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一个充满知识和智慧的地方,我们在这里不仅学到了书本上的知识,还学到了生活的道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育的一些问题和答案,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一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三
1、一课前要预习新课的内容。课前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学习用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课上向同学乱借和无书上课。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要安静、严肃、班长喊口令后,要整齐、迅速地起立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4、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5、课上用心听老师讲课,不随意交谈、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
6、教师讲完后,可以积极举手发问和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取笑老师的行为,回答问题要起立,经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
7、上课时要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在课堂上要专心致志,姿势端正,不得趴在课桌上。
9、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学生必须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教室。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四
为了保护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2、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档,包括困难生档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人士捐助、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材料。
4、档案资料切实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失)保护工作,依据《高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电子档案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备份保管。
5、所有纸质档案都要分类编号装盒存放,并建立档案总目录、资料盒目录,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以便查找。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6、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档案一经存档,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和外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五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在校义务教育阶段与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班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局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我校总务处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六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七
1、学生自行车进出学校,一律下车推行,禁止在校内骑车。
2、严禁无刹车、无摆脚、无铃、无锁、无停车牌的自行车进入学校。停车牌须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发给并登记,统一固定在自行车某一部位上。停车牌一旦遗失,书面说明原因并向总务处申请补办。
3、通校生自行车停放在体育馆下面停车库,以班为单位停放在指定位置。各班须落实专人管理自行车,按车型、午饭是否回家分别停放。
4、住校生自行车停放在寝室下面车库,一般以寝室为单位集中停放。周日到校停放后车库门统一上锁,到周五下午或周六上午放学时再开门,遇特殊情况需骑车的,须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开门拿车。
5、自行车停放时,必须排列整齐,朝向一致,车尾端竖向与地面划线对齐。
6、正常上学期间不准将自行车停放在车库外面,也不准停在校外。自行车在车库停放后须随手上锁。
7、除上学、放学进入车库外,其他在校时间不得进入车库或在停车处逗留玩耍。要爱护自已和他人的自行车,如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一经发现查实后,除照价赔偿外将予以纪律处分。
8、骑车上学、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安全守则。骑车时不互相追逐,不争先恐后,不带人,不双手离把,不撑伞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
9、班级的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纪律项。有违反规定在校内骑车,骑“五无”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或停放不整齐,不按规定要求骑车的,扣所在班的纪律分。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八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 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 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 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 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 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一、在审送受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实。
二、在学校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校。
三、对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
第十六条 资助标准:
一、减免学费:学校按全年学费的30%、50%、70%、100%几个等级予以减免学费。
二、定期困难资助:
一等资助:每月100元;
二等资助:每月80元;
三等资助:每月50元。
三、临时困难资助:对家庭发生临时性的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申请,并获得学校认可后,视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第十七条 资助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帮扶结对”活动。要求每位教师都要和需要帮助的学生结对,除了给这些学生以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帮助外,更要给这些学生以心灵上的温暖和成长的引导,让这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道健康成长。
二、全面开展“众生帮一生,共育友谊花”活动。即要求家庭条件好的多位学生帮助本班内的一名贫困学生,号召全体学生坚持每天节省积攒自己的零用钱,然后用来帮助困难学生渡过暂时困难,同时,通过共育友谊花等活动,在学生心中种下关爱种子,培育关爱情怀,使学生在相互关爱中,学会节俭,学会珍惜,并帮助贫困学生正视贫困,养成自尊、自强的意志品质。
三、要求受助学生定期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四、积极争取社会支援,使困难学生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温暖,更加坚定求学的信心和毅力。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贫困生建档。
(一)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xxxxx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受助学生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受助学生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七章 受助学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关于贫困生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认定程序均依据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为贫困生建立档案,由所在班对其进行日常量化管理,实行学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考核期间,发生以下情形者,给予相应表彰:
一、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优秀的;
二、学习成绩优异,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三、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等的;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的。
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
二、不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的;
三、学期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的,或在补考中仍未通过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考核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并承担其它相应责任: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五、配备电脑或其它高档消费品的;
六、拒绝参加班级、学校举行的公益活动,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或舞弊的;
七、发生休学,转学,退学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 考核期内取消资格的学生,由所在班班主任书面说明事实原因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之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每学期第一个月,重新填写并上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根据班级考核结果,经过班级评议,班主任初审,年级审核,学校审批,重新确定相应等级。
第八章 班级评议小组管理。
第二十七条 班级评议小组管理条例:
一、评议小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贫困生评选,考核工作;
三、评议小组成员不能将受助同学的情况作为和他人聊天的话题;
四、评议小组成员在与贫困生交流时应注意方式;
五、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全心全意为受助同学服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xxxxx学校。
20xx年7月1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九
本文以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为例,抽取15个班级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教师访谈,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找出影响学生对其认同的因素,提出提高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认同感的措施,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制度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基金项目:本文是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管理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大学生对学校学生管理制度认同度调查研究报告》研究成果(201403)。
作者简介:程小康(1986-),男(汉族),安徽宣城人,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科员,讲师;李刚(1981-),男(汉族),山东日照人,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科员,讲师。
近年来,随着我们高等职业教育走进“后示范”时代,高职院校建设逐渐转入内涵文化建设当中。作为学校主体之一的高职院校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认同度高低关系到校园内涵建设成效的高低,而如今,学生管理制度制定、执行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没有了解影响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认同的因素有哪些,若能够探索出影响因素,对于学校建设来说,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学生对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认同度,挖掘其中内涵,对学生的发展、学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对调查专业进行分类,分为5个系。各系所包含的专业如下:饭店管理系包括酒店管理(含丽嘉、万豪)、旅游会计,旅行管理系包含旅游管理(含高尔夫)、电子商务,国际导游系包含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会展系包含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系包含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餐饮管理与服务。然后对这5个系,每个年级选一个班级作为调查对象,共计15个班,以每班40人作为估计对象,估计600人。通过调查以上15个班级的同学,基本可以了解学生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认同现状及影响因素。本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回收问卷543份,有效问卷501份,问卷回收率为90.5%,有效率为83.5%。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通过调查分析影响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认同度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调查对象的性别、年级、专业分布情况分析。从表1看,在性别分布上,这次调查没有做到男女生基本等量的设想,这是由于旅游院校特色决定的。虽然这会对分析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鉴于被调查总数较高,男生绝对数不低,最终分析结果还是可信、可效的。
(2)调查对象对《办法》了解程度及途径情况分析。表2中学生对《办法》了解程度大部集中在了解不多和基本了解这两项上,说明学生对其了解、学习程度不高。在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方面,通过学校发放的学生手册和老师组织学习几乎占了全部,说明学生还是较为被动地去了解,也很少去关注学校网络上公布的电子版本的学生管理制度。
(3)调查对象对《办法》中关注度情况分析。从表3中可以看出,第六题学生都是以奖学金评定作为最为了解的方面,较为了解是校服月规范,遵纪守法和寝室管理排序略有变化。在是否赞同这四个选项内容方面,奖学金也是占了绝大多数。这一现象说明,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管理制度或者时间跨度较长、执行较为严格的制度较为关注和认可。
(4)调查对象对执行公信力认可度情况分析。表4中学生对《办法》执行过程和其规定的程序认为不一致的情况占62.5%,基本一致情况占36.3%,表明学生对《办法》执行公信力认可程度不高,说明学生对制度认同方面会把该制度的执行公信力考虑在内。
(5)调查对象对比外校学生管理制度情况分析。表5数据说明大部分同学会关注并对比校外管理制度,有相似制度的地方学生认同度比独有的制度认同度高。
(6)调查对象对《办法》满意度、不足情况分布分析。从表6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学生对现在运作的《办法》持不满意态度的占绝大多数,达到了89.6%,表明现在运作的《办法》有修改的必要性。在认为现今《办法》不足方面选择前三项的占了绝大多数,也即学生认为现今学生管理制度存在条例太多,限制自我发展、过度强调理论课重要性,不重视实践课、较少考虑学生提出的制度改进措施等不足。
(7)调查对象对《办法》制定过程是否清楚及是否参加其制定过程情况分析。表7中学生对《办法》制定过程不清楚的占94.4%,说明学生很少参与到管理制度制定过程中去。在被问及是否愿意参加制定《办法》时,绝大部分同学表示愿意参加,说明参与度是影响学生对管理制度认同度的一个因素。
(1)不同性别学生对《办法》认同度差异性分析。以男女生为角度来检验不同性别对调查问卷各题的差异性(表8)可以得出,在第四题选择上即对《办法》了解程度上,男生和女生选择存在显著差异(p0.05),在其他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造成这一显著差异现象,一方面调查样本女生占大多数,另一方面,女生综合成绩普遍比男生好,又涉及到奖学金、评优等内容,导致女生比男生较多关注该制度。
(2)各年级学生对《办法》认同度差异性分析。以年级为纬度进行差异性分析,得到结果如表9所示。大一、大二、大三在第四题即对《办法》了解程度、第五题即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办法》、第七题即对《办法》赞同内容、第八题即是否觉得《办法》执行过程跟其规定程序一致、第九题即是否会对比本校和外校学生管理制度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在十三题即是否清楚《办法》制定过程上,差异不明显,其他方面不存在显著性差异。问卷调查显示,年级越高,对《办法》了解程度越高,通过阅读学校发放的学生手册关注学生管理制度越多,对《办法》赞同内容也越集中在奖学金这一板块内容上,也越关注制度执行的公信力,也越想参与到制度制定过程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随着年级增长,学生思想成熟程度提升,涉及到的相关制度增加,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越来越多。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女生对《办法》认同度普遍高于男生,年级越高,对该制度了解认同越高;不同性别不同年级的学生都较为关注外校学生管理制度,会对比本外校相似的制度,对于相同的地方会更深入地了解,对于不同的地方了解不多,基本上是被动接受;学生较为关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效果是否和其规定的章程内容一致,对于执行效果一致的制度较为认同,执行效果严重偏离规定的,认同度最差;学生对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其特点和利益成为学生对制度认同高低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此外,学生对参与制度建设表现出极大的热情。鉴于此,为了提高学生对学校管理制度的认同度,建议如下:
(1)采取讨论、宣讲、组织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规章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学生管理制度教育和学习应贯穿于学生在校整个期间,同时也应注意把握好阶段性,按照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对学生实施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如可以通过讲座、班会等形式,使学生事事有规范,处处有规矩,增强自觉遵章守纪的意识和能力。
(2)扩大宣传学习力度,增强教师对制度的认同度。学校应提高教师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热情,自觉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学生管理制度;使教师意识到只有落实、抓好学生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注重提高学生在管理制度制定中的参与度。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当承担的是引路人或障碍扫除者的.责任,学生才是管理制度制订的主体。教育自由意味着教育必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以保证没有任何外在的权威强迫教育者朝某个规定好的目标前进。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摆脱外在设置的障碍,同时教育必须提供条件和引导,以促使个人摆脱内在障碍(如虚假意识、内在压抑、自我蒙蔽等),这两方面都会破坏精神的自我创造。所以,学校应该主动提供学生参与制度制订的途径和机会,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激发学生参与校园建设的热情。
(4)改善教育管理方式,体现人性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可以让学生从多个侧面、多种渠道了解学生管理制度,从而得到学生的认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和谐校园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制度管理制度时,要考虑学生的特点,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把学生视着对等的主体,以激励引导学生为主,惩罚教育为辅,真正做到“依法治校”,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人性化,才能把硬性的管理扭转为人性化的管理。
[1]都玉洞。职业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管理[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3.
[2]盖晓芬。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模式[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3]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走进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马焕灵。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5]黄红霞。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
[6]孙文琴。基于学生满意度的新疆高校留学生管理现状调查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2012.
[7]尹红,等。中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缺失与对策———基于权力来源视角[j].教书育人,2012,(11)。
[8]丁淼。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改革探索[j].文教资料,2007,(1)。
[9]蒋本桂。论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9)。
[10]顾艳梅,丁霞。对高职生管理制度认识度和认同度的调查[j].职教论坛,2012,(2)。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5、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一
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3、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要以纸质和电子档案形式及时归档保存。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并由档案室集中保存。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整理方法》规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6、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后归档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纸质档案要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电子档案要做好备份。
7、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依法为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金融机构、受助学生和家长等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9、纸质档案外借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10、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二
为了配合学校“全封闭、住宿制、准军事化”管理办法的执行,加强校门进出学生的管理力度,对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的学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在校外学习特长的学生。
2、确实有病,住校对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学习上有较大影响者。
3、家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长陪读。
1、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一周以内的需持年级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字(注:。每生一学期不能超过四周);二周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一个月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蹲点校长签字。请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并凭请假条换成临时出入证。
2、有特殊情况需长期请假的学生,学生需写请假申请,经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蹲点校长、杨校长、陈校长签字,然后带一张正面免冠相片,凭申请到保卫处办理长期出入证。
2、学生不能互相交换转借出入证,如发现将收缴出入证,并取消持证人的走读资格,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l分,并通报批评。
3、私自拿别人的卡、捡到别人的卡冒用的,如发现,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2分,并给予当事入纪律处分。
4、如出入证遗失、损坏、年级或班级有变动,需到保卫处补办。
5、学生走读期间,经常迟到,学习明显退步,将取消走读资格。
2、学生不从校门进出,而通过其它渠道进出学校的(如爬围墙、走围墙缺口)根据违纪学生处理条例报政教处进行处理。
本管理制度从20xx年2月13日中午开始执行。
注:请办理长期出入证的同学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三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个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制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独立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5、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目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6、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包括:
(一)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二)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困难学生统计表。
(一)贫困生申请表。
(二)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银行回执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四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
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由xxxxx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更正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开。
3、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应当做好资助资金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存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
1、上级相关资助文件;
4、宣传、评议、公示、发放过程等影像资料;
5、卡户学生名册;
6、受资助学生签字名册(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还要必须有银行发放回执、凭证);
为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xxx中学。
20xx年9月x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
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高中贫困生建档。
(一)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三)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历届学生统计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三)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统计表。
(四)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
(五)上级下达的银行单。
(六)学生签领凭证。
(七)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20xx年1月1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35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xx〕1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xx〕1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的通知》(浙财教〔20xx〕1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乐清市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及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以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
第三条资金使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严格把关,积极落实,实行公示制,建立专门档案.
(三)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
第四条专项资金来源。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经费.
(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
第五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含民办学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乐清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其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使用于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为:二类困难生(指家庭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掌握在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左右。
(二)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对象。
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助对象:一类困难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
(三)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补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类困难生和二类困难生)。涉农专业范围为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xx年修订)》(教职成〔20xx〕4号)所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
第六条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按每学期750元发放.
(二)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免学费、代收费。学费、代收费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确定。在各类民办高中学校就读的困难学生,其免费额度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每学期每人补助750元,按月予以拨款发放。
(四)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资助项目为保育费,资助标准为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50%,按年予以拨款发放。
每年7月底前,根据中央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到市、县(市、区)。每年8月底前,市、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将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在学校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乐清市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资助申请表》或《乐清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助学申请。一类困难生需出具县级及以上民政、总工会等部门有效证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需出具注明家庭年人均收入的村委会(居委会)及镇(街道)两级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资助学生名单经由学校初审后分类汇总,填写《乐清市普高学校困难生免学费名册汇总表》和《乐清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上报市教育部门.
(三)市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联合下发资金下发文件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普通高中。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学校统一为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并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储蓄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第八条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申拨程序。
(一)在学校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学生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类困难生凭相关证件直接向学校备案登记,并填写《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助学申请.二类困难生凭镇、街道社会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填写《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困难生助学金申请表》进行助学申请.
(二)资助学生名单经由学校初审后汇总,填写《乐清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册》,上报市教育部门.
(三)市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按月予以拨款发放。新增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向学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统一在银行为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以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储蓄卡的形式发放。
(一)在学校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幼儿园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市教育部门.
(二)市教育部门对幼儿园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
(三)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
第十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市财政部门应做好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市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管理,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学校要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市财政部门将定期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并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调整因素。
第十二条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七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典型、表先进”,现将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方案制订如下:
1、凡是本校的具有学籍的学生都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2、凡是本校的具有“少先队员”身份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
3、凡是本校担任班干部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4、凡本校的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等必须是优秀。没有受过处分。
2、学科成绩前一学期期末成绩为准。必须名列前茅。
3、体育成绩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班级学生没有犯过重大过错,受到学校处分。
2、班级平均分名列前三以上。
3、班风向上,班容班貌良好。
(一)“优秀学生”认定条件。
学生在符合“优秀学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本学年内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认定为“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
被学校或上级表彰的德育典型。
2、各类比赛、竞赛。
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二)”优秀干部”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干部”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干部”。
1、严于律己,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勤奋好学。
2、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少队员”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团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少先队员”。
1、遵守队的章程,履行队员义务,积极参加队的各项活动,执行队的决议。
2、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学校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符合“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的前提下。
1、各班在规定时间符合本方案的评选对象填写好申报表报办公室审核,由校长室认定。
2、各班“优秀学生”名额不不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的名额一般不超过三名。
3、报上级的“优秀学生”、“优秀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将在当年的校级先进中产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八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第七条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十九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组长:覃青青。
副组长:黄颂萍、文秋娟。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每个幼儿按核定的贫困程度给予每学期减免50---500元的保教费。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
为了保护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三.按年度收集存档,包括困难生档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人士捐助、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总结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材料。
四.档案资料切实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失)保护工作,依据《高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电子档案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备份保管。
五.所有纸质档案都要分类编号装盒存放,并建立档案总目录、资料盒目录,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以便查找。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文号,便于查找。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档案一经存档,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和外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一
1、办理休学,停学,留级手续的仍保留学籍,凡属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的不再保留学籍。
2、办理休学,转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所交学校的费用除杂费可以结算外,其余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3、申请休学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1)由学生写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出示病历等证件。
(2)由教务主任签署意见。
(3)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4)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4、属学校勒令停学、退学的,由管政教的副校长和管教学的.副校长签意见,然后直接到教导处办理手续。
5、学生中途离校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教导处领取离校登记单。
(2)到图书室办理退书手续。
(3)到保管室退课桌椅。
(4)到财会室结清杂费。
(5)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6、凡是中途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考虑接收:
(1)学习成绩在原就读学校中等偏上,有发展潜力;
(2)思想表现良好,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3)能够自愿交纳择校费并签署承诺书、安全协议书;
(4)能够出具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
(5)能够找到本校教职工做担保(不是必要条件)。
中途转入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入校手续:
(1)(由本校教职工陪同,)携带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找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处办理登记入校手续。
(2)到财务室缴纳择校费。
(3)到教务处签署担保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进行编班(非学习成绩十分突出的学生,只能编入普通班)。
(4)到财务室缴纳学杂费。
(5)到班主任处报名。
7、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无权私自接收学生和拒绝接收学生。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私自接收的学生,学校一律予以清退,由此引起的交费问题全部由私自接收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责。
8、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级或转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级或转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组长签署意见。
(2)年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到教务处办理留级或转班手续。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模板22篇)篇二十二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4、军烈属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伟红。
副组长:代燕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