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基本原则和准则是确保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一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领取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请已订书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前往相应报名确认点领取。领书时需提交身份证、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单原件。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丘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二
各位考生:
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已到,我局从1月19日开始发书。请订书的考生持书籍预订单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大堂(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领取。人事考试局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25日-1月31日,2月1日照常上班。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丘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三
各考生:
从即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可凭“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财经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单”和收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考试教材和参考用书。现将领书地点通知如下:
市直报名点: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财政局对面楼4楼,2510768);
金湾报名点:金湾区财政局(金湾区办公中心,7263515)。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丘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四
各位考生:
年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已到,我局从1月19日开始发书。请订书的考生持书籍预订单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大堂(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领取。人事考试局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25日-1月31日,2月1日照常上班。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丘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五
各位考生:
接省会考办通知,因运输方面的原因,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尚未到达,领书时间预计推迟至2月中旬。考试用书到达后,我们将会在网上发布领书公告。
宁波市会考办。
2009年2月2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六
各位考生:
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已到,我局从1月19日开始发书。请订书的考生持书籍预订单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大堂(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领取。人事考试局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25日-1月31日,2月1日照常上班。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丘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七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领取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请已订书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前往相应报名确认点领取。领书时需提交身份证、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单原件。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丘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八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已到。凡在桃源路广西财政厅报名点办理征订考试用书的考生,请持订书单于2009年1月19日起到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707室领取考试用书(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09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逐梦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九
一、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预计1月20日左右开始发放,请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做好考试用书的发放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在自治区本级报名的考生请1月19日至23日(正课时间)到报名确认点凭发票或身份证领书。
自治区会考办。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逐梦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已运抵我省各市有关报名地点,请已订购考试用书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回执表》(考生自行打印)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领取考试用书。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咨询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一
粤人考函〔〕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月10日至20日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2015年11月9日。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二
会计职称教材已开始发放,请预定教材的考生携购书发票或身份证到各报名点领取,市直报名的`考生到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丰泽街财政大楼6楼)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间。
注:此次发放的教材不含补报名预订的教材。
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三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四
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13室。
电话:60255746029063。
附名单:
李国萍刘建成王君李平雷根梅兰方琴徐爱芬许莉莉许洁闵宝泉。
蒋颖朱秀玲丁丽萍王燕王玉娣王卫华周晶吴惠琪王小萍莫彩红。
朱红燕宋玺玺张华金卫红邢臻林剑利漏轶萍皮芸骅。
备注:以上名单仅限在长兴县职改办上交照片及表格人员。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五
一、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已到。选择“快递送书”,由快递公司直接送达给考生。选择“非快递送书”的考生,请于5月19日――30日到县区财政局原资格审核点领取,领取地点、联系电话分别为:
二、由于今年考生手机号码经过加密处理,财政部门无法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非快递购书考生名单点击下载。
宿迁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5日。
预订。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六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已到。凡在桃源路广西财政厅报名点办理征订考试用书的考生,请持订书单于2009年1月19日起到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707室领取考试用书(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09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逐梦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七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八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2014年5月19日。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十九
各位考生:
20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各县、市人事局领取证书,市直及宣州区的考生请到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一日。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二十
一、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用书预计1月20日左右开始发放,请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做好考试用书的发放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在自治区本级报名的考生请1月19日至23日(正课时间)到报名确认点凭发票或身份证领书。
自治区会考办。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逐梦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二十一
会计职称教材已开始发放,请预定教材的考生携购书发票或身份证到各报名点领取,市直报名的`考生到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丰泽街财政大楼6楼)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间。
注:此次发放的教材不含补报名预订的教材。
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二十二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
在陕西会计网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订购教材的考生,凭《陕西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名点领取本人所订教材。特此通知。
请相互转告。
陕西省会计考办。
205月20日。
新疆领取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通知(优秀23篇)篇二十三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