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者在读完一本书后的思想和情感的回顾和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意义和价值。如果你对某本书籍感兴趣,可以看看以下这些读后感,说不定会让你对这本书有新的理解和认识。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一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二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三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可悲之人。
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四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五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六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七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八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九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
月是故乡明,露从今夜白。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都有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
最近有幸拜读了季羡林老先生的《故乡明月》,让我收获颇深。《故乡明月》的作者季羡林,山东临清人,字希逋,又字齐奘,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早年留学国外,通英文、德文、梵文、巴利文,能阅俄文、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当代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为“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其著作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生前曾撰文三辞桂冠: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
书分四卷,对应作者的成长历程。第一卷为《故乡明月》,主要讲述了作者怀念幼时在家乡与小时玩伴、母亲以及亲戚度过的难忘时光。第二卷为《梦萦红楼》,写了作者在三十年代初期,只身来到清华大学求学,直至耄耋之年仍然不忘清华与北大的美好回忆。第三卷《别哥廷根》,讲述1935年从柏林到哥廷根整整十年的生活碎片。第四卷《译文品书》,主要是翻译国外的精品著作、散文和诗歌等。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当属第二卷中的《清塘荷韵》,季老爱荷、种荷的故事已经传为佳话。季老先生故居北大朗润园13公寓前面的荷塘里的荷花,被周一良先生命名为“季荷”,也已经成为公论。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已成千古绝唱,对荷的赞美无以复加。季老先生也写过一篇荷的赞歌《荷之韵》:“世人宁有不爱荷花者乎?梅兰竹菊,旧称四君子,然以吾视之,则荷花实凌驾四者之上,诚君子中之君子也。周濂溪《爱莲说》之所以成为千古名篇,厥因其在兹乎?盛夏之时,炎阳如燃,红花映日,绿叶接天,清香流溢,翠满尘寰,诚大千之盛景,乃宇宙之伟观。世之人宁有不爱荷者乎?然而西风起于青萍之末,碧叶落于千山万山,金秋下临,荷塘凋残,昔日之绿肥红肥者,转瞬渺然,值此之时,世之人宁有不悲伤者乎?”季老的一生正像他种的荷花一样,虽处乱世之中,内心总是有一轮明月。
我从书中看到了季老一生的缩影,也看到了他一生无论身处何地,心中依旧难忘的是故乡的那一轮月亮。书中用故乡的月亮和世界各地的月亮进行了对比,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之美丽,让人惊叹不已。可是,故乡的月亮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月亮。它是作者思念家乡万千事物中的一个,却也是万千思念中的第一个。我认为,这轮明月就是季老心中的“白月光”,它是作者漂泊在外努力奋斗的源泉,也是在经历患难时的“避难所”。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一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二
季羡林先生是当代的大家,在中国古典文学、语言学、佛学、教育学等领域都有极深的造诣。只有自己深入了解,才能给学生传递最恰当的知识。查阅有关他的资料时,我翻阅清华大学校史,看到了我们未曾知道的一些故事,了解越多越肃然起敬。
1935年,清华大学进行第一批德国交换研究生的选拔,有季羡林、曹禺、张骏祥、田德望、李长植、乔冠华、任华、朱庆永等18人申请,最终只录取了季羡林、乔冠华、敦福堂三人。这些人清华最优秀的人才,能从这些人里脱颖而出,更是不容易的。
季羡林的家境并不好,能够坚持读书,是经历了好些困难的。到德国留学,还是打败了一众优秀学子才取得的机会,他对学习的态度自然是珍惜而热爱的。
然而当时有很多人,家庭条件好的人都到德国留学,却并不是都像季羡林三人一样的学习态度。在《初抵柏林》中,季羡林写道:“当时在柏林的中国留学生,人数是相当多的。原因并不复杂。到德国来镀的是24k金,在中国社会上声誉卓著,是抢手货。所以有条件的中国青年趋之若鹜。……这里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这些人只图一个国外留学的美名,以此换取一些实际的利益。而这些人,没有什么求知的`真心,白白浪费了绝好的学习机会。
“读书无用论”的横行之下,学习既不是唯一的出路,生活中又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学生的求知欲已不知道被消磨了多少。又如“文科无用”的观念,从何而来?——挣不了大钱。
“学习”在现代社会是普遍缺失的。每当看到人人手中拿着手机沉迷其中,真如同宗教里面吸人心魄的“邪术”一般,就感觉到一种绚烂的荒芜。综艺、影视、娱乐、论坛,段子横行,所有的人都用这一样的句子、一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还生怕自己跟不上时代,学不会新兴的词句。这是网络的时代,是消费的时代,是娱乐至死的时代。
花花世界,令人沉醉,可是关上手机之后呢?只剩下疲惫的双眼,和转不动的大脑。学习的能力已经被人们丢弃了。
一边读这本书,一边对照现实。直让人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正是如此,越读下去越是让我感怀深刻——德国的老师们,严厉与严谨到不近人情的地步。
《我的老师们》一文中,季羡林引用这样一段话:“德国19世纪的伟大东方语言学家埃瓦尔德说过一句话:‘教语言比如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边,把他往水里一推,不是学会游泳,就是淹死,后者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季羡林的老师瓦尔德施密特,就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把梵文的基础教给学生后,季羡林觉得很简单,没什么压力。谁知第二堂课,老师根本不讲解枯燥的语法知识,而是直接开始带领学生练习繁难的语句。一开始练习,季羡林便冷汗涔涔,磕磕绊绊,说不出来,颇觉吃力。
这一课给了他当头棒喝。怎么才能理解这么难的东西呢?季羡林开始了预习,为了两个小时的课,他足足努力了两天,他说:“我自己觉得,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自己懂得什么不懂什么,只有自己最清楚,依照自己的学情,充分预习,学习才有了最大的收获。他的老师在无形中,给了他压力,让他在压力中形成了自觉求知的习惯。多么优秀的老师,多么有效的教学方式。
今天这样的时代,对老师的要求实在可以称得上苛刻。但是,春秋时期礼乐崩坏,才有孔子存在的意义。时代日新月异,孩子学习的欲望和能力都在被剥夺,这大概才显得出教师存在的意义。
北宋教育家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敢说自己有如此能力,但是总可以尽一己之力,在浮躁嘈杂的世界里,带着孩子们寻一方宁静,踏上求知的旅程,感受纯粹的“乐知者”的乐趣。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是著名的古文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篝火、捉知了、故乡的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却始终比不上“我”心中的月亮。作者住在朗润园,那里“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作者还是见月思乡,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
“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怅惘,有留念,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让人非常的`感动。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四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五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六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到乡翻似烂柯人”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七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最近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中国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
“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八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十九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二十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二十一
最近,读了一篇鲁彦所写的《故乡的杨梅》,作者爱极了他记忆中的杨梅,心有灵犀,我的记忆中也曾有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每当夜深人静,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就牵动着千里之外少年的心。
自儿时起,父母就打趣我是一个“吃货”,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那么的自然而贴切,从少到大,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老家的许多风土人物都已经模糊,然而最能勾起回忆的,仍然是在家乡各种“吃”的风景,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那是爸爸带我和妈妈回老家探亲休假,一个盛夏的清晨,旅途的疲惫还未完全消褪,我与妈妈就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叫醒了,睁眼远眺窗外,奶奶家对面自北向南群山绵亘—那就是传说中的南岭,在太阳的照耀下,一路逶迤向南,仿佛在数说着当年的历史和沧桑。绿是这个季节的代表,遮不住的是南国那郁郁葱葱、勃勃生机。在离奶奶家一里地左右山脚下,有一大片颜色格外深绿的杨梅树林,而在那一簇簇深绿和浅绿中,又隐隐似洒满了玛瑙,点缀着繁星似的,满目翠绿之中那一点点红、一点点黄白格外耀眼,就像一幅山水画映入眼帘。看着枝头上那一颗颗红红的、黄黄的杨梅果,我忽然想起苏东坡老先生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名句,此情此景,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故乡的杨梅林,我来啦”,伸手从翠绿的树叶丛中摘下一颗带着露滴的红果子,一种清香扑鼻而来,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入口,入口后那甜甜的略带一点点酸的感觉沁人心脾,让人久久回味,这时,爸爸从树上采摘下一颗略微泛黄的杨梅,这跟在市场上买的可是两种颜色,我一把抢过来,送入口中,还没反应过来,口水顺着腮腺涌向了口腔,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真正体会到酸的感觉是那么真切,曹阿瞒的“望梅止渴”在我身上得到了体现,我再也不敢尝试了。家乡的杨梅,让我又喜又怕,那浓浓的滋味,很像长辈们的关爱,很像离家少年的成长之路。
又是一年探家时,为了能陪奶奶过春节,我们选择了冬天回去,故乡的许多人都到城市中买了房,过年也不回村里了,年的味道显然少了许多,吃着没有用过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甜脆多汁,满口溢香,我又想起了故乡杨梅那香甜和酸酸的味道,抬眼望去,杨梅林还在,青翠依旧。
我总归是失望的,因为没了杨梅在枝头,尽管有甜有酸,那片杨梅林只能是鲜活于我的记忆里了,让我倏忽间有了停留在儿时不要长大的想法。
然而,我知道,无论我是否停留在儿时,那些记忆中的滋味是再也无法尝到的了。
鲁讯故乡的读后感(热门22篇)篇二十二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