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建立应当注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特点。我们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一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
1、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三
一、本要求所指学生 外出集体活动内容包括:参观、校运会、观看电影或戏剧、夏令营、实践活动、艺术、科技、体育等团队的竞赛活动等。
二、凡学校或年级、班级组织学生离开校门的集体活动,班主任 必须事先向学生提出纪律、安全与卫生方面的要求,并清点好活动人数。如班内学生正在生病,应妥善安排好,落实好相关措施。
三、整班外出活动时,班主任与学校配备的一名任课教师 必须同时带队,前后照应。
四、外出活动如是以车代步的,学生上、下车时一位老师应看护队伍,一位老师应在车门口指挥、帮助学生上、下车。每次上下车应排队清点学生人数。
五、带班老师应始终贯穿学生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是在车辆繁多、路面复杂、危险地段、河(湖)边,应经常提醒学生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六、外出活动中,如有观看室内项目时,带班老师应教育学生注意文明观看,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自觉遵守活动场所规范。
七、在参观游览过程中,有一个活动项目转入下一个活动内容时,带班老师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生走失,应及时寻找和上报,必要时可与活动点联系广播找人。
八、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带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旅行社领队等。情况严重的先施救,后报告,由于带队老师过失而发生事故的,带班老师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学生外出活动,如是由旅行社、实践基地代办的,带班老师不能一味依赖导游和教官,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十、每次活动结束回校,带队教师和班主任都应在安排好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接的地点才能离开学生,确保整个活动过程的安全于始终。
十一、各项具体外出活动的特殊要求听从组织活动的`单位或者学校主管部门的安排。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必须把安全工作的细节放在各项活动的首要计划 范畴中。
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一般不要组织出市区或辖市的春游、秋游和夏令营活动。
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学生出市区集体活动,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八、组织学生活动的领导、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四
第一条为从制度上规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确立更加严格的活动开展流程,保证社团活动出精品、上层次,使学院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统一指导和管理,各社团必须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有效的开展其日常活动和大型文化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要根据类型定位,发挥自身特点,结合校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在组织社团活动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社团联合会上交详细策划书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说明该活动的具体名称、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活动财务预算表及可操作性分析。
第四条活动和应邀人的有关资料、策划书、经费预算表、和申请表由各社团负责人详细审核填写并签字后,方可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加盖社团联合会专用公章后,上报学院团委,经团委老师审批,加盖学院团委专用公章后活动方可进行。社团活动如没有经过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团委审批通过而开展的,社团联合会将停止该社团工作,即后进行整顿,并给社团负责人严厉惩处。
第五条各社团开展活动后,必须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连同活动资料一并上交院社联备案,作为各项评优依据。
第六条各社团与商家签订的赞助合同,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签订,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第七条在校内张贴海报、通知等宣传资料前,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获同意后方可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张贴。各社团开展活动所用场地必须保持干净。
第八条凡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内社团的活动,且坚持自愿原则。本社团成员享有活动参与优先权。
第九条各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必须先向社团联合会上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刊物发行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发行。在社团网站上公开发表的政治,宣传言论应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社团活动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批。一经审定,相关事宜不得擅自改变。如确有必要改动,则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重新填写上交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活动开展期间,社团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社团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社团联合会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社团联合会将委派干部人员参与活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否则社团联合会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各社团社长为活动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必须认真扎实的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和处理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
第十二条各社团举办的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能力为前提,做到积极服务于同学。
第十三条社团在一学年内应至少举办一次有影响力的活动,一学期内常规活动不得少于四次,否则给予警告处理。若社团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举行活动的,应及时向院社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常规活动指:
1. 举办的小型沙龙;
2. 成员培训;
3. 社团内部交流;
4. 英语角等活动。
第十四条各社团开展活动时,应自觉维护使用场地的公共设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好使用场地的卫生。社团活动时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相应社团负责。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院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或需要修改章程的,要及时向院社联核准。
第十七条各社团公开张贴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通过指导老师审批后方可制作。
第十八条社团张贴物要求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并署以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生效执行,社团联合会对其具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保障协会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同时,本着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
第二条 不开展具有风险性的活动,如摔跤、空翻特技、轮滑特技等可能造成伤害的活动。
第三条 协会活动安全实行指导老师和理事长负责制。
二、活动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协会在校园内开展活动,经协会理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后,填写《活动申请表》和提交《活动实施方案》;经协会指导老师同意签字和协会挂靠单位同意盖章后,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社联审核同意并报校团委领导审批备案后,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方可举行。若邀请校外人员入校参与,需对邀请对象情况做出说明。
签定带队队长承诺书、安全责任协议书,向社联提交《活动安全保障预案》,向参与成员传达《活动安全指导书》内容,上交参与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自愿外出意见书后,在指导老师带队参与下,方可举行。
第六条 协会举办的任何活动须在活动举办前5天内申报。
三、活动实施
第七条 协会外出活动倡导“就近、小型、安全”原则,外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各协会要禁止以协会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赛马、漂流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风险活动。
第八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申报表及实施方案开展。协会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书面告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 经批准同意开展的任何活动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中,要及时向社联汇报活动动态。
第十条 协会举办的各种校内活动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所有校外活动须安排指导老师带队。
第十一条 参与以协会名义举办的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2)按照协会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3)不到危险场所活动,不到江河游泳,不到险要地带游玩;
(5)积极协助协会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四、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患病、死亡的,由指导老师和带队队长及时报挂靠学院和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伤害、疾病严重的,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第十三条 协会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情节轻微的,取消协会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并对组织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勒令协会整顿或予以取缔,并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该活动组织者相应处分。
五、附则
第十四条 以协会名义举办的活动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按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井冈山 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指导书
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活动过程中,队员因对当地气候和地区环境的不适应而导致晕厥或者突发性疾病。
2.活动期间不慎被盗被抢,以及可能遭受到人身伤害。
3.活动中遭遇交通事故。
4.活动时因接近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而受到伤害。
5.队员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身体受伤。
6.队员不慎掉队失去联系。
7.参与大型社会活动时,人群发生拥挤、踩踏并由此可能发生的伤害。
8.活动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9.活动中遭遇溺水、失足崴脚等伤害。
10.活动时不慎食物中毒或被毒虫、蛇、狗等叮咬致伤。
二、应对措施
1.外出活动时,队员应掌握基本的生理卫生常识和相应的急救知识,随身携带常用应急药物;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进行适当处理,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2.增强队员的安全自卫意识,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同时在校外减少单独活动和夜间活动,尽量采取小组活动的形式,活动行程应及时向团队报告,不单独到陌生或者荒僻的地方。遭遇偷窃、抢劫以及其他意外伤害时,应保持冷静,灵活应对,以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并及时报案。
3.队员应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交通部门报告。
4.活动期间尽量远离危险设施或危险地段,如果需要接触时,必须有专业人士陪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在公共场合注意保持自身言行举止,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如与社会人员之间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如不听劝阻,应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共同处理。
6.要求队员留下最新和最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并保持与学校老师信息沟通渠道的通畅;注意和活动的当地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有人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8.掌握基本安全知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9.不去水深或者坡陡的地方,一旦发生溺水等危险,应处变不惊,以保证集体的人身安全为主,及时通知附近的警-察,向会游泳的人求救,不义气用事。当发生骨折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时,应运用急救常识正确处理。
10.尽量不去吃没卫生保障的零食,不吃山上不认识的野果,走路时注意脚底,不去人迹罕至的地方,不单独行动,增强自我防卫意识和应急救护意识。
三、团队责任(协会负责人和全体队员务必严格遵照以下说明:)
1.出发前,应再次与当地联系部门沟通,确保所有安排已妥当。
2.出发前,应办理好在活动当地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
3.出发之前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组织学习基本安全问题的预防措施以及应对技巧,熟悉当地习俗和历史地理等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
4.活动过程中,强调组织纪律性,队员要听从领队的统一指挥,领队应与每名队员密切保持联系。
5.整个活动过程中,队员们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沉着冷静,共同解决。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五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六
外出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举行全园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二、幼儿园举行大型活动必须进行备案和申报制度。幼儿园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中心校备案;幼儿园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镇中心校,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五、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六、严禁组织幼儿园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为了规范幼儿外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幼儿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动方案,并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等,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备查。
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和收费项目等,并请家长填写好回执送交学校。
三、活动组织者对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防食物中毒,防幼儿走失,防拥堵踩踏等。
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等。
五、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动员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六、外出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对带班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七、出发前活动组织者和带班教师要提前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对活动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全体参与活动的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幼儿的安全负责,密切关注幼儿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幼儿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到达目的地后要认真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教育幼儿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带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九、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带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并组织幼儿有秩序上车,跟车回园,待幼儿全部到班或离校后方可离开。
十、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并在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一、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七
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教师的一项重要责任。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宗旨,特制定学生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1. 教师在安排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例:春游、秋游、运动会、艺术节、外出参加和社会实践等,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
2. 教导处和各兴趣活动课老师在组织学生外参观、游览及其他活动时,必须每次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需要坐车、船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船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执照,严禁超载乘坐,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 教导处和班主任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 、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4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它危险性劳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 如高层建筑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离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 ) 。
5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八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九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
为了加强校内学生自行车停放管理,创造整洁有序的育人环境,特制订以下规定:。
1、按规定可以骑车到校的学生,必须按时交纳自行车存放管理费。由各班生活委员到总务处领取表格填写,到财会室交费后凭收据由总务处组织在自行车后雨板上统一编号,并将编号如实填写在表内,表格送交教育处和总务处。收取的管理费用于支付自行车存放场地维修费用和日常管理费用。
2、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自行车进入校后必须进入学生自行车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凡乱停乱放的车辆,学校将责令车主写出公开检讨,如有重犯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未办理规定的手续或没有交纳管理费用的自行车,一律禁止入校。
3、存放在校内的自行车,必须随时落锁(学校不提倡骑高挡车),并不得随意互相借用。中午及下午统一放学时,不论是否马上离校,车主都必须立即到车棚查看自己自行车的状况。
4、.每天静校后,学校不负责自行车的保管,留在车棚内的自行车若遗失,由学生自己负责;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一般不允许骑自行车,特殊情况学生骑车外出,自行车保管由个人负责。
5、车棚采取封闭式管理,落锁时间为上课后半小时,开锁时间为放学前10分钟。
6、所骑车辆必须车况良好(特别是制动性能),骑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事故发生,校内一律不准骑车,来回路上骑车不搭人,不追逐。
7、严禁在自行车存放区内逗留玩耍,更不允许有损坏自行车和盗窃自行车零部件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行为人严肃处理。
8、停放自行车时,要讲文明礼貌,放、拿自行车时注意不要撞倒相邻车辆,如有碰倒要及时扶起,如车主在场应主动表示歉意。
9、更换自行车,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交班主任签字,到总务处办理更换手续,编好号码,方可存放。自行车钥匙丢失,应马上到车棚检查并想办法先另上一把锁,然后立即报告自行车管理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一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二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纪律。
负责人:学校鄢xx老师以及当日上晚自习老师。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宿舍卫生(卫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乱挂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检查、奖惩。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宿舍评为“文明宿舍”,并发放奖金(10元),最后一名宿舍每人次罚一元(上交给班主任)。
注:每个宿舍配备:一电热壶,一扫把,一簸箕,一拖把,一垃圾桶。
xx学校。
37。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三
为了增强教职工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二)全体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校内的设施有不安全隐患应积极向学校报告。
(三)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野炊,不得组织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开展活动。
(四)上课时间,全体学生必须自觉服从当堂课的任课老师的安排,不得做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五)体育的室外课和其它的室外活动课,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要经常强调安全方面的规定,要规定活动项目和范围等,老师要跟随学生活动;学生必须服从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的`安排和接受其教育,不准超越老师规定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六)行课期间不到放学时间,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出校门。
(七)校内的课外时间(在校内除上课以外的时间),全体学生应文明休息、文明娱乐。室外课和课外时间,全体学生不准互相追逐、疯打以及打弹弹枪、放鞭炮等,不准爬篮球架、爬树、爬围墙、爬门窗以及其它设施,不准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上、下楼梯各自靠右行,不准拥挤。
(八)住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校纪班规,按时入寝睡觉。未经班主任或管理人员许可,住校生放学后不得出校门,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九)同学之间应团结、和睦,不准打架,不准携带匕首等凶器到学校。
(十)所有学生都不准在教室、楼道等非运动场地打球、踢球。
(十一)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必须将自行车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地方,以便统一管理。
(十二)学生在校内打扫清洁卫生时,应注意安全,不准做不安全的事。大扫除时,班主任应到场安排、督促安全。
(十三)全体学生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在公路上行走和骑车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上追逐,不准爬车、吊车。
(十四)后勤人员及教职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五)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四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五
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及上。
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局。
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
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
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六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七
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八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九
1、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联合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机关定期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3、结合警校共建工作站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申请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或安装减速带。
5、集体放学时安排部署管理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禁止没有资质的无从业许可证的车辆搭载学生。
7、申请有关部门查处在中小学校校园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8、申请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9、申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商贩、无证摊点。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
为改善宿舍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落实镇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宿舍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各住户不得将自己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一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二
为了提高内宿管理质量,培养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促进学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内宿纪律。
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爱、自强、自律的品质。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服从寝室管理员的安排,接受寝室管理员的教育。
2、宿舍清洁卫生实行轮值管理,每个星期有指定的楼层长和室内值日生。
3、内宿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不准在外面租房或住同学家。学生按指定的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准自行更换床位。因故需要外宿者,须经班主任、级组长批准,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否则以无请假外宿论处。
4、学校饭堂吃饭,无特殊情况不能在外面吃饭,不得带外卖或方便面进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就餐,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向宿管办申请。
5、保持宿舍内整洁,室内要做到五统一、五干净。即被褥摆放(叠成军被型)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衣(衣柜内)、鞋、帽摆放统一;口杯、晒衣架摆放统一;清扫工具摆放统一。地面桌面干净、卫生间阳台干净、墙壁天花板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服装鞋袜干净。
6、要保持宿舍、楼道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使用其他照明或电器设备、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7、搞好个人卫生,仪表端庄,服装整齐,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走出宿舍区,不得踩鞋跟。
8、禁止抽烟、喝酒、赌博、盗窃、打架的不文明行为。
9、服从生活教师的管理,积极支持宿舍长和楼层长的工作,楼层长和宿舍长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10、严禁男、女互串宿舍,有事必须通知宿管老师。严禁男、女间交往过密,不得单男单女单独行走在一起。
11、必须在规定时间回宿舍,不得到操场或校园某个隐蔽角落逗留,甚至不能到施工现场玩耍。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蚊香,不准讲话或做其他事情。
12、申请住宿、退宿必须经家长同意,班主任、级组长核实,德育处批准后,宿管老师办理入宿、退宿手续,方可住宿和退宿。
13、学生在寝室内应讲文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弘扬正气,有正确的集体舆论,使宿舍成为优秀的生活集体。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爱护公物(床铺、门窗、灯具、风扇、空调、锁等),损坏或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
14、各宿舍a床为舍长,负责维护寝室纪律、安全和安排打扫寝室卫生,全寝室学生必须服从室长安排。
15、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宿舍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保证寝室安全。
16、早、晚自习课及课间操不得逗留在宿舍里,除生病执校医室证明,经宿管老师批准才许可。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发现同学有病或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宿管老师,及时处理。
二、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宿舍都要拟订内外卫生公约,排出卫生值日表,做好每周宿舍内外清洁工作。
2、每天搞好寝室内务整理,打扫环境卫生。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定期大扫除和评比制度。要保持寝室干燥,勤洗脏物,各种陈设要排列整齐。
3、每月初组织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和内务整理,由宿管老师、学生会宿管部组织检查评比。
4、住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得在房间内洗脸、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仍果皮、纸屑、杂物、或者泼水,不得随地吐痰,室内垃圾装袋,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口,湿衣服不准晾宿舍内,不准在宿舍用膳。
5、做好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内务,确保宿舍整齐清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便后随手冲洗。
6、建立宿舍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评比制度,表扬卫生较好的宿舍和个人,对不遵守卫生规则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宿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整改、重扫、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停宿或退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要求。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改、张贴,不得随便变动床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
2、节约用水,用水后关紧水龙头。
3、节约用电,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关空调、关风扇。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吹风筒、电热杯、手机充电器等电器。
4、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打球、下棋、打扑克、玩游戏机等。
5、对于违反公物保管使用条例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者作停宿、退宿处理,甚至给予行政处分。
四、安全要求。
1、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风扇、关空调,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2、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吸烟、点蜡烛、烧纸物,坚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各栋楼的大门由宿管老师负责,学生上课时间及时关锁好,严禁任何人出入,严把此关,杜绝疏漏。
4、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梯要按规定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5、值班安全。
上课(含晚自习)期间不得回宿舍,特别情况须有专用校医的证明或班主任签字的假条证明,并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不得带外来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6、人际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翻爬围墙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不许串宿,严禁男、女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澡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拿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7、其它安全条例。
(1)上课和自习时间各宿舍要自行锁门。
(2)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的人员,不得带外宿生或陌生人进入宿舍,遇特殊情况须征得宿管老师同意,违者必究。
(3)宿舍如发现失盗事件,要及时报告宿管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受到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宿舍;受到退宿的学生应于一周内将行李搬离宿舍。
每星期五(六)18:00—星期日19:00前,未申请双(单)休日留宿的同学必须离开宿舍回家。暑寒假期间,除学校特批之外,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
五、日常生活常规管理要求。
1、开水器管理规定。
为了学生宿舍开水器统一管理,保证有足量供水时间和水温100?c以上。促进节能降耗,节约用水,本规定:
(1)严格用开水瓶打开水,严禁将水桶、脸盆、塑胶瓶等物品装开水。
(2)按顺序排队打水,严禁插队。
(3)严禁在开水器喧哗、追逐、打闹、拥挤等现象。
(4)供应时间:早晨6:00—晚上22:50。
2、洗衣房和凉衣服使用管理办法。
(1)洗衣房要定期为全校住宿生免费清洗床单、枕巾、床帘、桌帘(每半月一次),被罩、窗帘(每月一次)。
(2)严禁将内衣、内裤带入洗衣房,大件衣服按宿舍为单位划分,每间宿舍集体一天只洗一次,不得多洗或乱洗。
(3)洗衣房内洗涤时严禁在洗衣房内嘻笑、打闹,切实注意安全,防触电、防意外事故,发现不安全因素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4)洗衣房只许当天值日生出入。非正式值日生一律禁止入内。
(5)各宿舍长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部件。洗衣机等设备属正常损坏,须及时上报,不得自行维修。人为原因损坏的,按价赔偿,情况严重的,按价双倍赔偿,严重者,以勒令退宿处理。
(6)洗衣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做到开机时有人看守,离开时切断电源,并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物资,严禁浪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操作机器,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另将停洗一个月。
(7)对不按规定时间洗取凉衣服的宿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拾错衣物,不及时送回,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按偷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8)各值日组长及时、全面的打扫好洗衣房内务,确保洗衣房整洁,凡是检查不合格,将通告批评,屡教不改,停洗一个星期。
(9)为了他(她)人健康,凡是患有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一律不得将衣服带入洗衣房。
(10)各宿舍凉衣服一律凉在内阳台,如将湿衣服将扭干后和大件衣服凉在内阳台外杆上,毛巾和内衣、内裤统一凉在内杆,凡是不按要求将按内务处罚处理。
(11)开放时间规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1)住宿生洗澡每天洗一次,分别可以在宿舍内和公共浴室,每人每个轮次最长洗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注意节约用水,如果发现超过规定时间或浪费水,按有关条例处理。
(2)各宿舍学生到公共浴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轮次洗澡,做到不夹塞、不捅挤,文明礼让,不替他人抢占水龙头。
(3)轮到公共浴室洗澡的宿舍要保持肃静,不洗澡的同学一律在宿舍休息,严格遵守休息制度。
(4)到公共浴室洗澡时要讲文明、讲礼让,要爱护公共浴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物品。
(5)不准在公共浴室内吃东西、洗衣服,不得将洗漱用品随地丢弃,垃圾一律扔入桶内,注意保持澡堂内卫生。
(6)不抢用、强用他人洗漱用品,在洗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禁在公共浴室内疯闹、喊叫等。
(7)严格执行进出公共浴室时间,洗完澡后须及时回宿舍,不得在公共浴室逗留。
(8)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钱物,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公共浴室。
(9)开放时间规定: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4、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与调试:
(1)每次使用时必须在有手动键往红色方向转,用手试水的温度,大概在16秒左右方可使用。
(2)节约用水,严禁用热水洗衣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供应时间规定:
周六:12:30——13:00。
周日:17:00——19:00;22:00——22:40。
六、来访登记规定。
1、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必须由学生本人陪同到值班室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必须检验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证件,做好登记,告知注意事项,方可准许入内。
3、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值班人员要注明离开时间,做好检查,方可准许离去。
4、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不登记,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家长强行进入宿舍,或发现可疑之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门卫室。
七、请假规定。
1、除周六晚——周日下午,以及固定节假日以外,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请假条经过班主任或年级长、德育处审批后,向宿管老师请假,凡是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按缺勤处理。
2、周日晚必须在7:00前回宿舍,并按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
凡是违反以上述各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宿甚至退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