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学习都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请大家参考以下学习总结范文,了解一下其他人的学习经验和思考。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一
我是五(2)班的丁亦劼,同学们看我学习这么好,都来请教我是怎样学习的。我总是微笑地对他们说:“只要你定了三个目标,并且对这三个目标勇往直前,比如我,我喜欢‘凿壁借光’;我还喜欢‘废寝忘食’;我最喜欢‘学无止境’了!这就是我的三个目标。”
许多人都怕写作文,作文的确有点难,但是,你不要把它当作一个包袱,一种任务,而是要把他当作一种快乐,一种乐趣。“可是,”有人要问我了,“我怎么才能把作文当作快乐、乐趣呢?”“现在,我教你一点技巧就行了嘛!”
如果写写事的作文时,要讲真话,说真情,总之一个字:那就是“真”,但是,编造的作文只要写得生动、有趣,也是好作文哦!二是写作文可以写得感动,如果写妈妈,你可以写你妈妈一次感动你的事。可是,作文不能落入俗套,如“我生病了,妈妈背我去医院,为了我,妈妈熬夜熬出黑眼圈”之类的作文,批作文的老师看过千遍了,千篇一律的作文,老师看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但是,有些人会问我,不要落入俗套,那该怎么办呢?那就要学会观察生活中的细节,从生活中找素材,从生活中观察不同职业的人的不同表现。并且把它写在作文中,因为经历过的事情写在作文中,你的灵感就会犹如泉水,源源不断。
三是写作文要有理论化,如“电视机感冒了,热乎乎的”或者“昨天的月亮是圆的,今天的月亮是弯的,好像干了重活,瘦了一大圈”之类的,批作文的老师就会很乐意看这种作文,如果你还想吸引老师的眼球,可以在题目上大做文章,如果是半命题作文或者是自拟题目的作文,如“xx,谢谢你”或者只给你要求,如“如果你闯红灯,你会怎么办,题目自拟”,“xx,谢谢你”,如果你想写“老师,谢谢你”,就可以写“学校里的教官,谢谢你”,只要编得合理,编得吸引人,老师就会想:学校里的教官是谁呢?老师就会被你的作文题目吸引住,就会很愿意地看下去。
总之,你写作文,不能尽力而为,而要竭尽全力!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二
1、祖国是哺育我们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是每一个中国人的骄傲,在庆祝您62周年华诞之际,我热血沸腾,思绪澎湃。每当我们仰望五星红旗,每一次唱起国歌,爱国之情就在我们心中激荡。
2、祖国日渐强大,日渐辉煌。给我肤色的祖国,给我智慧与胆略的祖国,有改革的浪潮迭起,冲破旧的束搏,迎来新世纪磅礴的日出!东方巨人,他,站起来了!
3、迎国庆,我心浪起伏,思潮滚滚。我长大后,一定要当科学家,发明出一代又一代新的产品,让人们减轻生活负担,促进祖国高科技发展,让我国处于领先地位,给祖国,给世界一个新的答谢,让老师的汗水不白流,不白费。
5、我遥望神州大地,我遥望展翅雄鹰,我遥望那一颗闪耀的红星!这就是我的母亲——中国。
6、无意间又看到了操场上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在树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每当看到国旗,我的心都为之一颤,亲切尊敬,自豪与责任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7、小时候,祖国就刻在我心中,一个个关于中国英雄的故事,一个个关于中国的优美神话传说,将我的心勾了起来,随着历史的情节起伏。
8、迎国庆,我无限感慨百感交集。远大的理想要实现,现在就要发奋读书、努力学习,将来成为栋梁之才报答祖国,报答老师,服务人民。
10、雪域高原的通天大道,传递了民族的期盼;抗震救灾的众志成城,创造了生命的奇迹;神舟飞船的载誉而归,成就了千年的梦想??每一个瞬间都定格成为幸福的永恒,绘制成新时代历史画卷。这是一幅超越时间与空间的画卷,画中的主角,是你,是我,是我们每一个人。
11、仰望长空,历史的星光依然闪烁!我们的中国古老而伟大,我们的中国壮丽而永生!蔡伦纸上书写着她的智慧,指南针上旋转着她的方向,刀光剑影下她一次次回归和平,精神劫难中又一次次积薪自焚,重获新生。
12、一个走向世界的民族,必须自尊自立,自信自强,中国就是世界的榜样!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骄傲!展望未来,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传下去,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祖国做出贡献,让祖国走在世界的'最前面!
13、迎国庆,我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我国一天天强大,我们这一代要树立远大理想,为振兴中华当好接班人,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让五星红旗一代又一代传承下去,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
14、迎着朝阳,披着霞光,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高亢的国歌声中冉冉升起,它飘扬着,飘在九百六十万广沃的土地上空,飘在所有的中国人心中,面对它,我们再抑制不住内心的崇敬,我们为它自豪。
15、祖国啊,母亲!请相信,我们一定不会辜负历史的重托,新的《中华交响曲》将在我们手中演奏出更精彩更辉煌的乐章!就象李大钊期望的那样:让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正气在青春的火焰中再现!让华夏神州五千年的雄健国魂在青春的火焰中再生!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三
1、有时候会突然特别想离开北京,哪怕它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却从才不觉得它是属于我的。好像从有个人意志开始,就深深的觉得我不属于这里吧。因为一直向往一个无风、温暖的地方,所以总在无助时想要离开。
2、有很多天没有做过梦了,都快要忘记做梦的.感觉了,原本我爱着每一个自己做过的梦,现在连这些也没有了。我从来没做过噩梦,所以特别想知道做恶梦的感觉。
3、因为天晴了,所以我今天晒被子。
4、因为阿婆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有困难就找她。
5、因为张老师讲课非常生动,所以我最愿意听他讲课。
6、我从不知道孤独是什么,是不是没有人陪你游戏,还是没有人与你交谈就叫孤独。我在孤独中长大,有很多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啊,小时候还曾经连电视也不爱看了,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干嚎。所以现在特别贪求一个人在家的时光。
7、我们有困难就找阿婆,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朋友。
8、因为下雪了,所以路上的行人很少。
9、因为时间不等人,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10、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11、因为我的学习成绩有了进步,所以老师表扬了我。
12、在生活中,一定要让自己沉默起来,因为沉默的自己才不至于表现肤浅,也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还要乐观些,因为乐观的自己才有可能使内心充满阳光,让生活的气氛显得更加轻松。
13、因为诸葛亮有才干,所以周瑜妒忌诸葛亮。
14、因为小明太调皮了,所以老师今天没有给他发小红花。
15、我最愿听张老师讲课,是因为他讲课非常生动。
16、我没有去上课是因为我病了。
17、正因为诸葛亮三天就交出十万支箭,所以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
18、因为早上没吃的缘故,所以今天还没到放学我就饿了。
19、因为他看起来令人生畏,所以人们常说他凛然不可侵犯。
20、老师表扬我了,是因为我学习成绩有了进步。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四
因为有了千顷汪洋与万里苍穹在视线尽头的融合,才有了碧海青天夜夜心的怅惘;因为有了高耸的山峰与缓缓流动的溪水在山脚水畔的相遇,才有了峰回路转的秀美山河。这个世界有因必有果,有果亦必有因,因果形影相随。
冰心曾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指出人们过分看重结果。试想,倘若没有花苞的静静等待,怎会有花儿怒放时的明艳!
成功之“果”是需要“因”作为养料的。因为坚持,土尔扈特部族克服重重困难,回归祖国;因为坚持,布鲁诺视死如归,在科学的王国中架起一道亮丽的彩虹;因为坚持,勾践复兴越国,称霸数十载。细数他们的成功,无不因为不懈的坚持,也正是此“因”才成就了他们辉煌的人生。
史铁生下肢瘫痪,却将轮椅上的梦演绎得多姿多彩;贝多芬中年以后双耳失聪,却将《命运交响曲》演奏得扣人心扉;司马迁遭受宫刑,却凭借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信念完成了《史记》。纵观历史,他们的成功是因为他们饱受风霜,历经心的忧患。正因为比常人遭受了更多磨砺,他们的人生才更加熠熠生辉。大风泱泱,大潮滂滂,洪水图腾蛟龙,烈火涅凤凰,我们收获的每一个“果”都源于我们播种的“因”的种子。因此不要去艳羡别人比自己收获的多,因为他们播种的本就比你多。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成败亦是如此。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成为梦一般的神话时,海子无言了,在他眼里,这个世界远看满是伊甸园盛开的美丽花朵,近看才知满是衰败与荒芜。大海留不住他,春天的脚步也留不住他,诗意的翅膀折断了,只剩下山海关的铁轨在眼前延展。因为现实让他不满,因为他梦中的伊甸园过于完美,他无法适应这个世界。海子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是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抱有太高的期望。
人与自然的关系亦是如此,保护地球家园,地球将回报我们;破坏周遭的生态,为此后果买单的将是人类自己。
一个向量是正是负,要看你追求什么;一个砝码是重是轻,要看你怎样取舍。这个世界,因果相随,有因必有果,有果亦必有因。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五
1虽然这次考试没考好,但是我并不灰心。
2虽然这次考试取得了高分,但是我并不高兴。
3虽然今天天气很好,但是很热。
4虽然今天很冷,但是我还要写作业。
5虽然我不想造句,但我还是造了一个.
6虽然父母非常疼爱他,但他还是经常做错事来伤害父母的心!
7虽然我学习不好,但是我会认真努力的!
8小明虽然考了第一,但是他一点也不骄傲。
9他虽然很顽皮,但是学习很好。
10虽然他不聪明,但是他学习十分的用功。
11虽然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但是我还是会尽力的。
12虽然你的成绩很好,但是不能骄傲。
13虽然小明很努力,但是他还是没有考100分。
14虽然这道题很简单,但是他还是不会。
15虽然这本书很难懂,但是它的.内容很有趣。
16虽然小妹妹只有5岁,但是她能把乘法口诀倒背如流。
17虽然我们现在有了良好的生活条件,但是我们不能奢侈浪费。
18虽然天气不是很好,但是我们仍然去春游。
19虽然你头脑不太灵活,但是你还是很努力。
20虽然考砸了,但是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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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六
故事开始: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在玩耍,小男孩收集了很多石头,小女孩有很多的糖果,小男孩想用所有的石头与小女孩的糖果做个交换。小女孩同意了,小男孩偷偷地把最大和最好看的石头藏了起来,把剩下的给了小女孩;而小女孩则如她允诺的那样,把所有的糖果都给了男孩。
何谓对,何谓错?对错,只是世人对世界上的事情的一种辨别。世上本没有对错,很对事也不能用对错来下定论。
没有对错,只有因果。
在当时,父亲站在门边,不徐不缓地问:“你们发生什么事?”妹妹就在旁边,把她自己看到的再加上一点点的偏心于哥哥,比事实夸张了一点地陈述。父亲没有替任何一个人说话,没有偏向任何人,但却让姐弟俩承认错误。两个心高气傲的人啊,怎会低下高昂的头呢!即使是暂时的妥协,也无法消磨掉骨子里的不屑。感情破裂,两人之间产生了隔阂,随着时间的推延,越来越深,把两人推得越来越远。两颗稚嫩的心,霎时有些凄凉。
当年父亲种下的因,现今也由父亲吞下果。在医生说,父亲已经没有多长时间在世上时,妹妹在另一件病房里,待产;姐姐刻薄地对着弟弟说:“我呢,还得去陪我的宝贝儿子,你就去看看父亲吧,这是一点小钱,去买点东西,礼到就好了,人,我看就不用去了,我也没空。”转身走了;弟弟只是请了一个钟点工去照顾父亲,一个月也不去见上一面。
在父亲走的那一天,妹妹正好是预产期到了,在产房做着斗争;姐姐和弟弟站在父亲的病房前,一脸淡然,看不出半点的悲伤。静谧的空气,带着一丝扭曲的兴奋,那个男人啊,让他们向对方低头的男人啊,就要死了!
纵然可悲,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没有对错,只有因果。
故事结束: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七
在一个大森林里,有一只小松鼠名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最讨厌学习的松鼠。你瞧其他的小松鼠都背着书包,唱着歌儿,去上学了。而他独自一个人在树丛间,跳来跳去,窜上窜下,玩的不亦乐乎。
多多的爸爸妈妈看着孩子这样,便苦口婆心的劝多多说:“多多我亲爱的宝贝,你一定要去上学。你知道吗?人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够改变自己,才能够让自己的未来更加美好。”
多多毫不在意的回答说:“没关系,你们看我的身体这么健康,四肢这么发达,以后还愁找不到工作吗?”
多多的爸爸摇了摇头,叹着气走开了。多多一点都不明白,心想:爸爸最近怎么了?他好奇怪啊!为什么要叹气呢?我只是不想学习罢了。
这时多多的妈妈走了过来。她牵起多多的手,走出了家门。
“你要带我去哪儿呀?我今天已经玩了一天了,很累。”多多大声的反抗说。
“我想带你去散散步。”妈妈说着:“顺便跟你谈谈心。”
多多不情愿的答应了。
一路上风景很美。多多望着路边的花草树木进入了想象世界。
忽然他听到了妈妈讲的故事,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妈妈说:“多多,你知道吗?你的爸爸小时候非常喜欢上学,但是他没有完成这个梦想。”
多多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问道:“为什么啊?”
妈妈忧伤的说:“当时你的.爷爷奶奶被一只讨厌的大动物杀害了。你的爸爸成了孤儿,因此没有人送他去上学。”
“不会吧?”多多惊讶极了。
散完步回到家里,多多对爸爸妈妈说:“我决定了从明天开始一定要去上学。而且我要加倍的努力,争取赢得一个好的成绩。”
爸爸妈妈欣慰的笑了,异口同声的说:“这才是我们的好孩子。”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八
因果关系中的“因”与“果”须有必然联系,即须有引起某种现象的“因”,才会产生这一现象的“果”。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因果关系在辩论中是如何应用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强加因果,即借助联想或想象,在因与果之间找到某个语言连接点,构成一种临时性的因果关系,这种强加的因果关系貌似合理,又有“笑”果。运用到论辩中,可让你的论辩风度翩翩。
刘震云的妈妈在镇上卖酱油时,旁边有个书店,经常拿上一本鲁迅的书学习识字。当知道儿子写作时,她问:“你现在也写东西?这个事不难。”
“我觉得挺难的。”听儿子这么说,她又问:“鲁迅在作家里边算是牛的吗?”
“好多人都把鲁迅当祖师爷呢!”
于是,她放话道:“嗨,那写东西太容易了,我看过他的书:后园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我都能写出来:我卖酱油,一个是酱油缸,另一个也是酱油缸。你看是不是很容易?”从此,刘震云便坚定地走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最终成为大家。
此中,刘妈妈为鼓励儿子,便用亲身经历为据,以证明写作很容易。她的逻辑是:鲁迅的东西我也能写(因),所以“写作这东西太容易了”(果)。殊不知,她能写的只是语句,这与整篇文章显然不能等量齐观,这便意味着,这个简单类比虽是以偏概全,但这一让人忍俊不禁的强加因果,又确实给了对方莫大的鼓励,由此可见此术的巨大功用。
20xx年2月1日的记者招待会上,由于此前有普京总统将要辞职的传闻,于是,一名希腊记者便问道:“我明白,您在自己的任期内是不打算离开的,但……”还没等说完,记者们都笑了起来;见总统普京也在尴尬地苦笑,这名记者连忙解释:“您是明白我的意思的!我曾看过一种观点,说您正坐在手提箱上,随时准备跑掉。您同意这种说法吗?”
听到这话,普京先是故意地向脚下的两边各看了一下,然后问道:“手提箱在哪儿呢?”在一片笑声中,他又说道:“我当年练的是柔道可不是田径,我不打算提前离开克里姆林宫。”
于是,一片笑声和掌声。
捕捉到问题中“手提箱”这个比喻后,普京随即化虚为实并假痴不癫地既看又问,继而用“我当年练的是柔道可不是田径”(因)这一人所共知的事实,来为自己“不打算提前离开克里姆林宫”(果)提供理由。不难理解,“我当年练的是柔道可不是田径”意即“我不善于跑”,这个跑步之“跑”显然与离开(辞职)之“跑”是一种词义别介,普京的辩解机智幽默,却又合乎情理。
看到某知名“幽默”杂志社招聘编辑,一位喜爱幽默的朋友便欣然前往。面试时,见这位仁兄浑身黑亮,主考官含笑问道:“你刚从非洲旅游回来吗?”
“没有,我还没出过国呢!”朋友实话实说。
“嗯,那一定是刚从煤矿考察回来?”
虽听出了考官话语中的幽默色彩,但朋友却不敢造次,仍老实作答:“我最近什么都没干,在家专心写字呢。”
“写字能把人写黑?”主考官穷追不舍。
“近墨者黑嘛!”听到这句脱口而出的妙语,主考官随即向朋友祝贺道:“欢迎你即将成为我们杂志社的一员!恭喜!”
朋友听到“写字能把人写黑”这一歪问时,他随即予以歪答:因为写字——因为“近墨者黑”,所以,这个用“墨”写字的人当然会“黑”了。近墨者黑与用墨写字,此墨非彼墨,但朋友偷换概念,强行使“近墨者黑”(因)与“我长得黑”(果)之间构成一种临时性的因果关系。既显机智,又貌似合理,给人以幽默风趣之感,最终,朋友赢得主考官的青睐。
为推销自传《黄瓜的黄西瓜的西》,黄西回国做巡回演讲,不仅赢得无数国人的喜爱,还荣获了《南方周末》“年度致敬人物”。颁奖典礼上,记者问:“41岁写自传,是不是有点太早?”
黄西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笑道:“所以我尽量把我的自传写得短一点儿。”
记者又问:“我注意到自传的扉页上写着:献给所有不喜欢我的书的人。为什么要写‘献给所有不喜欢我的书的人’?”
黄西则含笑说:“因为不喜欢我的人还是占多数。”
闻言,记者先生也禁不住乐而开怀。
记者追问41岁写自传,是否为时尚早,黄西却以“写得短”答之;看似答非所问,实则强加因果——因为我年轻(41岁嘛),所以就写“短自传”。再看,其“因为不喜欢我的人还是占多数(所以我要把书献给他们)”之说,似乎有违正常逻辑;但这种逆向应答,却能引发人们的兴趣。“因为不喜欢我的人还是占多数(所以我的书大有市场)”;这一逆向而思的强加因果,颇有笑料。
南朝时,齐太祖崇尚道教,平日,他都会找个大臣来陪他谈仙论道,以致大臣们都唯恐避之不及。一天,齐太祖派人去叫长史张融,并叮嘱越快越好。可过了好长时间,这位张长史也没个人影;不得已,齐太祖便再次派人催促。见到姗姗来迟的张融,齐太祖自然是气不打一处来,于是疾言厉色地问他道:“你怎么这么难请?让我等了老半天!”
听到这话,张融不慌不忙道:“陛下是天之子,小臣乃凡间人啊!”
“笑话,这就是你故意推迟见朕的借口吗?”齐太祖老大不高兴。
“天之子仙居天上,我是自地下凡间升到天上,想快也快不起来啊!”
此语一出,齐太祖也不好意思再为难张融了。
面对齐太祖的质问,张融故意将“天子”之称皇帝,理解为“天之子”——“天的儿子”自然住在“天”上,所以我到您这里来就是“自地下升到天上”。如此夸张,“自地下升到天上(因),想快也快不起来(果)”这一强加因果,不仅看起来理据充分,而且还能借此猛拍皇帝的马屁,可唯妙哉。
由上可知,这种“强加因果”虽不合逻辑甚至荒诞不经,但由于是论辩者有意而为,既具效果又有“笑”果,值得我们仔细体味进而学以致用。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九
1.指的是通过一些的前提来论证从而推断出某个结论。2.基本原则:头脑清空原则(按人家来,不要按自己的来)。
题设为真原则(人家题设说的是绝对不可怀疑的)。
形式统一原则3.解题步骤:(1)看问题,定题型;
(2)看题目,做简化;(3)据技巧,得答案。
4.演绎推理的分类:(1)论证类——加强论证型——减弱论证型(2)结论类。
——形式推理结论类:侧重规则的考察——日常推理结论类:侧重脉络的考察。
(一)形式推理结论类。
1.分类:有真有假型;翻译推理型(强调对于肯定确定信息的认识);排列组合型(匹配型的题型);集合运算型(很像数学的一种题型)2.有真有假型:
(1)首先看矛盾;其次看包容;然后看反对;最后带题中(实在不行就代入排。
除法)。
否a。
a且b:其矛盾关系为。
否(a且b)即否a或否b。
a或b:其矛盾关系为。
否(a或b)即否a且否b。
a能够推出b:其矛盾关系为。
a且否b。
所有:其矛盾关系为。
有的不。
必然:其矛盾关系为。
可能不。
——能用在很多地方,不光是在这里。比如说在后来的削弱关系中,矛盾是最强的削弱关系。
——构成矛盾关系的主体一定相同,这是观察矛盾关系的一个重要判断指标。(3)包容关系:
——当不能发现矛盾关系时,我们就要看包容关系,即寻找看几个关系之间是否存在包容。
——即要寻找包容关系,几个关系如果为包容关系,则他们同时为真或为假(这和矛盾关系刚好相反),然后根据题目中的真假结论来得出其他几个关系的真假,从而得出相应的最后答案。
——若a能推出b:则包容关系为若a为真则b为真+若b为假则a为假。
只有一真,则a必为假——即“一真前假”
只有一假,则b必为真——即“一假后真”
——所有:则包容关系是能够推出某人、有的a且b:则包容关系是能过推出a(b)、a或者b(4)反对关系:
——对于两个“有的”的反对关系,“必有一真”;
对于两个“所有”的反对关系,“必有一假”;
(5)当题目中有多真多假时,可以利用矛盾或包容或反对关系将其转化为一个真或假再解。3.翻译推理型:
(1)可分为全真判断型(重在判断,几个词之间的关系);全真推理型(重在推理,几个半句之间的关系)两种类型;他们的前提是所有的条件都是全真的即全真完全的,不同于有真有假型。(2)全真判断型:
——所有(凡是)s都是p:翻译为。
s能推出p;
所有(凡是)s不是p:翻译为。
s能推出非p;
没有s是p:翻译为。
p能够推出非s;
没有s不是p:翻译为s能够推出p;
不是s都是p:翻译为非s能够推出p;
不是s都不是p:翻译为非s能够推出非p=p能够推出s;
——也可以通过花图来进行区分,不过最好还是记住上述六种翻译结论,常使用箭头+经常使用逆否命题。
——三段论:
a能推出b,b能推出c,则a能推出c(但要注意a能够推出c,b能推出c,a和b之间不一定有必然的关系)。
——一定要注意:
“有的”、“一些”等词语的翻译中,要注意严谨,比如说能推出有的投资者不支持沿海工业的发展,并不一定等同于有的投资者支持沿海工业的发展。
另外,“有的”、“一些”等词语的翻译中不存在逆否命题,它存在的是以下这种情况:两者之间存在交集,即至少存在一个人即是„又是„,换言之有的a能推出b;同样有的b也能推出a,有以下几种情况:
——判断中的否定关系:(“并非”)。
并非所有a都是b等价于有的a不是b;
并非有的a是b等价于所有a都不是b;“遇到并非,则所有变成有的,是变成不是,有的变成所有”。
——判断中的等价关系:
所有的a都不是b等价于所有的b都不是a;
有的a是b等价于有的b是a;
——判断中的推出关系:
所有的a都是b可以推出有的a是b(在根据上面的结论可以,有的b是a)根据往年的题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a都是c,即a能推出b,a能推出c,则可以推出有的b是c、有的c是b)。
某个人的行为可以推出有的人的行为,但无法推出所有人的行为;(3)全真推理型:
——重在推理分句之间的关系,有以下四种情况:
充分条件(第一个条件能推出第二个条件)。
必要条件(第二个条件能推出第一个条件)选言命题(第一个条件或第二个条件)联言命题(第一个条件且第二个条件)。
——全真推理型和全真判断型只是侧重点不一样,推理等套路都一样,用箭头,并且全真推理型中很少会有“有的”,而都是“所有”之类。
如果„„那么„„;只要„„就„。
„;凡是/所有„„都„„;为了„„一定/必须„„;
只有„„才;„„才„„;除非p否则不q;
选言命题:或者p,或者q(p或q),可翻译为非p即q;非q即p;
至少有一个„„联言命题:p且q;
这是一个确定的命题,要么全对要么全错,不同于上述三类不确定的命题;
——如果p能推出q,则:
p能推出q,即等价于非p或q非q能推出非p;
否定p或肯定q推不出什么必然的联系,要加“可能”。
——在全真推理中,要优先考虑确定性的信息;
如果题干没有确定肯定信息的话,也就是说确定的信息都在答案中,那就要善于找出信息,即如果得出a推出c,c又推出非a,则可以得到a推出非a,即得到非a这样一个确定肯定的信息。(4)总结:
答案的主语(变相的给予确定信息);
4.组合排列型:
(1)主要考察的是匹配的问题;网上搜索15道逻辑经典试题,其中很多为此类。
(2)方法:观察题干和答案的信息。如果答案的信息比较充分,那么使用排除法比较简单;如果题干的信息比较充分,使用相应的方法:
——图表或图形法,辅助我们记忆,便于匹配。
——选项充分排除找。当题干信息量不大而选项的信息充分的时候,可以使用此法。(3)总结:
——题干充分用图表(信息最大优先原则)——选项充分排除找(特殊信息优先原则)。
——有确定信息的以确定信息优先;信息量大的以信息量大的优先;5.集合计算型:
(1)很像数学类的题型,并不需要太复杂的运算,只需要理清关系,常见的是对比较(两者、三者、多者之间的比较)和补集的考察,即分为不等式和集合两类。
(2)不等式类(比较):
——简单不等式,即单个不等式比较。
——复杂不等式,即多个不等式比较。要善于进行简单的运算。
简单结论:女生比男生多,不及格的比及格的多,则不及格的女生比及格的男生多;
(3)集合类(补集):
——对补集的考察:即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推导其补集即相反的部分,然后对比答案选项,从而排除得出正确答案。——集合之间的包容关系:看是否会重叠。
(二)日常推理结论类。
1.形式推理结论类题目会标出非常清晰的脉络结构,有很多关联性的词语,如果„就„等,相对来说比较形式。而日常推理结论类是把逻辑关系相对隐晦的隐含在句子中,可以退出„„无法退出„„2.原则:主体一致原则(保证论述的主体一致)。
无关概念排除(在论述的时候不要引入新的概念)。
优先可能论断(当决定性的论断和可能性的论断放在一起时,优选可能性的论断+慎选宏观论断、比较论断即有修饰性的词语)。
因果联系看清(要理清因果联系,有求异、求同、共变)3.无法推出则可以直接看答案回归到题干中进行排除确定正确答案4.绝对数字不能用来证明,但是比例却可以用来证明。
(三)事件排序类。
1.事件排序的本质:两件事情的顺序关系。
2.步骤:
(1)分段(首先看能否能某些标准进行分类)。
(2)首尾特征明显(可以从选项中来观察;优选选项;)。
紧邻特征明显(可以通过相同词汇来观察)。
(3)答案补全(验证下看时候正确)。
(四)论证类演绎推理类1.分为两种题型:加强论证型。
削弱论证型2.加强论证型:
(1)分为:支持(一句话的加强就被称为支持)。
假设(两句话构成的,构建两者之间的联系)(2)把整个题目抽象为一句话,两句话。
(3)支持:(一句话)。
——弱支持:再说一遍;举个例子。
——强支持:(通过比较得到的结论)旁人不灵;没我不行(4)假设:(两句话)。
——弱假设:原因解释(解释某种矛盾;原因需要文中找)。
——强假设:搭设桥梁(在两句话之间搭设桥梁,如a推b,a推c,则需要搭设一个b推c这样一个桥梁;如果a和b,则需要搭设一个a推b这样一个桥梁;如果a推b,b,则需要搭设一个a这样一个桥梁)3.削弱推理型:
(1)加强相当于补洞,而削弱相当于找出漏洞;
(2)分为两种:形式推理(在形式上寻找对结论的否定)。
日常推理(削弱的是脉络之间的因果关系)(3)形式推理(即加强的反面)。
——一个结论:a,则非a,就对其削弱了。
——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a推出b,则非a(否定前提,注意这时要尽量全部否定)。
就对其削弱了。
则a且非b(不必然存在联系,举个反例)。
——注意,a且非b是要比非a的削弱力度强,因为它和a推出b是矛盾关系。
——他因:是在因果联系中对是否是唯一的原因进行质疑,分为求同和求异„„它的形式是:摆出一个现象,得出一个原因。
——因果倒置:主要运用在共变的过程中,关系是反的。
(5)注意削弱推理题型中的形式推理和日常推理是不一样的,在形式推理中,a是绝对能推出b的,即a是b唯一的原因;而在日常推理中,不一定是唯一原因。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
1.曾经有一束光在你的眼中,但现在它消失了。在过去,无论你想做什么,都要像孩子一样去做,并且做到最好。当你不想做的时候,就不要做。因为这些,你就过着艰难的生活。16岁时,你是个彻底的失败者。但那时,你愿意做一个失败者,不像现在这样勉强度日,不快乐。
3.•在我偶然得到这个符咒的时候,我很想知道这个因果。刚开始,以为实现我所被挫折的梦想是果;后来,以为与你相见延续前缘有可能就是那个果;再后来,以为在另一个世界开始新的人生是那个果。但现在才后知后觉,因为活命的因,失去我的全部才是真正的果。我的未来,我的名誉,我的价值观,我的人们,还有我最亲爱的你。
4.一心有滞,诸法不同。
5.别想一下造出大海,必须先由小河川开始。
6.今天之所以放假,是因为今天是中国传统的佳节端午节。
7.树叶沙沙响,必定有风来。
8.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
9.多行不义必自毙。
10.因为我回答了题目,所以老师表扬了我。
11.因果不曾亏欠过我们什么,所以请不要抱怨。
12.果与因之间的均衡极大,所以很难将原因视为结果的“生身父母”。
13.生活之所以有坎坷,是因为只有经历了这些,才能看到彩虹。
15.因为张老师讲课非常生动,所以我最愿意听他讲课。
16.•有因便有果。譬如曾种下怠惰的因,便成为今日酸涩的果。当我要品尝甜美的果,曾经的耕耘必不会成为懒惰者的摇篮。
17.悟心容易息心难,息得心缘到处闲。
18.就算全世界都否定我,还有我自己相信我。
19.善恶报应,祸福相承,身自当之,无谁代者。
20.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事在人为:不去做你怎么知道行还是不行。
21.一个为什么,都有其所以然。
22.欲知前世因,则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后世果,则今生所为者是。
23.因为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所以做人一定要学会勇敢面对。
24.说到底,今日一切皆是由于从前种下的因,因果报应而已。
25.•一切不好的事情都发生在你身上,身边朋友对你感到同情。但只有你知道,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26.没且件事是由一种原因引起的,而总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
27.我从不知道孤独是什么,是不是没有人陪你游戏,还是没有人与你交谈就叫孤独。我在孤独中长大,有很多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啊,小时候还曾经连电视也不爱看了,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干嚎。所以现在特别贪求一个人在家的时光。
28.想念,只是不想见到的人。终于你明白了,我思念他的原因,其实不是因为他好,而是因为,以后没人能让你感觉好。你一直想念的,是爱。世界上没有人注定是孤独的。如果一个人只能爱上一个人,那就太可悲了。所以,一定有另外一个人,然后,爱上你自己。
29.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30.缘来天注定,缘去人自夺,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
31.•有些果吞不下,就不要种因,别到头来苦了自己的一番努力。
32.再美好的事物,总有阴影。正确权衡利弊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无法用平静的心情去对待面对的一切,但我们可以控制,当我们平静下来之后又如何用心境去面对。
33.不要诉求困难会终止,而要诉求有颗征服困难的心;把别人的失败当着做自己教训的人,你的成功机率将会比别人多。(在线造句)。
35.了解别人的人是智者。认识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谁能征服别人,谁就有能力!战胜自己的人是强大的!懂得知足的人才是富有的人!只有不懈努力的人才有抱负!只有那些不失去安全感的人才能活得长久!精神上死去的人才能长生不老。
36.唯心所现,唯识所变。
37.念佛时,即见佛时,亦即成佛时。求生时,即往生时,亦即度生时。
38.学生之所以聪明,就因为他们学习刻苦,上课听讲。
39.佛法在日用处,吃茶吃饭处,语言相问处。
40.在生活中,一定要让自己沉默起来,因为沉默的自己才不至于表现肤浅,也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还要乐观些,因为乐观的自己才有可能使内心充满阳光,让生活的气氛显得更加轻松。
41.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42.种其因者,须食其果。
43.真正的忙不是忙,而是忙的心;真正的累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人活着,努力工作是必然的。当你感到忙碌劳累时,一个是因为价值的丧失,另一个是因为欲望的过度。生活有了方向,有了奋斗的理由,心就会踏实;少些牵挂,多些宽容,懂得满足,心就会自由。顺其自然,顺其自然,懂得放下,生活就会更完美。
44.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45.老师表扬我了,是因为我学习成绩有了进步。
46.佛说,一切皆有因果,一切皆是磨难。
47.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因缘生灭法,佛说皆是空。
48.在宇宙中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关联的,宇宙本身不过是一条原因和结果的无穷的锁链。
49.作物之所以能生长,是因为土壤里含有水分和养料。
50.缘来则去,缘聚则散,缘起则生,缘落则灭,万法缘生,皆系缘分。
51.你是怎样的人就会碰到什么样的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相信因果报应。
52.之所以不去爬山,是因为今天下雨了。
53.只有胜利才能生存,只有成功才有代价,只有耕耘才有收获。——佚名。
54.我喝酒是为了淹没痛苦,但该死的痛苦却学会了游泳,爱情就像口香糖,时间久了会平淡,觉得平淡就想放弃,无论扔到哪里,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55.•世间本无情,因缘生来由。无果为缘,无因是缘,一切因果皆缘,缘何苦。
56.清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57.人的一生就是不断与痛苦抗争的过程,人生的意义就是从与痛苦抗争中找到一点幸福。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很多烦恼、痛苦或快乐,全靠你的心。生活,不需要复杂,只要简单就够了;我们的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但这个目标不一定前进,也许就在于转身。
58.福兮祸所伏,禍兮福中倚。
59.昨天如影——记住你昨天的挫折和失败的教训;今天如画——美好的生活、快乐和幸福的人生要靠你自己去描绘;明天如梦——珍惜今天,选择好自己的目标,努力地为自己的明天去寻求和拼搏。
60.因为下雨了,所以你要带雨伞。
61.因为他做了坏事,所以他收到了惩罚。
62.着力今生须了却,谁能累劫受余殃。
63.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明确自己的位置,做好份内之事。
64.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
65.你有一天将遭遇的灾祸是你某一段时间疏懒的报应。
66.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67.好好的管教你自己,不要管别人。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一
因果报应,是在佛家偈语中出现最多的话语,仿佛与现在快速发展的社会没有什么关系,人们都在乐此不疲的赚钱,忘记了还有比赚钱更重要的,仿佛终极人一生的意义就是赚了多少钱,住上了多么大的房子,开上了多贵的车,每天吃的是什么。
我们最早接触因果关系的时候就是小学时学的造句,因为···所以···,那时候就知道因为之前怎样,所以之后怎样,那时候的句子这样写,也只是最浅显的因果,当时也没有那种深层理解的能力,只是想着快点快速写完作业就好,因为我写完作业了,所以我就可以出去玩了,直至后来不用造句了,这些东西也就忘记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外界事物的认知开始有了变化,我真正认识到因果的时候就是高中时,那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会这么平凡,世界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慢慢的我就明白了,因为我之前的不努力导致我现在的平凡,而这个世界是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之前是那个样子。
这一次的学习给了我新的震撼,新的认识,之前的因果只是在我的自身,只是想着通过现在改变以后,再怎么远,也逃不过自身的范围。看了《超越轮回》才知道,现在得到的果不仅仅是因为之前做了什么,而是不管有意无意不管什么时候做的事,甚至是上辈子做的事,都和现在有关系,我们是现在这个样子,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如果一味的抱怨,而不悔改,只会种下更恶的因,然后收到更恶的果,陷入到死循环之中。
在佛家因果轮回理论中,因:是主因;缘:是助缘;机:通“积”意;果:是结果。因无缘,则不果,机不投,因不果。因果,因机缘果之简称,时机不到,因缘不生,因不受缘,有缘无份,如此使然。“机”之源来:木应天地因缘感召,得天之气,积阳之温,化地之水,聚土之尘,累积木几,曲直向上,执著生“机",通天会地,修木高尚,至成机会。故曰: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即是如此。轮回;是流转之意。轮回的原因就存在于十二缘其中。佛教认为主要是因为十二缘中的无明引起的,无明就是对事物的本来面目的无知,由于无知就产生了“行”,各种不同的“行”会产生不同的业力,正是因为业力的存在,才为轮回的进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我们常常会说“我觉得”、“我认为”、等这样的话,这就是由痴愚、贪爱、瞠恚三毒构成的每时每刻的我执。我执是可以被“慈悲”和“智慧”所打败的。脱离轮回、超越轮回的工具是戒、定、慧三学。戒,指的就是防范和禁止身心的过失,断除一切让你轮回于业海的行为,包括起心动念。只要我们培养一颗善良的种子,有道德的基础和一定的持戒和自我规范的,改变每一个当下,放下当下的爱与执着,改变以往的生活态度,学会控制自己的习性。
李志睿。
2014年10月29日。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二
一个科学家,不论是家还是实验家,都提出陈述或陈述系统,然后一步一步检验它们。说得具体一些,在经验科学的领域里,他们构建假说或理论系统,然后用观察和实验,对照经验来检验它们。我想,对这个程序作出逻辑的,也就是说,分析经验科学的,就是科学发现的逻辑,或者说知识的逻辑的任务。
但是,“经验科学的方法”是些什么?我们所说的“经验科学”又是什么?
1.归纳问题。
按照流行的观点(本书反对这种观点),经验科学的特征是它们运用所谓“归纳方法”。按照这种观点,科学发现的逻辑等同于归纳逻辑,即这些归纳方法的逻辑分析。
一般把这样一种推理称作“归纳的”,假如它是从单称陈述(有时也称作“特称陈述”),例如对观察和实验结果的记述,过渡到全称陈述,例如假说或理论。
从逻辑的观点来看,显然不能证明从单称陈述(不管它们有多少)中推论出全称陈述是正确的,因为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总是可以成为错误的。不管我们已经观察到多少只白天鹅,也不能证明这样的结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
归纳推理是否证明为正确,或者在什么条件下证明为正确,被称作归纳问题。
归纳问题也可以被表述为如何确立根据经验得出的全称陈述真理性的问题,经验科学的假说和理论系统就是这样的全称陈述。因为许多人相信这些全称陈述的真理性是“根据经验得知的”;但是,显然,观察或实验结果的经验的记述,首先只能是单称陈述,不能是全称陈述。因此,人们说从经验得知一个全称陈述的真理性,意思常常是这样:我们能用某种方法把这个全称陈述的真理性还原为一些单称陈述的正确性,而这些单称陈述根据经验得知是真的;这就等于说:全称陈述是以归纳推理为基础的。因此,问是否存在已知是真的定律不过是用另一种方法问归纳推理在逻辑上是否证明为正确。
然而,如果我们要设法证明归纳推理是正确的,我们就必须首先确立归纳原理。归纳原理是我们借以能把归纳推理纳入逻辑上可接受的形式中去的陈述。在归纳逻辑拥护者的眼里,归纳原理对科学方法来说是极重要的。reichenbach说:“……这个原理决定科学理论的其理性。从科学中排除这个原理就等于剥夺了科学决定其理论的真伪的能力。显然,没有这个原理,科学就不再有权利将它的理论和诗人的幻想的、任意的创作区别开来了。”这个归纳原理不可能是如重言式或分析陈述那样的纯逻辑真理。的确,假如有什么纯逻辑的归纳原理的话,就不会有归纳问题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归纳推理就必须被看作纯逻辑的或重言的变形,就和演绎逻辑的推理一样。因此,归纳原理必须是一个综合陈述;就是说,这种陈述的否定并不自相矛盾,而在逻辑上是可能的。所以,问题发生了:为什么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原理呢?我们根据理性的理由如何能证明接受它是正确的呢?相信归纳逻辑的人同reichenbach一起急于指出:“归纳原理是为整个科学无保留地接受的,在日常生活里也没有人能认真地怀疑这个原理”,然而,即使假设情况是如此(毕竟,整个科学也可能是错的),我仍然认为,归纳原理是多余的,它必定导致逻辑的矛盾。归纳原理易于产生矛盾,这在hume的著作里,已经说清楚了;那里还说到:即使有可能避免这种矛盾,也是很困难的。因为这个归纳原理本身也必须是一个全称陈述。假如我们试图认为它的真理性来自经验而得知,那么,导致引入归纳原理的同一个问题就再一次产生了。为了证明这个原理,我们就必须运用归纳推理;而为了证明这些归纳推理,我们就必须假定一个更高层次的归纳原理;如此等等。这样,想把归纳原理建基于经验之上的试图就破产了。因为这样做必定导致无穷后退。
kant试图摆脱这个困难,办法是他把归纳原理(他称作“普遍因果性原理”)看作是“先验地正确的”。但是我认为他为综合陈述提供一个先验的证明的这种试图,虽则机敏但并不成功。
我自己的观点是:这里概述的归纳逻辑的各种困难是不可克服的。现在很流行这样一种学说:归纳推理虽然“严格地说”是不“正确的”,但能达到某种程度的“可靠性”或“概然性”。我认为,在这一种学说里同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难。按照这种学说,归纳推理是“概然推理”。
reichenbach说:“我们将归纳原理描述为科学借以判定真理性的手段。更确切地说,我们应该说:它的作用是判定慨然性。因为科学并不能到达真理或谬误……科学陈述只能达到一系列不同程度的概然性,这种概然性不可达到的上限和下限就是真理和谬误。”在这个阶段,我可以不考虑归纳逻辑信仰者持有的这种概率观念,我在后面将要把它作为极不符合他们自己的论题而加以拒斥(参看下面第80节)。现在我可以这样做,因为求助于概率甚至并未触及上面已经提及的那些归纳原理所遇到的困难。因为,假如我们对根据归纳推理得来的论述给予一定程度的概率,那么为了证明它就必须援引一条新的经过适当修改的归纳原理。而这条新原理本身也必须被证明,如此等等。而且假如这条归纳原理本身也被说成不是“真的”,只是“概然的”,也得不出什么结果。简言之,和归纳逻辑的其他任何一种形式一样,概然推理的逻辑,或“概率逻辑”,不是导致无穷后退就是导致先验论的学说“。
在下面展开论述的理论是与所有运用归纳逻辑观念的试图直接对立的。这理论可以称之为检验演绎法理论,或者说就是这样的观点:假说只能以经验来检验,而且只是在这假说被提出以后。
在我详细论述这个观点(可以称为“演绎主义”,以与“归纳主义”相对立)以前,我首先必须将涉及经验事实的知识心和只与逻辑关系相联系的知识逻辑清楚地加以区别。因为对归纳逻辑的信仰多半是由于心理学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的混淆。顺便说一下,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混淆不仅对知识的逻辑而且对知识的心理学同样带来了麻烦。
2.心理学主义的排除。
我在上面已说到:科学家的工作是提出和检验理论。
在最初阶段,设想或创立一个理论,我认为,既不要求逻辑的分析,也不接受逻辑的分析。一个人如何产生一个新的思想(不论是一个主题,一个戏剧冲突或者一个科学理论),这个问题对于经验的心理学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来说,是无关的。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的问题(kant的quidfacti[事实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kant的quidjuris[权利问题]?)有关。它的问题是下列这一类的:一个陈述能被证明为正当吗?假如能够,则如何证明?它是可检验的吗?这个陈述在逻辑上是否依赖于某些别的陈述?或者与它们相矛盾?为了能以这种方式对一个陈述进行逻辑的考察,这个陈述必须已经被提到我们面前。必须有人已经表述了它并将它交付逻辑的考察。因此,我要在设想一个新思想的过程与逻辑上考察它的方法和由此得到的结果,这二者之间加以截然的区别。关于知识的逻辑(与认识的心理学相区别)的工作,我假定它仅在于在系统的检验中运用的方法,每一个新思想必须经受这种检验,如果要对它加以认真考虑的话。
有人会反对说,把已导致科学家作出一个发现——找到某一新的真理——的步骤加以“理性重建”看作认识论的事更为合适。但是,问题在于,确切地说,我们要重建什么?假如要重建的是灵感的激起和释放的过程,那么我将不认为它是知识逻辑的工作。这种过程是经验心理学要研究的,而不是逻辑要研究的。假如要我们要理性地重建随后的检验,那就另当别论了;通过这个检验,灵感成为一项发现或变成一项知识。科学家批判地评判、改变或抛弃他自己的灵感,就此而言,他们可以(如果我们愿意)把这里所进行的方法论的分析看作一种相应的思维过程的“理性重建”。但是,这种重建并不能描述这些过程的真实情况,它只能提供一个检验程序的逻辑骨架。不过,有些人谈到我们借以获得知识的途径的“理性重建”,大概也就是指的这个意思。
我在这本书里的论证完全不依赖于上面所说的问题。不过,不论其是否正确,我对这问题的看法是,并没有什么得出新思想的逻辑方法,或者这个过程的逻辑重建。我的观点可以这样表达:每一个科学发现都包含“非理性因素”,或者在bergson意义上的“创造性直觉”。einstein也说过类似的话:“探求高度普遍性的定律……从这些定律出发,用纯粹的演绎就能从这些定律获得世界的图景。达到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通路,只有通过基于对经验对象的智力爱好(‘einfuhlung’)的直觉,才能达到这些定律”。
3.理论的演绎检验。
按照这里我要提出的观点,批判地检验理论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理论的方法,总是按下列路线进行的。借助演绎逻辑,从尝试提出来且尚未经过以任何方式证明的一个新思想——预知、假说、理论系统,或任何其他类似的东西——中得出一些结论;然后将这些结论,在它们相互之间,并和其他有关的陈述加以比较,来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如等价性、可推导性、相容性、不相容性)。
我们可以(如果我们愿意)区别出四条不同的检验理论的路线。第一,在这些结论之间加以逻辑的比较,以此来检验理论系统的内部一致性。第二,考察理论的逻辑形式,目的是确定这理论是否具有经验的或科学的理论的性质,或者它是否是,比如重言的命题。第三,同其他的理论作比较,主要目的是确定,假如这理论经受住我们的各种检验,它是否构成科学上的进展。最后,通过能从理论推导出的结论的经验来检验理论。这最后一种检验的目的,是要找出理论的新推断(不论它自认为如何新法)耐受实践要求考验的程度。这种实践要求或是由纯科学实验引起的;或是由实际的技术应用引起的。在这里,检验的程序也是演绎的。我们借助其他过去已被接受的陈述,从理论中演绎出某些单称陈述,我们称作“预见”,特别是那种易检验或易应用的预见。从这些陈述中,选取那些从现行理论中不能推导出的,特别是那些与现行理论相矛盾的。然后我们将它们与实际应用和实验的结果相比较,对这些(以及其他)推导出的陈述作出判决。假如这判决是肯定的,就是说,假如这些单称结论证明是可接受的或被证实,那么,这理论眼下通过了检验,我们没有发现舍弃它的理由。但是,假如这判决是否定的。换句话说,假如这结论被证伪,那么它们之被证构也就证伪了它们从之合乎逻辑地演绎出来的那个理论。
应该注意:肯定的判决只能暂时支持这理论,因为随后的否定判决常会推翻它。只要一个理论经受住详细而严格的检验,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未被另一个理论取代,我们就可以说它已“证明它的品质’,或说“它已得到验证”。
在这里概述的程序中,没有出现任何类似归纳逻辑的东西。我从不认为我们能从单称陈述的真理性论证理论的真理性。我从不认为理论能借“已证实”的结论的力量被确定为“真的”,即使仅仅是“概然的”。在本书中,我想对演绎检验的方法作一更详细的分析。我将试图说明,通常称作“认识论”问题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在这个分析的框架内得到处理。尤其是,由归纳逻辑产生的那些问题能够排除,而不会代之以产生新的问题。
4.划界问题。
对这里提出来的观点,大概会有许多反对意见,其中最严重的或许是下面这种意见。反对者说,我由于摈弃了归纳法,就剥夺了经验科学最重要的特性;并且意味着我撤除了分隔科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之间的屏障。我对这个反对意见的回答是:我摈弃归纳逻辑的主要理由,正在于它并不提供理论系统的经验的、非形而上学性质的一个合适的区别标志,或者说,它并不提供一个合适的“划界标准”。
找到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区别经验科学为一方与科学和逻辑以及“形而上学”系统为另一方,这个问题我称之为划界问题。
hume知道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它,kant把它看作知识理论的中心问题。假如我们按照kant那样把归纳问题称作“hume问题”,我们也可以把划界问题称作“kant问题。”我想,在这两个问题(几乎所有其他知识理论问题的根源)中,划界问题是更基本的。的确,带有经验论倾向的认识论学者所以信赖“归纳法”,其主要理由似乎是由于他们相信只有归纳法才能提供一个合适的划界标准。特别是那些信奉实证主义的经验论者是如此。
老式的实证主义者只愿意承认那些他们所谓“导源于经验”的概念(或观念、思想),才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就是说,他们认为,这些概念可以在逻辑上还原为感性经验要素,如感觉(或感觉资料)、印象、知觉、视觉或听觉、记忆等等,实证主义者更明确地认为,科学不是概念的系统,而是陈述的系统“。因此,他们只愿意承认这样一些陈述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它们可以还原为基本的(或“原子的”)经验陈述——还原为“知觉判断”,或“原子命题”,或“记录语句”,如此等等”。很清楚,隐含着的划界标准就是要求归纳逻辑。
既然我拒斥归纳逻辑,我也就必须拒斥所有这些想解决划界问题的尝试。由于这种拒斥,这个划界问题增加了它在当前研究中的重要性。对于不接受归纳逻辑的任何认识论来说,找到一种可接受的划界标准,是一项关键性的任务。
实证主义者通常以一种自由主义方式来解释划界问题,他们把它解释为仿佛它是一个自然科学的问题。他们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提出一个合适的约定,他们相信,必须在经验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发现一种似乎在事物的本性中存在的区别。他们不断地试图证明:形而上学按其本性不过是无意义的蠢话,正如hume所说:“诡辩和幻想”,我们应该将它们“付之一炬”。
假如想要通过定义用“胡说”或“无意义”等词表达的只是“不属于经验科学”,那么将形而上学表征为无意义的胡说就没有价值;因为形而上学通常被定义为非经验的。但是,当然,实证主义者认为,关于形而上学他们可以说得更多一些,不只是说它的某些陈述是非经验的。“无意义”或“胡说”这些词表示或意在表示一种贬抑的评价。毫无疑问,实证主义者真正想完成的与其说是成功的划界,不如说是彻底推翻和消灭形而上学。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们发现,每次实证主义者试图把“有意义的”一词的意思说得更清楚一些时,总是导致同一个结果——导致“有意义语句”(区别于“无意义伪语句”)的定义,不过是重申他们归纳逻辑的划界标准。
这一点在wittgenstein那里“表现”得很清楚。按照他的看法,每一个有意义的命题必须可以在逻辑上还原为基本(或原子)命题。他把基本命题表征为“实在的图画”或描述(顺便说一下,这一表征包括所有有意义的命题)。我们从这一点可以看到:wittgenstein的“有意义”的标准和归纳主义者的划界标准是相符合的,只要我们用“有意义的”代替他们的“科学的”或“合理的”等词。这个想解决划界问题的试图正是在归纳问题上遭到了失败:实证主义者在急于消灭形而上学的同时消灭了自然科学。因为科学定律也不能在逻辑上被还原为基本的经验陈述。wittgenstein的有意义标准,假如首尾一贯地加以应用,就会把那些自然定律也作为无意义的而加以拒绝;它们决不能作为真正的或合理的陈述而接受。而探索自然定律,正如einstein所说,是“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试图揭示归纳问题为一个空洞的假问题这一观点,曾被schick“表达如下:“归纳问题在于要求关于实在的全称陈述的逻辑证明……,我们与hume一样承认:不存在这种逻辑证明,其所以不可能有,只是因为它们不是真正的陈述”。
这表明,归纳主义的划界标准如何不能在科学系统和形而上学系统之间划出一条分界线,以及为什么必定使二者处于同一地位;因为实证主义关于“意义”的教条判定二者都是无意义的假陈述的系统。这样一来,实证主义没有从经验科学中把形而上学根除掉,却使得形而上学侵入了科学的领域。
和这些反对形而上学的策略(就是说,意图反对形而上学)相反,我的工作不是去推翻形而上学,而是表述概括经验科学的合适特征,或对“经验科学”和“形而上学”这两个概念下一定义,使得我们对于一个给定的陈述系统,能说对它的仔细研究是否属于经验科学的事情。
因此,我的划界标准必须被看作对一个协议或约定的建议。对于任何一种这样的约定的适宜性,人们可以有不同的意见;而对这些问题的合理的讨论,只可能在有着某些共同目的的人们之间进行。当然,这种目的的选择最终是一种决定,超出理性论证的范围“。
因此,任何把绝对确定的不可改变的真的陈述看作科学的目的和目标的人,一定会拒绝我在这里提出的建议。下面这样一种人也会拒绝,他们认为“科学的本质……在于它的尊贵”,他们认为这种尊贵寓于科学的“整体性”和“实在的真理性和本质性”中。他们大概不会认为现代理论物理学具有这种尊贵,而我和其他人则认为,现代理论物理学是直到为止我称作“经验科学”的最完全的体现。
在我的心目中,科学的目的是不同的。然而,我并不想把它们说成是科学的真正的、本质的目的,来证明其正确性。这样做只能歪曲这个问题,而且这样做将意味着陷入实证主义的教条主义。就我所知,只有一种方法才能合理地论证我的建议,这就是:分析它们的逻辑推断,指出它们的丰富性——它们阐明知识理论问题的能力。
因此,我坦率地承认,归根结底,是价值的判断和偏爱指导我达到我的建议的。但是我希望我的建议会被下面这样一种人接受;这些人不仅重视逻辑的严格性,而且重视摆脱教条主义;他们追求实际应用性,但是更吸引他们的,是科学的探险和科学的发现。这种发现一再使我们面对预料不到的新问题,并迫使我们作出直到现在梦想不到的新解答。
价值判断我的建议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我在犯我责备实证主义者所犯的错误——试图用谩骂来消灭形而上学。我甚至并不主张形而上学对于经验科学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无可否认,与阻碍科学前进的形而上学思想一起,也曾有过帮助科学前进的形而上学思想,例如思辨的原子论。而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问题,我想,假如没有对纯思辨的有时甚至相当模糊的思想的信仰,科学发现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从科学的观点来看,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因而在这个限度内是“形而上学的”。
虽然我发出了这些警告,我仍然认为知识逻辑的第一项任务是提出一个经验科学的概念,这是为了使现在有点不明确的语言学的用法尽可能地明确,也是为了在科学和形而上学观念之间划下一条清楚的界线——即使这些形而上学观念可能在科学的中,曾经促进过科学的进展。
5.作为方法的经验。
表述“经验科学”概念的一个可接受的定义的工作,不是没有困难的。某些困难是由于这一事实:必定有许多个理论系统,其逻辑结构和一个在任何特定时候被认为是经验科学的系统很相似。这个情况有时也可以这样说:存在着许多个(可能有无限多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但是,称作“经验科学”的系统是意在只表示一个世界:“实在世界”或“我们的经验世界”。
为了把这个思想说得稍微确切一些,我们可以区别我们的经验理论系统必须满足的三个要求。第一,它必须是综合的,这样它能表示一个不矛盾的可能的世界。第二,它必须满足划界标准(参看第6、21节),就是说,它必须不是形而上学的,而必须表示一个可能的经验世界。第三,作为表示我们的经验世界的系统,它必须以某种方式和其他这类系统区别开来。那么,这种表示我们经验世界的系统是如何被区别出来的呢?回答是:根据它经历了并且经受住了对它的检验。这就是说,它是应用我要分析、描述的演绎方法区别出来的。
根据这个观点,“经验”就成为分辨各种理论系统的辨别方法。这样,经验科学的特征就不仅在于它的逻辑形式,而且还要加上它的辨别方法(当然这也是归纳主义者的观点,他们试图以使用归纳方法作为经验科学的特征)。
因此,知识理论的任务是分析经验科学特有的方法或程序,可以说知识理论是经验方法的理论——通常称作“经验”的理论。
6.作为划界标准的可证伪性。
归纳逻辑固有的划界标准——就是实证主义关于意义的教条--和下列要求是等价的:所有经验科学的陈述(或所有“有意义的”陈述),必须是能最后判定其真和伪的;我们说:它们必须是“可最后判定的”。这意味着,它们的形式必须是这样:证实它们和证伪它们,二者在逻辑上都是可能的。因此,schlick说:“……真实的陈述必须能得到最后的证实;”waismann说得更清楚:“假如不可能确定一个陈述是否真的,那么这个陈述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一个陈述的意义就是它的证实的方法。”我的观点是,不存在什么归纳“。因此,从“为经验所证实的”(不管是什么意思)单称陈述推论出理论,这在逻辑上是不允许的。所以,理论在经验上是决不可证实的。假如我们想避免实证主义者所犯过的错误,按我们的划界标准,实证主义者排除了自然科学的理论系统,那么我们就必须选择一个标准,它允许我们把即使不能证实的陈述也纳入经验科学的范围。
但是,我当然只在一个系统能为经验所检验的条件下,才承认它是经验的或科学的。这些考虑提示:可以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换句话说,我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我要求它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
(因此,这样的陈述:“明天这里将下雨或不下雨”,不能被看作经验的,就只因为它不可能被反驳;而这样的陈述:“明天这里将下雨”就被看作经验的。)。
对于这里提出的划界标准可以提出各种反对意见。首先,科学应该给我们肯定性信息,而我的建议却认为,它的特征是能满足例如可反驳性这样的否定性要求,因此这种建议似乎是有些刚愎自用。但是,我将在第31-46节说明,这个反对意见无足轻重,因为一个科学陈述由于它的逻辑特性与可能的单称陈述冲突的可能越大,它所传达的关于世界的肯定性信息量就越大(我们称自然定律为“律”,不是没有道理的。所禁越多,所述越多)。
其次,可以试图把我对归纳主义划界标难的批判转过来反对我自己;因为,对作为划界标准的可证伪性的反对意见,似乎和我自己反对可证实性的意见相类似。
这个攻击并不能烦扰我。我的建议是以可证实性和可证伪性的不对称为根据的。这个不对称来自全称陈述的逻辑形式“。因为,这些全称陈述不能从单称陈述中推导出来,但是能够和单称陈述相矛盾。因此,通过纯粹的演绎推理(借助古典逻辑的否定后件的假言推理),从单称陈述之真论证全称陈述之伪是可能的。这样一种对全称陈述之伪的论证可以说是朝“归纳方向”(就是从单称陈述到全称陈述)进行的惟一严格的演绎推理。
第三种反对意见似乎更为严重。人们可能这样说:即使承认不对称性,由于各种理由,任何理论系统最终地被证伪,仍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找到某种逃避证伪的方法总是可能的,例如,特设性地引入辅助假说,对一个定义特设性地加以修改。甚至有可能采取简单地拒绝承认任何起征伪作用的经验的态度,而并不产生任何逻辑矛盾。无可否认,科学家通常并不这样做,但是,从逻辑上说这样做是可能的。人们会说,这个事实就使得我提出的划界标准的逻辑价值,变得至少是可疑的。
我必须承认,提出这个批评是正当的。但是我不需要因此就撤回我那采取可证伪性作为划界标准的建议。因为,我正要提出(在第20节以后),经验方法应被表征为明确地排除那些逃避证伪的方法,这些方法正如我想象中的批评者所正确坚持的,是逻辑上可能的。按照我的建议,经验方法的特征是,它使待检验的系统以一切可设想的方式面临证伪的态度,它的目的不是去拯救那些站不住脚的系统的生命,而是相反,使这些系统面临最剧烈的生存竞争,通过比较来选择其中最适应者。
我建议的划界标准也引导我们到hume的归纳问题——自然定律正确性问题——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下述二者之间明显的矛盾:可以称作“经验主义的基本命题”的那个命题——只有经验才能判定科学陈述的真伪——和hume认识到归纳论证不可接受二者之间的矛盾。只有假定所有经验的科学陈述必须是“可最后判定的”,就是说,假定它们的证实和证伪二者在原则上都是可能的——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上述矛盾才会产生。假如我们放弃这个要求,并把那仅在一种意义上可判定的——单方面可判定的,更具体地说,可证伪的——并且可以为证伪它们的系统尝试所检验的那些陈述,也承认是经验的陈述,那么,上述矛盾就消失;证伪法不以任何归纳推理为其前提,而只是以正确性没有争议的演绎逻辑的重言式变形为其前提。
7.“经验基础”
假如可证伪性作为划界标准是可的,那么就必须得到在证伪推理中可作为前提的单称陈述。因此,我们的标准似乎只是变换一下问题——使我们从的经验性质问题退回到单称陈述的经验性质问题。
然而,即使如此,我们也有所收获。因为在实践中,与理论系统相联系的划界问题有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而至于单称陈述,则很少对它们的经验性质产生怀疑。的确,会发生观察的错误并因而产生假的单称陈述,但是科学家几乎从来没有理由把单称陈述称作非经验的或形而上学的。
因此,经验基础问题——即关于单称陈述的经验性质以及如何检验它们的问题——在科学逻辑内所起的作用,和大多数其他与我们有关的问题所起的作用有点不同。因为大多数问题和研究的实践有密切的关系,而经验基础的问题几乎只属于知识的理论。然而,我必须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它们产生了许多含糊不清之处,特别是在知觉经验和基础陈述之间的关系方面。(我称作“基础陈述”或“基础命题”的是在经验的证伪中能够作为前提的陈述:简言之,个别事实的陈述。)。
知觉经验经常被认为为基础陈述提供一种证明。人们认为,这些陈述的“基础”是感性知觉经验;认为通过知觉经验的“检查”,显示出这些陈述的真理性;或者认为知觉经验使它们的真理性成为“明显的”,等等。所有这些说法都显示一种强调基础陈述和知觉经验之间的紧密联系的完全正确的倾向。但是,因为陈述只能够根据逻辑由陈述来证明,这也是对的。因此,在知觉和陈述之间的联系依然不清楚,并且这种联系被同样模糊的说法描述,这些说法没有阐明什么东西,而是略过这些困难,或者至多用些比喻暗示这些困难。
假如我们把这问题的心方面同它的逻辑、论方面清楚地区分开来,我想也能找到这问题的解决办法。我们必须区别下列两方面:一方面是我们的主观经验或我们的确信感,它们决不能证明任何陈述(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是客观的逻辑关系,存在于各种科学陈述系统之间和每个系统内部。
经验基础问题将在第25-30节中作详细的讨论。现在我最好转入科学客观性问题,因为,我刚才用过的术语“客观的”和“主观的”需要加以阐明。
8.科学客观性和主观确信。
“客观的”和“主观的”是在上充满着各种矛盾用法和无结论、无休止讨论的术语。
我对“客观的”和“主观的”术语的用法不同于kant。他用“客观的”这个词来表示科学知识应该是可证明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一时想法:一个证明是“客观的”,假如原则上它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和理解的话。他写道;“假如某个事物对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是合理的,那么它的基础就是客观的和充分的。”而我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完全得到证明或证实,然而它们是可检验的。因此我要说: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
kant用“主观的”一词表示我们(各种程度的)确信感。考察这些确信感如何产生是心理学的事情。例如,它们可以“根据联想定律”产生。客观的理由也可以成为“判断的主观原因”,只要我们考虑了这些理由并确信它们有说服力。
kant或许是第一个认识到:科学陈述的客观性是和理论的构建——和运用假说和全称陈述密切相关的。只有当某些事件能按照定律或性重复发生时,像在可重复的实验里的情况那样,我们的观察在原则上才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在我们重复和检验它们之前,我们甚至对自己的观察也不大认真对待,也不承认它们是科学的观察。只有根据这些重复,我们才确信我们处理的并不仅是一个孤立的“巧合”,而是原则上可以主体间相互检验的事件,因为它们有规律性和可重复性。
每一个实验物理学家都知道,有些惊人的不可理解的外观“效应”在他的实验室里也许一度可以重复,但是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物理学家会说他已经作出一个科学发现(虽然他可以重新安排他的实验,以求得到可重复的效应)。的确,科学上有意义的物理效应可以定义为:任何人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适当的实验都能有规则地重复的效应。任何严肃的物理学家都不会把这种“神秘效应”(我建议的称呼)作为科学发现去发表——他不能提供如何重复它们的指示。这个“发现”会很快被当作幻想而摈弃,只是因为检验它的尝试都得到否定的结果。(因此,关于是否确有在原则上不可重复、独一无二的事件发生这个问题的争论,科学是不能判定的;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争论。)。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在前一节中提出的我的论点:主观经验或确信感决不能证明科学陈述,除了作为经验的(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外,它在科学中不可能起什么作用,不管确信感是如何强烈,它决不能证明一个陈述。因此,我可以完全深信一个陈述的真理性,确信我的知觉提供的证据,具有一种极强烈的经验,任何怀疑对我来说都是荒谬的。但是,这是否为科学提供丝毫理由来接受我的陈述呢?能否因为k.r.p.完全确信它的真理性就证明任何陈述呢?回答是,“不”。任何其他的回答都是和科学客观性的观念不相容的。我正在体验着一种确信感,对我来说是确定无疑的事实,甚至这个事实也不能在客观科学的领域里出现,除非以心理学假说的形式出现,这种假说当然要求主体之间的相互检验:心理学家可以从我有这种确信感的猜测中,借心理学的和其他的理论之助,演绎出某些关于我的行为的预见,然后在实验检验的过程中,这些预见可得到确证或者被反驳。但是,从认识论的观点来看,我的确信感是强还是弱,这是来自一种强烈的甚至不可抗拒的、确定性无可怀疑(或者“不言自明”)的印象,还是只不过来自一个可疑的臆测,这是毫不相干的。这些和科学陈述如何能被证明的问题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这样一些考虑,当然对经验基础问题并未提供一个解答。不过这些考虑至少帮助我们看到它的主要困难。由于要求基础陈述和其他科学陈述具有客观性。我们就丧失了我们希望把科学陈述的真理性还原为经验的任何逻辑手段。而且我们就不能给予那些描述经验,比如描述我们知觉的那些陈述(有时称作“记录语句”)任何优惠的地位。它们只能作为心理学陈述在科学中出现;而这就意味着:作为一种假说,它的主体间相互检验的标准肯定是不很高的(考虑到心理学的现状)。
无论我们对经验基础问题的最后解答是什么,有一件事必定是清楚的:假如我们坚持我们的要求,科学陈述必须是客观的,那么那些属于科学的经验基础的陈述也必须是客观的,即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但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性总是意味着:其他的可检验的陈述能从待检验的陈述中演绎出来。因此,如果基础陈述自身也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那么在科学中就不可能有最终的陈述;在科学中不可能有不能被检验的陈述,因而就不可能有在原则上不能被反驳的陈述,通过证伪可从它们演绎出来的某些结论来检验和反驳这些陈述。
因此,我们就达到下列观点:理论系统被认它们演绎出普遍性水平较低的陈述来检验。因为这些陈述是可主体间相互检验的,它们也必定是以同样的方式可检验的——这样以至于无穷。
人们可能想到:这个观点导致无穷的后退,因此它是站不住脚的。在第1节里,当我批判归纳时,我提出了反对意见:归纳会导致无穷的后退;现在读者也许会认为,可以提出同样的反对意见,反对我自己提倡的演绎检验程度。然而,这并非如此。检验的演绎法不能确立或证明受检验的陈述;也没有打算要它这样做,因此并不存在无穷后退的危险。但是,必须承认:我引起注意的境况——无限的可检验性和没有无需检验的最终陈述——的确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显然事实上检验不能无限地进行,迟早我们必须停止。我在这里不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只想指出:检验不能永远进行下去这个事实和我对每个科学陈述必须是可检验的要求并不矛盾。因为我并不要求每一个科学陈述,在被接受以前必须在事实上已被检验。我只要求每一个这样的陈述必须可能被检验;或者换句话说,我拒绝接受这样的观点:在科学中存在着我们必须顺从地当作真的陈述来接受的陈述,只是因为由于逻辑上的理由似乎不可能检验它们。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三
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请求事项:.申请贵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腰部损伤(活动度丧失10%评定为十级伤残)与本次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若有因果关系,请鉴定损害参与度比例。事实和理由:
原告诉被告及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原告主张: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诊断为腰椎骨折l3、重度骨质疏松、阵发性心房颤动。申请人认为:重度骨质疏松是一种慢性、陈旧性疾病,并非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且原告提交的早年门诊病历显示,早已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故申请人认为原告损伤与本次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肢体损伤与本次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若有因果关系,请鉴定参与度比例。同时申请人要求派人参加全部鉴定过程。
此致
人民法院申请人: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四
1.免疫,我们所说的免疫其实就是通过人工的手段让家禽免受疫病的感染和侵袭,主要手段:通过给种鸡接种疫苗而提高后代的母源抗体水平和被动抗感染的能力,也有一种是通过人工注射高免血清和卵黄抗体来实现的;通过给商品肉鸡接种疫苗而提高机体的抗体水平和主动抗感染能力;说白了,我们习惯于讲的免疫手段其实就是“预防接种”。
2.抑制,受一些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的影响,导致机体被动和主动免疫能力的降低或缺失,表现在免疫效果不好(免疫保护率降低、免疫失败)。
3.免疫抑制病,就肉鸡来讲,很多的疫病如:马立克氏病、白血病、网状内皮增生症、传染性法氏囊炎、呼肠弧病毒感染、鸡传染性贫血因子感染、禽流感等等都具备明显的免疫抑制作用,是目前被大家公认的“免疫抑制病”。其实更准确地去看,任何疫病甚至包括一些非传染性的疾病都能导致机体抵抗力下降并影响到正常的免疫应答和免疫力的发挥,算不算免疫抑制病啊?从广义上来讲,我看也是应该包括在内的。
4.影响免疫效果的因素,除了一些能导致免疫抑制的因素之外,更多的还在于与免疫本身密切相关的一些因素的影响,如免疫程序(初次免疫建立免疫反应和免疫记忆;后续次免疫建立免疫效应)、免疫方法(个体免疫效果要比群体免疫效果可靠;粘膜免疫能提高局部抗感染能力比如点眼、滴鼻;体液免疫能激活全身体液免疫系统;细胞免疫能促使免疫细胞分化并产生独特的抗感染能力等)、疫苗选择(疫苗的毒力、剂型都对免疫接种效果影响很大)、疫苗用量(剂量不足和剂量过大都对免疫不利)、免疫途径(目前规模化肉鸡养殖主要采用气雾、点眼、滴鼻、饮水、注射等免疫接种途径)、免疫时机(鸡群健康的时候对免疫有保障、气雾免疫需要暂时关闭通风系统应选择凉爽的时候进行、饮水免疫在空腹的时候效果好一点、注射免疫也是在空腹和凉爽的时候应激会小一些)等等。
6.非特异性免疫力的综合提升,非特异免疫力是机体的综合抗感染屏障,营养、环境、饲养密度、饲养方式、健康状况、管理水平等密切相关,这对机体整个免疫系统的发育和成熟都至关重要。
7.特异性免疫的特异性研究,要重点关注疫苗病毒与流行毒株的一致性,要关注疫苗毒株的毒力(弱毒、中毒、强毒对不同病原在不同环境下的不同鸡群免疫效果是不一样的),要关注联苗之间各毒株的相互影响,要关注油苗的病原培养、灭活、乳化、甲醛是否超标等等,特异性免疫是针对性很强的,流行什么疫情、选择什么疫苗、采取什么方法等都至关重要。生物安全与动物保健,免疫接种和免疫只是生物安全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动物保健的内容很多,必须结合消毒(控制传染源)、隔离(切断传播途径控制早期感染)、加强饲养管理(保护易感动物的核心是提供舒适的生存生长环境)、以及一些目前比较流行的使用酶制剂、微生态制剂、酸化剂、中药等做法对动物保健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赵德峰)。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五
1.一切诸果,皆从因起,一切诸报,皆从业起。
2.因为天晴了,所以我今天晒被子。
3.严于自律:不能成为自己本身之主人者,将永远成不了他周围任何事物的主人。自律是完全拥有自己的内心并将其导向他所希望的目标的惟一正确的途径。
4.•她试图用手扼住我的喉咙,只可惜我恰好对上他的双眸。
5.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6.因为我考试得了100分,所以爸爸奖励我去游乐场。
7.因为我拥有梦想,所以一直在努力。
8.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
9.你可以拥有爱,但不要坚持,因为分离是不可避免的。
10.罢了,征求不了太多的声音。这世间万物,都随缘起而来、缘落而去罢。因果报应而已。
11.我最愿听张老师讲课,是因为他讲课非常生动。
12.当一个小小的心念变成成为行为时,便能成了习惯;从而形成性格,而性格就决定你一生的成败。
13.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
14.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
15.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16.若欲求佛但求心,只这心心心是佛。
17.有些事情,我们明知是错的,却还要坚持,因为不甘心;有些人,我们明明知道是爱,却也想放弃,因为没有结局;有时候,我们知道已经没有办法了,但还是继续前进,因为习惯。
18.•无论你追求什么,都种下了因,而想要收获那个果,就必然需要朝着目标前进。因太多,果太少。那么就必然遭遇竞争。不是人吃人,就是人踩人,无一例外。”
19.失去金钱的人损失甚少,失去健康的人损失极多,失去勇气的人损失一切。
20.终日不离一切事,不被诸境惑,名自在人。
21.没有因就没有果。
22.正因为诸葛亮三天就交出十万支箭,所以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
23.世间事不必争,一切都是因果。
24.事情一开始,就要想到它的结果。
25.为明天做准备的最好方法就是集中你所有智慧,所有的热忱,把今天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这就是你能应付未来的唯一方法。
26.因为快乐就存在于细微的情节之中,细小到让人熟视无睹,所以快乐的片断往往被我们忽略。
27.因为原因是独特的,已形成结果的一部分,而且与结果同时形成,既决定结果,又为结果所决定。
28.•来吧,看看我能得到什么。
29.世间万物皆空。唯其空,便能包容万物。
30.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31.你为什么在同一个瓶子里装毒药?心还是一样,你何必满有烦恼呢。
32.不见一切法,乃名得道;不解一切法,乃名解法。
33.没有一种不通过蔑视、忍受和奋斗就可以征服的命运。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六
1、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这两件东西是结合为一体的;工作的失败都起于对因果关系的无知。
2、科学研究能破除迷信,因为它鼓励人们根据因果关系来思考和观察事物。
3、因果链并不是直接从事实导向事实,而是从事实导向认知,再从认知到事实。
4、然因果关系,至复赜而难理;一果或出数因,一因或产数果;或潜伏而易代乃显,或反动而别证始明。5、诚则灵!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不可不信。
6、人世间,云谲波诡,因果错综。只有能做到“尽人事而听天命”,一个人才能永远保持心情的平衡。
7、所谓命运,并不是在因果法的范畴之外,不过是一种在更深刻的法上的因果的现象的表现。
8、人与人之间已无所谓单纯的清浊、强弱、枯荣,大家都变成了一个自然过程,渐次分担着不同的基调,每一个基调间互为因果又互相惩罚,互相陌生又互相嘲弄,断断续续接成所谓人生。
9、一切烦恼业障本来空寂,一切因果皆如梦幻,无三界可出,无菩提可求。人与非人,性相平等,大道虚旷,绝思绝虑。
10、知谨言慎行,便不错因果而无挂碍。
11、在人的一生,有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事过境迁之后,回顾其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殊可惊人。
12、这个世上,胜者生,而败者亡,在世事的胜负面前,生与死不过是必然的因果。
13、付出多少,得到多少,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因果法则。回报也许无法立刻得到,却可能会在不经意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
14、其实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骗别人容易,骗自己更容易,只是,骗这个世界的因果,有点难。
15、政治、军事、外交都是没有善恶是非的,只有利害关系。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七
因果关系一词本是哲学概念,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中被广泛使用,刑法上也使用这一概念,但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有其定型性,它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于刑法因果关系,中外学者发表了诸多的专著和论文,然而至今为止,有关刑法因果关系的纷争并未停止,这也就导致了无论是在中国第一考“司法考试”还是审判时间中遇到刑法因果关系的问题,大家总是迷惑不解,其实在应用中因果关系还是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本文作者就是想通过对中外各界对刑法因过关系判断标准的阐述中为大家理出一条思路。刑法因果关系不是笼统的概念,它是指刑事个案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为了对刑事个案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做出判断,我们必须确立判断刑事个案中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刑法因果关系的标准,中外学者对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事实上都是为了明确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本文作者就从中国刑法学界、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阐述:。
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由于受前苏联理论研究的影响,形成了同前苏联相类似的以哲学因果关系作指导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主要是必然因果关系说和偶然因果关系说。
相当因果关系说亦称相当说、适当条件说、相当原因说、定型的因果关系说、一般观察说或一般化说。该说主张,因果关系以条件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认为由其行为发生该结果在经验上是通常的,即限于被认为”相当”的场合,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以什么范围的情况为经验判断的基础,该说又进一步分为主观说、客观说和折中说。主观说认为,应当以行为人在行为时所认识或能认识的事实为标准确定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凡是行为人在行为时所能认识到的因果联系事实,不论社会上一般人是否能能认识到,皆认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客观说认为,刑法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应当由法官以社会一般人对行为及行为后所发生的结果能否遇见为标准,做出客观的判断。凡是一般人已经遇见或可能遇见某种行为会引起某种结果的,就认为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否则,就不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在相当因果关系的判例中引入了人的认识能力,因而出现了对相当因果关系的批评。认为将因果关系的有无取决于行为人与一般人认识的有无,与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相矛盾。实际上这种指责并不完全符合实际。虽然它确实以一般经验作为决定刑法因果关系有无的标准,但这种经验是人们对于客观的因果规律的主观反映,因而其基本内容仍然是客观的因果规律,并非无客观根据的主观臆造。
英美法系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双层次原因学说,并对不同层次的因果关系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认定,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事实原因是建立在直观基础上的,由”but-for”公式来表达,即无a即无b,事实的原因及其广泛,对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仅仅当作一个事实问题来把握难以完成因果关系在犯罪构成中的使命。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基础上,还应当从刑法角度加以判断,使之真正成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法律原因是为了弥补第一层次的缺陷,限定事实原因的范围,从事实原因中筛选出一部分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事实原因与法律原因的分离,为刑法因果关系的正确解决提供了基础。通过本文对刑法因果关系作一简单的介绍,希望读者可以在头脑中对因果关系有一个清晰而全面的认识,在学习中形成一条清晰的学习脉络,因为作者明白无论研究的学问多么高深,都需要有扎实且清晰的基本功做基础。
学习的因果关系范文(18篇)篇十八
4、在罪恶中游泳的人,必将在悲哀中沉没。——英国。
6、运动的规律就是因果的规律。——(印)辨喜。
8、原因是不显露的,但结果却大家知道。——意大利。
9、原因明显地残存于原因所发生的结果中。——柏格森。
10、有什么样的征兆,就有什么样的事端。——(古罗马)西塞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