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编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工作的变化和需求。一份好的工作方案可以为我们提供清晰的思路和行动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一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二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11日前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80191;邮箱:。
[email protected]。
).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民意调查和总结评估.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四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社政策文件精神,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作风为民务实为主要内容,以抓好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为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人社系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水平,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
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7+4+10”整改任务,结合人社系统行业特点,集中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0个专项整治:
1、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形式变通代替“红头”文件;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坚决杜绝公文旅行和要求不具体现象,安排会议活动等时间要综合考虑各单位、各股室因素。
责任领导:贾素琳。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8-10月实施。
2、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疲散拖拉、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纠正漠视民生、与民争利、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和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问题。
责任领导:董文军。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结束。
3、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多占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问题,严肃查处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肃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公车私用等行为。
责任领导:董文军。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7月底前结束。
4、开展“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滥发钱物等问题,严肃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从严查处“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滥发奖金、补贴、实物等问题。
责任领导:贾素琳。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股室: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6-9月实施。
5、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从严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等场所的消费行为;严肃查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
责任领导:董文军。
牵头单位:纪检组。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及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6-9月实施。
四、程序繁琐、告知不明等问题。
责任领导:牛建林。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8-9月,8月底制定具体措施。
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信口开河、口无遮拦,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
责任领导:石宝宏。
牵头单位:机关党支部。
责任单位:机关支委及各二级单位干部。
完成时限:6-8月具体实施。
8、开展社保大厅服务能力提升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素养不高、服务意识差、纪律懈怠、庸懒散拖、违规违纪等问题,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规范办事行为,严格“十不准”纪律,提升工作能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服务功能,强化内外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全局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机关科室、窗口单位、基层单位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促进全局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着力营造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的良好氛围,为住建系统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关注和反映的问题入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找准症结,坚决整改。
——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从领导班子做起,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措施、带头抓好整改,以自身作风转变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强化典型引领。对勇于担当、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宣传表扬,对敷衍塞则、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纪追责问责,树立鲜明工作导向。
——坚持求真务实。把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作为衡量整治效果的重要标准,坚决避免摆样子、走过场。
——注重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剖析研判,用制度进行规范约束,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
三、
重点任务。
(一)深化作风纪律整治,持续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各部门要立足岗位职责,深入查摆剖析、持续整改提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窗口,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坚强阵地。重点整治3个领域突出问题。
1.局机关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行动不主动,大而化之、简单应付,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2)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缺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精神,缺乏敢抓敢管劲头,对基层情况不熟、底数不清,思路措施不当、指导推动不力等问题。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在全面建设“五个x”、争当“三个排头兵”进程中,对生态保护、改善民生、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不担当、不尽责,虚于应付、弄虚作假。
(4)联系服务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5)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务实,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6)工作中有畏难情绪,不敢动真碰硬,抓落实的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推进不力;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7)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应研究的不研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办理的不办理,该推进的不推进,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贻误工作、影响事业。
(8)违反会风会纪,不严格遵守会议请假制度、不严格执行会场纪律、不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不严格遵守会议着装要求。
2.窗口单位重点整治问题。
(1)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权力寻租,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增添表格材料,群众办事受刁难等问题。
(2)政务服务举措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只重表面作秀,不深入解决问题,办事群众被推来推去或反复跑办等问题。
(3)“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该放的不放,该减的不减,审批许可备案等环节互相制约,马上办、即时办流于形式等问题。
(4)对待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执行一次性告知、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到位,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不畅,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
3.基层单位重点整治问题。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决定的事情不决定,该行使的职权不行使,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推诿扯皮耽误工作;工作上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审批事项逃避责任,只画圈不表态等问题。
(2)对待工作拈轻怕重、挑肥拣瘦;碰到困难往上交、遇到矛盾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工作失误逃避推脱、不主动担责负责等问题。
(3)爱岗敬业精神欠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不振,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等问题。
(4)任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搞乱摊派,侵害企业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
(5)不关心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落实惠民富民安民政策不到位;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深化正风肃纪,持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聚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不实,搞变通、钻空子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全过程。重点整治5个方面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走形式、搞变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重视、查处力度不够,治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等问题。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5)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三)持续开展“讲政治、强作风、敢担当、争一流”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巩固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经验成果。坚持把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已有成效,切实把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将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重点整治4个方面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存在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心态,个别干部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现象,为群众办事人为设置障碍等问题。
(2)存在“作风纪律一阵风,刮一刮就过去了”的消极思想,认为专项整治和抓工作落实存在冲突,对抓专项整治和工作落实的辩证关系认识不清等问题。
(3)抓工作纪律的韧劲不足,精神疲沓、工作拖沓等现象偶有出现,工作纪律这根发条拧一拧紧一紧,不拧就自然松,缺乏持续抓、抓持续的韧劲,迟到、早退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问题。
(4)服务意识淡薄,个别窗口单位服务态度生冷,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个别执法科室选择性执法,公平公正缺失,一些审批科室人为设槛,有不给好处不办事乱作为现象存在等问题。
四、推进措施。
(二)对深化正风肃纪的推进措施。
(三)对持续开展“讲政治、强作风、敢担当、争一流”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的推进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各科室也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方向,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任务落地落实。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发挥表率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全省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意见》和省级机关纠风办文件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围绕巩固拓展“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和“三创四建”活动成果,围绕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x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作风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针对“四风”问题新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顽瘴痼疾,不断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扎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以“关键少数”影响“绝大多数”;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确保实际效果。坚持注重实效、真抓实干,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进行规范约束,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把转变作风的成效与模范机关建设考核评价结合起来,立足各处室局岗位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统筹推动。
1.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会传达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月一课大讲堂”、党员活动日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组织召开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总结部署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发挥“头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作风建设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头雁效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其他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厅党组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加强对各党总支、党支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向下延伸。(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开展自查自纠。
4.集中查纠问题。重点查纠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不坚决、不主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方面问题;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等方面问题;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务实等方面问题;在联系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在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等方面问题;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建立“整改清单”推进工作落实。全厅党员干部要逐项对照上述七方面问题,扎实开展“七查七纠”,检视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按时限要求认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
(三)高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6.开展“履职践诺”活动。认真梳理全厅工作职责、承担任务、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事项,制定“履职践诺”责任书,通过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
7.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持续抓好群众评议工作,聚焦“三深化三提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下评上、以下促上,把工作做在日常、做细做实,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各级各单位绩效管理考评,确保今年的满意度不低于去年水平。(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按时限要求)。
8.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推行银行贷款与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进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预告登记“跨省通办”,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牵头单位:管制处、耕保处、登记局,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实施“深化拓展基层减负”行动。
9.进一步精文减会。继续深化开展精简会议活动,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确需召开和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减少文件简报,坚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照抄照转的文件一律不发。(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规范督导考核事项。严格控制总量频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同类事项合并进行,避免重复督查、多头检查、无效考核。(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开展实施“提质提效”活动。
11.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督办通报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措施,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行力。要彻底改变庸懒散拖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机关各项纪律。转变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做到严而又严、硬而又硬、实而又实,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坚持层层把关、层层审核,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能,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强化自然资源管理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理想信念,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抓干部选拔任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良好用人导向;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提供施展空间,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注入创新活力。(牵头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和厅党组重点工作上缺乏担当、怕苦畏难、空泛表态、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防止“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出访、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集中纠治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等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抽查,严明各项禁令,开展问责+督导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推进制度建设。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我厅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及时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推进作风建设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工作实效性。12月底,完成作风建设制度汇编。(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完成时限:年底前)。
16.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紧盯管审批、管资金、管项目的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明查暗访。对不收敛不收手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持续推进厅属单位巡察,抓好巡察整改“回头看”。(牵头单位:机关纪委,责任单位:省林草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厅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党组织书记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清理思路,明确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二)强化组织推动。厅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各支部要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并实行每季度报告总结制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机关大屏幕、“两微一端”和内刊等新闻宣传平台作用,深入宣传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宣传全厅开展专项整治新做法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四)强化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省厅党组《2022年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冀环党组〔2022〕27号)和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安排部署,市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22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及“转树讲促”活动成果,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强力推进,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大力弘扬“务实、团结、高效、争先”的环保精神,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总体要求。
(一)坚决贯彻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
(二)以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问题,从自身查原因、联系实际补短板,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事见人,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改实。
(三)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扎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由群众监督,工作标准让群众评判。
(五)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三、整治重点任务。
(一)深化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在以下三个层面,深入查摆剖析,持续整改提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着力打造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窗口,着力打造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生态环境环保铁军。
1.领导机关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主动、不到位、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一套做一套。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思路举措不当,指导推动措施不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骨气、事争一流的豪气,不敢直面问题、触及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不担当、不尽责,虚于应付、弄虚作假,应景造势、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敏感、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周全,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督察检查考核不务实、过度留痕、多部门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6)争先进位意识淡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工作上满足维持现状,上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长期没有实质性变化,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问题。
(7)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应研究的不研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办理的不办理,该推进的不推进,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贻误工作、影响事业。
(8)班子不团结、不和谐、凝聚力、战斗力较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干部工作激情不高,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脱离基层、脱离群众,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9)宗旨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制定政策、出台措施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2.窗口单位(含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单位)整治重点。
(1)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权力寻租,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增添表格材料,群众办事受刁难等问题。
(2)政务服务举措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只重表面作秀,不深入解决问题,办事群众被推来推去或反复跑办等问题。
(3)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指定“红顶中介”、环评机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
(4)行政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前店后厂”、程序繁琐,表格材料多,审批周期过长。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缺乏群众立场和务实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有畏难、厌烦情绪,服务不优、效率不高。
(6)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时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生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欺诈、胁迫、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7)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的合法权益。
(8)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不到位,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彻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
3.基层单位整治重点。
(1)面对矛盾和困难绕着走,有难度的事缓着办,有压力的事拖着办,对工作失误推脱逃避、撇清干系,不敢担责、不愿担责。
(2)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工作中拈轻怕重、挑肥拣瘦,计较个人得失和部门、小集体利益。
(3)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任性执法、逐利执法、弹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尤其是“旅游执法”、“观光执法”问题突出;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非现场监管执法不到位,“一刀切”、乱罚款问题突出,与民争利、扰民渔利,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搞乱摊派,侵害企业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
(4)碰到困难往上交、遇到矛盾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工作失误逃避推脱、不主动担责负责等问题。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作风懒散。
(5)对群众诉求只考虑“不可行”,不考虑“如何行”,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协调的不协调;遇事“踢皮球”,让群众来回跑、转圈圈;为群众办事草率敷衍、消极懈怠,造成不良影响。不关心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落实惠民富民安民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决定的事情不决定,该行使的职权不行使,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推诿扯皮耽误工作;工作上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审批事项逃避责任,只画圈不表态等问题。
(二)深化正风肃纪,重点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全过程。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走形式、搞变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重视、查处力度不够,治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等问题。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5.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四、推进整治目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讲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矢志不渝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不懈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巩固“转树讲促”活动成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培养锻炼干部、在应对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考验干部、在工作实践的先锋模范中甄别遴选和提拔使用干部,大力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营造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2022年我市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pm10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优良天数达到270天,同比增加6天。全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22%以上,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在2021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天数,进一步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不发的文不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印发的文件一律合并执行。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真正把有限时间、有限精力用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紧盯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推行“廉政监督卡”监督模式、强化廉政纪律监督的同时,大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五)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持续做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两个省级正面清单”和“部、省绩效a级和引领性清单”,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让更多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开足马力全力生产,助力企业高效绿色发展。深入做好执法帮扶工作。坚持“寓执法于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清大帮扶”行动,依托全市执法监管网格责任制,着力帮助企业发现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深入开展“亲属办企业我当治污监督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环境问题,帮助排污企业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制定解决方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走上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快车道,大力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企业,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x)分局,x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查摆短板不足,深刻检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同时对近年来开展的“双创双服”等系列活动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一并列入台账。2022年3月21日前,建立自查自纠“四个清单”及工作台账。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要建立群众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程序移交查处。开展暗访式、跟踪式、体验式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x)分局,x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深入开展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明确整改方向,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有力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发挥表率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不折不扣推进落实。要明确一名专项整治联络员,强化工作联系,密切工作沟通,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机关党委(邮箱:lfhbjgdw@)。
(二)健全领导体系。市局党组成立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具体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并设置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考核评价组和宣传报道组具体推进相关工作,对接上级各项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x)分局,x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强化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三)强化日常调度。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x)分局,x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市局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分级调度机制,建立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制,分领域、分重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施群众评议。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注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下沉基层一线,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交办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当下能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需长期落实的,明确目标、完善机制、持续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政策,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展示专项整治成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政策解读,及时跟进回应社会关注,营造深化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六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七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八
**年我校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在学习了有关文件后,结合自己参加工作近几个月以来的实际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摆出问题,分析原因,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和累积,终身学习应该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孟子说:“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反省自己,本人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花的精力、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也不透,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也不是很好。二是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通过开展“兴四风,除四弊”活动,本人认真学习别人的长处,反思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认真学习,潜心专研业务,用新知识新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
2、勇于探索创新,锐意进取,善于总结工作的得与失,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请教,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处理各种问题。
4、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人要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督促自己,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九
根据中共灵璧县教体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如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 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 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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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
根据中共灵璧县教体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如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 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 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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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一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我会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开展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活动,促使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根据具体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要求,针对当前我会在“四风”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的力度,切实转变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五新”白水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内容
这次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主要解决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积极向上、勤俭节约,着力打造务实清廉优良作风。
描淡写,避重就轻;一味取悦领导,把领导的喜好做为行事的准则。更有甚者当单位发生事故案件时,首先考虑的是对个人升迁的影响,不要上报、怎样上报上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多强调客观的、偶然的因素而少讲主观因素,以减轻或推卸责任。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实行干部轮岗、提升服务质量等途径,增强干部职工勤学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努力形成勇于担当、争做表率的良好风气。
(二)不脱离群众,本着对工作负责。针对当前个别领导干部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表现出极不负责领导作风。一些领导干部,只愿安坐办公室,不愿下基层“受苦”,甚至不愿和群众“坐同一条板凳”,怕给自己添麻烦;独断专行,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主义地瞎指挥,喜欢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总觉得“自己高明、别人不行”,容不下他人,听不得不同意见,不计后果;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以权谋私;表现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官气十足,惰政思维,滥用手中权力等官僚主义的病症和丑态。通过群众评议工作实绩,简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干部竞争上岗,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亮化办公窗口等途径。增强干部群众爱岗敬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创建文明办公室,努力形成勤奋敬业、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风气。
上怕苦怕累,逃避责任,得过且过,不愿意下基层,担心下基层工作要吃苦,更不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在生活方式上,挥霍公款,追求吃喝玩乐,沉湎于花天酒地等。通过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完善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措施、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等方法,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来,努力形成纪律严明、激情干事的良好风气。
(四)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比较优越的生活中,放松对自己的约束,一味追求更豪华、更高档的享受,这些不正之风严重腐化干部队伍,更腐蚀了各项制度规章。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法纪,领导干部带头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继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精简会议等途径,凝聚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正能量,努力形成勤俭办事、清廉从政的良好风气。
三、方法步骤
这次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坚持将本次活动与“四严格一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建章立制贯穿始终,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成立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杜建玲,副组长:赵文雄 权奎。确保本次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二)制定方案、全面动员。印发《关于开展查找和整改“四风”
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和安排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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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二
(一)形式主义方面,4类12条,即:
(1)执行和落实政策不准不实;只干自己的分管工作,不分管的不参与;凭自己的喜好干工作,喜欢的干、不喜欢的不干;缺乏学中干,干中学的钻劲和韧劲。
(2)党性原则不强;组织观念淡薄;淡化了群众观念,淡漠了群众感情。
(3)表扬肯定的多、直面批评的少;善当老好人;生怕得罪人,影响自己的人缘。
(4)大局观念淡漠,创新意识不强;不善于以辩证的眼光和思维研究、分析问题,忽视科学发展理念。
(二)官僚主义方面,5类7条,即:
(1)公仆意识淡薄;不能与群众交心。
(2)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3)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
(4)服务群众不主动。
(5)弱势民生。
(三)享乐主义方面,3类3条,即:
(1)事业责任心不强。
(2)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4)奢靡之风方面,1类1条,即:律己不严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
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善于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二)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
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从理论上说,也知道共产党员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但实际上是存在着重此轻彼的问题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素养的锻炼和提高,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也过多的考虑了个人的荣辱进退,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左顾右盼,上下比较,只要自我感觉良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行。有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的心态。
(三)群众工作经验欠缺,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逐步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产生了模糊认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忽视了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投入。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利用半年的时间,彻底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投真情感,不断提高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的实际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改作风,强宗旨,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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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三
为认真解决全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开江县教科局《关于印发全县教科系统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发〔2015〕xx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教科局有关部署要求,针对当前我校存在的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严字当头、小处着手、细处着眼、坚决查处”的总体思路,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深入行政领导和教职工中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教学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
的“五个有之”,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教科局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解决好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存在互相攀比心理、铺张浪费现象;九是总务后勤一些工作人员服务师生意识不强,预测性和预见性不强,存在基建、后勤工程进度缓慢。
一些教师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踏实,上班不签到,工作时间内迟到早退、无故旷会旷操旷课,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或教室上网聊天、看网络视频、玩游戏,部分教师擅离职守、本职工作不认真,只讲待遇,报怨多,责任心不强,上班期间参与打牌,慢作为、乱作为。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政府十项规定、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政府十三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严禁组织高消费休闲娱乐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和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点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政令不畅等问题。
(三)在执法、监管、服务等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重点解决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四)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中职招生买卖生源、以及学校建设资金管理的执行及使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五)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大宗物资采购、食堂及小卖部承包、校服征订、教材征订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重点整治学校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不规范、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乱收费、搭伙收费、私自购买教国辅资料等问题;大宗物资采购、食堂及小卖部管理混乱等问题。
(六)教育“四乱”问题。重点整治学校、年级组、个别教师违规利用周末、寒暑假等时间进行有偿补课,学校、年级组违规收取早晚自习费,学校、年级组、个别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纪律审查,形成强大震慑
1.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群众身边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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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四
(一)、3月25日在学校大会议室,统一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参加人员为学校全体班主任和个备课组组长及后勤教师代表,共57人。
(二)、3月20日开始至5月20日,广泛深入基层征求意见。
(三)、4月22日,在理化生教研组,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参加人员为全组成员共17人。
(四)、5月30日,在八(13)班班级中,征求学生意见,参加人员为全班学生,共87人。
共梳理出形式主义方面问题4条;官僚主义方面问题4条;享乐主义方面问题4条;奢靡之风方面问题3条;其他方面问题2条。
二、梳理汇总后确认的“四风”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1、学习上有放松思想,学习内容比较散乱,专业方面的学习较多一些,而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较少;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对于国家时政方针不能够及时了解学习,对于国家大事关心度不够,不能与时俱进。
3、工作中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工作作风有时松懈。有时候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缺少动脑筋、想办法、制定措施方案、采取多种行动的具体操作,而是简单粗暴,祈求一劳永逸。在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想到的是尽快完成任务,而不是考虑做得最好。
4、对上级部署的各类检查应付色彩较浓,上下协调不够,联动不好,落实不力,不能够积极主动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有时等到最后上交时限才能草率完成任务。
(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1、倾听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意见不够,关心学生不足,对学生的情感和心理发展关注度不够。
2、对一些经常违纪的学生,缺乏耐心和爱心,以简单的批评惩罚作为处理问题的方式,使工作时有简单粗暴的现象发生。
3、对于学校的某些自己负责的工作,和领导同事沟通的少,协调的少,只凭自己的观点认识办事,难免会有偏颇和差错出现,影响学校的整体工作。
4、在班级管理中,有时存在工作中布置得多,要求得多,而落实得少,指手画脚的多,针对性指导的少,号召发动的多,身体力行的少,说的多,踏实苦干、带头实干的少。
(三)、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
1、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对一些工作安于满足现状,对学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缺乏敢于担当意识,不愿担当责任,有时在困难面前拈轻怕重、挑肥拣瘦。
2、工作中有时精神懈怠、追求安逸、将就应付,在班级管理和学科教学工作中,只求过得去,没有追求绝对领先的气魄和斗志。
3、工作主动进取意识不强,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一些工作能不干不干,能少干少干,仅限于领导安排的工作干好,领导没有安排的工作积极主动干的少。
4、在班级管理中,不敢敞开言论,对于来自学生的批评和意见不能够广泛接纳,不愿意接受过多的监督,不敢正视自身不足而改进工作,提高能力。
(四)、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1、极个别时间还有讲面子,参与教师及家属的婚丧嫁娶等,有随份子的现在,在一定情况下助推了奢靡之风。
2、在打印学校用的文件时,碍于面子,纸张只用单面,有些文档不能反复推敲,致使拉出后有修改重印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
3、个人生活中,有时不能够做到人走灯灭,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
(五)、其他方面问题的问题
1、工作中只顾埋头干自己的事情,想自己的工作,反思的多,但总结记录的少,和同志们交流沟通的少,不能够和同志们同喜同乐,过渡地把心思放在了自己所干的事情了,忽略了团结、合作和沟通。
2、有时较真于细枝末节,工作效率低,工作思路不清晰。
三、边查边改情况
(一)形式主义方面:
1、针对学习上有放松思想的问题,我制定计划,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多收看国家的时政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家政治,力争做到与时俱进。
2、针对班级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行为,我要注意俯下身子,深入到学生中去,多发现学生的优点,多洞察学生的思想,力争使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
3、针对工作急于求成和松懈情绪,我要积极学习理论和方法,只有方法才不会乱方寸,只有理想信念的支撑才能够时刻保持进取的状态。
4、针对自己协调能力不足,我决定以后的工作中多汇报、多请教,不擅作主张,想到的事情立刻去做,不拖、不等、不应付,同时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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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五
(一)形式主义方面,4类12条,即:
(1)执行和落实政策不准不实;只干自己的分管工作,不分管的不参与;凭自己的喜好干工作,喜欢的干、不喜欢的不干;缺乏学中干,干中学的钻劲和韧劲。
(2)党性原则不强;组织观念淡薄;淡化了群众观念,淡漠了群众感情。
(3)表扬肯定的多、直面批评的少;善当老好人;生怕得罪人,影响自己的人缘。
(4)大局观念淡漠,创新意识不强;不善于以辩证的眼光和思维研究、分析问题,忽视科学发展理念。
(二)官僚主义方面,5类7条,即:
(1)公仆意识淡薄;不能与群众交心。
(2)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3)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
(4)服务群众不主动。
(5)弱势民生。
(三)享乐主义方面,3类3条,即:
(1)事业责任心不强。
(2)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4)奢靡之风方面,1类1条,即:律己不严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
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善于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二)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
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从理论上说,也知道共产党员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但实际上是存在着重此轻彼的问题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素养的锻炼和提高,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也过多的考虑了个人的荣辱进退,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左顾右盼,上下比较,只要自我感觉良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行。有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的心态。
(三)群众工作经验欠缺,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逐步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产生了模糊认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忽视了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投入。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自己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利用半年的时间,彻底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投真情感,不断提高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的实际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改作风,强宗旨,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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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工作方案(优质16篇)篇十六
根据中共灵璧县教体局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如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 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 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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