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规章制度是由上级机构或专门的管理部门制定,并对上下级、内部员工和外部参与者都具有约束力。下面是一些典型的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有所帮助。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电网基建施工单位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尤其注重现场安全管控和安全稽查。但传统的安全稽查往往采取“过程管控”,这种方式在当前安全管控形式下已经逐渐显现出诸多不足,如无法提前知晓现场人员管控情况、现场计划情况、现场作业风险情况、现场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开工前培训情况等,并且难以实现现场全程稽查,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基层人员的安全意识。基于此,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公司)利用信息化手段,致力于提升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1安全稽查管理提前介入
(1)张家界公司安监部提前与工程管理部(输变电工程部、配电工程部)联动,在月度计划协调会后,初步制定下月月度稽查计划,并参加工程管理部周生产例会,会议上协助工程管理部合理平衡周安全生产计划,根据现场周计划,制定下周安全稽查计划,合理调配安全稽查管理人员承载力。(2)加强日管控,通过工程管理部“日工作例会”,明确第二天工作任务安排,提前一天安排重点现场、检查重点人员、督查重要风险现场。(3)科学合理制定稽查任务,合理安排作业稽查人员与车辆。通过当前风控系统、车辆管控系统等系统应用,确定稽查车辆、人员安排。(4)按计划时间提前到达作业现场开展监督。(5)关注安全稽查微信群,及时收集各现场信息,科学合理管控现场及远程督察。
2.2利用物联网进行安全管理过程控制
(1)利用ems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全网系统停电信息,并将信息推送至安监人员。(2)利用风控平台,建立作业信息发布平台,各基层单位每周将周作业现场计划、日工作内容提前一天发布至系统。(3)利用物联网信息系统开展微信远程监督,及时上传现场工作照片、现场定位照片。(4)利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开发的安监反违章稽查app,及时将生产作业系统内作业信息及现场稽查发现的'问题上传至app。各安全稽查专责每天“两看四安排”,实现作业现场全面调配指挥,做到精准化稽查。
2.3利用大数据开展安全管理分析
张家界公司建立“安监反违章一体化”平台,现场稽查事项100%利用大数据平台统计违章并记分,对违章分包队伍、违章责任人、违章类型、违章考核等数据进行记录统计,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分析,明确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为公司开展针对性安全管控提供数据支撑。与此同时,张家界公司通过开展安全稽查成果应用,深入分析,追究违章背后管理性问题,并不定期开展安全稽查巡查,由安监部对安全管理薄弱项目部、分包队伍开展安全预警,对违章工作负责人开展安全专项谈话。
张家界公司通过系统应用、大数据应用近2年以来,违章呈现逐年降低趋势。20xx年,共查处各类违章24起,较20xx年的30起违章,同比减少25%。20xx年1~3月,查处各级违章3起,同比数量大幅度降低。
(1)张家界公司严格按照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违章考核标准,督促各违章单位责任落实到位。并对违章个人、违章责任分公司、外委施工队伍进行违章记分,为公司安监部安全考评提供数据支撑,为外委施工队准入资格提供数据依据。(2)开展安全稽查成果应用。通过深入分析,追究违章背后管理性问题。不定期开展安全稽查分析,配合安监部对安全管理薄弱单位开展安全预警,对违章工作负责人开展安全诫勉谈话。(3)通过全员稽查、全面稽查,提升现场人员反违章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作者:肖晖 岳渝淞 单位:湖南・国网张家界供电公司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自“十四五”规划提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以来,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管理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xx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为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导。在这一背景下,电力企业逐步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以实现电力系统的数字化管理。在电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安全管理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综合发展情况。因此,如何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成为电力企业管理者日益关注的问题。为保障人身、电网、设备、网络、消防等安全,降低电力企业运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需要应用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充分结合安全生产实践,扩大技术应用范围,提升技术应用水平,进而实现对电力系统安全的有效管控。本研究在介绍不同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场景基础上,分析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应用推广中存在的阻碍因素,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为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推广提供指导。
(一)数字化技术内涵
数字化技术是指嵌入在信息通信技术内或由信息通信技术所支撑的产品或服务[1],主要包含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技术[2]。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数字化技术,主要包括数据挖掘技术、可视化技术、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主要应用方式为围绕电力企业核心业务活动与资源进行预警与监测。
(二)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内涵
安全管理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对生产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预测、预警、监测、预防、应急、调查、处理,从而实现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管理行为[3]。按业务划分,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可以分成输电、变电、配电、调度方面的安全管理。
(三)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优势
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数字化技术的支撑。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应用中常见的逻辑是,利用传感器捕获设备运行状况的数据,然后将运行数据通过网络进行收集与整合,最后通过对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实现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数字化技术能够帮助电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信息孤岛,使电力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在运检、调度等部门之间快速流转,各方能够更快地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反应。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打造的安全风险管控平台为例,该平台可以配合移动可视化技术和移动视频装备,实现重要对象全覆盖监控、关键环节全过程管控。在输电环节,部署输变电设备监控平台,可以实现画面远程、实时监控;在配电环节,使用人机互动的抢修指挥平台,可以实现故障区智能研判。
(一)数据挖掘技术
数据挖掘技术是从庞大的数据中提取未知、隐含及具备潜在价值的信息的一种数字化技术[4],主要用于分类、聚类、模式挖掘和规则提取等[5]。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有关故障监控及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所需存储的数据量十分巨大,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可充分挖掘海量数据中蕴含的信息,发挥数据价值。数据挖掘技术可用于电力系统负荷预测、电力系统运行状态监控、电力设备状态监测、评估与故障诊断等。1.输、变、配电环节利用数据挖掘技术中的层次聚类算法分析输、变、配电设备监测的.历史数据,可以获得设备运行状态的运行库。利用回归方法处理实时在线监测数据,可以实时预测设备运行状态,基于特定的报警规则,实现输、变、配电设备的监测与预警[6]。2.调度环节电网调度环节对收集与整理的数据质量要求高,而数据挖掘技术可以满足其应用目标[7]。例如,神经网络适合处理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数据,灰色分析方法可以很好地分析电网运行数据中出现的不完整数据。
(二)物联网技术
物联网指各种物体的各方面信息通过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装置、温度与红外传感单元、全球定位系统、二维码与激光读码器、无线传输单元等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网络。其目的是实现所有物体通过网络能够连接共享数据信息,方便物体识别和管理[8]。物联网技术在电力企业不同业务环节安全管理中有如下应用。1.输电环节物联网技术可以使输电环节中的主要电网一次设备全面提升感知能力,再结合自动化、调度、继电实现数据采集、大数据处理和智能分析应用等功能,能极大地提高输电环节的智能化程度。如可实现输电线路智能在线监测、输电线路巡视路线管理等。2.变电环节物联网技术可以监控变电站的电力设备、运行状况、环境监测等,开发智能变电站与输电环节、用电环节的物联网数据接口,从而把智能变电站打造成为智能电网下的电力物联网重要组成部分。如可以实现变电站安全作业监控、变电站智能化状态监测等。3.配电环节物联网技术可以应用于配电环节的电子工作票应用、环境监测、远程视频监控等方面。如配电网智能运检管控、智能配电房设备台账监控等。4.调度环节在调度方面,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电力调度模型分析及优化、电力调度数据全网分析、电力调度方式及决策模型分析等。
(三)可视化技术
数据分析存在两个维度,一是强调机器的计算能力与人工智能,二是强调人机交互[9],后者以可视化技术为代表。可视化技术通过交互式可视化界面,辅助用户对大规模复杂数据集进行分析推理[10]。目前,可视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主要应用于视频监控及结合其他技术进行的图像呈现,如输变配电设施的实时监控、线路的巡查,以及设备耗电情况、人员工作质量情况等的可视化呈现。
(四)云计算技术
云计算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实现随时、随地、按需、便捷地访问共享资源池的计算模式[11],其最大的特点是对互联网技术的渗透[12]。云计算能更加快速地处理海量数据,更高效地提供服务。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云计算可以通过对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进行深层性挖掘和分析,实现对电网状态的有效掌握和控制,从而有效提升电网安全性。对于电网企业来说,可以将天气数据和环境数据及监控数据作为主要的基础,来实现输电线路利用率的提高,提升输变电设备的运维管理水平。
数字化技术的出现,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模式变革提供了可能。然而,在当前安全管理体系中,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展现,这是因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在应用数字化技术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应用问题与技术本身成熟度有关,也与文化、组织、制度、应对能力有关。
(一)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素养有提升空间
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应用过程中的一个常见问题,是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素养不足。主要体现在安全管理人员对数字化技术的认知水平不足以帮助其应对技术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养,关系到数字化技术应用后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改变。目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才在技术素养上还存在提升空间,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有欠缺,其技术应用能力还有待提升。以江苏省某县供电公司为例,人才断层现象日益显现,部分专业结构性缺员严重,输电运检、变电运维专业人员的人均年龄分别为52.5岁和48岁,老龄化问题相对突出;正式工技能等级取证率为57.64%;部分管理人员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不高,自我优化意识和创新意识不足,不利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数字化技术的应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应用水平仍可提升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转型理念的提出和推广,新一代数字化技术已渗透至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目前应用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平台为例,平台可以标准化、精准化管控各类检修作业安全风险,对作业单位安全准入(含资质、资格证件)、作业计划管理、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安全督察管理、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等进行有效管理。然而,总体而言,数字化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尤其是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整体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数字化技术以单点应用为主,应用点较为零散,集成度不高。目前,数字化技术在安全管理的应用多聚焦安全管理的某一方面,如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等,缺乏集成度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后续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仍需继续改进提升,以满足多场景、多角色、多维度的安全管理需求。
(三)数字化技术应用带来的其他问题
在数字化技术应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过程中,技术本身也会带来一些新问题,阻碍其进一步推广。例如,应用数字化技术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数据收集环节,进而会产生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技术信息流失等问题。应用数字化技术时,如何厘清数字化资产,实现动态而精准的数字化资产管理,提高数字化资产的弹性和健壮性,需要电力企业进行认真思考。对数据在收集、保管与使用中涉及的隐私问题进行解答或说明,目前也缺乏相关的管理办法与指导意见。同时,数字化技术带来的安全管理变革,也会带来一些技术之外的新问题。例如,在推广布控球、无人机进行安全巡查时,原本巡查员的工作需要进行重组,甚至被取消,由此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分工结构性改变、技术性失业等问题。
(一)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引进专业人才
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应用,需要具有技术素养的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作为支撑。一方面,应积极鼓励各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取证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专业培训,不断增强员工队伍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应优化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建设优秀的管理人才队伍,这是电力企业落实数字化安全管理的必然要求。同时,数字化变革速度越来越快,为了应用数字化技术并抵御其带来的风险,非专业技术的其他职能团队,都应对数字化技术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二)推动系统软硬件建设,深化技术应用
在国内外软硬件良莠不齐、我国数字化环境尚未完全搭建的状况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软硬件建设,是电力企业需要面临的一大挑战。一方面,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软硬件,借助外力实现安全管理数字化;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应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满足自身需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平台,深化数字化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目前,我国物联网技术在其他行业的生产、物资、基建等领域的应用日臻完善,但由于电力企业体量大、分布广,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仍未高效使用。未来5g技术的推广,可以提高数字化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电力企业应以此为契机,推进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深度。
(三)妥善处理数据的隐私保护和安全问题
一方面,要区分数据的可用程度与安全等级。电力企业需要明确哪些数据不能公开使用,哪些数据需在有限范围使用,哪些数据应严加保护,并按可用程度和安全等级对数据进行分级管理,从规范角度进行处理;另一方面,要对安全防护技术不断进行创新,如采用加密保护技术或匿名化技术等,从技术方面改进数据的隐私保护方式。
(四)从安全管理需求出发,寻找数字化技术在其中的耦合点
电力企业在安全管理活动应用数字化技术的过程中,应聚焦安全管理需求,而非技术本身。安全管理需求是主动驱动因素,技术辅助实现安全管理变革。例如,由于无法做到人员24小时全程对设备的巡检,于是引入了视频监控技术;无法对故障点进行准确的定位,于是加大单相接地故障、电缆故障测试仪等设备使用。引入数字化技术只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手段,最终仍应落地于安全管理需求本身。
本研究梳理了数据挖掘、物联网、可视化等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输电、变电、配电、调度等环节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场景,重点分析目前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应用中存在的几类问题,主要包括人员技术素养不足、软硬件系统智能化程度不高及数据隐私保护不够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包括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推动系统软硬件建设,妥善处理数据的隐私保护和安全问题,以及寻找数字化技术在安全管理中的耦合点等,以期为数字化技术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化应用提供一定的管理启示。
作者:张恒 周杰 梁文彪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安全文化是指导和约束企业整体行为以及员工行为的价值理念,同时也指导着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制度虽然形式上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激发员工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安全管理向深层发展。在过去的安全管理实践中,人们往往注重制度的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法规以及细则纷纷出台,员工受到制度的严格约束,整个安全管理缺乏创新,直接影响到其稳定健康的发展。于是企业倡导走“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的道路,即坚持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文化相结合。近年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制度和文化是紧密融合的,从而产生了“制度文化”。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而且还要有安全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员工的行为。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制度是激励员工的两种有力工具,是紧密融合的,缺一不可。
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安全文化的不断强化。如何让员工认同企业安全文化,并转化为自己的工作行为,是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体现企业安全核心理念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强化安全文化,经过长期反复的实践与完善,最终使安全文化扎根于企业,扎根于班组,成为员工共同认可的思想。相反,不适宜的安全管理制度则会使安全管理偏离其核心,与安全文化建设方向背道而驰。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不断创新。安全文化形成之前,制度的执行只能靠外在的监督进行约束,一旦监督不力员工就极有可能不按要求执行;安全文化一旦形成,员工的行动就会变成一种自愿的行为。可见,安全文化可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安全工作执行率和制度有效率。
随着企业的重组转型以及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企业控制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份额比重越来越大。同时,符合安全文化内涵的安全管理制度也在不断促进安全文化的创建和创新。随着企业的竞争追求和对管理的优化,对企业综合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文化理应发挥其重要作用,成为主导力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安全管理制度的作用比以前弱了,而是说虽然安全管理制度的力量在不断上升,但相对于安全文化作用的提高,而处于并驾齐驱地位。在今后企业管理的进程中,安全文化的作用和功效将领先于安全管理制度,最终实现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协同发展,推动企业整体实力的不断提高。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厂务会解决。
4、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厂务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5、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要将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1、工会组织应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工会有权依法参加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4、工会应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工作议题,积极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
5、工会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安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的奖惩,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批。
3、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车间进行年度职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车间、部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当场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据隐患危害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5、负责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规,并依据有关新法规制定新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宣传。
6、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及危害及时向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7、负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本厂安全规章制度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8、负责劳保标准的制定,劳保的发放、检查,并对购买不合格的劳保用品,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9、负责一类动火的安全检测、登高作业、下罐等危险作业和安全措施审批工作。
10、负责对进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讲解本厂的特点及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事项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
11、负责制定本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2、负责全厂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统一管理。
13、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审查、培训;协助领导组织演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业务管理范围,搞好所管辖部门及具体业务中的安全工作。
3、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则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1、在总经理领导下,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工段的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本工段的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段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认真组织好本工段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组织好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好本工段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对本工段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7、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对本单位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1、在工段长的领导下负责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本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在工段执行情况。
3、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制定本工段动火项目安全措施,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参加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6、负责对新入工段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抓好新来人员的班组教育。
7、协助工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8、抓好本工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9、参加工段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试车中的安全措施的制订,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认真检查劳保穿戴或使用情况,检查安全作业证持证情况。
1、组织本班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及厂、车间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组织好本班“安全日”活动。
4、组织本岗位职工进行岗前学习,使每个职工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建立本班安全台帐,记录班组所有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活动情况。
6、要认真做好班前、班中检查,检查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并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7、班组内的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可靠。严禁本岗位职工带病作业。
8、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现象,要严加制止。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劳保穿戴和使用情况,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1、对在本岗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应积极配合动火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火时应认真负责,不得在动火期间离开动火现场。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并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正确判断,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厂所发劳动保护用品,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5、爱护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或启动不熟悉的设备、工具等。
6、不是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本公司系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系统的安全施工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本公司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监察机构和所属施工企业安全监察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负责。
3、必须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情况分析会,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施工工作。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反事故措施经费的及时提取和使用。积极采取措施,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对安全工作做到重奖重罚。
7、及时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8、组织并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审批“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批的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7、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工人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领导必须参加每年年初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与考试。对新聘任的各级领导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考试。
2、每年组织一次有本单位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此项工作应由经理或主管施工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教育部门主办,安监部门配合。
3、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室。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
4、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对新职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公司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进行定期每季度一次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四)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对整个年度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做一个全面的总结,布置年度安全工作要求。
2、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3、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五)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职工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含急性中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专职安全员报告。
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专职安全员,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报告公司工程处安监部门。
轻伤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送至安监部门。
3、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公司工程处领导和安监部门。
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安监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真故报表”报送安监部门。
4.、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公司工程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处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公司或当地劳动部门批复。
5、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和安监部门。公司工程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公司负责人或安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转报给公司负责人或安监部门以及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2)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公司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公司或劳动部门批复,同时应报送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电力工业部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送公司或省级劳动部门批复。同时应报送电力工业部,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6、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7、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8、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六)奖惩制度;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对重大伤亡事故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或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负次要和领导贡任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6、对造成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与效益是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两个主题,是完整的辩证统一体。安全生产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和出发点,经济效益是安全生产的目的和归宿,应很好地把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统一起来。当安全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首先应考虑安全,采取妥善措施来消除不安全隐患,以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笔者结合宁德电业局企业管理实践,从五个方面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的策略。
一要发挥安全生产“两个体系”的积极作用,将企业生产的安全职责落实到位。诚然,企业安全生产只依靠安监机构和安全网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企业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生产安全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才能实现“保人身安全、保电网安全、保设备安全”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正是安全管理整体性概念的体现。安全保证体系各部门都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分别做到“层层把关”、“分兵把守”,按“三级控制”的要求履行好岗位“安全职责”。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加上到岗到位的安全监督体系,这样就可构筑起一道企业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以奖促遵、以惩纠违,努力实现“双零”目标。习惯性违章行为屡禁不止、难以根治,在工作中的随意性、不规范行为对作业安全构成威胁,安全的重奖重罚有时不能起到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作业人员对安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抱有抵触情绪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当注重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如年末企业对那些坚守岗位安全职责、主动纠正违章行为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和领导进行不定期、不定量地进行表扬和奖励等。如此一来,职工才会确信:在工作中遵章守纪、纠正违章、查找和消除隐患等行为是符合企业目标和领导要求的,也是可以得到承认和赞赏的。同时,在安全管理中要注意“惩教结合”,既不能只“惩”不“教”,又不能只“教”不“惩”,要注意减少其负面影响。毕竟,过于频繁的惩罚会导致职工对安全管理人员及领导产生消极、躲避、不满、对立、抵触等情绪,会削弱员工本身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要实施安全目标控制和偏差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规范有序。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一种控制过程。所谓控制,一般是指为了确保组织的目标以及为此而拟定的`计划能够得以实现,各级管理人员根据为实现计划和目标所确定的控制标准,对下级的工作进行衡量、测定和评价,并在出现偏差时及时进行纠正,以防止偏差继续发生或再度发生。安全目标控制包括3个步骤:确立控制标准、衡量偏差信息和采取纠偏措施。目前控制标准可谓是完善的,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安全法规、法令,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衡量偏差信息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了解和掌握偏差信息是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在发现有偏离标准的情况后,立即采取纠正偏差行动才是控制安全的根本目的。
四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预控,防患事故于未然。安全管理经验证明:开展危险点分析活动是实现“三级控制”的重要环节。生产实践中,找准危险点是前提,控制危险点是关键,化解危险点是目的。通过危险点分析,可以指明防范的重点,达到安全的目的。这一活动紧紧抓住了“人”这个关键因素,是一种由过去的管结果转变成管因素、管过程的超前预防、超前控制的现代化安全管理手段。企业有效地开展危险点分析活动,把人为的、设备的、环境的、管理的等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其形成之前,充分地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为此,首先要从整治思想上的危险点入手,克服思想上麻痹和行动上的习惯性违章,同时做到五到位,即安全思想教育到位、岗位“安全职责”履行到位、实施措施到位、具体行动到位、事前预防到位。
五要落实安全性评价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性评价是用更科学、更合理的手段如评价、诊断来代替粗放的安全管理方法,用更精细的检查和量化的分析来取代传统的工作方法,弥补传统管理上的不足,更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是一个较为科学、比较系统的安全评价标准,它能够对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做出客观的估计。同时评价组的成员都是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的老专家,有着丰富的电力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不仅可以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而且能帮助拓展安全管理的思路,传授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和办法。通过系统地评价,不仅能够排查出安全生产上现时存在的问题,而且通过全面的整改,能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对一些难点、多年来得不到解决的设备和管理问题,可以借助评价的机会,形成共识,落实整改,使事故防范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在安全管理上由事后监察为主转到事前监察为主,有利于在安全生产上掌握主动权。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
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民。
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
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
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部分电力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理念薄弱,缺乏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宣导和教育,导致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不强。安全管理意识和理念的形成是企业安全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落实安全管理方案的有效指导。然而实践工作中,部分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理念尚未形成,未能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做出合理指导,使得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缓慢。
1.2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
精细化管理是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有利途径,也是电力企业实现快递发展的重要方式。然而,大部分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细节上存在问题,未能落实精益管理理念,对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的划分和电力安全工作的控制水平不足,进而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同时,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也导致电力企业在新时期发展水平的滞后,不利于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1]。1.3基层安全管理不到位基层员工的安全生产问题是电力企业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电力企业的发展与繁荣与基层工作人员的努力密不可分。基层电力维护与检修人员为企业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实践中,部分电力企业在基层安全管理上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基层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乏对安全生产的有效认知,不利于安全生产技术的具体实施。同时,部分电力企业基层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作业技术的掌握不扎实,进而出现严重的安全管理问题。
2.1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为有效改善电力企业遇到的安全管理困境,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理念,注重应用现代化的技术开展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对电力生产与维护中遇到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讲解与剖析,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同时,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以安全宣导的方式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其安全操作能力进行检测,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案,组织员工的培训活动,进而全面提升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工作中,为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应强化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管理人员具有群抓群防的技术,对电力企业日常的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技术指导,进而提高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能力。实践中,还应结合目标企业的发展现状,例如,电力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细节进行合理设计,以此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水平,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与保障。安全管理意识和理念作为指导实践的重要理论基础,对管理人员的能力做出要求,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安全生产的能力,还应拥有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技巧,实现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同时,安全管理理念也是企业在新时期获得稳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企业管理人员与基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实践中,技术人员应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认知,进而提高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与意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2]。安全管理意识的形成与企业的创新发展密不可分,安全管理理念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指导思想,对电力企业的现代化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具体工作中,电力企业应促使员工形成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以此提升电力企业的现代化服务能力,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借鉴与参考。电力安全生产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也是新时期,电力企业运行发展的重要保障。
2.2加强精细化管理水平
鉴于精细化管理在电力企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相关人员应提高精细化运作与管理能力,对电力企业的员工管理、技术管理、档案管理等进行全面控制,有效改善现有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同时,工作人员应明确电力企业管理工作的具体范畴,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优化设计,以电力企业的发展目标为依据,设计科学有效的精细化管理方案,以此践行企业精细化运作理念。精细化管理工作中,为促进安全管理理念的有效落实,需要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要点进行明确,以此提高电力行业的服务水平。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相关部门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引导,并促进安全管理方案朝向精细化方向发展,进而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细节处的监督与控制,以此保证电力工作人员的安全性。同时,相关措施的应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安全技术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应肩负安全管理责任,对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提供技术指导,保证电力作业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贡献力量。实践工作中,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理念落实的因素较多,相关因素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因素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其中内部因素包括员工观念和员工行为;而外部因素则主要来源于管理模式和管理力度。实践中,为有效提高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对电力企业员工的安全观念、安全作业行为作出合理规范。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力度、改善管理模式,以此提升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日常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应抓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对电力企业中经常发生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及时整治,有效提升电力企业的现代化服务能力。
2.3落实基层安全管理工作
电力企业基层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基层人员为电力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电力企业相关人员应认识到基层员工的重要性,落实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进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实践中,企业管理人员应注重提高基层员工的素质,定期开展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以此为电力企业服务能力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时,电力企业的'运行与发展中,应做好相关的配套设施,尤其是人力资源的配套。在员工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合理调整,以此全面提升电力企业的现代化服务水平。此外,针对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可增加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进而促进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形成。电力企业在生产与维护中,安全管理技术占有重要地位,安全性与稳定性也是电力系统中的基本要求,为此,新时期电力企业应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提高重视力度,利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技术和经验,保证电力企业在新的历史阶段获得发展与进步,以此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3]。为培养基层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在具体的工作中落实精益管理理念,研究控制风险因素,确保电力企业的各项工作在可控的范围下运行,进而全面提升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针对企业基层人员电力设备维护技术水平的落后,相关人员应开展培训工作,选派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组织培训,以此提升基层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电力企业与一般性质的企业具有较大的不同,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安全事故具有破坏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的特点,技术人员应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特点,选择合适的安全管理方案,以此全面提升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水平,为电力企业在新时期的发展与繁荣提供重要保证和有力支撑。总之,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突破现阶段遇到的发展问题,并探究科学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基层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此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其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必要保障,为电力行业的高水平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用电、燃气平衡进行经常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并加强对饮食安全管理的检查。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技术质量部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级、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重点工程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行,重点工程结束后投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
(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二)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运转规律,抓好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维护,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
2.1公司的设备由运营中心下属的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2.2.1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2.3生产车间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2.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3.1生产管理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如有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3.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3生产管理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3.4设备的封存。
3.4.1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3.4.2封存由生产管理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4.3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3.4.4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5设备的档案管理。
3.5.1生产管理部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5.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5.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等资料。
3.5.4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3.5.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1生产管理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4.2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管理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4.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副总组织生产车间、研发部、物业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4.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物管部、生产车间、库管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4.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1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1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5.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车间的工艺技术员担任。
5.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员工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生产管理部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5.6生产管理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5.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5.8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生产管理部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9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生产管理部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5.10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五定”(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5.11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6.1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生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6.2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生产管理部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
6.3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6.4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生产副总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6.5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生产管理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研发技术部门参加。
6.6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生产管理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6.7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6.7.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6.7.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6.7.3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6.7.4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6.7.5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研发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各一份。
6.7.6验收后生产管理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7.1生产管理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7.2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7.2.1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提出方案,报运营中心批准。
7.2.2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运营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7.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7.3.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3.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7.3.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7.3.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3.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7.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副总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管理部为主,生产车间、研发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实施。
8.1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2备品备件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8.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8.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8.5生产管理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8.6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提出申请,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工提出申请,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8.7生产管理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
9.2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9.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9.3.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9.3.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9.3.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9.3.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9.3.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9.3.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9.4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9.4.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9.4.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9.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管理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9.6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9.7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10.1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制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0.2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10.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
2、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
3、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
6、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为了对公司使用的各种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在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化学品从购买到废弃的全过程的管理
3)定义
3.1化学危险品
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品)系指中华人命共和国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或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化学品范围请参照《波力公司化学品清单》附件1
4)职责
4.1采购课、管理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中的管理;
4.2仓库课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贮存中的管理;
4.3各部门负责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
5.1.1请购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请购量,有计划地进行请购。
5.1.2采购部门在选购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生产工艺要求,在满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毒害性,危险性较小的环保产品。
5.1.3对于新购买的`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或从有关资料获取(msds)。
5.1.4购买化学品时应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运输能力进行调查,选择有运输资格的单位;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倾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
5.2化学品的标示
5.2.1根据化学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或危险特性,生产单位制作化学危险品标示牌,其内容包括材料识别信息、危害警告和特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5.2.2所有化学品的存贮处都必须设置有效的化学危险品表示牌。
5.3化学品的储存
5.3.1新购化学品入库时,应由仓库管理责任者按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检查其是否包装完好,标示清楚。
5.3.2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仓库指定位置,仓库内应有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等措施,并配备通讯、报警等装置。
5.3.3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类、分项存放,并贴上msds予以标识,化学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存放高度,仓库内做好防渗、防漏的管理。
5.3.4危险品仓库应由专人管理,要采取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入内的措施,禁止将火种、热源带入化学品贮藏场所。
5.4化学品的临时储存、分别保管
5.4.1各部门、生产车间必须选定远离火源,热源的合适场所作为使用中化学品暂存处,并作适当标示管理。
5.4.2对于生产车间保管的化学品的在库量,原则上以一天的使用量为限。
5.4.3暂时保管场所由专人管理,管理责任人负责其管理状况的检查和维持。
5.5化学品的使用
5.5.1化学品领用时,要做好出库记录,出库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散落、渗漏。
5.5.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对于生产车间,以车间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发放并作用量、去向记录管理。
5.5.3对于现场临时存放的化学品,要标示明确,分类存放,防止挥发和泄漏。
5.5.4各部门在使用化学品时,应根据其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尽量做到不散落,不滴漏、不挥发、不浪费。
5.5.5生产车间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应化学品外,不得使用其它化学品。
5.5.6使用对于人体有害的化学品时必须根据msds或其它要求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戴手套、口罩、通风等。
5.5.7禁止将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扫卫生、擦拭赃物等清洁用途(产品清洁除外),以避免接触火源引发火灾事故。
5.6化学品的废弃
各单位生产的废化学液应收集到容器内,防止暴晒、雨淋和废液的流出,并按
《废弃物管理程序》放到指定的场所,废液的处理见《废弃物管理程序》。
5.7紧急情况处理
5.7.1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7.2发生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时,应按照相应的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3对危险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后必须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做出纠正,进行改善措施。
5.8人员培训
对使用、管理化学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担任该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方法详见《培训、意识和能力管理程序》。
6)相关文件
略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强化人员行为规范化,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制定安全目标并按期按时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吕梁主网电网各级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管理、调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1、不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监察部,完成对全部生产管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3.1.2、对新规程、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制分公司实施细则。
3.1.3、规范生产现场行为,对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来指导工作。
3.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1、各生产班组要对所运行维护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特殊天气及运行状况要安排特巡,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3.2.2、加强对带病设备的监察,制定应急措施。
3.2.3、严格执行新设备投产验收工作,保证设备无缺陷移交。
3.2.4、加强设备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
3.2.5、按时完成所辖输变电设备的评级工作并上报。
3.3、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3.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管理,调度人员要熟悉电网的运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检修工作,防止误调事故发生。
3.3.3、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要进行学习,有条件的要进行模拟演习。
3.4、不发生人员恶性误操作事故
3.4.1、加强运行人员安规两票的培训考核力度,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2、加强无防装置的管理,对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时进行完善。
3.4.3、加强变电站接锁钥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3.4.4、运行人员操作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对于无录音的视为违规操作。
3.4.5、对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级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把关协调。
3.4.6、各级管理人员按时对两票进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整改措施。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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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石化通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法和总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4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凡本公司职工除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总厂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
第6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其组成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7条公司下属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公司通讯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房、维护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8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生产运行部部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9条生产运行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上级领导负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厂有关企业安全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及公司指示、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3、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规程、实施细则等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及实施执行。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重视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报表的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等有关报表。
5、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10条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石化总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经理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公司。
工作计划。
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亲自主持死亡、重伤、火灾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经常组织教育干部和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种安全教育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分工解决。
8、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重大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11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总厂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参与并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审批公司生产运行、检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负责组织上报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分析。
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根据总厂安排、组织公司各种安全活动。总结经验及时上报,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12条生产运行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总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13条站长、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站长、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总厂及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和指示,并严格组织检查落实。
3、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及意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同时进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根据总厂有关规定,组织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站或中心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8、负责检查动火的措施落实,审批三级动火,并组织动火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9、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事后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第14条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生产副站长、中心生产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坚持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的原则。
3、组织本单位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确保生产、施工、运行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4、在讨论技术问题或做技术决定时,同时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7、定期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参加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及时采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9、经常检查、布置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他们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15条站、中心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站、中心安全员在站长、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站、中心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参与拟订、修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新职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并检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
4、检查动火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三级动火的审批及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各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8、负责安全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并检查班组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情况。
10、资料员和保管员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6条站、中心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据上级规定负责拟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在起草设备检修、网络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讲课,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经常深入各岗位、班组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贯彻执行各级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及时制止。
3、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负责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对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5、组织本班职工坚持每周二的安全生产学习例会,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对新工人、变动岗位或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8、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18条班组安全员(兼职)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严格行行各级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章操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负责对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组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负责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设备、工具仪表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19条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规定。
2、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设备平稳运行。
3、精心操作,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4、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中。如果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果断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20条公司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和规定及总厂的有关安全规定。
2、公司的概况,工作的性质,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注意事项和要求。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本厂的典型事故及教训,同类型单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条站、中心负责二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本单位及事故教训及注意事项和要求。
4、安全设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条班(组)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其内容为:
1、本岗位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本工种)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的性能,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岗位(本工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第23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24条对电气、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25条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26条定期开展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地进行各种不同的安全检查,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第27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
第28条总厂组织每季度安全大检查,公司负责组织每月检查,站、中心负责组织每周检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29条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第30条日常检查内容:
1、班组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检查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岗位人员,根据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主管安全领导和各级安全人员,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运行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第31条定期安全检查内容:
1、季节性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通讯电缆杆路及防风、防火为重点。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尘等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
以岗位责任制、出勤安排,劳动纪律及检修备品备件和消防、保卫为重点。
第32条专业性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防火、动火管理以及消防设施。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防护用具、通风空调、尘毒噪声危害。
3、检查电气防爆、防触电、防静电、防雷接地。
4、检查设备、仪表、车辆、安全联锁、安全警报仪器、安全部件等。
5、检查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文明生产等。
第33条不定期检查内容:临时性专业检查以及运行设备出现问题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第34条各级不同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记录,除上报外,抄报总厂安全处一份。
第35条各级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分为三级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组。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总厂。
第37条凡是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之前,各单位主管领导都要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权宜措施,并监督站或中心执行。
第38条凡是检查出的隐患,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条凡是查出的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40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1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42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1、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预案演练。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随便挪动。
5、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注意事项。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8、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8、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40条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第44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第45条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46条公司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47条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48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49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50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51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52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53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54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55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56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规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57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标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58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
调查报告。
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59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二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4、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二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6、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60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61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权利、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62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3、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4、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5、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6、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8、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63条公司出现特大职工伤亡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0元。
第64条公司出现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5条公司出现一般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6条公司出现职工伤亡小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67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500元。
第68条公司出现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300元。
第69条公司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承担管理责任扣100元:
第70条违反总厂安全管理规定,视情节扣200—1000元。
第71条施工作业现场未按要求执行hse“两书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条违反总厂环境环保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条加强电力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能及时制止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扣500元,有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的按本细则之第62—65条执行。
第74条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锅、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造成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5条发现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按排解决,扣5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6条施工用火、检修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且在使用喷灯及其它火源时,火焰距高压设备1.5米,动火防火措施齐全,有专人看火。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7条施工用电,要有严格审批的临时用电票、电器设备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续、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合格的漏电保护。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责任单位500元,由此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72条执行。
第78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工具袋、严禁高空抛物。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而由此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按本细则之第七十二条执行。
第79条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把车交他人驾驶、违章驾车。一旦发现或得到举报务须进行制止、纠正。否则扣500元,由此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按本细则之第66---68条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80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81条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82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3条公司所属各站、中心的有关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84条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条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