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是公司每年定期进行的一个重要活动,目的是通过集中精力解决质量问题,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下面是一些质量月的总结报告,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取得的成果。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一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永恒的主题,也是医院医务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全面推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与水平,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
医务部围绕提高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将对全院所有的临床、医技、门诊科室进行检查。每月确立不同的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重点主题,加强医疗质量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管理,突出关键环节,狠抓薄弱环节,努力做到全院检查同质化。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医疗质量质控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年版)》。
病历质控标准:住院病历质控标准。
医疗质量质控形式:医务部统一组织和分工,抽查各医疗区临床科室,剩余部分科室由各区负责完成检查。
院科两级质控体系: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务部、各区医务办、门诊办)、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质控员同质管部)。
医疗质量质控周期:总部和各医疗区均每月质控一次。医疗质量质控内容:临床科室重点督导医疗管理核心制度落实,同时兼顾其余的`质控主题;麻醉(包括疼痛)、药学、检验(包括输血和病理)、医学影像(包括放射、超声、心电、脑电、肌电、核医学、高压氧)由各专业制定督导的内容;门诊部制定门急诊科室督导的内容。
质控人员组成和分工:由医务部、门诊部、各区医务办的专职人员和科室医疗质量检查兼职人员组成;麻醉、药学、检验、影像部分由各专业医疗质量检查兼职人员组成。
质控单元:略。
质控结果:各专业检查后由医务部统一进行汇总,每月汇编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简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简报进行公示和发放,检查结果与科室医疗质量分挂钩。同时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科室,督导科室限期整改。
质控人员补助:给予个人一定数额补助(100/天)或给予科室一定数额质量分补助(5-10分)或同时进行。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二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安康市卫计局关于《安康市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xx—20xx年)》通知总体要求,紫阳医院决定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院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医疗核心制度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实施,医疗服务监管制度不断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医疗风险防范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一)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实现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化。重点围绕医务人员、医疗设备设施、医疗技术准入及诊疗服务,突出围手术期、围产期、有创操作、危急值、实验室安全管理、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置等,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及医疗风险的管控制度。
(二)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院、科两级责任制,由院长、科级负责人作为医院、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医疗质量管理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各层级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组织。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药事质量管理、输血质量设备管理等质控制组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我院作为县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极力支持各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各质控中心要积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发挥县级质控中心作用,督促其开展业务培训、检查指导,不断提升医疗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医院感染控制、病历质控、病案信息、药事管理质量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医疗质量指标及关键数据的实时抓取、网络报告和预警,并将质量监管贯穿整个医疗过程。
(五)强化医疗质量教育培训。各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和开展医疗质量教育,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要重点加强新入职、实习进修、返聘、低年资从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及全员“三基三严”和“岗前”训练考核,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及服务能力,进而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安全。
(一)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1、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认真落实18项核心制度,继续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确保患者安全和同质化医疗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科室相关技术的操作规程,并确立实行诊疗过程中的各项评估和再评估办法,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
3、加强重点环节质量控制。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维护患者安全,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4、要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营造关爱患者的氛围。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积极开展“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和危重症病人的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5、明确职责、重点监控。明确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和范围,界定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资质和病历书写、处方、医嘱、操作、手术、会诊等权限。要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对危急值、输血、手术、疑难、急危重症等高危病人或高风险服务要重点管控。
6、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记录、分析、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加强病历管理,完善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障。
7、开展专项活动。一开展以卫生政策学习考核、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演练、医疗文书书写等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真正提升医院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每月开展医疗质量、护理、院感、病历质量等各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反馈信息,督促落实整改。
(二)做好环节控制、降低医院感染发生。
1、各科室认真贯落实好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树立全员全流程医院感染控制理念。在医器械、耗材等招标进购、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供应室外包、基建布局等任何可能涉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建立本机构梁管理部门提前介入机制。
2、建立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重点环节,特别是侵入性操作的安全风险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问要取积有效的干预措施。加大产房、新生儿室、儿科、手术室、门急诊、重症医学料、血液透析室、口强料、感染性疾病料、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高的科室和部门的风险防力度。
(三)加强临床检验和实验室质量管理。
检验科建立完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及管理制度,并将临床检验项目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质量控制,开展室室内质控,并参与室间质控,保证实验室安全及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督促各科室积极开展临床路径开展和管理,并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应用,进而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1月)。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按照院级总体安排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医疗质量隐患,针对问题和不足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紧紧围绕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化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尤其要抓好质量环(pdca)品管圈(qcc)等现代医疗质量管理工具的应用。医院要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2月)。及时总结、推广医疗质量管理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经验,特别要在科室重点技术操作和薄弱环节的质量管理上要认真总结,以巩固活动成果,规范医疗行为,提高质量,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医疗质量提升行动的开展,成立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下设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控科,由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一)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向县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二)深化活动内容。认真落实质量提升活动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举措,使质量提升活动从阶段性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三)认真总结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pdca循环持续改进工作;要在活动中认真总结经验,强化核心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三
1、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并设有专职质控员。
4、科室根据医院的医疗质量控制重点内容制订每月医疗质量控制重点内容。
5、日常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记录表要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根据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进行效果评价,由科主任审阅后签字负责。
6、每月底对科室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每月医疗质量控制总结,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审查。
7、每年底对本年度科室医疗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督促医务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对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科室主任是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职责分工:
科主任签字:年月日。
年度科室质量控制计划。
一月份:二月份:三月份:四月份:五月份:六月份:七月份:八月份:九月份:十月份:十一月份:十二月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记录本1: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四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部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同时,指导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3、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5、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诊科(室)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实现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6、加强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7、加强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8、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9、医院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重点要求:
1、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布局合理并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2、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做到有导诊咨询台、有候诊椅,大中型医院要有饮水设施、有轮椅、有电话等。
3、缩短各种等候和各项检查预约、报告时间。创造条件,开展预约挂号服务。
4、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
重点要求:
1、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3、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4、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5、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重点要求:
1、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的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3、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4、完善收入分配办法,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过分悬殊。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重点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3、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4、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重点要求: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并在医务人员中开展评优、学习活动。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制度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并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相结合。
3、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等办法,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5、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6、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
完成“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下发本方案,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作为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加强医院管理和评价工作的依据。
2、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工作会议,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背景、意义和总体要求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2月)。
1、医院自查与改进工作。医院要以贯彻方案为重点,根据“医院管理年”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推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落实,要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医院在自查与改进工作阶段,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医院管理年”活动目标。
2、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按照职能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在医院全面自查和改进工作的基础上,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对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指导,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将社会关注的`医院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
各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将本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分别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抽查。在医院自查和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指导、评价、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3月)。
召开全国医院管理经验交流会议,交流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制度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的经验。同时,总结和树立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同时,研究部署下一年推动医院管理深入开展的有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措施。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抓好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明确院长为“医院管理年”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先进性教育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二)地方负责,分级指导。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内医院的管理、指导与监督作用,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分级指导的原则,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重点负责三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市、县(区)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二级和一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局管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中医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
(三)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本方案提出的重点要求是对医院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医院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本医院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工作中要以方案为重点,同时推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落实,尽可能制订一些操作性强的量化管理指标。卫生和中医行政部门不仅要抓好对综合医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还要加强对专科医院的检查指导,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注重患者、注重管理、注重质量、注重安全的。舆论氛围。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医院报、《中国医院》等媒体要开辟专栏或专版充分报道,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在各自网站开辟专栏,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动态报导和评论。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期协调中央各主要媒体报导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动态信息,交流各地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
(五)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和曝光。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医院管理年”活动结束后,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组织开展医院间的横向交流,医院要进行自身改进情况的总结,建立机制,健全制度,为今后继续加强医院管理奠定基础。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五
通过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院正常、严谨的医疗工作环境,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
利用2年的时间,逐步推行全面医疗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医疗质量保障体系,使我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1、20xx年2月—12月:
成立我院医疗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工作;建立健全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初步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监管机制;完成单位全员医疗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医疗规范的培训工作。
2、20xx年1月—12月:
邀请县卫生健康局及上级医院专家到本院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指导;进一步优化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监管小组;建立医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初步达到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等。
1、成立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我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负责,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相关负责人负责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1、过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小组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十三项核心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感染管理、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4、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有关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不断提高中医特色病种的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水平,提高中医治疗的适宜性、安全性、合理性。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先”的观念,本着对病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一项诊疗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相关科室要组织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树立医疗服务安全意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报批、审核制度,降低医疗安全隐患。
4、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组织制定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及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
5、建立和完善医、患告知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6、要确保医疗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和安全的待运状态,以确保病人的抢救治疗和诊断,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制度,保证24小时都能提供维修服务。
7、严格执行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质量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六
通过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在我院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
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围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科室要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自查,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并逐一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要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严格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1月25日)。
积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大“三基三严”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26日—2月10日)。
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医疗管理法。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七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为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年版)》。
2、卫生厅《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
4、上级医政管理部门管理文件要求。
1.健全院科医疗管理组织,实行院科二级负责制。院长、科主任为院、科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要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健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和质控网络,强化职能处室及医疗质量监管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加大质量控制监管力度,扩大院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能,设立医院管理评价办公室及专家督导检查组,科室设质控员。
有分析、有反馈、有。
整改措施。
有实际效果。建立执行部门与监管部门交叉协调管理机制。
3.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质量管理、伦理、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病案管理、输血管理、和护理管理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有活动记录,重视工作实效。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八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xx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xx〕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xx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卫生部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区、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九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可持续、和谐发展,将我院打造成“专科、敬业、倾心、卓越”的政府放心、妇女儿童舒心满意的温馨家园,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患者就医从入院到出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质量考核体系、考核标准。
(三)强化各种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如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医院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将每个医务人员的单体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一)一级管理部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包括:院长和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组织。
(二)二级管理部门:各分管院长。
(三)三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综合科。
(四)四级管理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员。
其职责分述如下:
(一)一级管理部门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措施,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医院感染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措施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馈医疗质量问题。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提出干预措施。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3)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4)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5)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6)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7)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1)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护理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2)审核护理部对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科研教学规划和实施情况。
(3)审核医院各级护理岗位职责。
(4)确定医院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
(5)每季度对全院护理质量督导检查,确定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2)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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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核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则制度,并制度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罚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订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高院长办公会审议。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于绩效挂钩。
(6)定期把不良医疗文件在院内通报。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科主任室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者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4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一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三)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事质量管理,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推行临床药师制,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监护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完善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护理指南;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诊疗、技术、药事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自我评价,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发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本机构医疗质量基础数据。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同发展,制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满意度监测指标并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全过程成本精确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过程控制、细节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断优化投入产出比,努力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定期在行业内发布评估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质控组织应当重点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依托国家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指标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反馈,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并实现与全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互连互通。
第四十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采取适当形式对医疗质量管理先进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依法处理,同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以及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违规开展禁止或者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未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的;
(四)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隐匿不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送医疗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经亲自诊查,出具检查结果和相关医学文书的;
(四)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开展医疗活动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疗质量: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能力、条件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过程。
(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三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时总结汇报。
2.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体制策划,制定医院医疗质量方针和医疗质量目标,组织制定医疗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保持现时有效性。
3.负责组织对医院相关领域开展的新工作审查和检测结果的'验证评估工作。
4.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标准化医疗工作情况,保证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5.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医疗质量管理意识,提高职工医疗质量管理技能。
6.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加强预防性的管理,并控制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使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7.参与医院的重大事故、医疗差错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完善意见。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四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规范、常规。
2.制订全院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的指标体系、控制标准和评价方法。
3.拟订各专业的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范、质量控制计划及考核方案。
4.对各专业的工作进行调研和科学论证,并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
5.对全院各科室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并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
6.对全院各科室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交流,接受咨询,指导其不断完善。
7.经常不断地对各项医疗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确保基本医疗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五
医院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各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同时,卫生改革不到位、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双重矛盾逐步凸现,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给医患双方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严重干扰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坏了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为了切实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我院从××年起,把医疗质量管理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卫生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活动。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我院专门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活动的督导,定期检查、考核和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求建立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分工明确,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了活动顺利实施。
××年以来,我市以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为指针,以整顿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强化内涵建设、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为目的;以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诊疗护理常规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措施,每年明确主题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引导、带领各医疗机构抓质量、抓管理、抓发展,使医疗质量管理逐步推向深入,努力塑造卫生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要求。
三、强化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
医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培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水平才能得到更新和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才能不断增强。为此,在每年组织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医务人员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努力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具体做法是:
一是组织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程、常规规范的学习。我们编印《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文件汇编》、《医院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各医疗机构所有人员人手一册,通过聘请专家讲座、单位集中学习、医务人员自学、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使各医疗机构所有人员了解掌握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程、常规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文档为doc格式。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六
一、规范临床医疗质量检查程序及职责,保证临床医疗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科内医疗质量检查、计划的实施。
三、由上级医师负责本科内下级医生的日常临床医疗质量过程控制。
四、科主任、主治医师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对下级医师做出的诊断和治疗提出指导和修改意见,审签出(转)院病历。
五、主治医师、护士长要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六、科主任要督促各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卫生部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教科书编印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七、科主任和质控员按照《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表》,每个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总结、改进。
八、主治医师负责项目病历的检查、统计、审阅工作,李俊华负责单病种病例的检查、统计、报表工作,卢星负责临床路径病例的执行、完成及报表工作,科主任监督检查、落实、及实施情况。
九、病例书写标准:按照卫生部印发的《病例书写规范》执行。
十、主班(值班)医师审阅前一天住院病人的化验结果,如有异常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并及时交班。
十一、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十二、对质量观念弱者要强化教育。
十三、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
(1)诊断质量标准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为准。及时性:对急、危、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要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长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2)疗效判别标准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好转:病人症状好转,器官功能明显好转。
2.护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卫生部护理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十四.强化并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知识。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七
1、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理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7、明确各级人员的冈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1、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减少差错的产生。
3、检查时仔细观察患者的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4、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5、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抢救。
6、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存有关资料以备鉴定。
7、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全科室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寻找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补救措施及后果。
9、差错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真相,不得涂改或销毁有关资料。
1、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6、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使用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技术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保护。
8、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9、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10、科室医技术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1、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2、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者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候诊者和防护人员(病人必须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听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八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和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上级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正确理解并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正确处理质量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当经营数量、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求数量和进度,坚持“用户至上”的原则,指导医疗器械的销售活动。
三、抓好本部门的质量管理,检查督促本部门工作,坚持医疗器械所销往的单位必须是持合法证照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或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建立销售客户档案,提高销售系统的质量保证能力,对本销售部门的工作质量负责。
四、在掌握经营进度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户征询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品种的质量、服务质量等用户访问工作,及时与质管部门联系,对重大质量的改进措施,在本部门的实施落实负责。
五、制定销售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质量教育,并进行质量意识考核。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十九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正确理解并积极推进本公司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当经营的数量、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求数量和进度,坚持“用户第一”的原则,指导业务经营活动。
三、抓好经营系统的质量管理,检查督促购销业务部门工作,提高经营系统的质量保证能力,对经营系统的工作质量负责。
四、在掌握经营进度的同时,掌握质量动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部门联系,对重大质量的改进措施在经营系统的实施落实负责。
五、抓好购与销的业务协调,保证以销定存,保证供应。
六、制定采购、销售财务、办公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与质管部门联系,组织实施,加强对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并进行考核。
七、督促财务部和办公室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职责。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二十
中医医院在护理服务中要突出中西医并重的护理服务模式。应用适宜的中医技术与知识,减轻或缓解住院病人的病痛,是中医医院护理服务水平与能力的特色与优势。加强中医护理服务的质量检查与评价是提高服务质量保证的关键环节。
1.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06版《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2.《中医医院护理工作指南》试行。
3.护理部制定的《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一)涉及中医护理工作落实的要素质量、过程质量、终末质量。
(二)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的落实:
考核科室护理制度、职责落实情况。
(三)中医专科专病的护理质量。
1.护士掌握常见病的中医诊断及中医治疗原则。
(各病区制定3个常见病种中医护理常规、专病健康教育、专病评价标准)。
2.护理内涵包括生活起居、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实施情况。
3.住院病人对中医护理服务的评价。包括病人的症状改善、病人的自我感受和病人对宣教内容的陈述为依据。
(四)中医护理常规的执行情况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情况。
1.护士对本病区常见病中医护理常规的知晓情况。包括中医诊断、专科护理、中医护理、健康指导等内容,以《常见病护理常规》为主。
2.护士针对所管病人存在的健康问题,采取的中医护理措施情况。例如病人存在睡眠困难,护士是否采取了适宜的中医技术,如耳穴埋豆、穴位按摩。中药应用的注意事项,包括静脉、口服及外敷等。个性化的饮食指导、康复知识的指导等。
(五)护理文书书写质量:检查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书写体现中医临证施护。
1.现场提问2名护士,对所管病人实施中医护理的情况。
2.现场检查2名病人,以确认护士的陈述及采取措施的效果。
3.现场检查2份护理记录单,以确认护理实施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4.现场提问2名护士对本科常见病护理常规的知晓情况。
5.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现场考试:护理部每月确定考核项目,到科室随机对当班护士1-2人进行考试。
6.中医护理技术应用的月报制度:每月底各病区书面上报护理部,
1.护理部作为医院综合考核小组的成员,每季度组织中医护理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每月有检查重点考核结果纳入每月科室综合考核中;科室护士长每月将各病区护理质量检查结果上报,每季度有科室护理质量分析并上报护理部。
2.护理部制定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3.每季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一次,对护理质量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分析,提出意见和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优质21篇)篇二十一
(1)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方针,尽最大程度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2)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三级网络,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进行质量控制、质量评价、质量监督和质量否决。
(3)严格认真地实施医疗技术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4)树立质量管理的人本原则,加强对职工的质量教育,提高职工素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落实全员岗位质量控制职责,落实全员质量考核。
(5)质量管理必须重视预防质量缺陷的产生和发展,重视环节质量因素,对医疗服务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项操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6)医院质量管理必须落实安全医疗原则,以保证病人的生命、健康不因医疗失误而受到侵犯,减少医院的经济风险及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7)质量管理要贯彻质量成本原则,让病人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8)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