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资源、时间、人力等因素,并合理安排和分配。请大家看下面这些工作方案实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借鉴和思路。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组织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理念,以“全民反诈、共创平安”为主题,整合一切资源、汇聚一切力量、发挥一切优势,综合采取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宣传等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出现涉诈窝点、成为全国全省红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对象,为全镇高质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全面摸清“高危、两卡、回流、前科”四类重点人员底数,及时采集信息、建立档案,开展动态管控、全面列管,防止成片、成串偷渡出境,防止在一个地方形成“产业”。
(三)强化对现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破;
(四)强化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发现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开展核案和动态管控。
(一)强化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各成员单位强化防诈宣传举措:
1.对本单位职工开展防诈宣传教育活动,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
2.在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单位内外部张贴防诈骗宣传提示;
3.利用单位政务新媒体转发、发送防诈文章、提示;
4.利用单位掌握微信群、qq群发送防诈提示;
5.利用单位掌握的人员数据库定期针对发送防诈提醒;
6.向本单位服务对象提供《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六个凡是”提示单》,公布正规办理流程、客户(咨询、办理)电话、网址、app,提醒其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通知。(各成员单位落实)。
(二)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
1.将反诈宣传纳入网格工作清单,充分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开展“梳网清格”反诈宣传行动,通过落实网格员、村干部入户宣传责任,实现社区、街道、企业全覆盖。相关进出入口有防范宣传标语,公告栏有防范宣传海报,楼宇大屏有防范宣传图片、视频,楼道内有防范宣传标贴。(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各驻镇单位、各村落实)。
2.公共场所全覆盖。镇区路口、商业街、文化广场等处led屏播放防诈骗提示语、悬挂相关宣传横幅标语。(城管队落实)。
3.服务窗口全覆盖。各对外服务窗口要播放反诈骗宣传短片并发放宣传资料。(各相关单位落实)。
4.网上宣传全覆盖。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全面开展防诈宣传,集中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成果。(各相关单位落实)。
5.宣传培训全覆盖。组织对宣传民警、辅警、网格员、村干部等宣讲人员进行宣讲培训,组织制作宣讲材料,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反诈宣讲活动。(综治办、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派出所落实)。
(三)深入学校开展防范宣传。利用开学季、毕业季、家长会等关键节点,针对“冒充教师诈骗”“游戏诈骗”“刷单诈骗”“贷款诈骗”“购物诈骗”“冒充好友诈骗”,在全镇学校开展专题宣传:
1.印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进行宣传提醒;
2.利用校园内宣传栏、黑板报发布防诈内容;
3.组织民警走进校园开展防骗专题讲堂;
4.在学校家长群发布防诈宣传内容(各学校落实)。
(四)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单位开展防范宣传。
1.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
2.在业务窗口、atm旁悬挂防骗提醒;
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对疑似受骗的客户主动劝导;
4.运用短信平台发送防范诈骗短信。(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落实)。
(五)组织通信运营商开展防范宣传。
2.针对不同受骗群体制作防诈骗微视频,集中投放防诈骗微视频短信,实施精准性防范宣传。(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六)落实落细涉诈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组建工作专班,动员各方面资源力量,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涉诈重点人员摸排工作,确保“底数清、数据新、情况明”;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资源力量,规劝境外滞留人员通过正当渠道入境,营造全民参与防范的浓厚氛围;帮助回流人员做好本地再就业,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综治办、各村落实)。
2.对涉诈重点人员,要建立“一人一档”全息档案,要落实“七包一管控措施”,即1名镇街干部、1名派出所领导、1名村居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网格员、1名信息员、1名直系亲友。全面采集信息,严密管控动向,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防止二次外流出境;对摸排出的滞留境外人员,要穷尽各种手段劝返,对涉诈重点嫌疑人,要加强其近亲属政策攻心,劝促其本人尽快回国投案自首,接受审查。(派出所、综治办、相关村落实)3.加强境外特别是缅北回流人员审讯拓查,对上级下发的境外特别是缅北地区涉诈人员名单全面开展核案工作,全部纳入动态管控,适时组织抓捕。(派出所落实)。
(七)全民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1.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落实本单位人员反诈常识知晓率、承诺书签订率、无人被骗率、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率“四个100%”责任,凡单位内部人员被电信网络诈骗的,予以追责问责,力争实现机关单位“零发案”。(各成员单位落实)。
2.组织辖区群众掌握了解《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内容,逐户签订《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回执》,同步宣传反诈知识,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主干道等地张贴《关于敦促滞留境外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悬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提高群众识防能力,提升整体宣防意识。(各村落实)。
(八)强化专业打击治理。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坚持研判先导、精确打击,持续开展打击高发类诈骗犯罪集群战役。
2.对县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处置、见面宣防;
3.对现行案件要围绕资金流、信息流,开展拓展关联、深度研判,按照“定人、定案、定位”标准形成研判报告,实现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数上升、破获案件数上升、破案率上升、挽回损上升的`“四升”目标。(派出所落实)。
(九)精细化督评压责。
1.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案件高发或涉诈前科人员、境外回流人员漏管失控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值;履职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倒查追责。(综治办落实)。
2.督促各商业银行和通信运营商加强银行卡和手机卡“两卡”办理管控,新开户的确保“实名、实人、实操”,逐一开展反诈宣传教育,签订或口述反诈承诺;强化“两卡”使用监管,发现高危可疑账户、号码的及时采取措施,同步通报公安机关。(新集邮政支局、花园邮政支局、农商行新集支行、农商行花园支行、新集电信分局、新集移动分公司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行为,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和缅北回流人员管控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逐一研究细化“九项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打击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节点,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通过上下紧密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整体联动,形成延伸到边、贯通到底的打击治理体系,努力消除工作盲区和防范漏洞。
(三)严格督导措施。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的跟踪评估及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下发整改清单,必要时组织督导、约谈,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二
优秀作文推荐!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日前,黄塘镇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与老人们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全面介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向老年人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叮嘱他们一定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免遭受损失。如果遇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子女沟通或拨打报警电话。
“我所通过反诈骗宣传,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要线索,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怕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也能够较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四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提高社会全民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发案数,减少群众经济损失,进一步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和县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平安办〔20xx〕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防范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骗宣传手段,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把防骗只是普及到千家万户,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营造更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
法犯罪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xxx负责协调及日常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乡综治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实施方案,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各村、乡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村、乡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按照不同宣传对象,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短板,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宣传长效机制。
(一)聚焦寺院,开展针对性宣传。
派出所会同司法所,开展一次针对寺院教职人员人员的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寺管办)。
(二)聚焦师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司法所联合西沟乡中心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讲座,通过家长微信群发送防骗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派出所负责督促学校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西沟乡中心学校)。
(三)聚焦村社,开展针对性特色宣传。
1.综治办协调各村,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村社防范宣传。
2.派出所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片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3.乡计生办办组织西沟卫生院、东沟卫生院对本医院及各诊所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防骗宣传。
4.服务大厅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5.派出所落实辖区快递企业对分派的快递包裹逐件粘帖防骗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间断。
6.各村委会落实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等诈骗防范宣传。
7.司法所结合“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广泛宣传反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服务大厅、各村)。
(四)聚焦宣传手段,创新宣传亮点。
乡属各单位、各服务窗口通过电子屏显示、微信公众号宣传、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众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乡属各单位、各村、服务大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措施到位,务见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乡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各站所组织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对其家属宣传反诈防诈知识;各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指导本村“两委成员”全员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有条件的村,组织村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反诈防诈知识。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措施不落实的村、乡属单位进行问责和约谈。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能力,根据《高坪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高专项办〔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如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升老年人预防养老诈骗意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法律“七进”针对管理服务对象有性的全面开展,把工作做到实处。
(一)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城管法律“七进”,各执法队员在超市出口、广场发放养老诈骗宣传单3000余份,以发生在身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面对面的为老年群众讲解,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守护好辖区老年群众的“钱袋子”。
(二)强化阵地宣传。围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借助城区街道主要节点大型户外led宣传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宣传5条,向群众揭露养老诈骗隐患,并向老年群体解说养老诈骗的主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利用线上媒体宣传。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1篇、通过微信工作群及qq工作群线上平台转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知识10条、让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多角度、多维度做好老年人的守护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杜绝走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性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为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做出了城管的`努力。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七
一、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与卫健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政策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要注重舆论引领,做好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规范发展。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八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厂镇人民政府力求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反诈宣传进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居民积极提供养老诈骗线索,形成全方位宣传态势。
工作人员深入老年人密集场所开展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等相关知识转化为老年人能听懂的“大白话”“实在话”,叮嘱他们如果遇到可疑情况,可多与子女商量或立即报警,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大爷大妈,这是老年人养老防诈骗宣传指南您看看,以免上当受骗。”大厂镇在26个行政村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拿着防诈骗宣传指南,走街串巷向老年群众宣传讲解养老诈骗形式、常见作案手段以及反诈知识点。“那我们平常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一位老人问道。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老年人逐个讲解常见的8大陷阱、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原来免费讲座、投资保健品的都有可能被骗啊。”个别老人看完宣传单后恍然大悟。
大厂镇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犯罪空间”,进一步营造全镇打击养老诈骗的浓厚宣传氛围。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xx中国组〔20xx〕x号)、省委xx江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市委xx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和县委xx灌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统战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
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2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
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
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
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区宣传统战办和区公安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党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
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区法制信访局、区宣传统战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区卫健办、区工信科技办等13家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4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区法制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统战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专项行动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相关责任。要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强化部门责任,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下级单位明确思路方法,确保精准施策。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成效突出的及时通报表扬,推进不力的,特别是重点案件办理不及时和发生突出问题的,要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确保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一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连日来,巴宜区公安局各部门走街串巷、在公园、在社区、在居民家门口,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实现多形式、全覆盖、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5月10日上午,巴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讲座中,民警重点针对老年人心理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作案特点,深入浅出的介绍了简单、实用、易懂的防诈骗知识,劝导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贪图蝇头小利,一定将“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钱”牢记于心,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讲座的举办,有效提升了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广大老年群众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精准普法方案》文件精神,学院路派出所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老年人开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普法宣传工作。
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养老院、和谐小区、农牧学院退休区等地方,向老年人发放了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手册、海报,帮助老人下载安装“国家反诈app”,与他们签订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告知书》。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进行详细讲解,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避免发生重大财产安全损失。要求老人的亲属做好预防和提醒,如遇电诈立即报警。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八一派出所按照巴宜区公安局相关工作要求,联合七个便民警务站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
活动中,民警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将一些常见的诈骗手段通俗易懂地进行宣传,并叮嘱老年人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多与家人、周围人沟通。同时,告知老人生活中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警惕,切忌贪图小便宜,面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威胁恐吓,一定记住“四不”,即“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有疑问及时询问子女或致电110,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本次宣传分别通过现场讲解以及向群众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在放诈骗犯罪方面的注意事项,使老年人提高防范诈骗的忧患意识,在场的老年人纷纷表示学到了知识,掌握了反诈本领。本次共出动警力7人,发放宣传资料78份,受教育群众103人,未排查到涉老诈骗线索。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纺织路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辖区小区,茶馆等老年人聚集场所,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以案释法的形式向老年人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和防骗的能力。期间,民警进行现场答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对提供“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涉老“保健品”、开展所谓“关爱老人”等实施的诈骗行为作详细的宣传讲解。同时,嘱咐老年人不要轻信天上会掉“馅饼”,不给诈骗分子机会,提醒老年人如遇到要求转账的可疑电话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咨询或报警。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10日,米瑞乡派出所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辖区老年人群体开展法制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现场讲解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通过典型案例讲解了养老诈骗特点、手段方法,提醒老年人要保持清醒头脑,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叮嘱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不给诈骗分子机会,遇事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动员老年人群体共同参与,将学到的防骗知识讲给家人朋友,使防范养老诈骗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3人,警车1辆,发放宣传资料62份,通过宣传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诈骗意识,在辖区内为预防养老诈骗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涉老诈骗防范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巴宜区公安局将在上级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统筹领导下,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不断强化老年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用巴宜公安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给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二
今天上午,我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暨转段工作会议,对全市专项行动推进和转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当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进入打击整治这一关键环节,要把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纵深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等方式,彻查深挖本地区本领域相关机构、企业、个人的涉诈问题隐患,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会议要求,要持续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打击整治环节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三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免疫力”,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守护好老年人“养老钱”。近日,莲花街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进养老院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莲花街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红色驿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召集辖区“法治”宣传队37人,深入辖区各养老院开展养老反诈骗宣传。街道、社区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联动模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提示条幅、微信群转发防骗小知识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街道还组织防范养老诈骗知识讲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案例向养老院老人讲解养老诈骗的危害,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增强老年人提高警惕的防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1处、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700余份、开展知识讲座11场,有效提高了老年人识别新型诈骗手段的能力。
下一步,莲花街道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工作,积极营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同构筑起防范养老诈骗的安全防线。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四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防范养老诈骗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富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11月2日,检察干警联合公安民警走进富县福利中心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
检察官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年人讲解“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常见的诈骗手段,发送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提醒老年人增强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不让违法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向老年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答疑7人次。同时,检察官叮嘱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每位老年人的.动态,与老年人多交流多提醒,让老年人遇事有人商量、安全得到保障。
关爱老年人、守好老年人“养老钱”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富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常态化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筑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坚强防线,努力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市打击整治养xx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xx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家,民办养老机构家,共xxx有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都是由xxxxxx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xx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
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盟自然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目标实际,及时部署推动,广泛动员宣传,全力助推全盟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细安排部署我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任务目标,及时制定出台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摸排范围重点,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成立了主管领导亲自抓,专项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及时推动落实。
二是及时部署,强化思想。向各旗区及时下发工作部署通知,要求旗区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及时配合专项办开展专项行动,并重点围绕工作部署、线索核查、打击整治、主题宣传、典型案例,特色亮点等情况,形成高质量的.简报,报送盟局。
三是加强摸排,摸清底数。在全盟自然资系统内开展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摸排工作。摸排近5年来以划拨、出让、租赁方式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并明确重点整治擅自改变社会福利用地用途、养老用途以建设老年公寓、宿舍为名开发房地产设计等诈骗问题隐患。据初步摸排统计,全盟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诈骗行为。
一是借助led大屏,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大厅led大屏反复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向单位来访社会群众和系统工作人员宣传此次打击整治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二是借助新媒体,广泛动员宣传。借助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推送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题报道和相关部门的重点网络宣传作品,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深厚氛围。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范围。借助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嫌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征集线索范围,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营造了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形成涉嫌违法用地问题清单,做好专项整治、主题宣传,总结巩固提升等阶段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部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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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十九
11月8日,文昌市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暨常态化工作部署会议,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部署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政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议精神及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结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规局分别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常抓长效、久久为功。要着力突出“组织领导”这一保障,健全高效统筹推进机制;着力夯实“线索核查”这一基础,健全滚动摸排处置机制;着力把握“依法打击”这一关键,健全纵深打击惩治机制;着力聚焦“整治规范”这一根本,健全长效行业治理机制;着力瞄准“识骗防骗”这一重点,健全立体宣传教育机制;着力用好“考核评价”这一抓手,健全严实督导考核机制,坚决守好老年人“养老钱”,为海南自贸港和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二十
社区书记每周召开一次反诈会议,总结上周的反诈工作,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强调查缺补漏,对新房主和新房客一定要进行宣传,提醒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防范意识,谨防诈骗,并引导居民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火眼云警微信小程序,避免经济损失。
对反诈工作做好台帐记录。
反诈宣讲员每天在各个网格群内进行反诈信息的发布,发布凌水派出所近期发生的案例、辖区近期电信诈骗、犯罪形势、围绕电信诈骗案件的发案特点、诈骗手法及如何识别防范应对、各大公众号发布的反诈文章等,共计25条分别转发了18个群。
本月利用矫正人员来社区教育学习时,进行专项反诈宣传。
告知矫正人员常见的诈骗手法,遇到诈骗电话,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被骗子的话述扰乱思想。
千万不要转帐、下载借贷款类app,屏幕共享等操作。
矫正人员表示知晓,不乱接陌生电话,保护好自家的经济财产。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识假防骗能力,引导老年群体科学认知、理性消费。
社区在宣传栏、全民常态化核酸时在显注位置张贴《防范养老诈骗》海报,向排队的老年人进行宣传,并倡导老年人向身边的朋友也里家行传达,共同建立老年人防诈防线。
本月社区发生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一例,因周围资金,听信诈骗人员下载app,进行转帐,遂被骗10000万。
前期社区工作人员已对他进行反诈宣传,但是还是听信骗子被骗。
下一步,社区将继续通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活动,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提升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打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方案(通用21篇)篇二十一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按照平安雁江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雁江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雁江组〔20xx〕6号)部署要求,我镇决定用半年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小院、法治小院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全镇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推动。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源头治理“六项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打击整治方面。迅速向养老诈骗的犯罪发起全面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面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城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有效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二)宣传教育方面。坚持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的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和养老诈骗“露头就打”的良好社会氧围。
(三)长效机制方面。及时总结提炼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行业监管制度,推动长效常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中央、省、市、区专项办总体部署,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约半个月时间)。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镇上方案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法,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具体举措,迅建在全镇广泛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摸排和收集掌摆一批重点线索,精准牵引和有效推动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10月,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迅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整治一批乱点乱象,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针对性开展整治规范,限期整改提升,持续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初,约半个月时间)。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1.畅通举报渠道。雁江区专项办及成员单位已于5月6日多渠道发布了《雁江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受理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立即核实、查办并及时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向镇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跟踪掌握本单位线索办理情况。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6日前已宣传公布举报渠道,其他工作长期坚持。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精准把握时效,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治保委员、村(社)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结合“全民反诈”工作,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上旬并长期坚持。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防发生涉稳事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舆论引导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迅速果断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牵头单位: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突出精准打击。镇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要注重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的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形成战果并长期坚持。
5.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尚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全力追赃挽损。镇派出所要加强和民政、建环、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牵头单位:小院派出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
7.明确整治重点。
一是网络领域涉诈问题隐患。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
牵头单位:镇党建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是养老服务领城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做好养老服务领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
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管理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是涉老“食品”“保健品”涉诈问题隐患。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9.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10.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长效常治。
牵头单位:镇社会治理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5日前。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中、省、市、区要求,我镇设立小院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陈晓波、镇长刘中国担任,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镇级各单位(部门)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社治办钟强兼任,卓宇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细化落实本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
(二)压紧压实责任。履行牵头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我镇将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我镇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制定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将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同时,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对成效突出的村(居)、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