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成果的总结和呈现,是评估工作表现和规划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方式。以下是一些专业的工作汇报模板,这些模板包括了汇报的结构和格式,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组织和撰写自己的工作汇报。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一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恶现象,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xxx区良好社会发展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区扫黑办的要求,xxx区委统战部积极组织并参与到全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之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统战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团体等统战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活动,围绕当前形势下党中央“扫黑除恶”政策措施等基础知识进行了宣讲;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通过xxx区统一战线微信群、qq群等广泛宣传,着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效。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xxx区委统战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制定一系列举报受理、汇总、处理流程,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并落实重大时期值班制度,全力保障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xxx区统战系统第一时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统战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党员干部们纷纷做出郑重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签订了《xxx区统战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三是召开了统战系统扫黑除恶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统一战线各团体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自我反省,仔细查摆问题,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黑恶势力及其苗头,及时如实向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举报途径。
今年以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市场扫黑除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做出重要部署后,xx区及时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zd委书记和政府副区长、xx公安分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为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全面深入细致摸排线索。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基础,重点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大摸排行动,结合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摸排核查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20条。
三是依法严厉精准打击。紧紧聚焦中央梳理确定出威胁政治安全、欺行霸市等10类重点打击对象和自治区、我市梳理确定出“围胡”、暴力讨债等6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坚持依法严惩,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截至目前,我区共侦破涉恶类案件31起(没有涉黑案件),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97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通过散发宣传单、通告、《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利用巡逻车、宣传车循环播放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强化巡察监督执纪和“两委”换届指导。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把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抓手,重点加强了对村“两委”成员排查和“两委”换届指导把关,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在成效,为全街道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重视摸底排查工作。坚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组(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二是突出摸排重点。要突出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10种黑恶势力作为摸排打击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坚决把所有黑恶线索查清、查透、查实。三是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要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区公安局。在配合打击黑恶犯罪过程中,要积极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通过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认真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要求各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街道综治办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恶势力,根据《遂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遂教字〔2018〕42号)文件要求,我校早准备、早谋划、早落实、在全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校首先召开中层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随后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本次活动组长由校长李俊套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副组长由副校长李冬梅担任,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成员有全校班主任、中层领导。
二、加强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收集线索。
(一)强化舆论宣传。
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教师报道典型案例,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学校南大门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在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学生教室、办公楼led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扫黑除恶流动标语,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扫黑除恶资料,全校各班举行扫黑除恶、平安校园、防欺凌等为主题的班会,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师生和群众。
(三)全面收集线索,建立排查台账。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了走访、摸底排查,全面收集线索,同时制定了《遂平一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统计表》、《遂平一高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信息登记表》、《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转递单》、《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审批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排查工作: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和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以上三方面基本没有发现可疑问题)。
(5)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3、对教师和学生参与社会黑势力进行了排查。排查教师中有没有勾结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黑恶势力没有强迫本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继续加大集中摸排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09月09日。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证据全、流转快、打击狠。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其他涉恶类共同犯罪x个,破获案件数x起,刑事拘留x人,取保候审x人,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治安处罚x人。纪监委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一般涉恶类案件中涉及的x名党员开除党籍,对x名涉嫌“纵容x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公安干警立案查处。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广度——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搞”“深度——与反腐、拍蝇、源头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度——各级一把手工程”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盲点。主观上,个别基层干部、村干部在明白纸入户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导致宣传发动过程中存在漏户及漏人现象;客观上,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城区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人员流动、岗位变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此外,不排除还有极个别群众在接受上级电话问询、调查时不能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明明接到了宣传单或已经知晓了扫黑除恶有关宣传内容,却故意不配合。
三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少数镇街及成员单位线索摸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线索上报不及时,上报内容避重就轻,只求数量没有质量,发挥不出线索提报应有的价值。从受理的群众举报看,超过一半的电话举报及材料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为个人纠纷、邻里纠纷或是私人恩怨,将一般治安问题、信访问题以涉黑涉恶名义举报,够不上法律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但线索核查同样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政法机关集中力量攻克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时间。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作为扫黑除恶的“尖刀”,政法机关在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打击的数量、层次、力度与章丘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打准打狠的要求还未充分体现。目前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对打痞治乱、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做大成势上,主动作为还不够。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思想顾虑,怕打击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的干警求稳思想比较重,存在观望态度,在严厉打击、动真碰硬方面不敢担当。此外,在强化责任追究、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持续发力,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案件推进效率偏低。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在侦的几起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尚未完成移诉、审判等程序,需要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标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依法、从快办理。
六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极个别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与以往开展的“打黑除恶”的重大区别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没有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没有充分挤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力度还不够。
七是工作标准不够规范。扫黑除恶建档管理工作还欠规范,“双档案”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线索转办有关部门后,对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进不及时,督导调度的频次和力度需要加强;对线索举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固定需要进一步严格和规范。
一是在案件突破上下功夫。区扫黑办牵头,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商等机制作用,统一政法部门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快审结有关案件,尽快实现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判工作的突破。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发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尖刀作用,针对“三种不良倾向”(思想上无所谓、怕查处后负连带责任、与涉案人员有牵连),从工作态度上要转变,从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聚焦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物流运输、套路贷高利贷、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在案件侦办上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动真碰硬。
三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区级层面,落实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约谈制度,实行区领导包镇街、联系重点村制度。镇街、部门层面,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突破宣传盲点,针对城区个体工商户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x月x日前,责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发放x万份宣传单,业主签字确认。纪委、监察委严格执纪监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队伍,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各位领导,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四
按照县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我镇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当书记在集体约谈会上讲话精神,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五
黑恶势力是社会和谐的大敌,是社会稳定的大敌,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建设平安武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行动。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挥这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次专项斗争中,我院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把参与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谋划好、组织好、部署好、落实好。
一要精心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市县领导的讲话,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法步骤,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要依法严惩。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厉扫击,决不手软。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其他罪行的,要实行数罪并罚,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同时,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资本。
三要严肃执法。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案件构成什么罪,就按照什么罪定性,构成几个罪就认定几个罪。定罪量刑要充分体现国家法制的严肃性。审判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充分保障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行使。
四要严格证据。要把坚持党的刑事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两个基本”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案,必须讲事实,重证据,但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
五要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法律原则,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形成扫击合力。
六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加强对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入手,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禁干警作为一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不懈,决不因专项斗争的结束,而放松对黑恶势力的扫击。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三年来,人民法院扎实有序推进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可以肯定地说,在这场大考中,人民法院交出了高分答卷。
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始终聚焦案件办理主责主业,探索高效办案模式,创新疫情防控下的庭审方式,一批黑恶势力受到严惩,社会毒瘤得以清除。同时,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打虎拍蝇”同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打伞破网”成效明显。
鲜活的案例、翔实的数据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用坚强有力的审判实现了公平正义,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守护了一方平安。
现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圆满收官,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将扫黑除恶工作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这是专项斗争的延续深化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俗话说,老百姓过日子就盼着踏踏实实、平平安安。希望人民法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人民群众构建起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决依法、准确、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日前,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宁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
王宁,现任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宝力法庭副庭长、信访办主任、民二庭庭长等职务,在29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曾2次被铁岭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次被铁岭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铁岭市中级法院先进个人,1次被评为昌图县十大优秀青年,2次被评为昌图县委、县政府先进个人,3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法官,15次被评为本院办案能手,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信息调研员,16次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
个人事迹。
作为昌图法院扫黑办直接责任人,面对黑恶势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准绳和刑罚政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打,敢于亮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他审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了黑恶势力犯罪。他打财断血,判处没收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财产及罚金共2000余万元,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昌图县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期间,他与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共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结案率95%,历年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均在铁岭市基层法院位列前茅,昌图法院刑事庭在2019年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快审快结严惩黑恶。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王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发扬专案快办精神,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实现快审快结,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王宁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作为刑事庭法官,我们有责任竭尽全力尽快审结案件,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方安宁。”
在他审理的仉某等人涉黑犯罪中,被告人达13名之多,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单是辩护律师即达18人,卷宗达60余册,堆叠起来足有两人多高,不仅阅卷任务极其繁重,而且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极高。自2019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后,王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完成送达、阅卷、通知辩护律师等大量准备工作。由于时值疫情,无法实地开庭,经相关部门协调于2020年6月4日起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审理,这是铁岭市首例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审理的涉黑案件。为降低参与庭审的干警、相关人员疫情防控风险,尽量缩短审理时间,王宁连续审理三天,最后一天从上午八点一直审理到晚上十点,共历时3天6个小时审理完毕。开完庭后,本身就腰脱严重,走路都要弯身托腰的王宁又马不停蹄、加班加点制作了3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121页的判决文书,并于2020年6月30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司法权威,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士气。
公正审判彰显正义。
王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定罪标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在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罪名较多的情况下,分门别类组织认定事实和证据,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公正裁判,不枉不纵。慑于法律威严和王宁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所审理的两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不再上诉,均一审终结。
被告人肖某长期与涉恶团伙纠集在一起,在宝力镇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仅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不到一年时间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高达12起,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付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社会影响恶劣。这两起案件经昌图法院立案受理后,王宁反复进行线索排查、前期筛查,全面理清案件头绪,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付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两起案件的依法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
心有天平,熠熠生辉。
面对各种荣誉,王宁谦虚地说:“我只是昌图法院大集体中的普通一员,个人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奋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并不意味着结束,我们要继续保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高压态势,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远发光。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团伙犯罪案件数、省级督办案件数均居全省法院首位,“村霸”刘永添涉黑案入选“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市中院刑一庭获评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广州法院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广州法院作了哪些新的部署和安排?9月24日,在广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30项措施。
按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广州法院继续保持原有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为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广州中院在总结专项斗争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制定了《关于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30项工作措施,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机制举措:办牢“铁案”保质保速。
一是聚焦案件质量。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格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与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证据补强、漏罪漏诉等问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聚焦案件清结。将黑恶案件的办理作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案件质量的同时,坚持优先办理。逐案制定结案计划,定期清查审理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着力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尽快结案。
延伸审判职能:围绕五大行业发送司法建议。
今年将重点围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大行业领域发送司法建议。
二是通过以案说法、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严打的威慑作用。三是在完成《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构建》重大课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调查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助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八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xx〕18号、威扫黑领发〔20xx〕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民政局党组及班子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陈金明为组长,副局长钟民枢、黄志坚、赖平仔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及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政权建设、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以及涉军队伍等领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并利用下属有关单位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3、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进行再研究、再讨论,确保每一个问题过关,对危害基层政权、影响稳定的事情绝不姑息,绝不放过。
4、加强对社会组织及涉军队伍人员进行深入探访,了解实情,及时掌握有关各类情况的进展和有关动态。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及社会机构,是否存在有行业垄断,涉黑涉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固基。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作用,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有关最新动态,发现问题靠前办公,了解排查,分析情况,及时上报、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电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结合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除恶的高压态势,以示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3、加强摸查,一线深挖。利用基层民政部门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召开了陆区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举办宣传活动。虽然我社区20-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工作热情不够高,社区工作人员未能积极行动起来。
二是摸排工作不深入,辖区内尚未发现涉黑涉恶团伙的线索,线索排查工作力度不够,排查方法落后单一,责任不明。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
四是与各部门联系配合度不够,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企业沟通不够,联合排查机制不完善。
针对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把问题整改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提高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社区工作人员、各楼道长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1)社区将加印“致全社区人民的一封信”1000份,派发到辖区内企业、单位、居民户等,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全街居民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2)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联合驻点律师在辖区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充分发挥居委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作用,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呼应、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立体宣传格局,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是加强沟通,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房管所、车站、批发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动机制,联席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十一
一年来,xx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56件,判处罪犯990余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36件。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持之以恒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组建少年审判法庭,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6场次,与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发挥了尊重司法、带头守法的良好示范效应。坚决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清理违法占地,以行政审判助推土地整治,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司法服务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率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为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判处资源修复费用100余万元,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明的司法导向和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致力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道交法庭,与交警、保险公司等单位部门对接,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民意5来听”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法律六进”等活动37场次,惠及师生、职工和社会群众6000余人。设立020为民服务受理站,依托县020为民服务平台,对诉前、诉中所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土地、劳动争议等问题,协同调处解决。加强以案释法,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法官说典视频、以案说典图文等60余件次,增进了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法院工作首位,不断深化“法院姓党”属性认识,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工作程序,重大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向县委报告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司法改革等工作20余次,有力推动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稳步前进。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梁山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开启常态化扫黑除恶新局面。对所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集约化、专业化。坚持深挖彻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切实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是参与社会创新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自觉扛牢疫情防控政治任务,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抽调100余名干警参与防疫,筑牢社区防线。扛牢维稳责任,高度重视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确立三级信访接待机制。强化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接负责等制度,累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非法上访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服务县域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建优化营商环境迎评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树立特色金融消费诉前化解新品牌,让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及时化解,实现金融机构清收债权成本最小、用时最短、效果最优。落实员额法官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座谈、法律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家防控风险能力。
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作风不够扎实,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诉讼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校园法治宣传”“民法典宣讲”等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一要扛牢服务大局时代新使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高水平平安梁山建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力梁山新发展格局,践行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审判模式,服务金融系统改革发展;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助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二要深化平安梁山建设新实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院长办案制度,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三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系,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扎实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密切关注基层民生诉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十二
xx人民法院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上下左右“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协同联动力度,积极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下大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既不随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补充,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强力推进线索摸排,提升主动发现能力。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扫黑”“打伞”同步进行;切实增强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立案、信访、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坚决打掉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纵容包庇、通风报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保护伞”,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利用三处派出法庭,在辖区村庄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广泛发动群众,突出宣传重点。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强烈斗争氛围。采用各类媒介,通过召开动员会、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业务学习,重视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审判队伍以适应专项斗争需要;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人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黑恶案件台账、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月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直接责任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线索报表、成果报表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程留痕。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3篇)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第x督导组:
按照督导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国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常委会部署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先后x次、县政府党组和政府常务会先后x次听取专题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县委理论中心组先后x次传达学习领导批示、会议精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召开x次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具体事项,确保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将宣传发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制定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全覆盖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活动,设置固定宣传橱窗(标语)xx余处,粘贴专项斗争《通告》和《举报奖励办法》xx余份,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针对xx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领导小组向全县人民群众制发《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向群众告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的种类以及线索举报方式、举报奖励措施及政法部门对举报线索的保密承诺。同时,为方便群众举报,消除群众顾虑,县扫黑办专门向群众配发了含有邮资的标准信封和线索举报回执表,群众只需将举报内容装入信封投入邮箱,举报信件即可寄回县扫黑办。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信件xx余份,实现了常住户全覆盖。累计收到群众寄回信件xx余份,县扫黑办从收到的回信中逐一筛查整理,共梳理出相关问题线索xx条,目前已全部核查清楚,全部答复处理到位。
(三)坚持深挖细查,全面摸排线索。始终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的首要环节,将目标和焦点聚集在治安乱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x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进一步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串并,发动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清仓见底的目标。建立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重点线索督办、备查复核、反馈、答复等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核查专业队伍建设,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线索核查专班,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集中精力从事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和案件侦办,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效。2018年,县扫黑办共接到举报、移送、转办的相关线索xx件(其中:省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省委、省政府第二批督导第五督导组转办线索x件,市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县纪委转办线索x件,接到群众举报线索x件,摸排发现线索x件),已全部核查办结完毕,其中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x件,于2019年x月x日审结。今年以来,县扫黑办共接到举报、移送、转办的相关线索x件(其中:***第x督导组转办线索x件,省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市扫黑办转办线索x件,收到群众举报线索x件),目前已核查办结x件,正在核查的x件。
(四)突出重点整治,切实治理乱象。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认真查找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集中开展行业领域“治乱”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聚众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8年,结合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x”专项行动,县森林公安分局受理治安、刑事案件x起,其中非法狩猎案件x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x起,非法持有枪支案x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x起。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收缴各类枪支xx支、子弹xx发,枪支配件x件,销毁雷管xxxx枚、导爆索xx米、炸药xx吨。今年春节前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赌博案件x起、抓获参赌人员xx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x人。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将潜逃x年的命案逃犯xx抓捕归案,侦破了xx镇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移送审查起诉x人,实现了命案全破的目标;成功破获“xx”特大电信诈骗案,涉案成员xx人,追缴资金xx万元。
(五)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建立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每一起线索案件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期间对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x名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的战斗堡垒。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后进农牧村党组织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紧扣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认真梳理排查调研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倒排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上力度不够、水平不高的xx个村级组织列为重点整顿转化对象,采取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党政“一把手”包抓的办法,实行“一村一策”,下派xx名干部担任后进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已整顿转化党支部xx个。
二、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成因分析
目前,我县立案x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案情:xx。
主要特点:一是案件起因单一。xx。二是犯罪主体年龄偏小xxx。三是作案地点、时间相对集中。xx。四是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无正当职业。xx。
成因分析:一是对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初始打击惩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震慑。xx。二是重点场所管控不到位。xx。三是犯罪嫌疑人法治意识淡薄xx。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得重要性认识不足,部署形式化、推动简单化、重点不聚焦、实效不明显,投入精力少,研究谋划少,工作进展缓慢,还存在“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县扫黑办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有的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还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对县委、县政府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相关安排部署的文件学习不透彻、研究不深入、安排无重点、部署不全面、贯彻不到位、落实不扎实;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部门的事,工作的成效对本乡镇、本部门关系和影响不大,将专项斗争工作等同于一般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文件批阅多半是简单签名阅知、或交由某某同志阅办,对文件的处理意见既没有提出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要求,也没有提出具体如何办理的要求,甚至出现对有些文件批阅不及时的情况;除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外,班子其他成员基本上都持不管不问的态度,对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一定差距。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阶段性斗争的特点规律不够,没有形成强大攻势,方式方法单一,下发文件常规部署的多,推进专项斗争有效的方法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集体研究部署、督促抓落实的力度不够。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峻性、复杂性、危害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盲目乐观情绪,认为自治县辖区内地域辽阔,人口分散,民风淳朴,人居和谐,“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有些乡镇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主要集中在政法部门和县扫黑办的受理举报,乡镇和部门至今还没有排查到或主动向县扫黑办上报移交过有价值的线索或相关问题的反映。三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法规学习研究还不透彻,尤其是对“黑”“恶”“霸”的界定把握理解不准确,甚至把一些矛盾纠纷也当作黑恶问题来对待和处理,作为线索来移交。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一方面,有些乡镇和部门把一些本该自己解决而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当作涉黑涉恶线索上报,意图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化解、处理,将“扫黑除恶”当作包治百病的“法宝”。从接到和梳理的举报线索来看,大部分属于非公安机关管辖的“冠名黑恶”违法违纪举报内容,其中涉及较多的有党员干部违纪、土地确权纠纷、民间借贷经济纠纷、邻里矛盾纠纷、村干部侵吞集体资产、非法占地开荒、违章建筑、征地拆迁补偿、执法人员不作为等等。另一方面,一些举报事项信访、纪检监察、司法部门都已经查结,但未达到举报人的愿望,则采取给被举报人冠以“黑恶势力”、“纠集黑恶势力”、“涉黑涉恶”等名号,以期通过公安机关的“刀把子”来打击被举报人。
(二)宣传发动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一是广泛宣传的内
容形式单一,深入发动的渠道狭窄不畅,图文并茂的效应缺乏,通俗易懂的环境不足。有的乡镇和部门宣传发动工作还停留在印发宣传品、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常规层面,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不够,宣传方式方法不够丰富;走村入户走形式、完任务,对群众的宣讲不够灵活,不接地气,不能很好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农牧村长期存在的具体问题表现形式结合起来,只是向群众发放了一些文字性的宣传资料或是图册,在宣传过程中,不能结合实际,做到通俗易懂,在解读政策法律、典型案例宣传方面也是照本宣科,缺乏与群众点对点、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二是村级党组织宣传发动的能力较弱,作用发挥严重不够,完全依赖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派驻的包村干部。在村级组织宣传发动过程中没有足够可参考的印证内容,没有登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没有详细具体的安排部署,群众知晓率不高;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和融合性不强,农牧民群众接受和领会不深入不全面,这都与部分乡镇和部门宣传不够、发动不深、造势不力有直接关系。
(三)线索核查的能力和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部门线索排查办法措施单一,方式方法简单,排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彻底,线索深挖彻查、串并分析的工作思路狭窄,视野不宽,判断标准简单,对线索价值缺乏深度挖掘,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单一,线索核查不深、不透、不实,核查进度迟缓,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目前县扫黑办掌握的xx条线索中,本级排查掌握的线索只有xx条,其他均为上级部门移交转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乡镇和行业部门基本没有上报有价值的线索。二是线索核查专业力量不足,且参加办案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有待提升,核查的质效不高。有的涉黑涉恶案件因案情复杂推进缓慢,线索核查周期较长,尤其对一些反映具体、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在串并分析、深挖彻查等环节的研判不足,衔接不够,在案件快侦、快破方面力度不够。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还存在一些分歧,影响办案质效;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的学习理解也还不深不透,对个别案件执法办案思想还不够统一,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以及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部门单位之间线索移交、办案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顺畅,案件转办程序还不够规范。县扫黑办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也还比较突出。
(四)治理基层社会乱象成效不明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落实责任意识不强,在深入排查行业领域、系统领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管漏洞和行业乱点乱象过程中,分析研判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到位、焦点乱象不集中、重点问题不突出、成效结果不明显,不能很好地把行业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融合,把治理基层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结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专项治理措施不够有力,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自今年2月份县扫黑办向全县人民发送《致全县广大群众的一封信》以来,部分群众通过乡扫黑办印制配发的专用信封和线索回执单积极回信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但反映的问题线索大都是涉及土地纠纷、土地确权、草补政策落实、村级事务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等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这反映出当前我县部分领域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问题还比较突出,也反映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部分村两委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思想观念更新不及时,对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受传统思想、宗族观念和既得利益思想的影响,有些村干部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及难选难配问题也比较突出。个别在任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在任期内用权不公,为政不廉,不愿担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拖则拖、能哄则哄、能骗则骗,甚至将矛盾上交、推诿扯皮,在一定程度上给群众造成损失,也降低了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治亟待加强。截止目前,共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xx人;从现在已掌握的xx条线索中,反映涉及违法高利放贷问题线索xx条,占到总线索数的近三分之一。这些线索问题充分反映出目前全县民间借贷纠纷也还比较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还将长期存在,对此类情况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都急需要相关行业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治理。
同时,就我县目前立案审理x起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分析,也暴露出我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短板和漏洞: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深入,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是非观念,在社会不良行为的侵蚀引诱下,为所欲为,行事冲动,且不计后果,容易造成犯罪。二是政法机关打击惩治合力尚未形成强大震慑,在处理治安案件时,一些执法人员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不准,往往片面强调思想疏导,从源头上忽视了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导致量刑偏轻,间接纵容了同类犯罪行为,导致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行为。三是娱乐场所治安管控措施不到位,对ktv、酒吧、网吧、饭店、宾馆等寻衅滋事易发场所重点管控没有做到防范与整顿并重,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打击整治不彻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把组织和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是不是讲政治、是不是敢担当最现实的检验,态度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抓好部署谋划、推进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宣传发动造势。坚持常规宣传手段和新媒体、新平台网上网下宣传相结合,适时适度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坚持典型案例剖析与以案释法相结合,切实解决广大干部群众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标准、性质、甄别的模糊认识,充分消除群众思想顾虑,勇于揭发各类线索,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
(三)深挖摸排不留死角。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的首要环节,作为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分地域、分领域、分行业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坚持滚动式摸排与阶段性排查相结合,行业排查、系统排查与部门排查相结合,深度排查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掌握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乱象问题,坚决做到线索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努力再发现和掌握一批有价值的新线索。
(四)重拳打击形成震慑。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工作责任,加强线索核查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线索的核查研判,对掌握的线索逐条进行核实。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加大对重点线索核查、重点案件办理的督办力度,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要求,严把法律政策标准,坚决排除一切干扰,用好用足法律武器,调优配强办案力量,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五)强力推进“打伞破网”。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确保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打击到位。
(六)持续整顿后进组织。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集中力量持续开展软弱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及时调整运行情况差的“两委”班子及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
(七)扎实开展综合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重点打击非法集资、聚众赌博、高利放贷、吸毒、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建筑、运输、采矿、娱乐场所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高危行业监管,不断堵塞监管漏洞,完善长效机制,有效净化营商环境。
(八)从严督导追责问责。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齐抓共管,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对工作滞后、失职失责、问题突出的乡镇、行业、领域,实行责任倒查,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