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遵守是员工应尽的义务,也是一个组织内部协作和团结的基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特别收集了一些相关的案例。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一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二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__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1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x100x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00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四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
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
总结。
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卫部认真做好饭店各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房、液化气站、油库。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手续,由当值班长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向上级报告。
5、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
6、清洗、维护发现机及其附属设备时,必须切断发电机的“功能选择”开关,工作完成后恢复正常。
7、在高压室内进行工作、检修时,至少有两人在场。摇测或检修电容和电缆前后应充分放电。
8、事故处理及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和运行日记上。
9、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由低压到高压,由分开关到总开头顺序进行。送合闸的顺序与之相反,严防带负荷拉刀闸。
10、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根据模拟图板或结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
11、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制度。必须按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结线图。
12、电动合开关时,应注意电流表的变化。
13、当两路或多路同时使用转为一路负担时,要注意转换相应的硅整流操作电源。
1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违章用电:
(1)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者;
(2)定时电力用户规定时间以外使用电力者;
(3)在电价较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较高的用电类别的电气设备者;
(4)私自移动电业局的电度表、线路或其它供电设备以及攀登电杆操作设备者;
(5)未经电业局同意,向其它处所转供电源或自行引入备用电源者;
(6)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
(7)使用经电业局规定暂停使用的电气设备者。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
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五
一、防火检查工作由厂负责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
二、防火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生产期间安全门不得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灭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齐全并有效;
(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六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七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八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九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生产结束时还应对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十
(1)仓库内应保持整齐、整洁,各类材料物品应按化学成分、规格尺寸和存放条件分类放置保管,并做好标识。
(2)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学习仓储知识,熟悉和掌握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途和使用方法。
(3)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入库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同时应做好仓库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方面的'工作。
(4)坚决把好材料验收入库关,做到规格不符不收、数量不足不收、质量不好不收。
(5)保管员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做好材料的检测复试工作。
(6)仓库材料必须按品种存放,设标志卡,做到整齐清洁,妥善保管,确保不短少,不损坏、不私借私吞、不腐朽变质。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坚持定额发料的原则,定额外的用料必须严格控制,不怕麻烦,不做老好人。
(8)坚持按月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及时统计和汇总材料的库存和消耗情况,做好月报工作,做到既不积压、不饱滞,又不影响工程施工。
(9)周转材料调拨时应派专人丈量、点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10)材料进场资料必须齐全,保管员需将质保资料送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收。
(11)现场周转材料要分类型、分规格堆放整齐,不得私拉乱损,必须专材专用。
(12)项目之间调拨材料必须公平、公心,做到既不刷小心眼,又不让集体财产无故流失,以确保工程周转材料统计账目的准确性。
(1)分类、分型、分规格码放整齐,做到易查、易找易取。
(2)库存材料账目程序应与库存材料存放顺序尽可能保持一致,便于清库。
(3)出入库手续应详尽齐全,便于清仓盘库。
(4)库房应分大料库、小料库、危险品库、油料库等。
(5)凡能以旧换新,决不可按消耗材料处理。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十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热门12篇)篇十二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2、生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4〕第19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贸市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市场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贸市场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负责人为该市场的防火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三)组织防火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五)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六)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第七条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
(一)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xx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
(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
第八条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于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一)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xx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20xx平方米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第九条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
第十条集贸市场内的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员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第三章建筑防火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选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防火审核。
第十三条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
第十四条室外集贸市场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十五条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电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
第十七条集贸市场内严禁燃入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
第十八条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第十九条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
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第二十条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第三十三条集贸市场内的营业厅、办公室、仓库等用房,应当按照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由主办或合办单位负责配备相应的灭火机具。
第二十四条集贸市场建筑物内的固定消防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由集贸市场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务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配备。
第二十六条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机具,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二十七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第二十八条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及时报警。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