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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一
教材分析:
本课是一节学科之间的综合课,以美术学科为主。结合音乐的课程内容进行学习。活动设置为学生提供了多渠道的情感体验,透过美术、音乐感受相织的艺术情感。让学生产生共鸣,选择自己的绘画表达方式进行交流学习。
本课试图构建视觉与听觉之间的通道,潜在地在幼小孩子的心中埋下综合性艺术智慧的种子,将美术、音乐两种艺术形式的美积淀、渗透到学习之中,不断提高学生对美的直觉判断和表现能力。对于这种学习方式,学生将呈现极大的学习热情,作业表现将呈现异彩缤纷。
学情分析:
这个学期的学生思维灵活,喜欢唱唱画画,作画用笔用色大胆,不加修饰,形象夸张,强调自己的思想情绪。但要用语言表达对音乐的感受,和画出感受,还是有点难度。
知识与能力:学生学习运用点线面等绘画语言表现音乐的感受。
过程与方法:能够大胆表现自由地表现出音乐给自己的感觉,并且能用简单的话语表达内心的感受。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学习中感受音乐与美术的联系,体验综合性学习带给自己的乐趣。
教学重点:
激发学生参与综合性学习活动的热情,能通过听音乐把自己的感受画出来,并注意视觉与听觉的协调活动。
通过听音乐把自己的感受用点、线、色画出来,并注意视觉与听觉的协调活动。
一、热身激趣导入。
1、播放阳光活动健身操音乐,学生跟随音乐跳健身操。
(学生回答谈谈体会)。
2、师:刚才我们用美术的舞姿和言语表现对音乐的感受,你想试一试用画画来表现吗?这节课,我们就来进行听听画画的美术活动,把你对音乐的感受画出来。(老师板书:听听画画)。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对停车场地、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安全、智能管理成为车辆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在常规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中,人们采用非接触式感应技术,感应距离从5cm—8m不等,以非接触式的卡作为汽车身份的最重要的识别标识,虽然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入,但为确保卡和车统一的问题,通常还需要增加图像对比系统,即汽车在离开时由值班人员对车辆的进出图像进行人工对比,以确保卡和车的准确和安全。费时费力,遇到车辆进出高峰有可能会出现拥堵的问题,且不能解决车辆进出管理中存在的人为因素。车牌识别技术的推出和应用,有效的解决了车辆管理系统中的身份标识问题,尽管牌照的字符、颜色、格式内容和制作材料多种多样,但是汽车牌照号码仍是全球范围内最为精确和特定的车辆的唯一“身份证”标识,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可以在汽车不作任何改动的情况下实现汽车“身份”的自动登记及验证。
新型的车位引导系统作为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有力补充,从而形成了智能化更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能够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引导和管理,本次设计系统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引导人们更加方便快捷地停车,进一步提高机关车辆的管理效能和运行效率。
在本次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中,我们在进行方案设计的时候将严格遵照以下原则进行设计。
技术先进性。
系统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主要设备应采用具有当今技术领先水平的、成熟的及国际著名品牌的先进产品,保证系统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的先进性。
功能实用性。
在方案设计和设备的选择上,应注重系统功能的实用性。先进的技术应当有利于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和设备的使用价值,从而赋予产品以最高的性能价格比。
性能可靠性。
系统的高可靠性是对系统功能强有力的保证。在这方面,我们不仅有技术成熟、先进的可靠产品,更有多年丰富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保证整个系统成为一个稳定可靠、经久耐用的系统。
操作方便性。
系统还应该体现其操作和维护的方便性,而设计的合理性是其主要保证;合理的布线和操作设置、简洁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操作界面、全面的操作手册。
设备可扩展性。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许多新用途是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而出现的。系统主要设备可以通过软件升级方式更新换代,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技术不落后。而且通道接口较多,可以随着应用需求的变化而扩展。
系统构架。
出入口管理:出入口管理系统主要通过采用电动挡车器+车牌识别模块设备的组合,并进行对设备进行整合联动的。方式,来对车辆的进出进行管制。结合管制空余车位数量,计算或限制停车时间,加强防盗/防作弊的功能,使系统更有效的辩识和管理进出场车辆。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三
系统实现全视频车位引导停车为主及场内反向寻车为辅的进出车场管理方案,实现无需刷卡、减少排队等候功能,为现今停车难提供一种高效、便捷的停车管理解决方案。包含以下子系统:
1、出入口管理系统:将出入库车辆的车牌号码作为车辆管理的唯一凭证,自动采集出入库车辆的前部特征图像,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
4、云停车服务平台(扩展功能):车主终端安装app,平台为其提供停车位的查询、缴费、引导等功能。
1、不停车快速入场:入口无需发卡发票,出口无需验卡,验票。并且可做到入口无人管理,无障碍通行。既可节省卡或票的成本支出,也可相应节省人员开支。
2、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将出入库车辆的车牌号码作为车辆管理的唯一凭证,自动采集出入库车辆的前部特征图像,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作为停车管理、安全认证的原始数据,并以车牌号码作为数据标识进行信息数据管理。
3、视频流逐帧识别:系统自动提取出视频中所存在的车牌号码信息、颜色信息,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包含车辆的单帧或多帧图片、车牌小图、车牌二值化图等信息,实现全天候的车牌识别,以及无牌车的检测与抓拍。
车牌识别一体机——设计有可升降装置以满足各种高度需求,摄像头像素达到130万像素,具有夜视功能,实现高清晰及高准确性的有效识别。设备与显示控制一体机联动,当识别车牌成功后将联动显示控制一体机显示车辆车牌、进场时间同时控制道闸开闸放行;车辆离场时,设备识别车牌后联动显示控制一体机,提供用户缴费依据,缴费后放行。
出入口显示控制一体机——集显示、控制、语音功能于一体,可滚动显示实时时间、社区欢迎语、车牌号、有效期、收费金额、剩余车位等,可控制道闸起落,与传统的系统相比,其具有免去了控制设备的安装,对于工程成本而言得到了极大的成本控制。设备安装于入口处,当车主到达停车场入口时,可查看剩余车位情况;设备安装于出口处,当车主离开车场时,可查看应缴费金额。
室内led车位引导屏——主要安装于车场内,用来显示行车方向机该方向的剩余车位信息,引导车主快速停车,根据停车场大小及实际需求供有单向、双向、三向可选。
视频车位引导及反向寻车系统是基于车牌识别专利技术、dsp处理专利技术等多项发明的综合应用,实现现代智慧交通领域的停车管理的解决方案。
系统应用行业领先的串行布线方案,实现一个视频节点控制器可管理16个视频检测终端,在节约线材成本、设备成本方面极具优势。
视频车位探测器——是车位信息的采集终端和指示终端,必须配合视频节点控制器才能正常使用。设备正常安装于走道上。
单摄像头:一个视频车位探测器可探测一个车位;
双摄像头:可实现一个视频车位探测器检测两个车位,对于设备成本控制有极大优势。
视频节点控制器——应用于16车位的车牌号码提取,并将识别结果传输给中央控制器,以及指示车位是否空闲,传输车位到引导屏,同时还能为摄像机提供电源。
户外led车位引导屏——可定制安装于停车场入口处,用来显示整个停车场的总车位你信息及所剩余车位信息,方便车主判断车场内是否还有剩余车位。设备与中央控制器连接,通过中央控制器采集视频节点控制器的车位情况信息,进而显示全部车位及车位剩余情况。
智能寻车终端机——安装在车主进入车场的入口处(一般安装在电梯附近),通过触摸的方式输入车牌号,触摸屏上的地图就会显示告知车主自身的位置与车辆所停的位子。还可以通过停车的时间,显示该时间内的停车的车辆图片供车主进行选择。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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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系统,又称出入管理控制系统,是一种管理人员进出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常见的门禁系统有:密码门禁系统,非接触卡(感应式卡)门禁系统,指纹虹膜掌型生物识别门禁系统等的总称。密码门禁系统由于其本身的安全性弱和便捷性差已经面临淘汰,生物识别门禁。
出入口门禁安全管理系统是新型代化安全管理系统,它集微机自动识别技术和代安全管理措施为一体,它涉及电子,机械,光学,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等诸多新技术。它是解决重要门出入口实安全防范管理的`有效措施。适用各种机要门,如银行宾馆车场管理机房军械库机要室办公间,智能化小区,工厂等。
硬件分可分为:多功能扫描仪:获得实验人员的掌形信息并向主机传送。
主机:接受从多功能扫描仪传送过来的掌形信息对其进行判断并向控制器下达命令以及接受控制器的信息。
控制器:接受主机下达的命令并执行。
电机:执行控制器的命令带动传动装置运动。传动装置:传递电机和门之间的运动传感器:对人的通过进行感应。
报警系统:当实验人员非法进入实验室时进行报警。
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门禁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门禁系统早已超越了单纯的门道及钥匙管理,它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套完整的出入管理系统。它在工作环境安全人事考勤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该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辅助设备可以进行电梯控制车辆进出控制,物业消防监控保安巡检管理餐饮收费管理等,真正实区域内一卡智能管理。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五
一、设计理念:
现代社会需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因此,美术课程应特别重视对学生个性与创新精神的培养,使学生思维的流畅性、灵活性和独特性得到发展,最大限度的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小挂饰》是人教版第二册当中的一堂造型表现课。在教学中紧紧围绕自主学习、与人合作、共同探究的教学线索进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和挖掘创造潜能,并使学生在动脑、动手的过程中充分享受成功所带来的快乐。
二、教材分析。
我们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星球,如何保持它的美丽并使它更加易于人类居住是每个地球公民的责任。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些留之无用、弃之可惜的纸餐具,但稍加改变,就可以成为情趣盎然的艺术品。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蕴含着美的源泉,艺术来源于生活,一件件废旧物品给了孩子太多的启迪,在这里孩子们找到了联想的立足点,擦亮了思维的火花,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激发了创造美、表现美、点缀美好生活的兴趣和欲望。
认知:通过实践活动,触发学生能够对手边材料去发现和认识,能够考虑到物体的特性灵活运用、适时造型,使这些废旧物品焕发新的光彩。
情感:通过尝试让学生深深感受到生活处处隐藏着美的构件,激发学生从小懂得依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点缀生活的兴趣和欲望,形成初步的环保意识。
能力:通过对各种废旧材质进行造型的过程,培养学生初步的对艺术作品的造型表现能力,大胆创造的创新精神和与人合作的意识。
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根据不同材质形态,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新的造型表现。
难点:对不同材质形态的联想迁移。
五、教学准备:
教师:纸杯、纽扣、纸盒、吸管等废旧物品,废旧物品做成的图片课件。
学生:收集彩色纸、吸管、果核、落叶、纽扣一次性纸杯等废旧物品。
(一)、游戏。
1、变魔术:
小朋友,你们看过变魔术活动吗?
你们想不想看老师变魔术呢?
教师边说边用早准备好的一次性纸杯快速穿成一个挂饰,并把它挂到脖子上,让学生欣赏。
(教学意图:创设一个轻松愉悦的学习氛围,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
(教学意图:以这种形式让孩子们轻松自然地进入学习情境,及时回顾“变”的过程,形成初步的适时造型意识。)。
2、看谁脑子转得快:
教师将纸杯、吸管、费旧纽扣、果核等一一展开,让学生观察,然后随意组合,看一看谁能马上联想到最好的组合方式。
(教学意图:联想是再创造的基石,没有生动的活跃的联想,艺术作品就缺少打动人心的闪光点。活跃的课堂气氛也有助于学生放松自己的思维神经,为创造出与众不同的作品打下良好基础。)。
(一)小组合作联想。
以四人小组为单位,把自己准备好的费旧物品摆放在一起,通过大家动手拼一拼、合一合、剪一剪等方法共同探讨各种造型。
(教学意图:再次联想,给学生一个自由探究放飞理想的空间。在合作探讨的同时培养了一种共同努力、互帮互学的协作精神。)。
(二)反馈交流结果。
1、小组汇报。
用什么材料经过怎样改造能做出什么?
为什么这样组合?你是怎样想到的?
(教学意图: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总结探讨的结果,由此上升到一个提炼经验的高度,让学生初次展示自己的学习结果,在听取别人成果经验的同时也补了自己的短处。)。
2、点拨引导。
(教学意图:让学生知道将它们改造成想象中的东西,还可以用许多手段去修饰,保留它们原有的美,稍加改进就可创造出各种美丽的小挂饰。)。
(三)小挂饰造型图片欣赏。
(教学意图:启发学生联想,为下面的创作学习做铺垫。)。
(四)各小组活动学习。
教师以合作者的身份积极参与学生的创作活动,帮助解决学生作业中的问题。
(五)展示评价。
一段激情飞扬的音乐响起。
1、以小组为单位,各成员带着各自的作品上台展示,请小组长当解说员介绍本小组制作的成果。
2、教师手拿纸话筒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活动:
1)你们小组制作出这么多的作品,真是厉害!谈谈你们现在的心情好吗?
2)你们是怎么想到这些方法的呢?
3)看了他们的作品各位观众有什么话想对作者说吗?
(教学意图: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满足表现的愿望,激发他们学习美术的持久兴趣。教师以“记者”的身份加入到评价展示活动中,既起到了活跃课堂气氛的作用,又可随时调节学生们的学习评价方向。)。
3、小组和他们的创作成果拍照留念。
(教学意图:让学生感受收获的无比喜悦,增强了小组集体荣誉感。)。
(六)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呢?
学到这里你有什么话想告诉大家吗?
(教学意图:回顾学习过程,加深对课业内容的理解。
(七)课后延伸。
结合班会课等时间,充分利用学生们创作的作品,作为道具,设计童话情景,进行与环保有关的剧情表演。
(教学意图:拓展延伸,升华主题思想,提供一个展示个性的空间。)。
七、反思:
(一)创新能力的培养具备敢于创新的勇气是创新的前提。有位名人说:“没有个性就没有创新。”因此,教师要鼓励学生质疑和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发展学生的个性特点,并且要在课堂上营造和谐、平等的学术氛围,让学生相信自己是具备巨大的创新潜能。但我们看到仅有创新的勇气是不够的,要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就必须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经常启发学生积极思考,鼓励他们大胆想象,充分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积极倡导和培养学生的主动性,保护好他们独特的视觉语言形式,张扬每个孩子的独特个性,有效地开发学生的联想和想象力。
(二)合作意识的形成长期以来,我们的学习方式是单调的,传授式的教学几乎成了唯一的学习方式。这种教学以教师的讲授为主,特别是在学习技能、技巧的课上,教师忙于示范,完全成了知识的传授者,学生只有被动的接受教师所讲的一切。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美术课程标准》所倡导的合作性学习方式,是不同以往的学习方式,它把学生立于主人的地位,教师从课堂中的主导者变成幕后的引导者、共同学习交流者,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
合作学习易使人与人之间产生情感上的沟通与联系,在这里学生不仅能够充分体验到平等、民主、友情,也感受到在集体中探求知识、积极参与的乐趣。在未来的社会中,才能适应信息社会高度发展的需要,取得更大范围内竞争优势。
(三)教学评价的综合性。
传统的美术教育评价,往往只要求学生提供美术课的作业,而对于学生是如何完成这张作业并不是十分关心,对学生的教学评价完全是取决于教师对学生单一的美术作业好坏的肯定与否定来实现的。这样,压抑了学生的学习创造空间和创新意识,抹杀了学生的个性体现。教学中,我们应密切关注每个学生的创作动机、创作环境、创作条件、年龄性格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而形成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多的关注学生求知、探索和努力的过程,抱着一种充分尊重和信任的态度,耐心的运用恰当的评语说出自己的体会和对学生的期望,让孩子们感到老师是关心帮助和尊重欣赏他的。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全面发展。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六
第一条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场。
第三条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安局负责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负责济宁市城区规划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开办公开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市规划局应会同公安、建设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宾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居民小区等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街(区)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停车场建设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规划建设停车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有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补建停车场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停车场。
第八条根据车辆停放需要,须在支路、繁华商业街道、小区街道等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应由公安机关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统一确定,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封闭住宅小区院内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建设的.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况,确需关闭停车场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条拟经营公共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经公安、规划部门同意,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二)使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三)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悬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及其统一监制的标价牌;
(四)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五)使用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领取的地税部门监制的通用定额发票;
(六)公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投诉电话号码,公开管理制度;
(七)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八)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整洁;
(九)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防止车辆丢失;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专用停车场拟向社会提供车辆停放有偿服务的,其经营者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停车场停放车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停车场交通标志线有序停放车辆;
(二)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三)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费;
(四)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施。
第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要临时停车的,应在统一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停放,不得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
第十五条道路两边的单位确需占用公共场所临时停放职工、学生的车辆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者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保管费。
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的,车辆停放者有权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建设的停车场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行,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条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颁布日期:20150125 实施日期:20150201
颁布单位: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设置使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包括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库)、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以及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库)。
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和本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政府建设专项资金,对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场及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人行道的机动车停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发改、规划、财政、国土、市政、消防、质监、工商、税务、市容园林、价格、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格局。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内部或者配建的停车场(库)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
第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全市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具体实施。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经营性停车场,并负责经营性停车信息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改、规划、国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交通规划以及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制定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
商住一体的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中应当明确公共停车位与专有停车位的比例,公共停车泊位应当对外开放。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编制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并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建设、公安交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量化评审,评审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修改意见,由编制单位重新编制后再次评审。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应当按照设置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场。确因场地等条件所限,无法满足配建泊位要求的,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机动车停车泊位数缴纳建设差额资金或进行易地补建。建设差额资金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前征收,专项用于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建设。
在本办法施行前体育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广场、车站、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商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以及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配建的停车泊位低于配建标准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按照标准增加。
配套建设的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属市政基础设施,停车场用地的土地供应方式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单独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原则上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出让方式供地。
(二)已建项目需要扩建停车场的,以出让方式供地。
(三)对于已经取得地上使用权,需要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仍按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土地出让金按照评估的地下空间市场价格收取。
第十二条公共停车场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建设项目无人投资的,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投资建设。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居住区闲置的土地,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地下,可实施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政策,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竣工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配建停车场建设规模进行专项审核,配建停车泊位不达标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经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经依法批准单建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申请地下土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设置的机械式车库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应当依法到工商、税务、价格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设施清单和相关图则;。
(二)相应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培训证明;。
(三)工商、税务、价格等部门审批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变更或注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变更备案信息。
第十九条非经营性停车场应当在投入使用后及时将停车场泊位数量、管理单位等基本信息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室内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根据需要具备照明、通风、消防、排水、防盗和安保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转。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残疾人的专用泊车位。有条件的停车场应当设立电动汽车自动充电设备。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员需经岗前培训,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服务、按规定收费。未在划定区域收费,或未按规定着装、不佩带上岗证、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拒付停车费。
(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二)制定停放车辆、安全保卫、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备的照明、消防、通讯和计时收费等设备;。
(四)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维护机动车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确保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机动车;。
(四)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第二十四条利用政府储备土地或企业、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设立临时公共停车场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停车场的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区域和停车场的类别,制定分类收费标准,并按照土地级别和停车需求及时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市政等部门依据停车专项规划,编制道路临时停放规划。
道路临时停放规划应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行人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
第二十七条设置的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造成安全隐患。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压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阻碍消防通道,并应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有供机动车出入的坡道或出入口,留有行人安全通行通道。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临时停放路段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提出调整方案,由市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市政等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论证,修改临时停放规划后,方可对已有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道路红线内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
禁止利用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从事车辆清洗、维修、装潢、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的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条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的道路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施划停车泊位,设立统一的道路停车场标志牌,公布路段名称、停车泊位数、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等。道路停车场撤销的,应当及时撤除标志牌、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一条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大型群体性活动需要临时占用、暂停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建成后,未配建停车场或者配建停车场达不到标准的,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处以违法工程整体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挪作他用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进行停车场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设置道路停车场的,或擅自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两百元下罚款,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清理取缔违法设施。
第三十六条违反规划、城乡建设、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根据规划独立选址建设或通过临时占用闲置土地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三)配建停车场,是指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配套建设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四)道路停车场,是指利用城市道路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五)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性道路停车场和经营性对外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第三十九条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以及市辖县的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5月27日起施行。9月1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发布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八
近日,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配建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本单位、本住宅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设工程配建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泊位。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上依法设置的机动车停放场地,包括免费停车泊位和收费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一领导,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公共停车场建设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实行市区两级分级筹资、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受其委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价格、交通运输、人防、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方便群众、有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应当予以严格保护,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绿线性质。
第八条新建的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城市公交枢纽、首末站、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城市出入口、大中型商贸或者公共活动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九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照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的,应当在改建、扩建的同时补建:
(一)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
(三)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大(中)型经营性场所;(四)承担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导致原有配建的停车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就近补建或者以其他方式达到配建标准。
第十条停车场应当按照停车场设置规范和标准,建设照明、通信、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充电设施等停车场配套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大型公共停车场应当配建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凡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既有住宅区域内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不能满足需要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在小区内空置场地、道路划设业主共有的停车位。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沿街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停车场进行自行管理,若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确需划设停车位的,属于业主共有的开放式场地,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统一划设临时停车场;属于非业主所有的开放式场地,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划设为临时停车场。
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
已经改变用途的,应当自行恢复;未自行恢复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限期恢复。
第十五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按规定给予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城市区域停车诱导系统,指导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建停车诱导子系统,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本区域停车诱导系统。
第十七条市、县(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招标或者拍卖收入应当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自行确定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从事公共停车场的经营,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者基本信息;。
(二)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及红线图;。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五)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交通组织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
(六)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运营维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停车场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注销的,应当按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并自变更、注销登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相应调整或拆除停车场标志牌,同时向社会公告。
临时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申请备案的,除提供前款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第十九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五)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
(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国家和省、市其他相关停车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经营性公共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经营。经营者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停止经营的,应当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在停止经营的十日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价格标准交纳停车费;。
(三)正确使用停车场设施、设备;。
(四)不得停放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价格确定手续。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拒付停车费。
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凭本人残疾证在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第二十四条有条件的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将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
专用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段停车。超过约定时段拒不驶离的,停车场经营者有权终止约定的停车服务。
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范围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毁损、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不得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据为专用。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对全市道路停车泊位状况进行评估,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相关单位、市民的意见,适时增减道路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七条施划设置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
(二)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三)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四)按照国家标准划设道路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
人行道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安装道钉、提升道牙高度等方式防止车辆进入。
第二十八条下列区域禁止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一)城市主干道、快速路;。
(二)人行道上设置停车泊位剩余宽度不足三米的;(三)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
(四)设有燃气管道、光缆线路等地下设施的;。
(五)距离能够提供充足停车位的公共停车场三百米以内的;。
(七)学校、幼儿园、医院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五十米范围内的路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道路停车已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的;(二)妨碍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的;。
(三)道路周边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四)其他情形需要撤除的.。
第三十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招标、拍卖所得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三十一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并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三)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并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发票;。
(五)采用电子管理系统收费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示使用说明,并确保设施完好、整洁。
第三十二条举行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相关区域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暂停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
第三十三条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并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交纳停车费用。
第三十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发展程度,逐步推行地磁等车位检测器,实现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由车主自助电子支付。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不得利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收取费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设立临时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与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实时停车信息数据传输系统,未将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遵守相关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擅自停止经营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设置、毁损、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标志和标线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遵守相关停车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警,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收费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与机动车所有人就车辆损害赔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的停车场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2月1日起施行。7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同时废止。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九
教学设想:
高一的新生正处在学习角色的转变期,从初中的学习内容转变到高中的学习内容上,对许多诗歌艺术手法和鉴赏技巧还处于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状态中,需要老师正确的引导和点拨,让他们掌握正确的分析鉴赏方法。
课标要求培养学生阅读诗歌的兴趣,理解诗歌的思想内涵,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提高文学修养。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一第一单元为诗歌单元,收录了中国现当代的一些优秀诗篇。《雨巷》排在本单元第二课,属于精讲课文。这是一首象征诗,朦胧,含蓄难以理解。意象是解读诗歌的钥匙,教学中注重引导学生从意象入手,结合诗句和时代背景理解诗歌意象的象征意义,体会诗人的情感,从而掌握诗歌最重要的鉴赏方法——通过意象解读诗人的情感。
一.教学目标:
体味作者朦胧忧伤复杂的感情,关注时代和生活。
二.教学重点。
体会作者情感。
三.教学难点。
赏析诗歌意象。
四.教学方法。
朗读法讨论法探究法。
五.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
六、教学时数。
一课时。
七、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图片导入。
细雨如丝的江南,一位美丽忧郁的姑娘在雨巷中默默彳亍着。这样的画面就出现在现代诗人戴望舒的雨巷中,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雨巷》,走近这位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二、自主积累。
1.作者简介。
戴望舒(1905.3.5~1950.2.28)现代诗人。又称“雨巷诗人”,中国现代派象征主义诗人。戴望舒为笔名,原名戴朝安,又名戴梦鸥。浙江杭县(今杭州余杭)人。他的笔名出自屈原的《离骚》:“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意思是说屈原上天入地漫游求索,坐着龙马拉来的车子,前面由月神望舒开路,后面由风神飞廉作跟班。望舒就是神话传说中替月亮驾车的天神,美丽温柔,纯洁幽雅。他曾赴法国留学,受法国象征派诗人影响很大。
诗集有《我的记忆》《望舒草》《望舒诗稿》《灾难的岁月》《戴望舒诗选》《戴望舒诗集》,另有译著等数十种。为中国现代象征派诗歌的代表。无论理论还是创作实践,都对中国新诗的发展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
2.写作背景。
这首诗写于1927年夏天。当时全国处于白色恐怖之中,戴望舒因曾参加进步活动而不得不避居于松江的友人家中,在孤寂中咀嚼着大革命失败后的幻灭与痛苦,心中充满了迷惘的情绪和朦胧的希望。
三、播放录音,整体感知。
1.这首诗讲了个怎样的故事?
细雨春日,一位青年撑着油纸伞彷徨在雨巷,他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姑娘,也撑着油纸伞向他走来,走过他的身旁,走尽这雨巷,但最终他还是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这雨巷。
2、说说你读这首诗的感受。
感受:忧伤、惆怅、凄婉、寂寥和朦胧的美。
3、你是如何获得这种感受的?
明确:诗歌内容,具体来说是诗歌的语言,诗歌的意象。
四、研读诗歌,把握意象。
我们的忧伤、惆怅等感受来自语言,作者并不是直抒胸臆,而是通过意象来表现某些情感。
合作探究1。
朗读全诗,划分朗读节奏,找出诗中描写的典型意象。
学生讨论后,明确划分朗读节奏。
学生找出诗中的典型意象:油纸伞、雨巷、我、丁香姑娘、颓圮的篱墙等。
生1问:油纸伞的特点是什么?
生2答:复古,怀旧。
生3问:作者为何要写雨巷?
生4答:雨巷朦胧悠长寂寥,雨巷与作者的心情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
生5:作者为什么希望遇到丁香姑娘,而不是牡丹姑娘或其他姑娘?
生6:因为丁香代表愁怨,作者内心孤寂彷徨愁苦故希望遇到丁香姑娘。生7:作者描写她的颜色、芬芳,希望丁香姑娘的外表和内心都是很美丽的,作者对未来的憧憬,就是要像丁香姑娘一样的美好。
生8:丁香姑娘是一种象征性的。“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人就把丁香作为愁心的象征。丁香姑娘形象寄托着作者的愁心和对美好理想的追求。
合作探究2。
结合诗句,请用简洁的语言对诗句中主要意象的特点加以描述。
雨巷。
细雨,如幕,笼住了这长长窄窄、窄窄长长的石巷,剥落的檐头,刻进了多少的历史沧桑?濡湿的青石板路,如蛇般蜿蜒向前,在尽头等待的是望穿秋水的欣喜,还是冷彻骨髓的幻灭?小巷无语,静默地站着,站着……雨越发的细密了。
我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这悠长的雨巷,暮风吹寒,吹乱了漫天的雨丝,也吹乱了我如潮的心绪。千万个日夜的盼望终于窥得你美丽的容颜,但还来不及欣喜,你已离去。留给我的是你满巷的淡淡的芬芳。就让我独自固守下去吧,终有一天,我会用我的热情解开你心中的丁香结,会让你冷漠的脸在我掌心绽开如花的笑颜。
丁香姑娘。
更多。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十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
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八、停车场管理规定须悬挂公示。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十一
了解作家作品。
理解全诗的意象,初步学会鉴赏诗歌。
【教学重点难点】。
对诗歌情感基调的把握,理解全诗的意象。
【教学设想】。
【教学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一、引入。
投影几首现代诗。
《天上的街市》《偶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当然还有很多诗人,这些诗人就像明星一样的璀璨夺目,他们的诗作到今天读来都让我们觉得意韵悠长。
【作者,作品】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戴望舒的《雨巷》,说起戴望舒,就会把他和雨巷联系在一起,的确,因为写了《雨巷》,当时年仅22岁的戴望舒就被冠以雨巷诗人的美誉。
戴望舒,原名戴梦鸥,浙江金华人。中国著名的现代诗人,他的代表作还有《我用残损的手掌》,诗集《望舒诗稿》《望舒草》《我底记忆》。
【引入】戴望舒的诗深得中国古典诗词婉约诗风的遗韵,又受法国象征诗派的影响,因而诗作呈现出孤独抑郁消沉的特点。
音韵之美。
结构之美。
意象之美。
意境之美。
(讲述戴望舒的《雨巷》发表的故事)简单介绍诗歌鉴赏的几个方面:
二、课文。
这篇课文大家应该很充分地预习了,那么请大家来说说看,这首诗说了个怎样的故事?
【思考并回答】。
【总结回答】同学们都回答得很好,但是大家也发现了这么一个问题,一首诗我们要说出它的内容总是显得比较困难,但是如果我们要想说出诗的感情就比较容易了。的确,我们学诗,读诗,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住诗的情感基调。
【再说】那么请大家再说说,你从这首诗中读出了什么感情?
【思考回答】。
【参考答案】朦胧愁怨凄清的等等(答案不限)。
引导学生具体地说出这些情感,比如本诗写了怎样的人和事。
注意结合自己的理解,体会诗的感情特征。
【学生自读划分节奏】可以选择一个小节划分节奏。
准备下节课表演背诵。
第二课时。
回顾上节课的内容(作者、作品、鉴赏的方法、诗歌的音乐美、结构美)。
检查朗读以及背诵(每一小组推荐一个人上台表演)教师给予点评,富有情感,声情并茂。
三、【理解诗歌的意象】。
所谓的三分文章七分读,在诵读中我们能够不断地与作者进行对话,体会作品的情感意味,常读常新,不断获得新的,全面的体验。(学习方法:本单元的诗歌学习也是以诵读为主。)(补充诗歌的音节美,结构美)。
诗歌除了情感以外,它带给我们的还有许多融入了作者感情的意象。而这些意象就构成了我们诗歌的意境,构成了诗歌的情感之美。
意象:是诗歌中浸染了作者情感的东西。就是指那些客观的具体的事物带上了人的痕迹,烙上了人感情印记。一句话,意象就是融合了作者主观情感的客观事物。鉴赏时,必须先明确作者是要通过意象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情的。
[思考、讨论]本诗中有哪些主要的意象?
[学生回答,点评]。
[参考答案]雨巷丁香。
丁香是古典诗词里常见的意象。(投影图片)丁香花白色或紫色,一直以来就是纯洁、高贵的象征,丁香花颜色淡雅但不轻佻,姣好可惜花期比较短,容易凋谢。自古以来,文人墨客对丁香花倾注了许多情感,但是丁香总是和愁联系在一起。(看课后的练习四,齐读课后诗与词,明确丁香与愁的关系。在诗歌当中,固定的景物或者事物都有其比较固定的含义,比如梅花象征高洁真情像梅花开遍,冷冷冰雪不能掩没;松柏竹菊象征坚强;云象征游子;)。
[思考,讨论]。
[参考答案]联系姑娘和丁香,是因为我心目中的姑娘具有丁香般的气质,有丁香般的忧郁、高贵和超凡脱俗的感觉。
姑娘的象征意义可以有很多理解,可以指现实中的姑娘,她是我邂逅的女子;也可以是我的理想,在风雨飘摇的年代里(1927年张作霖的`北洋军阀的统治),我的追求。甚至也可以是我自己。
[板书]。
雨巷:悠长、寂寥、雨的哀曲。
丁香:愁怨、(颜色、芬芳、忧愁)、惆怅。
姑娘:(颜色、芬芳、忧愁)、哀怨彷徨、默默、
彳亍、冷漠、凄清、惆怅、静默、凄婉、迷茫。
我:独自、彷徨。
四、[总结全文]五、[布置作业]。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十二
外廓尺寸进行设计。
2机动车停车场内车位布置可按纵向或横向排列分组安排,每组停车不应超过50veh。
当各组之间无通道时,应留出大于或等于6m的防火通道。
3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应远离交叉口;
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桥隧引道处,
出入口的缘石转弯曲线切点距铁路道口。
的最外侧钢轨外缘不应小于30m。距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梯道口不应小于50m。
4停车场出入口位置及数量应根据停车容量及交通组织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其净距。
行驶的要求。
5停车场进出口净宽,单向通行的不应小于5m,双向通行的不应小于7m。
6停车场出入口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的障碍物应清除。
7停车场的竖向设计应与排水相结合,坡度宜为0.3%~3.0%。
8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及停车场内应设置指明通道和停车位的交通标志、标线。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十三
为保证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区内共有露天、半封闭车位470个,不包括已出售车库,分别以0-8字头进行编号,其中半封闭车库20个。
二、据统计小区露天停放车辆为497辆(不含私家车库停放车辆)。其中云aa9字头的有65辆,云o字头的有21辆,警车有5辆,军车有3辆。为解决车辆多车位少的问题,所有露天车位不另收车位租金,均视为临时车位提供泊车。
对二区值班室至门诊路口靠右边可规划40个车位的位置补充规划,做到合理化利用,解决车位紧张的问题。
四、起用ic卡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1、现有ic卡1000张,需重新制作图案用不干胶张贴(每张费用0.2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图案,背面为提示内容。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
2)按有关规定,本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no.0001至no.1000。
云南xx物业管理公司xx服务中心。
电话:4633511、4634422。
2、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捷顺公司负责完成,费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收费标准。
1、参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结合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收费办法。
1、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对20个半封闭式车位进行出租(7幢3号、4号2个,16幢4号、9号2个,17幢4号、9号2个,18幢9号4个,25幢-26幢之间10个。),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八、建议收费时间:3月1日。
2024年停车场设计案例范文(14篇)篇十四
我在教授科学版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化学第七章第二节饱和溶液不饱和溶液的教学时,我当时按照已经准备好的教学思路走进课堂,满怀信心地实施课堂教学。根据多年的经验,这堂课教起来并不难,只要把饱和溶液的概念通过实验形象化的给出,方便学生理解即可;在继续深化饱和溶液、不饱和溶液与浓溶液、稀溶液关系,让学生准确地用语言描述其四个概念间的关系,即达到其教学目的。
课堂教学中所用的实验没有用教材上现成的试验。这节课教学的开始便从现实生活入手,我选择生活中最熟悉、最多见的食盐和水来做试验,让学生感受到化学与生活的距离之近。我设计的试验是这样的,在室温下,选择一个量程为250毫升烧杯,在烧杯里加入100克水,分四次向烧杯里加入10克食盐,而且加完食盐后用玻璃棒充分搅拌,保证食盐充分溶解,同时观察且记录结果,记录结果如下:
第一次:加入10克食盐,结果是全溶无食盐剩余。
第二次:再加入10克食盐,结果是全溶无食盐剩余。
第三次:再加入10克食盐,结果是全溶无食盐剩余。
第四次:再加入10克食盐,结果是部分溶解有食盐剩余。
[注:未溶食盐是4克]。
第一次所得溶液、第二次所得溶液,、第三次所得溶液均能溶解食盐故称为不饱和溶液,第四次所得溶液已经达到不能溶解食盐的状态,也就是说达到溶解极限,其极限值为36克,溶液称为饱和溶液。据此可借此试验全过程,分析。
总结。
得到饱和溶液与不饱和溶液的含义;此时有位女同学问:“老师,所有固体物质在100克水中溶解均有极限值吗?”听完后,我大脑中突然有了新感觉,感觉到第四次试验溶解达到极限,其极限值为36克,已经为固体溶解度的理解无形中提供了相当不错的理论基础,何不借此顺水推舟把固体溶解度与学生一起学完,同时也给这位女同学一个解释。这样把下一节难理解的概念轻而易举得学会了,为下一节学习提供了很大方便,做到难点分散,教材有机整合。于是我这样做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配合得非常默挈,有水到渠成之感,过去对固体溶解度的教学之困得到解决,而且收效奇佳。真有点“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受。
真是瞬间的灵感为解决教学难点提供了挈机,可见稍纵即逝的灵感,我们如果不注意便会离我们远去,教学中我们要时刻注意捕捉这种灵感,时刻注意挖掘这种教学潜在资源,开辟教学新天地,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真正地做学生学习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