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篇一
一、 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村容村貌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卫生创建成果,实现“村容整洁、美好家园”目标要求,为**乡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展开、分批推进、重点整治”的原则,重点围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乡容村貌等三个方面,在全乡深入开展环境大治理活动。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
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清理乡镇柴草、杂物,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 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交通秩序整治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责令驶离;对集镇以路设市、占道为市的行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制止将交通道路作为晒场、堆场、放养场的行为。对摩的、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加强管理,规范营运。
(三)经营秩序整治
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
(四)乡容村貌整治
1、门前三包整治。各乡镇要组建门前三包管理机构,建立三包管理专门队伍,制定门前三包管理考核细则,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
2、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3、违法建设整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与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统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严历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督促检查
在“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和常态治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同时,也认识到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进一步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篇二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8日
主题词:成立 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 通知
*镇党政办公室 20xx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国内知名山水人文庄旅游城市,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新,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围绕建设国内知名山水人文旅游城市和提高全镇人民幸福指数,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同治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镇要力争做到“五个看不见”:即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靠、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农村要力争做到“五个基本没有”:即乡村道路沿线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污染、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田园基本没有随意流淌的污水、水域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农户庭院基本没有乱堆杂物。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各镇直机关单位、各村(居)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使城乡环境同治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各镇直机关单位、各村(居)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全镇主次干道、集镇角落整洁卫生,车辆定点停放,集镇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摆摊设点;公路两旁无乱堆乱放,水沟畅通无杂物,无乱排污水,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村庄达到路边田边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垃圾;农户达到房前屋后无垃圾,东西摆放整齐,垃圾实行分类减量处理。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 月 日 - 月 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落实环境卫生城乡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一)集镇 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靠、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门前屋后实行“三包”制度,实行村民自治制度。
1.按照《*镇街道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区段包干,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天上午8点钟前必须清运完毕。
2.按照《*居委会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内容,集镇居民、工商户、单位自觉做到一包门前屋后的卫生,全天候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保洁;二包责任范围内秩序整洁良好;三包责任范围内的卫生监管。
3.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建筑方必须将建筑器材、建筑材料堆放在建筑工地范围内,不准占用公共场地,渣土、建筑垃圾要做到及时清运,不准乱堆乱放。 4.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对集镇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予拆除。
5.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街道指定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6.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
(二)镇直机关单位
(三)村居
按照“五个基本没有”要求,彻底清除村庄、道路两旁、溪河两岸、塘渠、庭院周围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塑料玻璃集中回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及时清运率达到100%。有效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养等现象,促使乡村达到“卫生状况改观,村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居民素质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定期进行 考核评比。各镇直机关单位及各村(居)的单位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机关单位领导、村(居)主干具体抓,全体职工、村(居)组长积极配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措施,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教化、大规劝”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同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一是开展大宣传。采取会议、标语、公益广告等手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大教化。结合“民情梳理年”活动,实行“书记镇长负责抓全面、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各政府干部负责所驻村居”的责任分解模式,通过宣讲、讨论、评比、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群众支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是组织大规劝。充分动员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在校学生、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开展上街进村入户文明规劝活动,积极促进社会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
(三)拓展渠道,加大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村(居)民主体”的模式,积极探索城乡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一是要基本保障投入。镇政府组织建立环卫队,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建立基本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二是要整合资源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村垃圾连片治理等项目资源捆绑使用,同时鼓励加大相关项目争取力度,增加投入。三是坚持多元渠道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个人或者团体以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均在全镇范围内予以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镇直单位、各村(居)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城乡环境同治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单位和村(居)进行问责。
2、*镇街道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居委会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状。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篇三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__〕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