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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一
整齐统一的摊位、干净卫生的环境、停放有序的车辆、焕然一新的设施……这是日前笔者在零陵区潇湘大市场看到的情景。农贸市场关系着千家万户的“菜篮子”,不仅承载着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幸福,更是展示城区文明形象的前沿窗口。今年来,零陵区以农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广泛动员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农贸市场实现从“面子”到“里子”全面提升,拎得放心的“菜篮子”让百姓收获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全力攻坚破难题。
一杀鱼就污水横流,顾客经过都要踮起脚尖……在黄古山农贸市场,排水困难一直是水产区摊贩们的心病。今年,经过整改提升,水产区摊位前新增了排水沟,再也不积水了。
在零陵的另一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同样高效推进。走进日升大市场,昔日堆放的水产泡沫箱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新水池。“做水池好!不仅选购方便,也更卫生。”前来买菜的市民刘女士说,之前堆放泡沫箱不仅影响通行,还常常在箱子周围看见蟑螂。
笔者了解到,自零陵区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提升攻坚行动以来,由城区4个街道牵头,对城区14个农贸市场进行逐一摸排梳理。“目前,我们共动态摸排出60余条问题清单,各相关单位动态更新、实时跟进。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零陵区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勇军介绍。
部门联动强整治。
清晨是农贸市场最忙碌的时段。在南津渡街道七层坡市场,早上6点,街道、城管、市场、交警等人员纷纷到场,开展一天农贸市场的整治,宣传、劝导……在零陵区的每个农贸市场,每天都能见到从清晨就开始忙碌的工作人员身影。
9月14日清晨,一场联合整治正在展开。南津渡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开展活禽专项整治行动,突击检查6家经营单位,依法扣押活禽14只,移交农业农村局进行处理。
活禽专项整治只是零陵多部门联动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一个缩影。连日来,零陵区各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9月1日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名,执法车辆600台次,劝离流动摊贩3260余人次,规范店外经营行为1580余起,查处乱停乱放车辆327台,开展文明劝导1800余次,取缔市场内活禽交易经营户7家,市场外活禽交易70起,效果比较显著。
健全机制促保障。
为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效果,零陵区建立指挥调度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联系城区农贸市场的区级领导,并确定城区4个街道的书记为场长,组织4支40人的队伍,按照“一场一策,因场施策”全力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工作。
在区级领导联场和街道书记为“场长”机制框架下,建立日报工作机制,加强每日协调沟通调度,形成协调并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不仅有效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还逐步推动解决部分市场产权不明晰、主体不合规、消防不规范等棘手问题。
与此同时,零陵区还建立起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通过“点位报告、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形式,采用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实现全区14个农贸市场“一日一督导,一日一通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具问题清单,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下一步,零陵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领导联系机制和街道书记为场长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一场一策,因场施策”的方针,抓常抓长;通过“全时管理、错时监管、驻场挂钩、问题抄告、联合执法”等做法,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常态化规范管理水平。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二
为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给百姓营造便捷、有序的购物环境。自9月22日起,西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联合东关办事处将开展为期10天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助力安顺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重点对东关街道辖区内虹机厂、五里屯小区、新天地生活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周边摊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撑棚打伞、噪音扰民、环境卫生脏乱等现象进行集中规范治理。整治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耐心劝说,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规范经营,严禁“以路代市”,并对违规商贩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商户严格遵守不妨碍城市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要求,确保菜市场区域干净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畅通。截至目前,共整治清理流动摊点60余起,规范铺面延伸30余起,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农贸市场周边是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等市容乱象的.高发地段,为确保整治成效,接下来,西秀区城管大队将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扎实开展好整治工作,落实长效措施,着力营造“管理有序、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三
为贴近百姓生活,做好民生工程,补齐城中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短板,赣州经开区持续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和城中村集中整治行动,为赣州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保牌进位”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打牢基础。
小菜场大民生,让城市最具“烟火气”的农贸市场成为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赣州经开区持续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城中村”集中整治行动,改善农贸(集贸、批发)市场设施破损、市场内垃圾积存、摊外经营等问题,全面推进市场“文明宣传、硬件设施、卫生环境、经营秩序、文明行为”五项提升。
7月12日-18日,蟠龙镇车头、章甫、水碓、田心、河坝、蟠龙、杨坑等地,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城中村”集中整治行动,增设更新公益广告16处、修补破损路面等45处、整治出店经营85处、整治杂物乱堆乱放362处、整治车辆乱停乱放461处、清除杂草72处、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23车、整治卫生死角234处、清除牛皮癣小广告104处。
7月12日-18日,湖边镇湖边村、龙岭村常态化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城中村”集中整治行动,清理小区路面、楼道及绿化带垃圾150余处,整治车辆乱停乱放48处,裸土复绿约345平方米,整治车辆乱停乱放74处,发放违规停车通知3处,清理建筑垃圾7车。
7月12日-18日,黄金岭街道办事处黄金村、金星村、杨梅村、大坪村街道持续开展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城中村”集中整治行动。共清理卫生死角526余处、乱堆乱放417余处、整治占道经营321余处、整治“线乱拉”32余处。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四
近日,和平县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市场环境干净、有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当天,在和平县城福和农贸市场、三鸟市场等7个农贸市场,县创文工作综合执法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经营户占街为市、倚门出摊、车辆乱停放等行为开展了全方位的综合整治。
行动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劝导和教育,引导经营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店铺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同时,工作人员还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防蝇虫和戴口罩等卫生措施。
县创文工作综合执法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维护各市场基础设施良好运行,加强“引摊入室、引摊入市”工作,规范市场周边环境秩序,严禁店外、占道经营,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贸市场秩序。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五
各市场业主、广大的农贸市场经营户:
你们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的城市品位、文明程度、魅力指数得到了很大提升。2015年,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新常德新创业的宏伟战略,尤其是“三改四化”推进以来开展的全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都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好事、实事,也是建设幸福常德、和谐常德的大事。为此,市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特向各市场业主和广大经营户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主动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搞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卫生、整洁、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大力宣传整治的`有关规定,让市场的管理者、工作人员和经营户都了解整治要求并自觉遵守和执行,以我们的行动带动消费者和市场周边居民。
我们要积极维护整洁的市容市貌,积极维护市场的环境卫生,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和损害整治工作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努力巩固整治成果。
各市场业主、广大的农贸市场经营户:常德因你而美丽,你因美丽常德而自豪。让我们共同把市场这个大家庭的环境卫生整治好、维护好。我们深信:有了大家的重视、支持和参与,一定会把我们的市场变得更舒适、更和谐、更美丽,为我们美丽的常德增光添彩!
xxx。
20xx年1月26日。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六
为加强景泰农贸市场管理,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的目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管理
(一)我公司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上述资产属中心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由各物业统一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爱护市场设施及周围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内设施,保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便改变原结构或破坏商铺及台位外貌及其配套设施。如需改变结构的,由经营者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市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建的经营户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管理
(一)市场商铺及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农贸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市场各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变动由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市结构或增减行市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后,再送公司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物业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和有关费用,并及时存入指定银行帐户。
(四)各物业管理者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物业管理人员应当与经营者签定书面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五)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市场物业管理中心监督管理
(一)物业中心必须定期检查、督促、处理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新市场设施,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和防护措施。
(二)物业中心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的收费和管理情况,组织员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三)物业管理中心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管理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市场管理公约,并教育经营者严格遵守。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缴纳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按漏交额加倍收费。
2、不按市场规定乱摆乱卖的,按应缴摊位费加倍收费后,再安排到适当的位置上摆卖。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劝阻仍不改正、或拒不服从市场物业管理所管理的,取消其进场经营资格。
4、不遵守卫生、防火规定及进行危害市场人财物安全行为的,取消进场经营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物业管理中心对下列事项实行公开:
1、市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市场管理制度;
3、摊位及其他设施的安排、租赁费价格;
4、举报电话号码;
5、市场经营者违规行为处理结果。
四、市场物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一)持证上岗,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人员“十要十不要”工作原则,做到文明管理,礼貌服务。
(二)严格遵守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依照规定收取市场各项费用,不得少收、多收、漏收,更不得收取人情费。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自身执法水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七
为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困境,改善人居环境,织金县白泥镇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入手,依据“稳、实、全、广”四字方针,抓美丽乡村建设,促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机制“稳”。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保洁运行机制,加强群众自我管理,实行党员干部包保卫生责任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队伍“实”。实行按50户配一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同时通过资金调控措施,建立乡镇、村、群众四级监督评比体系,将保洁员工资与履职情况直接挂钩,对群众反映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设施“全”。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建设垃圾中转站、修建垃圾池、购买垃圾车、每年为保洁员配备铁锹、扫帚等工具,用于处理垃圾和整治环境。
宣传“广”。借市县“五城同创”契机,开展农村清洁宣传活动,借助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平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截止目前,共印发了相关宣传资料20xx余份、制作永久宣传牌、标语300多个。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八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所属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在市民中聘请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员,协助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责任分工 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
(二)小街小巷、住宅区由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三)水域、河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七)营业性门点、摊亭等场所由其经营者负责;
(八)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
(九)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城市绿地由城市绿化专业组织负责;
(十一)公共厕所、垃圾收运站点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组织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对临街单位实行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据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与临街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
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在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造型、色彩、高度、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现有的建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风貌特色。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装修、改建;
(二)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擅自在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周围设置实体围墙;
(四)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
(五)在房顶搭棚、设架,堆放杂物;在临街建筑物外墙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六)擅自在道路上从事维修和清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七)擅自在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街道两侧、交通路口派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
(八)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放物品;
(九)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有碍交通,影响市容的地点停放车辆;
(十)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及张贴宣传品。
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置雕塑,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雕塑品必须内容健康,符合造型艺术要求。
雕塑品破损或者污染,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修整,保持其艺术的完美和雕塑品的整洁。
城市道路路面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确需在城市道路设置候车亭、岗亭、书报亭、电话亭、停车场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城市建成区内运行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体整洁。车体缺损、污秽不洁、标志残缺不全及货车无后挡板、罐装车无接漏器的,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行驶。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档、标志;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施工单位对挖掘城市道路、维修管道及清疏管道、沟渠产生的淤泥、污物,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路面整洁。
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同意。废品收购单位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市容,污染周围环境。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阅报栏、招贴栏、指路标示牌、橱窗、画廊、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定期维修。对脱落、易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在公共场所悬挂广告、标语等宣传物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宣传物品不得遮盖路标、妨碍交通。
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广场、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处的装饰性灯光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设置和维护。灯光设施残缺或者损坏时,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建设单位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时,应当建设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废弃物的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主体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加。
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对陈旧、破损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保持完好。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拆迁单位或者环境卫生专业组织负责建设。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在繁华地段、风景旅游区应当建设标准化的水冲公共厕所。
鼓励和支持临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城市旱厕、化粪池应当及时掏运。
对城市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控制无效包装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量。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处理场(厂)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对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容器化收集和密封运输,并做到日产日清。有条件的城市应当推行垃圾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
对居民排放生活垃圾,可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城市居民环境卫生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单位排放非有毒有害垃圾必须办理垃圾排放许可证,在指定地点排放,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清运;无力自行清运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组织有偿代运。
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纸钱、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
(二)随意倾倒垃圾或者污水、粪便,将垃圾扫入排水井、下水道;
(四)在垃圾筒、垃圾收集点内捡拾垃圾和在污水井内打捞溲余;
(五)其他有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运载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物和液体的机动车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洒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经批准进入城市的畜力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畜粪不得落地,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停放。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冬季除雪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主要干道、繁华地段、广场等重要地区应当限期清除积雪。
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完成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责任区的清除冰雪的任务,或者承担清除费用。
城市环境卫生清扫、清运、清掏和垃圾处理等应当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部门确定。
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 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至第(十)项、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非经营性行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经营性行为而无违法所得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一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法设施;对非经营性行为的,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补办手续,并处每车次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染,并处每车次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清除分担的冰雪费用1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对非经营性行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其损坏设施造价1倍的罚款,其中,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窃取、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罚。
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碍其执行职务,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
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独立工矿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1989年12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辽宁省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九
为了给居民一个整洁有序的农贸市场环境,区城管局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管理、整治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机制,推进农贸市场内部及周边管理规范化。
一、针对农贸市场内部开展大清洗行动。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严格管控市场“脏、乱、差”的现象,每天闭市后组织工作人员对市场内部进行大清洗,使用高压水枪对农贸市场地面、摊位台面、公共厕所、宰杀区进行冲洗消毒,全力消除顽固油污,清理卫生死角。
二、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巡查整治。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针对农贸市场周边沿街商铺门前三包、游摊散贩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文明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一方面劝导经营户、摊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占道、出店经营;另一方面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的摊点暂扣其经营物品。
三、规范农贸市场环境秩序。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针对市场存在的摊位出摊经营、环境卫生脏乱、物品摆放杂乱现象进行巡查整治,为前往农贸市场采购居民创造一个卫生方便、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一周以来,共整治出摊(店)经营商贩50余户,清理市场杂物垃圾3处。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
今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督促农贸市场落实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农贸市场,感受到了环境提质升级后的农贸市场环境让市民的“菜篮子”拎得更舒心。
走进科技城新区元通农贸市场,记者看到干净整洁的地面、整齐划一的摊位,种类丰富的果蔬、肉类、水产品,有序购买的市民,“创文明城市,建文明市场”等字样的宣传语……整个市场井然有序、文明规范。
作为科技城新区的标杆农贸市场,元通市场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农产品溯源系统、智能收银秤等智慧化手段实现有效监管,不断加大对经营户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缺斤少两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每位经营户的计量、卫生、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严格打表,规范市场管理。
“这个秤是足斤秤,有报警功能,如果商家动了秤,立马会报警。另外,每一次称完结账时,会生成一个二维码,扫描后就可以了解该款产品详细的信息,比如产地、商户信息等,实现可追溯功能,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放心。”水果经营户涂女士说。
此外,元通农贸市场还建立了农产品溯源系统,商品从供应基地、质量检测,到运输仓储、货品上架再到定价和售出,所有环节的信息都会被系统以数字化的形式汇总在农贸市场大数据中心里,形成各自的“身份”档案,最终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和透明公示。
“农贸市场再也不是脏乱差的集中地,老百姓逛菜市场已经成为一种享受,环境越来越好,我们的生意也越来越兴旺了。”经开区金兴市场经营户谢宗伟在此销售蔬菜已经有七八年,对市场变化感受颇深。谢宗伟说道,以前经营户需要市场管理人员督促保持摊前卫生,现在大家都自觉开展“摊前三包”,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回头客”越来越多。
正在选购蔬菜的市民王在理表示,他每天都来金兴市场买菜,改造升级后的市场不仅环境变好了,分区合理、干净整洁,经营商户也都很注重个人卫生,拖着买菜车逛市场心情都变好了,而且市场里的菜式品种很丰富,价钱也合理,没有遇到缺斤少两的情况,买菜特别放心。
经开区金兴市场相关负责人曾洪兴表示,为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市场以创建文明诚信市场为抓手,认真履行市场主体责任,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坚持从完善设施、整治脏乱差入手,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要求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等制度。在强化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的同时,加大蔬菜农药残留、肉类非法添加的检测力度,建立健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索票索证、投诉处理等体系,积极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
作为农贸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进行认真梳理,对于缺项、弱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同时,与属地党委政府、街道、社区协调,建立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联动机制,实施工作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办公,推进市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市文明办模拟测评和市局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整改,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提质工作及20xx年度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取得实效。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一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营造舒适、优美、整洁的'人居环境,凤山街道召开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一月一主题”测评工作推进会,针对辖区占道经营和“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研判,统一部署,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辖区环境对标对表整治到位。
7月以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占道经营和“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整治占道经营127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56宗、建筑垃圾乱堆乱放11宗。同时通过专职驻场人员积极劝导制止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商户依照职能严肃处罚,截至目前共作出行政处罚10宗,暂扣电子秤、遮阳伞、手推车等一批。
凤山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来将继续对市场及周边环境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占道经营、店铺“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行为的管理力度,发挥专职驻场人员作用,针对性治理市场附近占道经营等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不断提升凤山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水平,打造干净、有序、舒适的农贸市场环境。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二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环境卫生关系你我的健康。整治环境卫生是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完美愿望和应尽职责。目前,农村的水质恶化、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危害我们的健康。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从自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争做环境卫生保洁员、礼貌行为宣传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把家乡建设成为“庭院绿化、河渠净化、道路亮化、村庄美化”的新家园。根据《湖溪镇“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倡议如下:
1、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广大群众要认真履行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职责义务,自觉搞好庭院卫生及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污水、渣土和废弃物,做好门前“三包”,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纸木制品;爱护花草树木,保护水源,畜禽养殖实行“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支持公益事业。
2、争当礼貌行为宣传员。广大群众要提高对清洁家园行动的.认识,进取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作用,动员家庭成员和其他群众参与清洁家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广大群众要对乱倒垃圾、乱张乱贴、乱停乱放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构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创造整洁、舒适、礼貌的居住生活环境。
美化家园,靠你靠我靠大家。清洁家园行动,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挥主人翁精神,坚持不懈,全民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建设完美新家园,谱写实力、活力、魅力新篇章,让湖溪的明天更加光辉灿烂完美。
文档为doc格式。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三
人类的生活需要美丽的环境,可是人们不断破坏环境,下面我来给大家说说人类是怎样破坏环境的吧。
人类不断的把饭盒、塑料袋、纸屑,都随手扔进了湖中,清澈见底的湖水变得又臭有浊,人类走过还要捂着鼻子,因为人们随地乱扔垃圾,路上的垃圾不断增加,清新的空气不断减少,路上变得杂乱不堪,人类不断盖工厂,天天工厂排出的废气升上天空,湛蓝深渊的天空没有了,天空变得黑沉沉的,没有一点蓝色,花草树木因为空气被污染全都枯萎了。
我们应该组织一个环保小分队,提醒别人不要乱丢垃圾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护环境,可以植树,造林。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四
我生在广州,这里被称为“花城”,我很喜欢我的家乡,我从小生活在这里,我感到它的变化。
汽车,以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由于这里的车越来越多,汽车排出了很多废气;还有许多工厂的烟囱,冒出了许多黑黑的浓烟直接飞向了天空。天空不向以前那么清亮了,总是灰蒙蒙的一片。早上起来时常都看不见蓝天,这样的天气对人的健康很不好,特别容易生病。
工厂里还排出了很多废水,有硫磺色的、深灰色的、还有乌黑色的。这些污水都流到江河里,把清澈的江河水都污染了。如果人们常引用这样的污水,后果更加不堪设想。此时,同学们还不注意节约用水,有的同学开了水龙头不关,让干净的水哗哗的流淌,很不应该。
广州俗称“花城”。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种了很多的花草,道路两旁也有很多的参天大树,连天桥上也种了许多美丽的花,远远望去好象一个个大花环特别漂亮。这些花草树木,帮助我们吸收了很多废气,我们要特别爱护和保护它们。
我现在已经三年级的小学生了,我应该做一些爱护环境、爱护环境的事。例如:当看见同学们没有关好水龙头时,要主动关好。看见有人采摘花朵时,要勇敢上前制止。看见有人乱扔垃圾,要主动上前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我想:人人都为环保出点力,建设美丽的家园就离我们不远。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给百姓营造便捷、有序的购物环境。自9月22日起,西秀区城市管理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联合东关办事处将开展为期10天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助力安顺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重点对东关街道辖区内虹机厂、五里屯小区、新天地生活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周边摊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撑棚打伞、噪音扰民、环境卫生脏乱等现象进行集中规范治理。整治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耐心劝说,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规范经营,严禁“以路代市”,并对违规商贩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求商户严格遵守不妨碍城市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要求,确保菜市场区域干净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畅通。截至目前,共整治清理流动摊点60余起,规范铺面延伸30余起,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农贸市场周边是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等市容乱象的高发地段,为确保整治成效,接下来,西秀区城管大队将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扎实开展好整治工作,落实长效措施,着力营造“管理有序、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六
1、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
2、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3、讲文明讲礼貌。
4、垃圾扔在地,羞耻写进心。
5、讲文明讲卫生人人有责。
6、请爱护公共卫生。
7、清除垃圾,美化市场环境。
8、请勿乱涂乱写。
9、请勿乱倒垃圾污水。
10、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
11、多一份自觉,多一份清洁。
13、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14、绿色靠大家,环保你我他。
15、请节约用水。
16、维护社会公德,保护生态市场环境。
17、用好你的`手,垃圾无处溜。
18、讲文明,信科学,防非典,同行动。
19、饭前饭后勤洗手,百病不入你的口。
20、铁不炼不成钢,人不活动不健康。
21、卫生搞得好,疾病不缠绕。
22、请自觉遵守纪律。
23、请保持室内卫生。
24、自觉养成卫生习惯。
25、请勿乱扔果皮纸屑。
26、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27、请讲礼貌用语。
28、请勿随地吐痰。
2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1、齐心协力,整洁卫生。
32、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33、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35、有了您的真心呵护,xx才会更加美丽。
36、全民参与,治理市场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37、整好农村卫生,造福农民群众。
38、清洁家园,从我做起。
39、全民发动,积极开展村庄市场环境整治活动。
40、村庄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41、万众成一心,脏乱不近身。
42、关注农村卫生,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建设。
4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设文明整洁新农村。
44、人人动手,消灭四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5、积极推进农村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市场环境。
46、建设新农村,倡导新生活。
49、新政策,新农村,新农民,新形象。
50、市场环境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51、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文明卫生新农村。
52、倡导文明新风,共建卫生家园。
53、卫生整治,从我做起。
54、要想生活好,洁净离不了。
55、坚持“五改”,除害防病。
56、洁净向我走来,我为洁净添彩。
57、为小家,为大家,搞好卫生人人夸。
58、你我多一份自觉,村庄多一份清洁。
59、热心卫生工作,创造美好市场环境。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七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改善县城环境卫生,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盐津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它对于提高县城管理水平、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强我县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提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从此刻起,让我们争做一名整治环境卫生的参与者。积极参与到清垃圾、清杂物、清污泥、清沟渠的活动中,按照“门前三包”职责制要求,对房前屋后等身边场所进行清扫,坚持房前屋后卫生整洁,杜绝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出现。
从此刻起,让我们争做一名环境卫生保洁员。我们要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礼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做到: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投放,不乱贴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我们要勤动手,主动捡掉地上的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垃圾,养成讲礼貌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从此刻起,让我们争做一名环境卫生监督员。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每一个市民的生活和工作。不仅仅需要各级各部门和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每一位市民都要认真履行维护县城环境卫生的监督义务,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张贴、乱涂画、乱停放等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劝说,构成全社会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我们要进取维护好环境卫生,对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构成一个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环境卫生工作的'浓厚氛围。
从此刻起,让我们争做一名环境卫生宣传员。我们要进取宣传安全、礼貌、卫生的行为规范,让环境卫生知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我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构成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
“盐津是我家,洁净靠大家”,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县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为提升县城环境卫生质量和水平做出进取的贡献。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八
9月10日下午,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管所(下称桂城市监所)联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卫健办、环保办、农林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和社区对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发现部分市场存在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杂物堆积乱摆放等问题,整治小组现场要求经营户立即进行整改。
另发现部分市场内活禽经营档口经营环境恶劣,活禽交易区域禽类粪便堆积无人及时清理,各种难闻气味充斥,屠宰间设施设备残旧,污水四溢保洁不到位,鸡笼堆放杂乱无序,对市场经营环境造成极大影响。
整治小组现场对不规范经营的活禽档口进行停业处理,同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桂城市监所所长梁建宇现场严肃约谈各市场开办方、市场所属社区及经联社(经济社),要求迅速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9月11日,桂城市监所对上述市场进行回头看,均未发现有违规经营活禽行为。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桂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范不符合标准的问题市场经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桂城市监所科学谋划,通过引导市场自行转变使用用途与联合执法整治、提供升级改造服务等多种方式倒逼问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摸底排查,推动市场转变用途。
经过前期摸底排查发现,部分农贸市场因经营规模小、收益差、长期缺乏管理和维护,与桂城城市化发展不相匹配。
桂城市监所积极走访属地社区及相应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其转变经营观念,转变问题农贸市场使用用途。到目前为止,已有13家问题市场准备自行转营或已经转营为其他使用用途。这是桂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将矛盾能化解在基层的重要体现。
联合执法,倒逼市场升级改造。
对于前期摸底排查发现存在分区布局不合理、卫生条件差、乱搭建乱堆放、病媒生物防控不足,存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农贸市场,桂城市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执法整治,要求问题农贸市场进行全面停业整顿,整改完毕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重新开业。
到目前为止,桂城市监所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已对7家问题农贸市场进行全面停业整顿处理,1家问题农贸市场已拆除。
提供服务,引导市场升改到位。
为更好地解决问题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设施陈旧老化、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桂城市监所聘请专业设计公司为问题农贸市场出具升级改造设计方案,保证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在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经营设施等方面符合农贸市场开办标准。
同时,在问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桂城市监所在硬件设施改造和管理升级等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及时与市场管理方、改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对不良行为及时纠正。
在7家全面停业整顿处理的问题农贸市场中,东二南兴市场、夏南二上元南市场已向街道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专班递交升级改造申请资料,预计在今年内按照a级标准完成升级改造。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十九
我的家乡在秭归,靠西有一个偌大的菜市场。这个菜市场才投入使用,是经过改造新建的一个崭新的菜市场,干净整洁,功能分区,配停车场,供水到摊,活禽加工定点分配合理,摊点摊位上摆放着紫莹莹的葡萄、黄橙橙的柑橘、火红火红的苹果……各类新鲜的蔬菜,尤其是那白嫩嫩的自产自销的卷心菜,像一个个胖娃娃……营造了很好的购物环境。
前不久,我随妈妈去菜市场买菜,走近一看,发现美丽的菜市场竟然变成了一个垃圾场,摊位上面摆放的各种水果或各种蔬菜到也还是那么新鲜,可地上垃圾遍地,人们放脚的地方总是脏兮兮的。看到漂亮的菜市场变成这个样子,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仿佛听见菜市场在诉说:“我忠心耿耿地为你们服务,你们为什么要把我变这么脏、这么难看呢?”我自言自语地说“不要伤心,我会帮你的。”于是,我从妈妈手中要来方便袋,弯下腰,开始捡地上的垃圾。这时,其他人群看见了,也跟着一起捡,不一会儿,扫的扫,捡的捡,把口袋里垃圾送回了“家”,菜市场变干净了。它高兴地对大家说:“谢谢你们,我又恢复了美丽的模样。”我轻轻地对它说:“不用谢!”说完,我和菜市场都笑了!
是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一天比一天更美好!
菜市场环境(专业20篇)篇二十
“什么,不用塑料袋,环保与我何关呢?”“什么,要走老远丢垃圾,浪费时间!”“什么,垃圾分类,哪注意那么多啊!”人们常把环保挂在嘴边,却没有几个人真正在意环保,所以,我这个“环保小卫士”又出动了。
下午放学,在路上看见一个学生拿着一个刚喝完的可乐瓶,站在里垃圾箱两米开外的地方,摆出一个投篮的姿势,随即一投,只可惜没进,那个人嘴里骂了一句:“他妈的,又没进,真倒霉。”就走了,我心中不由升出一股无名火,我走过去说了那人几句,他却说:“怎么,又没扔你家,你说我干什么!”我没办法,只好将可乐瓶扔进垃圾桶中,走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要说最糟糕的,还是我在网上看见的一则新闻:一位扫马路的清洁工正在工作,一位男子就跟在后面,那个清洁工扫到哪里,他就或多或少的扔到哪里,这样几个来回,那位清洁工只好说了一句:“大哥,垃圾箱在那里,请你扔到那里去。”那名男子却说:“怎么,我喜欢,你管的着吗。”
当今社会,有环保意识的人不少,但是没有环保意识的更多,所以说我们应该行动起来,阻止这些人。据统计,20xx年,北京市每天生产的生活垃圾达1、36万吨,一年生产的生活垃圾近500万吨。如果将他们压实,按照5米高,1米宽的规格放开去,可堆成一条1000多千米长的垃圾墙。
看了以上数据,我想大家应该知道环保的重要性了吧,哎呀,不说了,那边又有人“投球”了,我要赶快去阻止,谁叫我与环保同前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