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

时间:2025-03-19 作者:FS文字使者

学习心得可以体现出我们的思考能力和学习态度,是评价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之一。来看看以下这些学习心得范文,它们涉及各个领域和层次,相信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启发和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一

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二

3月15日,_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

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_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

_区局与_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心得。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三

为了提升幼儿的消费者主人公意识,从小积累良好的生活经验,形成良好的购买及自我权益维护的意识。3月12日,在“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利津县陈庄镇集贤幼儿园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各班通过观看视频、图片等形式,引导幼儿观察合格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包装的不同,帮助孩子们学习正确选购合格健康的食品。教育幼儿拒绝购买零散摊位食品,主动远离不合格食品,懂得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如什么是绿色环保标志、什么是三无产品,认识质量合格标志,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师还带领孩子们用手机去验证,扫一扫二维码,让健康消费成为一种习惯。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给予了幼儿初步的消费意识,引导幼儿注意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启发幼儿科学的消费意识,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更增强了幼儿的权益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四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了树立正确的、绿色的消费观,进一步提高幼儿的消费保护意识。近日,朝阳幼儿园以食品安全为教育重点,组织幼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活动。

活动中,教师向幼儿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并从孩子们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引导幼儿如何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购买食品时,要看清食品安全标志,注意保质期,不购买三无食品和校园外小摊小贩食品,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等,并且列举了吃劣质食品给身体带来的危害。幼儿还自主自发地找起了零食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用小手记录了下来呢!最后,我们告诉幼儿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还帮助幼儿树立了食品安全意识,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五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哈尔滨市尚志幼儿园群力园区组织孩子们开展了以“地摊上的东西我不买,地摊上的东西我不要,没有安全标识的东西不安全”为主题的周小聚活动。

老师们提前设计、编排了孩子们能够看得懂的.情景剧。观看过程中,孩子们聚精会神,专注的观看着老师们的表演,在观看情境剧后,以及与老师们的互动中,孩子们知道了正确选购合格、健康食品的方法,帮助孩子建立了:地摊上的东西我不买,地摊上的东西我不要,没有安全标识的东西不安全的意识;如果不小心购买了劣质、假冒的食品,可以通过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周小聚活动,通过老师们声情并茂的表演,帮助孩子们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意识、消费意识和初步的维权意识,为孩子从小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奠定了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六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七

为了提升幼儿的消费者主人公意识,从小积累丰富的生活经验,形成正确的购买习惯及自我权益维护的意识。3月15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示范幼儿园开展了“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活动。

一是各班通过观看实物、视频、图片等形式,让孩子们了解基本的`法律和消费知识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孩子们不买过期食品、有毒学习用具,不随意到幼儿园周边小卖部购买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

二是通过爸爸妈妈带领孩子们走进超市,真真切切地体验消费者的身份,近距离观察生活中常见物品的合格标志,选购合格产品。

本次活动,让孩子们树立了维权意识,引领孩子们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提倡依法维权。结合诚信教育,强化诚信观念,增强诚信意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八

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培养幼儿正确的消费意识,寿昌镇市场监管所年轻干部陈欣悦、陈岩走进建德市寿昌中心幼儿园,开展了“3·15”食品安全、放心消费进校园实践活动。

在一个个问题中,大班的'幼儿开始了“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社会实践活动。陈欣悦通过生动有趣的ppt讲解,现场展示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以互动问答等方式让孩子们对食品安全知识有了初步的认识。

“老师,万一我买到了过期的零食怎么办?”“老师,我买到假货怎么办?”在寿昌市场监管所陈岩的带领下,孩子们穿着马甲来到了幼儿园附近的超市,结合实物,学习了如何识别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如何甄别“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在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后可以寻求爸爸妈妈拨打12345进行维权。孩子们在两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学习记录检查表格,当了一回小小食品安全监督员。

本次活动初步培养了幼儿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幼儿注意从小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帮助幼儿树立食品安全常识,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九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该法施行__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20_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消法有什么新亮点?对这部将于20__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的新法,本博试作以下解读:

亮点一、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而现行消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原价的一倍。

关于“赔偿”原则,一直是消法修改的争议焦点。草案将两倍提高至三倍,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在实践中将有效提升法律的威慑力。

亮点二、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我国现行消法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等9项权利,但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缺失。近年来,因住宿、购物等消费过程中个人信息发生泄露的事件屡有发生。一些经营者利用竟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作牟利的工具出售。对此,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当然,如何落实个人信息的权益保护,还必须采取制定一些细则,以落实新消法的规定。

亮点三、消费者有七天的“后悔权”

现行的消法中,没有直接具体规定可以退换货的天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规定。目前仅有电视机、自行车等18类商品以及手机执行“三包”规定。

新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根据新消法,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为防止权利滥用,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是公平的。但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有因退货,就要按照三包规定来进行退换货,这时的退货费用就应由经营者承担。

另外,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时,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这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如近年发生的诸如"牛拉奔驰"、"锤打宝马"等事件,多缘于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过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曾发布报告,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网络诈骗等问题成为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

如在网上购买商品,拿到实物的时候发现跟照片相差很大,这是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的问题。而在新消法当中,则提出了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

当然先行赔付责任的有前提,即网交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新消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五、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也担责。

针对大量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强化了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此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增加一款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前款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同样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了更多的保障。

针对经营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第56条规定,除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

-->。

20_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3、消费者的隐私权难以得到保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湖北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一

20__年3月26日下午,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组织全体民事审判线干警,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中,讲解人细心的将此次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几大亮点一一释明,同时分析亮点中的利弊,带动与会人员对修订后法条的思考,使与会人员积极加入该次活动的学习与讨论中,学习效果显著。

消费者,相对于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经营者而言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往往在消费过程中会出现消费权益受损害却又无法追偿的情况,因此需要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来缓和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该类矛盾。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也体现出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加强,更好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商家的不良行为予以严惩。以下是该法此次修订的三大亮点。

第一,对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在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一般瑕疵举证责任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但往往在举证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的欠缺及信息采取艰难,消费者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而该法条的规定就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法条的适用仅限于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品及装修装饰等服务时,其它消费情况下举证责任仍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对经营者有披露自身有效信息义务的规定。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这一条为新增法条。该条明确经营者披露信息的义务,这缓解了消费者维权过程中找人难矛盾,经营者消息的公开化也让经营中不能为所欲为。当然为了能够让该条具有可操作性,该法的四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与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也即当消费者利用网络等远程方式购物时如若权益受到侵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从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双管齐下来使经营者披露自己真是有效的信息。

第三,对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情况下赔偿额度提高的规定。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对于这一条我们要注意两点:其一,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的赔偿金额由过去的物价的两倍变为物价的三倍,并且将最低赔偿额度定为500元,增加了赔偿倍数及最低赔偿额度;其二,经营者明知有商品或服务缺陷仍提供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还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不仅要补偿消费者损失,还有可能要承担惩罚性的赔偿。

综上所诉,此次《保护法》的修订加大了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纵使修订后的《保护法》仍存在某些不足,但它是法制建设过程中进步性的代表,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二

每年3月15日,都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这一天,从报纸、电视到网络,都会策划推出或是调查,或是暗访来的各种案例,曝光触目惊心的消费欺诈。今年,从汽车的变速箱故障,到超市改标签卖过期食品,再到小吃辣条变“脏条”,“3·15”再次对不良厂商形成强大压力,让“商业正义”得到进一步伸张。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商业世界中的毒瘤。最直接的受害者无疑是消费者,他们的财产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如果任由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放纵短斤少两大行其道,最终也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损害市场,恶化商业环境。更重要的是,提振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乃是繁荣经济的大势所趋,如若不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会让市场经济走弯路、绕远路。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政府、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成为维护“消费权利”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非今日中国独有,而是从人类社会产生商业行为开始就一直存在。曾震惊美国的反映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屠场》一书,就揭示了美国“镀金时代”消费者权益状况。在经济快速发展、现代机制尚不完善的转型期,市场上的假冒伪劣现象会集中出现。当下中国,恰好处于这样一个转折时期。有这样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理解假冒伪劣充斥市场的根源,也才能更加坚定清除假货、净化市场的决心。

近些年来,媒体在曝光无良商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过不少事情,对于净化商业环境大有裨益。作为社会公器,这是媒体应尽的职责。不过,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单靠媒体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部门科学立法与严格执法,需要广大商家恪守商业道德,也需要消费者以“不能就这么算了”的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护商业环境,政府责无旁贷,其职责包括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维护消费者权益首先要有章可循,在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制度与手段都必须与时俱进。比如,网络购物井喷式发展,打假的传统措施就显得力不从心;再比如,通过技术手段窃取用户隐私信息等新兴不法行为,立法执法上也要加以考虑。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为执法者提供了更多的武器。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每家同仁堂药店的门口,都挂着这副对联。同仁堂能做到长盛不衰,与该对联所表达的诚信经营理念有很大关系。商家与消费者的博弈中,前者通常会占据信息上的优势,靠少数消费者的一己之力,很难对商家形成有效约束,所以商家的商业道德、经营理念非常重要。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高招,但都有一个共性,就是极其重视消费者权益,打一枪就走的永远是“游击队”,一锤子买卖做不成百年老店。

今年央视“3·15”晚会上,18位重庆老人获得了“3·15特别贡献奖”。这些平均年龄达65岁的老人,组成了义务维权工作站,为消费者挽回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老人们的精神,应当成为消费者的榜样。政府调节是个选择,司法救济是个办法,但积极主张权利的,应当是消费者自己。少些“几个小钱不值得费那个劲”的想法,多些“为权利而斗争是节操之诗”的心态,才是成熟的“消费者意识”。

当前,全国上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既关系到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也需要改革助力、法治护航,更离不开各级领导干部的真抓实干。事虽小,不敢轻。惟有举轻若重,才能解决好这一难题,真正实现人民的福祉。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xx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四

每年的315前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场全民维权战斗会如约打响。在这个特殊日子前后,包括政府、媒体、商家以及更多的消费者大众,都会把聚焦的目光投入这个全民参与的主题中来,可是有的时候,作为消费者很难在能找到“特殊关爱”。

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其根本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绝对不是这个“节日”前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斗争就能药到病除的,毕竟一年365天中,我们只有这一个特别感动的315。但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坑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却是任重道远的365天。面对这个有点特别纠结的特殊“节日”,作为消费者,我们很感动,因为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消费者权益被重视的认可感,然而,我们同样特别希望这个“节日”里才有的关爱能持续到一年的中的每一天当中。

全民参与的一场大整治、大曝光,每年必会伴随着315这个特殊“节日”到来如约而至。包括各大媒体在内众多媒体提前就明察暗访做好专题,政府工商管理部门也会在这一天走上街头普法宣传,商家商户也要做好这个跟自己切身相关的活动主题,在这样似乎节日里才有的难得氛围中,消费者真正作了一回上帝。这个时候去商场买东西,基本不用担心会遇见假货,而且服务态度也会出奇的好,这个时候去相关部门维权定然有会有人热情接待。

315,作为消费者,这一天我们过得很顺畅。但是,我们感动之时,也难免要纠结一个问题,这是所有广大消费者在心底想说而没说出来的一种声音,我们需要“爱”,但是请给我们永恒的“爱”。因为,几乎我们每天每一段时间都伴随着消费行为,我们的生活时刻离不开消费。一个315我们过得很愉快,但是离开315的日子,我们却很纠结,那个时候没有这么多善解人意与呵护备至,甚至为了一个简单维权要伤感大半年,以至于通情达理的我们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奢侈维权。

我们需要的是365天都能有这样的感觉,这样被重视,被关注,有了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而不是只在这一天里得到热情回复;我们需要的是我们参与的每一种消费都能有315这一天才有的保障,不管是产品质量与消费安全,不管是服务态度还是受理投诉的态度,我们需要商家你们能始终如一的像今天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更需要政府工商管理部门的普法与维权常年累月都能这样持续进行。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年当中那个的315,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常态化的315。一个“特定节日”里的315是远远承担不了这种重任的,作为消费者,我们想说:“请赋予我们更多的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五

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六

在这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还有用吗?在大多数人心中,也许已经不重要了,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他们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钱、金钱、金钱······人们哪!醒醒吧,不要为了金钱而疯狂了。我们不但要有诚信,更要有良心。让我们一起来打假吧,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假货的世界里!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大人的目标。来吧,让我们找回诚信、唤醒良心,为彻底消灭假货努力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七

河南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维权发布会、开展消费维权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办结。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八

在20xx年的3月15日晚上,我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可是大多数消费者却由于不懂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而让自己的利益蒙受巨大的损失。这次3·15晚会让人们大惊失色,也让我们小学生大开眼界。晚会上谈到的几个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案例一是关于鱼肝油与鱼油的案例。我们在超市里经常会看到有顾客给婴儿买鱼肝油,可是,大家知道么?鱼肝油是一种药品,而鱼油是一种对人体有好处的营养品。生产鱼肝油的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却在生产许可证上写成”鱼油"通过检验。人常说“是药三分毒”,如果这种药给宝宝吃了会产生怎样严重的后果呢?3·15晚会中专家建议:鱼肝油一般不要吃,如果要吃,也必须在医生的建议下才可以服用。所以希望大家以后不要乱吃鱼肝油。

案例二是关于无牌照车的危险性的案例。我们经常在马路上看到有的车辆不上牌照,上面写着”老年代步车“或者”观光车“的'字样。大家注意了,这种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观光车不能上路行驶,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行驶。而各商家就是抓住了这种车不用驾驶证,不用上牌照来吸引顾客。有些正规的汽车厂家,竟然不顾自己亏本,把一些低排量的汽车改为“观光车”,这些厂家有奇瑞、比亚迪、日产等。他们把老款车型改为观光车卖给顾客。如果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观光车还好,如果买了自制的观光车,那上路行驶的安全性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请大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尽量不要买观光车。

通过看3·15晚会,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知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进行维权。如果有人侵犯了您的消费权,请大家一定要记住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登录到12315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同时请大家注意网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隐患,因为这些隐患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有困难请一定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这样才能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12315和您永远在一起。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十九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1993年制定的。该法施行二十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很大变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20_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消法有什么新亮点?对这部将于20__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的新法,本博试作以下解读:

亮点一、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而现行消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原价的一倍。

关于“赔偿”原则,一直是消法修改的争议焦点。草案将两倍提高至三倍,显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从“退一赔一”到“退一赔三”,在实践中将有效提升法律的威慑力。

亮点二、个人信息列入保护范围。

我国现行消法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等9项权利,但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缺失。近年来,因住宿、购物等消费过程中个人信息发生泄露的事件屡有发生。一些经营者利用竟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作牟利的工具出售。对此,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当然,如何落实个人信息的权益保护,还必须采取制定一些细则,以落实新消法的规定。

亮点三、消费者有七天的“后悔权”

现行的消法中,没有直接具体规定可以退换货的天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规定。目前仅有电视机、自行车等18类商品以及手机执行“三包”规定。

新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根据新消法,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喜欢了,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的退货。由于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为防止权利滥用,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来承担是公平的。但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有因退货,就要按照三包规定来进行退换货,这时的退货费用就应由经营者承担。

另外,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时,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这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如近年发生的诸如"牛拉奔驰"、"锤打宝马"等事件,多缘于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过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曾发布报告,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网络诈骗等问题成为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

如在网上购买商品,拿到实物的时候发现跟照片相差很大,这是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的问题。而在新消法当中,则提出了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先行赔付制度——如果在网络上购物,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赔付。

当然先行赔付责任的有前提,即网交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他们在赔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新消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亮点五、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也担责。

针对大量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强化了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此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增加一款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前款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的,同样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了更多的保障。

针对经营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第56条规定,除依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权益保护学习心得(通用20篇)篇二十

从呱呱坠地之是起,人们就开始了消费,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同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经济”已经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唤醒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社会经济的更大发展,我们国家在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让我们小学生——社会的“小消费者”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学校和社会也通过漫画图解、手抄报、黑板报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消法》。有一天,我去校园对面的文具店买文具盒。回家后,我刚要把笔都放进新买的文具盒时,盖子突然掉了。我想:掉了就掉了吧,屈屈一个文具盒,再买一个就行了。这次没注意,下次注意一点。可是,我又想到最近学校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告诉我们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用法律来维权。

一想到这,我决定先到文具店讨个说法。于是,我拿着文具盒来到了文具店,要求商家给我换一个文具盒。可是,他怎么也不承认这个文具盒是在这买的,还说:“我从来都没见过你,你怎么可能来过这儿。”我一想起当初来这买文具盒时,他是面带微笑向我介绍产品,现在却翻脸不认账,就气得咬牙切齿,真虚伪!我要通过法律这个武器来解决这件事!于是,我拿起了电话拨通了12315。不到十分钟,运河镇工商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经过执法人员对商家的批评教育后,商家终于承认错误,答应我的要求,表示下次进货时会多注意。这次事件中,不仅我得到了赔偿,更重要的.是这个文具店的经营者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保证了商品的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准,使更多消费者得到了更为优质的服务,也促进了自己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由此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保护了消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刺激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样才能促进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互惠共赢,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我们少先队员作为祖国未来的经济建设者,更要认真学好《消法》,以便将来能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这场战斗的最前沿。为了社会的和谐,让我们现在就吹响号角吧!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幼儿园小班的教学活动强调实践与体验,让孩子们通过亲身参与和操作,深入理解知识,提高学习效果。幼儿园小班是儿童教育的重要起点,培养孩子们的认知和社交能力。如何在幼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小编精选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美人鱼》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十分有钱的大老板刘轩和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思考和成长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帮助。暑假里,我和爸爸妈妈、爷
调研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工作和学习的进步与发展。借鉴以下调研报告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调研和撰写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写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我们整理思绪,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思考方式。值得一提的是,以下这些心得体会都是真实的故事,它们可以给我们启示和启发。1912年4月10日,被称
教师的师德师风要求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师德师风的名言警句,一起来品味吧。师德师风建设要取得广泛成效,必须把普遍号召与
合同协议的签订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想要制定一份完善的合同协议吗?这里有一些优秀合同样本供您参考。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亩。每
写教师心得体会可以加深对教育教学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通过阅读下面的教师心得体会范文,可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教师的角色和职责。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
销售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销售策略和方法的有效性,为以后的销售工作提供指导。接下来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销售工作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买卖涉及到价格、质量、交付等多个方面,需要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下面是一些买卖的注意事项和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卖房人_____
策划书是一个对于项目或活动的目标、计划、步骤和资源进行详细规划和说明的书面材料。请大家阅读下面这些策划书范文,将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应用到自己的项目中。
在月工作总结中,我们要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成果,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小编挑选了一些具有启发性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写作灵感。本站发布文秘年终工
自我总结让我们对自己的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为今后的发展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计划。通过阅读这些自我总结范文,可以了解到不同人在自我总结时的心得和感悟。敬爱的党组织:党章
学生演讲稿是学生进行演讲比赛或活动时必备的准备材料,它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组织思路和清晰表达观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的学生演讲稿,共同学习和进步。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目标与计划的检验,有助于我们了解自己的能力与不足。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些活动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这学期开校不久,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
学生会竞选是学校中重要的一项活动,它不仅能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还能增强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这里有一些优秀的学生会竞选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启发。尊敬的各位老师
银行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银行推荐,希望能为大家选择合适的银行提供一些参考。当然,每个人的需求不同,最好的银
一分钟看似很短,但如果我们用心去做一件事,那么它就足够了。如果你对写一分钟总结还感到迷茫,不妨来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会有所帮助。或许你的口才不那么好,或许你的
优秀作文是对作者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和文化底蕴等综合素质的真实展现。列举一些优秀作文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思路。自从学了唐代诗人杜甫的诗“西陵
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者,应该注意分散投资风险,避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以下是一些投资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供大家参考思考。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合同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特定事项达成一致、并依法对其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的文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合同协议,下面是一份详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您参考。
思想汇报是一种对自己进行心灵疏导和情感释放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内心的困扰和压力。下面是一些写得很好的思想汇报范文,大家可以借鉴一下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思考
作文是学生语文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写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思维和观察力,促进自我成长和品德的培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作的热
计划书是一个提前设计好的路线图,它可以使工作更加有条不紊。如果你需要一些计划书的写作灵感,不妨浏览以下范文,它们展示了写作技巧和思路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很荣幸能够在此与各位相聚,我将为大家介绍今天的议程。接下来,我将向大家展示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通过学习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写作风格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范本,这些范本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写作技巧,提高作文水平。
培训心得体会的写作需要简洁明了,避免语言空洞和废话,做到言之有物,条理清晰。以下是一些来自实践经验的培训心得体会,他们通过实际操作和总结,总结出了一些有效的学习
励志使我们拥有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让我们拥抱每一天的阳光。励志总结能够给我们带来思考和启示,使我们更加坚定自己的方向。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嘉宾,亲爱的
感恩是一种品质,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是我们与人类社会共同存在的本质之一。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感恩范文,欢迎大家共同学习和欣赏。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
实习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实习期间通过参与、观察和反思所得出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职业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习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
学生会竞选是学生表达自己意见和需求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学生间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方式。如果您正在准备参加学生会竞选,以下是一些范文分享,供您借鉴。尊敬的各位领导、老
人事部门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管理员工的入职、离职以及各类人事变动。以下是一些人事管理的软件工具和技术,希望能提高人事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作为经济生产的重要单位,公司不仅提供就业机会,还承担着创造价值、满足社会需求的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优秀公司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提供帮助。
优秀的作文能够以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描述和深刻的思考打动人心。在写优秀作文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中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式。古今中外的许多有出色成就的人,无
开学典礼的举办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精心整理的开学典礼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创作灵感。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新学期好!今天,我们在
优秀作文是经过反复推敲和精心雕琢的,它展现了作者的用心和勤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心中藏
中班教案是为了实现优质教学效果而编写的一份教学计划,它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组织和展示教学内容,提高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效果。以下是小编精心挑选的几篇中班教案范文,供大
活动策划不仅要注重细节,还需要与时俱进,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希望以下的活动策划范文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经验和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活动策划工作。
党员自我评议是党员对自身党性修养、工作表现等进行正确认识和评估的机会。这些党员自我评议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提高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编写计划书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挑战,以制定灵活的应对策略。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常见的错误和不足之处,以便我们在编写计划书时避免犯同样的
实习心得体会是对实习期间所学到的知识、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文字表达。在下面,小编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实习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在急诊的这一个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一段经历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经验的要点,从而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境。请大家阅读下面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和帮
范文是一种指导性的参考材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写作技巧。以下范文范本是经过认真挑选的,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我们一个新
爱国是珍惜和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是为了祖国的长治久安而付出努力。以下是一些爱国主题的音乐作品,让我们一起感受爱国情怀的力量。2019年11月12日,中
学习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发现不足并提高学习效果。在下面的范例中,你可以看到一些学习的案例和经验,希望能给你一些启示。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
教案模板可以为教师提供一个思考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的框架,帮助他们更好地实施教学。最后,希望大家能通过以下教案模板得到灵感,并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调
自查报告是一种自我评估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
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活动现场,我将全程为大家服务。接下来,我们将播放一段视频,展示一些相关的实地调研和采访。主持人开场白:(背景音乐:步步高)。男:各位领导女
写报告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和表达能力,还可以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优秀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教学工作计划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能够引导教师有序开展教学活动,并能够对教学效果进行科学评估。通过阅读这些教学工作计划范文,教师们可以了解到不同教学环境下
报告的写作需要明确的结构和逻辑,同时还要具备客观、准确、简洁、有条理的特点。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它们对于该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好的讲话稿能够使我们对演讲主题有更深入的思考,从而提升我们的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讲话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同志们:县检察院是继公
通过总结范文范本的共同特点和写作思路,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写作规律和技巧,对我们的写作有很大的启发作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分享了一些精选的范文范本,希望能给大家带
个人简历是我们向用人单位展示自己能力与实力的重要手段。看看这些个人简历范文,你会发现不同的表达方式和结构安排,可以帮助你提升个人简历的质量。电话:138。e-m
总结是对个人成绩、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它能帮助我更好地认识自己。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和指导。时光飞逝,转眼间已到了狗年,
策划方案是在项目或活动进行前,根据目标、任务和资源等要素进行的全面规划和安排。以下是一些创新和独特的策划方案案例,希望可以激发大家的思考和创意。说明:我国目前的
活动方案的编写需要综合考虑资源、时间、人力等因素,确保活动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活动方案范文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每一个方案都有其独特的亮点和创新点。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约定,用以规范双方离婚后的权益和义务关系,能够解决离婚过程中出现的经济、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它对于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
教师总结是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反思和总结,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教师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报告范文的语言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使读者能迅速抓住重点内容。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兴趣和思路。上进心强,刻苦钻研,
一个成功的活动策划离不开充分的准备工作和精细的执行。活动策划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技能。1、让阳光透进紧闭的门,温暖每一个角
通过分析范文范本的结构和写作技巧,我们可以掌握一些写作的套路和技巧,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提高。
优秀作文能够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独特的观点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下面这些优秀作文范文,既有感人至深的故事,又有思辨性的文章,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自我介绍是建立人际关系的第一步,一篇好的自我介绍范文可以让别人对你有更深刻的印象。以下是一些经典自我介绍的例子,它们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各位考官:早上
作文创作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对综合素质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它们能够展示出写作者的才华和创造力。我的妈妈,圆圆
实施方案是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提前做好准备和安排的重要手段。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将给大家介绍一些经典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和效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海区培育局和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书能够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的目标。通过阅读一些优秀的工作计划书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工作计划书的编写方法。
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实现工作目标。阅读下面的范文,你可以了解到一些行业内部的工作计划书写作技巧和要点。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旨在通过科学预判,灵活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看看以下的应急预案范文,或许对我们制定自己的应急预案会有所启示。
规划计划是实现目标的一种有效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在追求梦想的路上不断前进。从第二部分随机选择一条:在制定规划计划时应该设定明确的里程碑和评估指标。通过全文五大方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记录下来,为以后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参考。通过阅读以下范文,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心得体会的写作要点和技巧,为自己的写作提供
工作计划范文是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不足进行反思和总结的重要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工作计划的编写,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工作计划书是对工作进行整体考虑和规划的一种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工作的效能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1.市场分析,根
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及时跟进和调整,以适应环境和需求的变化。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些实施方案的范文,不妨看看下面的案例。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
建设方案是在充分调研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制定出的详细实施计划和行动指南下面是一些实用的建设方案模板,希望对大家编写建设方案有所帮助。
工作计划书有助于明确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使得工作更加有条理和高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我校音乐
军训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培养团队合作意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军训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告别军训,告别陪伴了我十几年的长发。为期x
小华在音乐方面有天赋,演奏技巧熟练,经常在学校音乐会上有精彩的表演。小编整理了一些小学生评语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参考。1.叙述详细具体,细节
工作计划书是在工作开始前制定的一种书面文件,用于规划和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在编写工作计划书时,面对一片空白可能会感到困惑,但不妨看看一些范文,或许会给你一些新的
通过编写工作计划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时间、合理分配资源,并提前做好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
一个良好的提纲能够为写作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框架,使我们的思路更加清晰,并提高文章的逻辑性和可读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有关不同主题的提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写心得体会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探寻内在的需求和潜力。最后,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前辈写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他们的经验和观点,挖掘自己的写作潜能。
编写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如果您需要编写工作计划书,不妨阅读下面的范文,或许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该文书的写作要点。深入贯彻_和党
通过培训方案,员工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经过搜集整理,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培训方案样本,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借鉴。我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份,省
工作方案的定期评估和调整是必要的,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以下是一些在实际工作中经过验证的工作方案,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经验。一、成立机构,
高一教案的编写要注重教师的教学风格和语言表达,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教学内容。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高一教案,希望可以为广大教师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学思路。
通过心得体会的写作,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思考问题,拓宽自己的视野。"通过心得体会,我明白了工作中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因此我要努力发展自己的合作能力,为团队的成功做出贡
9.通过编写计划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时间,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接下来是一份优秀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引导语:父亲节应该送什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以保证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和高效运作。通过对这些公司总结范文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成功因素和失败原因。。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
优秀作文是在固定主题下,通过合理的结构和文笔流畅的文字,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启示。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
拟定计划书是对自己进行规划和管理的一种自律行为,它能够提高我们的时间管理和资源分配能力。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计划书样本,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年度总结是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重要文件。通过年度总结,我们可以回顾过去的成就和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优秀作文在逻辑上要严密,观点要连贯,避免出现矛盾和跳跃的情况。我们特意搜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1、五月五,端阳到,梅子熟,杏子黄,包粽子,做
开学典礼是学校让新生体验学校的学术氛围、培养学习动力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学典礼筹备心得,和大家分享一些经验和教训。四、议程:(一)全校师生在学
通过写报告范文,我们可以总结和概括某个问题或情况的发展趋势,帮助我们在类似情况下更好地应对和处理。小编希望大家阅读这些报告范文时能够有自己的思考,发现其中的闪光
2.范文范本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的参考和借鉴,使我们在写作时更有思路和灵感。下面是一些经过精选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总结写作有所启发。(二)。天高云淡,秋实累硕。跟
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在这里,我整理了一些值得分享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开学第一课的第二节
在实施工作或项目之前,编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书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我们的时间和资源。在这里,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一些实用的计划书样例,希望能够为大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成长轨迹和成果,为将来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小编精选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读了二十多年的书,拥有的
工作汇报是一种管理工具,通过对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和分析,可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同事提供的工作汇报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