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该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一
出卖人: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盖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买受人代表(签字)。
出卖人(盖章)出卖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售电人:_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三
购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风险承担:
自货物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所购石子数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弱势、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未尽事宜: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乙方: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四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照《_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甲方将本厂的“红砖生产”承包给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制坯、码架、坯架护理、装窑、出窑、烧窑等半成品与成品的生产人员独立管理与核算。甲方负责供土,推土等系列工作,甲方聘用的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承包期间所需的煤、电费由甲方承担,在确保原材料的满足供应下,乙方20xx年必须完成生产合格标砖壹仟万块,计价每万块为元(大写捌佰圆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有权进行监督不合格产品不入库,但也不能过分挑剔和故意刁难乙方。
1乙方必须完成年产量壹仟万块标砖,每超过壹百万块奖给乙方壹万元奖金,如每少于一百万块则扣除乙方壹万元的罚款,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
3合同期间,双方要坦诚相待,精诚合作,团结一致,做到勤沟通,勤协调,遇到问题和困难及时处理,保证完成年生产任务,做到大家都赚钱,都高兴。
5补充说明:如遇到特殊情况,砖厂确实无法正常生产时,所定产量按当时能生产多少算多少,不计奖罚。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五
为控制和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购售电合同管理,根据梅州供电市[20xx]1号文件《关于全面清理各代管县(市)供电局购售电合同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地开展了购售电合同的清理工作,及时召集了购售电合同承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会议,研究购售电合同的清理工作,并向各发电站下发通知,要求各发电站提供电站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件,发电站的基本情况收集回来后,我局立即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现拥有小水电站(车间)间,装机309台,总容量62252.5千瓦,占可开发资源量的93。全县电站年发电量约1.842亿千瓦时,其中国有发电站年发电量约3436万千瓦时。从收集清理情况来看,证照齐全的发电站有17间;证照不全的有143间;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发电站有144间;具有税务登记证的发电站有122间;有89间发电站有取水许可证;有上级职能部门立项批文的有49间。我县小水电站大多数为径流式电站,无较大的库容,受气候影响大,调节能力比较差。
全县共有上网发电站间,大部分发电站已办理相关证照(有一部分证照不齐),如营业执照等,具备发电上网的条件。所有电站没有签订购售电合同,但在20xx年1月1日前己签订了《并网协议》的电站有161间,清理过程中提供有基本情况资料的发电站与我局签订了《并网协议》的有间。并网的发电企业基本上都能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状态,与我局建立了长期有效的供需关系。
1、证照不全。有些发电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没有立项批文有的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些电站办理有相关证件,但由于历史时间较长,已遗失没有存档。
2、《并网协议》中的发电站名称与现有营业收费账本的发电站名称不符。电站改制或其它原因更名后,营业收费部门的营业收费账本仍延用原来站名。
3、有些电站改制前分别签订有《并网协议》,有各自的计量点,改制几个电站附在一块同一计量点,但《并网协议》并没有重新签订。
4、大部分电站属于径流式发电,受所在地区气候、天气、降雨量的变化影响,调节能力差。
5、《并网协议》没有根据发电的不确定因性合理滚动调整月度合同电量,也没有规定最低年度购销电量。这样会因为电力供应形势、上网线径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上网电量的波动情形的发生。
6、没有考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当时电网的需求状况严格调度发电站,没有规定具体的惩奖措施,造成有些超发电站不按调度要求压负荷。
7、《并网协议》没有明确电价及电费结算具体的确定值(标的)及结算方式。
8、大部分发电站没有一定的发电备用容量,这样将影响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供电的可靠性。
1、要求证照不全的发电企业必须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
2、要求营业部门及时更正发电站名称,确保营业收费账本与《并网协议》上发电站名称相符。
3、明确了长期电力平衡的责任主体,运用计划和市面上场两种手段,确保防范缺电风险。
4、严格界定发电与电网区域,认真清理了售电市场,对于又发又供电发电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限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采取扣付电费、强制解网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发电企业建立适度比例的备用容量的保证措施和制度。
5、扭转电网建设滞后的局面,加大电网投入,完善各级输电网尽可能消除输电网络阻塞和制约,保证网络输电能力具有适度的裕度,从而实现电网与发电企业电量互补和备用容量互补。
6、规范发电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的供应关系,化解、释放电力市场价格风险。
7、拟出台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自购电管理,监控好自购电的计量、电量考核和电费结算等各环节,规范自购电行为。
1、制订适合梅州地区实际的购售电合同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从而规范管理。同时,加强对发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改,政府部门要协调发电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矛盾,平衡利益关系。
2、继续推进小水电输配电网络建设,增加输送电通道,实行跨区域交换电力电量,打破单一的电力市场格局,形成竞价上网,建立具有竞争条件的电力环境。
3、签订购售电合同前须经市场运营机构的安全校核予以确认,明确市场环境下电网对发电企业有什么样的要求,并以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4、找出市场与安全的平衡点,电网经营企业要根据负荷的布局合理安排发电企业发电运营关系,实现调度“三公”。
5、在电力系统内部行政手段大为削弱的情况下,必须增强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作用,从而有效的维护整个系统健康正常稳定运行。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六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双赢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要求达到行标jgj53—92所规定的标准,现场取样双方保存,质量确认以试验室质检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三、运输:
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的搅拌站,运输组织及运费等由供方负责。
1、供方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以吨为计量单位,供方每批次货物重量以地磅计量,计货物净重。供方对货物重量由异议的,双方可委托第三方对该批次货物重新计量,计量结果在3‰磅差范围的,仍需方计量结果为准,过磅费用由需方承担;超过3‰磅差范围的,以第三方计量结果为准,计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当月货款的结算,在次月5日前结清。
2、采用银行转结算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方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市场上石子价格有重大变动,双方可协商解决。
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先由供需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需方应用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下一步加工的规格、要求。
5、供方如因特别情况需暂停生产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6、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有效期暂至年月据本合同履行情况和市场状况续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七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石子(立方、吨)单价:/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调整。
合同金额以甲方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装卸费等。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1、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小时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甲方现场。
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甲方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1、因工程原因造成乙方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产使用,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乙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八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兹有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木材一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订货内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能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无法通过等事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甲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时需乙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由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工地,乙方派人签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公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数量的确认:甲方将货送至工地现场,随车携带已填写好的材料送货清单。乙方组织现场清点,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甲方在供货完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货款450万元,剩余货款在一年内付清。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在施工中供方与需方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提供现场炯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保证工程进度。
3、本合同成立后,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价格,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4、合同未尽事宜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寿山石卖给乙方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议定条款。
1、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付寿山石总价的____________,余款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日前支付,提货时余款一次性付清。
2、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全部货款后一日内,应将所有古玩转交给乙方:
乙方应在协议约定日前付清货款,违约一方,每天按贷款的____________‰赔偿对方。
3、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乙双方不能照期交易可能延长交易期,单其延期日数应该双方议定。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
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装机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水电厂和单机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火电厂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其他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项目可参照使用。《示范文本》不适用于发电企业向大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情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根据现行体制,《示范文本》按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是同一实体考虑。如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不是同一实体,则双方应对本合同相应章节或条款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
六、《示范文本》尚未考虑“竞价上网”情形。实行“竞价上网”时,合同双方应按照电力监管机构有关规则、办法对本合同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待“竞价上网”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到一定时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制定新的《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1章定义和解释。
第2章双方陈述。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第5章上网电价。
第6章电能计量。
第7章电量计算。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不可抗力。
第10章非计划停运。
第11章违约责任。
第12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第13章适用法律。
第14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15章争议的解决。
第16章其他。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略)。
附件 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售电人:_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一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及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时间:
1、分期付款: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首付货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尚欠货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欠款按以下日期支付:__________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付清所欠的全部货款。
2、分期付款,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号作为抵押担保。
3、甲方在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该批麻将机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享有该批麻将机的使用权,付清所有货款后,甲方才拥有其所有权。
第三条:双方权利。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将麻将机交付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
2、乙方出售给甲方的全自动麻将机是一种娱乐性工具,甲方不得用于非法经营活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甲方不得将该麻将机转租、转让、出售、出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机器并按合同总金额35%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并且乙方已收取的货款不退还。
4、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机维修该机,如甲方不按乙方指导使用机器或人为因素造成机器的损坏,甲方必须按照乙方售后服务报价为准支付损坏赔偿金。
5、在未付清全款前如果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麻将机损坏已无法维修或由于甲方保管不利造成该麻将机遗失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金额赔偿。
6、为确保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甲方不按期付款该批麻将机将由乙方无条件收回,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保修条款。
1、购机之日起保修_____年,终身维护。
2、享受优先售后服务。(边框、麻将牌、桌面布、玻璃罩、电源线等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甲方如不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可单方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执行。
2、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有权收回该批麻将机(如发生损坏按乙方售后服务报价为准支付赔偿金),并按每天每台_____元的标准(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算)向甲方收取麻将机使用折旧费,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2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麻将机安装地点:__________维修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二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违约的处理原则。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非违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可另附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三
甲方: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秉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决定由乙方供应甲方所定红砖。为保证供、需任务顺利完成,特定如下条款:
一、定货数量和完成日期:
甲方向乙方订购红砖万块,乙方须保证甲方需要材料12小时内及时供货。
二、订货单价。
甲方向乙方所定的红砖单价为元/块(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装货及装货费用。
四、交货质量和验货要求:
质量供方必须保证所供红砖达到要求,外光良好,几何尺寸符合要求,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极大,乙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运送红砖到甲方工地,须由工地材料员验收。
五、数量确认:
由乙方开具出货单,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确认,开具接收单。乙方保证红砖数量充足,如发现数量不足,甲方不予签收,或按实签收。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在乙方提供本合同包含全部材料之后,甲方给予乙方资金结算。结算方式为甲方将在建工程中的商品房作为材料款给予乙方。商品房就地报价按市场顶值计算,如首套房产报价超出材料款,则多余部分乙方将折合成现金人民币方式向甲方作出补偿。
七、其他(出厂合格证及送货联系方式):
1、乙方送货时,须向甲方交付产品合格证和有效的送检报告。2、为保证甲方不断货,甲方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送货。
八、双方履行责任:
甲方提前报出材料计划给乙方,乙方必须提前备货,不得耽误甲方工期,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九、合同性质:
供货期间乙方不得任意涨价或停供。如市场行情有变动,甲乙双方按照市场行情协商后决定如有一方不同意则按照原有红砖价格制定。如一方违约造成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如发现乙方材料质量存在不合格等原因甲方有权退回当次材料十、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电话:电话:
文档为doc格式。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___月___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__市_________镇街(区)。
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__元月。
第十条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擅自离职5天后或年旷工屡计超过30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5)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
(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xx年。
第三十一条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5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五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电话:12345678901电话:12345678901。
一、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产品具体参数如下:
序号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价总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
(以上单价含运费、16%增值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在内)。
二、质保期限:年。(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自产品交货验收之日起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本合同付款方式为:在甲方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货款的100%(甲方付款前须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双方签字盖章的送货单)。
五、乙方保证其产品的各项指标需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此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双方交易习惯进行解释、说明、履行。
八、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解释等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以下部分为签署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署人:签署人:日期:日期: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所签订的合同。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六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附件[15]。
附件1: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
附件2:……。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电子合同。
双方同意采用电子合同方式的,通过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平台签订本合同,并认同其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双方确认均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本合同条款,本合同自双方加盖电子印章或者双方认可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时成立。
通知与送达。
双方同意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可采取以下送达方式。
通过挂号信、快递或者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方式送达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者接收后方能生效。
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者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本。
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按照能源监管机构要求方式送能源监管机构[16]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购电人(盖章):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山石购售合同(汇总17篇)篇十七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讯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讯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供建并饼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的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2)电厂已/将并人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厂: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单机容量为兆瓦,装机台数为台,分别为、、、、号机组)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每年的上网电量。
1.1.4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1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计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在无大修年度为;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
1.1.12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4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5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7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3.1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计划。
3.2.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4.1年合同上网电量。
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由合同双方根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预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按照同网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年年合同上网电量为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为:
1月份:——亿千瓦时;。
2月份:——亿千瓦时;。
3月份:——亿千瓦时;。
4月份:——亿千瓦时;。
5月份:——亿千瓦时;。
6月份:——亿千瓦时;。
7月份:一—亿千瓦时;。
8月份:——亿千瓦时;。
9月份:——亿千瓦时;。
10月份:——亿千瓦时;。
11月份:——亿千瓦时;。
12月份:——亿千瓦时。
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上网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合同上网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购售电合同。
4.2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买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根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计划等效可用系数应达到%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
4.3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
4.4.1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情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
4.4.3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则购电人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x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在任何时段,如果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部分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3)紧急情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减少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部分,购电人不进行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
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x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
4.5.3对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部分,按非计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
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x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5章上网电价。
5.1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方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方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元/(千瓦时)。
5.2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元/(千瓦时)。
5.3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元/(千瓦时)。
第6章电能计量。
6.1计量点。
电厂上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什二)。
(1);。
(2);。
(3)。
6.2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pt)、电流互感器(ct)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人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gb/t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rr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743-20__)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人。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i/丁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6.5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电量计算。
7.1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电量计算。
7.3.1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9.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x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8.2电费结算。
8.2.1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
8.2.2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
8.2.3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3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结束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比照第8.2条进行。
8.4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办法。
8.5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部分,双方根据第5.3条的约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8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人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人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10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不可抗力。
9.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试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虚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非计划停运。
10.1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允许值累计为小时。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超过该年度允许值,则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超过的小时数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
10.2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中,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为次。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强迫停运次数超过该年度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则每超过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
10.3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而少购的电量,按照第4.4.3款执行。
10.4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强迫停运,则每停运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增加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
第11章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1.3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1.4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1.5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12.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2.3在本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3章适用法律。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4.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2.1条。
14.2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4.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4.4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3)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持续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5)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第15章争议的解决。
15.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章其他。
16.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6.2合同附件。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6.3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6.4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6.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6.6文本。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送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购电人(盖章):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