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通过读书心得的写作,我们可以与他人进行分享和讨论,开展更深入的学术交流,加强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表达能力。以下是一些读书心得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时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一
《呐喊》这部小说生动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及百姓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经典书籍——《朝花夕拾》,这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也是中学生必读书目。我读完这本书,它讲述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生活和青年时的经历,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书中的故事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味。酸,心酸。在《爸爸的病》中,仅父亲那短短几句嘘唏不已的话,作者为父亲所做的事中便已让人心中泛起酸楚。最后父亲将要逝世时,作者大喊“爸爸”,更是催人泪下。甜,不说长妈妈与“我”过年时的温馨,也不说看五猖戏时那热闹的场面,单说百草园中四溢的童趣,儿童的天真烂漫展现在我们眼前。苦,在鲁迅先生的年代,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伟大经典。辣,是鲁迅先生的本色,他讽刺的笔,总有将笔尖指向人群的时候,表面的赞扬,实则是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的批判。咸,那书中的一篇篇故事便是盐分,咸出来的是无尽的韵味,咸出来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怒,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这一篇篇的故事,是五味杂陈的故事,只有尝遍人生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咸,我们才能锤炼出一颗临危不乱、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心。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二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三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四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五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工作总结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__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的自己就是成功。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六
曾经读过着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七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传体小说,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了高尔基是如何自立生长在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走上革命道路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这部书在没读之前,我一直以为是介绍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
原来高尔基17岁时离开了自己的外祖母,带着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他原以为在喀山大学里就可以过上安静又舒心的生活,残酷的现实使他的愿望化为泡影,因为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他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以及杂货铺的伙计,于是贫民窟,穷街,陋港,轮船,码头,就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第一所大学,在如此生活的艰苦,高尔基还能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完我的大学这本书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想法,以及顽强的读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呢?高尔基的命运如此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的精神如此伟大,也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中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我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后来当我漫不经心地阅读它时,竟越读越感兴趣,越读感受越深。这是一本能给人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回想起书中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得生起一种敬佩感!
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一直不愿这样。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后,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在荒岛上生活了20__年,造就了一个奇迹。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起了之前发生在暑假的一件事。那天,爸爸妈妈妈有事要办,带着弟弟去天水一天,就把我一人留在了兰州,而剩下的饭菜也只够吃一顿。这下可就麻烦了,我的午餐、晚餐都没有了着落,我只好努力去尝试着煮饭。可煮好的饭全是夹生的,我硬着头皮吃下了一点午饭。一个下午,我的肚子一直在反抗,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荒。”无奈我又开始尝试做饭。这次,我变聪明了一点,用平板上网查怎么做饭,并认真回忆平时妈妈做饭的过程,经过了两三个小时,我终于做出了一顿像样的晚饭。通过这件事,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与挫折,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怕,不放弃,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就一定可以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胜利者。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负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渴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汇总15篇)篇十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字母到汉语,再到文章,是书给我们造就了学习知识的优越条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的读书心得有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_,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_,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_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_,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高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_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_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_,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彿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高一。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_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
人物。
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_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年_的爆发。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平凡的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的故事,可读完这本书后我却久久不能释怀,我的脑海不断浮现其中的片段。作者在书中将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令我影响最深刻的当然还是书的主人公——少平。他从一个羞涩的男孩逐步成为一个坚毅、有梦想有追求的男子汉。
他的故乡是面朝天背朝土的双水村,他们世世代代都为农名民,少平也不例外,但他却有着比农民更好一层的思想境界,他不甘仅仅成为一个农民,他有自我的追求。在生活的压迫下,他没能上大学,家中艰苦的条件是不会允许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少平十分懂事,他要挑起家中的这份担子。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有的人可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有的人可能在荆棘中挣扎了会儿,到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而少平是属于另一种人,无论遭受多大的打击,困难,仍然选择在这条平凡之路上继续前行。
他离开故乡,踏上一个陌生、无依无靠的地方–黄土高原,刚来到那里时,他是一个不起眼的揽工人,到最终成为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其中付出了多少艰辛。少平的工作也许是底层的,他任一丝不苟、卖力地干活。对于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如今,许多人会觉得某某工作很低贱,例如扫大街,自我不应当做那种事,其实并不是那样,任何工作地位都是平等的,从事任何工作都要尽心尽力。少平尝到了感情的甜果他与晓霞的感情虽然完美,可是好景不长,他深爱的晓霞在一次采访中牺牲了。晓霞在他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对他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失去自我深爱的人。生活与精神的种种打击也没能将他打跨。而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勇敢地战胜生活中的暴风雨我们要好好地去思考思考。我也很佩服晓霞,她是一名出色的记者,不顾世俗的眼光与少平相爱。为了救一个孩子,她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她与少平的约定还未实现就走了。
我们大多数人选择了平凡的人生,这本书后,我对与于平凡有了新一层的思考。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少平,平凡的晓霞,愿我们能活出“平凡”的自我。
谈之哲学,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一个极其深奥的问题,说实话,在看这本书前,我也有这样的感受,这种心理迫使我不得不翻开这本书,去探究它其中的奥秘。看完之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受从我心中升腾而起——感到世界是那样的大,我们就是身在其中的一只小蚂蚁,也感到自我仿佛不是身在其世界,而是感到我们正在用心与世界应对面的交流。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斯坦·贾德,以《苏菲的世界》一书,奠定全球十大作家地位,他的书还有很多,我也很喜欢,《纸牌的秘密》和《玛雅》就是其中的两本。
刚买这个书的时候,我的兴趣并非很大,随手翻了几页,可是没想到一下子就看上瘾了。这本书不与其他的小说一样,也只因单纯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们,更是对哲学以美的享受,一本哲学启蒙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只是这白兔的体进取其庞大,所以这场戏法要数十亿年才变得出来。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十分安适,所以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
我在读这本书时,在讲得哲学知识的时候,我仿佛与苏菲一齐到了那个年代,如同身临其境,趣味而又神秘的哲学知识。在世界的身旁我是如此之小,可是,我虽然小,可我对这个世界有浓厚的兴趣,我会成为那个魔术师,站在世界的上方去看世界。去探索哲学,研究哲学吧,他会使你有非同凡响的感受。
苏菲那种善于思考,进取探索的精神,遇到任何困难她都不退缩,永远心中都存有一个“为什么”,而我就没有那种精神,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想算了吧,别人也没有做到,我没有必要去做,可苏菲并不这样想,只要遇到困难就必须会去想怎样解决,而不是放弃,我们应当学习苏菲的那种精神,多观察、多思考、多问一个为什么,你就会与苏菲一样优秀!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他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充满智慧的我们应当多当那个魔术师,去挖掘世界那个你不明白的地方。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天小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划到了极致,而且我自己就感觉我就是孙少平身边的一个人,一个默默关注它的人。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高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我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最终,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明白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下,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应对困难,失败了靠自我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我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_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我却还是毫无悔意。
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我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