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在借款人需要资金而出借人愿意提供资金的情况下达成的一种合意的约定。在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借款合同样本和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一
在生活中,即便我们没有打过。
借条。
一般也能从字面上看出它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东西的时候打的一个条子。但您可能不知道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所打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借条在哪些情况下不受保护呢?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2、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只有写明以下事项,借条才有可能被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延伸阅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xx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xx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二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2、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三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今借乙方____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_______%(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借条范本。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还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四
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二者的用途、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规范。只要符合要求,两者均受到法律保护。
1、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确实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等事由的,法院会依法驳回债主诉讼请求。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2、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在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欠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收据、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
3、欠条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当心会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1、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2、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今借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_______%(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xx年4月1日
还款日期:xx年8月1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六
借条。
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借条写的不规范对债务人、债权人都会有影响。那么你知道超过两年的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近日,家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的李善手持一张3万元的借条要求起诉,并向巴马法院盘阳法庭的法官详细询问了诉讼风险有关情况。李善听人说借条超过两年过期就要不到钱了,非常担心。盘阳法庭的法官解答说,不是超过两年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要根据具体的约定确定诉讼时效期间,你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李善对手中的借条有信心要回钱了。
【分歧】。
公民之间的借贷是民间融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很普遍,也为解决资金困难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由于借贷行为的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同时产生了不少纠纷,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你知道借贷的风险和法律保护期间吗?是两年还是另有规定呢!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一般为两年,但具体如何确定,要根据借条的约定才能确定诉讼时效保护期间,并不是超过两年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
【评析】。
关于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作了一般性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进一步明确,单行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律规定;对不同的案件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有一年的、两年的、三年的,五年的、甚至更长期间,应针对具体案件适用具体法律确定诉讼时效。对于公民之间的借条(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分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一、借条约定有还款期限的,自期限届满二年,超过二年的不受法律保护。《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借款有约定期间的约定期间届满,当事人不主张权利超过两年的法律不予保护,即丧失胜诉权。
二、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受法律保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的理解为两年是从借款之日起来计算,在审判实践中也有这种理解和认识误区;其实不然,诉讼时效是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性规定,而不是消灭规定,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间的,借款即使超过两年而权利人并不知道未还款其债权就受到了侵害,因此,计算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超过两年的不受法律保护。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指权利人主张收回借款或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借款或债务人经营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等。
三、借条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作了列举性规定: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规定》中第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如向债务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签收或能证明收到文书的、向对方发信或数据电文的、向下落不明人刊登公告、代扣本息的;第12条、第13条规定,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支付令、破产、财产保全、强制执行、追加当事人、抵销债务、宣告失踪或死亡、申请调解、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债权转让、提起代位权诉讼、与连带债务人诉讼等同样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同时债务人约定新的还款期限、偿还部分欠款等情形,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总之,只要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就引起时效中断的效力,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要能够举证证明方可;诉讼时效中断后应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再超过二年的才不受法律保护,且可能再次中断又重新计算。
(二)、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第20条规定其他障碍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是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是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是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也就是特别情形下才发生中止效力。
(三)、民间借贷的民事权利请求权不适用延长的规定,因借贷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只有特殊情况方可延长。
四、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列外情形。
当事人自愿履行偿还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也是我国民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当事人还款后又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体现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五、借条利息的确定。《。
合同。
法》第21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定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高于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当事人主张利息的不予保护;但是超过借款履行期间的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七
在个人之间的借款活动中,借贷双方所写下的。
借条。
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无效,也就不受法律保护。具体来说,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法律保护呢?不管是因为借条无效还是因为借贷双方没有写借条,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没有借条如何顺利讨债?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借条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供你参考。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延伸阅读。
没有借条如何顺利讨债。
现实中,民间借贷活动往往发生于亲戚朋友之间,碍于面子,或者数额不大,常常没有要求出具书面的借条或借据。因此,没有借条怎么讨债的问题就出现了。
对于没有借条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在采取起诉或者仲裁的手段之前,应当进行证据取证或者固定工作,以便万一发生赖账行为,也能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法院或者仲裁委的确认。
至于如何取证或者固定证据,这是很有讲究的一门学问,在实践当中也是方法各异,不同的个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或者死板地采用一贯的方式,例如有些案件适合采用证人作证、录音等方式,有些案件则适合进行“证据诱导”(使用一定的方式让债务人主动出示相关证据。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法律保护?对此,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罗列了出来。没有借条如何顺利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如果能够有合法有效的借条做凭据,债权人讨回债款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不过,如果没有借条或借条无效,债权人就会面临债款收不回的风险。此时,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才行。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收集证据,可以咨询一下债权债务律师的意见。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1、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2、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只有写明以下事项,借条才有可能被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九
为(目的),现收到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现金出借的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借期陆(大写同前)个月,月利率7%(千分之柒),贰零壹伍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贰零壹伍年陆月捌日。
本模板可避免大部分因借款印发的纠纷。
注意事项:借条由借款人书写更为稳妥,借款人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手印,后面日期为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
自有上海_______公司向_______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一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律师提醒: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律师提醒:借条书写现场完成、不得离开视线。
3.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律师提醒: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不留歧义。
4.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律师提醒:写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5.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律师提醒:写明借款用途,事由列清。
6.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律师提醒: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律师提醒: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
8.借条不写利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事先明确约定,并记载于借条之上。
写借条,要注意这8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二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身份证复印)。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三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x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四
黄陂六指街的78岁陆老先生有个10多年的心病:他开餐馆期间,16个村、5家单位,在他的餐馆吃饭打白条,现在他家餐馆关闭已经6年了,还有6万多元欠款,至今讨要无门。
昨日,陆老先生向本报求助,希望能帮他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陆老先生介绍,1989年11月他在当时的甘棠镇上开了一家小餐馆,小餐馆生意很好,附近村委会遇事也到他的餐馆吃饭。但是,村委会干部吃饭后往往以村委会的名义打白条欠账。想到是“村里的”,陆老先生并不在意,随着欠款越来越多,起,陆老先生不堪重负,讨要欠款。开始还能要回一点,之后就要不回了。直到餐馆关闭,还差6万多元。
长江日报记者在陆老先生处看到,欠条有数十张,都已发黄。其中,有4张欠条上记载的是“早点”,早点欠条多的15元,最少的7元。还有几张是《武汉市黄陂区村级债务核定书》,每张都记载着一个村欠账总数。陆老先生说,这是欠账的村将“小白条”收走后,打的“大白条”。
在陆老先生的统计表上,共有16个村欠款5.91万元,最多的一个村是甘棠村,欠款2.35万元。另外还有林业站等5家单位,欠款6936元。
陆老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讨要欠款,10多年来,他不断往街里跑,区政府跑,都无功而返。后来跑不动了,儿子接着跑,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承认欠钱,但没钱还。
昨日,六指街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刘光涛受访时承认,欠陆老先生的钱是事实,街纪委也介入了调查,曾专门召集欠款村书记开会,协调他们还款。刘主任叫苦,这些村都很困难,一时难以还款,街里又不能强迫村里,只能是差得比较少的先还。
【法律解读】。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五
借条就是日常生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书面证明。对于借条的法律效力很多人都想了解,究竟平时出具的借条在法律上会被认可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规范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是被法律认可的。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所以,在写借条的时候,只要符合上文中需要具备的内容,符合规范的格式,借条是完全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借条的具体内容,只需要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还款日期以及利息等就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家庭生活需要,特向乙方预支一年薪资 元,双方的合同期为 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甲方因个人原因未能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服务于乙方公司,则剩余未服务合同期的相应薪资由甲方于离职前归还乙方,如甲方离职前未能如数归还,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因主张该剩余合同期薪资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费用。因本欠条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义乌市人民法院管辖。
乙方承诺:如甲方按双方劳动合同期履行,合同期满后,乙方自愿放弃本欠条的一切经济权利,本欠条于双方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七
写借条,要注意这八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
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延伸阅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总而言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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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八
今借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逾期如不能偿还借款,借款人自愿无条件配合出借人,抵押、变卖、占有借款人的房屋及财产,一次性足额还清借款,每逾期一日自愿支付借款总额5%的违约金和出借人实现债务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借款人签字:______。
日期: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十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因___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法律保护的借条(精选20篇)篇二十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借 条
今借到黄x (身份证号码:xxxxx)现金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圆整),月利率1%,借期一个月,即于2015年12月12日前归还全额本金。
补充约定:一、利息在借款当天先行给付;
二、如逾期不还,借方自本借款还款到期日起每月(自然月)需向出借方支付当月违约金人民币xxx元整。
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xxxxx
住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于某市某区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