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性,促进组织的发展。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是组织发展的需要,要及时跟进和调整。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一
我校从实际出发,针对我校留守学生多的特点,不断建立和健全留守学生的管理制度,为建立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奠定基础,具体措施有:
(一)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班建立每位留守学生的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关爱责任帮扶制度。对寄宿在校的留守学生,班主任及生活老师通过经常与他们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对非寄宿留守学生,班主任应定期家访,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孩子的情况,帮助其做好孩子的管护和教育工作。
(三)建立“谈心日”制度。定期召开留守学生会议,帮助他们理解父母外出务工的艰辛,感受老师、同学对他们的关心,增强师生间的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对重点留守学生实行了师生“一带一”包教帮扶。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二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三
1、学生骑车必须经家长同意,在学校保卫科登记,办理入校牌照;保卫科根据学生家庭住址的路程远近决定是否发放牌照。
2、学生单车牌照一车一牌,凭牌入校,无牌单车一律不得入校。牌照不得转借他人,牌照遗失需及时补办。
3、学生单车存放需按规定缴纳单车存放及管理费用。
4、学生单车在校内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5、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车、溜车,违者作吊销牌照处理。
6、单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学生单车存放时间:每日6:00—19:00。这段时间内单车在校内存放点丢失,经核实属管理人员责任的,管理人员应负责赔偿。
8、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取车,特殊情况需取车的必须通过管理员同意作好登记,凭牌取车。
9、学生单车不得在校内过夜,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管理人员可作无主单车处理。
10、单车寄存必须落锁,无锁单车在校内丢失,责任自负。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四
1)每周一至周五早上值勤必须在7:15到集合点集合,7:20必须到位,7:25开始查迟到,7:30扫地迟到并开始查人数。
2)每周日至周四晚自修分组查迟到,17:50到集合点集合,17:55必须到位,18:00开始查迟到,18:15收队。
3)每周一至周五早上第一节课分组查迟到,8:00到集合点集合,8:05必须到位,8:10开始查迟到,8:15收队。
4)每周进行一次突击检查,主要查厕所吸烟,教室吵闹情况。
第二条:开会要求。
1)召开会议时与会议有关人员须提前5至10分钟到场,进行会议签到,与会议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2)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不能出席或提前离开的,有事先想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10分钟四次以上,取消年终评奖资格,请假3次以上也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3)会议有关人员必须仍真做好会议记录,每周进行一次会议记录检查。
4)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议期间发短信.打电话,非讨论时间须保持安静。
5)每周一晚自修结束后召开部门会议。
第三条:请假制度。
1)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标准请假条。
2)晚自修因公请假,晚自修前必须办完请假手续。
3)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着情扣分,核对如果发现虚报者做严重处理。
4)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5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5)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请假条上须注明请假人姓名,请假事由等内容,时间以不影响学习工作为原则,请假条须一式两份(一份放于班级,一份留档),每日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6)干事请假一律由部长批准。
7)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写请假条,事后补办请假条着情扣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不请假条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第四条:平时表现。
1)男生不留长头发、染发、烫发、打耳钉、指甲不能过长、不能奇装异服,女生不能烫发染发,指甲不能过长,不化浓妆,不能奇装异服。
2)工作表现积极,认真负责,酌情扣分。工作表现懒散,不服从上级管理,酌情扣分。
1)每周周日晚至周四晚进行2号楼,3号楼,1楼2楼查铺。
2)20:50之间必须到集合点集合,并进行签到。
3)熄灯后进行查房,清点人数。
4)查房时不能大声说话,手机须调至振动或无声。
5)至21:30查房结束,上交查房工具第六条:扣分加分制度。
3)会议记录少几次就几分(每人次)。
4)平时表现酌情扣1至5分或加1至5分。
5)周汇报没质量,未写每人一次扣1分。
6)各类总结,计划书迟交每人扣1分,未交每人扣5分。
第七条:各类汇报总结制度:
1)每周每人进行一周周汇报。
2)每月每人次一篇月总结。
3)每学期每人次一篇学期总结,学期计划(开学这段时间写)。
4)每月每人次一篇院报。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五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六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乡许多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长期不在家,却把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的义务,委托给老人或亲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带小学生。这些“留守学生”因缺乏亲情而引发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我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理。
近几年来,我乡中小学“留守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经调查全乡有“留守学生”162人。这些“留守学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时心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缺少对学生的关爱、交流和引导,致使一些学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留守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队、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竞赛,开展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球类等到课外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321”结对帮扶办法,乡领导干部与3名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2名留守学生结对,一般干部与1名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乡领导汇报;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五是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热线确保儿童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1、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二是对他们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家长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七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早餐:8:00-8:25。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八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佳家午托。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九
2、作为纪检部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纪检部全体成员要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4、全体纪检部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5、纪检部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纪检部全体成员须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用权谋私、滥用权力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1、查勤。
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3)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查勤单子。
4)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1)不迟到早退。
2)积极维护活动等各项秩序。
3)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支持学校的各种活动。
4)不做影响纪检部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5)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纪检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学生会而努力。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一
学生成长记录袋或档案袋是指用以显示有关学生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其它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汇集。
1.学生成长记录袋是新课程背景下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自主发展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点滴进步、生活感悟、学习体验的档案袋。
2.新课标提倡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一种评价手段,能较真实、完整地记录学生学习、活动的全过程,能够更好地引导、鼓励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对改善生活和学习更有意义。
3.作品的收集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而不是随机的;
4.成长记录袋关注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
5.成长记录袋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6.成长记录袋提供给学生发表意见与反省的机会;
7.教师要对成长记录袋里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解释;
8.学生要参与到成长记录袋内容的收集和评价活动中来;
9.逐步由“纸质”过渡到“电子”管理。
1.通过实施“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制度,引导、鼓励、促进学生的发展,使学生既能学会判断自己的进步,感受成功的喜悦,又能积极反省自身的不足,主动寻求改进的方法和途径,使之不断完善自我。
2.通过实施“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制度,帮助教师、家长了解的学生的成长与进步,以寻求合适的教育途径。
3.帮助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制定符合学生发展的教育评价计划。
4.在评价过程中,有效地改善师生之间的关系,使教师成为学生的朋友。
从现在的初一年级开始逐步重新按照要求建立。
学生成长记录袋中收集的是学生成长的信息和足迹,将学生每个阶段、每个学期的成长情况通过资料搜集将其保存起来,为综合评价学生成长历程中的发展状况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学生个人资料;学生阶段性评价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学生行为笔记;最佳作品: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作文、手抄报、书画作品等;参加各种竞赛与活动记录,各级竞赛获奖情况,探究活动报告,研究性学习材料等;奖惩记录:各种综合获奖情况或奖罚情况;考试与测试信息:有意义的测试卷,考试获奖情况等;其他:最满意的作业、作文、自画像、贺卡、自录的歌曲、相片里的故事、习作随笔......等。
1.真实性:“原始作品”体现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足迹,失去了真实性也就失去了成长记录的意义和价值。
2.全面性。对学校开设的'各个学科,对每个学科的各个重要方面,都可以把有关的作品收集进来,同时,尽可能做到对新课标中的重要要求,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作品能够体现。档案袋的内容要求尽可能全面。每个学生档案袋里收集的材料各不一样,有的学生收集了较多的学科资料,有的学生较多地收集了一些技能方面的材料,对档案袋里的学生作品没有统一的范围限定,容易导致反映学生情况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班主任和政教处要适时给予正确的引导,进行适当的补充。
3.典型性。收进学生档案袋里的作品,必须是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作品,不必把同一形式、反映同一情况的作品重复收进档案袋。
4.多样性。不必在某一方面搞统一形式的作品收集,如在小手工、小制作方面,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作品。反映个性专长等方面的作品,更可以不拘一格。
5.累积性:需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里不断积累,形成“成长”轨迹,体现发展的过程。
6.反思性:需要学生在建构成长记录的过程中,反复回到成长记录中去,把自己作为分析、研究、思考的对象,从而发挥激励、促进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1.通过校本培训使教师明确应用成长记录袋评价的意义及方法。
2.通过家长会和班会使家长和学生明确应用成长记录袋评价的意义及方法。
3.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确定要收集的内容及收集的次数、频率:分年级或学期制作成长记录目录;制作一份个性化的个人简历,将上述内容装在成长记录袋首页。
4.按照计划有意收集学习和进步的最佳成果,撰写对该作品的说明及选择该作品的理由。
5.定期进行展评,及时进行反思与修改。
要充分认识学生成长记录袋对学生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强评价与记录管理。
1.“收集与整理”成长记录袋的内容。学生是第一责任人,他有权利决定相关材料的收集与展示,但也不是什么资料均可以作为“成长记录袋”的内容,必须要有价值,有利于促进自我成长,作为指导者提出建议供学生参考,指导学生做好努力工作,从而培养学生对自我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
2.成长记录袋”平时由班主任保管,每一个月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一次整理,每学期进行两次展示交流。班级内部优秀成长记录袋的推荐与选拔,由各班自行组织。可通过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的方式,加强学生间的交流与沟通。选拔出优秀作品交由学校统一表彰。同学之间相互看一看、比一比、评一评谁的表现好,谁的进步大。在相互评价和自我反思中学习别人的长处,改正自己的缺点。
3.引导家长参与。教师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对孩子在家庭的学习、生活成长资料进行收集,并及时编排、保存,并具体介入整个过程,实现家校互动。
4.学校政教处、团委和教务处负责评价与记录各班级成长记录袋;政教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5.教师要在评价与记录这一互动活动中,注重学生合作能力的培养,加强教师与教师、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交流,同时在评价与记录的形式与内容上不断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工作。
6.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需要不断地进行总结、完善与生成,各班要及时把改进与创新的建议反馈给政教处。
“小袋子”装满成长足迹,学生成长记录袋与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学生的品行、兴趣的发展、习惯的养成相结合,重点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体现学生的优势领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最终目的是发挥成长记录袋的激励功能、评价功能、学习功能和教育功能,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三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刻画、张贴,不得随意变动床位,不得随意变动室内固定物件。
2.爱护宿舍内电器开关、铝合金门窗,不得在门上、墙壁上定钉挂钩,不得穿鞋上下床铺,不得用脚蹬踩墙壁,如遇天气变化及时关闭门窗。如遇非使用寿命原因导致的物品损坏,该宿舍照价赔偿。
3.节约用水,用完后必须关紧水龙头,如遇水龙头损坏应及时通知宿管老师。
4.节约用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电炉、电热杯等电器。
5.不得在宿舍区的空地和走廊、寝室内踢球、打乒乓球,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机等。
6.上下楼梯轻抬慢走,不得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在楼道内追逐打闹。
7.同宿舍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建设健康的宿舍文化,使宿舍成为优秀集体。
8.不得随意翻动别人的被褥、书包,禁止说下流话和无端争执,严禁携带不健康读物进入宿舍,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9.男女宿舍不许彼此串访,有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宿管老师。
10.早、晚自习不可逗留于寝室,除生病持卫生室证明并经教育处宿管科批准的,其余任何住宿生不得在上课期间留在寝室内。
11.发现同学生病应互相照顾,病情危重应即刻报告宿管老师并通知班主任。
12.生活中要虚心向优秀寝室学习,要主动帮扶有困难的宿舍,要勇于与不良现象做斗争。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四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纪检部学生管理制度(实用16篇)篇十六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