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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独家委托协议猫腻篇一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5)所有*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条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二章双方约定
第四十六条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_____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十二条如总经理因被业主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五十三条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第五十四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____天内付清。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六条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若乙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____元。
第五十七条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八条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条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后满年为止。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协议猫腻篇二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1.委托意向:□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2.委托方式□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协议猫腻篇三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管理权限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委托管理期限
1、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五、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自愿管理受托标的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保证金,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将相关委托管理手续交于乙方。
2、保证金在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结清相关费用或合同终止后甲方返还乙方。
六、报酬的支付方式
1、管理委托标的第________年赢利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报酬。
2、管理委托标的后两年赢利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报酬。
3、报酬于次年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须按期履行,如有拖欠须按每天_______%支付乙方作为滞纳金。
4、乙方管理受托事项时,利益额不足甲、乙双方规定的_______元时,乙方应交纳相应差额,补足为_______元。
5、乙方管理受托事项时广告、设备、维护、人事、工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托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甲方无正当事由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但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享有监督权。
2、甲方应当对乙方委托管理标的前的债权做出清理,并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收回原先对外出租或承包的一切场地和工种。
3、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权自行使用除委托管理标的房屋以外的房屋,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应找到甲、乙双方认可的担保人(物)并提交担保人(物)的相关手续及资料交于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管理期间出现乙方不能履行责任时,甲方有权找担保人(物)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乙方在承修双方联系的车源时,须严格按照所签订的维修合同办理一切业务,不得使用伪劣汽车配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价格合理,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形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委托管理事项中的项目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乙方如须变更或取消委托管理事项中的项目必须经甲方书面形式同意。
4、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6、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7、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乙方享有在受托管理期间对委托管理标的的生产、人事、财务、工资等方面的管理权。
9、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10、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九、委托管理标的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受托管理期间享有委托管理标的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但乙方应负责委托管理标的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受托管理标的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如委托管理期间有出现问题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委托管理期内如乙方须对管理标的进行装修、改建、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果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改建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给乙方的,每逾期____日,按照《民法典》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2)乙方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的。
(3)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管理委托事项的。
(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项的。
(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房产独家委托协议猫腻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在整个游学过程中负责乙方的行程安排,包括乙方的衣食住行、学习及游览活动。
2.甲方给乙方安排的游学行程中一切集体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乙方所支付的全额款项中。(全额费用包含项目见附件)
3.甲方替乙方购买全程保险,主要包括人身意外险和健康险。
4.甲方负责办理签证。因甲方原因未能办成短期学习签证,退回乙方所有已交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其子女_______办理赴英游学夏令营的有关手续,向甲方交纳夏令营营费共 _______元整。
2.乙方需在填报名表时预交_______元定金;交签证材料、签署声明书时付清余款。
3.乙方需按时提交办理签证所需的所有材料。
4.乙方需在交付办理签证所需材料时签署同意其子女参加体验美国夏令营的声明书。
三、退营和退费
1.乙方在交签证材料前因故要求退营的,退回定金的_______元(其余_______元用作报名开支)。
2.乙方在交齐所有签证材料和签署声明书后及签证办理过程中因故要求退营的,不退回预交定金_______元和签证费。
3.乙方在领取签证后不能退营。如有意外重大原因,比如因病实在无法继续参加,乙方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其他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这种情况下,退回港欧往返机票一张。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独家委托协议猫腻篇五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形式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5.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管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业主数量: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场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人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o.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本体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人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人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栋__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9. 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召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薄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 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特编定此住户手册,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业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 ______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厅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代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私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哩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出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缴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人下年度账目。各业主与用户应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人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账项
管理账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账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时,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账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保证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为安全起见,切勿令电力负荷过重,电线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设有电视公共天线插位。若需增加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时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为止,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规条文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楼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低装修期内引致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穿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址,工作证每天早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即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商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人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迁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装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设任何招牌、账篷、窗花、铁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于物业外墙上。
如有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坏,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站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搬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条文等许可条款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保持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妨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做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或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私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营、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若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a)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b)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c)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办理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户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a)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c)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d)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f)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g)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h)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住户证亲自前往办理。
(i)住宅单位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j)与临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够互相照应。
(k)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设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切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