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和惩戒措施,以维护组织的纪律和秩序。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但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确保监控、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监控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中控室安保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维修工负责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
3.3管理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管理处负责人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
4.1.1中控室安保员
a.中控室安保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b.当故障发生时,及时通知工程维修工进行维修。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d.在工程维修电协助下,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风机水泵一次。
e.在工程维修工的配合下,每周打扫机房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工程维修工
a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按时进行中控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b负责向管理处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c每月按时对消防应急器材进行检查并记录。
d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帐、设备卡。
4.1.3管理员
a负责对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协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2管理处主任
a.进行月检。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控室机电设备进行一次设备检评。
b.审核中控室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3中控室管理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实行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3.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4.3.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行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手柄应在自动位置。
4.3.4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3.5中央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当班班长、领导组织灭火。
4.3.6中控室内的一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管理处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3.7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3.8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4.3.9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附1:中控室电脑管理规定
2中控室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达到对该消防监控系统能够进行熟练的操作;
5电脑由中控室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由当班人员负责对其进行清洁保养;
6对经过管理处领导同意后使用电脑的,中控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记录。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zc-11/b08
2.《外来人员登记表》zc-11/b11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确保中控室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美居中心的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防盗报警对讲电话系统、公共天线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中控室操作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3.2中控室操作员负责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
3.3消防主管负责中控室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负责上述工作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
4.1.1中控室操作人员
4.1.1.1中控室操作人员负责中控室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4.1.1.2当故障发生时,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维修。
4.1.1.3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中控室监控运行记录)。
4.1.1.4在维修工监控下,每月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风机水泵一次,并将试验结果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中。
4.1.1.5在维修工的指导下,每周打扫机房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维修工
4.1.2.1按《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公共天线检查保养计划表》、《防盗报警对讲电话查保养计划表》是求按时进行中控室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4.1.2.2负责向维修主管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4.1.2.3每月按时对消防应急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应急器材检查表》。
4.1.2.4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账、设备卡。
4.1.3消防中心主管
4.1.3.1负责对物业内中控室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和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4.1.3.2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其中公共天线设备检查保养计划、保安闭路电视设备保养、防盗报警对讲设备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4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4.1.4.1进行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控室运行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检评。
4.1.4.2审核中控室各项保养计划及维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4.2中控室管理工作程序
4.2.1中控室实行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4.2.2非值班人员操作。外来人员进入是经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或消防中心批准。
4.2.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手柄应在自动位置。
4.2.4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是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央控制室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防信号并做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当天班班长、管理处领导组织灭火。
4.2.6中控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是查明原因,立即申报领导,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2.7室内是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2.8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4.2.9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照明设施。
5.0相关文件及记录
5.1《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5.2《中控室监控运行记录》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水(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排放的废水(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水体或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本程序对公司废水(气)、废液之储存、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1工艺科负责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作。
3.2工艺科负责各废水排放口的日常监测。
3.3各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废油(含油废水)、废化学溶液的收集、储存,总务科负责联系合格供应商处置。
4.1废水(气):指在生产与生活中排放的没有用的液(气)体。
4.2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水。
a、生活废水(包括厕所、餐厅、澡堂等);。
b、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
c、设备、管道、生产地板清洗废水;。
d、检验废液、溶剂;。
e、雨水;。
5.2.1厕所应设置化粪池,严禁直接进入废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2餐厅应设置过滤网,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生活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3.2跑、冒、滴、漏之废水、化学液体,有关人员应用水冲洗干净,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设备、管道、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外表面、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2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内表面或进行工艺清洗时,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5.1公司应专设雨水管道。
5.5.2生产、生活垃圾不允许露天堆放,以确保雨水不被污染。
5.5.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5.6.1废水排放口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5.6.2废水排放标准参见《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5.6.3工艺科负责依据《废水水质检验规程》,监测废水排放水质,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7.1生产车间应加装换气装置。
5.7.2生产用燃油气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5.7.4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5.8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
6.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6.3《记录控制程序》。
7.1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表。
7.2污水处理系统bod5分析记录。
7.3污水处理系统分析记录。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1.1、本制度规定了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时的处理原则。
1.2、本制度适用于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以及与此有关运行与设备管理人员。
2.1、设备异常定义:设备运行参数因设备出现异常运行而偏离运行限额(上、下值)或者停运等状况。设备偏离运行限额又分为设备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超高(低)报警限额或超紧急停运限额三种情况。设备异常运行的性质、后果若符合有关事故认定认定的条款时,即定性为事故。
2.2.1、当设备发生异常时,运行人员应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保厂用电”的处理原则。
2.2.2、异常处理时,根据设备的调度管辖权来明确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下一级岗位服从上一级岗位原则。
2.2.3、生产事故处理应遵循统一指挥的原则。当班值长是当值的事故或异常处理指挥者,所有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长命令。2.2.4、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长应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查出原因并制定临时反事故措施,当本值人员无法消除时,应及时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及其它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当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紧急抢修,如因设备缺陷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或出力,必须立即报告省调和厂领导。值长应针对当班时的特殊情况(如设备缺陷及异常、气象变化)相应地调整运行工况,布置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2.2.5、当发生事故时,值长应亲临现场或在最能够发挥事故处理指挥作用的地方进行事故处理的指挥,力求把事故的范围和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同时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检修维护人员或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处理。
2.2.6、处理事故时,对电网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征得调度员同意或按照调试员的命令执行。并将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事故原因等及时汇报给值班调度员。
2.3、设备异常运行汇报程序及处理要求。
2.3.1、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副值长或值长,副值长组织人员收集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值长应根据初步分析结果及对机组影响程度作出合理的控制要求,并决定是否需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3.2、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达高、低报警限额或辅助设备异常停运等情况时,副值长应组织班组运行人员立即投入应急处理,并汇报值长,值长应根据异常情况作必要的指示,并根据对机组的影响程度等决定是否需要汇报上级领导和调度员以及是否需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分析处理等。2.3.3、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达紧急停运限额或主设备异常停运等情况时,副值长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组织指挥运行人员团结协作,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组织有关运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在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系统运行的完整性,必要时立即通知有关专责、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尽早收集第一手资料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将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调度员。
2.3.4、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及以上事故或者性质较为严重的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应立即汇报厂领导,必要时通知安监等职能部门人员到场。发生火灾时,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程序。
2.3.5、设备缺陷应根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填写缺陷单。出现一类缺陷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以便及时判断分析及处理缺陷。
2.3.6、相关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参与设备事故、异常处理时,应听从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协助当班运行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中也可以对当班运行人员作出必要的指导,但不得与值长命令相抵触。
2.3.7、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的手续尚未履行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班的运行人员在交班值长、副值长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由交接双方值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接班。
2.3.8、各类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未经调查,不得任意变动(抢救受伤者除外),若设备损坏需要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总工同意后方可进行。
2.3.9、事故过程中出现的就地有关电气、仪控保护、报警装置动作信号,须经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复归(若运行方式紧急切换需要,只需值长同意即可),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2.3.10、事故及异常处理完毕后,各岗位人员事后应将所辖设备发生异常、事故时的现象、处理过程在运行日志上作真实的记录。发生责任性异常以上不安全事件时,责任人员应将事情经过写成书面材料交值长转交电站安全员。发生影响大的事件时,各当班人员应将当时看到的情况及所作操作写成书面材料,集中到值长处交电站安全员。电站主管领导应及时组织召开当值运行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2.3.11、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始记录如操作、报警打印,相关运行参数的记录,现场相关照片、现场痕迹等未经安监人员或电站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取走或涂改,如需作必要的标记须经当值值长或电站安全员在场同意方可执行。
3、检查与考核:
3.1、异常情况下不严格执行上一级命令,造成后果者除按电站《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外当月绩效工资扣除40%。
3.2、管理人员不能按照制度及时到岗,按照重大操作管理人员到位制度执行考核。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1、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及安全、正常、经济交班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
2、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供暖、供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值班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5、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或设备事故的发生。
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无工具并悬挂标志牌。
8、做好设备进行和维修记录,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9、供配电设备必须有灭火器材。
二、设备日常巡检制度
1、值班人员与各系统技术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巡检内容要求及巡检路线,并落实巡检人员。
2、巡检人员应严格按巡检时间、内容及要求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3、保证设备和重点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4、月终将填写的巡检记录整理上报工程部部长,部长保存以便查证。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1、操作司机必须人员固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2、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至少规范悬挂有以下相关规章制度:《带式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带式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3、每部设备设置有交接班记录、检查检修记录和安全保护试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认真填写。
4、胶带机司机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将设备运转情况、现场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交接清楚并及时、完整、准确的填写交接班记录。
5、输送机运转期间出现重大机械、电气故障或其它异常问题时,应立即停机,及时将情况向队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并针对所发现问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6、驱动装置的电机、减速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减速机中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7、胶带机运行时胶带不跑偏:上层胶带不出托辊,下层胶带不摩擦h架支腿,上下层胶带不接触、无摩擦。
8、发生皮带跑偏时,应根据胶带跑偏位置和跑偏情况,采取措施调偏,严禁用木棍、锚杆等其它物品强行调偏。
9、胶带机要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破损、无异常响声。
10、液力偶合器严格按照传动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适量的传动介质,双电机驱动时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避免电机出力不均而损坏。严禁用其它液体代替传动介质。易熔塞和防爆片严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
11、带式输送机必须将输送带上的煤拉空才能停机,避免重载起动设备。
12、及时清理落入煤流中的钢钎、锚杆、刮板、链条、木材等物料,严禁进入主运输皮带。
13、输送机司机负责机头段及落煤点前后5m范围的文明卫生,保证责任范围内无浮煤、杂物,设备干净整洁。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经济指标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制订年度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计划,纳入单位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发、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各单位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各单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厂长)在经理(厂长)的领导下,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的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电厂(变电所)的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1、照明、信号、电话等小型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2、照明、信号、通信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3、井底车场及附近、机电设备硐室、运输大巷、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采区车场、主要绞车硐室都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的间隔不得大于30米。
4、地面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房、发电机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5、通信线路进入井下,应在井口安设避雷装置,主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乳化液泵站、采掘工作面都应装有电话,并能与矿井调度室直接联系。
6、井下通讯线路严禁用大地作回路。
7、矿井电气信号应能同时发光和发声,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的种类。
8、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它负荷。
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10、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11、井下电缆接线盒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和水珠,接线盒应挂在巷道壁上,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压入压紧。
12、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都必须设有接地极。
13、每班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各点的通讯畅通。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物业管理手册:污水、废气、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1、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对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进行保存。
2、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管理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保养记录,并记录人的签名。
3、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4、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办理相关手续。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3.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1.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1次,之后每年测定1次。
3.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验。
4.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1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5.单轨吊。每年进行1次检测、检验。
6.无轨胶轮车。每年宜对司机进行年审;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修,大修后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齿轮机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