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对于组织的发展和长久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供大家在实践中借鉴和运用。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一
一、目的: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范围: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检查部位及检查标准。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范围主要包括。
(二)、辖区内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出现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一)、按年度制订出训练计划,拟出训练科目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二)、训练内容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三)、参与训练人员以全体保安员为主,适当组织公司员工和部分业主参加。
(四)、做好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培训时间及参训人员。
2、培训科目及组织者。
3、培训小结及存在的问题。
4、培训者签名。
5、至少保证常规培训每月一次。
(五)、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水带连接。
3、了解火警报警程序和处理程序。
4、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八、消防演练。
(一)目的。
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练的频度。
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2、其它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四)、演练的组织。
1、公司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区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演练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备案存档。
(五)、消防演习过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洁人员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2、人员疏散。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组织安排人员有序进行疏散,防止拥挤及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使人员在按规定时间内辙离火场。
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物资抢救。
对一些重要物资及危险品应及时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火场范围内进行断电,供水保障。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区域主管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总结书报区域经理审阅后存档。
九、火灾扑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调动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同时了解何处、何物起火等基本情况。
(二)、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章节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组织扑救。
(三)、及时向区域消防负责人汇报或及时报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派专人带路并引领取水。
(五)、及时组织保安人员和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抢救贵重物品,引导业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转移。
十、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接到火警电话后:
(一)、立即组织最近岗位进行查看,扑救。
(二)、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区域主管。
(三)、联络各岗位人员,组织进行扑救。
(四)、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随时报告。
十一、组织扑救。
(一)、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二)、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三)、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坚守火场,控制火势,等待专业消防队的到达。
(五)、火情解除后,会同消防主管机关,认真勘查现场,收集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教训。
(七)、记录火警(火险、火灾)全过程,存档。
十二、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报警时:
(二)、迅速查明报警位置,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即时到现场核实。
(三)、核实保安即时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四)、巡逻警卫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要仔细观察报警地点的每个角落,将现场情况准确明白地回报消防监控中心。
(五)、经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的,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复位;若报警地点在办公室、业主室内等场所,进入检查时,需向业主解释清楚,致歉后方能离开。
(六)、报警地点若在房间内且已上锁,监控中心的保安在报告时应将此情况明确通知区域主管,若无钥匙,且观察到有明火或烟,有必要时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
(七)、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二
a)统一着装上岗,仪容严整,精神饱满;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认真做好记录。
b)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纪律,按规定交接-班,不迟到早退。
c)有效制止辖区内各种违反消防、装修、卫生、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效制止违反各类公约、公众制度和干扰、妨碍管理工作的现象。
d)负责辖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引辖区道路泊车和行车,确保行驶和停泊秩序。
e)掌握火警、匪警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及普通救护常识。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保安防火、防盗、防抢劫发生紧急事态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万一发生火警或匪警等情况,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脱。
f)学习治安法规,刻苦训练,有一定搏击、对抗素质,对违反治安条例的人和事及时有效制止。
g)协助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
h)积极向业主(住户)做遵纪守法和治安防范宣传。
i)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站长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忠于职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熟悉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贯彻实施公司各项指令和有关规章制度,传达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二、熟悉掌握所管物业小区房屋、建筑物的情况,详细了解使用人和产权人基本情况。
三、认真做好日常性的'工作检查,坚持抓好抽查、巡视制度,能真正做到敢抓敢管。
四、团结和带领全站职工圆满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指标,充分激励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六、制定本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七、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本站问题进行及时认真处理,领导全站员工管理好小区。
八、负责定期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
九、负责定期向公司经理汇报小区的有关管理情况。
十、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务。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上级的各项政策、法规,协助、配合站长搞好工作。
二 、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负责文书档案和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认真负责的做好每月的收费、统计和报表工作,负责本站员工的考勤统计和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业主投诉及日常的接待工作,坚持每月走访住户,做好走访记录,落实处理情况。
六、负责本站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的发放工作。
七、真实、准确的做好票据的填写,并做好完整的保管工作。
八、站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务。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发生火灾、盗窃、凶杀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本小区物管站和辖区派出所。
四、坚持预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进行经常性治安防范巡视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物管站。
五、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小区,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准许后方可入内。
六、对进出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小区,严禁贮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七、做好各项登记及交接-班记录。
八、公司、物管站或地方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三
物业保安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保障其所管区域内的财物不受或少受损失,人身不受伤害,并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它是指通过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依靠必备的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或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也就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防盗、防流氓活动、防意外及人为突发事故而对所管理的物业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物业保安管理的基本特点
1.物业治安管理难度大、综合性强
一些大型商住区和高层综合楼宇不但楼层高、面积大、进出口多,而且区内公司多,餐厅、歌舞厅、健身房等娱乐场所也多,从而使人流量也大,进出人员复杂,这些情况给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众多的单位又有各自的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公司不可能干预很多,因而保安管理的工作难度较大。
2.服务性强
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创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舒适的环境。物业的保安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整体工作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讲,物业保安管理是为用户提供保卫安全服务的。因此,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首要任务就是坚持“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治安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3.制约性强
物业管理的保安管理部门在履行其相关职责的过程中,一般既要受到来自国家公安主管部门的指令信息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还要受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保安服务方式、内容及具体水平等内容和要求的制约。
4.灵活性和能动性
物业的保安管理工作是针对特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的,作为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根据其所管辖的物业管理区域周边的安全形式,结合物业管理项目本身的特点,在遵守相关法规和合同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安保措施,充分调动安保人员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到物业的保安管理工作中去,实现群防群治。
物业保安管理的一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方针,防患于未然
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是保安工作的关键,保安员应时刻警惕,防止可疑人员进入住宅区域或综合大楼,防止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2.坚持物业内的治安管理与社会的治安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物业管理属下的保安部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掌握犯罪分子动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物业周围的保安工作。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物业的安全,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
3.坚持“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
管理就是服务,保安也是一种服务。物业保安管理就必须紧紧围绕努力为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既要有公安人员的警惕性也要有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性;既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又要时刻为用户着想,主动帮助用户们解决问题;既要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又要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坚持保安工作硬件与软件建设一起抓的原则
一方面要抓好保安队伍建设,认真完善各项治安防范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又要搞好物业治安防范的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应购置充足的对讲机及其他保安工作所需的设备等。
物业保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在国外,物业管理一般是由专业的保安机构负责。在我国,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主要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负责,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加强对保安部的领导和管理,配备充足的保安人员。
制定和完善各项保安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保安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负责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贯彻和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打击辖区内及辖区周围的违法犯罪活动。
制定巡视值班制度。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应每天24小时安排保安员的巡视值班,具体工作可分为门卫、守护和巡视等方面的措施来实施。
加强辖区内车辆与交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辖区内的车辆安全管理,做好车辆停放和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和停放,保证辖区内道路通畅、路面平坦、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完善辖区内安全防范措施。物业的保安管理除了靠人防力量外,还应重视保安的技术设施防范,如建立防盗报警系统等。
定期对保安员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只有常抓不懈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保安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对保安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礼貌服务意识、基本的物业管理知识、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治安保卫知识和消防知识等。
密切联系辖区内用户,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物业的保安管理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工作。通常,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所管理物业公共地方的安全工作。要保证物业的安全使用和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仅靠物业管理公司自己的力量有时是不够的,必须把辖区内的用户发动起来,实现群防群治,强化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各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与物业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与物业所在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物业保安管理的主要措施
1.时刻加强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人员是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保安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物业保安管理质量的好坏。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在选聘保安人员及在日常的保安管理工作中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保安制度
根据物业类型、档次、规模等,以及周边治安形势和物业管理区域的封闭性情况,配齐保安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及其人数。
确定保安巡逻的岗位和线路,做到定时、定点、定线路巡逻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出入口、隐蔽处、仓库、车库、车棚等位置或区域。
建立24小时固定值班、站岗和巡逻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相关制度等。
3.日常工作要求
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建立密切联系,随时了解社会治安情况。
采取发放通行证、出人证、来访登记等措施,控制人流、物流和车流等。
加强物业基础资料的管理,熟悉业主或使用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结构布局、设备性能等情况。
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填写每日工作报告和特别工作报告。
严禁保安人员滥用权力,超出物业管理保安人员的权力范围,如使用武力、搜身等。
物业保安管理的机构设置
一、保安管理机构
物业保安管理的工作任务比较明确,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物业保安管理工作,保安部的`机构设置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规模越大、物业类型越复杂、档次越高、配套设施越多,其保安管理工作量也就越大、越复杂,其机构设置也就越复杂,分工也就越细、越明确。一般情况下,按保安人员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的不同,保安部下辖办公室、门卫班、安全巡逻班、电视监控班、消防班、车场保安班等(见图)。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
1.部门经理的工作职责
保安部经理是在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整个物业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制定保安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制度。
主持部门工作例会,组织保安部全体成员开展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暴、防自然灾害)为中心的安全法纪教育,领导和组织对保安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对较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考查本部门各岗位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投诉。
完成总经理下达的其他的任务等。
2.保安领班(经理助理)的工作职责
部门经理不在时,代行经理职权,处理有关保安工作事宜。
协助部门经理搞好保安日常管理工作。
检查、监督各班组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经理报告。
搞好分管区域的重点防范工作等。
3.保安员的工作职责
保安员的工作分为几种,实践中每个保安员一天上班期间都有可能轮换几个岗位,这样做是为保证保安部每天都有24小时运转的工作安排,同时避免保安员在某一岗位上班过分疲劳。不同的保安岗位(如门卫、巡视、电视监控等)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其工作职责也有所不同。保安员的一般工作职责为:
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熟悉辖区内业主和使用人的情况,掌握辖区内的治安特点,保护辖区物业和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尽力查明原因、尽力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等。
一、严格掌握本区域的各种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二、为防止或尽可能避免本小区内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全面负责本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保证小区安全,必须加强治安巡回检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门卫日常工作,基本熟悉并掌握小区业主情况,不准与本小区无关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做好相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一定的防卫器具,检查小区内各楼道(道路口),四周围墙和较隐蔽黑暗的角落,发现疑点及违章行为,必须及时劝说制止和处理,特别出现斗殴、凶杀、火警等严重民事或刑事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同时告知公司领导。
五、每班必须按时上下岗,严禁离岗、脱岗。当班时如因玩忽职守,给业主和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安保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情节的严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巡回检查认真负责,发扬正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白天不定时流动巡视,夜间巡回检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在交接-班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接-班者。
八、礼貌用语,规范服务,不徇私情,严肃执纪。
九、对工作中成绩显著或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十、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保人员岗位规范及奖惩办法
一、安保人员应做到
1、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佩戴执勤标志;
2、文明执勤,礼貌用语,不卑不亢,坚持原则;
3、门卫接待,路遇领导,引导车辆,纠正违章,实施收费,必须敬礼;
5、白天对所辖区域实行流动岗巡查,夜间巡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记录;
6、巡查时注意行走姿势,二人以上时,成纵队型;
7、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登记与检查工作,态度热情、和蔼;
8、门卫室及相关保洁区始终保持整洁、明亮、有序。
二、安保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1、上班时,嘻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
2、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等;
3、旷工、迟到、早退,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
6、其它有损公司声誉及安保人员形象的行为。
三、奖惩
2、凡违反上述二项内容之人员,将作出必要的处罚,具体是:
(1)、第一次责成检查并扣工资5—50元;
(2)、第二次处以警告并处扣工资50—100元,一直至除名的处分;
(3)、第三次除名。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四
二、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操作规程,因违法规程引起的一。
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六、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七、每天值班情况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五
为加强xx花园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我物业管理公司的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物业管理人员及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力
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任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费用。
2、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业主会的权利和义务
1、管委会的权利
2)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3)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4)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2、管委会的义务
2)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3)接受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监督;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三)物业管理费用的收缴及管理
1、物业管理费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提供的服务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经营者定价。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
凡属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标准者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件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物业公司将定期(6个月)向广大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的帐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委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四)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小区内组团及栋号有明显的标志及引路方向平面图;
3、房屋完好率98%以上;
4、无违反规划的私搭、乱建现象;
6、房租、水、电、气等各项费用,实行便民统一代收代缴,收缴率达98%以上;
7、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并建立回访制度和访问记录;
8、房屋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并建立住房居住档案,住房所在栋号、门号、房号清晰随时可查。
(五)设备管理
1、小区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
3、消防系统设备安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锅炉供暖、煤气,燃气运行正常。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
(六)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
2、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实施齐全,工作正常;
3、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通畅;
5、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无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6、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绿化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地和道路两侧的花坛、树木合理分布;
2、本小区公共绿地人均1平方米以上;
3、绿地管理及养护实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八)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箱、垃圾转运站等保洁设备;
2、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4、房屋的公共楼梯、护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5、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商业网点管理有序,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九)秩序维护管理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小区实行24小时秩序维护制度;
3、保安人员有明显的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社区文化
4、本物业管理公司将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5、小区居民应支持和配合物业公司搞好活动;
6、物业公司将及时对活动进行反馈,做好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
(十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质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防范。
第二章 物业安保服务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参照《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内容,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管理防范等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除履行前款规定外,还应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包括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在内的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明确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的范围、责任、措施、效果评价、检查考核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不断检查、调整、完善应急预案。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健全规范安保队伍管理制度。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其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聘用相应数量的安保人员,招聘安保人员数量要符合小区治安状况和居民对安全防范的需求;要严格审查被招录人员身份等情况,不得私招滥雇。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并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暂时没有条件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自行招聘安保人员,但要向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员需提供本市的暂住证)等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审核并造册备案。
(二)安保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委托具有保安专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掌握与保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个别新聘用安保人员岗前培训可实行跟队培训或集中培训的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人员集中培训。
(三)安保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执勤,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对讲机、橡胶棍、手电等常用装备。
(四)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对发现的警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立即报警和报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做好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周界防范报警、电子巡更、家庭报警等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转。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符合物业收费类别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和出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小区要划定停车泊位,加强看护,有序停放。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及水(二次供水)、电、气、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配备常用应急抢险器材,加强物业养护和维修,接到业主报修或保修单,立即做好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报告相关责任单位消除隐患。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为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危险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明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制止小区住户安装防盗护栏凸出墙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每年要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强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 小区自治管理
第九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
(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
(三)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
(七)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镇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体系,做好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推广社区“四位一体”工作室制度。由社区综治工委牵头,社区民-警、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分别派人入驻,实行日常值班,协商议事,及时协调处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事务,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联合开展“星级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活动,整合小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物业安全管理、有偿保安服务、防火安全检查、机动车看护、暂住人口登记服务”等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四章 部门综合治理
第十五条 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 公安部门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应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日常治安巡逻。公安派出所将辖区开放式和半封闭物业管理小区纳入治安巡逻警车夜间巡防区域范围。
社区民-警应加强对所驻社区或物业管理小区的日常走访,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加强治安防范,及时解决有关治安问题。
第十七条 街道、镇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十八条 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镇负责召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参加,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年初应与所在街道、镇综治委签订“加强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责任书,自觉接受街道、镇综治委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 各区市综治办、房管局(处、中心)、建委、公安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管理防范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行为投诉登记、星级平安物业小区评选、业主安全评价、可防性案件发案通报以及责任查究等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治安防范责任。
对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善,连续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要坚决行使一票否决和治安防范责任查究制度,并建议取消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或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其他单位的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六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小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小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小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小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小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小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小区的实际,开展小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七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及时进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目标的管理。包括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
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况监测等的管理。
4.1办公室组织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3)绩效评定的结果;
(4)风险评价的结果;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报办公室。
4.3.1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年度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主管负责人。
4.3.2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4.4办公室每月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好的部门或个人,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4.5目标的修改。办公室每季度对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需要修改目标的,将具体原因与修改要求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并将修改后的目标和分解情况重新下发至各部门。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责任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住宅小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区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所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管理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三)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建筑物或者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
第六条有两个以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负责,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费用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八)配合辖区网格员、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专(兼)职消防队员应当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是否有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坏,是否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违规搭建;
(八)其他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人员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防火巡查时,应当场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作业场是否被遮挡、占用;有无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绿化、障碍物;
(四)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安全主管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消防行政许可、备案资料及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五)巡查、检查记录;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将危险场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火灾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及使用办法;
(四)火灾报警、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采取广播、电视、录像、标语、横幅、板报、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引导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七条报告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就近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场。
第二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及工作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九
1.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1.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4.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4.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1.听到火警警报声时:(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发现着火时:(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疏散与逃生(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1.消防指挥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消防管理人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火灾报警按钮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太平门出口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防火门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逃生途径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厦消防广播系统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一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二
(二)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含),安全岗登记有效证件进出。
(一)《装修人员出入卡》的办理
2、正/副卡上应当按规定填写具体内容;
3、正/卡上须张贴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盖上管理处的印鉴;
4、在正/副卡连接处的中央位置盖上(管理处印鉴的)骑缝章。
(二)《装修人员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须配合使用;
2、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将正/副卡同时交护卫员验证;
3、验证完毕后,装修人员将正卡带走,副卡则留在安全岗;
4、安全岗值班员有权拒绝无卡人员进入小区。
5、装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正卡,副卡作为装修人员出场及管理处工作人员巡查与清场的依据。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作业;
(三)禁止装修施工人员窜栋、窜楼、窜户;
(四)对小区的装修人员,统一由指定的道口进出;
(五)禁止从事装修作业的人员在小区留宿;(对确需留宿的作业人员,应由业主作出书面担保,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留宿,每户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经管理处同意,施工留守人员不得再出入小区。
(七)禁止作业人员在小区、楼层自由流动。如有违反,可移交管理处处置或令其立即离开小区。
(一)巡查时间:每班必须对小区装修户巡查1次;
(二)巡查内容
2、有无私拉乱接管线;
3、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个);
4、是否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无做饭、取暖或高热灯等;
6、有无吸烟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发生。
7、其他。
(一)作业人员必须于每天19:00停止作业,19:30以前自觉从其进入的道口离开小区,同时取走自己的《装修人员出入卡》副卡。
(二)对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员,视为未离开小区。
(三)管理处须于19:30集中组织人员对所有装修户清场(除批准留守人员外);
(四)20:00-24:00,管理处应组织人员,对各个装修点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检查有留守人员的装修点,避免装修人员擅自留宿、替换或在小区自由流动。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三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1)(2)。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1〗〖2〗。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四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劲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电工日常巡检工作制度。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所有维修电工与值班电工巡查都必须记录,对所更换灯具、电器具等,也必须有明确记录,每月进行统计。
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操作制度。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9、对危及安全供电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报告有关领导。
10、坚守工作岗位,任何时间都不得无人值班或擅自离岗。
正常停电送电操作制度。
一、停电操作规程:
1、商尝停、送电操作须凭主管领导签发的工作通知进行,填写停电工作票,并由工程部经理签名。
2、高配路停电准备工作。
3、通过商场办公室书面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及主要机房。主要机房包括:安保消防监控中心、电话机房、电脑机房、客梯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等做好相应准备,。
4、带好安全防护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按停电倒闸操作要求进行。
5、全部停电后,进行检查,确定无问题后再进行验放电,拉上接地线,挂好停电牌。
6、如需利用停电时间进行打扫检修者,要有停电检修工作票,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送电操作规程:
1、送电前一定要与有关单位联系好,如供电局及商场有关相应部门。确定线路上无人工作时再进行。
2、首先检查配电柜及线路是否有障碍物,如工具等,确定无问题后,拆除接地线(二人复查)取下停电牌。
3、带好安全防护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按送电倒闸操作要求执行。
5、全部送电完毕后,再详细检查仪表指示及各电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排除,确定无问题后,通知有关单位报告送电完毕。
6、做好停电送电原始记录。
楼宇电气系统安全检查表。
1建立各变配电室巡回检查记录制,包括(工作票,操作票,设备线路检修与试检记录)。
2配电室应做到“五防一通”(防火、防水、防漏、防雨雪、防小动物及保持通风良好)。
3变配电所内外走道畅通,无易燃及其他杂物堆放,照明良好,照度符合要求。
4各类安全工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材齐全,定期试验合格。
5电缆沟不积水,不积油,无杂物,沟盖板完好齐全。
6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罩,防护遮档等完好无缺。
7变配电室所内外粉刷完好,无大块剥落,门窗及防护网完整,清洁。
8专人负责,经常保持配电室设备本身与周围环境的清洁,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变配电室必须配备高低压配电系统图。(图纸资料齐全)。
10保持设备外表清洁,定期清扫无油污,无严重腐蚀,设备名牌及命名,编号齐全。
11配电室内各种警告牌齐全。
12各种安全联锁装置完好,有效。
13配电室内使用到期的临时线应及时拆除。
14配电柜上的仪表指示正确,开关良好。
15柜内熔断器符合低规标准。
16加强对配电室的维护保养,确保无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
一、变电室是负责鲁南水城动力供应的要害部门,是整个商场楼的'运行命脉,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请全体职工和外单位有关人员共同严格遵守。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如发现擅自闯入者,值班人员有权查讯,对无理取闹者,送本单位保卫部门处理。
三、凡上级部门的有关人员前来检查或联系工作,须在有关主管部门人员陪同下进入。值班人员应对证件、进入原因、人数认定无误后,方可允许入内,并在登记簿上详细登记,以备查考。
四、严禁易燃易爆和剧毒品带入各站室。如有发现,值班人员有权予以劝阻,报送有关部门,并作妥善处理。
五、为确保安全,参观人员不准随便启动室内各种电气、阀门、仪表、讯号等设备。
六、本室内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各项操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如发生意外事故,应保持镇静,除进行必要的抢修外,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申茂大厦有关部门领导和上级公司。
七、上述各项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现违反者,应认真查明原因,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
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1.在物业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
2.负责拟订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3.负责制定本部门全年治安,消防培训计划,年度预算和工作总结。
4.全面掌握熟悉安保、消防监控中心动态,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教育工作。
5.保障各种消防,监控设备及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通过定时检查,及时提出修理,更换或添置计划。
6.发生治安,灾害及刑事案件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刻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7.建立并保存安保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包括日常巡视工作记录,消防安保监控设备与器材的使用维修和更换记录。
8.保持与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良好有效的关系,以保障对本部门安保工作的协助和支持。
安保领班岗位职责。
1.在安保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全面负责本班次各个岗位的安保业务工作安排,检查考核本班安保人员的岗位出勤,仪容仪表,器材保养,工作态度和质量方面的情况。
3.熟悉掌握各部的基本情况,明确本班次各岗位的工作重点,并检查各岗位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4.以商场内部巡逻为重点,兼顾各部门的治安动向,做到勤观察、勤分析、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5.协助门岗做好客人访客,登记工作,与客人发生分歧时,要坚持原则,以理服人。
6.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不殉私情,发现违记行为应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7.发生突发性事件,应设法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尽快处理。
8.发现火警或接到消防报警,应迅速赶赴现场,并积极参加扑救。如发现故障报警,应立即消除警铃使之还原,如确属火警,应既刻报告,并按应急方案实施。
9.做好本班的详细工作计录及交-班手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监控中心安保岗位职责。
1.在安保领班的直接领导下,做好监控中心的安全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业主与客户的安全。
2.熟练掌握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3.进入监控中心的安保员应持证上岗,保持室内整洁,严禁使用电水壶及其他电加热器,设备与操作台上不得堆放杂物。
4.监控中心人员必须保持充沛精力,不打瞌睡以高度责任感认真观察不得随便向外人提供监控点,消防设备等安保方面的详细资料。
5.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工作联系须在有关领导陪同下方可入内,并办好登记手续,注意保密,未经领导同意不准调看录象。
6.密切注意监视器动态,根据要求对重点内容进行录象,保证24小时对各个要害部位进行监控,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严密监视,录象,协助领导通知安保人员尽快到现场处理。
7.遇到消防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消防主管和领班,并按消防应急措施迅速处理。
8.接-班人员必须按交接-班制度准时上岗,做好情况记录。与设备清洁和室内卫生。
9.监控室不准干私活,电脑打游戏,不准在监控室内打私人电话。
10.要保持仪容、服装整洁,用语要规范,态度要礼貌。
保安岗位职责。
一、保安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
二、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商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发生等多项保卫工作,做到责任、措施到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保障责任区的安全。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责任区,严格管理,对人员进出要做到“一问、二看、三观察”(即问明来去人员情况,进出原因,看清有关证件,观察言行是否一致,表现是否自然,行动是否正常)。对物资进出要认真严格的检查,要做到“三核对”(即:一对出门证和数量是否相符,二对是否由指定的签发人签发或加盖公章,三对是否经物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保责任区内安全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巡逻、检查、护卫等工作,预防责任区内。
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夜间巡逻要脚勤、手勤、脑勤,查出隐患,堵漏洞,认真做好巡逻记录(记明巡逻起讫时间,经过楼层、部门、区域,发现隐患漏洞注明处理情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五、保安人员要妥善处置责任区内发生的有关治安事项,对一般违规违章进行教育,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要严加提防。对发生刑事案件或其它突发事件要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及公安部门。
六、保安人员要做到在指定岗位上统一着装,佩带标志,立岗姿势端正,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服务,礼貌待人,礼貌用语,礼貌迎送,执勤中不讲脏话粗话,不粗暴无理,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七、保安人员要认真执勤,遵纪守法,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上岗前和执勤中严禁饮酒。
八、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以及水、电、煤气总开关消防等设置,并且熟悉所有紧急联络电话,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处理。
九、不准私自接受商场任何租赁户给予的物品和现金,拾到失物,应认真登记造册,一律上交公司。
十、保安人员每月按时参加学习一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完善保安服务的监督机制,保障条例的贯彻,特定以下细则:
1、不准迟到和早退(上班接岗需提前十五分钟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违者扣款10元)。
2、不准脱岗、串岗,擅离职守(违者罚款20元,半小时以上者50元,一小时以上作辞退处理)。
3、不得旷工(有事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请假,以便公司安排顶岗,违者作辞退处理)。
4、不准在执勤时打瞌睡、睡觉(违者处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作辞退处理)。
5、值勤中不能吸烟、不准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之内违者罚款20元)。
6、执勤中不得粗暴无理,讲污言秽语,严禁打人骂人(违者作辞退处理)。
7、不准违反着装规定,不得留长发,蓄胡子(违者当场纠正,罚款10元)。
8、严禁上岗前酗酒,执勤中饮酒(违者初次罚款50元,二次作辞退处理)。
9、工作中失职,导致未能发现和制止治安事端、案件事故或该发现的重要情况未能发现的(情节轻微的扣款2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扣款100元,并作辞退处理)。
10、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记录不详细的(罚款20元)。
11、严禁上岗时依墙靠柱,与人闲聊,开玩笑,背手,手插口袋等违者罚款20元)。
12、巡视必须到位,认真做好记录,实际情况与记录不符合,一次扣款20元,二次加倍,三次辞退。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
1、在物业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计划,协调、指挥及控制各管区的工作。
3、组织各项清洁服务的具体工作,使之达到物业管理的标准。
4、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和日常卫生质量的管理检查工作,实行规范作业。
5、经常在区域内巡查,发现卫生死角,应及时调配人员予以彻底清扫。
6、负责各管区和领班的日常工作业绩考核,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7、沟通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广泛听取其他部门意见,协调配合不断改进工作。
8、发挥工作主动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1、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组织清洁工开展工作。
2、及时做好清洁工的班次编排,认真如实做好考勤,及业务考评。
3、带领班组员工按工作规程和卫生要求,做好清洁服务工作。
4、每日对清洁卫生情况不断巡视,作好检查记录,发现不符,立即要求返工。
5、有计划地领用清洁物品,并做好发放,检查存量,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6、不断了解公共区域内各种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督促员工做好清洁设备的维护保养。
保洁岗位职责。
1、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服从领班分配,按规定着装。有事外出必须向领班办理请假手续,报请物业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2、以公司制定的各项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清扫擦抹,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厕所、走廊、扶梯、通道、电梯等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始终保持环境整洁、厕所无异味、面盆、便池、墙砖、地面、玻璃洁净光亮,无痕迹和无积水,保持踢脚线、灯罩、楼梯扶手等洁净,做到责任区无积灰、无蜘蛛网。
3、不准随便窜户闲聊,做到礼让客户,上下楼层乘坐消防电梯或步行,实行隐性操作。
4、不准私自承接客户室内清扫及其它超越范围的工作,如客户确实需要做保洁工作或其它工作,须由客户向本公司管理部门申请,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进入客户房内的清扫,保洁必须按协议精神范围工作,不准随便挪动客户的物品,完成清扫保洁工作后,必须及时退出,决不允许闲坐聊天。
5、清洁工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好清洁工具,以公司“主人翁”的态度合理的节约使用清洁物品(以保质、保量为前提原则),发现设备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与物管部门联系维修,协助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人为损坏公用设备设施,应劝阻并及时向物管部门汇报。
6、遵守文明礼貌,不与他人争吵,不讲粗话脏话。
7、领班除必须做好自己责任区内的清洁工作以外,检查各项工作的保洁质量,负责处理好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8、在工作中未能很好的完成任务或受到客户的投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领班分配,故意制造矛盾,不服从劝解和处理的根据情节严重可处20—100元的罚款,产生严重后果者作辞退处理。
保洁考核处罚制度。
每日项目:
区域清洁方式清洁次数要求评分。
楼层走廊清扫、抹擦不少于一次整洁光亮10。
厕所清洗不少于三次无污垢、无异味、无积水20。
楼梯扶手、电梯厢、电梯门清扫、抹擦不少于二次无灰尘10。
地下车库、绿化带、大堂外围清扫不少于一次整洁、无灰尘、无烟蒂10。
大堂接待区域、桌椅抹擦不论次数无灰尘,烟缸内不能超过5支烟蒂10。
每周项目:
区域清洁方式清洁次数要求评分。
安全通道、踢脚线、扶手拖洗擦抹3无灰尘保持亮度10。
公共窗户门厅擦抹2清洁明亮10。
区域清洁方式清洁次数要求评分。
楼层灯具清扫擦抹1无灰尘无蜘蛛网10。
天花板。
走廊墙面。
礼貌服务、规范操作、操作期间避让客人,做到隐性服务。10。
满分为100分。扣分为每一分扣二元人民币,依次类推,当月最高扣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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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五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六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小区消防工作;将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小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小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小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小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小区消防工作。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七
一、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职能部门负责人分配,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不随意脱离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办理请假手续,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二、必须熟悉和掌握车库内的“各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以及车库内的消防装置和消防器材,合理安排停车车位。
三、必须熟悉和掌握客户单位长期停车证,临时停车证,以及车牌号,认真做好车辆进出入库记录,上下班做好交接-班的交底工作。
四、严格按公司制定标准收费,热情为客户导引泊车,对进出的车辆必须认真察看并作记录,车辆出口时须做到打铃示意。
五、严格执行消防条例,禁止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滞留车库,必须做好车库内及车库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始终保持车库道口的畅通。
六、车库内严禁吸烟和乱扔杂物,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一切火警苗子,以及有损伤、碰撞车辆的情况发生,所有乘车人员一律在车库外下车,严禁无关人员滞留车库。
七、在工作中不能认真负责,受到客户的批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失职造成车库的车辆损坏、火警、事故等过失,不服从职能部门调配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酌情处理和处罚,产生严重后果者作辞退处理,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车库考核达标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职能部门分配。
2、必须熟悉和掌握“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合理调度停车泊位。
3、正确导引泊车,认真做好车辆出入库记录。包括固定车辆,注明车牌号、时间。
4、严格财务纪律,按规定合理收费。
5、各项记录清晰,交接明白。
6、对车辆定时巡逻检查,保持车库道路畅通。
7、严格掌握消防条例,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滞留车库,乘车人员严禁入库,一律在车库前下车。
8、保持车库及责任区的环境整洁卫生,不得让客户在责任区内清洗车辆。
9、违反上述规定,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于20—100元罚款,造成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情节严重的可作辞退处理。
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租户、商铺好评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6、讲文明,做好事,维护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7、拾金(物)不昧者。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详情内容、参照各工种、各岗位员工处罚细则执行。
一、搞好公共卫生和绿化保养工作,努力创造整洁、舒适的办公氛围。
二、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必须自觉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班分配,按时上岗。
四、每天疏理花木,清理绿化带的垃圾,适时进行浇水、护理、灭虫。保持绿化带的枝叶茂盛。
五、发现绿化带花草不足,要及时的进行补绿工作。
积极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有关法规。根据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厦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
1、提高警惕,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的火险隐患,发现异常情况要追查到底。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完好性。
3、每天检查楼梯通道,保证其畅通。
4、经常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各部门、各单位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事情发生。
5、熟悉火灾应急、自救措施,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了解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
6、遇到火灾立即组织参加现场的扑救及报警工作,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将火灾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7、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起火原因,积极提供线索。
8、在火灾发生过程中,保护现尝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9、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熟悉“火灾报警区域控制器”的使用,发现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
一、来公司办事和访客的车辆一律停入车位,不得随意停放在其它任何部位。
二、车辆进出车位,须听从车管员的指挥,下坡时减速带刹,摩托车在上坡口方可发动引擎,以保安全。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四、各种车辆应分类有序停放,提醒客户切勿遗忘随带物品,并加锁防窃。
五、车管员实行24小时服务,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防火、防窃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八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物业安全的管理制度大全(19篇)篇十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