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一
日光城拉萨是个美丽的地方,也流传着一个美丽的传说。拉萨有一位白衣少年,不知从何处来,只是遇见这座城之后就定居下来了。似乎是流亡的贵族,从他黄金般的瞳孔中流露出皇族的高贵气质,他孤身前往这陌生的城池,似乎寻觅了很久,眼神沧桑而疲倦。他定居之后过上了隐居的生活,多少人想一暏这位贵族的尊容都被拒绝,他似乎喜欢宁静的生活吧,不像那些年轻的王孙一样四处应酬,提前过上了悠闲的老贵族生活,全然没有少年的锐意进取。
人们都对这位少年充满了好奇,他是如此的神秘,犹如遁世的王者。他只有一个时候外出,每日黄昏时候他都会走出幽深古老的庭院,漫步在城楼上,似乎在等待谁的到来。也只有在这时,城民们才能一暏他的绝世风采,他经过时,城民自觉的低头退避,恍如他是殿上的君王,却舍弃王座,屈驾来到这儿,从没有人听过他说话。就这样这位神秘的贵族少年在这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居住了许多年,人们也习惯了他的存在,但丝毫不敢僭越与冒犯,他的双眸藏有帝王的威严。相传他有不老的容颜,仿佛是这古城的守护者。
当年的人早已死去,少年们已白发苍苍,又过了几百年,这座城已经历几度沧海桑田,荒凉废弃又繁华昌盛,唯有那少年见证了这座古城的兴衰交替,始终不变的是那守望的双眼。人们都说他是修行的圣者,天赐拉萨的守护神,但始终无人敢惊扰他,都只是远远的膜拜,生怕他离去。经过了一百个纪元,昔日的日光城依旧存在,在他的庇护下这座古城并未灰飞烟灭,始终坚强的屹立着,尽管曾经的繁华早已落尽,尽管这里一片荒凉,人迹灭绝,但始终有一个人默默地守护着这个地方,跨越了时间的瀚海。
他并非不老不死,一个纪元就是他的一岁,他把近乎不朽的生命都耗废在这个地方,辜负了如此伟大的生命,倾注以无尽的孤独,哪怕永恒也会被他如此浪费掉吧。或许死才是解脱,才是极乐,可他为什么要在俗世中承受无谓的痛苦,如此的苦修难道还是不能走出万丈红尘,他似是绝世的佛陀,却执迷不悟。他每日黄昏,都会披着满天的霞光,拄着拐杖,蹒跚地前往,再坐等夕阳落下,独自走在无人的古道,失落地回到幽深的宅院。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二
“赢我爱情者,在乎于妇人之诚而非容貌之美。”莎翁如是说。可见艳丽容貌确难永恒。美貌渡过了时间长河也终会飘零憔悴。留给世人永恒记忆的,一定是一种超然于有形颜色的无形精神。
卧龙岗上,一赋《隆中对》将诸葛亮推向了历史舞台,从此开始了他二十八年的政治生涯。而他的妻子黄月英因开始被人们熟知,但大多是因她丑陋的容貌,“莫作孔明择妇,正得阿承丑女”。诚然,黄月英之丑,诸葛亮初见时也不禁皱眉三分。但在一番交谈后,诸葛亮发现她是一个十分有才华的女子。之后更是帮助诸葛亮完成了“木牛流马”的制作。如此一个样貌并不出众甚至是丑陋的女子,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永恒的印记。难道她是因为美貌才被诸葛亮看中吗?答案显而易见。
外表就好像是学历,而内在则是能力。空有学历毫无能力,定将被社会淘汰。追求美丽的外表不是错,但是要同时兼顾内在修养的提高,否则终会被世人摒弃。
近年来,总有些过于追求外表的人,反正吃了不少苦头。整容失败导致疾病甚至毁容的事例数不胜数。“超女”整容致死的消息已不新鲜。这些苦苦追求美丽容貌的人,倘若能更加注意自身修养,必然会更受人们尊敬。已故女星沈殿霞,一生致力于慈善,虽然身形肥胖,但是受到社会各界人民的'爱戴。她的精神永恒地伫立在天地之间,成为公众人物的楷模。是那些只知道追求外表靠“脸”生存,实则一无是处的所谓“明星”所无法比拟的。
永恒可以是由短暂的时间超脱而来的精神上的一种美好,因为只有好的向上的东西才能够永恒,仅仅是华丽的外表是显然不足以永恒的。“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我们追求永恒,也必然是追求精神上的空灵与纯净。
佳人容颜已逝,唯有昭君的琴声,永恒地弥散在人间。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三
有时候,光阴似流水,在一眨眼的刹那,逝去;有时候,时间像柔风,微微掠过你的脸庞之后,也就从此消声觅迹,即使再次遇见,也少了当时的天真与单纯。有时候,我多渴望时间在一瞬间定格,只是,那只不过是一种飘渺虚无的幻想。
时间的确是不会在外境一瞬间定格,但它却可以在内心处永远存在。
在那一瞬间,我学会什么叫做现实;在那一瞬间,我学会什么叫做友情;在那一瞬间,我学会了什么叫做坚持。
那是在一年一度的校园运动会上。
那天清晨,我早早的就来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安静的叫人不免有些忧伤。我静静地由微风拂过;由花香飘过;由鸟声鸣过。独自一人坐在座位上,缓缓闭上眼,享受着这洋溢着诗情画意的清晨。这样的环境,不得不叫人感到惬意。
渐渐地,朝阳从东方升起,我也沐浴在第一束阳光下,自言自语道:“今天是几月几号了?”我掰了掰手指,27号?突然,我脑子里被一道闪电闪过,今天好像是校园运动会举办的日期吧?校园运动会可是一年一度的,我满怀期待的盼望着运动会的开幕式。怎么说,校运会都是一年一度,若是这一年错过了,岂不是要再等待一年了?“兰兰,你说,今天的校运会会是什么类型的呢?”咦?这声音?不是我发出来的啊?据我所知,这教室原来还没有人来吧?我顿然回首一瞧,原来是璇儿。“璇儿,您老下次说话的时候先现个人影出来好吗。从别人后面突然冒出一句话来,然后再悄无声息的进来,搞不好别人还以为是小偷呢。”我故作无语道。璇儿摸了摸头,略显不好意思的说:“sorry啦,这里太安静了,然后我准备进来的时候刚巧碰见某人在这白痴般的掰手指,我不忍心‘打扰’啦。”我摇了摇头,这家伙也太会辩解了吧?估计去参加辩论大赛都可以混个特等奖回来。
一转眼,就到了校运会的开幕式。那是我盼望已久的时刻。然而,在此时,我却比任何人都要冷静。不会激动,不会遗憾。
伴随着乐曲的响起,开幕式也真正揭开了序幕。当校长宣布:“校运会正式开始”之时,场上响起的雷鸣般的掌声。当然,除此之外,更多的是在寻找自己参赛的项目。在场各位,各个摩拳擦掌,似有种“冠军非我莫属”的眼神语言。面对这些场景,我也见怪不怪了。毕竟,有哪一个参加比赛的同学不希望自己夺得冠军呢?有哪一个参加比赛的同学不希望为自己的班级争荣誉呢?下一秒,校园广播员甜美的声音响起:“请参加800米长跑的同学到西边球场集合,请参加800米长跑的同学到西边球场集合……”闻声,我立刻往西边球场奔去。可说巧不巧,偏偏在我跑步的时候,路上有颗石头绊倒我了,恰巧就在这时,我的脚也被扭伤了。怎么办呢?就在我思考之时,校园广播员甜美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是容不得我来做选择了,我只好硬忍着脚上的疼痛,往西边球场慢跑去。
到达西边球场之时,就好像悬在心空的一块巨石安全降落了,顿时轻松了不少。只是脸色有点苍白,璇儿注意到了我,关心的问道:“兰兰,你没事吧?怎么脸色那么苍白?还能坚持下去吗?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弃权,那只是一个荣誉而已,自己的身体重要些啊。”我顿了顿,眼光望向了站在球场边同学们满怀希望的眼神,强撑起一个微笑,对璇儿说:“璇儿,你看见了吗?我们班的同学都来为我加油呢。对吧?如果我退出了,那么他们会不会失望呢?璇儿,如果一个班的班长,连最基本的坚持都坚持不了,那她还有什么资格当这个班的班长?我不想让我们班的同学失望,所以,璇儿,这次我会坚持下去的。这点伤对我来说算不上什么,既然没有什么大碍,我就不会中途退出的。”璇儿望了望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因为她知道,以我的性格,只要认定的事情,就从来不会退缩。
“请长跑第二组同学到起跑点就位,请长跑第二组同学到起跑点就位……”第二组参赛人员准备就绪后,“three,two,one,嘣…”在裁判的枪声下,大家几乎于同一时间往前方冲去。我反应还算是比较迅速,所以在前三圈都遥遥领先,似乎跑步的速度根本就没有因为脚被扭伤而受到影响。可当到第四圈的时候,脚上忽然传来剧烈的疼痛,我不得不把速度放慢下来。我原本以为,我就要撑不下去了,但是,在我快要倒下的那一瞬间,我的耳边传来同学们亲切的声音:“加油,加油……”刹那间,我的身体就好像被闪电闪过,我拼命的对自己说:“没事的,我们再坚持一秒,再坚持一秒就好……”于是我竭尽体能的在坚持着,我回首看了看,后面很快就会有人追上来了,该怎么办?放弃吗?就这样甘心被她超越吗?就这样把班级的荣誉拱手让人吗?不,不行,我不会这么做,我也不能这么做。我忍着脚上的剧痛加快着奔跑的速度,终于,在我的一步步坚持下,我是首个冲破冠军线的人。在冲破冠军线的那一瞬间,我以为我就要严重缺氧了,就在我身体往后倾的那一刻,班主任扶住了我,在我耳边对我说:“你真棒!”我在片刻后顿然明白了什么,望了望璇儿,那家伙倒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很欠扁哇。算了,看在她也是为我好的份上,我就饶了她这次吧。
至始至终,我都认为,在那一个瞬间,时间是定格在每个人心中的。因为信念,因为友情,因为微笑,因为学会成长……太多太多的因为,如果说,仅仅用语言来表达是不足以完全表达的。但是,所有的因为,都是离不开那一瞬间的。
是的,时间不会定格在外境,但并不代表它不会定格在内心。有时候,也许就是那一瞬间,让你从一个跌入低谷的人寻找到爬出谷底的出路;有时候,也许就是那一瞬间,让你从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变成一个万众瞩目的人;有时候,也许就是那一瞬间,让你从一个幼稚不懂事的小孩成长成为一个成熟懂事的青少年。但是,不管是哪一瞬间,它对于一些人来说,永远是最美的,即使世界上最璀璨的明珠在她面前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也不及那一瞬间的万分之一。
这就是一瞬间,这就是那一个让时间定格在心灵深处的瞬间。这一瞬间,不论时间长短,不论沧海桑田,它都会在你心底,成为永恒。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四
这大海远不如长江那样一泻千里,也没有黄河来的波涛汹涌。但是她就是她,亘古不变,她养育了这座城市的千万子民。海鸥在她耳边低喃,鱼虾在她怀里畅游,她全部的子民都爱戴她。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五
母爱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爱,因为只有母爱是永恒的,自从我们呱呱落地起母亲就爱着我们。母爱是一种对儿女们永恒的爱,那爱犹如春天里的一道灿烂的阳光,带给儿女们永恒的温暖与光明,那爱犹如清清的泉水,温柔地滋润儿女们的心田。
在我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时妈妈会用她那独特的方式激励我,而在我犯错时妈妈总会让我在她的陪伴下自己认识错误并改正它。
曾经有一次,被骄傲冲昏了头脑的我丢下电子琴去玩耍。妈妈看着我玩耍的背影摇摇头,妈妈没有责怪我而是带我看了一场电子琴大赛。我看着哥哥姐姐们娴熟精湛的琴技与谦虚的态度,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并改正了错误。这时妈妈告诉了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
亲爱的妈妈,虽然您五音不全,却用您那点点滴滴爱,谱写了世上最美妙的旋律,那是一阙充满爱之音符的快乐乐章。
妈妈,在这里我要发出那最甜美的呼唤:“妈妈,我爱您!”您像太阳一样照耀我这朵花儿;像泉水一般滋润我的心田!像远航的轮船离不开指南针一样,女儿成长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妈妈您的呵护呀!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六
生命是短暂的,流星是瞬间,美丽也不会永恒。但是,星辰的光芒在人们的记忆中永远闪亮,鲜花的绚丽成为了人间一道美丽的风景,所有曾经对社会做过贡献的人都永远在我们心中。
《巴甫洛夫很忙》,这是我不久前读过的一篇文章。巴甫洛夫在忙些什么呢?一个在生命作后一刻的人会做些什么呢?当我想到了许多像写遗嘱、分遗产、求医等这一类想法时,结果却令人震惊。巴甫洛夫让助手记录下自己即将死去的感觉和情况,他要为自己一生挚爱的科学事业作贡献!多么出乎意料的举动,多么令人敬佩的举动,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巴甫洛夫心中想着的仍是人类、社会。
其实,生命不会永恒,而永恒也不在于存在得是否长久,而是在于为社会留下了什么。巴甫洛夫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社会。或许他可以拯救自己的生命,他可以去四处求医。但在生于死之间,巴甫洛夫果断地选择了后者,他把自己的生命衰变情况作为了一个材料献给了科学事业,献给了社会。正如稳中所说:“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升华。”巴甫洛夫正是如此,所以,他在人们心中成为了永恒的。
在人们的记忆中,成为永恒的人必定是曾经为社会做过贡献的。就像邱少云为了战斗的胜利而葬身于熊熊火海之中,人们不会忘记他。硝烟虽然散去,但烈士们将在人们心中永生。他们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在一瞬间发出了耀眼的光辉,成为了永恒的。
想想我们自己,如果一生只为了自己,视利己为高尚,那么,最终你会得到什么?是人们对你的轻蔑?是自己的道理以后短暂的兴奋?但如果我们多为集体着想,多关心别人,多为社会作贡献,得到的将会是精神上的快乐和享受。或许,你会在别人心中成为永恒的。
我们能做些什么是永恒的呢?像留在人心里的星辰的光芒的永恒,给人们留下美好的一瞬间。的确,“人固有一死,有重如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
——题记
细雨润湿了干燥的大地,清风整理了烦乱的柳树。而我的心却如乱麻,没有思绪。永恒的母爱,伟大的母爱使我更加的烦乱。我想出去走走。
这都源于一篇文章《断了的手指》
一天中午,一个捡破烂的妇女,把捡来的破烂物品送到废品收购站卖掉后,骑着三轮车往回走,经过一条无人的小巷时,从小巷的拐角处,猛地窜出一个歹徒来。这歹徒手里拿着一把刀,他用刀抵住妇女的胸部,凶狠的命令妇女将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妇女吓傻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歹徒便开始搜身,他从妇女的衣袋里搜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包着一沓钞票。歹徒拿着那沓钞票,转身就走。这时,那位妇女反应过来,立即扑上前去,劈手夺下了塑料袋。歹徒用刀对着妇女,作势要捅她,威胁她放手。妇女却双手紧紧地攥住盛钱的`袋子,死活不松手。妇女一面死死的护住袋子,一面拼命呼救,呼救声惊动了小巷子里的居民,人们闻声赶来,合力逮住了歹徒。众人押着歹徒搀着妇女走进了附近的派出所,一位民警接待了他们。审讯时,歹徒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而那位妇女站在那儿直打哆嗦,脸上冷汗直冒。民警便安慰她:“你不必害怕。”妇女回答说:“我好疼,我的手指被他掰断了。”说着抬起右手,人们这才发现,她右手的食指软绵绵的耷拉着。宁可手指被掰断也不松手放掉钱袋子,可见那钱袋的数目和分量。民警便打开那包着钞票的塑料袋,顿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那袋子里总共只有8块5毛钱,全是一毛和两毛的零钞。为8块5毛钱,一个断了手指,一个沦为罪犯,真是太不值得了。一时,小城哗然。
读完我哭了。这就是母爱。永恒的母爱。伟大的母爱。8块5毛钱中的母爱。8块5毛钱中让人感动的母爱。
母亲对我的爱是永恒的!
永恒字选择永恒篇七
年复一年的春来秋去,日复一日的秋落春生。而深埋心底的思念未曾死去,剪下一缕青丝为祭奠失去的承诺与空悲。南飞的雁已往返与属于它的那片栖息地,而那曾经的温暖与相守的地方是否一如继往。遥远的你是否依然那么纯真,你的新娘是否温柔与美丽,你的生活还是那么贫瘠的没有过多的生活奢侈与浪费,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好奇,也会不经意的想起。
我们有很多的联系方式,也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你,可我为什么还是那么坚决的控制自己的私欲,可能答案早就明了,是怕打扰到你安静的生活,是觉得我不在是从前那个我,而你也不是从前的那个你。有时会觉得前世的约定与美好是今生的续集,而今生的无缘则是来世的在续,来生的在续又会是何憧憬……没有别离,没有伤痛,只有相识相知与相守。思念的路程太过遥远,又太迷离,可总是充满诱惑的让自己用尽所有的精力,去回忆那时的幼稚可笑可悲,象掉入海里的金鱼,虽渴望一望无际,但淹淹一息时才觉得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惊涛骇浪,不属于自己。还是回到那个玻璃围墙的水池里,那里有安全有平静,生活可以更安然,更不会被伤害被抛弃。
许多人会在一起探讨爱情是什么东西:会诉说拥有时的感天与动地,更会痛哭流涕的倾诉失去时的茫然与悲泣。在我的词典里,爱情是饥饿人的面包,只想用它赶快填补饥饿时的难耐,饱餐后觉得口干舌燥,会更渴望有碗水能填补这种难过与艰熬。人没有知足的,对事业对生活对爱情都如此。相爱时会说山盟海誓的诺言,分手时会说彼此有多么多么的不合适。当然真正的相恋,相爱,相守的两个人会有永恒的承诺、永远的珍惜。不可不相信世人把爱情渲染的太过美丽,当真正体会时,会有太多太多的不如意,即便如此,爱情始终是人们眼里高尚的追求的'东西。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开始喜欢红白蓝相间的东西,包括去买个茶杯一件衣服一把雨伞……后来恍悟,这是你最喜欢最爱的颜色。不知从何时起自己竟然爱上阿桑的歌,爱上《温柔的慈悲》后来才明白那是你经常哼唱嘴边的歌曲,是你熟悉又最爱的旋律。爱上一个人会爱上他的一切,这样的话让我曾经那么的诽疑,也是那么的厌恶,可当这一切变的实际,变的那么所以然,自己才明白什么是爱乌及乌,什么是随着爱情去改变!到底要过多久,自己才可以回复以往。到底要到何时,才能把你,把那些不知明的习惯去改变、去忘记。是十年、是一个世纪、还是下辈子的轮回。
南国的春季暖风习习,公园的小路、草地、湖边的垂柳都比往年更显翠绿,比从前更加的美丽。这样的风景迷人,这样的味道触动心底,没有渴望没有寄托。只有曾经手牵手踏过的足迹,只有月色下摇摆阿挪的柳絮。如果你哪日走在这样风景相访的地方,是否跟我有同样的感触,是否会把你的回忆勾起。你又会不会带上你的新娘,到这样的地方这样的风景,牵着她的手漫步,谈论你们的将来,许下美丽的承诺。会不会告诉她,不管明天将如何,你都会陪伴她到永远,会不会帮她擦去感动的泪水,和心碎的伤悲。
我是怎么了,用笨拙可笑的思维去幻想那么多的过去。时间正在一秒一分的过去,黑夜与白昼不停的转换,干嘛用过去把自己掩盖,为什么把死去的誓言、承诺统统记起。难道不明白那已不在属于自己,更别摇尾乞怜的去渴望他还能给予些什么。想用一种不现实的东西,来把这段过去冻结在原地,不在让它融化于未来的旅途里。我已不在是你的谁,让我支撑软弱的身躯假装幸福,假装开心。因为我骗不了我自己,这样的谎言只为让你,没有牵挂没有责备的去创造你的美丽,你的奇迹,你的爱情……永恒的永恒是过去还是曾经,是会出现于未来的生活里,还是爱情的画册里。
是谁又在耳边低语只有腻了的誓言和别离,没有永恒的永恒!我祈祷,今生今世还会有属于我的那段美丽和永恒!我也坚信我的生活会有奇迹!有比过去还好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