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是对自己阅读过程中的体验和感悟进行总结的一种方式。这里是一些读者对于某些畅销书籍的读书心得,让我们看看他们对于这些书的理解和感受。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一
秦东魁老师把这包《精讲弟子规》送给我的时候,我特别激动。对秦老师,我始终仰视崇敬,因为他神奇,也因为他的言行,堪称楷模,让我感动。
我和东魁老师认识得很早,深入交往也有七月之余,他无私奉献、敢于担当,对社会那种深沉的热爱和强烈的责任感,在我认识的周围人群当中,无人能及。“菩萨心肠、雷锋精神”是秦老师在我心底的写照,我为拥有这样的良师益友感到骄傲,也为能够与秦老师深交而荣幸。
现今社会,各种丑陋现象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途径扑面而来,层出不穷,有些可称之谓奇闻。现今的人们到底怎么了?困惑迷茫、善恶界限模糊,我们不仅在听,有时也在随波逐流地跟着做。其实,人的良心都有,缺的是智者、一个有大智慧的贤达仁者去醍醐灌顶,去帮助这些迷糊颠倒的人们拂去思想当中的那层尘垢。
当我翻阅这本博大精深、集大思想、大智慧、大慈悲于一体的《精讲弟子规》时,我彻底被征服了。畅游之余,我特别欣喜,因为愚下曾有的一些粗浅想法,这本书中都有深刻的阐释,我深刻地感受到与秦老师在思想底蕴和水平上的差距,但也为能与秦老师思想趋同而异常振奋。秦老师总是勉励我说我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后学非常惭愧,我是想得多做得少,而秦老师是行胜于言。我幸运能够得到秦老师的言传亲教,我会努力做一个优秀的人。
《精讲弟子规》不单单是一本书,也是秦老师多年言行阅历的实录,是对人性最深处探寻的发现和总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叶绿芽,更是一种伟大的社会责任感使然,读后受益匪浅。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读书的人,以前曾迷恋过武侠小说,对其它类书籍耐不住性子。特别是说教性类的,你要怎么怎么做,我一向反感,不愿意看,认为一是枯燥乏味,二是理说不清、意释不透,三是对个人行为指导和规劝约束作用也不大。上述问题对《精讲弟子规》来说并不存在。
秦老师的书,引人入胜,发人深省,沁人心脾,催人泪下,其理其义为广大读者接受,我曾反复听到不少陌生人、长者、年轻人、普通人对这本书的赞叹,他们说,这本书是他们过上幸福生活最需要的。我是基层一名党政干部,认为这本书也是中国当今社会最需要的。
工作当中,我遇到的很多家庭矛盾、社会纠纷,法律解决不了,村委会也调解不了,但在这本书却可以找到解决方法和答案。在社会矛盾凸显、大力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的今天,这本《精讲弟子规》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将起到重大作用,理应成为中国道德讲堂的必备教材。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二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三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四
去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安妮的日记》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异常深刻。这本书是__女孩安妮·法兰克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真实纪录。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九四零年__开始攻打荷兰,安妮的全家开始了提心吊胆的日子。在她十五岁那一年全家不幸被纳粹发现并送入了集中营。一九四五年三月死于集中营,那时她还不到十六岁。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十分的震惊,想不到__是如此的残暴,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人性。在此刻这个和平的年代里,我就连美国攻打伊拉克都觉得已经很血腥了。换个角度来说,__的身上充满了暴力,整天把所谓的不优秀的人种是不应当存在的这种思想往人的脑子里灌。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优谁劣,__那种思想我真正恨透了。__还把抓来的男人当苦力,那些幸存的苦力出来后就像是骷髅一样,皮包骨头。女人和孩子就把他们杀死后烧掉,用他们的脂肪作肥皂什么的。让人看了都觉的十分震撼。
再来想想我们的此刻,整天只用学习什么都不用想,是不是比安妮整天在提心吊胆下过日子好多了呢?我们还整天抱怨作业太多,学习太累,放假太少,真是"身在福中"啊!
安妮的日记里虽然都写了当时的社会黑暗,但在文字中还是能发现她也是十分细心地观察,体会生活的完美。我十分佩服她,我们需要的就是她的这种精神。生活是完美的,用心去体会生活,你就会获得很欢乐。即使像安妮一样很小就死去了,可是能在欢乐中生活,你必须是个幸福的人。
我佩服安妮,痛恨__,是他扼杀了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像安妮这样乐观的人,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完美。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五
《三国演义》中,是这样描写关羽的外貌:“面如重枣,唇若图脂,丹凤眼,蚕卧眉。”相貌堂堂但感觉表情永远是很严肃的,尤其是在战斗中,一副骁勇善战的样子,十分威猛。
关羽不仅武艺超群,能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水淹七军,还非常勇敢,刮骨疗毒不怕疼。真是所向披靡!
关羽忠于当年桃园三结义的誓言,拒绝了曹操的封侯赐爵,为了寻找大哥刘备,他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
同时,关羽又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不管谁对他好,他都会知恩图报。赤壁大战曹操大败,逃跑到华容道,关羽为了报答曹操义释了他。所以,现在许多庙宇都供奉关公的神像,使他成为了忠义的化身。
你们别看关羽有这磨多优点,但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太骄傲。有一次,诸葛瑾为了吴蜀两国友好,特意来为吴王之子提亲,关羽却骄傲的喝道;“吾虎女肯嫁犬子乎?”后来他水淹七军取得一场大胜,更加骄傲自大,结果中了吴国大将吕蒙的计谋。最终兵败麦城,被俘杀害。
关羽一代豪杰,无数次战胜敌人,但因骄傲而失败,这正说明“骄兵必败”的道理。所以我们要去谦虚谨慎,不要骄傲自满。无论如何关于这个人令我佩服,在被俘后还宁死不屈,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六
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老师却告诉我们,这篇文章是她的挚爱。文章紧扣“匆匆”二字展开叙述,思绪万千,叹息不已。结构精巧,转承自然。纯朴简练,情景交融。处处流露出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这是不是告诉我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呢?
想想我现在的生活。最喜欢在周六、周日的早上睡到自然醒。给一星期的早起做个补偿。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美好的早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从床边溜走了。午饭后顺便瞄两眼电视,不敢贪恋,赶紧抓紧时间写作业。毕竟,我可是个好学生,没有不写作业的习惯,还要把字写好,题目作对才算完。一个下午忙忙活活,语文、数学、英语轮番上阵,到晚上也不能写完。我们可是六年级的临毕业的小学生了,作业多点儿在所难免。第二天依然如故,把各科作业写完一般都得下午四五点钟。
两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了吗?看书了吗?有预习或复习功课吗?出去玩了吗?对于喜欢画画的我,有时间画吗?对于喜欢写日记的我,动手了吗?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下个星期呢?不过也是如此。一日复一日,万事成蹉跎。
读了《最美的作家——朱自清》这篇作品集中《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朱自清对虚度光阴感到非常无奈和惋惜。
《匆匆》讲了作者匆匆的一天,文中用了许多排比句:“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碗里过去;默默时...”相同的句式使我们看到时间的流逝。最终有一天在作者的掩面叹息下流走了。
“赢得了时间就是赢得了一切”列宁这句话表现了时间比任何事物都要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说明一个人如果不珍惜少年时的大好时光,他的老年将一事无成,只能在叹息中度过一生。真正珍惜时间的人,能将自己的24小时做了平常人要做25小时甚至更多时间也做不完的事情。他们的24小时会很漫长。
我在《故事会》上看到过一个笑话:一个公务员向老板请假,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工作,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32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还剩22天,再加上公司放假,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又邀请这一天的假!虽然老板的算法是错误的,但这也能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不要让自己的日子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匆匆流逝的时间海洋里。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生命!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你看,他说得多好啊!用它来形容《匆匆》这篇课文是再恰当不过。《匆匆》这篇课文讲述了朱自清自己对自己过去虚度的八千多个日子的惋惜和留恋,流露出来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之情,揭示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要白白走这一遭。
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显得那样渺小,消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成长历程也是这样,十一年的风风雨雨,十一年的日日夜夜,仿佛就在一刹那间过去了,我们早已不是那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了,可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还能做几回这般天真可爱的孩子呢?时光是如此宝贵,它对我们有着至关的重要。怎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姿呢?答案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珍惜时间。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转眼间,我们即将步入中学了,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它再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不论走到哪里,我永远铭记: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每一个人都拥有时间,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时间没有影子,亦没有声音。有些时候,人们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身旁闪掠而过。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你少年时间不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到了风烛残年的老年时就只能哀叹。时间不能用来挥霍,只能用来珍惜;生命不能用来蹉跎,只能用来做事。“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只能告诉大家这句话。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
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七
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而且经常陪伴他,因此他很喜欢她。但自从她不小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己知道的规矩像教给自己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牺牲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美好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老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己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取代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八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九
《安妮日记》是一篇安妮写的日记,这本书主要写了:安妮。弗兰克一家一开始过着富裕的生活,但1933年__法西斯政权以后,开始对__人进行迫害。奥拓。弗兰克一家为了讨避军队躲在自己公司后的一间小密室里。
在安妮圣日那天,她收到了壹本精美的日记本。于是,她开始写日记,把日记本当做自己的知心朋友,并取名为吉蒂。
在漫长的两年里,安妮用笔记录了在与世隔绝的密室里的每一天经历,并对抗争,反__人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进行了反思。
安妮在与世隔绝的密室里度过了花季最重要的时间,没有幸福、块乐和友情,只有日记让她诉说苦闷。
安妮起笔时13岁,停笔时15岁,她对自己的情感、对别人的感觉直言不讳,坦率地表露文字中间。所以我们在日记中还可以看到,她在苦闷中的困惑她与长辈之间的冲突以及对情感的渴望。
看了安妮日记,不但能了解历史、战争,更能体会到安妮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阅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怀着理想,身处逆境不气馁、不屈服。我们还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缺点,不短提升自己的品格。
我希望安妮给我们的宝贵精神伴我们成长!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评现实主义的奠基著作。小说环绕主人公于连自己奋斗的阅历与终究失利,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绘,广泛地展示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公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激烈地打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抗,教会的漆黑和资产阶层新贵的卑鄙庸俗,自私自利。因而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日子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长于从爱情中反映严重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年代风云严密相连,这是其时阶层比赛的一种体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实在的豪情,但开端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思。因而,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分,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美好,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成功,是“狂欢”和“高兴”,是报复心思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比赛,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固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_的深刻影响。她以为,如果再有一次_,操纵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奋发向上的布衣青年。同于连结成夫妻,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以为与玛蒂尔德小姐成婚能够爬上高位,平步青云,因而不吝去骗取她的爱情。
可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终究仍是失利了。这是由于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獗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层圈子里的人,那个阶层决不会忍受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情的塑造、匀称的艺术构造和白描方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果,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由于他在《红与黑》中体现了杰出的心思描绘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侧重细节的实在,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侧重描绘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心里活动的详尽和传神,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曩昔,而对其心里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吝翰墨,爱情心思描绘更是丝丝入扣,扣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露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详尽描绘。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高兴、苦楚、悔过而又不甘抛弃美好的杂乱心思的展示,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过分漫长的进程,由于时间已给了作家和著作最忘我而又公平的评判,我的阅览情绪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模棱两可。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年代攀谈,要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求和考虑。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一
阅读是我们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是吸收、是输入,是在丰富自己的思想和内部语言。而语言的积累就需要大量的阅读,学好语文的根本乃在于大量的、高品位的阅读。正如古人云:“开卷有益。”“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而写作则是语言的应用。是倾吐,是输出,是将自己的某些人生体验、内部思维转化为外部语言,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小学生作文是一种创造性的认识活动和书面表达练习活动。
读写结合,就是把阅读教学与作文训练紧密联系起来,在作文教学中要明确阅读为写作提供了哪些条件、打下哪些基础,写作要借助阅读的哪些知识、利用学得的哪些技巧。读写结合,能形成有效的学习链,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语言文字的魅力。
著名诗人郭沫若写过这样一句诗:“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翕张。”古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万卷山积,一篇吟成。”“劳于读书,逸于作文。”从这些诗句和名言中,我们可以看出写作对读书有很强的.依赖关系,或者说是阅读积累对学习表达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量阅读书籍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积累丰富词汇,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2、广泛地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丰富写作素材,解决缺乏写作内容的问题。
3、精细地阅读可以帮助我们的学生开阔写作思路,激起学生表达欲望。
4、深入地阅读可以帮助学生感悟写作规律,学习借鉴优秀作文的写作方法。
当然,阅读对写作的影响不是立竿见影的,而是潜移默化的,同时读写之间也是厚积薄发的关系。正如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其意思是说读书有利于写作,这道理十分简单。由此,在阅读教学中,使读写有效结合,才能使阅读与写作两者相得益彰,互相促进。
“读写结合”以课文内容为素材,加上是在对课文内容的充分理解消化的基础上进行,选材角度小,内容简短,贴近实际,有利于学生习作兴趣的培养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1、把握契机,变被动为主动,引起学生兴趣。
2、明确要求,让学生“练”有所依。
(1)于精彩处仿写。
(2)于空白处补写。
(3)于“迁移点”拓写。
(4)于结尾处续写。
(5)变换文体练习写。
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我们则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并摘录好词佳句甚至名段,学会做读书笔记,写一写自己的见解,读书后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将这些心得体会在平时的班级活动中加以体现,供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无论是在课堂阅读教学中的读写训练,还是在课外阅读中的写作能力训练,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都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情特点,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
从学到仿,随文说写;
积累体验,由说到写;
从仿到创,由扶到放;
关注生活,加强练笔。
我们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如何用好这个例子,决定了学生的实际收效有多大。学生在阅读中学习写作的技巧,在写作中增强对语言文字阅读的感悟能力,在这样无数次的阅读—写作—阅读的双向迁移中,阅读和写作形成了互相补充的有机体,那么,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也就不再是遥远的梦。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二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职场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想心得范文大全材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语文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只要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哦!
在某店的招牌上,语文也藏在里面。店主如果希望生意做得红火,在店名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想让店名有个好寓意,语文就在这儿派上用场了。某商品的广告词,幽默又有趣。比如眼镜的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给窗户装上玻璃吧!”这也引用了语文的智慧,使语文增添了几分情调。
生活中也处处彰显着语文的魅力,人们都酷爱这些“小语文”:“上边毛,下边毛,中间一颗黑葡萄。”这既是一句顺口溜儿,又是一句谜语,妙极了!正是这些有趣的“小语文”,引发了人们对语文的兴趣,感受到了语文的魅力所在。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语文个人类的启示也不少!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给人以学习上的启示。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对求知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实事求是,不要不懂装懂。不懂的问题就要向老师请教,懂了的也要反复地记熟,这样才能学得更好!
广告词也给了我启示:广告词的创作者,往往在阅读过书籍后,有了思维新颖的素材,才能创作出耳目一新、吸引消费者的广告词。所以,想让创作的东西新颖,必须与语文交朋友,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
生活中确实处处有语文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语文!
平淡如水的生活似乎永远波澜不惊,然而我们总是能发现可以改变我们思想的层层海浪。在这个暑假,我感受到了来自生命的震撼。
一本书额仑草原上悠长凄怆的狼嗥是生命最美丽的悲歌;深沉、智慧、不屈的草原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生命!
一本《狼图腾》,让我第一次为人类而悲哀,面对着这些勇猛睿智、桀骜不驯的生命,自恃拥有最发达大脑和最先进武器的人类却如此渺小。还记得那只小狼吗?当它为挣脱铁链而近乎活活勒死自己时,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回到狼的世界!小狼为了自由和尊严付出了最大的代价——死亡,然而它的死是草原上最壮烈的死。它就像华莱士,用最后的生命吼出了自由!
一个笑容几声巨响,五十二条生命飘向了天国……。
不知是不是老天注定要让伦敦承受大喜大悲的巨变,发生在伦敦地铁与公交车上的悲剧使伦敦人脸上因申奥成功而带来的笑容瞬间凝固。我猜想,伦敦人的泪水将汇成第二条泰晤士河,河水中浸满苦涩。但我错了,一个笑容告诉我,我错了。那是一名参加救援的伦敦市民,他浑身血污,身边就是一具肢体残骸。面对镜头,他的声音无比坚毅:“我们不会被吓倒和打跨的!我们不会让摧毁伦敦的企图得逞!”他的脸上闪过一似笑容,一个含泪的笑容,一个坚毅的笑容。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笑容,我终于理解了伦敦人对生命的另一种解释。只要有这个笑容,伦敦就不会被摧毁,人类就不会被摧毁!
别人眼中,我的暑假如此平淡,只有我知道它的波澜壮阔。这一份份生命的震撼,带给我的是对生命的思索。
文章讲述的是,在当时社会里,存在许多公开的“人市场”,各色的男女小孩都在此拍卖未来。有的或许是被骗来的,有的或许是被拐来的,有的更是被亲人卖来的。作者看到了一个标价为七毛钱的女孩,由此猜想她黑暗的未来。
回想起自己的不珍惜,不成熟,不懂事,人生就如流水般滑向昨天。梦该醒了,要懂得珍惜生命。错过的花季,仅能在耳边回响,黑暗的社会,吹熄了女孩的幸福,但,我们正值浪漫年华,更应铸造精彩人生。
生命如……。
海伦凯勒记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它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从小就瞎了眼睛,而且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广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条件又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呀!一个人只要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去不懈地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所束缚,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地去获得成功。
爱迪生他们为我们做了圆满的回答,她(他)们的人生道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我觉得海伦凯勒、路,就是我们应该走的路,也是我所想要走的路——一条奋斗、拼搏之路!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屈服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捕到的是不是完整的一条鱼,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追捕那条马林哈鱼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老人与海》成功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写这篇文章的作者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圣地亚哥的古巴老渔夫,他独自一人出海打渔,经过八十四天仍然一无所获,及至八十五天,他终于钓上一条大马林哈鱼,然而这条鱼的力量过于强大,老人历经艰辛在茫茫大海上经过三天较量,才终于至服了大鱼,因为大鱼庞大无比,根本无法拖上船,他把大鱼捆在渔船的一侧,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老人奋力对抗鲨鱼,但最后留给他的只有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海明威在这里塑造的老人是一个悲剧的英雄,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一个精神胜利者,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向限度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失败还是成功,都值得我们学习。
海明威通过对老人与大马林哈鱼、鲨鱼和大海的搏斗以及大量的内心表白,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法则是人类力量不可抗拒的,我们崇高的人对大自然不屈不饶的斗争,也要崇高的人与自认和谐相处。
:文字自然朴实,打动人。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三
暑假期间趁着闲暇读了曹禺先生的《雷雨》,以前在语文课本上曾经选过其中的一个片段,选的是鲁侍萍来周宅寻找四凤的时候,遇上了曾经抛弃的自己的情人周朴园,彼时周朴园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有着雄厚的产业,是他负了侍萍,却没有一点对侍萍的愧疚,甚至质问她来周公馆干什么。当时只是读了其中的那部分片段,对这部话剧的了解还不甚深,如今又将整体重读一遍,只觉给我的内心带来巨大的波涛。
戏剧中最让我同情的是四凤:她懵懂无知,却最终成为周繁漪报复周萍的牺牲品,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片赤诚,她是如此单纯,将自己的一颗心都付与周萍,然而对于周萍来说,这片赤诚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纵然我相信周萍是真的爱着四凤,但是却总感觉有一种遭人利用的感觉,他与自己的继母私通的时候,只觉得繁漪是自己最爱的人,全然不顾自己的父亲,当他遇见了四凤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一丝不妥,总觉得是有些虚伪的,他把四凤当成是一块遮羞布,来掩盖自己曾经做过的龌龊之事。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配不上四凤的,纵然他是周家大少爷又如何,纵然四凤是个下人又如何,四凤的心灵比他要干净多了。当最后所有的丑恶被揭露的时候,四凤采取了最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或许越是单纯的人,就越是容易走上极端,那晚的雷声,就像是一把利刃,狠狠的插在周萍身上,也插在所有人心上,仿佛是对这丑恶最极端的厌恶。
最让我觉得无奈的是侍萍:她原本就经历了不为人知的痛苦,她尽着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女儿,然而世事终究是无常,谁曾想鲁贵是那么一个贪财势力的小人,偏偏就将自己的女儿送进了周公馆,偏偏又与大少爷相爱,偏偏又与大少爷有了孩子,这种乱伦是她这个母亲所不能容忍的,可是她终究是个母亲,她不想孩子们受伤害,她宁愿他们不知道真相,就这样苟且下去,至少他们能幸福,可是谁又曾想,当她准备悄悄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周繁漪和周朴园同时出现,将所有的真相都抖露出来,她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在场所有人中,除了四凤和周萍,最痛苦的莫过于她,她在承担着自己痛苦的同时,又承担着两个孩子的痛苦,这也就为后文侍萍的疯癫埋下了伏笔。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假使她坚决不同意四凤跟周萍在一起,或许就没有周繁漪的报复,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真相的出现,但是这样做却是违背常理的,她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温柔善良,面对四凤的以命相逼,她又如何能狠下这颗心来,她逼了自己,却终究下不去手去逼四凤,以是这悲剧性的结尾却又似在情理之中。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四
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中感觉较真切的是周蘩漪其次是周冲。我欢喜看周蘩漪这样的女人可谓是当时生活背景下的典型妇女。她们都在阴沟里讨着生活却心偏天样地高;热情原是一片浇不熄的火而上帝偏偏罚她们枯干地生长在砂上。这类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乖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实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作文在遭遇这样的不幸的女人里蘩漪自然是值得赞美的。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这总比阉鸡似的男子们为着凡庸的生活怯弱地度着一天一天的日子更值得人佩服吧。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回念着《雷雨》象一场噩梦惨痛如一只钳子似地夹住人的心灵喘不出一口气来荡漾在读者心里的应该是水似的悲哀。
雷雨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是复杂的,然而就是这种复杂的人物关系贯穿了故事情节发展的始终,也是导致雷雨走向一个大悲剧结局的导火线,曹禺在文中塑造了多个鲜明的人物特点,使得每个人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周朴园是雷雨中的一大核心人物,他年轻的时候爱上了鲁侍萍,那时的他是爱鲁侍萍的,他们之间是有真正的爱情存在的,那时的周朴园也是有一丝纯净可言的,但是他却听从父母的劝告将鲁侍萍赶出家门,娶了文中的另一个女主角繁漪,一个可以说和周朴园门当户对的女人,但是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周朴园选择了退缩,他接受了这个现实,这也使得他逐渐变成了有金钱利益观念,等级之分的人,也随着雷雨的情节发展走向败落。但是曹禺还是给了周朴园一些人性化的东西,在最后他主动告诉周萍鲁侍萍是他的母亲,然而当真相被揭穿的那一刻,也便是雷雨走向结局的时刻了。
当三十年后周朴园与鲁侍萍意外相见的那一刻,周朴园其实是爱鲁侍萍的,只是他喜欢的是以前的那个温柔而美丽的鲁侍萍,现在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已经老去的鲁侍萍,因此周朴园的反映中更多的是带有恐慌与害怕的,他担心鲁侍萍的出现会影响到自己现在的地位。
雷雨中曹禺安排了周冲这个角色,他是黑暗的社会中的一盏明灯,他具有正义感,敢于为无产阶级说话,在知道鲁四凤喜欢的人是周萍是,他主动选择了退出,他是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也是雷雨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封建观念束缚的人。也许他的死时理所应当的,在雷雨所描写的整个社会现实中,他是格格不入的。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
曹禺的《雷雨》一直被喻为“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它同鲁迅的《呐喊》郭沫若的《女神》一样是一部经典之作。因此我看了这部短剧的剧本虽然它并没有华丽的词语加以修饰但却以话剧独有的形式清晰的向我展示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家族矛盾。
周朴园和鲁侍萍之间的关系导致了最终一切种.种不幸的发生。当周朴园与一个真正门当户对的小姐周蘩漪结婚后这也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开端只不过是最终那场雷雨的爆发时增添了一根导火线直接点燃了那场大火。我以为周蘩漪是一个极具“雷雨”性格的人物她的行为没有一个是不极端的她有着最不容忍的恨及最残酷的爱。但也就是这样的极端性致使她的生命烧到最终化为乌有短促却充满着“矛盾”。
周萍和鲁四凤的相恋我认为是对当时封建观念的一个讽刺明明是亲兄妹却由于上一代的过错错误地结合了。而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牺牲品。而周冲我觉得是一个最无辜的人物虽然他充满着不切实际的想法总是沉浸在自己理想的堡垒里对现实抱有许多憧憬但他却遭受了与四凤同样残酷的结果。当他真正领悟到现实的残酷伴随他美丽的梦一个个的破碎时他的生活最宝贵的部分――情感的激荡最终死了。一个花季少年扼杀在现实的粗恶里。鲁贵不用细谈他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市井之徒满脑子都是金钱他从不有着对家庭的丁点责任感为了钱可以抛弃自尊和子女这令人发指。但鲁大海却是一个正直的青年他敢于对周朴园反抗争论。这也应该是曹禺当时想传达的那种精神――在强权面前所表现出的不畏惧不退缩;同时这也是现今所受提倡的一种品质。
总而言之这部《雷雨》将这四代人之间的矛盾刻画的淋漓尽致。通过这两代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分别细致地描绘了多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是一部成功之作。也许我的感受还比较肤浅但至少我对当时的社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也算是一种成功吧。
记得在高中的语文书上有雷雨的片段那时候刚刚接触戏剧就被情节里的人物所吸引了。现在将它重新阅读确实有另一番感受。
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中感觉较真切的是周蘩漪其次是周冲。我欢喜看周蘩漪这样的女人可谓是当时生活背景下的典型妇女。她们都在阴沟里讨着生活却心偏天样地高;热情原是一片浇不熄的火而上帝偏偏罚她们枯干地生长在砂上。这类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乖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实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作文在遭遇这样的不幸的女人里蘩漪自然是值得赞美的。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冲破一切的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这总比阉鸡似的男子们为着凡庸的生活怯弱地度着一天一天的日子更值得人佩服吧。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
回念着《雷雨》象一场噩梦惨痛如一只钳子似地夹住人的心灵喘不出一口气来荡漾在读者心里的应该是水似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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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五
当我看到《集体锁》这篇文章时,就被这个题目吸引了,接着把这篇文章看了下去,虽然说的是校园的一件小事,但是却有深远的意义。
《集体锁》说的是一个叫孙洪燕的同学把教室的门钥匙弄丢了,害得同学们在教室外面挨冻。同学们都埋怨她,钥匙才带一天就丢了,你也太马虎了。但是她的张老师一上午都没有提钥匙的事情。到下午开班会的时候,张老师说,谁愿意为孙洪燕出点主意,同学们说,让她陪。她是故意弄丢的吗?不是,大家低声说,一个人办事不容易,大家要帮助一个人就容易多了,然后,老师掏出一元钱放在讲桌上,同学们开始迷惑不解,不一会儿,大家就明白了。纷纷把自己的零钱放在讲桌上。
读完后,虽然说的是校园的一件小事,但是从这件小事上我感到团结的力量是强大的。一个人遇到了困难,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困难只是暂时的。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有多少亲人失去,有多少家园被毁。有多少学生失学。全国各地纷纷伸出温暖的手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有去灾区当志愿者的,有捐款捐物的。“再大的困难除以十三亿,都可以承担,再小的爱心乘以十三亿将会变成爱的海洋,抗震救灾,我们众志成城,重建家园,我们团结一心。”是啊,爱也是积少成多的,灾难是需要爱来融化的,家园是需要坚强和自信来建设。上小学的林浩,是最令我感动的.5月12日下午,地震发生前,他们班正在上课,突然房子剧烈摇晃起来,一个同学意识到了,大喊"地震了"紧接着天花板上不时有大片水泥块砸下来.就在大家都各顾各朝操场跑去.这时,林浩发现还有两个同学落在后面,那时教室已经快要塌了,可小林浩全然不顾个人的'安危,重返教室,救出了那两个同学。
一年过去了,现在的汶川在全国人民的关心下变得怎样了,不知道他们的身体是否健康,生活的是否开心。从电视上我知道了,他们在全国人民的关心下已经住进了明亮的房子,同学们也在对口支援的新建学校里读书。从这里我看到了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六
读《雷雨》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了侍萍。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张爱玲曾经写给胡兰成的话,虽时隔了半个世纪,我认为这依就是最理性的话之一。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苍连、凉无望的,牵手过后便是放手,“死声契阔”却还要说永不分离。是啊,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谎言的世界,当爱情之花温柔的凋谢时,才明白真爱只是美丽的童话。其实,所谓的爱情在冥冥之中,苍天早已有所注定。
想起了繁漪,一个在《雷雨》中被爱情伤的体无完肤的女子。繁漪,她就像一个活死人,有着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冰冷的心。但是爱情始终是女性永恒的期待,无论你身处在怎样的环境之中,你依然渴望一把像火一样的爱情点燃你内心冰冷的坟墓。正如繁漪一样,她十八年来陪着一个暴躁专横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而周萍,正好是点燃她内心之火的救命稻草。
我认为在《雷雨》中,繁漪是个罪人,也是个受害者。她就像在黑暗之中铿然而泊的血莲,冷漠.诡异.妖艳。将生命之火点燃到像光电一样白热,但你却如同灯丝一般短促,将生命顿时化为乌有。“也许爱与恨正是《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周朴园.鲁侍萍哪一个不是恩怨情仇,只是繁漪将爱与恨诠释的更加淋漓尽致罢了。”
喜欢繁漪,觉得她很可爱,也许这样的用词不是很恰当,但我认为她的可爱就在于她的不可爱,她用一种传统一种端庄,一种贤妻良母去野性的爱一个人。套用《士兵突击》许三多的说话方式,这比大胆还大胆。
至于周萍,我不喜欢他。他根本没有爱过繁漪,他说“我尊敬父亲”,我敬佩父亲,多么虚伪,他见着四凤,觉着她有“青春”她有美貌,就因为这一点,他根本就配不上繁漪。
周萍死了,在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爱与恨的嘶杀之中死了,当一切又回归平静时,我们应该明白,爱恨终究不能长久,繁漪只是做了那个年代的牺牲品。
爱是什么?“只不过是你伤我,我伤他,痕已请,痛尚存”,为此而已。它就如同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宗教信仰一样,一直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心证罢了。
初中读书心得感想(汇总17篇)篇十七
读完《雷雨》,我的内心似乎有太多的感慨,我总是想曹禺先生要显示的并不是因果,并不是报应,而是我觉得的人世间的残忍,这种社会自然的冷酷,四凤与周冲的遭际最足以代表,他们的死亡,自己并无过咎。
故事发生在夏天,夏天是个闷热又让人不安于状得季节,苦热会逼走人的理智。夏天的时候,炎热高高升起,天空变成一块烧红了的铁,人们常常会不由自主更归回原始的野蛮的路,即使不是头破血流地回去,也是将自己一切都走向极端,要如电如雷地轰轰地烧一场,中间不容易有一条折衷,代表这样的性格是周蘩漪,是鲁大海,甚至于是周萍,而流于相反的性格。这样的性格,遇事希望着妥协,缓冲,敷衍便是周朴园,以至于鲁贵。但是后者是前者的阴影,有了她们前者才显得明亮。鲁妈,四凤,周冲是这间明暗的间色,他们做成了两个极端的阶梯。所以在《雷雨》的氛围里周蘩漪最显得调和。她的生命烧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遇,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会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故事的开始是回忆,开局便给读者留下了种种悬念,楼上的夫人是谁?为什么会那个样子?楼下的太太又是谁?为什么每当腊月三十他会总到窗前观望然后陷入深深的冥思?她盼望的是什么?这一切的疑问每一个读者不会不想弄明白,这就要求每个读者必须读下去以揭开这种种谜团。
周朴园,是矿厂的董事长,是家里的绝对权威,所以在他的性格方面也处处为“绝对权威”这四个字服务,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在现代社会里演出这一幕封建家庭的悲剧,周朴园的性格或许只能从它对女性的态度上来反映,他年轻时爱上了自家的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但是为了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周家人逼使侍萍投河自尽。尽管可以说此事主要是封建家长做主的,但周朴园本人似乎没有做出任何形式的反抗,而是默然的接受了,这就是他要在周宅内摆着侍萍的照片,以及她爱的那些家具,甚至保持着夏天不许开窗户的习惯,这家人包括仆人只是觉得有一点奇怪,但没有知道这故事里的故事。
前面我们所说的门当户对的小姐就是后来周朴园的妻子周蘩漪。蘩漪的出场我记得作者是用了这几个词的,它们是“文弱、哀静、明慧”。可以说她是一个追求个性解放和自由的女性。蘩漪由爱到恨、由倔强到疯狂的转变就已经是一部悲剧了。她是不顾一切的爱着周萍,或许可以说是不顾一切的追求着自由和幸福,但周萍又不得不背叛这爱情,这不能不使蘩漪发疯、变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肯定的绝不是关系而是蘩漪为了追求自由和幸福所做出的牺牲,和在这个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敢。
周朴园怎么也不会想到多少年后,自己的故事又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从新上演。由此我想到一句话“历史没有绝对的重演,确实惊人的相似。”我认为用在这里最恰当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