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在读完一本好书之后,对书中内容、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你对读后感写作感到困惑,不妨阅读下面的范文,或许会有所启发。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一
《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
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
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
老人福贵在"我"面前展开讲述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历经了无数的沧桑,也看过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还可以回忆。
他本身是一位地主少爷,在年少的时候,以一个浪荡子的面目又嫖又赌,无所不为。
抗战后,他在赌桌上输光了一百亩地的家产,沦落到社会的最低层。
父亲在痛骂儿子后,挺直腰板,变卖家产、还清赌债后随之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大便时从粪缸上掉下来,死了。
母亲重病的时候福贵进城请医生被国民政府军队抓了壮丁。
两年后,他回家时,母亲早已病死。
一个由妻子家珍苦撑的家,因为富贵活着回来变的似乎有了希望和生气。
熬过了三年大饥荒,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对被校长安排前去献血的有庆抽血过多,儿子有庆死了。
女儿凤霞嫁给了在城里做搬运工的二喜,出嫁时风光得全村人都为之大吃一惊,但仍然不久便死于难产。
三个月后,妻子家珍死于困扰她多年的软骨病。
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搬运时的一次意外事故。
三年后,外孙苦根吃豆子时撑死。
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让人面对生存不禁感到异常艰难和失去信心,似乎每走一步都有无端的不测在等着你。
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生活在一个接一个的巨大痛苦中,变得让人窒息。
而且越叙述,生命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是越大。
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一系列的苦难,有时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袭向作为人的生存之旅时,人会怎么样?人能怎么样?人应该怎么样?这是人在面对活着、面对生命、面对生存时不得不思考,也无法躲避的一个根本命题。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从富贵到贫穷,从阔少到穷困潦倒,经历了抓壮丁、土改、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也经历了亲人的相继离去。
如果说龙二的死,春生的死告诉他人生的无常,个人命运的不可把握,那么当他亲眼目睹他的亲人: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他而去时,他从悲伤到麻木,又从麻木到平静,当他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他就以平常心态面对苦难、面对生活。
小说的结尾写了福贵从屠夫的屠刀下买来一只老黄牛,这是一只老的掉了牙的黄牛,乡亲们看到他买来的这只老黄牛都笑福贵老糊涂了,说这牛最多活不过两年,福贵和这只老黄牛也都以为他们只能活两三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十几年过去了,福贵和那只老黄牛谁也没死去,他们相依为命,和平共处,悠然自得的生活着,享受着生命,享受着生活,也享受着活着本身的美好。
作者在这里告诉人们活着才是人生的最基本的状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成天生活在泪水中,过不了二年人就会走向死亡,走向毁灭。
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生命才有价值,生命才可延续。
《活着》是一本相册,里面充满了福贵老人人生鲜活的回忆。
人生的兴衰荣辱,酸甜苦辣他都尝尽。
有时觉着他多少有点阿q的影子,但他比阿q强,比他多了一份对现实生活执着的肯定。
在任何经历面前,他都不讳地摆着一个态度:"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这句话,贯穿全文的始终。
福贵被拉壮丁时认识的老全说过"老子死也要活着;只要想着不死,就死不了。
"又有几个人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死呢?在那个喝水都担心噎死的年代,快乐地活着就意味着你能统治生活的一切!在枪毙龙二时,福贵心里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地活着。
"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人,更能深刻地领悟生命的意义,会倍加珍惜"大难不死"的生命,因为生命已经被他赋予另一层意义;家珍得了软骨病之后,卧在床前对福贵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就不在乎什么福分;只求能每年为你做一双新鞋。
"原来,有时侯活着之后的愿望可以如此的简单。
简简单单的生活没有更多的奢求,没有更多的欲望。
常常听人们调侃"好死不如赖活着",对此只是一笑而过,并不知道活着的艰辛。
长期以来,把生命看的很神圣而在心里藐视只为活着而活着的人生观,认为人活着就应活得有价值,活得光彩,活得鲜亮,如果生命中没有了依托,生活中没有了追求,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人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长期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要有所追求,人不能没有理想,却忽视了人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好好的活着,不管处境如何,也不管生存的环境如何,人最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最应该珍惜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有价值,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能表现出生命的意义。
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他又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来自于忍受。
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
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二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书架上的一本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三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奇怪的是,馀华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一直是颓废的中年男性。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的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是山谷,摆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当然,这取决于它。但是,我看完之后有点模糊,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馀华,也不是馀华。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格的非,或者喜欢写南京,擅长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在短时间内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馀华的锋利和无情的冷酷一定会出现在书里。
《文城》是民间传说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被称为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旅行到现在,他在龙卷风中通过溪镇,暴雪后留在溪镇。他找了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南方的口音来到溪镇。
这个找妻子的理由是引子,就这样停止了。
更温柔残酷的故事才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了同情的好朋友,彼此托付了孩子和家人的生命,遇到了乡绅风格的商会会长,遇到了崩溃逃跑的北洋军,遇到了真正冷酷、屠杀村子的强盗,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暴力,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侠义溪镇的朋友,他的北方家乡的管家,其实包括妻子,失踪的美丽。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中,无论是主角还是普通人,他们都表现出纯粹而令人钦佩的神话善意——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追上了强盗,机智地回到了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砍耳朵,却被另一个叫和尚的土匪救下。
从这里开始,擅长用无情、白描写暴力的馀华开始出现。
匪徒的头张一斧,是全书中胆怯的人物。书中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张斧的残暴和屠杀有多细致和恐怖。
馀华没有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面,和他以前一样——我记得到现在为止他在短篇中,写了大人如何把孩子放在死地上。读者看到,不仅会感到心理上,还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详细描写了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夏天读的这本书,背很凉快。
但是,认真的文学暴力描写没有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还是隐性疾病?
正好相反。
在严肃的文学中,这是唤醒人们的眼睛,唤醒人们的良知,寻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好东西砸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客观的暴力,实际上包含了记录和谴责。那是睁开眼睛看人的种子,做什么让栗子变得可怕,变得害怕警惕,变成了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更真实和可怕。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踏上战争和暴力,现在也没有灵魂。电影艺术也是拯救士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古典战争场面,也是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告。
因此,风格变得繁茂的馀华,在文城中进行了两种比较,完全明确了。
一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和勇敢,与土匪无人性的残酷对比。
一是动荡社会的焦虑与恐惧,与世事与命运烟雾般的微弱对比。
馀华的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短篇《十八岁外出远行》。在这位先驱的奇怪意义无限的短篇中,18岁的我远行,但不知道方向,遭遇了世界的打击和凉爽。61岁的馀华,显然很温和。故事还没有酷,但文城的补充部分使命运雾更加悲伤柔和。林祥福和小美,其实在溪镇遇到了——林祥福并不陌生。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溪镇西山这个隐蔽的地方,不再跟随主角,看着护送棺材的人们离开,听着他们的对话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基督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花了五六个小时看完了余华先生新作《文城》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我的感受就是。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春节之后,就陆陆续续有人问我看过余华新作《文城》没有?当我说准备读一下石黑一雄的《克拉拉与太阳》时,更多人向我推荐《文城》。于是,昨天中午我在网上下单买了一本,黄昏的时候快递就已经送到,晚上就开启了我的文城之旅。
我相信喜欢看《文城》的读者,会远远多于喜欢看《克拉拉与太阳》的书迷。同样是讲述民国的故事,《文城》让我莫名地想起徐浩峰和他笔下反复描摹的民国武术家世界。徐浩峰想要写那些消逝在时光里的武师,和一并消逝掉的“规矩”,也就是他们所坚持的人生态度。《文城》同样写的是民国时期的乡土人物,着力渲染的是他们所坚持的“义”。义,需要在非常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文城》近乎于一个传奇故事,余华又没有在写法上炫技,所以喜欢这本书的人应该不少,人们永远都喜欢听故事。
义的另外一面是情,并不是相对相反,而是彼此成就。《文城》的故事是以情开始,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北方的农村,那么你多半能看出这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是想娶一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主人公林祥福带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婴,背着全副家当,一路风尘仆仆从黄河北岸来到江南,只是为了来找寻他失踪的太太。他唯一的线索是知道太太的家乡在文城,那里出门都要乘船;他唯一的依仗是他爱着他的太太,他相信曾经的一纸婚书。这是人们喜欢的故事,传奇都这样开始,寻常人做出了非常之事。
余华依然是很好的作家,人们反复这样称赞。对于这个结论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对于他们称赞的理由,我却有些怀疑。我不喜欢《兄弟》,当年买了一本上册之后,就没有买下册;我也不喜欢《第七天》,认为那是一本糟糕的作品。即便我不喜欢,我也得承认余华做出的尝试,他想用实验性的写法,他想要批判社会现实,无非是做得不好而已。《文城》里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小说变得非常容易读,我怀疑人们的赞美只是因为这一点,感谢大师没有让自己费力气。换个角度想,人们不喜欢写作上的尝试,也容易因为批判社会现实而感到不安。《文城》是安全的,余华给出了安全绳,可以稳稳当当从头看到尾。
我把《文城》视为一本幻想小说。一方面是因为余华的文笔,他成功地让全书拥有了独特的质感,清冷、幽微、迷茫,足以和其他民国故事区分开来,那是余华自己的江南小镇,余华自己的民国人物,自始至终都让人感到一层微凉;另一方面是因为余华把一切都简化了,除了土匪和北洋军,所有人都是好人,都相亲相爱,都守诺重信,不会因为土地或者经营而产生任何矛盾,安安静静地成为主人公的背景板。中间或许有一些细微的羁绊,改变了人物命运的走向,但那也不过是为了把主人公推向命运的砧板,这样他才能为了自己所坚持的义而肉身成道。
所以,我不认为《文城》可以进入余华最好的那批作品之列,也许可以成为余华最好读的作品之首。有人说《文城》是一部“爽文”,这是用网络小说来做比,认为它和那些主人公杀伐果决,步步登天的网络小说一样,都是为了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爽感”。原因很可能就是这种幻想小说的写法,主人公无论在黄河以北还是长江以南,都可以轻易置办下一份惊人的家业,然后等待着命运降临古怪的灾祸。只要他想成就,他就必然得到,就像是他要找寻的文城,在地图上并不存在,但是他还是最终抵达。他要找寻的太太,虽然两次离开,他还是最终相遇。因为作者对故事的控制力如此之强,对人物命运的控制力如此之强,最后读者可能会发现,人物都不大需要性格了,他们只需要执行小说里安排好的命运就行。
至于说文城这个概念,在小说里也变成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男人,找寻他永远找不到的一个城市,其实和这本小说关系并不大。如果看过这本书就知道,关于这点找寻的意义在小说正文里几乎是不存在的。反而是靠《文城》后面四分之一的《补》,才多少有了点感觉,在找不到的城市里其实和找不见的女子重逢,但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评判的话,《文城》(补)写得最好,其次是《文城》的上半部,最次是《文城》的下半部。《文城》到了中部之后,失去了前半部的圆润与流畅,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独立的故事。
3月得知馀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有放在畅销区,在小镇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读,今天读完,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的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的左侧,两人相隔,在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找妻子的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工匠林祥福与江南织女小美相遇,结合,小美生女后不辞而别,没有声音,林祥福抱着女儿,用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在南下寻找,最终落脚于小美的故乡溪镇,经历兵乱匪,寻找恋人的一生。
结果,小美17年前因雪冻死亡,第一个丈夫阿强埋葬在西山脚下的偏僻地方。
时隔八年,馀华终于出了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头传播不好。因为那是写作的尝试,失败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文城在馀华的安全范围内,故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引起感情的强烈变动——我多次中途停止,做别的事消除心灵的痛苦。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减少了,书的中间部分描写了很多匪徒的事迹,淡化了主题,但是成为了好作品,特别是关于文城补的小美的故事,对小美的邂逅感到遗憾,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也变得明朗了。
馀华写的小人物忠实诚实,谦虚沉默,感情不溢出,顽固有市井俗气,命运多,被旧时代推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小说的主人公。馀华很少描写人物的眼睛鼻子的脸,也很少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吵闹,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能引起句子的注意,冷静可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少之又多。
想起读本科的时候,指导员建议我们多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中学,就读了馀华的书,赞赏,讨厌我们闲逛。突然发现,自己接触馀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一个同学带来了书,书中描写男女的内容在男性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里拿着放大镜,几页纸也变得稀烂了。当时我只看了一部,很久以后就和另一部通读在一起,故事简单地开玩笑,很有魅力。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死去的勇敢,林祥福也穿着这样的勇敢,拔掉自己,向南飘来,履行我抱着孩子去找你,走遍天涯海角,找到你的约定。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四
书香流动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向来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头,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斥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伴侣。童话那些中幸福欢乐的结局使我稚嫩的心灵中弥漫了对美妙生活的期盼与憧憬,也促使着我从书中吸收更多的学问,而我向来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弥漫了力气,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受着很多的故事,不论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专心去对待,这是生命给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担当起这个责任,就应当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最好的模样。我苏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艰巨,但我们必需艰巨的活着,正是由于艰巨,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巨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妙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疼痛,越发衬托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惟独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好汉,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决的信心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千里之行,始于脚下。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五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六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余华活着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这本小说可谓是余华的巅峰之作,作者在笑中有泪的故事里难以言喻的是一种苦涩之意,推荐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在书中你能看见兴盛、衰败、颓唐、生活是怎样折磨一个人,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
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沉迷赌博败光家产,气死父亲;为母求医的路上被军队抓去当壮丁,从战场上回来后,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离世……但正如作者所言,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富贵和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
生活对富贵而言,真的就一条路,没有分叉,风来了,就吹风,雨来了,就淋雨。受不住了,就倒下躺一会再站起来,继续蹒跚前行。他对苦难的承受力以及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人生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活着让生命变得有韧性,所以活着成了一件幸福的事。如果我们还在抱怨生活里的不如意,为生活的不完美而纠结发狂时,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这本书,或许你会更加感恩和接纳生活,感恩生活中所拥有的一切平静与幸福,接纳生活给予的不足与苦难。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绝非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余华《活着》。
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当时是从十点读书上看到的,对于一个佛系女来说,更多的是每天夜里去听主播磁性的嗓音下,讲述着富贵的一生,每天听上两小节,陪伴着入睡,思考着人生。
无可厚非的是,悲剧往往比喜剧更能扣人心弦,死亡在作者小说中司空见惯,可是非得要至亲全部离开,小说的主题就格外的鲜明?也许这是对富贵的报应,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大户人家的少爷,活着就是享乐,人生没有目标,吃喝嫖赌,堵着堵着一发不可收拾,家底败光。黄粱大梦终于醒了,富贵开始转向人性的善良一面,勤奋劳作,爱护家珍,疼爱儿女,温情犹在,然而苦难却一直牵绊着富贵,身边人相继离去,就连不到三岁的小外孙都不放过,只剩富贵一人孤苦伶仃,还有那头老黄牛,他给黄牛也起了富贵的名字,揭示了主题。
生易,活易,生活却不易。我们听了好多前辈的经验也没法切身领悟,非得撞的头破血流才安安分分,从青涩学生时代到入社会,这个转换是否适应?想必大多数人都感同身受,社会不好混,可成功是给有准备的人,这是真的。
要用的东西都很贵,所以抓紧时间提升自己。好好爱自己。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小时候是个富家公子,因为年轻时吃喝嫖赌,将家产全部败光。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
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也没有给谁预设了什么苦难,生活的艺术就是不管经历哪一条街道,相逢什么人,别忘了几分宽恕,几分看淡。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受。这个看似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在慢慢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的姿态,就像女人着她们的儿女,土地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
活着,就要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七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好好地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书中主人公福贵幼时家境富贵,不愁吃不愁穿,他生在福中不知福,每天沉浸在赌场,挥霍人生,挥霍家产,直到有一天,他输光了家产,他们家一落千丈,他爹也因为这样死了,他爹死了,他像染上病似的浑身无力,就这样过了几十日,他妻子的爹――米行的老板来了。他是来接他女儿家珍回去的,家珍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家珍走后,他找了龙二租了两亩地,他得养活自己一家人啊。慢慢地,几个月过去了,家珍带着有庆回来了,一家人在一起了,即使穷,但也开开心心地,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福贵他娘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可是并不顺利,他被拉去拉大炮,打仗去了,他害怕极了,他担心自己就这样死了,家珍和他的儿女还有娘怎么办,就这样过了许多天,解放军放他回家,当他到家时,他娘已经死了,凤霞也因发烧不能说话,后来家珍也病了,她得的是软骨病,可伶的家珍啊!
家中没有米吃,人民公社也不发米,人人只能各吃各的,又过了一些天,有庆出了事,有庆的学校教五年级的学生到医院去给校长献血,校长(县长的女人)怀孩子大出血,孩子们一个个的都特别高兴,到了医院,孩子们挨个验血,验了许久,都没有合适的血型,直到有庆才对上校长的血型,可是抽血的医生一直抽,抽到有庆的嘴唇都白,还不停下,有庆死了,福贵他很伤心,因为他只有一个儿子,他要找到害死他儿子的的人,可害死他儿子的人是县长,县长还是当年自己一起打过战的老战友。他还能怎样?有庆死了,家珍也快不行了,只是后来家珍的病慢慢的好像好了些似的。慢慢的到了凤霞出嫁的年纪,可是她不会说话,没人上门提亲,福贵和家珍就请队长帮忙,没想到还真找到一个,叫做万二喜的人,条件不错,就是个扁头,过了几天,凤霞嫁给二喜,不久也有了孩子,可生完孩子的后一天,凤霞大出血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了,最后二喜和苦根都死了,只剩下福贵。
福贵短暂的一生,却经历了中国的许多大困难,但他还是活着,没有放弃生活,依旧为了活着而努力着,他虽然平凡,但却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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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八
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因此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身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身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但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升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九
读后感是指读了自己最欣赏的书籍,比如余华的《活着》,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余华《活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这本小说的自序中说过:“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中“我”是一位收集民间歌谣的人,“我”以听众角色,听着一位叫富贵的老人讲述他的一生。在富贵的讲述中。我了解到,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后来因为他好赌,把家里的田地,房屋全输光了,成为一个贫困的人。在他输光家产不久后,他爹死了,他的媳妇家珍被他的丈人接走了,家珍肚子还怀着一个孩子。在家珍走后,他,他娘和他女儿住在茅草屋里。为了生计,他去租了五亩地耕种。在过了几个月后,家珍抱着孩子回来了,家珍生下来的是个男孩子,名字叫有庆。家珍回来后跟着富贵一起干粗活,跟他一样穿上粗布衣服,他的女儿凤霞还小,每天仍旧高高兴兴的生活,他娘帮忙照顾着有庆。就这样,一家人从富裕到贫穷,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大起大落,明白了生活的不易。他们每天都勤劳的工作,努力的活着。看到这里,我以为人活着是为了责任,为了家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
读完《活着》,我才发现一个人活着是不需要理由的和目标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生命没有幸福或不幸之分。生命只是为了活着,静静的活着。小说结尾,“我”看着富贵和他的牛越走越远,独留“我”一人。那时,我明白了富贵他的信念,他心中无惧死亡,他生命最大的意义就是活着,在看尽所有生死后,怀着积极心态活着。
生活中,能够清楚记得自己所经历的苦难的人不多,能够清楚讲述自己的人生中的得意和落魄的人更少,富贵他是个活得很清醒的人。其实生活路上有很多困难,我们要调整好计划,脚踏实地一步步向前生活,要增加自己的才能,让我们在活着时,面对生活的苦难,才有能力去解决。
以前,我以为为了高考而活着,家人所有的期望都押注在自己身上,只有不顾一切去追逐那个目标。高考后呢?陷入迷茫期,活着,又因为什么活着呢?人呀,总是为自己寻找各种目标,固定各种目标,为了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
但《活着》中福贵的命运却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是虚妄而已,或许,人的存在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与万物一样并没有任何意义。活着仅仅是因为活着,生命或许就只是为了活着,而那些理由与目标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生命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这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文中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认为我们就应该学习老人坚韧的品质,不要被困难所压倒。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这次暑假前学校为了丰富我们学生的暑假生活,给我们发放了很多有意义的文学著作。我拿到的则是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著作。其实自己也一直想读读这位日本名人的著作,体会一下他与普通人不同的精神世界。
这本书主要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宇宙、心智、欲望、人类的本性、人生的考验、苦恼与憎恨、共生与竞争等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了“人为什么活着”这一哲学基本命题,并由此展现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与经营智慧,揭示了企业永续经营、基业长青的奥秘所在。本书是写给每一位中国企业家的心灵读本,是企业家的人生与经营指导书。
虽然我不是一位企业家,只是一位很普通的学生,但这本书对于我以后的人生、职场,以及我对梦想追寻的道路有着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其实人为什么活着?是一个人生目的。有些人活着,他等于死了,因为他只是得过且过,机械性的度过每天。而有些人死了,他却等同于活着,因为他的灵魂还在不断的追寻着。稻盛和夫认为人从生到死这期间,怎样把灵魂变得纯洁,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成功和失败、幸运和灾难,人生中遭遇的一切事情都可看作上苍对我们的考验,是上苍给我们的“提升心性、磨练灵魂”的机会,因此我们要由衷感激。这一观点是存在宗教信仰的。
其实,我自己就简单的认为,人为自己活,也为别人活。为自己活是,生命是我们自己的,它来之不易,作为一个人是有思想有追求的,在人生路上我们只有怀揣着梦想,经历一些磨练,才能使自己生命更有价值。而为别人活是,社会是一个由多个人组成的大家庭,我们生存的物质条件也是他人创造的,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说我们也是为别人而活的。
稻盛和夫还分享了他事业成功的秘诀,就是:有坚定的经营哲学,并将之与员工共享。我想这也是很多企业家要学习的地方。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很员工的关系都是比较和谐的。还有对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稻盛和夫的“人生方程式”人生·事业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这也是上次去格莱美公司时老总和我共同解析的人生方程式,他也是经常拜读他的著作。成功的人总是不断的借鉴,所以我们要想提升我们的境界也要经常读好的名人著作。
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想我还会继续读稻盛和夫的著作。
余华用平淡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一个人与命运的故事。读完《活着》我泪流满面,当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时,我湿了眼眶。当福贵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我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结果,真正的悲剧正在等候着他,正如鲁迅所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从沈从文给工夫“画出的肖像”到史怀哲保持已有的成就,甘愿去非洲森林当一名墟落医生,其中的种种让我看到一个个在生命的长河中高兴寻求生命真理的身影。
他们可以藐视曾经唾手可得的成就,只为了“敬畏生命”就可以把滚滚尘世抛于脑后,把功成名就踩于足下,用整个人生将“生命的意义”诠释得透彻。
如果说,初读他们的工夫是冲动,那么在沉下心来仔细品味后,则是深深的震撼!
自然界,生命的存在可以说是数不堪数,但是对付每一个生命的个别来说,生命却只有一次,独一的一次,从虫豸界的短短几分钟的生命到其他几百年的生命,工夫虽各有差别,存在却是相同的。
那么,我呢?
二零岁以前的我,生命是怙恃呵护下茁壮成长的时期,二零岁后,生命的掌控渐渐被本身所拥有,曾经想过,却因为没有寻求到什么而不了之。
现在当这些故事贯穿于一起,编写入“我为什么而活着”的篇章后,彷佛那尘封已久的记忆又被摒挡了。
曾想过让本身拥有非凡的学识,却因为懒惰而懈怠了时光;曾想过让本身能发明光辉的人生,却因为胆小而空乏了理想;曾想过让本身把人生走得丰富,却因为失败而生活得单调。
曾想过的事真的许多许多,为什么真正可以或许完成的却很少很少呢?
和这些非凡的人相比,我缺乏得太多,使我的生命走得云云苍白而缺少。
活着!为谁而活着?为什么要活着?《活着》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反复去思考的一本书,一本小说。
这本书让我读后,难以忘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中国最享誉世界的作家——余华,他通过这本书叙述了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生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本书记述了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和“我”讲述自己年轻时无所事事,然后赌钱输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富人变为农民,脱下绸衣换上麻布衣服,从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变为一个亲自耕种的苦丁,然后家人的死不断的向他袭来,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珍,万二喜,孙子一一离他而去,可是他自己却承受住了这些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买下一头老牛,伴自己安度晚年,悠闲的回味自己的一生,看破这滚滚红尘。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福贵身上,他被剥夺了许多东西,但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也只有活着的意志。这本书暗示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受到怎样的灾难,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学会放平心态,看淡一切。《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合上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即使不能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哲理,但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即使不能看淡一切,也要活着,因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即使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之后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我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我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齐,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能够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可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明白明天是什么样貌,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能够期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完美的期望。
我们怀着完美的期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我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我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十
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身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十一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本身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
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本身主宰的。
文城余华读后感(专业12篇)篇十二
本书是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描述出一个普通人平凡而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中混乱又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和杀戮,以及动荡的生活。他本来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后来身边的人却陆续离开,残忍让他面对着这一切。在一生当中失去了很多东西,包括亲人、金钱,最后唯一留在身边的就只有差点被人宰割的老牛。
故事最令人心疼的就是福贵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而死亡,这么天真烂漫的孩子,碰上一个庸医,为了救回县长的老婆,没想到竟然迎来这样的结果,人生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了,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很多无法接受的现实。
这本书并不是告诉我们需要如何去活,而是告诉我们活着应有的态度,拿书中主人公的话说就是:活着,好好活着。我们无法更改生命的随意抛弃,面对各种不同的遭遇,只能默默去忍受,只能无力的感慨。既然无法改变活着的事实,但可以改变活着的态度,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无论好与坏,至少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奋斗过,始终坚持不气馁,不抱怨,坦然面对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