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抒发自己的情感和思考。以下是一些被广大读者认可和喜爱的优秀作文范文,它们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和思考。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一
真想不到,我和老师居然同喜欢上一本书了,那就是——《未解之迷》。
《未解之迷》是一本关于太空的书,是天文学家对各方面提出的问题,这既是一部天文著作,也是一部有趣,生动的作品所以才引来了读者对这本书的兴趣。
这本书写了有关于:行星,外星人……其中,外星人也吸引了我,我觉得外星人这一部分写的这么生动,有趣但也有些令人难以理解的语句,不过就是这三点引起了我的兴趣。
在这本书中包含了巨大的天文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的确很对,这本书里也有这样的“黄金”。这“黄金”真是人生中的财富呀!
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许多关于太空的知识,也学到了平时要多看些书,才能增长见识。要是不看书,你的人生就失败了一大半,你的人生也就失去了一大半获得快乐,开心的机会。渐渐地,你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这么多东西,可想而知,这本书是多么的好,多么有魅力。
这本书真的很值得一看哦!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二
“一日为师,终身为师”。曾经几何时,每当想到这句名言,便不由自主地热泪满腔,特别到了教师节,更是让我激动万分。为什么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李老师有双不大不小的而又雪亮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方形的眼镜,一个不太爱说话的嘴巴准确无误地贴在鼻子下。身着一身运动衣,平整的头型衬托着瘦瘦的身材,虽然不太亲切,但是处处体现着对我们的关心之情。
记得那一天下午,骄阳似火,酷热难奈。这节课正是体育课,大家都高兴万分地在操场上自由自在地玩耍,虽然操场上热火朝天,但这也十分幸运,因为临近期末考试,除了我们的班,其他班都没有得上体育课。而我独自一人在打篮球。这时,意外发生了,没带篮球的小陈如”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抢我的篮球,我立刻扑出去”救”球,没料到失去重心,“卟”一声,小陈压住了我的脑袋,篮球滚出几米远。小陈起身拍拍泥土,却怎叫我我也没应。小陈这下可慌了,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变成“热锅上的蚂蚁”。他连忙找来小李,把我抱到医务室。医务人员忙把休克的我灌上几瓶葡萄汁,终于把在”鬼门关”溜达的我给拉回来。醒来后觉得身体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我费力地睁开眼睛,眼前模糊一片,汗流浃背的李老师大叫起来”醒了醒了”!在场的人兴奋起来,死亡的空气变得清新起来。“你是不是没吃好午饭啊”?李老师的一句话让我“一言惊醒梦中人”。
“嗯!”我轻微的回答声让大家放下心头大石。李老师赶紧问道:“哪儿不舒服?”李老师的问候声让我紧张的心情舒坦了很多。“没事!”李老师旋即叫了辆救护车来。
十分钟后,救护车来了。李老师又把我背上,李老师的背是多么的温暖,他的心跳声沉重而又有节奏感。在医院他又时时刻刻地在我病床前守护着,寸步不离。
啊!老师啊!您如阳光一样照亮了我的心房。
啊!老师啊!您如一位勤劳的园丁时时刻刻的呵护我们。
啊!老师啊!您如出升太阳后的晨光,为我们照亮前方!
我的班主任老师是个很平凡的人。同样,他还有个很平凡的名字――杨庆,生活在那个特殊年代的人很多都会取这样的名字,在有些人看来,甚至有些俗气,但他的性格......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三
这三年来,我在脑海里留下了四个镜头,记录着与老师的点点滴滴。
镜头一:还记得我们的第一任班主任——应姗姗老师。她是一位年轻阳光的老师。虽然与我们度过的重大事件只有运动会,但师生间的感情已经十分浓厚了。
我只记得她跟我们说:“她要离开了。”的时候,全班人的眼泪瞬间在脸上划过,特别是女生。这样的时刻,泪腺特别发达。那节课过后,全班人的眼都红通通的。
镜头二:闵高德老师是我们的第三任数学老师。他是一个十分和善的人。他从不批评学生,只是耐心地开导成绩较差的学生。
课间总会有大批学生窜入他的办公室,他跟男生总勾肩搭背,关系甚是好。但是在有一些人眼中,老闵是一个喜欢在课堂上说废话,脾气怪诞的“糟老头”。老闵在班上上课,总会有笑声,在我眼中,老闵是教师界的一朵奇葩——他的教学能让好的更好,但差生却效果不大。不过,每个人的爆发力都被他提升了。
镜头三:魏安金老师在全班人眼中的形象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不过老魏为我们班奉献了很多。他是在初三接手我们班的,说实话,他来了之后,我们的综合能力上升,特别是在体育方面。
开学以来,老魏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班级管理上,班上总回荡着他雄浑的声音。虽然他的个头不纤细,但他的心够细。在同学耳中,老魏的声音带着一股强烈而不可抗拒的力量。
总而言之,晨光处处有好老师,教室天天有读书声。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四
这是一个许多人童年时代都曾玩过的游戏,它给许多人的童年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但是,在2005年3月31日,它却成了江苏省金坛市城南小学全体师生痛苦的记忆。
这一天,学校组织看电影,学生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横过马路,二年级一班班主任殷雪梅,领着孩子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校门外是一条宽阔的街道,车辆像往常一样,并不是很多。可正当殷雪梅和学生们走到马路中间时,一辆因疲劳驾驶而失控的轿车,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向他们急驰而来,情况万分危机!就在这生死瞬间,殷雪梅奋力张开双臂,就像游戏里勇敢的鸡妈妈,不顾一切地扑上前去,使出浑身的力量将学生猛推出去!孩子们安全了,而她却被撞出25米远,倒在血泊中。
殷雪梅1976年参加工作,一直担任小学教师,至今整整三十年!她是位语文老师,也做过无数任的班主任。三十年来,她总共带过几千名学生、教过上万节课,和孩子们有着深厚的感情。
平时在学校里,她和孩子们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老鹰捉小鸡”。而实际上,在孩子们眼里,她也的确有着母亲般的慈爱。殷雪梅和学生们说话时,从来都是和风细雨;即使对做错了的孩子,也总是耐心地指出,从不大声呵斥。每当他们有了一点成绩和进步时,她总是及时地给予表扬和鼓励。为此她办公桌的抽屉里,总会放着几块糖果。
听说殷老师为保护学生受伤了,很多人都赶来看望,他们中有领导、学生、老师、家长,也有素不相识的市民。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希望殷老师早日康复。
(医院的.工作人员:这一路凡能放的地方,墙角、地上、还有电梯放的全是花。)。
虽然有无数的人为殷雪梅祝福,但终因伤势过重,殷雪梅还是离开了我们。这一天正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
四月七日,为殷雪梅送行这一天,全市的人都来了。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稚气未脱的孩子,他们都想再看殷老师最后一眼,再送殷老师最后一程。
当灵车徐徐开动的时候,整个城市都在为失去一位平凡而伟大的老师哭泣,都在向一个崇高而圣洁的灵魂致敬!
殷雪梅走了,她走得太匆忙。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五
“哈哈哈……”是哪里传来的笑声?原来是小桔灯教室里在玩一种游戏——对着干。让我们也去玩一玩吧!
游戏规则是:老师说出一个指令,我们必须做和老师所说的指令截然相反的动作。如果你所做的和老师的指令一模一样的话,你将会被淘汰。
游戏开始了,同学们个个跃跃欲试。“起立!”老师说。同学们都站起来了,老师哈哈大笑,说:“你们怎么都站起来了?我们不是在玩‘对着干’的游戏吗?”我们惊呆了。唉!这一局,我们全都失败了。
游戏正式开始了,刚才只是热身而已。这一局,老师抓人可严格了,只要你比别人慢那么一点,你就会被淘汰掉,更别提做错了。“起立!”同学们一听到这个指令,赶紧就坐了下去。
这个有趣的游戏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这个游戏既锻炼了我们的反应力,又能让我们玩得很开心。我们在开心中学到了知识。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六
她,有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中等的身材,完美无瑕的脸上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就是我们班的班主任,也是我心中的一盏明灯。
我的父母在外地工作,放学都是我一个人回家。那时,都是班主任老师放下手中的工作来送我的。每次走到岔路口,她都不厌其烦地对我说:“过马路要小心,注意看车,记住红灯停,绿灯行,不要跟不相识的人走。”看,老师真像我们的慈母,这样关心、爱护我们。正是她那颗高度负责任的心,才让远在异地的父母安心地工作。
老师不仅在生活中给予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学习上更是严格有加,不容疏忽。
记得有一次,我在作业本上写错了一个标点符号,老师马上把我叫到跟前,严厉地对我说:“别小看一个标点符号,它的作用可大了。”接着老师举了个例子,说:“‘有粮食不卖给八路军吃’这句话你怎样加标点呢?”我想了想说:“有粮食,不卖给八路军吃。”老师皱起眉头说:“你看,你现在是好人,还是坏人?”“呀!老师,我成坏人了!”于是,我又认真地想了想,在“不卖”前加了一个逗号,变成“有粮食不卖,给八路军吃。”只见老师和颜悦色地说:“现在,你就是一个大好人了!”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标点符号不可乱点,做事也不可粗枝大叶。老师的教诲使我受益匪浅,这一刻,我将会铭记在心。
我的班主任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仅教会我们知识,还让我们懂得了许多生活的.道理。父母给了我强壮的身体,老师却塑造了我健康的心灵。老师,是我们人生道路上指引方向的指南针,与老师的故事将会永留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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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七
“哈哈……”还没有走进教室,就传来一阵笑声。我满怀着好奇的心理走进教室,原来我们今天要上一节游戏课。
让我来给你们说规则吧!游戏规则是老师说什么,你们都要与老师“对着干”,做相反的动作。做错或反应慢,都要淘汰出局,并接受“处罚”哦!
第二轮开始了。同学们时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大意!老师脸上露出狡猾的表情:“向――左转!”我因为当时真的太紧张了,忘了该往哪里转了。最终,我做错了,我一小心把身体转到了左边。我假装没有做错,呆呆地站在我的位子上。唉!还是逃不出老师的“法眼”,我只好“光荣上榜”了,可惜呀!
最终,小叶同学获得了冠军。我想:下次我可要好好努力啊,争取获得最终的胜利。
今天上的这一节游戏课真有趣啊!你也可以和我一起来玩哦!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八
老师就像我们的母亲,细心的呵护我们,特别是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
李老师个子不算高,戴着一副800度近视的眼睛,别看李老师戴着眼镜,同学搞小动作,老师一眼就能看见。我们的李老师来自桃花岛,她经常给我们讲起桃花的安琪峰以及桃花岛的一切名建筑,我们也十分喜欢听。
我深深记得那一次,我在上课时肚子痛的`哇哇直叫,我真的汗也流了一地,我痛啊,同学告诉了我们的李老师,李老师急忙跑过来,问我坚持的住吗?我说:“老师,好痛,我快要坚持不住了!”李老师心痛的说:“这怎么办啊,要不我打你妈妈的电话?”“恩,谢谢老师”那天,我妈妈的电话正好没电了,老师心急如焚,一个劲得打着那个电话,可就是没人接,我说:“老师,不用打了,我有点好了。”老师才放下手机,下课了,还询问着我的状况,我感谢校长,给我们班这样一位好老师!老师,谢谢您我知识,也辛苦您了!
老师对我们有殷切的希望,我们不可以辜负老师对我们的心血,我发誓,我要好好读书,将来回报老师的教育之恩,李老师,我永远也忘不了,忘不了您批改作业的那眼神,忘不了春游时,您灿烂的笑容,更忘不了,我生病时您那焦急的眼神,老师,我们爱您!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九
我在幼儿园时,遇到过一位可爱而又严格的老师一—黄老师。
以前,我是一个调皮、又拖拉的小女孩,整天上蹿下跳,爸爸妈妈都怀疑我这是投错了胎,说带我比带十个“孙悟空”还累。我自然是不服气,天天与他们争论,而黄老师改变了我。
读幼儿园时,我几乎每天都会迟到,都成了“钉子户”了,这我不承认还不行。以至于我成了一个“定时闹钟”,同学们一旦在上学途中遇到我,就表示上学迟到了。唉,这也不能怪我呀!
我五岁那年,我们班要来一位新班主任,大家都在谈论这位新老师,我当然也不例外。当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时,一位身材胖胖的女子走了进来,同学们马上安静了下来,我仔细看,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肉肉的鼻子,一个小小的嘴巴,肉肉的脸,脸上孩子的稚气还未褪去,看起来十分可爱。
她开始自我介绍,她姓黄,今天是她教书的第一天,请我们多多关照她呢!我很喜欢她,她很像我的表姐。表姐大我六七岁,她对我很好,我和她情趣相投,可是她们一家住在离上高很远的城市,一年都不一定能见上一次面。因为这样,我对黄老师产生了一些好感。
这一天早晨,我又一次迟到了,第一节课正好是她的,她把我领进了办公室,她语重心长地教育了我一顿,今天上课我写生字依旧很磨蹭,我是班上倒数几个写完的,老师走过来看了一眼我写的作业,微笑着说:“嗯,不错!字写得很工整,要是能把速度提上去那就更好了。”
就是这随口一句的夸赞,改变了我这个“拖拉户”。从此我再也没有迟到过,抄生字也每天都是第一个、二个写完的。连爸妈都觉得我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但是他们十分欣慰。
我的改变不只归功于她的赞许,还有她对我们也十分严格。作业的字迹一定要工整,要不然就需要重新写,因为马虎而做错的题,就要罚抄……就是这种教育方法,使我改掉了拖拉的坏习惯。
后来上学了,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成为了三好学生,我真的太感谢黄老师了。
就是这样一个可爱而又严格的老师,改变了我,让我拥抱更好的自己,我要对黄老师说一句:“谢谢您,我的老师!”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十
【论文摘要】中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妥善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确定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目前.我国学界对此关系的认识主要有四种观.量。中职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应当是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而不是监护责任。
【论文关键词】法律关系;校园伤害事故;法律责任。
在我国,随着学校办学形式多样化和公民权利意识增强,校园伤害事故及其所引发的学校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金额日渐攀升,校园伤害事故逐渐成为影响学校工作和困拢学校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侵权学生家长或受害学生家长往往不问任何理由均把矛头指向了学校。由于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学校已经难以完全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有些学校为了规避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竟然采取了限制甚至取消自认为容易引发伤害事故的、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必修的实验、实践课或体育活动课,这与开展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是显然相悖的。
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以及一些地方人大先后制订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如教育部2002年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市人大2001年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江苏省人大2006年审议通过的《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但是,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涉及对自然人人格权的保护,根据《^v^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民事基本制度的规定只能制订法律。因此。这些规范显然难以对法院的审理具有拘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适应社会的需要,依据《^v^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教育立法的规定和精神,对在教育机构中就读的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规定,意义重大。
中职学校学生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是否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是学校与学生之间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因此,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妥善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确定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基础。本文拟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就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在法律上,对于中职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直没有明确。目前,我国学界对此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监护关系论。
该论认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学习,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就在一定时间或范围内代替家长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权就自然转移给学校。因此,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只要被监护人遭受或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无论监护人有无过错,学校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主要理由是:
监护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监护制度的重要作用,是在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帮助这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得到实现,从而使他们得到生存和发展,使家庭成员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义务得到法律的强制性的保障。”“因而监护人将被监护人送人学校求学,送人医院就医,不仅是履行其监护职责,也是履行‘公法’上的法律义务。”,“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在校时的当然监护人。
2委托监护论。
该论主张学校虽然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但是可以成为按受监护人委托履行一定监护职责的被委托人,监护人与被委托人既可以由书面形式确定相互关系,也可以是一般口头约定而成立。学校一旦正式接受未成年学生入学,未成年学生实际上已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学校已经接受了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因此.学校和家长之间实际上已经存在委托关系。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关系就是监护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学校对学生应当负有监护职责。其理由是:
从现代学校的功能来看,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特殊的保护职责。这种保护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学生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学校的工作对象是未成年学生,这就是学校这种教育机构与非教育机构工作职责的本质区别,学校必须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长时间的保护。面对容易受外力伤害,身心发展水平较低,需要特殊保护的未成年学生,教师对他们应该有类似的家长般的责任,这种特殊保护可以理解为部分监护。
3准行政关系论。
该论的直接理论依据是l9世纪德国的特别权力关系说。该说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与公共团体是行政主体.基于特别的法律原因.在一定的范围内,相对人享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另一方负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这一理论为学校获得对学生概括的支配权提供了依据,即学校是负有教育目的的,提供专门服务的行政机构,只要校方认为自己对学生的管理行为符合教育目的,就能任意地对学生课以各种义务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不必受行政一般原则的约束,与之相应的,学生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各种义务,而无法获得司法救助。这表明“高校作为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行政组织,又行使一定的行^v^力,它与学生之间部分是行政法律关系。”因此,中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属于准教育行政关系,既区别于纯粹的教育行政关系,也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
4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论。
根据《教育法》第5条之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9条规定“^v^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4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学校履行教育职能是国家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的权力.同时对学生有保护的义务:学生有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义务,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因此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其理由是学校与学生之间既不是特别权力关系,也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
综合评议以上四种观点,较少有人赞同准行政关系论与监护关系论这两种观点;相反,对委托监护论与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论,赞同者较多,但争议较大。
5笔者观点。
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中等职业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是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而不是监护责任。理由如下:
5.1学校的职责与监护的职责在性质上有明显的差别。
我国《教育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学校除了对学生进行教育外,还应当负有保护、照顾和管理学生的职责。学校对学生负有三项职能:一是教育职能,二是管理职能,三是保护职能。在这三项职能中,教育是学校的主要职能;管理服务于教育职能,是学校为达到教育目的而采取的方式和手段:保护则是学校行使教育和管理职能的前提条件。学校这种基于教育机构的设置而产生的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与基于亲权而产生的法律意义上的监护职责具有本质上的差别。监护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置专人保护其利益.监护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没立监护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弥补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缺陷,着眼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同时管理、教育未成年人的生活。“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管理和保护”是区分学校职能部门与法律意义上监护职责的关键。当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保护有其特定的范围,而不是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都要将学生的一切活动纳入自己的管理之下,使学校这种为教育教学目的而实施的辅助管理、保护无限放大到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范围。
5.2学校不具备监护人的法定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其进行诉讼,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有权处理其财产等。而学校则不具备对未成年学生行使只有其监护人才有权行使上述行为的资格。
监护又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事实上,家长将未成年人交给学校时,并没有将监护职责中的权力部分转移给学校,如对未成年人财产的监管与处分等,只是把监护的义务推给学校,一旦发生事故强求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监护责任,这明显违反法律“公平”的原则。即使是家长将监护职责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移给学校,对学校也是不公平的。
5.3学校承担监护职责没有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们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是说,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学校承担监护责任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教育法》第39条、《教师法》第8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第16条以及《意见》第160条等法律规定是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但是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上述法律规范只规定了学校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并没有规定学校的监护责任。依照上述规定让学校承担监护责任只能说是对法律的曲解。
也有学者试图根据《意见》第22条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认为家长与学校之间形成了委托监护关系。这也是毫无道理的。我们知道,“监护责任的转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对学校而言要承担巨大的责任,对监护人而言是责任的减轻,学校与监护人都应该慎重考虑。”然而,委托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但是一般情况下,学校是根本不可能、也不愿意与家长达成这种意思表示一致的。
法定的监护关系是以亲权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监护人(主要有四个序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等)是按血缘关系亲疏的顺序来排列的,这种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列入法定监护人范围的未成年人的亲属,只要具备监护能力,必须按法律规定履行监护义务,如不履行,则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监护与被监护是《民法通则》133条设定的法律关系,我国著名法学家杨立新教授在对本条款进行解释的时候提道:“之所以否定监护义务的存在是因为.认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监护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其一,认定学校在未成年学生人校以后产生监护权,没有任何法律对此作出规定,没有足够的法律根据这样认定。其二,监护权的成立,要么是法定,要么是指定,除此之外没有监护权产生的根据。其三.监护权转移,需要有转移的手续,即在当事人之间订立监护权转移的合同,该合同根本不存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第2款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本条款是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也明确了学校与学生之间不存在监护关系。
5-4学校不具备担任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能力。
家庭履行监护是1:1或n:1的形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或在一定情形下替代未成年人父母对该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学校对学生的保护是1:n的形式,学校每位教师一般要负责教育管理十几名甚至几十名学生.他们不可能时时处处像家长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照顾每一位活泼好动的未成年学生,保证他们不发生任何伤害事故。因此,要求学校为数甚少的教师对为数甚多的学生承担监护责任难免不合情理.事实上也难以做到。
5.5学校不具有充当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经济条件。
从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的角度讲.让学校成为学生的监护人,需要昂贵的成本.是不可行的。因为,要履行监护责任,学校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聘任足够数量的专兼职教育和照管学生的教职工,全面改善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在目前和未来相当长时期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下,这一系列条件是难以实现的。
综上所述。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基于教育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管理和保护构成这一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即法律的调整内容.中职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是教育、管理、保护关系法律关系。
笔者认为,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中,应当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确定学校的法律责任、责任范围和赔偿额度,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能够按照教育本身的规律做好教育工作,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保障学生在优美、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里愉快地学习和生活。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十一
踏入初中的校园,我迈向了人生的新阶段,当然除了喜悦之外,还有对学习的`压力。八位老师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历史老师。
这位讲了两堂课的老师是位名副其实的“怪”老师。上课时,他讲的课生动有趣,还鼓励我们“课堂是活的,有想法就问,就大胆地表达出来”但一下课老师俨然是不苟言笑的法官,十分严厉。
日出于东而落于西,云彩散漫地飘着。空气中依然存在着夏的余味。这是平常到无法再平常的一天。这堂是“怪”老师的课,课堂还未进行至半数。老师讲到了公天下的原始社会是一个人人平等合作共享的社会……“公天下,大同,小康”想着,我竟然嘀咕了出来,恰巧怪老师听到欣感慰地点了点头“不错这位同学说得好,原始农业社会的确是孔子所理想的社会,你继续为同学们深入一下这两个词吧!”可我只知道大同小康的大体意思啊……现下,我心急如焚,紧蹙着眉头,细小的汗珠极快地从额头上沁出。
看着老师期待的目光,和同学们惊叹的眼神,我着实是度秒如年却又不知所措,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就在这尴尬的时刻,老师一面向我做出“坐下”的手势,一面说道:“这位同学不说也是对大同的解释,这大同……”如释重负的我得到拯救后,终于如释重负的坐下。这段插曲,以“怪”老师的及时的收场作结。
冥冥之中,我好像和“怪"老师的距离更近了一步,经历此事,八位老师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暖心的历史老师。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十二
说起老师,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好老师,有的幽默风趣,有的和蔼可亲,有的严格要求……而在我的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陶老师了,直到现在他还时常回荡在我的脑海中。他有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头乌而发亮的黑发;还有一个高鼻梁,鼻子上还架着一幅眼镜,一眼望去,他那高大威猛的身影闪现在眼前。在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来了一位新老师,那就是陶老师了,他是教我们语文的。开学的第一天“叮铃铃”的铃声响了一阵,全班同学都回到了座位上了,有的同学在准备文具,有的议论纷纷新来的老师该是个怎样的人。就在这时走了进来,看起来觉得很严格,但在说话时却很有幽默风趣,让我告诉你陶老师怎样幽默吧!
老师在和我们上课时。发现有一位同学在睡觉,老师叫醒那个同学,便说:“现在很晚了,你妈妈找你回家吃饭啦!”小亮不好意思地笑,我们全班都哈哈大笑。还有一次老师在讲奇数和偶数时,问小华:“什么是自然数,除了偶数还有什么数0。”“0、2、4、6、8。”小华得意的说,“我对了吧。”我们笑着说:“是奇数。”老师又气又好笑的说:你吃多点“奇”蛋就知道什么是奇数了。”我们又哈哈大笑。在我的心目中,陶老师就是一位幽默风趣的一位教师,也是给我特殊鼓励的一位老师,在我所认识的老师中他是使我最难以忘怀的。陶老师你为了我们不持劳苦的工作,感谢您,我的老师!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十三
有的家长经常说“老师,我的孩子不会穿鞋,请老师帮助穿好;我的孩子吃饭慢,老师多给喂喂”之类的话。他们从来不提及让孩子学习生活方面的技能,而是一味地让老师代劳。
此类家长在家一定是包办代替,什么都帮孩子做好,完全不考虑孩子的能力,这是包办代替型家长。此种类型的家长容易培养出生活自理能力差的孩子,做事情自信心不足,不适应集体生活。
应对措施:
1、利用家长开放日,让家长发现自己孩子与其他孩子在生活自理方面存在的差距。
2、与家长单独沟通,让家长了解此年龄段孩子应该掌握的生活技能有哪些?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3、教给幼儿生活方面的技能技巧,在幼儿园提供给幼儿更多锻炼的机会,帮幼儿树立自信心,让幼儿愿意为自我服务,并把幼儿的成功及时反馈给家长。
类型二:望子成龙。
有些家长一来接送孩子,就和老师长谈,还经常给老师打电话,询问孩子在幼儿园的种种表现,“孩子吃得怎么样?睡得怎么样?上课回答问题了吗?学的东西都掌握了吗?在家需要家长怎样辅导?”等等。
其实,此类家长对孩子抱以重任,“望子成龙”的心态过重,希望孩子样样都出类拔萃,遥遥领先,有些急功近利,却往往造成孩子做事情胆怯,缺乏创造力。
应对措施:
1、与家长单独沟通,让家长了解此年龄段孩子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讨论过分管制孩子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2、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主动与他交流幼儿在园情况,多报喜少报忧,最好长话短说。
3、舒缓幼儿情绪,鼓励其认真完成每件事,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就可以了。
类型三:漠视教育。
有的家长从不主动与老师交流孩子在幼儿园或在家中的情况。如果老师与他反馈幼儿在园情况时,好的方面他只是表示同意,不好的方面嘴里说“配合老师,帮助孩子改正”,却没有看到他真正行动。这类家长其实是在漠视教育。此种类型家长会造成幼儿对一切事物产生无所谓的态度,不求上进。
应对措施:
1、先了解家长不交流的真正原因:是工作忙?还是不知道该怎么配合老师?
2、与家长个别沟通,教给家长配合的方法,向其说明配合后会产生的效果。对工作忙的家长,老师可以以书信的方式与之交流,帮助家长解决教育问题。
3、向家长宣传幼儿园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取得好成绩后及时向家长汇报。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十四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老师这个关键的人总不能缺少,老师的关怀在我的心中留下,老师的微笑让我铭记,老师让我尊敬。
丁老师,就是我的语文老师。在记忆的档案中,记录着这样的一件事:
有一次,我的作业得了一个“良下”,错了很多,老师给我发下作业本后,我便订正,这时,丁老师把我叫了过来,严肃而又不失亲切地对我说:“这一次作业错了这么多,你先把你会订正的题目订正好,不懂的再来问我,知道么?”于是,我便把我会订正的订正好了。我留下了一道很难的题目不会做,于是我便跑了过去,问丁老师:“这道题目怎么做呢?”丁老师并不急于告诉我正确的答案,而是不紧不慢地告诉我做题的方法,之后让我慢慢得理解,自己做出来,于是,我便跟着丁老师的思路渐渐做了出来。丁老师便给我打了几个勾。和蔼可亲地说“以后作业要自己检查好,有把握了再交上作业也不迟。”
丁老师这种方法和她那一丝不苟的教学风格,深受我的欢喜,所以,我要理所当然的在教师节的时候,送丁老师一只千纸鹤送上一句祝福喽!
最新老师和家长之间故事(实用15篇)篇十五
像天空一样高远的是您的胸怀、像大山一样深重的是您的恩情、请您接受我诚挚的祝福吧,教师节快乐!
阳光普照,园丁心坎春意暖;雨露滋润,桃李蓓蕾红。您辛苦了!祝您教师节快乐。
在着美好的节日里,我要用老师教我写的字,用老师教我的美好词句,为老师写一首最美的小诗。
老师在百忙中,“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定期进行家访,这都是第二次来我家家访了,我使老师和家长更深入地了解了孩子,共同配合,让孩子更全面的发展。
在人生的旅途上,是您为我点燃希望的`光芒,给我插上理想的翅膀,翱翔在知识的海洋上。感谢您,老师!
存一份怀念在心深处地久天长直到永远……祝福您;怀念您。
老师是神圣的职业,你们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不辞辛劳的教导、教育。非常感谢您对孩子的爱和教导,我们再这里要说一声:老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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