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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篇一
那年,雪来的晚些,却格外的美。一年四季,我曾留恋于那嫩绿的春天,火红的夏天,金色的秋天,但我更陶醉于那洁白的冬天。
人们说,冬天是无情的、威严的,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我觉得冬天是个枯燥的季节,冬天时的风如狼的人吼叫一般,引得人们浑身打颤。那年放寒假,雪还没有来,快过春季的时候,她终于迈着轻快的步伐姗姗来临了。因为太冷的原因,我像往常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听到妹妹那稚嫩的声音:“下雪啦!下雪啦!”。我朝窗户看去,天空中果然落下了如精灵般的雪花。
妹妹拉着我出去玩,我只能随了她的心愿。她在雪中奔跑着,飞舞着。我头一次感到她那么可爱,像天使似的,与那鹅毛般的大雪一起共舞,把快乐洒向大地。
她拉起我一起跑着,跳着,不料,脚底一滑跌在了雪地里。可柔软的雪花使我们跌在上面一点也不疼。我们躺在雪地里,任凭那洁白的雪花落在我们身上,仰望空中,一切都好美、好美。雪花在空中飘,像在织一张白色的大网。我陶醉于这美丽的景色中。
雪停了,世界安静了下来。从自家的屋顶上向远处看,一个个房子整齐地排列着,房顶上铺满了洁白的雪。雪花姑娘迈着轻快的步子又匆匆地走了,但把纯洁撒向了大地,这个景象使我重新认识了冬。不远处传来阵阵花香,很奇怪,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花香?抬头向远处眺望,一棵梅花树在雪中深深的扎根着,孤傲中带着些顽强。
此刻我又觉得冬是一位严父,因为有他,梅花树才经过重重磨练,练就顽强不屈的品格。冬给予了人们太多太多,洁白的雪花给了世界纯洁,冬天的阳光给了人们温暖,冬天的严寒给了梅花树磨练。踏雪前行,回首望去,脚印一排排、一串串,有的深,有的浅,这正也告诉人们——一步一个脚印,要步步踏实。
那年我篇二
五月,正是春夏交界之时,学校旁边公园里的花也都开了。含苞待放的荷花,姹紫嫣红的桃花,摇摇欲坠的迎春花,整个校园被花香包围。只见校长站在校门口,手拿话筒,高声说道:“今天的春游是六年级同学们最后一次集体出行,大家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最后两个月。”听着,我们竟然有些悲伤起来,可是在同学们面前,谁也不愿露出难过的样子来,只能互相打闹,掩饰心中的不舍和眷恋。
六月,炎夏到来,百花怒放,校园里梧桐树上的蝉“知了知了”地叫着,仿佛在控诉着夏天的炎热。再看教室里,六年一班的同学,全部埋头书写,他们正全力以赴地面对小学生涯的最后一场考试。天气太热,每个人的鼻翼上都被细密的汗珠所布满,但大家都顾不上擦拭,只是认真地答着试卷。他们正在接受母校的检阅。
七月上旬,校园里响起阵阵欢声笑语,六年级一班的五十四名同学,一个也不少,大家都拿着同学录,上面记满了其他五十三名同学的住址、联系电话和毕业祝福语。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洋溢着幸福。多希望时间在这一刻停止,留住属于我们的毕业季,留住这个花开的季节。
那年我篇三
生日的时候,我收到一封信,是一张明信片和一张卡通信纸,用一只黯然无光的牛皮纸信封装起来,显然,这封信是寄信人很久以前写的。而更让我吃惊的是,信封上的字歪歪扭扭,还夹杂着几组拼音,仔细一看,寄信人竟然是我自己。
我迫不及待地读起信来,才想起,原来是我五岁时去苏州玩,在诚品书店给未来的自己写的信,里面提到了自己儿时的一件十分有趣的事。
小时候,我是一个特别“疯”的女孩子,每天和小区里那些男孩子打打闹闹,从来不喜欢玩“过家家”那样文静的游戏。因此,我多多少少有点儿脾气,嘴巴还能“伤人”。一天,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像是遭遇了突如其来的暴风雨,直喊又渴又热。妈妈见我这副模样,蹙着眉头让我去喝点温水,休息一会儿,再去吹吹电风扇。我才不管这些,直接拿起杯子一饮而尽,然后去吹电风扇。
吹电风扇?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有点反应不过来。呆呆地望着眼前这只叫电风扇的家伙,想着妈妈的话,吹电风扇?那就吹呗。我于是真的开始“吹”起电风扇来。我鼓起腮帮子,对着风扇使劲吹了一口气。嗯?怎么没反应,一定是力度不够。一定是!于是我又往风扇里吹了好几口气,吹得我嘴巴都像金鱼嘴了,脸上、身上的汗又多起来了。
妈妈刚好过来倒水,看见我正在“吹”电风扇的狼狈模样,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帮我插上电源,按了开关。顿时一阵清风向我吹来。
现在,看着这封好多年前的我写给自己的信,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小时候这些难忘的“囧事”,是我童年美好的回忆啊,时光若能倒流,也许我还是愿意这样“囧”。现在,这封古老的信穿过时光的隧道,让我看到了那时的我,就像我在和过去的我对话,又像是现在的我在和未来的我对话。嗯,我要再写一封信,给未来的自己!
那年我篇四
那年的乔燃说“我喜欢你,怕你知道,又怕你不知道,又怕你装作不知道。就这样,我不说,你不说。错过了”乔燃喜欢方茴,却因为胆怯不敢告诉她,方茴说“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男孩子,如果一开始我喜欢的是你该多好。可是现在我谁也不会喜欢了。我们错过了”其实,他们错过的不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错过了当年的勇气。
那年的赵烨像个逗比,一心一意喜欢着嘉末,甘愿为她付出一切,她不开心,他也难受。她艺考没过,他给她加油打气。她和苏凯好了,他喝醉了却还佯装着开心。他怕她被猴子欺负,啥都没想就拿着砖头向猴子脑袋拍去,他没想到后果是18个月的刑期。他把自己的鞋给她穿,傻乎乎的他对心爱的女孩有一颗细腻的心。
那年的林嘉末喜欢苏凯学长,喜欢苏凯所喜欢的一切,当苏凯重新归来说要和她在一起,她以为她的梦实现了,她以为她幸福了。可当赵烨坐牢,她才看清自己的心。她对苏凯说“知道吗?你曾经是我的一个梦,可是这个梦太短了,短到还来不及做什么就已经结束了,人是会变的,可能这种改变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以为自己还像原来那样喜欢他,其实,早被身边的某个人感动早把陪在身边的那个人当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自己还不知道。所以说,嘉末真正喜欢的是赵火华。
方茴看起来一个不在乎任何事的文静姑娘,她的心那么重,“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对她说对不起的,因为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所以这三个字根本没用。”可是,三年的恋情也没抵挡得住新欢的诱惑,陈寻伤了方茴,方茴作践自己,从此消失在他们五个人的世界里。换做谁也会这样吧,反正我会选择消失。所以啊,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说离开,任何时候,因为一旦离开,或许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人说好的在一起,却随着时间很难聚齐五个人。誓言啊,只有在说的时候坚信,它会过期。《匆匆》让我欣慰的是赵烨和嘉末总算在一起了。难过的是他们五个再也回不到匆匆那年的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