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合同协议范本,希望能够为大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一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 租赁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本 合同 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赁合同 存在,甲方与原 租赁 人因本地块 租赁合同 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租赁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 用途及期限。
1、用途:_________ , 租赁 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免租期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 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 合同 ,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 合同 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第七年至第 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
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 租赁 押金。
2、租赁 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 合同 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条 税费负担。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二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20x年__月__日起至20x年__月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_____元,共计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_____元,共计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三
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2、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v^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
村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
3、流转期限: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
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4、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四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v^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洛阳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地点:
甲方将其位于洛阳市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月,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共个月的租金元,押金元给甲方;剩余个月的租金元于年月日前缴清。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若有此类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擅自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四.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五.违约责任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押金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并由乙方承担逾期所造成的滞纳金等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根据《^v^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面积、四址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面积为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年,从公历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办法:
土地租金每年按元计付。土地先租后用,每年月日前结清下年度租赁费。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将土地租给乙方后,有义务协调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涉。。
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甲方对所出租土地享有使用的监督权。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或农业资源的行为。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规定进行合法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在承租期间按照约定交纳土地租金。
3、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按照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合法生产,不得用于非农业活动,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在使用土地中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种植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物种。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若需进行生产建设或改建,应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拆除。
6、承租期内,不得擅自转包土地或变更使用范围,如有需要,需在不影响下期种植的情况下,提前三个月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包或变更实施。
7、乙方的建筑施工、劳动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土地一方的村组的群众。
8、保持地貌完整不受破坏,合同期满后恢复原有地貌。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的,甲方有权按所欠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责承担。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或进行违法经营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七、免责条件:
合同期间如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龙卷风等)和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其规定的经济责任可酌情减免。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
2、合同到期乙方将土地移交甲方,地面附属物谁投资归谁所有,可拆除也可作价转让。
3、合同履约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六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
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从20__年_月_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
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
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__年月。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
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v^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七
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570号。
机关建国幼儿园分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12号。
上海市徐汇区科技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嘉陵路28号。
上海市徐汇区宛南实验幼儿园(公办)。
大木桥路323号;零陵路250弄33号。
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南路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乌鲁木齐南路14号;淮海中路1788号。
上海市市立幼儿园(事业单位)。
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29号。
一级园:
上海市徐汇区长桥第三幼儿园(公办)。
长桥三村124号。
上海市徐汇区果果幼儿园(公办)。
华欣园:龙吴路2422号华发园:华发路100弄22号。
上海市徐汇区龙山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天钥二村90号。
龙山幼儿园二分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999弄5号。
龙山幼儿园一分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宛南四村16号。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幼儿园(公办)。
梅陇六村65号,梅陇四村56号甲。
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幼儿园(公办)。
上中西路378号;上中路402号;老沪闵路728弄41号乙。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第六幼儿园(公办)。
田林十二村40号。
田林第六幼儿园贝贝园(公办)。
田林四村18号。
田林第六幼儿园东兰园(公办)。
古美路1107弄65号。
上海市徐汇区望德幼儿园(公办)。
冠生园路28号。
上海市徐汇区五原路幼儿园(公办)。
五原路400号。
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第一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艺术幼儿园(公办)。
古井路160号。
上海市徐汇区园南幼儿园(公办)。
龙川北路园南一村27号。
上海市徐汇区紫薇实验幼儿园(公办)。
桂平路123弄23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胡姬港湾幼儿园(民办)。
丰谷路205弄35号。
二级园:
复旦大学医学院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0弄10号。
交大幼儿园(公办)。
广元西路84弄。
康沁幼儿园(公办)。
桂林西街151弄20号甲。
科技逸夫幼儿园(公办)。
石龙路818弄8号。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新村幼儿园(公办)。
龙漕路139号。
上海市徐汇区长海幼儿园(公办)。
桂林西街15弄2号。
上海市徐汇区长桥第二幼儿园(公办)。
长桥二村34号。
长桥第二幼儿园(公办)。
梅陇十一村90号。
上海市徐汇区长桥第一幼儿园(公办)。
长桥一村56号。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一村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一村39号。
上海市徐汇区东兰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035弄31号。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440弄30号。
上海市徐汇区华建幼儿园(公办)。
老沪闵路1300号。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幼儿园(公办)。
番禺路800弄24号。
上海市徐汇区汇星幼儿园(公办)。
宛平南路19弄3号;康平路200号。
上海市徐汇区康乐第一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东街183号。
上海市徐汇区乐山幼儿园(公办)。
乐山路18号。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第二幼儿园(公办)。
龙华西路31弄15号。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幼儿园(公办)。
龙华西路285弄14号,丰谷路205弄34号。
上海市徐汇区龙南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龙水南路龙南三村7号。
上海市徐汇区楼园幼儿园(公办)。
老沪闵路706弄37号。
瑞德幼儿园(分园)(公办)。
老沪闵路333弄70号金塘小区内。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第二幼儿园(公办)。
梅陇五村54号。
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7号。
上海市徐汇区盛华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望月路401号。
上海市徐汇区位育幼儿园(公办)。
徐汇区建华路102号。
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吴中东路500弄67号。
上海市徐汇区星辰幼儿园(公办)。
徐汇区罗秀路11号。
上海市徐汇区徐汇实验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龙瑞路135号。
上海市徐汇区徐浦小学(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388弄71号。
上海市徐汇区阳光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249弄11号。
上海市徐汇区益思幼儿园(公办)。
田林九村6号(东园)宜山路701弄53号(西园)。
上海市徐汇区印象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望月路882号。
上海市徐汇区樱花园幼儿园(公办)。
上海市徐汇区百花街398号。
上海世纪昂立幼儿园(民办)。
徐汇区龙山新村115号(近零陵路)。
上海市徐汇区民办东泉大地幼儿园(民办)。
东泉路65弄9号。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心幼儿园(民办)。
田林六村10号。
上海市徐汇区樱花园幼稚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百花街380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安淇儿幼稚园(民办)。
徐汇区衡山路9弄2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澳宝幼儿园(民办)。
永嘉路356弄31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创意幼儿园(民办)。
柳州路田林十村6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东方丽娃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1095弄40号(龙州小区内)。
上海徐汇区民办方馨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6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吉的堡新汇幼儿园(民办)。
徐汇区康健小区虹漕南路百花街18号、6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嘉宝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吴兴路75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金贝贝幼儿园(民办)。
龙吟路300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凯琴数码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995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蒙特梭利幼儿园(民办)。
东湖路21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世纪昂立幼稚园(民办)。
吴中东路500弄31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四季方馨幼儿园(民办)。
五原路112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太阳船幼儿园(民办)。
龙华西路345弄8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维亚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华亭路71弄1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小红花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化工一四村。
上海徐汇区民办小蜻蜓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035弄30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小神童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龙吴路988弄25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小伊顿双语幼稚园(民办)。
宛平南路592号。
上海徐汇区民办新世纪幼儿学园(民办)。
桂林路桂林东街181号。
徐汇民办新东方幼儿园(民办)。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田林十四村27号。
上海市徐汇区蓓蕾幼稚园(集体)。
上海市徐汇区蒲江塘路50号玉兰花苑6幢。
蓓蕾幼稚园(集体)。
天钥桥路380弄11号。
上海市徐汇区杜鹃园幼稚园(集体)。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西街9弄57号。
上海市徐汇区汇城苑幼稚园(集体)。
百色路汇城五村75号。
上海市徐汇区陇龙幼稚园(集体)。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十一村96号。
上海市徐汇区鲁浦幼儿园(集体)。
宛南一村23号。
鲁浦幼儿园(集体)。
宛南五村1号。
上海市徐汇区培蕾幼稚园(集体)。
梅陇三村49号梅陇六村41号。
培蕾幼稚园分园(集体)。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六村41号。
上海市徐汇区新宜幼稚园(集体)。
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70弄7号。
徐汇滨江幼儿园(集体)。
云锦路80弄10号。
上海市卫生局幼儿园暨托儿所(地方企业)。
淮海中路1480号。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事业单位)。
桂林路70弄师大新村内。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事业单位)。
上海市徐汇区余庆路190号。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八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将其无产权纠纷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承租商铺位于,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甲乙双方按以上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5)乙方未按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v^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九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二、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三、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四、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end-。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十
一)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二)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和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与终止;。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1、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
2、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产,解决当地部分农民就业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二郎庙村小学校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学校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学校坐落____村社,场地占地亩,校舍建筑面积为____*方米。
二、租赁起付日期和期限
1、20____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作为乙方筹建、培训、建修、设备安装调试期,不收取租金。租期自20____年5月1日起,至20____年4月30日止。租赁期5年。
2、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学校,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学校租金为____元/年。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个年度租金必须于上一个租赁年度期满一个月前交清。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四、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学校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需甲方协调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费用由乙方自负。
4、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1年租金。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1年租金。
5、租赁期间,如因产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6、租赁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20____年6月16日。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十二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积120分。
居转户。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直接落户。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奉贤区旧厂房合同(模板13篇)篇十三
服务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服务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经七路)83号9楼。
邮编:250001。
传真:86023612转828。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实现共赢,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基本原则,根据《^v^律师法》、《^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法律顾问协议共同信守。
第二条: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是指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乙方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和指定,乙方委派贾长杰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具体负责甲方的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因特殊原因(如开庭、出差、因病等)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专业律师暂时代行职务。
第三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内容:
法律顾问服务的业务范围可以分为一般服务和专项服务(企业改制、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分立等)。本合同所指服务为一般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需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3-1法律咨询服务: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3-2法律文书服务:为顾问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3项目综合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3-4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协调劳资关系。
3-5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3-6为顾问单位催讨国内、外欠款。处理贸易纠纷。审核仲裁及诉讼资料,提供法律建议和依据。
3-7知识产权服务: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单位制订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3-8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9法律培训服务: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为提高顾问单位职员的法律意识,以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3-12服务内容扩展:乙方同意本协议第三条所涉及法律服务内容将适用于甲方投资设立的其它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3-13法律顾问原则上只是为甲方的法人行为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所属员工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领导安排,可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四条: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法律顾问应当本着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的精神,以负责、严谨的态度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努力为甲方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对甲方的要求:
5-1甲方应指定本单位负责组织、安排、协调、配合乙方顾问律师的工作;。
5-4甲方安排法律事务,应当给乙方留有合理的答复时间;。
5-5甲方交办法律事务,应向乙方提供全面翔实的背景资料和基础材料。
第六条对乙方的要求:
6-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顾问;。
6-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6-5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的相关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七条法律顾问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
7-1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酬金元/年。
7-2上述法律顾问服务酬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7-3如甲方未按约支付上述酬金,乙方可以不承担合同项下任何义务。
第八条甲方如委托乙方代理诉讼、仲裁及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办理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法律事务,须另行与乙方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承诺该律师费用给予7-8折的优惠。
第九条前述的法律顾问服务费是法律服务本身的酬金,未包括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法律顾问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鉴定、差旅、调查、通讯、翻译、查询、复制等实际费用,甲方应当另行及时支付。
第十条乙方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应注意节约,合理支出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浪费。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1-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2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或者书面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否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