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材料的语言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便于他人阅读和理解。接下来是一些成功的汇报材料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范例。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
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或者撤回当前……。”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或调解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纯民事诉讼有着完全不同本质的区别,虽然我们也强。
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平等性,但目前的实际很难做到这一点,影响。
的因素很多,大体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可能存在的刑事处罚或量刑影响着他。
们的调解意志;因犯罪而伤害到的道义和对案件获得信息不等也在影响着他们。
的调解自由;对该案有裁量权的承办人的调解意志也在左右着他们;民事处理。
结果对将来服刑时所涉及的减刑与假释作用也在影响着他们,因此在这样状况。
下,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或被自诉人的压力绝对不轻,因为调解给他们带来的不。
确定的因素似乎要远远高于受害人。有的人说,在这样条件下进行刑事案件调。
解,无沦怎样设置程序,都将无法实现自愿、公正与公平。因此,应当限制或。
取消刑事案件调解机制。有的人则认为,刑事调解不但不应被废除,而且应当。
加强,只是这种加强应在完善调解制度和程序上进行加强,从程序上保证被告。
人实现调解自愿原则。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只看到刑事调解的弊病,但没。
有仔细去分析这些弊病到底是什么因素引起的,过分忽略了人认识事物的能动。
性,而且这么做只会导致刑事涉及民事部分的诉讼陷入只追求实体公正而不讲。
效率的极端,是不可取的。第二种观点,应当说抓住刑事涉及民事部分诉讼的。
程序与实体的冲突问题,沿着这一思路思维,应当完全可以建立一种既可最大。
程度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能最大程度实现刑事诉讼公正效率。笔者认为,
只要在程序上能提供一个让被告人充分思考,并能在最大程度排斥其他因素情。
况下进行调解,那就能最大程度实现被告人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哪怕被告人。
考虑的因素与自有的民事权利无关的问题,在处理民事权利时做出很大的让步,
那也不能说不公平,也不能说违背自愿与合法原则,有时有的被告人虽然在民事。
方面作出了看似不公平的让步,但他可以在刑事量刑或其他方面上得到法律和旁。
人的宽容和理解。综合起来看,这也应当是公平,并符合社会所要求的正义。
2、现行法律规定,特别是刑事部分审判的审限规定无法让被告人实现民。
事诉讼应有的诉讼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
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了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
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此规定被告人也应当享有合理的答。
辩期限、举证期限、平等获得诉讼信息权和其它的诉讼权利,可现行的法律规定。
只规定应当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或内容通知被告即可,有的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案件更是没有让被告人获得民事诉讼信息的时间和机会,他们的民事诉讼。
权利均被剥夺,被刑事诉讼权利所替代。总体说,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的审理调。
解缺乏正当的诉讼程序。
3、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意志自由无法实现。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
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本质上与纯民事诉讼并无区别,当事人也照样可以以调解的。
方式不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我国立法也允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以调解方。
式终结民事诉讼部分,在自诉附带民事诉讼中,调解成自诉人撤回民事部分诉起。
时,还可以将刑事部分一并撤回。然而当我们站在司法公正的立场上来审视这种。
调解时却有一些问题,很值得研究,其中主要的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调解的。
自愿原则其实是很难实现的,被告人接受调解往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的,而这些。
代价的付出却很难说是被告人真正地心甘情愿付出的。主要理由有:首先,是当。
事人的地位应该是完全平等的,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明显地处于某种的优势地位,
调解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自愿原则。根据民法经典理论,接受调解也是当事人所为。
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皆因这几种民事法律行为均是在。
当事人受到某种不当干扰的情况下意思表示,并非其真心的意思的反映,如让当。
事人在完全自愿的情形下来选择的话是肯定不会作出如此表示的。由此可以推断。
地位平等意思自由应是调解自愿原则的重要前提。然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中,当事人双方在地位实际上是很难平等的,尤其是作为被告的一方更是经常处。
于劣势。劣势地位的产生往往有如下一些原因:一是被关押的被告在信息的获取。
上远远比不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或自诉人,因而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行为后。
果缺乏比较正确的认识和估计;二是刑事被告对刑事处罚往往有一种畏惧感,心。
理压力大,有时甚至错误寄希望于调解能减轻自己的刑事处罚,特别是自诉案件。
由于调解结案能产生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法律效果,一撤诉自然刑事诉讼也就撤。
了,因此处于劣势的被告人往往用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方式来换取较轻的刑罚;
三是由于法官的自觉或不自觉施加的影响,如法官往往将被告人接受调解(尤其。
调解方案是法官提出来的)作为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的一个表现或作为标准,因此。
常常暗示被告人如能接受调解将在量刑是予以轻判,而这种“优惠”的反面就是。
如果被告人能接受调解将可能受到更重的刑事处罚,在这种隐形“威胁”之下被。
告人地位还能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自诉人平等吗?地位的不平等必然造成调解。
的不自愿,而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又往往会抱一种乘人之危的想法以。
被告人刑事责任相要挟,并漫天要价,分厘不让。
4、刑事与民事的审判组织竞合将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庭前调解更。
加显现不合理。
(1)刑事庭前调解无法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进行调解。
在审判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要被告人有被取保候审的,都会组织双方。
就民事权利部分进行庭前调解,此时由于没有经过开庭审理,对案件的事实只能。
凭借对案卷阅读而有所掌握,但就是这样那也比被告人所掌握的民事部分权利的。
诉讼信息还是要多得多,可想而知此时被告人在案件的认识信息上是无法与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相比的,再加上又没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进行调。
解,主审人的种种意见或。
暗示对被告人影响又是无所不在,所以被告人的调解意。
志自愿原则也只形式而已,无法真正实现。
(2)现行的调审主体合一的刑事庭前调解使调解人员具有潜在的强制力。
我国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时,占绝大多数在刑事开庭前调解成。
功,但这种调解自愿性已经受到广泛怀疑。由于“调审合一”模式的天然缺陷,
已经使得自愿原则很难在纯民事诉讼实践中得到法官的严格遵守。在这种模式下。
将她适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那结果只会更加难予让被告人实现调解的自。
愿原则。法律将法官设计成兼具审判者和调解者双重身份的诉讼主体,我国的法。
院庭前调解主持主体主要是案件承办审判员和合议庭,由于调解人就是案件主审。
人,势必会造成调解结果和审判结果的竞合。一方面,他作为调解人,要帮助当。
事人澄清事实,解释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疏导,钝化矛盾,消解分歧,促。
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另一方面,他又是诉讼的指挥者和纠纷的裁判者,他可以认。
定或否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支持或反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这种身份上的。
竟合,使调解人具有潜在的强制力。
(3)调审合一的刑事庭前调解使得调解人(主审员)具有以判压调能力。
由于调解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及地位上的优势,以合意为基础的调解常常变为法官。
主持引导下的强制性调解,甚至有的毫无顾忌直言;“如果你不接受的话,那将。
对你更加不利;。”从而常常出现以判压调,主持刑事庭前调解的审判人与主持。
刑事庭审的审判人员是一致的,调解人本身就是该案刑事的主审人,这就使有的。
审判员在调解不成时,会以审判刑事权为后盾,告知当事人如果不服从调解意见。
他将获得对其更加不利的判决从而使案件当事人违心接受调解。这种庭前调。
解方式并直接给当事人形成心理上的压力,导致刑事庭前调解功能的扩张和审判。
功能的萎缩。
二、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程序正当性建立。
1、从立法上进一步规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
同时对一些诉讼权利的保障问题上进行细化和明确。有的人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主要是服从刑事审判,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均要体现“附带的性质”因。
此,对民事部分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上只能夹杂在刑事诉讼当中。这种观点,笔。
者不能认同,首先我国目前法律就已经明确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适用。
我国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而且还明确在刑事部分已经判。
决后再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按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受理,此时的审判。
完全适用《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法》,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出现此时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与彼时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实际操作和适用法。
律不一样,这种现象的存在本来就是不正常的现象,也是立法技术上有问题的表。
现,因此,应当在立法上进行平衡和完善。
2、刑事调解必须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前提下进行。有学者认为,
一则在调解中,关于案件的是非问题由当事人自己去理解和认识,法官不能发表。
任何意见,二则调解不是判决,没必要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所以可以在庭。
审前后的任一阶段进行。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仅仅将目光集中在民事诉讼中,
上述意见确实是有道理的,但如果扩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就很有认。
真思考的必要了。因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虽是一“附带”的部分。
但不论在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中民事部分的处理和刑事部分的处理实际是。
联系在一起的。自诉案件中调解成功就一般可由自诉人撤诉从而终结民事和刑事。
两个部分的诉讼。而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如能真心实意地主动赔偿民事原告人。
的损失则也自然会影响到刑事处罚的轻重。同时,在刑事诉讼中,罪与非罪,轻。
罪与重罪,未经开庭审理是很给确定的,罪与非罪对调解时双方的心态的影响也。
是必然会存在的。更何况,实际中也有明明罪当提起公诉,依法严惩,但由于当。
事人在庭外甚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从而实际上影响了司法。
机关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为了调解的自愿与合法,为了打击犯罪,我们认为有必。
要正确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两者处理的关系。而要处理。
好这二者的关系,做到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再进行刑事调解就显得十。
分必要。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应当界定在开庭审理后进行比较适宜。
以刑事庭前调解应当严格限制。
3、设立具有相对独立程序的刑事庭前调解,废除由审判刑事部分的法官主。
持庭前调解。
前面讲过对刑事庭前调解要进行严格限制,但并不是就搞一刀切,因为刑事。
庭前调解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大大提高了效率,所以对。
刑事庭前调解应当进行完善,在程序上和设置上进行比对构建。笔者认为可以用。
设立刑事庭前会议制来代替原来由主审刑事的承办人来主持的庭前调解。我国相。
关的司法解释已明确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我们应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我国刑事诉。
讼中的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应由庭前准备人员来组织,实行主审刑事与主持。
庭前会议的组织或人员相对分离,避免审判权扩张到庭前会议上。在庭前进行交。
换证据,整理争点的基础上,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组织当事人进行。
调解。庭前会议制度可在当事人“得到充分信息”的基础上,理智地进行意思表。
示,保证调解的公正性,从而也促进刑事调解程序的正当性和效率性。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入,平等的司法理念越来越突出,但在刑事诉讼中。
被告人身上这一点似乎滞后了一些,具体来保证他们平等参与诉讼措施少一些,
比如“米达兰规则”中的沉默权要在中国作为一项原则来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目前几乎不可能。在大多数人眼里认为刑事被告人几乎就是罪犯对他们。
讲那么多权利没有多大必要,然而当我们着力在建立一套能保证无罪的人不被追。
究刑事责任制度时,这一切平等给予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考虑,否则具有平。
等意义的法治将不复存在。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二
__法庭管辖__、xx四个镇的案件,辖区面积37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万人。法庭共有干警10名,其中审判员4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2名,法警3名,年均审执案件500余件。20__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
__法庭紧密结合山区实际,认真落实三项工作,主要有如下做法:
一、公正高效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
__法庭把化解矛盾作为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各类案件的主线,截止今年11月受理审执案件496件,结案481件,结案率为。在工作中,一是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实行全程调解。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以调撤方式结案。对调解有困难的,全庭共同想办法,必要时充分利用调解联动等各种方式,全力促成调解。今年以来,我庭调撤率达到,比去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二是全力抓好案件质量,降低上诉率和发改率,实现案结事了。我庭实行每周庭务会制度,对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制定结案计划,按部就班,逐一解决,全面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庭上诉案件仅有11件,发改2件,相比去年均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三是努力提高案件效率,做好结案平衡工作。全庭坚持新收案件月内结案和周结案数高于周收案数两项原则性规定,加强对结案工作的管理调度,保证结案均衡,彻底杜绝年底突击结案的问题。四是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对于判决后的案件,积极与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组织联系,时刻关注败诉当事人的动向,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判决结果。近三年来,__法庭没有出现新的案件。
二、全面落实“三型法庭”创建活动。
市法院提出了创建“三型法庭”的意见,即建设“职权配置优化型、为民服务便捷型、公信司法满意型”人民法庭。__法庭紧紧围绕市法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为避免农村群众轻易将纠纷引入诉讼,导致矛盾升级,法庭建立了“一村一月一访”的“三个一”预警机制,争取把预防和化解工作做在前面,尽量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更好地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体做法是:一是与辖区内123个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员都建立了联系,并制作了电话号码簿,便于及时沟通。二是每月至少与各个村的人民调解员联系一次,询问村里的稳定情况,排查矛盾纠纷。三是对人民调解员反映的纠纷和问题,认真进行筛选,如果不是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及时指导他们调解处理,特殊情况法庭安排法官协助他们进行调解。今年以来,法庭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0余起,都进行了相应处理,其中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的32起。
三、大力加强调解联动机制建设。
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司法制度,能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__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内部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外部积极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的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实行诉讼外调解。对于农村群众生活中产生的离婚、继承、邻里矛盾等纠纷,我庭坚持暂缓立案的原则,首先组织他们进行诉讼外调解,避免因立案处理而伤了和气。二是加强与其他调解组织的互动,形成大调解的合力。除辖区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外,法庭还与辖区4个司法所、6个派出所、4个中心学校以及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固定联系,对能够通过上述单位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在当事人到法庭立案时,就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上述单位调解处理。对当事人坚持立案的,积极通过上述单位了解案件信息,邀请单位指派人员协助法庭进行调解。三是认真履行指导民调职责。我庭今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8次,组织他们进行调解经验交流,对于他们在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调解的能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开展。
四、高度重视便民诉讼工作。
一是考虑到法庭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我们按照市法院和本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立案室负责立案,成立了执行室,专门负责法庭所有审结案件的执行,切实方便了群众。二是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农村群众的收入普遍较低,有很多困难家庭,当遇到雇员受害、拖欠劳务费等纠纷时,根本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法庭对这些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近年来减免31347元,约占法庭诉讼费总额的20%,确保了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三是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对于涉及老弱病残的案件,或是当事人离法庭较远的案件,我庭就组织法官到法官便民工作站、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或者村委进行巡回审理,既可以方便当事人,又可以吸引附近群众旁观,加强法制宣传。今年以来,法庭巡回审理案件35件,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今后的工作中,__法庭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三
为了搞好这次调研工作,院党组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周**同志为组长,纪检、监察、政工、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调研小组,院领导反复强调这次调研要深入基层,扎实开展调研工作,摸清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特别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寻对策,推动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调研小组成立后,即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确定了调研内容,制订了相关调研问卷,前后用四天时间,通过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到四个基层法庭所在地乡镇及县公安、检察、司法、妇联、团委、律师事务所、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我们分别召开座谈会14场次,发放问卷120份,走访调查30余人,认真听取了所到单位及调查对象对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他们也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掌握到第一手资料,发现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收到好的效果。
二、调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查发现,总的认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情况是好的,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四个基层法庭所在地乡镇党政领导反映,法庭同志尽管处在最基层,但都能安心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行为“十三不准”及中政委“四禁令”,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作风扎实,团结协调,坚持群众工作作风,运用审判职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基本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县直一些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也都认为法院这几年来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人事体制改革的步伐,实施了一项项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法院干警在审判工作中都能自觉、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勤政爱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行使审判权,为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基层法庭考勤值班不太规范,有的法庭同志一到周末都回家双休,庭里未安排人员值班,导致有的老百姓到法庭却找不到人。2、个别干警作风拖拉,对当事人还存在生、冷、横、推的现象,举止仪表不注重法官形象。3、有的乡镇反映法庭在配合党委、政府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当然这方面也有一些客观原因,如有的乡镇要求法庭派员参加政府征收合同款、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法庭拒绝参加,但未做好解释工作产生一些误解。有的法庭也还存在与党委、政府联系不够,他们希望法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物质装备投入,使法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四
2018年,在市分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行紧紧围绕市分行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年初,我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年度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我银监局和上级行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我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我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我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我月底,全行已有10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我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我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我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
心得体会。
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定期分析案防工作情况。一是将案防工作常态化。通过晨会、周会、行务会等形式,讲案防、说安全,时刻提醒员工合规操作。二是组织召开案件防控联席会,及时传导监管部门案防工作精神,加强政策传导和风险提示,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案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案防经验信息交流。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
总结。
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我”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
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今年以来,我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1(一)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今年以来,我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在对各部门案防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对员工进行违规行为积分,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并制定出《员工违规行为积分实施细则》。引导和督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细则的实施,使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收到良好效果。
四、强化内控管理,把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行按照工作思路,着重解决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轮岗、休假管理。在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方面,我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三个百分百”要求,修订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轮换、交流范围、方式、条件及期限;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流程,从而为岗位轮换、交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高度重视对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我行银企对账制度进行银企、银银对账。银企对账包括与客户每季度存款对账,目前,我行我万元以上对账率达100%。按照要求,各支行负责人每季度直接与重要客户进行对账,对对账工作开展抽查,督促回收对账单等,保证了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度重视案防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一是按照银监会关于案件(风险)的最新口径,全面清理辖内机构自我年以来的案件风险情况,加强案件监管、严格案件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流程。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开展风险清查,妥善处置和化解案件风险。三是严肃案件管理纪律。要求各机构增强对案件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报告;对发现符合监管部门或总行规定的案件或案件风险情形的,不报告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将严肃处理;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深入调查,严肃问责,扎实整改,以有效的案件查处工作,促进内控案防工作能力的提升。截至6月末,我行未发现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数为零。
(四)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做实安保工作。今年以来,我行在安保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员安保意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安保人员针对营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防抢演练培训。二是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实行各支行负责人以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负总责制,建立了双路报警系统,确保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五、强化监督措施,完善案件防范的约束激励机制。
2一审”工作来落实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案件防控的重点环节,对高风险业务、易发案件部位,增加了督查深度、广度和频率。
(二)惩戒措施要到位。我年,我行对违规和案件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更为严厉的措施。同时制定了相关柜台业务禁止性规定,这些禁止性规定是柜台业务操作中的高压线,触犯一条即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极强的威慑力,在全行上下引起了较大震动。
(三)激励措施要到位。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在严肃问责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效避免资金财产损失的一线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六、案防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教育,重视案防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案防意识,使员工防范风险意识由被动灌输转变为主动形式。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案防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
(三)强化对操作风险的管控,继续加强贷款“三查”、轮岗、对账和强制休假等制度执行的检查;突出对“高风险点”的监督检查,不断拓宽检查范围,力争使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四)案件防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能掉以轻心,我行将继续保持对案件的高压态势,继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从管住人就管住风险的高度,扎实做好员工行为动态管理,确保实现零案件工作目标。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五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洪涝灾害,广大基层党组织和^v^员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抵御洪魔的生死搏击中,如中流砥柱,屹立滔滔激流,谱写了一支支人民公仆为人民,无私奉献、荡气回肠的抗洪抢险战歌!
在千千万万奋战在抗洪抢险一线的^v^员中,始终活跃着一个不知疲倦的身影。忘我的工作,无私的奉献,赢得了沿淮广大干群的赞誉和尊敬。他,就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一、汛情就是命令。
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的时候,**和**法院的141名干警临危不惧,反应迅速,率先冲锋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人民法官济难救危的光荣使命。
7月2日,晚8时30分。淮河王家坝超警戒水位米,县防指紧急启动一级预案。接到汛情通报和各单位一把手提前上堤的命令时,因超负荷工作而引发心力衰竭,正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的**,不顾医生的强烈劝阻,执意拔掉针头,连夜返回法院召集党组一班人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抗洪抢险事宜……印发防汛工作预案,出台汛期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无条件服从县委统一指挥。并紧急抽调机关5名副科级以上党员法官组成抗洪小分队,赶赴沿淮受灾较为严重的濛洪洼地区。当夜,按照县院指令,12个基层人民法庭40余名干警全部到岗到位,除留守1名干警驻庭值班,其余人员编入所在乡镇应急分队,上堤巡查……忙碌一宿的**也马不停蹄地奔赴险工险段最多的洪河大堤,投入紧张的防汛抢险中……是什么支撑着他,洪水面前,争分夺秒,忘记了医生的再三嘱咐,忘记了病痛煎熬?这分明是党员法官特有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在释放,是非常时期^v^员的觉悟在升华结晶。
二、坚守岗位的承诺。
洪水考验着党员干部的觉悟,同样考验着党员的意志和品质。面对肆虐的洪峰,是惊慌失措、临阵退缩,还是临危不惧,镇定自若,最能识别一名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后者;也向上千名护堤干群,兑现了他上堤第一天作出的“人在堤在”的承诺。
熟悉淮河水情的人都知道,“淮河十八湾,洪河最为险”,由于历史原因,洪河多次改道,水位平均高于淮河2到3米,水情复杂,是公认的险工险段。特别是洪河大堤今年刚刚退建完工,能否经受住百年不遇特大洪水的考验,确实是摆在县防指面前的一个严峻挑战。自7月2日接到县防指命令,县委负责同志亲自点将让**担任全县防汛副指挥长驻守洪河大堤以来,大家都替他捏了一把汗。16公里洪河大堤的防守任务,堤下洪河桥镇6万群众的安危,真可谓任重如山。没有一句推辞,**用他一贯雷厉风行的作风,让大堤上的干群们对这位并不熟悉的法院院长刮目相看。汛期中的整整25个日日夜夜,他同上千名护堤群众吃住在一起,24小时不间断巡堤查险,饿了啃口干馍,渴了喝点凉水,密切监视水情、汛情,白天冒着瓢泼大雨排除管涌,晚上踏着泥泞道路打着马灯巡查险工险段,硬是托着病体带领群众确保了大堤岿然不动,万无一失。雨后的大堤,泥泞不堪,杂草中毒蛇出没,蚊虫肆虐,**和护堤的干群们个个被叮咬的体无完肤,满身都是红疙瘩,痒的苦不堪言。晚上睡觉都要用被单蒙住头脸。实在忍不住抓挠,甚至流脓溃烂。就是在这种当地群众都难以忍受的情况下,**也丝毫没有一句怨言,反而乐观地鼓励大家:“洪峰快过去了,胜利就在眼前!”看着瘦了一圈的他,前来慰问的县领导于心不忍,特批他回院休整一晚,院党组成员们也纷纷要求到一线替换他:“瑞平,你太累了,当心身体垮了。”但每一次都被他斩钉截铁的回绝了:“谢谢关心,我撑得住。群众都在堤上没撤,我是指挥长,不能破这个例搞特殊。”掷地有声的话,让身边的干群无不为之动容。没有一句豪言壮语,却分明凝结了一名党员法官在危难关头,对岗位、对群众利益的一腔忠诚。
三、公与私的抉择。
才有了落脚地。正当堂哥准备给**打电话让他回来看望一下老人时,深明大义的母亲发话了:“算了,别给他添乱了,省得他知道又挂心……”这一切,在后来**朝家打电话时才知道。那一刻,一向坚强的他悄悄躲在防汛棚中泪流满面。
谁没有儿女情?谁不念父母恩?都说养儿能防老,但谁又能体会紧要关头党员法官忠孝难两全的苦涩?作为法院院长,**的一举一动,干警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县法院不少干警家就住在濛洼灾区,这次洪灾,干警们由于坚守防汛一线,家中没有劳动力,吃苦最大,吃亏最多,损失最严重。为什么?在干警们和**的心中,大局为重、人民至上就是党员法官的责任,他们用实际行动在群众心中竖起一根^v^员的标杆,诠释着总理赞叹的舍小家保大家的濛洼精神。对此,群众们深有感触地说:“韩院长一身泥、一身水的,顾得是百姓,想的是集体,就是没有自己。”
四、公仆的情怀。
越是特大灾害面前,越能考验党员法官的觉悟和意志,滔滔洪水,丝毫遮挡不住人民公仆为人民、不计荣辱得失的坦荡情怀。王家坝开闸蓄洪后,近千平方公里的濛洼大地,顿时一片。十几万群众聚居在狭窄的庄台上,因防汛排涝等引发的家长里短纠纷层出不穷。沿淮群众素来民风剽悍,矛盾得不到及时处理极易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和县法院党组一班人敏锐地抓住这一苗头倾向,把维护汛期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迅速推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对防汛排涝引发的民事纠纷免收诉讼费”等6项承诺,在抓好抗洪抢险工作的同时,紧急从院机关抽调干警10余人,和沿淮5个基层人民法庭干警组成多个“抗洪救灾专项合议庭”,顶烈日、冒酷暑,跋涉在濛洼库区巡回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求,解决矛盾纷争。作为洪河段的防汛指挥长,**每天也要面对形形的突发事件,大到村组群众械斗,小到邻里间的鸡毛蒜皮纠纷,一遇到处理不掉的棘手问题,镇村干部总是不约而同的找到他,常常是这边刚躺下,那边又爬起,整宿难合眼,忙得不可开交。但是,再苦再累,也难比做群众工作中承受的压力和委屈。他驻守的洪河大堤,分属桥东、桥西2个行政村,由于历史原因,两村村民积怨多年,械斗不断。防汛中矛盾纠纷依然不减。大汛当前,**心急如焚,召集两村村民代表座谈。起初,群众根本不买账,一些上了年纪的群众甚至当面责难他:“你才来几天?就是包青天也断不了俺们和他们的仇怨!他爷们横你咋不管?”面对强烈的抵触情绪,**托着病体,耐心地和群众们摆事实、讲道理,进村入户灯下座谈。两脚泥水、不厌其烦地跋涉在两村之间,最终感动了群众,大堤上抛却成见,共御洪险。当第一次洪峰来临之际,洪河桥镇一名群众因触电意外身亡,家属对村组处理意见不满,将尸体停放在两省交界的桥头上,并挂出“请领导为其申冤”的巨大横幅,声称要在中央、省、市领导视察之际上访。特殊时期,敏感事件,已经因防汛忙得团团转的镇村干部焦头烂额。关键时刻,又是他闻讯火速赶到。没想到情绪失控的死者家属根本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是指桑骂槐的无端辱骂。面对死者家属的唇枪舌剑,忍受着不明真相群众的白眼,**抑制住满腹委屈,抓住矛盾焦点,明理释法,耐心说服教育,最终使死者亲属认识到行为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镇村干部激动地拉住**的手:“韩院长,多亏你在这当指挥长,我们就像吃了定心丸。”:。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六
20aa年在^v^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督查科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v^督查科主要担负着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以及配合^v^接待科开展好日常群众来县接访等工作。2014年以来督查科共接收到上级交办重要信访案件86件,均严格按相关要求给予100%办结;督查科共组织接待群众来县上访326批1640余人次,未出现一批次差错,获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来访群众认可信任。
二、工作成效。
(一)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
1、坚持学习政治理论。自今年2月以来,督查科全过程参加局党组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并着重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v^章程》、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改进作风相关规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辅导材料的辅导学习,科室认真撰写自学笔记近2万字,并严格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一年来的政治学习,科室同志认真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度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认真接待,畅通渠道为民服务搞好疏导。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在大跨步的前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繁重,矛盾、纠纷、利益调整等问题凸显,群众维权意识明显提高,这些变化都对新时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接待群众来访是^v^每个科室日常工作任务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日常接待群众工作过程中,督查科注重做好以下方面:1、坚持畅通信访渠道,真心为民服务。一年来不论是在县政府还是局机关担负接访任务时,科室都热情认真耐心细致的接待每一名来访群众,仔细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想法,对照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对属于有关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认真履行受理交办手续,对不属信访职能范畴受理的,搞好登记解释宣传引导等工作,避免群众无序的在各单位之间来回跑冤枉路。2、树立法治思维意识,搞好疏导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在日常工作的实践中,科室同志不断树立法治意识,在服务好群众的基础上,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新时期信访制度变革的新内容、新要求,特别是针对重复访、越级访、信访老户以及缠访闹访群众,敢于担当敢于面对,向群众耐心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并积极配合县公安机关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正常运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三)扎实工作,认真督办信访案件。
(四)廉政勤政,发扬艰苦奋斗。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七
全国xxx常务委员会:
民事审判是通过司法手段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共同构成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干。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呈现许多新特点:一是涉及范围广。包括婚姻家庭、权属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审判,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商事审判,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审判,以及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审判,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二是案件数量大。20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万件,占人民法院全部诉讼案件的,结案标的额亿元。三是增长速度快。20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年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万件,比前五年年均结案数增长了。四是新型案件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公民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新类型案件大量出现,涉及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方面。五是审理难度大。民事审判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诸多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平衡和案结事了的难度很大。
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37个有关民事审判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今年以来,为确保xxx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地方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许多好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公司、借款、保险、破产等民事案件万件,结案标的额亿元,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澳案件769件、涉台案件9022件,分别比前五年年均增长、和。
(二)坚持为民司法,着力服务民生。
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针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婴幼儿奶粉事件和玉树特大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因公共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20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万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万件,电信、服务及产品责任案件万件。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2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以及汽车、家电、农机具下乡等案件,201*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农民事案件万件,比前五年年均增长。为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2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推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制度,法院开放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以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为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20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不断完善民事审判远程立案、预约办案、视频审判、电子签章等工作规范;在偏远地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就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完善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程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八
心得体会:推进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最新)。
xxx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人形容,法治之于发展,恰似音律之于曲乐、文法之于语言。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上期的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上升了32位。而“办理破产”指标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十个指标之一,也是我国提升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的关键指标和现实短板。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两个司法解释,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即是其中之一。找准破产审判的“堵点”“痛点”,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送上“及时雨”,是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大浪淘沙,总有一些企业在竞争中面临困境。强者的胜出与弱者的淘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阻碍企业的优胜劣汰就是阻碍市场的资源配置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而破产审判作为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既是一种合法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一种有效的企业拯救机制。对于债权人而言,破产不但不高深繁杂、费力费钱,而且可以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基础上的公平清偿;对于企业而言,破产不仅意味着“清理”,也意味着“保护”,不只是“失败出局”,也有可能“涅槃重生”;对政府部门而言,破产非但不是不吉利的事情,反而是促进市场吐故纳新、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方式。
帮助企业卸下包袱、重返市场;对于不具有市场价值的企业,果断通过破产清算做好“减法”,实现优胜劣汰、腾笼换鸟。
打好“组合拳”,积极探索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在破产审判工作中,不仅会产生债权确认、债务清偿、财产分配等法律问题,还经常会遇到职工安置、维护稳定、修复企业信用、获取税收优惠、设立保障资金等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外部性问题。解决这些外部性问题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必须打出府院联动的“组合拳”。而这需要在党委领导下,由法院会同税务、市场监管、公安、发改、财政、金融、国资、社保等多部门共同发力。在府院协调配合的过程中,对于政府部门和企业自主开展的兼并重组,应当通过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当好配角、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破产案件,应当克服“等政府上门”的心态,主动向党委汇报,加强与政府沟通,及时会商解决破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破产审判合力。近年来,南京法院积极探索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在职工安置、维护稳定、工商简易注销、建立会商机制、设立管理人援助基金等方面赢得了政府支持,顺利审结了舜天船舶、长航油运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破产重整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要看到仅有个案上临时的联动配合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打好府院统一协调“组合拳”,促进破产审判质效“双提升”。
的特点,但这种纷繁复杂的特点并不是所有的破产案件都有体现。现行破产法实行“一刀切”,没有规定简易程序,实践中容易导致案件程序繁、时间长、效率低等弊病。根据破产案件繁简程度不同,构建分类处置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是确保破产案件公正和高效处置的必然要求。早在2016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意见》,将案件难易程度与程序繁简进行匹配,分别打造简单案件审理的“快车道”和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慢车道”,在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同时着力提高简易审理的适用比率。对于简易破产案件,突出“简案快审”,缩减程序性事项和管理人履行职务的期限,限定总体审理周期。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突出“繁案精审”,严格依法规范审理程序,加强在重大稳定隐患、破产衍生诉讼、破产重整等方面的制度设计,着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8年,南京法院共受理破产类案件576件,同比增长,其中简易程序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个月,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增长380%;全部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个月,同比缩短。
目的是实现破产案件的集约化审理,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审判质量。而破产管理人的职业化建设,也直接影响到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作为破产审判中特有的一支力量,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也是连接法院、债权人、债务人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南京法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专业化建设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的思路,成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加强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单独的绩效考核体系,在破产案件集约化审理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同时,着力解决管理人履职不畅和能力不足的问题,率先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和援助基金会,引入了管理人竞争机制,加大了管理人履职保障,有效破解了影响管理人职能发挥的瓶颈问题。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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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始终把民事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了民事诉讼。2005年,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279件,调解、撤诉1858件,调撤率达到了81.5,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1至8月份,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又创新高,达到了84.8,涉诉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8.4。
一、更新理念,提高调解意识。
——县法院党组认识到,民事调解作为一种民事审判结案方式,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从目前看,调解已成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司法手段,已从一种优良的司法传统升华为一种现代审判理念。基于此,该院把更新干警的司法理念,提高全员调解意识作为重点抓在手上。一是强化调解优先意识。近年来,该院一直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五一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达到了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的目的。二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要求全院干警都要坚定司法立场,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司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做到了廉洁勤政、主动服务,减少了诉讼的冷漠和生硬,为审判工作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三是强化维护稳定意识。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的新形势下,该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从而充分发挥了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强化有机结合意识。该院不断加强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同时,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未发生久调不决的问题。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全部及时做出了判决,未发生超审限案件。
二、合法规范,把握调解原则。
近年来该院的调解工作严格贯彻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产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合法、公开、效率、规范”的“调解四原则”,对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正确把合法原则。该院坚持在事诉讼调解的过程以及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未出现强迫当事人调解的问题。二是正确把握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做到公开调解;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可以不公开调解。三是正确把握效率原则。该院坚持以及时、便捷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明确规定以调解为名而拖拉办案的法官,按照有关纪委规定予以处理,有效地防止了调解效率低下的问题。2005年以来,该院调解的案件,80以上均在两个月内结案,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以及经调解不成的案件,都能够及时做裁判,防止了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甚至超审限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审判资源。四是正确把握规范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坚持仪态庄重,着装规范,使用“法言法语”,没有出现行为和语言失范问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制作调解书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规范来进行制作,防止了调解书失范。近年来,该院正确把握“调解四原则”,调解工作做到了合法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调解、强迫调解问题,没有出现超审限案件,也没有出现调解书不规范的问题,更没有发生因调解工作而出现的信访上访案件。
三、建立机制,拓宽调解渠道。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十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的一项重点工作。x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吴华院长为做好这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加强对全市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及时下发通知,全面安排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两县三区法院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依法审理了一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今年1至11月份,全市法院共审理商业贿赂案件8案8人(其中含二审1案4人),涉案金额34.37万元(其中含二审案件10万元)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占生效判决人数的12.5%,有力地惩罚了商业贿赂犯罪分子,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审判重点,依法惩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分子。
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部署,我们在审判工作中突出了对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犯罪案件的审判。一是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九大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判,从严惩处;二是依法严惩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及重大受贿案件的行贿人员。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同时,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件,加大督办力度。如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振兴受贿10万元一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振兴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被告人刘振兴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中院。经审理,市院认为被告人刘振兴身为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认真领会法律精神,严格区分罪与非罪。
在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中,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中关于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的规定是我们审判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基础和前提。某种行为方式,如回扣、折扣、佣金、附赠等是否属于商业贿赂,我们首先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认定,如果不属于商业贿赂,则行为本身不存在犯罪问题;如果根据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认定属于商业贿赂,则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犯罪,需进一步依据刑法规定进行认定。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及刑法关于商业贿赂规定的精神,对于做好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至关重要。在工作中,对社会关注而又争议较大的问题,我们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认真分析,从严把握,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特别注意了准确把握贿赂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避免将属于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当成犯罪进行追究;准确区分单位与个人犯罪的界限,既要避免将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一般违法行为作为单位犯罪进行追究,又要避免混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将个人犯罪当作单位犯罪,或者将单位犯罪作为个人犯罪进行不当追究;既要防止放纵犯罪,又要避免冤枉无辜。
四、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功能。
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正确运用这一政策,对于充分发挥刑罚“惩罚、预防、教育”功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对于顶风作案的,或者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依法从严惩处。对在自查自纠中主动向单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讲清问题、积极退赃的,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自首、立功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在行业、领域内带有一定普遍性、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我们根据“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要求,突出重点,区别对待,防止因打击面过宽导致不良的政治影响和社会效果。
五、加强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
商业贿赂情况复杂,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对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部门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问题,我们深入调查,认真研究,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审判,确保办案质量。市中院就人民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听取地方法院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下级法院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工作及时予以指导,增强了审判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我们深入了解和听取相关单位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人民法院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审判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存在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其纠正。在案件查处、政策指导等方面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规定,针对反商业贿赂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促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七、切实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社会效果。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充分揭露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增强人们反商业贿赂的决心和信心,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效果,展示了人民法院专项治理工作的初步成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重在抓好落实。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在谋划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切实抓好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适时检查各基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十一
在日常的回访工作中,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人员材料方面,还有一个是服务态度方面。下面通过一些案例来具体地说说这些问题。
案例一。
在回访的过程当中,有护士长抱怨一些木质的桌椅坏了报修之后,物业方面的回复是不能修。
分析:1.首先借到报修之后,不管能不能修都应该先到病房看一下,很多时候可能就是上个钉子就能解决的事,在沟通方面还需加强。
2.在这些木质桌椅家具方面的报修也经常发生,物业能否招一个木工之类的人员。
案例二。
一次,护士长报修说病房的小车坏了,接报人员说不能修,护士长就让物业领班接电话并说明情况,领班的回答是让护士长自己把车子拿下来看看能不能修,护士折腾半天把坏了的小车拿到下面之后得到的回应是不能修,然后自己再拿回去。事后回访中护士长在说明情况时非常激动。
分析:首先要明确对于医护人员我们就是服务的一方,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我们的情况也很类似。案例中如果物业人员亲自去病房了解情况,就不会给护士长留下我们工作不积极、不负责的印象。
案例三。
经常有护士长反映病房的沐浴蓬头的质量有问题,甚至有护士长反映一星期就坏了,一直要报修更换,甚是繁琐。
分析:对于医护人员反映的质量不过关的小型材料,如沐浴蓬头,采购部门是否能够考虑购买其他品牌。
案例四。
护士长反映病房里的墙面瓷砖有脱落现象,报修之后得到回应也是没有材料无法维修。事后护士长在回访中表示对于这个情况表示可以理解,但希望日后能够解决类似问题。
分析:物业方面的解释是没有相应的材料,所以我觉得能否对目前一些经常会接到报修,却经常以没有材料而不了了之的东西,如瓷砖、上面提及的小车等,物业方面能否做个统计。
总结。
:当然有时候护士长可能不大理解我们工作,对于不满意我们工作的医护人员,我们首先最基本的在服务态度方面要正确;但是对于能够理解我们工作、对我们后勤印象不错的医护人员,我们更应该不让她们失望。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十二
工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建立食品添加剂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
我公司通过贯彻执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调解案件汇报材料(实用13篇)篇十三
在法院工作的同志都有这样的体会:当事人往往都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向法院起诉。因而每一个案件都有难解的结。××区法院的法官们却凭着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为当事人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结。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大型部属企业——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生产形势一直看好。但是,船卖出了不少,而钱却要不回来。那么多的船款要不回,包袱越背越重,生产直接受到影响,无奈之下,公司把期盼的目光投向了法院,并首先选择了淮阴某煤炭公司作为被告,要求偿还货款101.7万元。××法院接到起诉后,迅即查明了案情。被告淮阴公司向原告订购了两艘2000吨驳船,总价款xxx万元。至交船时尚欠xxx万元,双方签订了以船作为抵押担保的还款协议。但逾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只给付98.3万元。诉讼中了解到,被告方并非经济困难无钱可还,而是把原告的款项作为流动资金在用。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被告将在镇江港运送煤炭。××法院迅即调遣精兵强将,在庭长许钧的带领下,赴镇江围堵被告货船。然而,事与愿违,办案人员赶至货运码头时,被告方已卸完货走人了。经打听,被告方离开镇江码头的时间并不很长,沿途追寻还有希望。于是一行人马沿江边公路一路寻找,当赶至扬州船闸时,被告的驳船终于出现在眼前,审判人员按法定程序准备扣押两条驳船。但就在这时,被告方船队40多人手持板斧、铁锤、扳手等工具,在船沿上站成排,谁要上去就与谁拼命。许钧果断采取措施,首先请求船闸协助执行,不能放行,随后向船队队长重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意外将首先追究其责任。从中午到晚上10点多钟,许钧他们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水,耐心做船员思想工作,消除对立情绪。直至第二天,两条驳船终于扣押成功。第二天,全部货款即被追回。
此后,船舶公司又有好几件类似的案件向××法院起诉,也都很快结案,并将货款执行到位。王俊泽感慨地说:是××法院帮我们卸去了沉重包袱,为我们生产带来了后劲,才有了现在的勃勃生机。
张万清是口岸镇故土村村民,他承包了长江圩堤下水面xxx亩,从事螃蟹养殖。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傍晚一场大风刮过,张万清给螃蟹投放饲料时,发现水面上漂浮着大量黑色油渍,顿感不妙。来到江堤上,发现一公路养护队在喷洒沥青修路,而刚才的东南风刚好将沥青刮到蟹池。与施工队交涉,施工队一口否认。从第四天起,蟹池开始出现死蟹,一个星期后,每天捞到死蟹50多公斤。经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鉴定,蟹肠无食,鳃部有黑色油污附着,造成缺氧死亡。
张万清一筹莫展,用拖拉机装了满车的死螃蟹,停放在法院门口。
法院受理了张万清的赔偿案,因证据充分,查清侵害事实并不难,但造成的损失有多少,怎么赔,却颇费周折。分管副院长祁亚峰与合议庭的同志们一起研究,委托泰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鉴定,原告xxx亩蟹池至8月底产量可达4155公斤,可创经济效益24.xxx万元,其实际损失应为产量减去存池数量。案件至此似乎快结案了,但对于存池蟹的数量确定,却让大家犯了难。只有最原始的方法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那就是抽干蟹池里的水,将池里的每一只螃蟹逐一过秤。
于是,在长江大堤上出现了别一样的风景。法官们的办公地点搬到了长江边,那没有门的茅草棚成了临时办公室。5台抽水机、2台泥浆泵24小时不间断工作。而这时的法官们可忙呢:打坝的队伍里有他们的身影,过磅的、抬蟹的、记录的,只要用得着的,他们什么都干。一天三餐,自己买菜,自己烧煮。但战斗在蟹塘边的法官们这一干就是9天8夜。陪伴他们的除了长江的风声、机器的轰鸣声,排水的哗哗声,就是那一箩筐、一箩筐的八爪会爬的螃蟹了。
最终,法院给了张万清一个说法:赔偿14.8万元。张万清笑了,笑容在张万清那张被江风吹得黝黑的脸上,显得无比的灿烂。
××法院院长邵冬山介绍说,通过解开一个又一个结,××法院审理的经济案件绝大多数在一个月内审结,一庭结案率达70%以上,当庭审判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