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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一
2、文明交通问题。
文明交通问题也是无锡市民认为比较严重的社会公德问题,其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或行人闯红灯、行人斜穿马路或翻越交通护栏等是反应犹为严重的问题。
3、文明礼貌问题。
调查数据表明,家乡居民在文明礼貌方面仍需继续努力,以减少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文明礼貌问题主要表现为:遇事围观、起哄,夏天在公共场所光膀子、脱鞋、抽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公共场所争吵、说脏话,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等。
出面时也出面,没人出面就不出头;33%的人因为怕打击报复所以敢怒不敢言;10%的人认为制止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是有关部门的事,与自己不相干。
由此可知,大多数公民还是属于“理论上的长子,行动上的矮子”,光说不做。按照调查项目,可以把家乡市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保证自身利益情况下会出面制止;第二类是能够为了维护社会公德,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第三类是不顾个人利益,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做斗争。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多数人属于第一类,因此,家乡的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
违背社会公德现象时有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管理。
1、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规则不合理。对于违法行为来讲,我们有明确的制度来管理、制裁违法分子,但对于违反公德行为,仅仅局限于舆论谴责,对于部分不文明行为并无规定认定那些行为不文明;还有一些有规定的行为,诸如禁止随地吐痰,但处罚力度远远不够,遂使这些不文明行为得不到根治;相反对于乱搭乱建这样的处罚措施过于严厉,使得这些不文明行为变得更加隐蔽,不利于有关部门地查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管理措施执行不力。对于有处罚措施的,一些职能部门并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于罚款低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行政不作为,使管理措施成为空中楼阁。
3、公共生活设施不完备或设计时为使用者考虑的不周全。
(二)个人修养。
1、公德意识不够。有的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膀爷在大街上随意走动,许多膀爷本来觉得光不光膀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并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是不文明的。
2、对公对私标准不一样。“室内天堂室外垃圾场”就是这一点的典型写照。许多人将自己的家布置得富丽堂皇,犹如天堂;楼道里却被他们堆满杂物,犹如垃圾场。
3、公德行为不能自觉化。有人监管时能遵守公德,无人看守时就劣根暴露,缺乏自觉的、习惯性的公德行为。
(三)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偏斜。社会的道德观不正确,金钱观过于严重,人们优点自私自利,使得社会公德淡化。
(四)舆论导向不正确、舆论压力不够。
(五)教育的失败。现在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只限于书面口头教育,缺乏道德实践教育,所以现在在学校那样的场所,公德执行情况也不好,校园里也充满了不文明行为。甚至有些教师、家长本身就没有给孩子做好榜样,自身就有许多不道德行为。还有些家长把违反社会公德、占小便宜的错误思想当作人生哲理教给下一代。
社会公德,是为社会的全体公民所公认和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共同形成的,用以维持公共生活、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准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社会公德作为全社会统一的道德规范,其意义更为重要,作用更加广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义务。
第一阶段那样是外在约束的结果,而是自觉自愿的行为。促使人们从道德的他律阶段向道德的自律阶段转化的主要方法是道德教育,在社会公德教育中,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很重要。
(一)在个人与环境的关系上,要教育青年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环境。社会公共秩序的好坏,对整个社会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社会的公共秩序良好,人们就能解除后顾之忧,整个社会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就会呈现出井然有序的局面。反之,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就不能正常进行。因此,青年人不仅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对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要敢于制止,敢于斗争。
(二)在个人修养上,要教育青年讲究文明礼貌。文明礼貌既是尊重他人的良好表现,又是维护人们社会交往中友好和睦关系必不可少的条件。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就是要求青年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的基本准则。
(三)在家庭关系上,要教育青年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的基本单位,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对青年进行社会公德教育时,必须教育青年正确对待家庭关系。综上所述,提高社会公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制度和规则,使公德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当出现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时,轻则有规则可循,重则有法可依。
(二)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毫无疑问,媒体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同时,每个个体也是公众舆论的构成者,是舆论方向的形成者。
(三)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不只是空洞的口号,要掌握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形成过程中的规律规则,遵循这些规则,采用复杂多样、灵活多变、易于为老百姓所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社会公德的教育。
(四)提高个人修养。只有在微观上提高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德素质水平,才可能在宏观上改善整个社会的社会公德面貌。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二
专业:09信息实验班。
学号:****。
一、调查的背景与动机。
2007年,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提出要培养新型农民,这就对农民的文化水平以及农村的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我的家乡,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现状如何呢?对此,我利用寒假返乡时间,对我家乡几个村庄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进行了调查,在我家乡的农村里,农民的生活情况基本上是相似的,因此这几个村庄是整个地区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可以代表家乡农村的整体状况。
时间:2011年1月18号至2011年2月20号。
地点:山东省乐陵市******及附近4个村庄:陈吴村,宋寺村,张矬村,圈刘村。
方式: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我对自己所在的陈皮村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查访和统计,而对。
附近的几个村庄的调查主要是通过对一些亲戚、朋友以及他们的家人进行个别询问来进行。内容:分别对不同时期(从过去二十年来到现在的变化及一年四季从农忙到农闲的变化);不同年龄人群(老年人,中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查。
二、总体状况及分析。
总的来说,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的文化建设也在蓬勃地发展和繁荣,农民的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化、多样化。就我调查的范围和人群来说,农民对当前的情况是基本满意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按时间来说。
从近二十年来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的变化来看,经历了先慢后快的发展过程。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于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农村的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同时由于外来文化的冲击,以及历史原因所造成的父辈们自身文化素质过低、观念落后,使得他们在受到外来文化冲击时显得犹豫、盲目以及不适应,农村里传统的文化生活方式如:看大戏、听说书、扭秧歌、祭祖等逐渐消失,农村文化阵地明显萎缩,文化建设发展缓慢。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到现在,这种情况开始逐渐好转。80年左右出生的人开始成为农村家庭的家长,这些人大都受过初中文化教育,思想观念和文化素质都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对各种新鲜事物感兴趣,并且接受很快,于是,一度单调沉闷的农村文化生活逐渐变得丰富多样,听广播、看电视、打扑克、搓麻将、看电影等文化娱乐活动得到广泛接受和普及,发展到现99%都有彩色电视,在,在我所调查的农村家庭里,近90%的农村家庭安装了有线数字电视,40%的农村家庭配备了电脑。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很大的丰富和改善,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也发展迅速。
2、按不同人群来说当前农村文化生活的主体30岁到45岁之间的成年人,不管是在村里还是自己家里,他们主54%在家里看电视或者听广导着文化活动的组织方式和进行的内容,他们的文化生活方式:播,23%打扑克,10%左右搓麻将,7%下象棋,另外的6%读书看报或作其他文化活动。
农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整体来看缺乏指导、监督和引导。比如我在调查邻村的一个网吧时,发现近80%都是未成年人,而这些未成年的初中生和小学生几乎全部是在玩电脑游戏或者聊天。电脑和网络本来是一种现代文明的传播工具,而如果缺乏来自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管理和指导,使孩子们整日沉迷在游戏或聊天的虚拟世界里,势必会影响他们的学业,甚至毒害他们的身心健康。
老年人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忽略的群体,他们的文化生活相较于其他年龄的人群显得相对贫乏,我所调查的这些农村里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太少,原因主要是缺乏组织。大多数时间他们都是在街上闲聊,晒太阳。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主要是:
1、赌博风。
在我这次调查的几个村庄里,有近30%的农民在打扑克、搓麻将的时候赌过钱,虽然数额不大,一般都是一元、两元,并且按这些农民所说,“如果不来点小意思,就找不到人跟你玩”,这种风气必须加以遏制,阻止其扩散蔓延。
2、部分农民的参与热情不够。
有些农民仍然只注重挣钱,而忽视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对群体文化活动热情不高,参与较少。
四、几点建议。
以上就是我所调查的家乡农村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基本情况,通过这次调查,我认为家乡农民对目前的现状是基本满意的,农村的文化活动是丰富多彩也是农民喜闻乐见的。但目前的现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对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硬件建设。就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家乡的农村乡镇有能力来建设一些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健身的器材和场地,放映厅等。
2、重视对农民的文化教育。上级部门应多开展一些“送文化下乡”活动,并且应该针对农民需求,丰富“送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更新他们的思想观念。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三
我的家乡是农村,今年暑假回家,对家乡的新农村建设进行一次调查。这几年家乡的变化还真是很大,以前破旧的房屋、泥泞的道路、混乱的村貌、闲散的亲人已经在短短的几年中一扫而光,展现在眼前的一幢幢砖混新房、宽阔的柏油路、整洁的村庄和忙碌的亲人们。对家乡的情况进行了解,用家乡人的话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咱家乡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家乡的现状。
我们村位于宝鸡市凤翔县的一个村落,是以种植业为主,因此是一个相对贫穷落后的村,当时曾经有人主张种植经济作物,又怕到季后道路泥泞运不出。近几年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村子发生了很大变化。
1.村容村貌。
这两年村容村貌的变化是最大、最明显的,主要体现在村级公路的修建、房屋的更新和村容的整治几个方面。
村级公路的修建,由乡里统一出资修。
建了通过村里与各个村子连接的柏油路,并通上了公交客车,因此外出再也不用走几里路才能坐车了,村内的道路由村里出资也由原来的土路修成砂石路,再也不怕一下雨就出不了门了。
房屋的更新,俗话说:“看一个村子的穷富关键看房屋”初步统计这两年全村翻盖新房16座,整个村子的房屋全是砖混建筑,两幢土坯草房于前年在政府的帮助下在村里彻底消失,新房都有上下水设施。
村容的整治,近几年村里下大力气整治村容,村干部挨家串户说服,将柴草垛和粪肥堆移到院内或移到村外,不允许堆放在村里道路两旁,解决了既影响交通又影响美观的问题,并对一些道路进行取直修理,走在宽阔的村路上心情特别舒畅。
2.经济情况。
重视,取消农业税、增加粮食补贴等政策让农民得到越来越多优惠,但也不想让孩子子承父业在家务农,近几年每年都有10个以上的孩子外出读书就业。整个村子的贫富差距不大,全村只有几户低保户,其收入来源主要靠种地和国家帮助。
3.精神状态。
此次回家给我感受最大的是乡亲们的精神状态的变化。记得小时候农村生活是很苦,但是大家也乐哉悠哉,没有个目标,这是当时农村的真实情况。现在就不一样了,种田越来越讲究,机械化种田代替,整个村子基本上都用农用拖拉机播种、喷洒农药、运输。耍钱的时间都用在研究致富的办法上来了,家家都有几本实用书籍,遇到困难就翻一翻,现在的游闲方式也改变了,村里经常组织种、养殖户到外面取经学习,来开眼界、搞引进、弥补自己不足。现在的农村可以说很忙,甚至没有休闲的日子,就是过年了也还得喂猪喂鸡、种植大棚户更是一进大棚就是一天的情况。现在的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了自己发展方向、有了追求目标,但是他们还很谦虚得说:“我们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还差多了”。
4.教育和医疗情况。
教育和医疗问题是最贴近农民的问题,也是乡亲们最关注的问题。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情况,现在孩子们都能上起学了,从2006年起彻底免除了学费,根据政策规定,邻村几个特困户家庭的孩子凭特困证明还享受了免费提供课本的待遇,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在春节前也进行了补发,但是农村小学的师资力量仍然不强。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情况,全村人基本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特困户由村里出资也按时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真正体验到农村合作医疗的益处。
通过对家乡基本情况的了解,心情还是很凝重,家乡是变了,变富了、变美了、乡亲们变的精神了,但是乡亲们文化知识的欠缺、人居环境的任意破坏、对新事物认识的不敏感性、自主创新意识的不够仍然严重的束缚着农村前进的步伐。作为在农村长大的我仍对农村的发展担忧,家乡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家乡人民缺乏自主创新意识。
家乡人民的生活水平近几年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朴实的乡亲们很容易满足,通过与他们的交谈可知,安于现状、漠视先进文化的心理普遍存在,缺乏对生活的挑战,缺少自主创新的意识。
2.教育负担依然繁重。
对于儿童教育问题,虽然实行了农村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儿童教育的附加费用,仅上学通勤费用、中午就餐费用每月每个孩子需要100元以上,这对农民来说负担还是很重。
3.村级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不高。
村长虽然是通过全体乡亲们选举出来的,他们不是村官而是全村致富带头人,但是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很低,在加上土生土长在农村,受农村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大,他们的能力已经严重限制了其发挥的作用。
4.农业发展缺乏科学技术指导。
家乡的农业生产主要还是“靠天吃饭”,虽然在每个家庭都能找到几本专业书籍,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熟练的掌握;对外部先进科技信息的了解特别少,只能通过参观的形式到外部去学习,在内部无法获得系统的科学技术来指导农业生产。
5.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认识不够。
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仍是造成广大农民贫困的主要因素。农民的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的农村已经基本铺开,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通过与乡亲们谈话可知,他们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对合作医疗的认识还不是很高,对一些合作医疗的使用程序并没用真正了解,甚至非住院买药时,他们并不知道也可以报销,可见农民对合作医疗还没有真正了解。
6.注重收益,忽视环境保护。
现在的乡村建设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和谐村镇的规划设计还有差距。在村内大量养殖禽畜造成居住环境的严重污染,同时对建设的村容村貌维护不够,往往因利益关系就会出现人为破坏的现象。村内的公共卫生没有专人来维护。
7.资金短缺束缚着农村的发展。
当谈到现在农村最需要的是什么时,大部分人认为资金问题是最大问题,农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除政策性银行贷款外,再向银行贷款很难。乡亲们为了创业甚至还存在“高利贷”借款行为,因此资金短缺成了农村发展的最大障碍。
1.解放思想促进农民自主创新。
一是要大力宣传先进文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文艺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传播健康、文明的先进文化,进一步净化农民的思想意识,引导农民尊重科学、尊重知识,不断开拓进取。二是要积极更新思想观念。帮助他们转变落后、保守的思想观念,破除“小富即安”思想和小农经济意识的束缚,鼓励农民大胆接受新观点、新理念,从根本上克服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激发敢闯市场经济大潮、迎接各种挑战的豪情和勇气。
2.加大农村的教育补助投入。
改变农民思想观念的根本办法就是从娃娃抓起,从根本上改变娃娃的思想观念,进而带动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在实行农村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由国家投入补贴孩子教育的附加费用,保证适学儿童全部入学,杜绝辍学现象,减轻儿童入学带给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
3.加强村政府领导班子建设。
建议村级领导也实行人才引进道路。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在农村实行“一村一名大学生”制度,让大学生来担任村长职务,这种做法最大的优点是大学生受过良好的素质教育,做农民创业的带头人,向农民传授良好的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还能进行思想教育,思想观念的改变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大的收获。关于大学生的选拔工作,可以选拔志愿者参加,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国家适当给予补助,来鼓励他们在农村这块天地展示自己的才华。
4.加大对农村的科技投入。
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农民采取“股份式”、“个体式”、“协会式”等多种形式自办科研机构,使农民既做科学技术的实施者和传播者,又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者和推广者。三是逐步构建农业信息平台。建立具有较强功能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作用。建议今后的“农村三下乡”活动要坚持下去,并且不要流于形式,要真正下到农村,融到农民中去,与农民一起研究农业、从事劳动。
5.加强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
建议市、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以后要加强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做到定期深入农村搞宣讲,或者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案例讲解,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农民了解合作医疗,享受应得的待遇。
6.加强农村村容村貌建设,注重环境保护。
一是建立独立于人居地区的禽畜养殖区,人与禽畜混居,必然造成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要彻底将人与禽畜分开,在村外建立规模的禽畜养殖场,解决禽畜对人居环境的污染。二是建议搞村级物业管理,按照城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在农村招聘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村内的环境保持工作,其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在地方环境治理费用中支付。
7.切实解决农村的资金问题。
要积极探索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发挥农民主动性。新农村建设完全依靠政府,或者向农民强行摊派,都是不实际的。建立起农民主动提要求、地方政府全力组织、中央政府大力支持,各方协调,合理分担成本的建设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建议根据城市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制定小额农户贷款政策,国家拨一部分资金,地方配比一部分资金,根据农户的需要贷给农民,帮助农民尽快走出困境,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1年8月29日。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农委举办研讨培训班通知精神,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先后赴遂宁、内江、宜宾、泸州市,深入到8个县(区)近20个村(社)就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村社负责人、农民代表、业主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总的来说,我省新农村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近年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我省新农村建设基本情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总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目标,以新村建设为有效载体,以产业发展为重要支撑,坚持规划先行、产村相融、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推动城镇乡村院落合理布局、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科教文卫广电同步跟进,走出了一条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新农村建设路子。去年,省委、省政府还作出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决策部署,力争到2020年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新农村。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新建成新村聚居点10972个、涉及农户112.3万户,改造提升和保护修复村落15354个、涉及农户90.3万户,启动幸福美丽新村试点示范村建设1242个。全省6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累计建成新村聚居点2033个、新农村综合体218个、“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307个;连片发展种植业603万亩,规模养殖户23.7万户;累计硬化农村道路18297公里,农田水利渠系建设17589公里。
(一)坚持规划先行,推动城镇乡村院落合理布局。早在2007年我省就编制印发了《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和11个分项规划。各地也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编制和完善了新村建设发展规划。在布局上,坚持新村建设规划与小城镇规划、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新农村示范片建设规划有机结合、科学衔接,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中心村、自然村空间形态;在项目上,新村建设规划与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村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开发、旅游开发项目等科学对接、有序实施;在建设上,村落民居规划充分体现农村特色、地域特征、民俗特点,有乡土气息、乡村情趣、乡情乡愁。
(二)注重产村相融,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把产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坚持产业先行、产村相融。统筹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与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培育成规模、上档次、有市场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循环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实行一三联动、农旅结合,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如泸州市江阳区西岸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了蔬香园、异果园、渔歌园、玫瑰花园、生态植物园等观光休闲“五园”和农耕农俗文化长廊、农耕文化体验区、婚纱摄影基地等景观景致,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消费,实现了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江安县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引进企业采取“六方合作”的方式,即“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协会统筹、金融支持、保险兜底、政府帮助”,通过“公司+家庭农场”的养殖模式,带动发展年出栏500头商品猪的养殖户500户,让农民也能通过发展现代化养殖业增收致富。2013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95元,比上年增长12.8%。今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5411元。
(三)创新筹资机制,努力增加新村建设资金投入。在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上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多方投资、共建共享。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对60个示范县投入6亿元;从2012年开始,每年投入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0亿元。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达75.7亿元。二是积极开展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试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如蓬溪县推出“土地流转经营收益权+担保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地上建筑物”、“政府增信+银行授信”等四种贷款抵押新模式,搞活了农村金融。威远县推行农业bot模式,避免土地“一租了之”,让农民享受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三是用财政支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通过整合支农资金,将其集中用于为农户和其它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提供贴息、担保,充分发挥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如宜宾市翠屏区推进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由区政府、合作社和川茶集团共同成立公司,农民自筹资金加财政补贴占股47.8%,如此一来财政补贴便从过去给农民或企业的一杯水变成了一口源源不断的水井。
(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空间。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围绕农民生活生产需要,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电力、广播、电视、宽带入户连网,改厨、改厕和沼气建设大规模推进,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让农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如宜宾市积极开展“五化一处理”,即:“卫生洁化、污水净化、庭院美化、村庄绿化、村内道路硬化、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探索推进新村规划生态环境评价工作。遂宁市全面推行农村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新模式,全市65%的村庄实施了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工程,75%的村达到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四化要求。
(五)坚持同步跟进,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紧紧围绕建立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制度接轨步伐,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一是结合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以村级组织(村两委)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培训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家购物中心(即“1+6”)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建设。二是加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堂、寄宿制学校、教学用房和农村教师周转房进行改善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办学条件。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公平,省政府从2012年起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补助水平,缩小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差距,新农合参保率达99.2%。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农村社会低保救助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廉租住房建设,逐步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五是着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把农村文化传承融入新村建设全过程。如遂宁市蓬溪县常乐镇拱市村建了4000平米的村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引来有名的书画家、摄影家、诗人进行创作,极大地丰富了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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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到几家企业调查了排污及治理情况;
走访了村里的一些居民,了解了居民对环境污染的熟悉及对其污染危害的看法。要想全面反映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现状并作出正确评价是很困难的,限于我们自身的能力,我们对家乡的环境现状、影响、趋势作出一些粗浅的评价。
本次实地调查,我们进行了大气和水污染状况调查。观察表明,唐坪村大气状况尚属良好,晴天时大气能见度比较高。个别地方存在着一转发通知范文转发性通知定程度的水体污染。如四周河段水色浑浊,散发出臭味,水样ph值测定表明,其ph为酸性。通过查阅资料我们了解到,污水直接排进河道和水体造成的。
据调查,很多人以为,目前唐坪村的环境大大不如十年前了,存在着一些题目,如河水小学四年级学生写给玉树小伙伴的一封信存在一定的污染,有些时候村里的空气质量也不能尽如人意等等。被访者普遍以为,确实应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被访者就如何保护我们的环境纷纷提出了意见和看法,他们也表示愿意从自身做起,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把我们唐坪村建设得更美尽自己的一份气力。可见人们对四周的环境还是十分重视的,他们的环保意识也是很强的。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解决环境题目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改变目前这种环境状况,光靠环《攀登》保部分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步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保护环境也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假如全球人人环保,天天环保,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携起手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保护好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1、一水多用、节约用水。
2、慎用清洁剂,选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用无磷洗衣粉,保护江河湖泊,防止造成富营养化。
3、稳定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地点。
4、尽量不用、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
6、多学习和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积极向环保部分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
7、增强环保意识,爱护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和大自然交朋友。
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让我们以这次活动为新的出发点,为保护环境、保护地球家园而行动起来吧!
通过这次自我组织活动,我们深进了解了环保知识,增长了社会见识,锻炼了社会实践的能力。我们都以为这次活动开展得很成功。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七
姓名。
民生建设,计划生育与科教兴国等国策给家乡带来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成果。还有目前已然或即将面临的问题,如人口问题,资源问题,城市化问题,失业问题,分配不公问题与社会保障问题在家乡的实际情况。简单陈述了一下未来发展方向。并重点对于城市转型提出一些意见。
认识极为浅薄,既不懂得调查方法也不懂调查内容,只是去询问父母有关衣食住行等简单的表面问题。现在大二下学期,趁着毛概课程作业有这一项调查报告,这次通过查阅文献,网上调查和询问长辈或中年人等等多种调查方法收集资料,希望能通过更多方面更多层次的进行一次简单而全面的调查报告,并准备对各类资料进行规划总结,进而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解,并对实际问题简单提出一些解决思路或想法.使我能更深层次的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前的状态与人民群众对未来的预期,加深对于本门课程的学习。
调查时间:2014年5月——2014年六月。
调查地点:三门峡市图书馆,三门峡市统计局等等。
相关背景:1978年12月,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它是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淡化了“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当下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明确指出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是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揭开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序幕。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逐步开辟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30多年来,中国人民沿着这条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会议揭开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序幕。
家乡背景:三门峡地处中原豫、晋、陕三省交界处,豫西重镇,东与千年帝都洛阳市为邻,南依伏牛山与南阳市相接,西望古城西安,北隔黄河与三晋呼应,是历史上三省交界的经济、文化中心。1957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三门峡市,归河南省直接管辖。1961年三门峡市由地级市降为县级市。1986年,三门峡市重新升为地级市。面积10309平方千米,人口226万(2012年),辖1区湖滨区、3县渑池县、陕县、卢氏县、代管2个县级市义马市、灵宝市,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产业集聚区,市人民政府驻湖滨区。
正文。
一家乡的发展经济发展。
从城市化进程看,2012年三门峡市城镇化率达47.60%,与2000年人口普查的32.91%相比上升14.6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前列,城镇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从反映家庭生活品质及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上看,2012年三门峡城镇恩格尔系数达。
27.1%,同期河南平均水平为33.6%。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1.8%,同期河南平均水平为35.6%左右。两项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1.48%,参合率99.44%,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计划生育与教育建设。
2013年末全市总人口226.79万人,常住人口224.1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8.9%。全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9.48‰,死亡率为5.36‰,自然增长率为4.12‰。
2013年国民经济在困境中爬升。特色农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传统产业高。
端化、高新产业规模化”支撑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小微企业活力尽显。重点领域投资拉动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民间投资日趋活跃。全年三门峡市民间投资完成769.92亿元,比2012年增长27.7%,增速比全部投资高4.7个百分点。重点领域投资高速增长。房地产开发市场保持繁荣。会展经济带动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政策支持确保财政金融走势平稳。并随着三门峡海关、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和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投入运营,三门峡经济的外向度大幅度提升。
二家乡面临的问题人口资源问题。
三门峡常住人口少于户籍人口,仍呈净流出状态,且流出人数呈递增趋势。人口过度外流的趋势,不仅不利于三门峡资源的全面、合理开发,而且还将拉大地区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差距,最终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使得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劳动生产率降低、社会负担加重,给新兴高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一定阻碍。
从城市化进程看,虽然纵向比有较大发展,2012年三门峡市城镇化率达47.60%,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4.4个百分点,说明三门峡城市化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2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6%,控制在省定4.5%的目标之内。
不同行业之间收入水平及差距与全国平均水平大致相同,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呈逐步拉大趋势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广,企业对社保缺乏积极性。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尚不到位。社会福利的供给不足,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参与程度低,对政府补贴依赖程度高。
三家乡的发展方向。
15%以上。
转型升级要有新突破。全市特色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应超过85%;高新技术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10%。
民生改善再上新台阶。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0%;到“十二五”末期城镇化率达到55%。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森林覆盖率应稳步提升,完成省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20天。
四面临问题的解决方案初步构思。
危机面前,三门峡市应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制高点。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产业规模化,三门峡五大传统支柱产业正在实现低端、粗放、一般向高新、专属、特色转变。同时深入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加快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早转早主动,晚转就被动,不转没出路”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内化成加快转型发展的自觉行动。
1变废为宝,深度发掘产品附加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打造专属产业链条。
2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地区特色资源,如水能风能地热能利用,加大自然与人文资源利用。3招商引资,增加对新型低碳产业投入.4转型发展,应使用加强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淘汰落后产能、等一系列措施。
5健全相关法制,鼓励创新行为。
结束语:恩格斯说,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条重要原理。坚持改革开放,完全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要求,也适应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中形成,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只要我们坚持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和进步。李克强副总理指出,当前改革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干可能不犯错,但要承担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2013年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门峡市统计局。
2012年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门峡市统计局。
三门峡市地方志。
三门峡史志2014年第二期。
当代中国社会问题——樊新民。
三门峡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研究——金琴花2013.12.12。
2013年河南省三门峡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对三门峡市社会保障、福利事业发展现状的分析与思考——2013.12.10。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九
今年以来,xx镇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工业、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镇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截至6月底,全镇生产总值完成2.6亿元,同比增长3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47万元,同比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700万元,同比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完成2426元,同比增长7%。
工业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工业总产值完成6.8亿元,同比增长22%;工业增加值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21%。限额以上工业实现利润3893万元,同比增长20%;实现利税4421万元,同比增长22%;主营业务收入完成5亿元,同比增长42%;产销率达到99%;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
项目建设进展基本顺利。上半年,全镇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8700万元,同比增长25%。今年确定的5个重点工业项目中,纸坊村投资200万元的石化纳米材料项目已经投产;总投资20xx万元的2800kw鑫圆通梯级发电项目进展也比较快,西油村、三井两个站点设备正在安装,千家岗村站点基建也已动工。华帅化工有限公司的丁草胺项目、东铸底盘零件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圆通铸业有限公司的日本东久全自动铸造生产线项目、光裕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高纯石墨项目等4个项目下半年都有望开工。
招商引资取得明显成效。全镇上半年引进域外资金525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74.3%,成效比较明显。
小城镇建设颇具特色。镇政府连接xx公路宽15米的南延大道6月中旬铺油通车。投资60万元占地4000余平方米的绿地广场基本竣工,假山、花坛花卉、树木、地砖、照明灯等美化亮化设施建设到位,健身设备器材也按装完毕。每天晚上,广场上灯火通明,乘凉散步的人们络绎不绝,人声鼎沸,绿地广场的服务功能逐步显现。投资300多万元的xx综合服务大楼项目,主体已完工,预计今年8月份可投入使用。汽车站建设也已动工。镇区旧房改造和圆通公司至xx公路15米宽南北大道的建设已经动工。
沼气建设成绩斐然。建成了小店、南屯、王街、南山四个沼气示范村,小店村今年有望成为安阳市沼气建设示范村。上半年,全镇新建沼气池达到635个,占全年总任务数的80%,建成400立方大中型沼气池1个,正在施工中的大型沼气池还有4个,目前在建小型沼气池还有200个。下一步,还要继续扩大这项惠民工程的受益面,同时要积极筹建中介服务组织,为用气户提供持久的优质服务。
林水业发展速度加快。林业:完成xx公路两旁绿色通道建设;完成小店、桃科、兴泉、张家庄等村荒山拍卖工作;完成各村雨季造林的规划与落实。水利:完成全镇各村硬化渠道3500米;完成了11眼机井配套工程;完成了小店红英水库扫尾工程,并已成功蓄水。
畜牧养殖再上新水平。6月份,南屯村养殖小区通过安阳市验收,成功申报为安阳市标准化养殖密集区,成为我市获此殊荣为数不多的养殖小区之一。流山沟村张文德大型养殖场已经引入母猪150余头,投资已超过200万元。截至6月底,全镇养殖户达到347个。同时,按照防疫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畜禽防疫工作,杜绝了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受到林州市、安阳市各级领导一致好评。
抓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好农村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村稳定。上半年以来,我镇共排查和受理信访总是案件10件,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主要做法有:一是关口前移,搞好排查;二是在工作中实行回访制度;三是狠抓村级信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四是深入宣传信访制度,形式信访良好风气。
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打恶除霸专项斗争成果丰硕: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起,刑拘10人,逮捕6人,办理治安案件42起,治安处罚95人,调解各类纠纷102起。做法:一是加强对常住人口管理;二是加大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三是抓治安联防,加强治安巡逻。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及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处理事件18起,警告处罚15人,调解纠纷17起,取缔黑网吧2家,消除不合理推点11个,设立安全警示牌2个。几项措施:一是通过上法制课、张贴标语等形式,深入学校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二是逐校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问题现场解决或限期解决;三是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
民政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城镇低保工作。通过逐村排查、走访、调查等形式,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40户66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06户614人,发放资金20.5万元。二是救济救灾工作有新举措。春荒之际,发放救济粮补助1万余元,救灾款5万余元。三是优抚、五保工作有新起色。上半年发放抚恤金30万元,新安置退伍军人130余人。通过调查摸底,五保户由原来的158人增加到200人。四是殡改工作措施硬。联合市殡改部门共同出击,严厉打击偷埋乱葬行为。
计生工作见成效。我镇把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上半年以来,计生工作点、面结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我镇计生办坚持周六、周日长期办公,夯实了计生工作基础;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制,动员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开创了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镇群策群力,使计生工作摆脱了后进,进入全市先进乡镇行列。在安阳市、林州市计生工作检查中受到上级部门一致好评。
在重点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土地、公路、民政、审计、文卫、宣传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工业方面。一是发展工业意识不够强。部分同志看摊守本思想严重,不思进取,对本村的经济发展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有的企业安于现状,固步自封,裹足不前,对当前加快发展工业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发展速度不够快。我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较全市乡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低了近10个百分点。三是在谈在建工业项目规模不大,发展后劲不足。全镇在谈在建工业项目投资超过1000万元项目的屈指可数,后劲严重不足。四是工业结构不合理。该镇的圆通、华帅、东铸等3个大企业中,主要以传统原材料加工业为主,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
其他方面。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干部办事效率低,没有切实深入到群众中去,为民解忧。立说立行,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做得不够到位。工作中缺乏闯劲儿,缺少创新,行动不够迅速。工作中一抓到底的意志不够坚决。工作热情还不够高。只是满足于乏乏的抓,力度不够强,热情不够高。
思路:下半年,我镇将重点突出工业,围绕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强力实施“工业强镇,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xx工业二次振兴,为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目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5%,力争达到5。9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长2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全力突破451万元;农民人均纯入达到4575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25%,力争完成2。3亿元;社会零售消费品总额增幅达到8%;招商引资争取达到1个亿,力争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招商任务。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工业。
项目建设。下半年重点抓好六个项目。一是力争谋划一个在全市有影响的大个项目;二是积极推进华帅化工有限公司的丁草胺项目早投入;三是确保东铸底盘零件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9月底顺利投产;四是促进圆通铸业有限公司的日本东久全自动铸造生产线项目早见效益;五是抓好光裕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高纯石墨项目的技改扩建工程;六是抓好鑫圆通梯级发电项目的扫尾工程。
保障措施。一是实行镇三大班子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对所包项目全程跟踪,提供服务。二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三是一月一个小汇报,一季度一次大总结。四是奖惩并举,政策激励。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奖惩办法抓落实。
招商引资。严格按照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明确招商、安商、建设、服务等方面的奖励事项,打破制约招商引资的瓶颈,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飞跃。对于在招商引资上做出贡献的人员,将按照规定,在经济、组织、政治等方面给予奖励。
(二)小城镇建设。
重点工程。一是确保投资500万元的综合服务大楼和投资60万元占地4000余平方米的绿地广场顺利投入使用;二是完成投资200万元的电管所搬迁工程;三是投资100万元的客运汽车站年内要完工;四是确保小店村十字路口美化亮化工程按计划推进,督促协调康街口拆旧建新工程早日动工;五是投资30万元完成镇区排污设施改造工程;六是开通圆通铸业公司至xx公路间宽15米的南北大道;七是对镇区72间商品房进行改造。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成立了由一名副职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专抓此项工作;组建了由1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环卫队,按时进行清扫。二是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在镇区形成了“一个中心”即以绿地广场为中心,“两纵三横”五条街道,并地工业区、服务区、居住区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三是特色引路,逐步实施。明确“围绕大局,服务工业,突出重点,亮出特色”的建设要求,实施逐步改变镇容镇貌的建设思路。
(三)新农村建设。
交流成功经验。一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力量;二是对农村现状进行科学规划;三是把加快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要务;四是把选准发展路子作为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五是把改善条件作为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工程;六是把建强支部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保证。
推广好的做法。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发展新产业;二是抓好新村规划,建设新村镇;三是抓好培训教育,培育新农民;四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塑造新风貌;五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好班子。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
西双版纳的文化特色和优势在于少数民族文化,在文化名州建设中,必须牢牢把握少数民族文化这一核心和关键。全力开掘这些文化资源,传承、发展、弘扬这一优秀传统文化,应该是民族文化名州建设的重中之重。毫无疑问,文化名州必须有一大批文化名品文化精品作为基础和支撑;没有相当数量的文化名品文化精品作为基础和支撑,文化名州就立不起来,名不起来。在建设民族文化名州进程中,应该从宏观上作出规划,着力扶植、打造、培育一批文化名品和文化精品,这些名品精品应该涵盖文学、舞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影视、戏剧、章哈演唱等多种文化门类,使其具有鲜明的少数民族文化特色。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一
xx年1月,州委下发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名州的实施意见》后,各级党委、政府相应出台《分工方案》或《实施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名州目标责任书,强化组织,明确责任,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文化建设管理队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全州民族文化名州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二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了州民族体育场改造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块篮球场建设,勐腊县文化馆、勐海县城区休闲娱乐健身广场、勐海英茂公园竣工投入使用,乡镇(街道办、农场)完成18个综合文化站(室)、19个文体活动广场建设任务,各自然村(社区、居民小组),完成了303个综合文化室、527个文体活动场地、503个宣传栏、2906支文艺队、603支篮球队的建设和组建任务等文化建设项目,全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三
当前,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如何把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现以**县在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工作实践为借鉴,对此课题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实践与成果。
近年来,**县以建设特色城市为目标,坚持前瞻性规化、高质量建设、科学化管理,秉承。
以城市建设带动产业发展的工作理念,累计投资40多亿元,建设总量是前50年建设总和的39倍,城市建设连续6年拉动地方经济增长2-3个百分点。**县先后被评为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县、城乡规划管理先进县、省级卫生城、全国绿化模范县,被国家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县,xx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城镇。
(一)坚持科学规划,打造精品工程。**县把城市品位作为城市文明的象征和巨大的无形资产,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打造建筑精品、景观精品、亮化精品,使每座建筑、每项工程、每个景观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几年来,先后完成了以江畔高层建筑为标志的80多处建筑工程,形成鳞次栉比,风格迥异的城市景观;完成沿江风景带、东、北出城口牌楼、人参仙子等景观建设和主题雕塑工程,引岔林河水入城工程,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清水河引入城区的城市;完成77栋楼宇、1450家商业门房、15处公共设施亮化,主街、楼体和沿江亮化率达到95%、90%和100%。
(二)多方筹措资金,满足建设需要。几年来,**县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招商引资吸引一块、土地出让增加一块、集中使用整合一块、动员社会支持一块、县级财政投入一块等办法,筹集资金40.5亿元,完成城乡建设项目632项;硬化城市路面69万平方米,硬化率达到82.3%;楼房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村达到62.2%,通村公路率达到79.3%;改造泥草房近xx户,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0.5平方米,砖瓦化率达到71%;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9.4%。
(三)突出改造配套,提高城市功能。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陈旧,功能弱化问题,**县集中精力狠抓基础设施改造配套。新建热网管线2500延长米,改造3000延长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8万平方米,新增供热用户1200户,供热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城区大气污染指数降低9.5个百分点;新建变电站13座、新建和改造电网线路18.5千米,城区输电线路老化、容量不足、用电半径过大问题一次性得以解决;新建给水管线1000延长米,排水管线4350延长米,解决重点城区5000多户居民生活难题。
(四)倾力关注民生,改善居住条件。为加快“两棚一草”改造步伐,**县制定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相关配套政策。xx、xx两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万平方米,入住居民378户;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户每月60元增加到150元;制定了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政策,保证被拆迁人都能住上楼房,并对低保户、残疾户给予特殊照顾。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消灭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
(五)实施“名城战略”,提高城管水平。**县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强化城市管理措施。一方面,更加注重专管。对占道经营的临时摊床、烧烤车、堆积物进行集中整治,全部实现退路进场、进厅、进院;城市环境实现全天候、全程保洁。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共管。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广泛开展爱护环境先进单位、先进户评选活动,城管水平进一步提升。xx年,**县通过省级卫生城检查验收。
二、体会与问题。
在加快城市建设中,观念的更新,将给城市建设注入巨大活力。**县城市建设工作实践为我们留下深刻体会:
(一)建设特色城市,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城市建设生命力。为打造适宜人居、适宜创业、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特色城市,**县委、县政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积极推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项目,把群众期望的公益事业办实办好,赢得广大市民对城市建设工作的热情支持。几年来,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累计动迁1500余户,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实现了拆与建和谐发展。
二是建设特色城市,必须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增强城市建设保障力。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灵魂,特色是城市的生命。为从根本上提升城市品位,塑造特色城市,**县十分注重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聘请专家编制县域总体规划、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明确城市定位、功能分区、建筑风格和城市布局,做到50年不落后,几代人不拆迁。
家企业进入城市建设领域,建设了旺宇大厦、津通公寓、世纪大厦、隆达花园小区等一批特色精品工程,增强了城市生命力、凝聚力和辐射力,实现招商向选商转变,外出居住向回乡购房转变,在外发展向返乡创业转变。
当前,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也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城市建设就难以在更高起点上稳步推进。
(一)城市综合定位问题。城市性质定位、文化特征定位、建设理念定位还不突出,城市的灵魂和生命力还尚未显现,规划、建设、管理、营销各要素还不协调,特色城市魅力尚未凸显。
(二)“城中村”改造问题。按照“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安置特色化、行为市场化”的要求,城乡分离还比较明显,与城市融合度还不紧密。尤其是近郊农区变城区、农民变市民工作难度较大,失地农民利益补偿、生产生活、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县域经济实力普遍较弱,地方财政支撑力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运用市场化手段运作资金还有一定局限。
三、建议与对策。
面对赢得新一轮区域竞争的挑战,必须在更加注重特色城市建设上不断努力,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拉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一)更加注重城市定位。找准城市建设正确的目标和方向,营造城市资产的独特个性和优势,不断增强城市对经济增长要素的吸引力和集聚力;不断做大做强旅游品牌、产业品牌,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要突出城市性质定位,明确城市发展方向;要突出城市文化定位,全面展现城市灵性;要突出建设理念定位,正确处理好新城与旧城、当前与长远、功能与特色、地上与地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努力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二)更加注重城市经营。牢牢把握政府对城镇土地的管理权限,通过竞价出让、股本经营、土地置换、成片开发等方式,促进土地价值转化增值;大力经营城镇再生资本,对城市部分公益设施,实行有偿转让冠名权;大力经营延伸资本,充分利用政府公共管理的专营优势,对路桥、路灯、广告、公交线路、出租车牌照实行有偿使用。通过经营城市,把无形资产转化为现实财富,再反哺城市建设。
(三)更加注重城市宣传。把宣传城市作为发展注意力经济的重要手段。采取网站发布、节会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大力开展以市容市貌整顿为切入口的环境整治活动,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成员的认同感、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
(四)更加注重城市民生。将城市建设与民生所需相统筹,与社会保障相统筹,与就业创业相统筹。充分利用好城市经营收益和公益建设资金,突出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民生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拆与建的和谐、城市发展与民生保障相结合,适宜人居与促进创业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
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
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如下:
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
“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
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
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
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
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
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
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最新家乡法治建设调查报告(精选16篇)篇十六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
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
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
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