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玫瑰初三篇一
去购书中心看书、买书是我每个节假日的例牌菜,这个国庆节也不例外。
今天早上,吃完早饭,我和妈妈就向购书中心进发了!
刚走到五山地铁c口,我们就看到一个老爷爷拖着一个小推车,小推车上绑着一个纸箱和一台电脑主机,也向地铁口走去。在五山地铁c口,在到达地铁扶梯之前,还有一截楼梯,我和妈妈飞快地就走下去了,可是回头一看,老爷爷拉着小推车下楼梯可就麻烦了,老爷爷在那儿不断地调整着小推车的角度,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办法把车拉下楼梯。于是,我和妈妈赶快过去帮老爷爷把小推车抬下了楼梯,我们在老爷爷一连声的谢谢中继续前进。
上了地铁,车上人不多,我和妈妈都找到了座位。就在地铁列车快开的时候,我们这节车厢又走进一位带着两个小小朋友的妈妈,我和妈妈赶紧起身把座位让给了她们。虽然那位妈妈忙着照顾小朋友,都没工夫跟我们道谢,我还是觉得非常开心。从来坐地铁都是别人给我让座,今天我也有机会照顾比我更小的小朋友,我心里很有点自豪感呢!
到了购书中心,我和妈妈先去上厕所。女厕所门口是一如既往地排着长龙,好不容易快轮到我和妈妈了,突然一位排在后面的小朋友大声对她妈妈嚷嚷着说肚子疼,于是我和妈妈,以及排在前面的几位姐姐马上就让小朋友先去上厕所,我们又得到小朋友妈妈一连串的谢谢,我也觉得很开心。
就带着这样愉悦的心情,我和妈妈在购书中心呆了大半天,我看了几本书,还买了一大包书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了让我一直犯愁的假期作业——在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做1-2件好事并写出自己的体会。之前我一直在发愁,不知道到哪里去做好事,没想到,一趟购书中心之行就让我轻松地完成了这个作业。
玫瑰初三篇二
四年级的暑假,我参加了一元慈善家活动,赢得了去云南的机会,过了一个快乐的暑假。今天,我还收到了云南小朋友的回信和礼物。
时间过去了半年多,但云南的所见所闻,还是记忆犹新。去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新田小学结对的路上,经过的都是崎岖的山路,地上则都是牲畜的粪便。和我结对的同学叫张金圆,已经上初中了。我去了她的家里,屋子里很暗,连个灯泡都没有,为了生活,她们家前半部分开了个小卖铺,后半部分就是她的家了。她家里有张破旧的沙发,沙发里的弹簧已经没用了,一坐下去,我整个人都陷在沙发里。蚊子在我耳边叫个不停。家里的饭桌只有我家两把小凳子拼起来那样大,还非常旧。张金圆告诉我,他们这里的人平时一天就吃两顿饭,就是早餐和晚餐,每日重复着吃地里种出来的土豆及白菜。想到自己的家装修豪华,爸爸、妈妈每天给我吃最喜欢吃的鱼、虾……而他们的生活这么艰苦,差别真是太大了,我真应该好好珍惜。
当晚,在宿舍里,我和同去的“一元慈善家”们聊着结对同学的生活,盖着学校准备的粗糙的毛毯,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翻来覆去睡不着。云南小朋友的艰难生活令我感到惊讶,我万万没有想到,世界上还有人过着这么贫穷的生活着。我暗暗告诉自己,一定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们。
我用整整一个暑假的时间组织并参加了各项慈善活动,筹集到了5000多元钱,全都捐给贫困山区儿童建图书馆,还给我的结对伙伴张金圆寄去了一顶帽子,让她在冬天不再寒冷。
后来,我还参加了一元慈善家表彰总结会,会上我们通过视频回顾了一元慈善家整个暑假生活,心中有无数的话语想表达出来。暑假中那份辛苦,那份开心,是他人无法感受到的。最后,我还获得了“爱心创意奖”称号,并获得了礼物“小熊储蓄罐”。我们约定,每天往储蓄罐中塞入一元钱,直到年底,再次聚会,并将积攒的钱合起来,为云南小朋友再多建一座图书室!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助人,我快乐!
玫瑰初三篇三
当一只手为紫罗兰擦去上面的露珠时,它却将香味留在了那只手上。这就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一个精神病人闯进了一位医生家里,开枪射杀了他三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女儿,他却仍然为那精神病人治好了病。因此他也获得了“无私的名医”这个称号。这也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慷慨大方对我们来说并不困难,却也不容易。关键的是,心灵是如何的选择。当一个人选择了吝啬与贪婪,那么他将在孤独中度过余生;而一个人选择了慷慨与大方的话,那么,它能将阳光洒向大地。
当我们的心灵为自己选择了慷慨与大方的时候,我们便获得了应有的自由,因此我们已经放下了贪婪的包袱,无论面对朋友还是敌人,我们都能够赠以甜美的微笑。佛道中常讲究缘分,在众生当中,两个人能够相遇相识,那便是缘分。当他们因为吝啬而相识,不可否认的是,在你们的心里已经牢记住了对方的名字,那倒不如放下贪婪,慷慨地接纳对方。或许,你因此可以多一个可以谈心的朋友。每一个人都需要朋友,多一份宽恕,多一份慷慨,便能令我们多一个朋友。
学会送人玫瑰,就是学会善待自己。吝啬只能永远让我们的心灵生活在孤独之中,而慷慨,却能让我们的心灵获得自由,获得友情。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玫瑰初三篇四
今天情人节,突然想起了以前卖玫瑰的悲惨经历啊!
矮油,我告诉你们一个地球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其实我是一个小贩!
嘻嘻,其实也不算啦,以前我妈为了锻炼我,让我体会到赚钱的幸苦,让我爸带我去了我们东莞汽车总站的小批发城,批发玩具去卖,星期六星期天我就在留下的万江公园卖,从8岁暑假就开始了,后来又断断续续的卖过,后来在9岁半的暑假的时候,我的十七岁岁堂姐来我们家住,到了离情人节一个星期左右的时候,表姐就说我们在情人节卖玫瑰吧!然后我们在情人节的前一天去批发玫瑰。
堂姐要批发100元的玫瑰,我们先去了市场,哪儿有批发玫瑰的,1.5一支,堂姐选了33支玫瑰,老板就用报纸给我们包好,然后就要去忙了,堂姐拉住她,说还要找5角钱,老板就很不耐烦的给了五角钱,然后就去忙了。
堂姐说这个老板娘很贪心,连五角钱都要收,这么爱占顾客便宜!我们又去了另一家花店批发玫瑰,后来的时候发现花店的玫瑰的成色要比我们在市场批发的好多了,堂姐说早知道都来花店买了,不过这里的玫瑰每支贵了五角钱,50元就买了25枝玫瑰,都是没开花苞的,又买了85张包装纸,每张好像是0.1元吧,做好这一切准备后,我们就等着第二天卖玫瑰了。
我和堂姐姐早上6点就把玫瑰一个个,发现从市场买的玫瑰很多花瓣都是有些发黑的,堂姐恨恨的说:“这老板娘又贪心卖的东西又不好,下次就不去那里买了!"我们用剪刀划掉玫瑰上的刺,再剪短,再用纸包好,那些发黑的花瓣就拔掉,然后再放在装了水的塑料桶里,我把一些玫瑰放在我卖玩具的篮子上,洒点水,一朵朵水灵灵的玫瑰就这样被打造出来了!我们弄完所有的玫瑰后,就准备了一些零钱,已经快要八点钟了,堂姐说先把一些好看的玫瑰放在篮子里卖,桶里的下午再卖,然后我们就出发卖玫瑰了。
一个早上我们就卖了30元的玫瑰,《其实是一支10元,卖了三枝》,然后下午又去卖,人家不准我们在华南摩尔卖花,然后我们又去绿色世界卖,可悲的是我坐公交车的被人一催,然后就把我们要做一个来回的钱都投进去了!悲哀啊!这还不算惨,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喜欢玫瑰花了,《我不知道其他颜色的玫瑰喜不喜欢》,来我们这里买玫瑰的女孩子只有4个!惨!每次我们看见一对情侣,就上去问要不要买花,然后男的想掏钱买一支,女的就一扭头,不买!肉麻死了!就走了!只有男的一个人才会来买玫瑰送女孩子,我欲哭无泪啊!
然后一天下来,我们都只想着回本了,因为玫瑰会慢慢变黑,后来终于回本了,卖了110元,老天哪!我下次再也不卖玫瑰啦!
玫瑰初三篇五
道德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底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道德是一汪水,滋润了干涸的大地;道德是一片绿,装点了单调的花朵。道德更是一种爱心,当别人需要帮助时,给予最真诚的帮助……我家住在一条小巷旁边,巷虽窄,但是上下班人来车往,小贩们常来叫卖,也颇有趣味。
从我懂事起,我就注意到,小巷的深处有一间掉了土坯的屋子,那里一年四季都是冷清阴沉沉的,好象没人住一样。那里到底住什么人呢?有一次,我忍不住了,蹑手蹑脚地闪在半掩着的门口朝里张望:屋内很黑,昏暗的灯光若有若无。我挪了挪身子,终于看到一个老女人坐在角落的床边上,脸色阴沉、煞是冷酷。我再不敢多看了。回家后我对妈妈说了这事。妈妈说她是个苦命的人!丈夫死得早,独生儿子又出了车祸。
打那以后她就很少出门,也不再理人了,甚至有时还莫名其妙地骂上几句别人懂又不懂的.话。妈妈叫我以后别再去了。我心中虽然有些难以名状的同情,但我还是不敢再去了。有一次,我背着书包走过她家门口,出乎我意料,她竟开口向我打招呼:“上学去?我儿子小时候也象你一样。”我同情地对她笑了笑。后来我知道,她是很喜欢上学的孩子的。风吹花落,又是一个春秋。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我便不管妈妈的嘱咐了。
一天,我带着几个朋友到她家去,我们说学雷锋的事儿,讲张子祥的故事;我们帮她扫地抹桌子,拎水擦窗户,把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还特意买了一株吊兰花种在她那窄小的院落里。她高兴的笑了,我们更高兴。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看她,为她做事,她和我们渐渐地熟了,话也多了。
玫瑰初三篇六
又逛了逛淘宝,现在支付宝里面彻底空了。这样也好。下午就把淘宝和社交之类的东西都删了吧。当然,除了扣扣,还要留下几天的。因为和琼有约定。所以要留着。
买了一些东西给好友。因为前段时间自己买了那些小东西。后来突然觉得或许好友也需要,所以就给她也选了一些,很多都是重复的,但是我想没事吧。
很少给好友送礼物吧?除了上次送了一本自己多买的书,然后一些小东西,也就没再送了。小学的琼更是什么礼物也没收到。感觉那个时候的我们真的完全没有物质方面的消费,我们之间的有友谊完全没有物质的。
昨天好友说让我把我的英语笔记借给他。但是我的英语笔记放在学校没有拿过来,因为我知道我拿回家也不会看的,所以当时就放在学校了,而且初三后我们就不再记笔记了,除了我看那些英语资料的时候,记下来的一些我认为有用的,但是那些笔记大都不是初中的。我那一本是记了初一和初二的笔记,挺厚的一本的。她说她要抄。于是自己也刚好拉开柜子,拿到一本特别厚的牛皮本子,因为太厚自己也一直没有找到什么东西可以去写,也就顺带把那本送给她了。跟她说要抄的话可以拿这本去抄。琼惊讶,但很快地就感觉很正常了。
那种感觉真的很好。我不喜欢别人特别浮夸地跟我说谢谢。我只是特别喜欢别人一个感激的眼神。曾经有个同学,对每个人都非常亲切的那种,对他好他就抱你还说你最好了,爱死你了,谢谢,真的很谢谢。那个时候不知为什么自己的疙瘩总是要不听话地起来。
如果你收到我的礼物,我并不需要你的一个谢谢,我只是希望可以看到你开心的笑容和感激的眼神,那样,就够了。那样,就称得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玫瑰初三篇七
当人生中的一缕寒风掠过头顶,不要说凄美,也不要说悲伤。阳光总在玫瑰花飘香的地方,当走到了下一个路口便会抬头拥有一片阳光,似赠人玫瑰,手中留有余香。
幼时下午放学时,天空飘着缕缕灰云,寒风似醉酒似的大汉咆哮着,寒风毫不留情地吹进我的衣领,如千万冰尖刺进我的身体。我冻红的手指又紧紧将衣服裹住,一个人站在学校门口不停地张望着父亲来的方向。街上的人烟稀少。来行匆匆的人脸色凝重,只有那路灯透出枯黄的光,仿佛下秒钟就是世界末日的到来。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小姑娘,你怎么还不回家啊?是因为爸爸妈妈没来接你吗?”一袭艳丽的红色羽绒服,一张俊俏漂亮的脸蛋,为灰而深沉的天空抹了个别样的色彩。“天气这么冷,感冒就不好了,走,阿姨送你回家去。”一句简单的问候,一句朴素的话语,却使我冻了一个多小时的心得以溶解,似春日的阳光洒满了冰封的原野,又如轻柔的春风吹醒了沉睡的碧柳……我望着她,傻傻地点了点头,似童话里的灰姑娘。
我上了漂亮阿姨的小车,没有害怕,没有担忧,即使父母再三叮嘱人心复杂,不可以和陌生人走。车开得很慢,车里的暖和让我的心也暖融融的,回想起阿姨那如天使般的笑容真的好美。
我总是在绝望中看到最美的风景,在他人有困难时伸出一只手,这便是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份关心,一份体谅,一句问候……让爱沿着帮助的火苗传递,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或许这就是世间最暖人情味。
玫瑰初三篇八
小时候,就喜欢上了黑色玫瑰。虽然从不觉得它们有什么独特,只是觉得,看见它们会让我很舒服。
--题记
我是一只千年猫妖,为了成仙,我费劲千难万苦,却始终不能得道。于是,我开始去尝试的去做一只乖乖的宠物猫。
我的主人是一位娴静的女子,出身于一个大富的家庭。傍晚她常常的抱着我,坐在小园的秋千上,然后指着黑色的天空告诉我,,看,小咪,那是银河,在它的一边有一个星座叫做织女星,另一边还有一个星座叫做牛郎星。他们隔海向望,不过,苦苦的等待只能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才能相见、、、这个过故事我听她讲了很多遍,但却始终听不腻。她的嗓音永远都是那么的柔美动听。
一天,她抱着我出去逛街,一个匆忙的男子与她撞了个满怀。那男子看着她,眼里充满了惊艳,她羞红了脸。只一瞬间,她就爱上了他。
此后,,她便常常发呆,她在想那个男子!她们早已偷偷的约会了好几次。虽然她并没有带我同去,但我知道,我能读懂每个人的心。
几天后,那男子来求婚。可她父母不同意。她却下定决心,带着我与那男子私奔。终遂她意,她们结了婚。
可是好景不长。不到一年那男子就变了心,他带回一个十分美艳的女子,在她身边炫耀。只为逼她离婚。她不同意,他便天天不回家,空空的院子只有一人一猫。
她仍常抱着我坐在秋千上,却是默默的看天。再也不提那牛郎与织女。只几天,她便老了很多。
孤独的她开始种植黑色玫瑰,我趴在她的肩头,看她含泪种下一棵棵的玫棍种子。几年过去了,那满园的玫瑰开的一朵比一朵漂亮。只是每片花瓣上都有这无尽的泪。
又是几年,那男子进了家门,她不怒不气。平静的招待了他,并拿出她特制的玫瑰花茶。却在杯中放入了一些白色药末。
我静静的看着她将那杯毒茶放在那男子面前。但我始终没有阻止,不是没有能力,而是不想去阻止。
可是,就在他快将茶送在他嘴边的一瞬间,她却很快的夺下那杯毒茶一口喝了下去。速度快的只能让我眼睁睁的看着,却没有一点动作。
茶杯的碎片散落一地,那男子早已不知去向。她如同树叶一般飘落到了地上。我冲到她的身边,使劲的蹭她的脸。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还不愿意杀死那个男子,即使他害了她一辈子。
玫瑰初三篇九
杀戮迷失的夜,和被肢解的不了解。
走向某个深夜,走向黑暗雨中。
打开尘封的地下门,扑面而来的尸蝇和腐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发香,像枯萎许久的玫瑰一样。像所有老旧的恐怖默片,安静得诡异的房间和不知名的鲜血。
穿过潮湿阴暗的走廊,微微泛着绿光的门,角落里几百双赤红的眼,那些已经饥不择食的食鼠们在等待。我随手拿起一旁铁架台上的内脏丢去,瞬间黑潮涌出,接着顷刻散去,干净利索,只留一地残血。如果我倒下,也会如此。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你大可不必惊慌,大喊大叫反而会吓到这些守护这个地下室的小家伙们,它们冷血而无情,只知道永无止尽的吃,就像这人类,从没停止过吞噬的欲望。
我想苦笑,但早已僵硬的肌肉无力再做过多的表情,我想我可以就这样骄傲的像人们展示,一个逃离死神诅咒的人,一个活着的尸体,一个超越现代所有医学技术的可以称为神迹的存在。
可,那又怎样?我只是一个怪物。
在手术台上她那样安静的躺着,鲜血向四周蔓延,染红了地板,她睡得很静很静,静到没有心跳,她曾经是如此鲜艳与活泼,每分钟都在舞蹈着的脉搏,你可以感觉得到她所绽放的光芒,温柔的像冬日暖阳,我曾以为她将照亮我这无边无际的黑夜,将我从坟墓之中拉回人间。
她说我是她所见过最优秀的园丁,我的花店总是盛开着比其他地方都要鲜红的玫瑰,比白云无瑕的百合,比天空纯净的月季,就连蒲公英都饱满的像天鹅绒蒿。我曾那样的骄傲着,我在她眼里是一个人类,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类。
当我轻抚她的脸庞时,脑袋感到剧烈无比的疼痛,那些可怕的记忆如洪水一般倾泄而出,闪电,暴雨,充斥腐烂和残损肢体的房间,血腥的肉勾,破烂的长衫和癫狂的面孔。
“弗兰肯......”
我不知为何如此恐惧,我只记得我随手捡了把斧头,鲜血喷洒在我的身上,他的脑袋滚落一边,至死都带着那癫狂的嬉笑,对着一面镜子,我看见了一个到处都是被针线缝得密密麻麻的怪物,还有几只蠕虫爬出他的胸口,在他的皮下爬来爬去。
我想,我是在地狱。
我想我真的无法理解上帝的世界,既然有了人类,为何有我的存在。
我只是想,有一个拥抱。
那个老人至今还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他就是上帝吧,他什么都看不见,可他却能看见灵魂,他多像一位慈爱的父亲,他拄着拐杖和我说他年轻时是如何赤手空拳制服一头狼,还教会我许多在野外生存的技巧,这让我在森林里相安无事的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明白人类到底畏惧我什么,是因为我丑陋的外表吗,可我的灵魂却依然保持纯洁。
我杀死了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像杀死我,老人绝望的'说,你也杀了我吧。
我颤抖着举起了砍刀,接着我烧毁了这一切,我的上帝死了,这世界现在由撒旦主宰。
我的灵魂亦如躯壳一般在腐烂。
曾经我多么想告诉她,我爱她,她没听到,因为她正爱着另一个人。
一个帅气,年轻,和她一样澎湃的血液的人。
我作为她眼中的一个朋友,只能装出很开心的样子,和她说:祝你们幸福。在她婚礼那天,我从花店抱了一盆新开的蓝玫瑰,她有点不开心,因为这玫瑰没有其他那么大,也没有其他花艳丽,我干笑了几声,她不知道,这朵花是唯一没有种在尸体上的花。
记录他的下一个突破是细胞重生,需要的不能再是死尸而需要活人。
我已经走投无路,也只能就这样继续下去,我穿起他的外套,便成为了他。拿起一把尖刀,收在披风下,在黑夜之中寻觅着,一个完美的试验品。每一次肢解都十分费力,你要在保证不破坏机体完整性下切下某个器官就不能说拿锯子锯或斧头砍,像做手术一般,然而时间太久肢体就会彻底死去,即使复活也会慢慢腐烂,就像我,我身上的腐烂气息越来越重,为了保证不被外人发觉我每天都要打上许多香水。我不知杀了多少人,练出了精湛的解剖技术,我甚至可以盲眼进行精确的解剖,而她便是我最完美的作品。
我必须要很快,人们发觉有异样了,每天都有人在消失,人们开始寻找那些失踪者,有的人认为他们都商量好的去了别的地方,因为我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年轻的,不受约束的青年。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都成了我花园里的花肥,开的那么艳,那么美,就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把她杀了,那样的果断,像杀死其他人一样,干净利落,我不是很爱她吗?我究竟是怎么了。
她本就不该出现,就不会发现这一切,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以一个个真正的人站在她的面前告诉她,我爱她。我会在海边建一座小木屋,我会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澳大利亚,在那世界的中心种下属于我们的花朵。
她说,她曾经一直在等我。
但现在,又意味着什么。我不需要理解,也不需要自由,那里面没有安全感,和牢笼没有两样。
我拉上了机器开关,周围的一切开始轰轰作响,灯光在颤抖,房间忽暗忽明,就像那个惊恐的夜晚,巨大的电流注入她两边太阳穴巨大的螺丝钉,她在疯狂的抽搐,我知道,要成功了。
很快反应变得缓和,不再那么激烈,灯光渐渐稳定下来,那块白布下开始蠕动起来。
我上前将她扶了起来,她眼神空洞游移着,我告诉她没事了,没事了。她站了起来,试着走了几步,但却虚弱的瘫倒在地,我想过去扶她,这时,她将手摸向了身后的一把斧头。
我笑了,很癫狂的笑了。
玫瑰初三篇十
很久以前,在一个神秘的城堡里住着一个英俊的国王。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世界上最漂亮的玫瑰花。
每天,他都会带上士兵,到森林最深处去寻找最美丽的花朵。有一天,一个士兵告诉他,在小河边的森林超市里发现了一朵最美丽的花朵。
国王一听,高兴极了,他急急忙忙来到了森林超市,果然见到了士兵说起的那朵美丽的玫瑰花。
那是一朵蓝色的玫瑰花,玫瑰花的叶子上还滚动着晶莹剔透的小水珠,花儿含苞欲放,在阳光的映衬下,好看极了。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花儿。”国王兴高采烈的说。
国王花了一千个金币才把玫瑰花买下来,然后,就迫不及待的把玫瑰花带回了城堡。
从此以后,国王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心爱的玫瑰花。可是,寒冷的冬天来了,玫瑰花冻的瑟瑟发抖。国王就在他的宫殿里装了一个大大的壁炉给玫瑰花取暖。蓝色的玫瑰花开的更加绚丽夺目。
玫瑰花的花瓣轻轻点头,“可是,这么多年我都忘记了伙伴们的模样。”
国王告别了翠鸟,继续往森林最深处走去。
蓝色玫瑰花点点头,它也闻到了和自己身上一样的味道。
终于,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近。他定睛一看,眼前仿佛一片花的海洋,红色,粉色的,黄色的,紫色的,橙色的,独独缺少了蓝色的玫瑰花。
国王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把蓝色的玫瑰花送回了家。望着眼前的姹紫嫣红,国王心满意足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