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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一
琴房是供本系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和实训的重要场所。为加强琴房的使用与管理,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洁优美的教学环境,保证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音乐系琴房使用与管理办法。
1、琴房主要用于全日制学生(包括教学计划内的成人教育学生)的教学、实践和自修,师生均须按照排定的课表和琴点进行上课与练琴。
2、本系师生在享有教学活动(教与学)使用权的同时,具有琴房设备维护、安全保证的职责和义务。
3、琴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间考生练习要求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系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4、排练厅、教室的钢琴,专供于各类大课教学、演艺活动和艺术实践,不得用于学生练习。
1、按系学生总数确定每个琴房的人数。
2、保证每个琴房有各个年级的学生。
3、钢琴质量分等级,实行轮换制(以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
1、琴房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在没有专职乐器及琴房管理人员的情况下,由教学秘书对琴房学生进行具体安排和调配。
2、琴房实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设组长1名(报系教学办),负责“琴点”分配和琴房日常卫生、安全管理。经常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门窗玻璃洁净透明。做到钢琴上无灰尘、地上无杂物。
3、同一琴房“琴点”分配,应据学生各自的课程分布,集体协商,合理安排练琴时间,充分利用双休日。“琴点”安排表应公布张贴在各自琴房门外,以便督促检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琴房门窗玻璃,保证透明。练琴时关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不准在琴房内说笑打闹,接待同学、亲友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允许在琴房内谈恋爱。
5、严禁乱接、乱用电器(如电热器、电饭锅等),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琴房。离开琴房必须随手关电源(电灯、电风扇等电源设施),以确保安全。
6、琴房内所配置的钢琴、琴凳、灯具、桌椅、风扇等物品不准携带出室外。离开琴房时要关琴盖、关窗、关灯、关门(“四关”)。
7、钢琴及其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系办公室,填写“报修单”申请报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内严禁乱贴、乱挂任何物品。钢琴上不准摆放水杯、蜡烛等容易损坏钢琴的物品。不得将非学习、个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内,如有丢失系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外单位或个人借用琴房,原则上不予考虑。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在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酌情安排。
10、不得将家教学生带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
11、违背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应按价赔偿;对故意损坏者,一经查清将加倍处罚,严格处理。
1、负责整个琴房楼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安全监督等。管辖范围包括:舞蹈厅、学生琴房、教室及各楼层的楼梯、楼道、走廊等整个琴房楼的公共场地(不含卫生间)。
2、琴房楼的设备财产,应按规定督促学生规范使用。对损坏财产设备以及违反琴房使用规定者,及时上报反应情况。
3、负责检查和分发《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对该《记录》应认真的查阅、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系办公室或分管领导。
4、严格管理好琴房楼各琴房的钥匙。不准将琴房擅自借出或挪为他用,更不允许借给非本系学生。如有需要,必须经系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5、严禁任何非本系学生和闲杂人员进入琴房楼。如发现应及时制止。不能制止者应及时向琴房主管领导反应。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学院保卫处联系。
6、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岗位。晚上下班前一定要例行检查,确保各室人员清场,关闭电源、门窗。琴房开放时间为:早上7:00~晚上10:00。
7、当班期间做到态度和蔼、耐心周到、勤思勤跑。遇到问题要先说理解释,后按其规定责成执行,避免与师生不该有的争执现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主动配合主管领导处理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任何问题。
8、琴房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要求,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行事。做到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不该放进来的人坚决不放,不该开的门坚决不开。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
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照统一安排时间(周一至周五12∶10至13∶40)到琴房练琴。其余时间严禁进入,否则取消使用资格(特殊情况必须由指导老师向总务处提出申请获批后才能使用)。
二、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墙壁和门窗,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带食品或饮料及食物进入琴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罚款且取消使用资格。
三、不准在琴房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乱串琴房,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不得将琴房的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同时取消其本年度练琴资格。
四、琴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练琴结束关好门、窗、灯、风扇等,并落锁。
五、要爱护琴房内的所有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六、发现室内设施有损坏或减少,及时向总务处或专业老师报告,否则追究当班练琴人员责任。
七、严禁在琴房内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三
为规范琴房使用管理以及满足钢琴爱好者练琴的需求,琴房将采取预约制度来进行管理,具体方式如下:
一、预约方式:
1.琴房采取现场预约的方式进行,本学段的预约时间为9月26日(e课表)中午,地点在琴房值班室。
2.除个别选修特定课程的同学外,每位同学每天可预约半小时的琴房使用时间。
3.每次预约时间的有效期为一学段,在下一学段开始时,琴房将重新接受预约。
二、使用须知。
2.每日(除周末外)12:30-14:00和16:30-18:30为预约练习时间段。在此时间段除了个别课程需要,琴房将开放给需要进行音乐练习的学生使用。
3.预约过的学生可在自己预约的时间段内享有该琴房的优先使用权。
4.若学生在自己预约时间段的前十分钟没有出现在琴房,该学生将失去当日预约时间段的优先使用权。
5.未被预约的时间段里,琴房的使用将采取先到先得的政策。
6.除上述时间之外,学校音乐课程将拥有琴房的优先使用权。在该时段,无课的学生在琴房未被音乐课程占用,且不违反学校其它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使用琴房进行个人练习。
7.使用琴房的学生或教师应妥善使用琴房里的钢琴、椅子和谱架等设施。
8.使用琴房的学生或教师应在离开琴房时带走自己所有的个人物品。若因将个人物品遗留至琴房而导致的个人物品丢失,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使用琴房的学生或教师应注意琴房内卫生,不得在琴房内乱丢垃圾。
10.琴房是为音乐练习而设置的公共空间,严禁在琴房内做与音乐练习无关的事情。
11.为保证琴房卫生,严禁将食品和有色饮料带入琴房。
12.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琴房使用者,学校将会限制其琴房使用权。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失去琴房使用权。
三、管理人员。
琴房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由钢琴演奏工作室的学生担任,管观路老师担任负责老师。
四、本管理办法旨在倡导学生自主、自觉、文明和诚信的行为,请同学们遵守使用公约,共同维护琴房使用秩序。本办法将试行一学期,如有问题请以邮件形式联系。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四
学生琴房是我院主要的学生学习场所,为保证琴房的正常秩序,特对学生琴房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琴房实行定量打卡使用的管理制度,本院学生均需办理使用琴房和领取琴卡的手续。
二、学生每次拿钥匙进琴房练琴,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如超时,计算机系统将自动扣除其本学期10次的练琴时间。
三、禁止互串琴房,如若发现,扣除其本学期10次的练琴时间。
四、进琴房练琴时,如发现钢琴或其它乐器有损坏,必须及时向琴房管理人员报告,责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担。如发现损坏而没有及时报告,责任由正在使用者承担。
五、爱护公物。不得搬动或损坏琴房内的钢琴和其它乐器(钢琴位置由实训中心统一摆放),如私自挪动钢琴位置,扣除本学期20次的练琴时间,损坏的物件按本身价值赔偿。
六、琴房内放置的乐器,如果需要搬出时,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私人的乐器需要搬进或搬出琴楼时,均需在琴房管理室登记。私人物品及贵重物品琴房不予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七、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时,必须锁窗、关灯、盖上琴盖和锁好门。否则将扣除本学期20次的练琴时间。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扣除本学期10次的练琴时间:
1.携带食物及其它生活用品(除个人乐器、书、谱外)进入琴房。
2.在琴房吃东西(包括口香糖、饮料等)。
3.在琴房乱涂乱画,在琴房内粘贴、钉挂物品等。
4.在钢琴上放置热水瓶、饮水杯或其它杂物。
5.遮挡观察窗和倒锁门。
6.在琴房及楼道内大声喧哗。
7.穿拖鞋进入琴房。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琴卡并扣除当月全部练琴时间:
1.在琴房内吸烟(包括楼道、厕所)。
2.在琴房内使用电热器具。
3.将琴房钥匙带出琴楼,私自配琴房钥匙。
4.私自调换琴房、占琴房。拿了琴房钥匙后不在琴房练琴,不及时还钥匙。
5.将琴卡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琴卡。
6.未经打卡进入琴房。
十、尊重教师及管理人员,服从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有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不得与管理人员争吵。
本规定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五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全院教师、学生的教学和练习用琴及公共卫生,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琴房管理人员(事务干事和传达室值班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做好琴房的管理工作。
二、传达室值班员应做好音乐教学楼的日常安全工作,加强对琴房的监督作用,外来人员进入音乐教学楼要进行登记。
三、全院师生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教学设施,严禁在钢琴上放置开水杯及其他可能对钢琴造成损害的物品,严禁在琴房内吸烟和乱扔垃圾。
四、琴房内的.乐器、电、暖、门、窗、桌、椅等设施一旦有损坏现象发生,由当事人或琴房全体成员承担维修费用和赔偿费用。
五、琴房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毕业时及时交还管理人员。
六、琴房内的卫生由本室成员负责。琴房应保持室内清洁,不要在墙壁上随意张贴图片及其它物品,更不要在室内乱写乱画。
七、学生对自己的物品应妥善管理,一般不要放在琴房,如果放在琴房发生丢失,院上不负责赔偿责任。
八、本院琴房只用于本院教师、学生教学和练习,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入内,不允许教师和学生在琴房给私人学生上课。确因特殊情况需借用琴房者,必须请示分管院长同意。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六
一、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师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未达大专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应参加提高学历学习。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师行为符合《教师工作安全行为规范》的规定。
五、按校本培训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听3节所任学科年级的课程;上2节公开课;开展2次教改实验或教研活动。每学年写800字以上的实验总结或论文。所在学校要做好培训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
七、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学习。
责任。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七
1、琴房使用实行凭琴卡领用制。一卡一琴房,无琴卡人员不得进入琴房。学生须持琴卡领取钥匙,离开琴房时,须将钥匙交回。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正在使用的琴房。任何人不得转借琴卡。
2、实行琴房流动制。1个琴点为一个流动使用时间单位。严禁将钥匙带出楼外或转借他人,严禁领钥匙后空置琴房。除扬琴、古筝、贝提、马林巴、手风琴等大件乐器外,学生不得将小件乐器及个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实行具体时间登记制。每两个小时为一个琴点,不足一个小时的不计琴点。每周及格琴点为8个。及格琴点不足者,一次班级批评并通报家长,学期累计二次不足者通报批评并停止使用资格三天,累计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资格一学期。每学期学校进行一次优秀技练学生的评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护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学生使用琴房时,应先注意检查钢琴、门窗、桌椅等公物情况,如发现缺少、损坏等问题时,使用者必须及时报告值班室并登记。发现问题不事先报告或不报告者,相应责任由发现问题前的最后一名使用者负责。
5、琴房的钢琴、琴凳、课桌、椅、谱台等教学设备必须按学校要求规范摆放,不得随意搬动和私自搬离琴房。
6、进入琴房的学生必须认真技练和学习,不得做与技练和学习无关的事情。除学习之外的活动均视为违纪。
7、正常使用时间内,使用者离开琴房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扰他人技练。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洁。严禁在钢琴上放置小件乐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严禁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琴房。严禁在琴房抽烟。
9、严格执行附中《琴房财产保护责任书》和《钢琴保护责任书》。
所有使用琴房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各项使用管理细则。如有违反,学校将予以相应的管理处理。对于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据校纪严肃处理。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八
一、琴房由文化馆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使用前应先向文化馆主管人员申请,经批准签字后,排练人员方可进入。
三、凡进入琴房的人员必须爱护钢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内放置闲杂物品,不得进行无关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琴房使用后需及时打扫卫生、盖琴、关窗、锁门、还钥匙、登记。
五、严禁在琴房内损坏钢琴如刮键、划琴、在钢琴上放重物,在门窗、墙壁上乱涂乱画。
六、严禁带食物进琴房或大声喧哗。
七、严禁擅自把琴房钥匙带离文化馆或私配琴房钥匙。
八、遵守所申请的使用时间。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九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龙泉街道安居小学。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
教师琴房是教师给艺术类专业学生上钢琴、声乐课的场所。为加强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一、上课学生必须按照系、专业、任课教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习。
二、不允许在琴房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必须保持琴房卫生,不允许在琴房吃东西、乱丢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教师、学生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严禁教师在琴房教授私人学生。严禁将非本院学生及其他人员带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内设施、设备。
六、琴房设备出现故障时,到琴房管理员处领取设备维修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琴房管理员,由琴房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七、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不允许在琴房点蜡烛和使用练琴无关的电器。
八、教师琴房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卫生。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一
琴房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为实现琴房的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琴房内秩序,爱护琴房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
2、使用琴房及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房内设备,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琴房内仪器设备。
4、琴房及房内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系主任批准。
5、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乱串、嬉闹。
6、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使用时要自觉维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和整洁,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关好琴房门窗。
7、钢琴及设备若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员要核查房内设备,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
9、琴房内严禁烟火。管理员要定期清洁房内卫生,并经常检查琴房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琴房设备,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二
第一条 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 学校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六条 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七条 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八条 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25—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第九条 代表实行常任制,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十条 学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工会小组另选他人替补空缺。
第十二条 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同级党组织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第十六条 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对学校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三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学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安全工作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其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体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宗旨,以避免各类等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为目标。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网络,狠抓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因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教学区、生活区安全:
(1)各年级主任要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教育引导师生建立良好、和谐、新型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启发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年级组组织各项活动,都要周密考虑安全因素,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班级教室,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学生生活区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4)体育课及活动课,教师应全程跟踪,督促学生注意安全;活动量大的训练项目,要向学生讲清要求及注意事项,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加强管制刀具的检查与收缴。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或教官要对学生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凡带有棍棒、刀具、纱布、铁链等器械要收缴到德育处。
(6)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到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交通、乘车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作为夕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闹、追逐。
(2)各年级组要结合学校接送工作,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乘车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讲评各班安全工作。
(4)各年级组要坚持学校学生餐前餐后排路队和课前、睡觉前清点学生的规定,切实加强学生业余管理工作。
3、饮食卫生安全:
(1)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2)教育学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对教室、生活区、饮水机消毒。
(3)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教育学生合理饮食,防止学生暴饮暴食。
(5)严格按照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疾病,学生生病后要按照校医要求及时处理(送市级医院、通知家长、提醒学生服药),防止出现病情延误。
4、校产校舍安全:
(1)每月组织一次校产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每位教师都是学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总务处。
(3)各年级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严禁不按照规程操作。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在确保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要亲自组织,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学生在楼道、楼梯内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机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按规程操作。
(5)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但影响全局,让我们分校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分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将事故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四
为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师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凡发现学生未到课堂,任课教师须查询原因,半小时不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寻原因,并通知家长查明原因。
3、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非常规危险活动、游戏或实验。
5、发现学生意外伤害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6、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现漏电、短路等及时报告;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9、值日教师须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学生巡视和核查工作。
10、教师在预知或发现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应及时报告学校。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五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六
二、音乐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由管理员监督做好使用记录。
四、各班同学在本室上课,要遵守纪律,爱护室内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内活动的同学不要坐在把杆上,摆放桌椅时,要轻拿轻放。
六、做好室内凳、乐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
八、不准在音乐室打闹、喧哗,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九、音乐设备、乐器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七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务办公室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办公场所,起着承上启下、上下协调、方方面面联系的作用。办公室的文明程度、精神面貌,既对学校教务工作具有引领作用又是学校对外的一个窗口。因此,对教务办公室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做到地面整洁、窗台洁净,门窗、墙壁无灰尘;小单间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厕所冲刷干净,洗面台、玻璃清洁,无杂味;个人物品摆放有序,桌面上摆放台历、水杯、常用书本等少量物品,不堆砌;办公桌擦洗干净,不乱贴。
切忌大声喧哗、高声谈笑,不串岗、聊天,不吃零食;更不得在办公期间打瞌睡、炒股、看电影、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教务办公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工作期间要坚持在办公室办公,不得早退。传达、布置各处室、年级部有关工作,要做到及时、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善待人、亲接物,工作要主动,态度要和气,办事要尽心。家长、外客或领导来校,艺术、礼貌地做好接待工作,宣传办学理念、加强家校沟通工作,形成教育合力;本校教师来了解情况,办公室人员应立刻放下手头工作,热情接待,尽快办理,决不能不理不问,听之任之。
切实担负主人翁职责,节水节电节纸张;不开无人灯、无人电脑。
及时关锁门窗,保障办公室安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对办公室作好检查巡视,及时切断电源,关锁门窗。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八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十九
学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电教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工作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生知识领域作出努力。
2.管理好电教设备,建立入帐、领用、出借、报废和赔偿等制度,帐目要清楚。
3.熟练掌握电视机、录像机、摄像机、vcd、收录机、投影仪、多媒体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技能。
4.积极为必修课、拓展课、探究课的开展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及时、完整记录好每次电教室的使用登记工作,随时备查。
5.配合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做好有关资料制作、收集工作等。
6.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任务。
7.未经领导同意,多媒体资源不得擅自外借。
学校琴房管理制度(模板20篇)篇二十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为使我校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师操作,特此制定本规定。
1、任何老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学生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虚作假,此项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2、确需休学的学生,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表”,家长填写有关内容、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休学申请表”及病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发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受理后由德育处考察签字,分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
3、每个年级休学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人数的1.5%,超过的名额需报请校长室批准。
4、毕业年级须在三月底前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可办理。
1、休学的学生需凭本人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明,且休学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复学,由教务处受理,填写“复学申请表”,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
2、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可以提前复学。
3、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复学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学学生。
凡需转学、借读的学生提出申请后,首先由教务处受理,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请校长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缴费手续,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转学、借读的学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师也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转学、借读的学生。
插班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存根,一联给学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