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一
甲乙双方就速录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地点和时间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服务后___________结清。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7小时。4小时以内价格减半计收。4到7小时视为7小时。晚七点以后1小时算2小时。若服务时间超过1天,不同日期的小时数不累加。
2.需向乙方支付速录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速录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充足的电源插座及桌椅,使乙方得以进行正常的录入工作。
2.提供记录内容的相关资料(如速录对象名单、相关的专业术语等),以便乙方工作人员更出色地完成中文速录工作。
3.甲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通知乙方,否则甲方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四、乙方义务
1.速录员提前30分钟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录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录,并保证记录质量,不得出现较多的误录、错录和漏录。(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对此乙方保证尽量避免。)
3.速录服务结束后,乙方即将文本资料以软盘方式交给甲方。乙方需对速录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如有必要乙方可在甲方的监督下当时将本次记录内容删除。
4.乙方若出现变故,需在速录服务开始前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告知甲方,并全额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二
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训人:______ (简称乙方)
1.为乙方提供航空器、理论教材、飞行教官、理论教员、培训场所。
2.协助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及食宿事宜,费用由乙方自理。
3.按照__________训练规定及私用培训大纲向乙方提供学习________ 训练________小时,培训周期约为_______天。
4.代乙方申办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飞行(私用)驾驶执照。
5.负责购买航空器、第三者和飞行教官的保险。
1.负责受训期间食宿及往返旅差费用。
2.办理人身意外险,向甲方缴交免冠证件照__________张,填写受训人情况登记表。
3.负责体检相关费用,按时支付培训所需费用。
4.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1.飞行教学小时费_______________元;
2.理论授课费_______________元;
3.其它费用_____ 元;(报名费____ 元、考试费____元、执照办理费_____ 元)
1.学员在训练期间需体验其他机型时,按实际飞行小时收费。
2.乙方在毕业前必须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或地区管理局委任的飞行检查代表进行航空理论和飞行驾驶术的考试合格,甲方才能按规定给予申办私用驾驶执照,并在 天内发证给乙方。
3.如乙方完成飞行培训__________小时,尚未达到飞行技术质量要求标准,经双方商定可增加飞行教学时间,其增加的飞行时间,由乙方按收费标准的第一项付款,如增加飞行时间后,仍未达到技术标准时,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4.如乙方因中途退学,由乙方按收费标准中的一、二项付给甲方费用,其余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支付给甲方。
5.培训期间不论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甲乙双方概不追究双方任何责任。乙方负责处理自身事务;甲方负责处理飞机、教员及第三者的一切事务并承担一切费用。
6.在培训期间,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商定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三
乙 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300元,另外每位同学60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10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两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2元(一对一学生增加5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3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5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20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一百。
5、小班学生以六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5元。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50元/人。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 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 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500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四
乙方:
一、培训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定向培训员工”广告。
二、培训费用:8000元,含学费、资料费、住宿费;试用期内返回1000元/月,正式上岗后,月薪2000元以上,按二年时间返回剩余培训费用2500元/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负责提供教学场地、设备设施,教材资料,食宿场地等必备学习用品。
第三条负责教学管理,如发现乙方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与其家长协商处理办法。
第四条培训期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试考核,通过半年的学习后,根据乙方考试成绩和德、智、体发展情况,分岗至市场部、客服部、技术部进行强化培训后,安排至相应的工作岗位试用。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专业水平和自身条件及志愿安排试用(含试用工种和工作地域);如出现水平相等、志愿相同的情况则结合抽签结果予以安排。
第六条试用期三个月,由甲方向乙方返回培训费用1000元/月,不另计乙方工资(详见“员工试用协议”)。
第七条乙方在试用期内,如考核不合格,将被辞退,剩余的培训费用甲方不予退回(详见“员工试用协议”);如能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考核合格,则签订“员工上岗合同”,月薪2000元以上,甲方按年度返回乙方剩余培训费用2500元/年(详见“员工上岗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培训费(含书籍费、住宿费和上机费)人民币捌仟元整,此费用在通过面试并下达录取通知书三天之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与甲方的各种活动及试习锻炼,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优秀学员”;乙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要自觉接受甲方处理。
第十条乙方在培训期间,如私自外出,造成人生意外或其他严重后果,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第十一条乙方如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费用;如因甲方过错,使乙方不能正常学习,甲方退还全部费用;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学习,由公证机关及相关部门协调赔偿。
第十二条因甲方过错,不能安排乙方上岗或对口上岗,甲方在扣除工本费(指服装、书籍等成本)后,负责赔偿全部剩余培训费用;乙方在试用期内,不接受、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擅自离岗或外出就职,除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缴纳培训利润人民币陆仟元整,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乙方试用合格后,不接受、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擅自离岗或外出就职或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足半年,除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缴纳培训利润人民币叁仟元整,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足一年,应退回甲方已返乙方的培训费用,拒不支付,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附件、“定向培训员工”广告及教学计划、管理制度等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注意留存。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一份;培训开始合同生效,因故辞退、辞职或签订“员工上岗协议”一年时失效。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公证处共同协商解决。
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乙方:
日期: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五
2020年6月15日,银^v^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行业反映较为集中的农险市场准入问题,建立完善全流程的农险业务经营条件管理制度体系。《通知》从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两个层面分别制定农险业务经营条件,凡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均可在本地开展农险业务,无需向监管机构提出经营资格申请。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总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并配备8名以上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备相对独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设立在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的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能完整、及时、准确报送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此外,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两个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以上;其中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及最近两个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
为统一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v^于2020年6月23日印发《中国银^v^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提高处罚效率,明确对屡查屡犯、不配合监管执法、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此外,《办法》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基调,推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在处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限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筹调配监管资源,便于及时就近查处。在查处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查处协同,提高工作质效。
在处罚适用方面,《办法》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在人员问责方面,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追究。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v^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六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七
培训单位:____学院(或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培训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受培人员的质量,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对丙方的授课内容
应按照教育部对同类本科生(或大专、中专生)所规定(部属学校按其系统的有关规定)的科目、学时安排,不得降低对丙方的要求。甲方对丙方在校期间的德、智、体发展情况,应于每学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详细介绍。
第二条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_市教育局……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学院或学校(甲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丙方:_______(盖章)
_____单位职工或干部。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八
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
一、培训内容
乙方申报培训准驾车型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报名、缴费手续后,按照乙方申报的准驾车型提供驾驶员理论及实操培训服务。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_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_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_门注册登记。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每一培训阶段结束后书面告知乙方下阶段教学安排;甲方教练员每次培训结束后如实填写《南宁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承担法律责任;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安排实操培训时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核载人数使用同一辆教练车进行培训。
三、乙方义务
4.乙方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或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应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的培训学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上签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参加培训或考试,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驾驶证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费;如未超出驾驶技能证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继续参加培训、考试。
五、特别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费用_____元,包括所有报名费、培训费及理论、场地驾驶、路面驾驶考试的报考费及相关费用(见附件)。同时,针对以上发生的费用,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或出具有效收费凭证。
2.除本条第一款外,甲方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3.甲方必须严格按照_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_门规定的路段训练。除双方约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训车辆应为符合公安考试部门规定并审验合格的教练车;甲方必须保证学时及教学质量,甲方不得降低对乙方的培训标准,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学大纲》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过_门考核,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对应科目的重新培训及补考,并承担有关合理费用;由于甲方教学不规范,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_合同法》及《道路运输条例》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讼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驾驶证为止,合同最长有效期限以乙方驾驶技能证明的最后限期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九
(1)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2)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培训合同退费纠纷培训合同上写不予退费篇十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市“双减”工作专班近日决定在全市开展寒假期间“双减”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变异”机构是否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等,全面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