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律师半年总结篇一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紧紧围绕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狠抓律师队伍建设,以“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宗旨,各项工作均取得成效,律师事务所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创先争优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xx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半年工作总结《律师事务所半年工作总结》。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三、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做好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我所一直把做好对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落实学习“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咨询者非常满意,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
五、半年业绩
1、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00人。
2、为公益公益捐款数500元。
3、法律援助案件6件。
4、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班4人次。
5、担任法律顾问3家。
6、刑、民、经案件办理13件。
7、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
六、存在的问题
1、在乡、镇、场服务的规范管理上还不够详细,与乡、镇、场的联系,应制度化和经常化。
2、业务面拓宽不够,特别是传统业务以外的非诉讼领域未得到有利的开发。
3、卷宗的装订不够及时。
该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xx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吸取经验,发扬艰苦奋斗、艰辛创业的精神,以新的发展,新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努力奋斗。
xxxx律师事务所
xx年六月二十三日
律师半年总结篇二
作为小城律师,在20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孝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王琳委托的“探沂人工湖幼儿溺水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探沂镇人民政府协商,探沂镇政府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探沂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梁红霞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梁红霞老师亲笔书写了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夏玉宝贩卖毒品案”,经过会见、阅卷,和检察官交换意见,夏玉宝因侦查机关的证据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回家过年了(由逮捕转成监视居住,也就意味着该案要不了了之了),想起来还有点沾沾自喜的成就感呢。锲而不舍的精神还需继续发扬,正所谓“阅卷要入木三分、调查要掘地三尺、庭审要火冒三丈”三三不断啊!
20年度囿于法治大环境的瓶颈,有些领域的拓展仍是趑趄不前,法律顾问签约单位少的可怜,诉讼领域特别是刑事诉讼领域难以大展拳脚,非诉讼领域对我而言好像仅仅是提供咨询服务和律师见证。为此难免发些牢骚,对法治进程抱有悲观的情绪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很佩服滕彪、江天勇、杜志永、萧瀚等师的敢作敢为、很佩服一些腰包鼓鼓的律师对社会法治建设三缄其口。哎,我只能做一名万金油式的小城滑头律师了。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一位心理学家说:遗忘的越快,幸福指数越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姜文说,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神!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次。
本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半年总结篇三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人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xx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律师半年总结篇四
杨微
现对全年的律师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始终坚持把提高业务能力当成最重要任务,加强刑事业务的学习和研究,以刑辩护为核心,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积极组织、参加专业委员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成功组织了辽宁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学习交流研讨会议。积极参加其它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积极参与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
三、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公益讲座、慈善扶贫等活动。被授予“辽宁省优秀公益服务律师”。
四、积极参政议政,做人民的代言人。做为新当选的营口市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建言建策,共提出二个建议,努力做人民的好律师。
五、经常开展自我批评,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排除不良思想的影响,克服思想中存在的狭隘的、固执的、封闭的等不良因素。通过积极的努力,对待生活、工作的思想境界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处理更加生活工作更加成熟。
六、还存在一些倾向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对业务学习
在2018年里,要继续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加强学习,勤于思考,进一步提高执业水平,承担起更多的社会的责任。
二0一八年一月七日
律师半年总结篇五
五十七件案子总计收入代理费十一万三千九百元,均由所里开具正规发票。我单独办案收费最高的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一万八千,最低的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七百元,法律援助案由司法局每件给六百,不计在内。刑事案件最高的是一个毒品案,一万三;最低的是一个抢夺案,一千。另外在代理费之外,总计收取办案经费五万七千六百五十元,其中两万五千一百三十七元为真实发生的花费,有发票冲抵,其余的三万两千五百一十三元为我的收入,算灰色收入吧。四个非诉案件收费总计两万六,其中有六千是作为代理费由所里开发票,其余的两万由对方单位扣税后支付,我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领取的,和所里无关。按照我们所里的提成规定,我能在扣税后得到百分之六十,实际算下我单独办的是全部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二,合办的还要减半,只有百分之二十六。三年来我实际拿到手的代理费为四万三千元左右,加上五万多的其他收入,总计收入九万多不到十万,平均每年三万左右。这就是我的全部收入。
从案件的来源看,我的案源基本是这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几乎全部是和其他律师合办,我自己单独办的很少,收费也相当低,其他律师能多收一些,比如我和有个律师合作的一个合同案收了七万多,但我只分到了五千,连合办都不算。有些简单的小案子虽然算合办,但实际上全是我一个人办的,老律师根本不露面,连出庭都不去,因为收费本身就很低,我经常一个案子办下来只有两三百的收入。第三年我开始有些自己的案子,主要靠亲戚介绍或直接是亲戚的事情,比如我收费最高的一个案件就是我姐夫的公司的事情。靠朋友介绍的很少,另外有小部分回头客。案源非常不稳定,有时候一个月开七八个庭,有时候半年没事干。
我本人比较内向,不善于交际,虽然当了三年律师(如果算实习都超过四年了),但至今不能说真正认识一个法官,当然,这也和我的案子太分散太杂有关,和法官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交往,很少有碰到同一个法官的时候。三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一个法官或检察官吃过一顿饭,只有一次,我们所一个老律师请一个外地来出差的法官吃饭,那人是他同学,我那天正好在所里,就一起去了,这应该不算。说实在的,有些法官我想请他吃饭,因为他赢得了我的尊重,比如市中院有一个法官,为了一个诉讼金额只有三万多的案子,反复地召集当事双方调解,在达成调解后,因为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情况不是很好,不能按调解书执行,在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本来和案件已经无关的这个法官又好几次去被告家里做工作,不让执行局的人去他家,虽然我不太认同这种做法,但还是比较感动的。另外有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办法官在判决以后还专门找了个星期六把我约到他的办公室进行法理上的交流,态度非常认真谦和,我知道这绝不是作戏,是真的喜欢法律这个职业。不过大多数法官我觉得都不是很喜爱这个工作,不耐烦的情绪时有表露,也许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们总是很焦躁地办案,另外法官的情绪始终有些问题,主要是对比和律师的收入觉得不平衡。公平地说,现在法官的收入不算特别高,和一些成功的律师确实没法比,但和绝大多数律师比起来,他们享受着各种福利,拿着稳定的工资,省却了辛苦的奔波。而律师绝大多数心理是不健康的,他们随时都处在生存危机中,很多法学院的学生当律师是不得已,因为当律师不需要走后门找关系,这也预示着律师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我见到年入千万的律师,也见过生活潦倒毫无发达希望的律师,我想虽然金字塔现象适用任何一个职业,但也很少有某个职业象律师这样,性质相同的工作贫富差距却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当然,法官不是不了解这些,但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一个律师的收入达到让他们嫉妒的程度,他们就会把气出在所有的律师身上。
比起法官,我和律师的交往更多一些,除了在法庭外,平时也多次和律师有过来往。在法庭上我有几次遇见比较有名的律师,其中有一个还有全国性的知名度,我比较惊讶,因为这个案子标的实在不大,收费肯定不会高,我很惊讶这些著名律师居然也会来办这样的小案子。经过一两次交道,觉得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当然,这仅仅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性格为人乃至背景我无从知晓。我甚至觉得和比较有名的律师一起开庭我更没什么压力,而且在庭上他们一般没法摆资格,法庭不会允许。下来就不一样了,有一次我代表公司去调解一个事情,我和公司的经理,对方的律师和对方公司的董事长,坐在一起谈,那个律师比较有名,还挂着省律协副主席的职务。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几次开口,他张嘴就是“你怎么能这样做律师”,“你这种水平居然也是律师”,“我就奇怪你的当事人怎么会请你”,我实在有些忍无可忍,但还是没有回应这些挑衅,只当做没听见。记得以前有一次我实习的时候陪我们主任去谈一个事情,对方律师说了句:“你这么做就不怕害了你当事人”,我们主任当时就翻脸,掏出手机就砸了过去。我虽然心理非常不舒服,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忍了,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怕事,而是我不愿意被人觉得律师都是些没素质的人在做。有一次开庭,有四个被告,都请了律师,原告的律师一再拿我们这边律师的水平说事,结果我们这边有个律师反唇相讥,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讽刺,法官居然不制止,我发现法官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神情在看着事态的发展,我当时觉得非常不舒服。虽然我不是个完全的理想主义者,更不会拿电影上那些律师来对比现实,但还是觉得中国的律师素质是不太高的,恶性竞争、相互诋毁好象是律师与生俱来的特点,当然,还有很多律师靠和法官的关系吃当事人,这些我听说得多,但实际没接触过,因为都是些很隐秘的事情,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只是有一天,主任收了三十万的代理费,我对会计开玩笑说该请客了,会计随口说了句高院介绍的案子,主任只能拿十万。
其实我有不少法学院的同学都在法院,但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们,一次都没有,我们所的其他律师对我都不很理解。有一次我在法院偶然遇到我一个大学的同班同学,当时他正要去开庭,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们有快八年没见面了。我当时非常高兴,问了他的电话,当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他也很高兴,说你有什么官司,要不要我帮忙。我说我现在是律师,他立刻冷淡了,开始敷衍,不过还是很有礼貌,我也没太觉得有什么不对。第二天我专门去法院找他,电话里说和他叙叙旧,顺便一起吃个饭。我当时完全是出于和同学的感情想请他吃饭的,结果我到了他办公室他异常的冷淡,甚至谈不上一般性的礼貌,我心里觉得很难受,马上告辞走了。几个月后,他打电话给我,请我吃饭,我拒绝了,后来又打给我,说有个案子要介绍给我,我当时还是动了下心,但嘴上立刻拒绝了。后来有个人找到我,我很惊奇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联系方式的,他说是法官让让他来的,我再一问,果然是我的那个同学。我虽然心里觉得我应该接下这个案子,但嘴上还是毫不迟疑地拒绝了,那个当事人当时异常的吃惊。后来我给同学打电话,说你以后别再给我找案子了,我不会接的,他当时叹了口气。后来我们一直没有来往,偶尔在法院遇到,只是礼貌地点下头。这次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去找过任何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同学。后来我们毕业十周年聚会,那个同学见了我很尴尬,一再表示歉意,我当时说你那天真的得罪了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在乎,但我真的被伤害了。
我看了很多比如什么人适合做律师之类的文章,我自己的感觉,没那么悬呼,什么人都能做,只要能通过司法考试。当然,具体做下来,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性格因素,学识因素。不过我个人觉得,最有效的捷径,还是关系。没有关系,你注定是非常辛苦的,律师的平均收入不算低,但注意,那是十多万律师的平均收入,具体到你身上,可能会是一个你无法忍耐的数字。有些人说要和法官搞关系,我觉得不搞关系也能做律师,也不见得就比搞关系辛苦,而且法官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让你发财,再好的关系都不会,除非你们是一家人。但有一种关系律师必须会搞,就是和当事人的关系,说到底律师的衣食父母是当事人,不是法官,但和当事人搞关系比和法官难百倍,说难听点,和法官搞关系再简单不过了,只要你不要自尊,你就一定能和法官搞到一起,这个不行另搞一个,总会有喜欢你的人。但和当事人处关系要复杂得多,怎么处我也说不出来,只能这样说,各人的情况不一样,性格不一样,处世态度不一样,所以别人成功的经验,用到你身上可能没用,不要盲目地学。不过有一点不会错,那就是诚实、用心,无论大事小情,用时间树立自己的信用,耐得住寂寞,会有所得的。至于有些世俗的律师说的要会喝酒等等,还是那句话,看各人的具体情况,我也遇见过滴酒不沾的成功律师。
最后总结一下,我觉得律师是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但现在中国的律师缺了些精神追求,太世故,太功利,我想律师和法官一样,真的需要一些理想主义,要有勇气抛弃一些短期利益,律师的未来,还是要靠律师自己去创造,每个律师都应当负起责任,我真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