。
3、落实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批准及具体的实施人。
4、凡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在进入工地前必须接受工地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贯彻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的能力,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6、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安全合格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7、贯彻执行安全例会制度,每周一早7:00-8:00一小时召开全员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讨论本周安全工作安排的重点,并确定对策。
8、坚持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实行安全操作挂牌和交接班制度。
9、加强对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10、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管理办法及违章处罚措施。
1、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1)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购买和使用。
2)安全防护用品有专人管理,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设置,并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4)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更改,当工程情况发生变化时,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变更。
5)安全防护设施处挂设相应的标志牌。
2、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方法的落实。
1)工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制履行自己的职责。
2)将检查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奖罚分明。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予以表彰,对不负责任的给与批评和处分。
3)充分发挥群治群防工作,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明白,除能自觉遵守外,还要监督他人遵守。
4)工地领导要亲自带头,认真承担责任,部署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自觉的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做尊章守级的模范。
1、依据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对设计交底进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提出不安全因素,并对提出的不安全因素定性,作好会审记录工作。
2、依据安全要求,对施工设备进行验收,审核其质保书及数量,作好验收及运输记录。
3、依据施工图及验收规范,由项目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包括安全总交底和分专业交底。
4、依据验收规范,由专业工程师对地质情况、边坡稳定情况进行验收,作好验收记录。
5、依据安全交底,由专业工程师对四口防护、脚手架及安全网的搭设及封闭情况进行验收,作好安全记录。
6、依据验收规范,由专业工程师对电动机械的绝缘及接零接地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好安全记录。
1、土方开挖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地下管线位置,严禁在高压电缆及通讯电缆埋置区域进行机械开挖,如遇地下不明管线,应迅速停止一切作业,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理人员,报告指挥部,待指挥部明确是否可以继续开挖后方可继续开挖作业。
2、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四
1、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tj-b合同段b10分部施工图纸。
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tj-b合同段b10分部建设项目技术规范。
3、我公司对施工现场实际踏勘和调查的情景。
4、本工程现场实际情景。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7、《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
10、我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及同类工程施工的经验。
1、路线情景:
本工程是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tj?b合同段b10分部。本段工程位于郫县和新都区境内,起点桩号为k184+000,终点桩号为k192+504、8,路线全长8、5048km。
2、主要工程量:
(3)路线交叉含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桥254米2座;
(4)排水工程:m7、5#浆砌片(卵)石15582m3;
(5)防护工程:m7、5#浆砌片(卵)石8083m3。
3.1.危险源的识别。
路基施工虽然相对简单,但因地形和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人员机械比较集中、交叉作业多,存在必须的安全隐患。从人、机、料、法、环境五个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4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
1、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2、坍塌和滑坡: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4、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可能造成高处坠物伤人及人员坠地,造成伤亡事故。
3、2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伤害。
可能造成的伤害:人员伤亡、机械事故等安全事故。
4.1.清表。
清除的杂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4.2.土方工程。
4.2.1.挖掘土方安全要点:
1、本项目段内路基上部为土方,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开挖,开挖分段分台阶开挖,台阶高度为2~3米,确保开挖时上部边坡的稳定。
3、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2.2.高陡边坡处施工安全要点:
本项目路基工程挖方量较大,线路右侧边坡最大高处约为18m,边坡防护:下部为3m高的m7、5浆砌片石等截面护面强,上部为拱形骨架护坡,骨架内种植紫穗槐绿化护面。边坡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施工:
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6、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研究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7、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8、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9、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10、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l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
1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坚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2、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3、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4.2.3.机械作业安全要点:
本工程涉及机械作业较多,开挖、出碴、运输都是机械操作,各机械操作手要严格遵本工种操作规程,安全施工。
1、挖掘机作业。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o;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o;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研究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3、装载机作业。
装载机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严禁铲斗载人;装载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坚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适宜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司机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4、汽车作业。
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坚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5、压路机作业。
振动压路机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景下碾压1?遍,然后再振动碾压;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景下调节振动频率。
4.4.防护工程。
4.4.1.防护工程砌筑。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没牢固的脚手架。
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不得在脚于架上进行片石改小工作。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头砌筑、下头勾缝。
4.4.2.砂浆拌和机作业。
1、搅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灰浆。
2、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4.5.涵洞工程。
k20+985钢筋混凝土暗板涵,设计孔径5.0m,净高2.7m,涵长69.21m,涵轴线与右幅路面设计线呈55°夹角。涵洞设计:盖板为c30钢筋混凝土,帽石为c20素混凝土,涵洞主体结构的涵身和基础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均为m7.5浆砌块石或片石。涵洞工程施工应注意以下安全要点:
4.5.1.基础开挖。
1、基础开挖前要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2、基础开挖时,严禁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3、基础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址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景确定,且不应小于1.0m。
5、基础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景。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涌水、涌沙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5.2.基础与涵身施工。
1、基础砌筑时,机具材料应放在基坑边坡顶的安全距离以外。
2、不得在脚于架上进行片石改小工作。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头砌筑、下头勾缝。
4.5.3.盖板施工。
1、为加快工程进度,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景,涵洞盖板采用预制安装施工方案。各工种要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吊机装卸、安装盖板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应挂牢。吊放时,不得撞击和翻滚。
4.5.4.台背回填。
1、台背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
2、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3、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筑高一次碾压,确保墙体的稳定。
5.1.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生产,安全操作。
5.2.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5.3.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3、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4、在现场作业,尤其是地质不良地段,要坚持高度清醒的头脑,机动灵活,地质条件变化则作业方法应相应变化;善于应变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设立专职安全巡视员,主要职责是:禁止作业期内闲杂人员或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观察确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施工。
5.4.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接收人的签字,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3、接收人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理解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5.5.特殊技术工人技术培训。
参与施工的特种技术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持证上岗;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条例》(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械车辆驾驶、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锚喷作业等;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
5.6.岗前安全教育。
对上岗前各工种安全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程施工,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考核确认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后才能独立作业。
5.7.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
路基施工现场内危险的边坡、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靠近。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当班的领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险情严重,应立即让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以保证安全。
5.8.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物设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使用前要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资料及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使用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其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5.9.预防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景,施工情景等进行动态监测。对地质有出入的应联系设计部门进行相应设计修改。充分研究季节性气候对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山体水流。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缝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如有地下水露出,应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异常是爆破施工,必须严加控制,严禁有大药量爆破现象出现,并按照要求做好各种飞石措施。
5.10.防高空坠落伤人的安全制度。
1、高空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标准化、正规化施工,设置防护安全网;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作业场地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弃。
3、遇上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五
为保证公司钢结构厂房工程的安全正常施工,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操作,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了本方案。
本工程可能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主要包括:
1、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倒塌;
2、触电。
(一)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预控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搭设前,必须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和起重吊装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按批准后的方案进行施工。
2、脚手架立杆基础要平整夯实,底部加设通长垫木、垫铁,基础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要贴合规范要求,脚手板满铺,材质贴合要求,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架内按规范设置平网。脚手架设独立的上架安全通道,保证安全使用。
3、塔吊及起重机械的安装与拆卸要有资质齐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在安装前必须编制专业安拆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装完毕经自检合格报公司安全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并填写安装验收单后方可使用。各类施工机具要保证功能良好、工艺先进,各类保护措施严密,电器系统贴合规范要求。
(二)临时用电安全使用预控措施。
1、临时用电在安装前,先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电气工程师签字,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进行安装。
2、建筑物外侧和外电的距离应贴合要求,如现场距离达不到标准要求,要采取防护措施,采用竹杆或竹板隔离进行防护并设红灯示警。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采用tn-s系统,落实三相五线制,配电箱的开关箱要贴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实施“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照明设置专用回路漏电保护系统,潮湿作业的环境要采用安全用压。
4、临时用电安装完毕后,经公司安全科、电器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临时用电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使用。
1、一般状态:施工过程中出现普通基坑开挖无防护;两层以下主体施工无脚手架;一般房屋拆除无防护;临时用电混乱;机具设备低下等情景。
应急措施:给施工项目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直至贴合规范要求,复查合格后继续施工。
2、紧张状态:施工过程中出现深基础开挖无支护防护措施;土方坍塌可能殃及周边建筑物,两层以上主体施工无脚手架,各类防护不到位,外电无防护等情景。
应急措施:各工地项目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停工整改,直至贴合规范要求,有良好的作业环境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
3、紧急状态:施工过程中出现大跨度施工模板支护系统失稳,基础下沉;脚手架变形;塔吊基础下沉;高层建筑物拆除无方案,深基坑坍塌附近建筑物下沉等情景。
应急措施:迅速撤离施工人员,切断电源,迅速与滕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经安监专业人员现场检测、检验,制定可行方案,立即加固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一)加强以人为本的预警基础工作。
1、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各专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预防措施,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
2、施工现场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设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和安全资料员,负责对现场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安全技术资料。
(二)加大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供给工艺先进、性能完好的建筑机械设备。
1、根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求拟投入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报滕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经现场核实后可组织施工。
2、对已落后已淘汰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品、机具实行淘汰制度,严禁使用。
3、项目部加大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每年安全投入费用不低于项目部年经营额的1%。
4、项目部购置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时,必须购买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即“三证”齐全(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产品使用推荐证)否则不准报销和使用。
5、项目部定期做好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安全科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验和检测。
6、施工现场每个项目部均设置医疗室,配备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急救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现场配备防火、防坍塌、防高空坠落、触电所必须的应急物资储备,储备物质设专人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三)搞好事故预防。
为搞好事故预防,公司建立应急抢险队,配足配齐应急设施和装备,当出现险情时,项目经理组织抢险队立即抢险、抢修,防止事故的发生,重大险情,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及市政府。
(四)强化职责人职责,明确发现隐患者、接到报告者、处理决策者、现场监护者、防护人员的职责。
1、发现隐患者,举报事实应真实、地点明确、隐患现象具体。
2、接到报告者,应记录准确,反映及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汇报,并按隐患资料作信息分类,及时归档,并就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作出初步确定。
3、处置决策者,应迅速组织安监人员进入举报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听取汇报后指令安监人员,根据实际情景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重大隐患下达停工令,责令项目经理限期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
4、现场监护、防范人员,应随时保护信息畅通,及时反映隐患发展变化的状态情景,保护施工现场,制止在隐患处继续作业,随时听从处置决策者的调度,如有重大隐患,按照处置决策者的指示,迅速实施有效的防范措施,采取断电、停业一切设备运转、撤离篱工现场人员。
5、紧急情景下,现场主管人员可不和领导请求,直接指挥人员撤出危险场所。抢险过程中,现场指挥人员有权疏散现场和危险区域人员,作业停止设备运行等决策,避免事故的发生。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六
江门市江海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与永康路交界路口;由江门市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由江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江门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临五邑路,西临永康路(路对面为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局),南边与碧桂园共用小区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
五邑路和小区道路可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出入口。
1.2建筑设计概况。
设计概况:本工程是由三幢高层商住楼和五组别墅群组成的建设项目,高层商住楼地下室1层,地上24层建筑,地下室面积为4093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别墅群地下室1层,地上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
1.3施工范围。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3、人防工程;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七
一、防汛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汛期施工安全防汛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个施工单位及个项目部都要监理防汛制度,提高警惕,防范未然。各个施工单位及哥哥项目部安排好有领导带队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工地信息,认真关注天气情况,及时通报。
2、编制防汛安全教育计划,搞好汛期安全培训学习,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汛知识,提高应变能力。
3、配备一定的防汛物资,工地职工ongoing搞好防汛演练。
4、放中暑措施、保障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卫生保健。
5、重点分项安全防汛措施。
(1)准备措施。
a、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向两端压缩,避开中午的高温,气温超过37度时,停止室外作业,在室内作业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遇较大的暴风雨天气应停止所有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b、做好现场排水。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雨季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边挖好排水沟,处理好危石防止繁盛滑坡、塌方等灾害。
保证道路畅通,路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硬化或加铺沙砾、炉渣活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加高起拱。
(2)汛期重点分项施工安全措施。
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受雨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将可能对施工安全及建筑物质量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预期施工时注意一下:
预期开挖基槽(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八
1、施工应尽量避开冻季。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大约在12月开始进入低温季节,因此,我们要抓住今年8、9、10、11月黄金时节,设多个作业面,干双班,力争完成主要施工。
2、根据本合同段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情况,结合本工程的施工期,本合同段工程施工受冬季影响的工程主要体现在涵洞、挡墙和护坡等浆砌施工项目上。在这些项目的施工中,主要应注意采取防霜冻措施。
1、雨季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对选择的雨季施工地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研究,编制实施性的雨季施工组织计划;
(2)修好施工便道并保证晴雨畅通;
(3)住地、仓库、车辆机具停放场地、生产设施应设在洪水位以上的地点,并应与沟渠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季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面水;
(5)贮备足够的工程材料和生活物资。
2、施工阶段。
(1)路堤填筑。
a、场地处理:在路堤填筑前,应在填方坡脚以外挖掘排水沟,以确保场地不积水。如果原地面松软,应采取换填等措施进行处理。
b、填料选择:在路堤填筑时,应选用透水性好的碎石土、石方碎渣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作填料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土不得用作雨季施工填料。
c、填筑方法: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防止表面积水和渗透,将路基浸软。
d、路床排水:路堤填筑完成后,为防止路床积水,应在路肩处每隔5~10m挖一道横向排水沟,将雨水排出路床。
(2)路堑开挖。
a、场地处理:路堑开挖前应在路堑边坡顶2m以外修筑截水沟,并做好防漏处理,截水沟应接通出水口。
b、土方开挖方法:雨季开挖路堑宜分层开挖,每挖一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挖方边坡不宜一次挖到设计位置,应沿坡面留30cm厚,待雨季过后再整修到设计坡度。以挖作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开挖路堑至路床设计标高以上30~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过后再挖至路床设计标高后压实。
c、弃土堆:雨季施工开挖路堑的弃方应远离路堑边坡坡顶堆放。弃土堆高度一般不应高于3m。弃土堆坡脚到路堑边坡顶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3m,深路堑或松软地带应保持5m以上。弃土堆应摊开整平,严禁把弃土堆放在路堑边坡顶上。
(3)注意事项。
雨季期间安排计划,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因雨易翻浆地段优先安排施工。对地下水丰富及地形低洼等不良地段,优先施工的同时,还应集中人力、机具,采取分段突击的方法,完成一段再开一段,切忌在全线大挖大填。
施工坚持“两及时”,即遇雨要及时检查,发现路基积水尽快排除;雨后及时检查,发现翻浆要彻底处理,挖出全部软泥,大片翻浆地段尽量利用推土机等机械铲除,填筑透水性好的砂石材料并压实。
合理安排各施工项目的劳动力,将需要劳动力少的项目和工序安排在农忙季节,尽量雇用不受农忙干扰的长期劳动力和临时工,同时考虑提前留有足够的机动劳动力,补充受影响工序等。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二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九、高边坡工程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三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办法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七条安全专项方案中需要组织专家审查范围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具体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四、高边坡工程
土质边坡超过15米,岩质边坡超过30米。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和施工现场内外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3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略)\
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四章方案的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则。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组织体系。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四、整治内容。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五、整治重点。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六、具体措施。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七、整治工作总结。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一
成员由项目部各专业部门的技术骨干、义务消防人员、急救人员和各班组专业的技术工人等组成。
组成人员名单:1、安全生产专业小组:2、文明施工专业小组:3、队长:
副队长:队员:
4、医疗救护应急人员:5、专业应急救援人员:6、治安队。
员人员:7、后勤及运输人员:3.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附图一。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二
文明施工是一个施工企业形象最直接的反映,在本工程中,我项目部将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进行布置及管理,避免和消除对周围的影响,并树立我公司的企业形象。
b、组织体系。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加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施工现场外堆放料具应有审批手续,料具码放整齐,不超高,并进行围挡,不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2)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总包单位确定的场地码放,设立标牌,划分相应的责任区,并指定责任人。
(3)进场料具必须按不同类别、品种、规格码放,不得混放,新旧材料要分开,并有防雨、防潮、防损耗措施。
(4)对进场料具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做好验收记录,登记有关的管理台帐。
(5)现场各种料具应分规格,新旧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成垛、成行,胶粉料高度不得超过1、5米,乳液材料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应做好防雨、防晒、防冻、降温措施。
(6)一切料具严禁从高空抛落,防止料具损坏,人员伤害确保料具完好。
(7)搅拌台前要求干净、整齐,防止扬尘,下班要及时清洗搅拌机。
(8)现场施工临水、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常照明。
(9)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作到活完场清,施工垃圾集中存放,同时分拣回收清运出场,余料及时回收清退。
(10)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具,动力线路,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和埋设整齐。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意大小便。
d、文明施工检查。
(1)检查时间安排:项目经理部每周对施工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情况填入当日的施工日志。
(2)检查内容:文明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和达标情况。
(3)奖惩制度: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每次检查中得分好的进行奖励,做得差的进行惩罚并督促其改进。
e、管理制度。
每周开一次“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f、文明施工措施。
(1)执行建委、业主及公司要求,实行项目管理制度。
(2)注意搞好现场各兄弟单位之间的团结协作,作好互谅互让,讲文明、讲礼貌、不吵架、不打架、遵守纪律。绝对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每周最少一次的质安例会,对现场文明的总结,并与经济挂沟,实行惩罚制度。
(4)对不遵循章法的伪劣施工者,质安员有权立即将其解聘出场;结合季度质安评优工作,推动施工文明建设。
g、文明施工制度。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管理要体现企业精神面貌,管理面貌,施工面貌,文明施工现场要讲究社会效益。
(3)开展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开展文明施工教育,加强治安与保卫,加强成品保护和环境保护。
(4)建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进行科学的施工平面设计。
二、环境保护管理。
(1)、以“文明施工,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宗旨,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建立可靠的措施和以工地负责人为主的领导机构,对工地和劳务人员住地设施有效的保护环境的工作,使本单位达到市文明单位,以使本工程给政府和附近居民留下美好印象。
(2)、进场前,我们即会对周围市政设施作一详细调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排工地污水排放管道的位置,进场后,可立即完善。
(3)、加强对人员的环保知识教育,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施工人员加强文明施工教育,控制噪声污染。
(4)、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路下埋设排水管。设专人检察处理出厂车辆,防止车辆、机器出场时将泥泞和废物遗洒在路上。同时,任何进出车辆应有防止遗洒的覆盖、捆绑措施,以防遗洒在路上。散装细颗粒材料施工人员要轻拿轻放。
(5)、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道路每日洒水两次,防止尘土飞扬伙房一律使用燃气,杜绝烟尘污染。
(6)、各项材料均按指定地点、按相应要求码放整齐,同时有利于材料的保管、发放。
(7)、楼层施工垃圾严禁下抛,要袋装集中运到楼下;现场设垃圾分检站,分检后的垃圾随时清运。
(8)、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将所有货棚、车间、办公室、剩余材料等运出现场。
(9)、现场设专人负责洒水以防尘,对多尘材料需采取措施方可进行运输。现场搅拌站应设沉淀池,增加防尘设施。
(10)、核心产品外保温专用粘结剂、镀锌钢丝网、聚苯板、抗裂剂均为绿色环保产品。voc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不含铅、汞等对人体有害物质。
(11)、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由我们完全回收,绝不给施工现场造成污染。
三、环境卫生管理:
(1)、在现场树立“建立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大家齐动手的观念,每位职工负责将自己的办公室始终保持清洁,有序,生活区设专人打扫,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2)、现场食堂应设一名工地领导主管卫生,食堂的设置需经卫生防疫部门审查﹑批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3)、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用具要干净﹑清洁,无腐烂变臭食品,操作人员上岗穿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4)、施工现场内的厕所没有专人保洁,每天早晚各清洗一次。
(5)、对施工现场所有能应用的空地实行绿化﹑美化,将施工现场创造成优美的花园式工地。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三
江门市江海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与永康路交界路口;由江门市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由江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江门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临五邑路,西临永康路(路对面为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局),南边与碧桂园共用小区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
五邑路和小区道路可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出入口。
1.2建筑设计概况。
设计概况:本工程是由三幢高层商住楼和五组别墅群组成的建设项目,高层商住楼地下室1层,地上24层建筑,地下室面积为4093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别墅群地下室1层,地上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
1.3施工范围。
2、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3、人防工程;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主题。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控制的难点多,劳保责任重,施工项目安全控制处在企业安全控制的大环境中,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控制的重点。
因此,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本工程施工安全过程中实施安全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性规则。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度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确保安全生产样板工地,力争江门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四
1.1工程基本情况。
江门市江海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与永康路交界路口;由江门市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项目,由江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由江门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濠江花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临五邑路,西临永康路(路对面为江门市江海区建设局),南边与碧桂园共用小区道路,西侧为乡村道路。
五邑路和小区道路可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出入口。
1.2建筑设计概况。
设计概况:本工程是由三幢高层商住楼和五组别墅群组成的建设项目,高层商住楼地下室1层,地上24层建筑,地下室面积为4093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别墅群地下室1层,地上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000m2。
1.3施工范围。
5、施工总承包管理及总协调;即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主要包括: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弱电工程、永久性用水、电信工程、煤气主管道的接驳工程等)。
2.1编制依据。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主题。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控制的难点多,劳保责任重,施工项目安全控制处在企业安全控制的大环境中,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控制的重点。
因此,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作为本工程施工安全过程中实施安全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性规则。
2.2执行标准。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架构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3.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业小组。
成员由项目部各专业部门的技术骨干、义务消防人员、急救人员和各班组专业的技术工人等组成。
组成人员名单:1、安全生产专业小组:2、文明施工专业小组:3、队长:
副队长:队员:
4、医疗救护应急人员:5、专业应急救援人员:6、治安队。
员人员:7、后勤及运输人员:3.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附图一。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度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确保安全生产样板工地,力争江门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
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单位: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项目经理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
5.1.1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有门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实现本项目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8‰指标内,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争创江门市优良样板工地(工程)。
5.1.2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责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
3、做好开工前的安全生产准备,并做好全面的施工记录备案;。
5.1.3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中如需要变更需经原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1.4每天按照现场规范和工程安全验评标准,在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1.5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或参与审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编制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科学化,作为全面指导施工的依据,贯彻实施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6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技人员的各项工作。
领导所属项目组每月开一次工地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定期向公司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落实本项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每月15日)组织安全检查并研究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1.7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施工员、质安员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1.8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5.1.9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协助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5.1.10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管理机构的监督。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雨季防汛安全的通知雨季防汛专项施工方案(通用16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e#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 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 土石方开挖工程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3、 凿岩、爆破工程。
(二) 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 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 模板工程
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 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 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 起重吊装工程。
(六) 脚手架工程
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 悬挑式脚手架;
4、 门型脚手架;
5、 挂脚手架;
6、 高处作业吊篮;
7、 卸料平台;
8、 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 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 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 钢结构工程施工;
4、 索膜结构施工;
5、 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 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 水上桩基施工;
8、 人工挖孔桩施工;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 深基坑工程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 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 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 高大模板工程
1、 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 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 滑模模板系统。
(三) 脚手架工程
1、 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 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 起重吊装工程
1、 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 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 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 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需专家论证的,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 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十三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方案编制单位和论证组织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半数。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为方案论证组织单位提供人员信息。
专家库人员资格的审查办法、适用范围、组织章程等由各市制定。
第十五条 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与会专家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二) 方案编制人员;
(三)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六条 专家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五章 方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二十条 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
第二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理;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存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二十五条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安全监督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