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产品代理合同篇一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同意签署本代理协议。
.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售或提供的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的全权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全权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 积极宣传推广相关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 .2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不提供。
2. .3依照甲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要求中止协议的,帐上余款可以退还。
2. .4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报价。
2. .5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 .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 .7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地区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全权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 .8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9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 . 0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一)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 . 2乙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2. . 3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乙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乙方追究责任。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乙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甲方不与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乙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乙方递交,甲方便视为乙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甲方将在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乙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甲方接到乙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乙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管理规范;乙方保证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管理条款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户要约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3. 甲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乙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一)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二)客户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乙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2.3.3甲方不对客户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乙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二)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费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a.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甲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b.客户向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乙方的,甲方将此费用退回乙方。
3. 依据美满网络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产品价格优惠。
3.2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后,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甲方的任何行为。
5.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甲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乙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乙方承诺,若与甲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甲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权代理商。
5.4因上述5. 、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附则
9.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协议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网络产品代理合同篇二
乙方: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若将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会员编号及会员编号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必须于转移前将通知函件邮寄到乙方(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未按时将上述函件邮寄到乙方,乙方将不予变更会员编号所有人。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6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7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8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9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相互关系
5. 付款/结算条款
5.1 甲方成为乙方高级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20xx元人民币,特殊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预付款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5.3 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5.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5.5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预付款,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 违约责任
6.1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的时间期限赔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3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4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 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7.2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8.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8.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9.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网络产品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武汉康乐灵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自愿互惠、优化组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公正、有序发展的经营环境。
第一条:乙方通过对甲方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产品情况等诸方面参观考察并 且认同,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和当地消费市场的状况向甲方申请代理“康乐灵”灵芝及灵芝深加工的系列产品。
第一条:甲方研发的灵芝新产品,无相关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企业质量标准来生产,并不断完善提高。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非人为产品变质的,甲方有免费为乙方调换的义务。
第四条:甲方保证乙方产品的正常供应,乙方进货,应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市场部),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市场部)做出配货安排,并由市场部电话通知乙方配货情况,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新产品,商业资讯,服务制度,培训资料,形象标识,知识产权,企业资质,法律文书等等,以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不受人为因素影响。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申请区域保护的代理商康乐灵的品牌使用权,产品商标的使用权,包装及vis形象识别系统,区域保护性经营权力,公司相关产品的赠予等等权利的保护,均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作为对甲方的品牌权利保护,以保证公司整体运营的安全性。
第七条:甲方收取乙方的相关费用,还包括乙方享有甲方的售后服务与灵芝专业知识培训服务,配套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服务,以及相关的广告资料、画册、pop吊旗、易拉宝、授权铜牌、营销服务、服装的赠予等等。为规避乙方的风险,甲方亦同时配送乙方合同附件规定的其它服务给乙方,均以首批进货价值量的形式来加强合作者双方的责任心,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甲方可根据市场原料涨跌,及时合理的调整产品价格(见合同附件)。
第九条:甲方应对乙方严格实行区域保护政策,按照乙方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区域限额发展。
第十条:甲方将根据市场情况,会不断的开发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故乙方进货,防止积压产品,造成产品过期变质,甲方对乙方产品的调换,按收货日期 的 天为换货期限故乙方应合理进货和及时调换产品,避免产品积压现象的发生。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应认同甲方的营销模式及经营理念,及时向甲方反馈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使甲方更好的完善服务体系和经营导向,提升“康乐灵灵芝”品牌形象。
第二条:乙方应经营“康乐灵灵芝”系列产品,自觉维护“康乐灵灵芝”品牌形象。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开发的新产品有优先经营的权利。
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积极努力开发当地市场,逐步进货,降低双方的物流成本,以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盲目性,三个月未正常进货的和人为脱离总部的,即被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第六条:乙方在选择经营区域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详细资料,不得在经营区域以外进行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在当地销售甲方产品,有经常调查当地市场情况并积极向甲方反馈的义务,并对用户的产品使用知识有指导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产品说明和客户的身体需求指导客户选购和服用,以期达到最佳效果。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元,甲方向乙方提供等市值产品(详见附件)后,即为 级代理商,后续合作享受相关奖返待遇:后续累计进货价值元返元,直至返完首批货款为止。
第二次销售的产品,在约定时间内,均可等价调换,其物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每次发货前将发货清单置于产品包装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甲方,以便明确划分三方的责任,逾期视该批货物乙方妥善接受完毕。
合同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遵守本合同,在合约规定的期限内,任何一方违背合同之规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支付违约金按合同签订金额50%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无效)。如乙方续约,必须在合约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双方及时办理续约手续。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武汉康乐灵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电 话: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8号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电话:
地址:
签约地: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8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网络产品代理合同篇四
乙方: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甲方若将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会员编号及会员编号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必须于转移前将通知函件邮寄到乙方(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未按时将上述函件邮寄到乙方,乙方将不予变更会员编号所有人。
2.9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6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7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8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9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相互关系
5. 付款/结算条款
5.1甲方成为乙方高级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20_元人民币,特殊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预付款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5.3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5.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5.5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预付款,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 违约责任
6.1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的时间期限赔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3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4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7.2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8.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8.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9.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9.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