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交通事故的频发,交通行政诉讼已经成为解决交通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我曾参与过一起关于交通行政诉讼的案件,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交通行政诉讼的重要性和规则,也明白了作为一位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将从审理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案件处理和法律意识方面总结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审理程序在交通行政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正式立案之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并了解法院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及时递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在庭审中,当事人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展示出合适的仪态,并按照法庭的规定作出答辩和申辩。
其次,证据收集是交通行政诉讼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当事人应主动收集和保存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交通监控视频、车辆维修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和责任归属。同时,当事人还应及时向法院提供证明自己无责任的证据,以免被对方当事人歪曲事实。在我自己的案件中,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摄像头的拍摄,成功收集到了对我有利的证据,最终帮助我获得胜诉。
第三,准确的法律适用对于交通行政诉讼的结果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撰写起诉状和答辩状,并据此进行辩论。在我的案件中,我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类似案例,准确地理解了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并据此进行了诉讼和申辩,最终为自己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
第四,案件处理是交通行政诉讼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调解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做出合理的要求。在庭审中,当事人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与法官充分沟通,尽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当事人还应理解和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最后,法律意识的培养在交通行政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除了了解各项交通法规和行车规范外,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加强对交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当事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也需要培养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在交通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准确收集和提供证据,理智应对案件处理,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交通行政诉讼的重要性和规则,也对自己作为一位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希望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尊重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新《行政诉讼法》将于20xx年5月1日实施,为正确理解与适用新《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6日至8日举办全国法院新《行政诉讼法》视频专题培训班 。通过参加培训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认为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颇多。
1、立法宗旨的调整。与旧法相比三处变化,“正确”审理行政案件….修改为“公正、及时”…..,“维护”删除了,同时删除了后面的“维持判决”,反应了从指导思想上做了改变,这就是一个理论的突破。“解决行政争议”写进第一条,行政诉讼不能空转,必须解决问题。
2、诉讼主体和审查对象的变化。具体行政行为改为行政行为,但大部分可诉的行政行为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特定,不可反复适用,具有直接执行力,针对现实存在已经发生的特定事项,具有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效力。
3.诉权保护和行政机关应诉。解决“立案难”和“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地方政府积极支持负责人出庭制度,执行该制度时从实际出发,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相应的工作人员”指对情况比较了解的人员。《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4、合法性审查原则。在行政协议、行为明显不当等领域,合法性审查仍然是首要原则,合理性审查仍处于从属地位,无法与合法性审查并驾齐驱。新《行政诉讼法》第70条增加了明显不当行政行为的撤销,扩大了合理性审查的范围,标志着从合法性审查到合理性审查的突破,这个理论突破会深深的影响中国的行政审判。
5、受案范围。新《行政诉讼法》仍采取不完全列举式。第十二条第(一)到第(六)项主要按照行政行为类型进行列举,第(七)项到第(十二)项主要按照被侵犯的权利进行列举,可能产生竞合,建议按当事人诉求确定案由。第十三条排除受案范围的列举。从修改看,在人身权、财产权后面加了一个“等”,为后来的立法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这一条的立法技术是比较高超的,以后法律法规规定可诉的其他权利都可诉。
6、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最大的问题就是地方干预,法律做了一些规定,比如中级法院受理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四中全会文件出台,司法体制改革中提到了跨区域法院审理跨区域案件。配套删除了中级法院下移管辖。
7、诉讼参加人。原告的资格上,明确扩大了受案范围,相对人的概念进行了扩大。原告主体资格判断标准,结合了主观判断标准和客观判断标准,注意把握:直接的利害关系,而非间接的利害关系;现实的利害关系,而非可能的利害关系;特定的利害关系,即“本人”受到侵害。《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当下,行政复议制度几乎是形同虚设,为了激活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解决复议机关不作为问题而设立。第三人资格。新增了“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前提是有利害关系,且为负面影响。对第三人上诉权的限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8、登记立案。目的是解决立案难问题。部分媒体存在误读,登记立案并非不作任何审查,前提是依法,依据行政诉讼法。立案阶段避免实质审查,有些要素必须通过法庭调查才能确定。《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体现了立法机关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决心。
9、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在受案范围,不能单独起诉,只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违法可能对公民权利侵害更严重,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与行政复议相衔接。主要审查对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违反上位法。虽然是附带审查,但有独立性,相当于合并审理,在诉讼中要有所体现。法院可以将认定不合法的情况向制定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10、完善了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这次修法将很多成熟的证据规则吸收进来,增加了电子证据,明确被告举证制度和逾期举证后果,以及原告举证,法院调取证据制度,证据适用规则。
11、完善了诉讼程序,推动了程序的科学化。以前的法律规定不明确,需要司法解释补充内容。一是明确了判决形式,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取代了维持,《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是增加了判决给付,这个与受案范围的扩大有关。三是增加了确认违法。四是增加了判决履行协议(第78条)。这个是非常实质的一个规定。延长了审理期限,起诉期限从三个月改为六个月。不作为的起诉期限,新《行政诉讼法》将60日改为两个月。一审和二审审限进行了延长,增加了简易程序。
12、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一是再审(第91条),二是检察院的监督(第101条)。参照民诉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13、完善了制裁机制,解决行政判决执行难。处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公告、拘留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我们面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的大环境,实践是制度完善的推手,反过来制度又会对实践进行保障。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正好在此大环境下,希望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能够顺利,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助力!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第一段:引入交通行政诉讼的概念及背景(200字)
交通行政诉讼是指在交通管理领域发生的纠纷及争议通过法院解决的一种司法手段。交通行政诉讼的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以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日常实践中,我们时常会遇到车辆违章、交通事故等交通行政纠纷,这些问题往往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交通行政诉讼的实施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对于这一领域的学习和体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交通行政诉讼的重要作用及挑战(250字)
交通行政诉讼在社会治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它为交通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交通治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其次,它解决了交通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加和交通事故的频发,交通行政诉讼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案件数量庞大,审判压力巨大;证据收集和审理周期长等。此外,交通行政诉讼还面临着法律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以及司法判决的公信力问题。
第三段:交通行政诉讼应注重效率与公正两大核心价值(300字)
在交通行政诉讼中,效率与公正是两个重要的核心价值。为了提高效率,我们需要加强对交通执法的监督与管理,推动信息网络化建设,优化相关制度,提高诉讼程序的科学性与简便性。此外,还应加强法官的专业培训,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为了追求公正,我们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于交通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不能任意扩大处罚范围或滥用职权。
第四段:法治思维与法律素养的重要性(250字)
在交通行政诉讼中,法治思维与法律素养是非常重要的。法治思维是指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去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而法律素养则是指对法律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对于交通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执法人员来说,具备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意味着他们可以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合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也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五段:未来发展方向及个人感悟(200字)
交通行政诉讼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手段,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持续完善和优化。首先,要加强法律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交通法规的认知和遵守程度。其次,要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行政诉讼的办案效率和公正性。最后,要加强对法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个人感悟方面,通过对交通行政诉讼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切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同时,我也意识到,作为公民与道路交通管理机关之间的一个纽带,我有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维护交通行政的公正和合法。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截止20xx年6月31日,法务部共审查、修改合同260份,其中销售合同86份,原材料采购合同55份;车辆配件、车辆维修、车辆辅助用油、机械设备、基建类合同53份;设备租赁合同(泵车、罐车、铲车租赁合同)35份;其他合同(办公用品采购、软件维护、清理外包、皮带外包等)31份。
(二)重大合同(标的额100万以上)履行情况分析
1、20xx年新签重大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分下
2、原材料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为缓解中心资金紧张,并降低采购成本,20xx年上半年中心以商承方式采购水泥,商承到期如未进行付款届时将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与诉讼风险。为防范风险,法务部一方面将配合销售部门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另一方面配合采购部与水泥厂家进行洽谈,必要时达成还款协议延长付款期限。
3、搅拌站机组改造合同履行情况分析
(1)合同履行阶段:
顺义搅拌站机组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基建工程,因地质原因导致基建施工中增加打桩降水工程量,加之一带一路、降水天气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机组改造工程工期延误较长时间。
(2)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总承包方对基建分包方监督力度小,致使分包方施工进度慢,时工期延误的重要因素。
(3)应对工期延误采取的措施:一是发工作联系函、律师函要求总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是要求总承包方派驻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监督管理;三是要求总承包方更换基建队伍,抢抓工期。
(三)合同审查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1、合同审查中的不足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民诉法是重要的基本法之一,不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规则, 而且对于及时解 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民行科组织本 科干警认真学习新修改的民诉法,逐条解读、相互交流、充分探讨、 热烈讨论。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 60 条,对原民事诉讼法修 改和增加 80 多处,与民行检察监督有关的 8 项,内容涉及民事案件 管辖、证据规定、案件送达、立案、审理、执行、审判监督等,范围 很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是此次民诉法修改的重中之重。
一、修改后民诉法拓展了民行检察监督范围 民事诉讼法修改强化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面监督, 加强检察机 关的监督职能,以达到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目的。
(一)从总则上为监督范围的扩大提供明确的依据。民诉法将第 14 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 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该条的争议点在于审判活 动是否包括执行,检法两院从 91 年开始就对该问题争论不止,面对 法院执行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将民事诉讼从受理、立案、调解、庭审 到执行整个诉讼程序纳入检察监督范畴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一直在 坚持实践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该条修改确保了检察机关的全面 监督,成为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从此,各级检察机关探索的立案 监督、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等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再属于 1 创新案件,而是实实在在的常规案件。在具体条款中也进一步明确了 各项监督权力,如民诉法第 208 条规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修改民诉 法第 235 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法律首次对调解和执行监督作了具体明确规定,这对强化调解、执行 的监督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监督方式的增加与丰富。原民诉法仅将抗诉规定为民事监 督措施,而抗诉因上级抗诉、时间长、法院难以接受,改判率不高等 问题而影响监督效果。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均探索实施再审检察建 议与检察建议制度,并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与规范性文件出台。再审检 察建议具有时间短、法院易于接受、可实现同级监督的优点而大力推 广,但因在法律上无名分,影响了监督效果。修改民事诉讼法第 208 条、209 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从而明确将检 察建议纳入了监督措施。
检察建议内容丰富, 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 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更加灵活柔和,这也推动检察机关大力开 展同级监督工作,以提高监督效果。
(三) 强化监督手段。
原民诉法对民行监督的保障措施没有规定, 致使民行监督乏力,修改民诉法则强化了监督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 规定调查取证权。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其 证据效力因没有法律规定而受到置疑, 已严重影响了民行监督正常开 展。修改民诉法第 210 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 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 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 情况。
”这有利于检察机关把握事实、核实证据、做出判定。二是规 2 定了对审判中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修改民事诉讼法第 208 条规定:
“各 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 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可以明正言 顺地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实施监督, 以强化监督力 度。
(四)增加公益诉讼制度。随着食品安全事故与环境污染问题 的不断加剧, 在民事诉讼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得到了人大代表与专家 学者的支持。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有部分检察院开始尝试提起公益诉 讼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修改民诉法第 55 条规定, “对污染环境、 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机 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规定给检察机关提供 了一条公益诉讼道路的方向, 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明确检察机关提 起公益诉讼的地位, 也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检察机关能够实现公益 诉讼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那么在下次民诉法修改中或许就能 将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写入民诉法中了。
二、准 确 把 握 检 察 机 关 的 工 作 重 点 修改后民诉法确立了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 目前最重要的工 作就是如何按照修改后民诉法要求做好各项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职权 意识,以修改后民诉法实施为契机,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积极 性、主动性,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重点 应该是加强对程序违法案件、渎职审判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的判决、裁定、调解等三类案件的抗诉。程序违法的背后,往 往隐藏着司法腐败,造成司法不公,程序违法侵害的不仅仅是私权, 3 而且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成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二是积极受 理当事人抗诉申请,要严格把好受理关。只有符合法律的三种情形, 检察机关才能受理其申请。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抗诉过的案件,当事人 也不能再申请抗诉。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 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在不抗诉决定中详 细阐明不抗诉的理由,并做好息诉工作。同时,灵活运用其他监督手 段,除抗诉外,民事检察监督还可以通过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 方式进行。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一、主要工作措施
1、从年初开始,我们将服务工作作为全行的重点工作,结合我行的实际,及时制定了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和各项具体实施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市分行制定了“内部承诺奖励处罚办法”,重新修订《服务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工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等,使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达到系统化、规范化。并汇集成册,下发各行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讨论。2、市分行党委十分重视服务工作,在工作安排、检查、总结时都有服务工作的内容,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主管部门具体抓,专业部门配合抓,初步形成全行齐抓共管的大服务格局,员工服务意识的提高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增强,在客户中产生良好影响,保证了各项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在今年五月份,在市分行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专门召开了服务工作整改动员大会,xx支行班子成员和网点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分行党委书记xx同志作了重要讲话,xx部、xx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作了承诺发言,向一线员工做出了郑重承诺,要求监督执行。网点负责人和员工代表也作了表态发言。会后我们将会议材料汇集成册下发执行,为全年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较好推动作用。
3、服务工作纳入行长经营目标管理考核。年初、由市分行分管领导与各支行、城区各网点负责人签订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的内容,强化服务的管理。并在绩效工资的发放中,专门将服务工作纳入考核,占比为10%,每季由服务办打分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奖罚兑现。有力地推动了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开展。
4、立足实际,建设精品网点。为了突出服务品牌,扩大xx行影响,市分行对地处繁华路段、客流量较大的xx支行、xx支行和xx支行营业室,按照精品网点的标准进行了装修改造。安装了标准化户外标牌,分设了现金区、非现金区、个人理财区和客户休息区,使网点的布局多功能化,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特点,及时适应了不同层次客户群体的服务需求,提升了服务档次,增强了竞争能力。同时,认真落实各项服务工作制度。认真实施总行的《服务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二线为一线服务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营业网点大堂客户经理、重点个人客户和xx电话银行推荐性服务标准,对优质客户备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服务渠道;同时配备有专职的客户经理,较大网点还配备了大堂客户经理等;拥有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并能提供全面的个人金融业务产品和服务,具备客户关系管理能力。
5、全力抓好检查制度的落实。今年我们坚持每月定期不定期的对网点进行检查,按照省分行的有关要求,由xx带领工作组,对全辖xx个营业网点采取调看录像、测试机具、随访客户、员工、现场指导等方法,按照服务工作检查记录表进行逐项检查。通过检查,认真总结了优质服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不规范的方面提出了现场纠改或限期纠改的要求。四月份前重点检查规范了网点的服务制度落实,投诉问题;五月份以后,利用星期六、星期天,主要检查了xx县和xx支行各网点办理业务、接待客户、网点负责人值班制度落实的问题。在二、三季度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行的网点进行了普遍检查、严格按照服务管理的标准,进行了现场打分,对前三名的网点进行奖励兑现,对后两名的网点在全辖进行了通报。全年表彰奖励服务工作先进单位6个,先进个人2人,树立服务工作样板网点1个。
6、制定了在全行大力宣传推广的10条文明用语,对员工进行教育。开展了“百日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在一线员工中广泛开展了服务工作星级管理评比活动。市分行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行开展服务工作星级管理评比工作的通知》,对全行xx名一线柜员从服务技能、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规范、服务纪律五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评定。共评出一星级柜员xx名,二星级柜员xx名,三星级柜员xx名,四星级柜员xx名,五星级柜员xx名,评定结果标明在本人工号牌上。xx支行还对星级柜员每月增加绩效工资50元。实践证明,星级柜员的评定,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员工学习业务,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了员工服务理念的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为全面落实规范化服务标准,推动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今年以来共召开服务工作专题会议8次,召开服务工作现场会3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4次,对网点处罚通报6次,编发简报13期。通过集中整治,使我行的服务工作有了明显改观。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服务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范化管理还跟不上,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还建立起来,个别员工服务不主动,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有的支行对服务管理不够规范,检查不细,记录不全;三是个别网点硬件建设不够规范,利率牌时好时坏。三、20xx年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按照市分行行务会议的决定,继续抓好服务工作整改活动的落实,将严格按照原来的方案要求,抓好每月的工作安排、工作重点、落实整改内容,确保整改效果。在元月份,对全行服务工作整改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对全行服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进一步落实服务工作检查制度。对今年出台的各项检查制度、网点考核办法、基层为机关服务打分办法进一步抓好完善,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全行服务工作的改善。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网点服务工作的培训、辅导工作。3、四季度在全行重点进行星级柜员的评比工作。根据今年制定的对全行的临柜人员星级管理评比办法、考核制度,经过半年多的实行,各支行,网点已全面推开,效果比较好,今后主要抓好评比管理工作,按照市分行服务工作管理的奖励办法,兑现前三名网点、通报后二名网点。
4、在全行开展抓典型树榜样的工作。对全行的营业网点选拔一到两个标准网点,作为样板网点的示范推广工作。前期我们已作了一定工作,今后将制定标准、统一规范管理要求,总结服务经验,及时推广典型。
5、结合业务中心工作,在全行开展好服务工作的培训和劳动竞赛工作,主要是通过现场检查辅导、召开现场推广会议、采取办培训班等方法,提高临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6、继续抓好二线为一线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今年以来机关各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采取基层支行对机关服务部门在网上打分,根据打分的情况进行通报。
7、探讨服务创新内容,扩大服务功能。在各网点开展客户个性化服务、差别服务。适时推出新的服务品牌,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
初次来到合作银行xx支行,同事们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认真和忙碌,我来到这感到很业余,因为我学的不是金融,对于这行的一切感到空空的,我知道一切将要从零开始。
工作小而言之是个饭碗,大而言之是份信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世界观职业观,一分合适的工作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十分幸运能走进合作银行,走进这个团体,我想在这里就是给人补充血液的地方,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有许多东西向前辈们学习讨教,不对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我所在的岗位是前线临柜,是接触客户的第一岗位,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本行的形象,所以在工作中我不能有一思的马虎与放松,银行就是属于服务行业。因此这样的工作环境就迫使我自己不断的提醒自己要在工作中认真认真再认真。在工作中,必须是忠于职守,尽力而为的。工作不仅要做得“好”、“快”还要“合法”、“合规”,不仅要懂得“亡羊补牢”,重要的还在于“未雨绸缪”。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要求,是我现在经常思考的问题。
我十分感谢同事给我的帮助和关怀,从点钞到珠算,从支票到汇票,从坐在师傅后面到自己临柜,从不熟悉业务到认识每个操作代码,每一个角落都有你们的悉心帮助,每个点点滴滴都有你们的耐心指导。
我知道我的每一次差错都给你们带来额外的麻烦,我的每一次失误都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是你们给了我机会和信心,在此鞠躬谢过,请相信:我一定会用最短的时间学好本领和大家一同并肩工作。
我同样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信任,你们平易近人的态度和谦虚谨慎的作风让我有机会零距离向你们学习,感谢你们对我工作中点点粗心的包容,今后我一定细心再细心,我感觉:在银行干活比干针线活还细才行。
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我想今年会有更多的机会和竞争在等着我,我心里在暗暗的为自己鼓劲。
要在竞争中站稳脚步。踏踏实实,目光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于大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我也会向其他同志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为今年自己的业绩行里的业绩划出一个圆满的句号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我相信我一定会做的更好!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法律专业是个知识繁杂的学科,有着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学法律有有刻苦 耐劳的精神,细致谨慎的思维。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我学习了《民事诉讼法》 这门课程,第一次接触民诉法这门课程,一开始,我翻了几页,觉得不过如此, 我一看就会。
可是, 当老师给我们上课时, 对该课程进行解读, 我觉得我很迷茫, 很无知,我不知从何学起,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才有了些许眉目。学习民 诉法,如果没有雄厚的民法积累和对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方法、手段、途径多样化 的洞悉和感悟,就不可能学好。学习民诉法关键在于运用,多参与实践,积累经 验。 一、学习民诉法的问题 民诉法内容枯燥乏味,晦涩难懂,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总 感觉民诉法就像一串杂色的项链,是由五颜六色的珠子的串连起来的,住不住要 点,也理不出各个制度、规则之间的联系,比如,受案范围和管辖之间的联系。
受案范围, 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民事裁判权的范围,在以往的教科书中 通常被称为“法院主管” ,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奇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 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而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 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它是在人民法院内部 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两者都是司法的职权分工问题,但是却又完全 不一样,他们之间有何联系,如何联系,我们常为之苦恼;再比如,民诉法的基 本原则, 民诉法的基本原则, 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 指导作用的准则。它有 5 个原则,那么这五个原则是入耳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有 着怎样的实际意义; 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一股大海捞针的感觉。我们认为民诉法的 操作性很强,课堂讲授繁琐,我们许多人都误以为只要进入实践,到那个时候就 无师自通了。例如前不久。
,我班同学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观摩,当中涉 及了许多民诉法知识,所以许多同学对民诉法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不过,我们 在“无师自通”的感觉中,有体悟到民诉法的重要性,在解决案件时,法官律师 不掌握民诉法,那他们如何做出公平的判决,为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所以,对 于学习民诉法我有几个问题; (1)民诉法从何处入手,怎样才能击中要害,打牢 基础:
(2)民诉法的各个内容是如何联系,环环相扣的; (3)学习民诉法有何意 义。 二、如何学习民事诉讼法 学习民诉法单纯的记忆程序规则是不能体会到民诉法背后的丰富内涵, 民诉 法的关键在于理解运用。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打牢基础知识,掌握一些必要的 理论,通过研读专著,去学习著名法学家的思维,掌握他们思考的方向。法学家 是有着丰富的法学知识的一个知识群体,他们思维缜密,对待一个法律问题能全 面客观地辩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该学习民诉法法学家的著作,充实自己。
在课堂上,老师是最好的引路人,我们要认真对待老师讲授的知识。老师在讲课 中会经常穿插一些新的观点, 会教会我们一些在课本上找不到的知识。老师从不 同角度讲解,与实际结合,这样的效果应该很好。
不仅如此,我们要靠自己去努力,我们要多读,多思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 况。我们可以对民诉法的某个内容进行思考,比如,一宗合同纠纷案件,它需要 什么条件才能上诉,上诉后它要走什么程序,当法官对它进行审理,判决,需要 哪些程序。我们对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思考后,我们就能掌握它的概念,它们之间 的联系。 三、对老师教学的看法 (1) 结合实际。我觉得老师讲课经常拿现实生活的事例讲与我们了解。我们 在听老师的讲解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对证据的重要性掌握,一个律师想打 赢官司,他就得寻找更多的合法证据,法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也得掌握大 量证据。
(2) 教会我们做法律人的道理。
“不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心中存有正义, 、 目光游走于发条与事实之间”等等,这是老师教与我们的。作为法律人就得有法 律巅峰约束,有法律的概念,不能知法犯法,在法律的天平下,从事合法活动。
同时,老师也告诫我们在参与司法活动要防范风险,自我保护, “一入法律,深 似海” 。
(3)要有案例结合教学。我觉得老师这点不够好,民诉法本来是一门较理 论的课程,在教学中很难一言两语解释清楚。所以,老师要多讲一些案例,对案 例进行剖析,梳理出民诉法中的概念,要点。 四、自我小结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关于对民诉法的学习,要从根本上立足,掌握理论知识,扎根实践活动。找 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就要对问题进行解决。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这一点 是我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我们作为法律人就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学习民诉 法, 就要从程序法律思维和实体法律思维进行思考, 研究。
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 民诉法是与社会发生碰撞最为直接、显性的法律之一,通过对民事诉讼过程份追 踪、扫描和透视,一个从未接触法律的人也会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甚至 由此产生对法律的敬畏。重视司法实践、推崇案例描述,还可使我们精确地丈量 法律的表达与实践、 书本中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之间距离,生动的展示法律实 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发掘法律背后的逻辑和法律实践过程中的 “隐秘” 。不惧艰难,多参与实践,多研读理论知识,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20xx年1月23日至2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在太原集中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学习期间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审判实务、立法、理论解读进行了讲解。
新《行政诉讼法》于20xx年11月1日表决通过,并将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条款由原来的75条增加为103条。《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实施20xx年来第一次修改,此次修改的内容,被学者誉为“依法治国的抓手和试金石”,堪称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通过学习,有如下体会: 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可以说是变化大、亮点多、影响广,概况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独立审判得到进一步保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六是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法律上终于确立,可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七是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有重大改革,集中管辖制度从“试点”走向全面运行;
八是复议案件被告范围扩大,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十是审判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均可进行有效监督。
《行政诉讼法》修改不止上述十个方面,对《行政诉讼法》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应对照原文进行逐条、逐句、逐字的认真学习,并在行政审判实践过程中,认真履行好新《行政诉讼法》。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年,我局认真贯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打好了“十二五” 开局节能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节能制度,明确节能责任
为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全局齐动、上下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科学分析和研究了我局能耗现状,明确了我局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为我局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建立健全了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使节能降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开展节能宣传,营造浓郁氛围
三、抓住节能重点、落实节能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时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了“长明灯”、“白昼灯”;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电源,减少了待机消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了耗水量;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降低了纸张消耗;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了车辆空驶里程,提高了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制定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油耗定额,降低了油耗和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一年来,我局工作任务繁重,承担了举办《光辉的历程》党史展览的任务,外出采访和调研的时间多,同时档案执法任务也不断加大,车辆出行率增高,耗油成加大趋势。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的制定新措施,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运城市司法局、运城市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了20_年初部署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对20_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方面
20_年,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把政治思想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利用每周六早上的例会学习,向全体律师印发了各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材料,在学习中全体律师工作人员都认真做了笔记,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都能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思想,使政治思想学习和职业道德学习气氛热烈而活泼。在学习完毕之后,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都要求全体律师工作人员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不仅要求在例会学习中宣读,而且要求张贴于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园地栏。这样的学习形式,不仅使得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学习深入人心,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_年,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没有一名执业律师因违规违纪受到相关部门的惩戒和处罚,没有发生一起因违反执业纪律而被查证属实的情况。
20_年初,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就提出了20_年是跨越式发展的一年,要在经济领域和刑事领域开展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在律师非诉讼领域的开拓力度。面对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少的状况,我们加大了对实习律师培训力度,使得实习律师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配合指导老师进行各项业务的开展,实习律师的参与使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经济领域和刑事领域的基础上,20_年,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企业重组、品牌收购、协调施工企业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利用律师事务所的信用度处理债权债务、开展法律体检进企业活动等非诉讼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广____律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律师事务所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优秀人才的加盟。20_年初,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就提出了引进高素质、专业化、市场化的律师人才,优化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队伍结构的战略部署。为了完成引进优秀高素质的人才,山西河东定稿版律师事务所不仅依托实习律师基地的平台,而且依托丰富的人脉资源和人才引进方案,20_年,我们在运城市司法局和运城市律师协会指派实习律师的基础上,又利用各种渠道,引进在非诉讼业务有研究倾向的两名硕士研究生来我所实习,经过一年时间的工作,两名硕士研究生均表示,实习完毕之后将立即到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执业。优秀律师人才的引进,不仅优化了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队伍结构,更重要的是带动了全所律师工作人员学习非诉讼业务的积极性,为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将来更好地开展非诉讼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方面
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仅要时时刻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的路线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更为重要的是要时刻牢记自己是社会中的重要一员,要发挥律师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不但能够在开展公益事业活动中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还能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20_年4月28日,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召开了主任会议,决定借助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单位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这个有效平台,从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所属130家会员企业中,选取有代表的80家会员企业开展一次会员企业法律服务体检活动,同时,对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所有的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也进行法律体检活动。16月29日,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印发的《律师工作管理指导处20_年“万马奔腾创一流”工作要点》和运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运司办【16】15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展律师进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体检活动》文件(晋河东字【16】号),从指导思想、法律服务团成员、活动目标与内容、“法律体检”主要内容、方法步骤进行了充分安排,16月30日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再次召开了全所律师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16月30日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对所属会员企业下发了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关于开展会员企业法律服务体检活动的通知》(运经联字【16】第3号),对此次法律体检进会员企业单位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联合会所属会员企业积极协助配定稿版合此次活动。16日,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着急全体律师工作人员及聘请的财务、人事专家,编写、审核、印刷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表》,并且根据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和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的工作安排,向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所属会员企业和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所有的法律顾问单位下发了158份《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表》,并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16日,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根据反馈回来的1多份《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表》,及时总结了当前中小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的法律服务需求。
根据总结出来的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____律需求,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于16月10日召开了有聘请的财务、人事专家和运城市经济文化界知名人士联合会所属部分企业老总、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部分法律顾问单位参加的全体律师工作人员会议,会议上所属会员企业代表、法律顾问单位提出,法律是中小企业尤其是成长型企业最为容易忽视的,法律的缺失也是导致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会议中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相关财务和人事专家提出来许多针对性的意见和解决的办法,同时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上提出了许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意见。为了深入开展本次活动,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波在听取了各方面意见之后,指出“事前防范、规避风险”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本次法律体检进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此次体检活动,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为突破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瓶颈,积极开展了法律体检进企业的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广____律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
四、文化建设方面
文化建设关系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持久力,是律师事务所稳步前进和长远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是社会法治建设进步与发展的需要。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就已经把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纳入议事日程。
20_年,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创刊了本所内部交流杂志《河东律师》,首次印刷一千册,与全市政法机关进行了内部交流,展现了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风采,使全所律师工作人员的学术交流有了一个崭新的平台。在创刊内部交流杂志的同时,山西河东律定稿版师事务所改版了本所的官方,使进一步得到了美化,内容适时更新,同时加大了的推广力度,浏览面和浏览量进一步扩大,络平台的充分利用,进一步扩大了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使本所的文化交流和学术交流进一步得到加强。20_年,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大了论文发表的奖励力度,新的奖励措施的实行,促进了全体律师工作人员学术论文的创作积极性,截至20_年12月13日,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有一篇学术论文在省级报刊发表,五篇论文在其他行业协会的内部杂志发表,一部长篇小说《静静的苏河》被陕西出版集团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全体律师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长期探索和实践,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走向成功的关键。在今后的工作中,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要继续发扬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传统,把文化建设贯穿到整个律师工作中去。20_年,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离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要求还相差甚远。20_年,我们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_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责任意识,不断地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