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学生可以结交各种不同背景的朋友,增加自己的社交圈子。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一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二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三
为了加强幼儿园门卫管理,做好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以下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方可进园。来访本园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进行来访登记确认后方可入园,由保安陪同进园。被访人员填好回执后,由来访者交回门卫备案。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园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园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园内。
4、家长如遇特殊情况中途接孩子,必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填写好《中途离园登记表》,由保安陪同进园领孩子。
5、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7、携带公物出园必须主动出示行政办公室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园。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体育锻炼意识,培养体育锻炼的能力,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学校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每周开齐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全面落实大课间制度,每天安排学生进行30分钟课间操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钉钉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考核体系。
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xx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中学部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要统筹安排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体育教研组的重要依据。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五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离校单,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离校单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8、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9、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在校门外停车区域,其它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的线路和速度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同时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以上规定请予理解支持!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六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食品卫生安全和就餐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质、健康的身体和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以及高度的责任感。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经由国家卫生防疫机构体检颁发的当年的有效《健康证》。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与具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要求的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四、学校聘用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各类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时,应立即脱立工作岗位,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分配等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高跟鞋或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上班期间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戴厨师帽。
七、学校分管领导或食堂承包人要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违反第四、五、六条的有关人员要及时处理。
八、学校聘用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要妥善保管本人《健康证》原件,同时将复印件交食堂分管领导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七
为了进一步推进宿舍文明建设,维持宿舍整洁,经济学院xx级团总支学生会现决定规范卫生检查制度,以保证卫生评比工作有效进行。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评比工作作为年级生劳部常规工作,必须每周进行,不可疏漏;
4.卫生评比时每间需至少有一名同学在宿舍,方便检查人员进行卫生检查;
6.每月评选出男女生宿舍各一个冠军,经主席团审核,奖励十元以内的物品。
7.年级生劳部进行卫生检查,接受主席团和同学们的监督,完善卫生检查制度。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xx级团总支学生会。
xx年9月4日。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八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每日组织从业人员晨检,督促“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要熟悉掌握岗位卫生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九
1、建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负责,校医或保健教师、后勤人员参加,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布置、检查、评比等工作,评分后向全校公布,每两周评比一次。
2、每天检查各班室内外环境卫生和包干区场地及专用教室的打扫情况,由卫生检查员打分记载。
3、每天检查两次(上、下午)各班学生眼保健操的姿势,纠正不正确部位,确保眼保健操质量,由卫生检查员打分记载。
4、教师上课检查学生读、写姿势,及时纠正学生出现的不良姿势。
5、学校定期检查教室不得站用活动课,不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有1小时活动时间。
6、学生会干部每周对学生眼保健操、卫生、纪律进行评比。
7、每天检查教师办公室的轮值打扫情况,定期检查,要做到无积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8、每双周周四定为学校清洁卫生日,全校进行一次大扫除,并有检查评比。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一
2、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二
为确保我公司gsp质量体系能正常、有效地运行,对公司药品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药品质量管控和卫生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质量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药品从业人员。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接触食品药品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鼻、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三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局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局内各科室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专业的保洁员负责。
1、每位同志上班前要打扫好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保持办公桌整洁,下班后清理当天的垃圾。
2、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设施摆放,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3、办公桌上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
4、办公室墙面、灯具、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蜘蛛网,墙面、门严禁张贴印刷品。
5、办公室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等垃圾。
6、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通道等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各科室环境卫生要做到一日一清扫,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四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五
一、管理目的:。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负责施工单位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产品质量、特殊工种操作证(高空操作证、焊工证、电工证)、施工人员相关保险的审核。
2、工程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负责监督施工作业现场及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审批施工相关方案。
3、保安部负责严格审查相关方资质,负责审查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管控。
4、各部门负责监管本部门的施工作业,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护,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采购部应会同工程部、保安部与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等进行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并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施工安全协议》,需双方负责人签名,并严格按协议执行(协议详见附件1)。
2、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本人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保安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对他们上述有效证件复印备查。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动火作业需与酒店保安部签订《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许可证详见附件2)。临时用电需与酒店工程部提出临时用电申请。
5、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度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外墙清洗、外景灯维修等高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高空操作证,需与酒店保安部签订《高空作业安全责任书》方能作业(责任书详见附件3)。
6、酒店保安部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施工证”胸卡。
7、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工监护:。
1、施工单位须安排专门的监护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护。
2、监护人员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3作业前,监护人员须会同作业人员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酒店保安部拍照后留存。
4在室外检修作业前,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员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酒店保安人员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章作业,酒店方可立即终止施工作业或终止合同。
6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8、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酒店工程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
9、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10、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
11、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须设置围栏、盖板、警示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12、施工现场的道路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六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七
一、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到南山区卫生防疫站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餐厅、食堂主管每天要对辖区每位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主管报告,患者必须由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学校管理人员检查制度(实用18篇)篇十八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