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一
乙方:__________
二、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________年返修)光驱、软驱保修________年。
2.本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安装操作系统,如果应客户要求安装其它操作系统而引起的版权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扬州交货方式:公路货运付款方式:现款
四、为缩短订货期,买方可以用传真方式订货,传真需加盖买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卖方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真给买方,即时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买方需及时将二份盖合同章的`合同邮寄给卖方,卖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盖有买卖双方合同章的合同邮寄一份给买方。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二
根据xx区社区总数及分布情况,本次问卷调查共抽取了有代表性的9个社区,被抽中社区内的5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300位老年居民。
1、调查样本均衡分布于9个典型社区
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社区规模及老年人分布状况,本次问卷调查遵循科学的抽样原则,主要选取了天一家园社区、马园社区、新高社区、平桥社区、芝红社区、秀水社区、徐家漕社区、汪弄社区、北郊社区等9个社区。为了确保调查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汪弄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和徐家漕社区分别调查40位老年人,其余6个社区分别调查30位老年人。
在300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50-7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50-59岁的老年人占30.3%,60-69岁的老年人占33.3%,70-79岁的老年人占21.0%,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15.4%。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33.7%,女性被调查者占66.3%,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3、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300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8%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42.3%,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55.7%,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2.0%。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6.0%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82.3%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仅有2.7%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4、调查对象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高
调查显示,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较高,人均月收入高于2000元的老年人比重达到31.0%,在1000-2000元之间的比重最高,达到58.7%,低于1000元的仅占10.3%,而且80.3%的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高,分别有21.7%、53.0%的调查对象认为可以接受每月2000元以上和1000-2000元的养老费用,仅有8.6%的调查对象只能承受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养老费用。
为了进一步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覆盖程度,我们特别设置了关于知晓度及满意度的相关问题。调查显示,xx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知晓度和满意度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六成以上调查对象偏好于家庭养老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其中,46.0%的调查对象选择由子女负责的家庭养老,18.7%的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64.7%,超过六成。其次,机构养老模式比较受欢迎,分别有13.7%和10.0%的调查对象倾向于福利院或者老年公寓。相比之下,众多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聘请保姆或投亲靠友的养老模式,选择这两类模式的调查对象分别仅为2.3%和0.7%。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知晓度不高
虽然xx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较好,但这次调查显示知晓度仍然不高,仅有半数以上的调查对象了解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知晓度较低。具体来看,2.7%的调查对象表示“很清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19.0%的调查对象表示“知道”,28.7%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一点”,三者合计比重达到50.4%,超过五成;仍然有49.6%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3、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模式比较满意,仅有8.7%的调查对象选择“不满意”。具体分类来看,有10.9%的调查对象持“很满意”的态度,31.5%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比重达到42.4%,超过四成。但是由于多重原因的影响,仍然有48.9%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印象不深、满意度不高,选择了“一般”的选项。
4、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形式缺乏多样性
调查显示,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具体来看,选择所在社区仅提供一项服务的比重为58.4%,提供两项服务的为29.2%,三项及以上服务的仅为11.9%。从服务形式来看,主要集中在层次较低的服务上,分别有35.8%、28.4%、28.0%、27.2%的调查对象表示社区提供了“健身保健”、“钟点工”、“休闲娱乐”和“日渐照料”服务,仅有11.5%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提供了“知识讲座”服务。
5、老年活动中心成为社区精神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
目前,社区越来越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成为社区老年服务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79.3%的调查对象表示所在社区以各种形式提供过这一服务。其中,61.3%的调查对象表示“老年活动中心”是所在社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主要平台,另外分别有27.3%、13.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文艺活动”、“兴趣班、培训班”等形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这也意味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多。为了准确了解实际需求,我们对300位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意愿调查分析。
1、近四成调查对象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程度一般。其中,39.3%的调查对象表示十分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而26.7%的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此外,3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考虑是否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原因是这部分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不高。
2、地理优势成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对象中,地理因素成为影响他们选择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老年人普遍希望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分别有59.3%、44.1%的调查对象认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就“可以不离开熟悉环境”以及“作为家人照顾不到的地方的补充”。另外,分别有31.4%和28.8%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多元化”和“费用较低”是他们选择这一养老模式的重要因素。
3、服务内容不全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短板
调查显示,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原因是这一模式的服务内容不全,服务水平不高,形式不够多样性,无法满足不同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在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中,选择“无法满足需求”占83.8%,超过八成;选择“所在社区无此服务”的比重占43.8%,选择“服务质量不好”的占32.5%,选择“经济负担不了”的占22.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有助于我们弥补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成为需求最大的项目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医疗保健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均超过了四成,分别达到52.3%和45.7%;其次是要求提供方便营养的餐饮服务,所占比重为31.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越来越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26.3%、25.3%和24.7%。
2、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多面手”特质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要求较为“苛刻”。其中,分别有56.0%和47.3%的调查对象认为服务人员应具备“医疗保健指导”及“家政服务”等各项技能。而且老年人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层面,有40.3%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具备聊天解闷、心理辅导等“心理护理”的技能。此外,18.7%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能够帮助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理财”。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期待高质量的发展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希望今后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断前进。具体来看,53%的调查对象希望社区能够“完善服务项目”来满足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其次41.0%、38.3%的调查对象希望能够“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分别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出了殷切希望。此外,24.3%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可以通过“增加服务活动的频率”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xx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良好,养老服务的体系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增多、水平不断提高,这一模式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三
现阶段,北京90%的老人在家养老。《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着重从吃饭、照护和看病三方面发力解决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受到老年群体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存在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需要深入研究进一步整合。
1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向社会通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居家养老地方法规,自去年5月实施以来,北京市调整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将77%的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投入到居家养老,由过去政府直管包办向“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激活社会服务”转变,初步蹚出了切实可行的养老服务“北京模式”,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居家养老环境。
北京立法保障居家养老,实施效果怎样?记者进行了调查。
在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的老年餐桌“总部”,刚过11点,工作人员就基本完成了菜肴的制作,卷好的肉饼已经下锅,热腾腾的包子、花卷、发糕、红薯刚端出后厨没几分钟,点餐的老人及家属就排起了长队。
该中心负责人曹明明介绍说,老年餐桌按照“街道建中央厨房、社区设立分中心”的模式运行。“中央厨房”每天会将即时制作的饭菜在用餐时间前送达西罗园二区、海户西里北社区等6个分中心。
75岁的刘洪喜老人和老伴是这里的常客,“老年餐桌饭菜可口、价格不贵,吃完抹嘴走人,比自己做方便多了!”刘洪喜老人赞许道。
许多老人下不了楼、买不了菜,买回来以后自己做不了,怎么解决吃饭问题?2015年,北京市从解决老人吃饭问题入手,投入资金4495万元在城六区和顺义、房山共8个区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助餐和送餐服务,力求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吃饭难的问题。
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状况及需求调查”报告,在受访的3100余名老人中,21.9%享受过社区老年餐桌等各种方便老年人的用餐服务。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督查、指导和推进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养老助餐服务的长效机制,鼓励更多品牌企业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
-鼓励96个养老照料中心开展10类助老服务
68岁的刘大勇住在西城区月坛街道汽北社区11号楼3层。这栋老楼建成已有60多年了,没有电梯。他的老伴想去医院看病,却无法下楼。刘大爷也没办法扶老伴下楼。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情急之下,刘大爷拨打了设在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电话。很快,日间照护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到场,帮着把刘大爷老伴抬下楼,然后陪着老人去医院看病。除了陪同看病,这家日间照护中心还提供上门洗头、洗澡等一系列服务。这正是北京市针对老年人日间照料实施的创新举措之一。
谁来为老人服务?北京市民政局、老龄办根据《条例》精神,决定依托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和其他养老机构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2015年,北京市投入资金5720万元,对已建的96个养老照料中心开展短期托管、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10项重点服务内容进行扶持。预计到2016年底,北京市养老照料中心将达到200多个,实现街道全覆盖。
今后,北京市将进一步对已建成的养老照料中心提供支持,引导其就近为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将其服务资源纳入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交易数据作为政府奖励的依据。
在北京300万老年人中大约有60万为失能老年人。对他们而言,长期雇用护理人员照料花费不菲,但这又是生活必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徐仁忠介绍说,该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并在海淀区进行试点,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提供支持。
记者了解到,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采用商业保险和政府合作的模式运作,通过政府补贴、个人缴费、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形成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累计资金池,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保障对象享受长期护理照料买单。
-167.94万老年人签约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
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玉玲告诉记者,该中心已经成立了3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患者第一次来,由护士建立健康档案,同时进行健康评估,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
医疗问题是老年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条例》提出,“开展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进行综合管理,开展医疗、护理、康复服务指导。”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耿玉田介绍说,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社区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老人达到167.94万人。
目前,全市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1918个,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出行15分钟、远郊平原地区居民出行20分钟,山区居民出行30分钟可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目标,有效促进了老年人的就医便捷性和可及性。
为方便老人就医用药,北京市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品种达到699种、4000多个品规,社区医保可报销药品达到1435种,远多于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520种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在医保政策上,北京市对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含养老照料中心)内设医疗机构实行政策倾斜,在2015年新增的277家定点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有202家,占新增定点数量的73%,退休人员在社区就医费用报销水平达到90%。
不过,尽管出台了诸多方便老人就近就医的政策,但离老百姓的期待仍有距离。比如医院与社区养老机构签订医养结合的协议,由于现有政策解决不了医生激励问题,医院不积极、医生不愿去,很难落到实处,存在“一方需求、两方供给,衔接断档,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芳认为,目前在居家养老的顶层设计还很不够。各部门出台了各自的政策,但各成体系,存在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养老,过去是一个特定群体的事,因为家里有子女;现在随着大量“421”家庭的出现,子女往往有心无力,就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科学界定政府、家庭、社会、市场等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并完善各方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四
乙方:
在甲方行政管理区域内由乙方投资建设“孝行天下”北斗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系统,依托北斗导航定位老年个人终端,结合“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中国老龄委社区居家养老项目设定指导标准”为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健康管理、助餐助行、便利生活、日间照料、心理慰藉、临终关怀、儿童之家等贴心的服务,详见服务项目报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报告附后)。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______。
1、根据项目需求,甲方在其行政管理区域内筛选符合条件的老年活动和养老服务的场地和设施,由乙方根据社区意见、老年活动和养老的需要及中国老龄委项目指导标准投资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装修打造、设备增设和未来社工服务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为了确保_______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连续和深入开展,改造后的服务设施,在相关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由乙方根据社区居家养老和活动的要求,要求长期使用。
2、根据项目需求,甲方授权乙方,合理调配筛选社区老年活动和养老场地内的现有基础设施和设备,以便更加完善地为居家老人服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可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管,并积极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开展项目,项目开展后,甲方向乙方做好相关设备和管理的移交。
4、甲方协调或组织,提供乙方项目开展中相应的人力资源,并优先提供具备劳动能力的40/50年龄阶段下岗待业人员、扶贫政策帮扶的人员。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开展的相关宣传。
6、社区居家养老项目是乙方在国家政策和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推广的民生工程,目的'是为社区分担服务义务,甲方作为购买第三方服务的主体单位,应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用水、电、暖、气给予乙方减免(按文件执行,社区配合乙方办理)。
1、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由乙方投资,资金具体额度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决定,项目的运营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管。
2、乙方有义务在开展的项目中,优先安排项目所在社区内,具备劳动能力的40/50年龄阶段下岗待业人员、扶贫政策帮扶的人员就业。
3、乙方有义务,及时开展项目落实,向社区老人和居民提供服务。
4、乙方必须“以政策开展、以中心服务、以主任管理”,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得向老人和居民推送、宣传、售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一切违法违禁产品,所有植入服务中心的老人用品、医疗器械等均要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且要经甲方安全审查许可。
5、乙方对外必须以社区居家智慧养老项目的名义开展,并接受所属社区和甲方的监管与指导,以确保社区居家智慧养老项目服务的政策和方向。
6、协议约定供乙方使用的房屋由乙方出资装修,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
7、乙方在使用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8、协议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如甲方上述房屋继续无偿供他人使用,乙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1、如因当地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1、现晨光社区第二网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电力设施安装接入由乙方先垫付资金完成,甲方全力配合,并按三年分期返还乙方垫付资金,返还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前。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五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服务地点:乙方户籍所在地
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
2、居家老人是自费服务的人员,根据服务情况交纳服务费。
(二)结款日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结款日期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将上月发生服务费划转到甲方账户。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根据服务情况按次结算。
(三)服务价格
不同服务项目由甲方根据市场指导价或平均价进行核定。
(四)结算系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暂用现“长白系统”为结算系统,如甲方开发出相对更完善的结算系统,可改用甲方相关系统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按照甲方结算系统结算。
三、服务流程 甲方根据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甲方进行服务乙方按规定结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工作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
2、甲方负责对员工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培训,取得护理职业资格方可上岗。
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经常联系。每月通过电话或者派员走访、征求乙方意见、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合理问题,改进服务,必要时调换相关服务人员。
5、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服务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断。
6、甲方有权确定乙方是否为民政服务对象;并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自费服务人员)收取服务费。
7、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本协议接受养老服务和缴纳服务费。
2、乙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应的服务人员。
3、乙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服务,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
4、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视、不虐
5、甲方为乙方提供养老服务期间,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来承担;乙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医疗、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甲方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等)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6、乙方不得强迫护理人员从事协议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将护理人员转让给他人服务。不得将护理人员带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权拒绝护理人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人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
8、乙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与甲方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人员的人身权益。
9、甲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突发急病或其他事故伤害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负担护理人员医疗、医药费用。
10、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身体状况,如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过敏史等有危险性或容易突发性疾病,并告知相应的注意事项。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解除和续签:
1. 如其中一方需终止此协议,需提前15日告知对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如乙方属自费人员,没有按照约定缴纳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诽谤或者虐待对方,任何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内,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九、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六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七
乙方: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
以上内容需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居家养老调查报告篇八
甲方:(全称)
乙方:(服务商全称)
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适应和满足辖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依托街道社会组织居民服务中心开展为老服务并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的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为:
名称:____街道慈爱嘉助残养老服务中心
地址:____东路12号1-4号点位,使用面积:92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20____年12月15日至20____年12月14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为老服务、财务、经营等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出现变相不正当运营等行为。若因乙方违悖法律法规行为可能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一个月内不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甲方有责任协调社区居委会协助配合乙方在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平台上开展的为老服务,并协助乙方开展相关服务需求调查与评估。
3.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合法自主经营权。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为老服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同意乙方成为本地区养老(助残)服务单位。
5.甲方不干涉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含协议附件)基础上与服务对象所订立的服务契约或约定。甲方不干涉乙方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行为,且不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应当以年度为单位对乙方开展的为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估。服务对象满意率不足8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有对养老管理服务中心房屋、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2.乙方应当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四川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以及成都市和武侯区民政局的相关要求功能进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3.乙方应当根据____街道、____北路社区居委会要求,制定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协议书、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跟踪回访制度、运营办法、人员管理办法、监督评估办法、应急预案等。乙方制定的上述文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应当做到公示上墙或摆在醒目位置。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部分免费服务。
包括:
①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③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服务。
5.乙方根据辖区老年人需要,可以组织有资质的服务商为老年人提供2综合服务。提供的有偿服务应在乙方和服务对象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由双方共同约定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乙方为其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服务对象或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但不得高于同期同类市场价格。
6.乙方应当建立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情况档案,各项服务资料完善,并做好甲方提出的相关统计数据的整理备案工作。
7.乙方应当提交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查。
8.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前,应当向服务对象明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乙方承诺向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信息,不对服务对象进行有利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误导。
9.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妥善使用管理,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自行支付水、电、网络、通讯费用。委托期满后,乙方应按移交清单向甲方返还等额数量、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10.委托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设备等相关设施转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干扰乙方运营管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赔偿等措施,3甲方也有权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及服务对象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争议处理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处理。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北路社区保存一份,交区民政局备案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专项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订新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双方需另行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