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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演练方案篇一
xx,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xx年6月入伍,历任副中队长、中队长,大队参谋,20xx年8月改任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该同志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努力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总是力求率先垂范,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思想上、行动上严格按一个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总队、支队组织的各项专题政治教育和“践行训词精神、担当神圣使命,坚持五个不动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觉结合自身工作加强防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本领,充分发挥在消防监督、火灾调查工作中的水平。
作为一名消防监督人员,该同志能够始终把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作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立足本职,对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都能认真学习,特别是对常用和新修订的消防技术规范、法律法规,结合工作逐章逐条反复学习,准确把握立法意旨、政策标准,并将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及时解决专业技术方面的难题,对于自己不懂的难点知识,能够积极向其他同志学习,对向自己咨询业务的同志能够及时的予以解答。
该同志负责法制工作,坚守各项工作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持请示汇报,做到不拖、不等、不靠,认真负责的干好自身工作,主动加班加点,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圆满的完成了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20xx年度各项防火、法制工作任务。20xx年1月至今,该同志共开展日常监督、服务指导342家,参与政府、行业部门联合执法11次,约谈行业主管部门2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罚款金额16000元;组织对参与执法的'消防救援站指战员进行业务培训;参与库尔勒市20xx年大型救援与火灾现场2起,深入开展了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市交通局、商工局对全市物流、仓储场所进行了全面消防检查;持续抓好当前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坚持每日夜查+曝光工作机制,全力打通辖区“生命通道”。
消防队演练方案篇二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紧紧围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三化”发展战略为载体,以打造消防铁军为着力点,以确保“两个稳定”为目标,加压奋进、扎实工作,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截止目前,全县先后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0余次,共检查单位1220家,发现各类隐患2271处,依法监督整改2254处,临时查封单位23家,责令“三停”单位22家,行政拘留15人,罚款51.45万元。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333次,成功扑救火灾138起,成功处置抢险救援116起,社会救助79起,抢救被困人员60人,疏散人员131人,辖区内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及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是队站建设实现大跨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二中队建设工作,11月13日,鲁山县消防二中队进行开工建设。并对已建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了再培训、再教育,努力使他们形成一个不流于形式,不应付差事,有战斗力的队伍,确定他们能够随时拉得出,冲得上。目前,我县下汤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建成,该队各项硬件设施比较齐全,目前我们依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对下汤镇消防队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加强对队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已达到建设标准。二是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大突破。消防大队以街道办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为抓手,以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四有社区”、“五有农村”为标准,以汇源办事处为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并逐步向其他乡(镇、办事处)推广,使乡(镇、办事处)、社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巩固与发展。同时,县政府超额完成了25个乡(镇、办事处)消防网格化管理员征召任务,并全力推动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指导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加强了行政村(社区)的火灾隐患巡、排查工作。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11月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下发了《鲁山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宁等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带队深入社会单位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全警动员,协同作战。行动开展以来,全县21个派出所分别召开了会议、制定方案,以消保中队为主体,消防、治安、法制、督察等警种全员参与,协同作战,全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三是消防部门全力以赴。消防大队积极行动,全体消防官兵坚守岗位,忘我工作,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都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跟踪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处罚措施督促整改。11月以来,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107家次,消除火灾隐患126处,临时查封2家,责令三停1家,进一步净化了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全县城中村、村民自建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整治行动部署后,鲁山县迅速行动,从组织领导、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入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及时召开城中村、村民自建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整治动员部署会,要求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鲁山县防委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乡(镇、办事处)、安监、工商、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整治职责。依托消防大队成立行动办公室,明确专人,实体运作,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保障行动顺利进行。二是加强网格消防安全监管。我县的城中村主要集中在汇源、琴台、露峰、鲁阳四个办事处,由网格分包办事处工作人员逐街道、逐场所检查,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实名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组织社区民警、消防文员,进驻社区、村庄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公安派出所每日一查,发动责任区民警“走街入户”排查,实行定人、定任务、定责任,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盲区。三是强化集中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疏散楼梯不足、电器线路私拉乱扯、防火间距不足、占用消防车通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突出火灾隐患,联合检查组严格落实各项硬性整治措施,该拆除的当场拆除,该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行动以来,全县累计排查4个行政村,排查场所160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80余处。四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社区民警、办事处分包人员在沿街门店、村民自建出租房逐户张贴悬挂消防安全提示牌,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和消防志愿者利用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宣传彩页2000余份,错时播放消防警示片10场次,设立消防安全标识50余处,举办消防培训班7场次,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张贴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标语100余条。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消防工作形势任务和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严格按照考核组各位领导的要求,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消防队演练方案篇三
专职消防队是指在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及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质量建队的要求,建立的承担区域性火灾扑救任务的市办、县办专职的消防队。下文是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社会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山西省消防条例》授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指除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
第三条 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应当坚持政府领导、分级建设、规范管理、统筹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专职消防队伍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按各自职责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国家级重点镇和历史文化名镇;
(四)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到5万人以上的乡镇;
(五)其他需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地方。
第八条 下列单位应当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
(二)大型发电厂、大型煤矿、民用机场;
(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四)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五)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
除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应当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场 (站)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其建筑标准、装备器材、消防车辆、专职消防队员防护装备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执行特勤消防队建设标准。
第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场 (站)建成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整合及更名,如需撤销、整合及更名的应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分为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招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提出计划,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录,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专职消防人员由单位自行配备或者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退役士兵和具有消防行业灭火救援技能等级的人员优先录用。
第三章 队伍管理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伍应当纳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日常执勤序列,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执行昼夜执勤、值班交接、请假销假等制度。
单位专职消防队员执勤期间应当集体就餐,伙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三)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工作;
(七)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日常养护,保持人员装备处于良好应急状态;
(八)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期满后,对表现优秀、身体健康的业务技术骨干,经本人和用人单位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劳动合同:
(一)上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二)因工作失职、泄露军事机密,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
(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五)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专职消防人员的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女性消防文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新招收的专职消防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专职消防人员获得国家统一认证的灭火救援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
第二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管理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足额保障。
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予以足额保障。
第二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福利水平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等学历、同等工龄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予以保障,确保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单位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福利不低于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工龄一线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对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人员应当发放高危补助。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法为专职消防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法为专职消防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单位负担。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职消防人员职业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用人单位负担。
专职消防人员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休假、产假等。
第二十五条 对在灭火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职消防队伍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专职消防人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活动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评为烈士的,享受国家和省相关待遇。
第二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不得向事故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后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器材、装备等,经火灾发生地或者应急救援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避让。交通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辆优先通行。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需要通行收费公路、桥梁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九条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应当在不影响执勤和训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展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具有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优先推荐从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对未履行本办法职责或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政府或单位,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履行职责;建立后擅自撤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所在地政府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三)将消防车辆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事项的。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2月13日起施行。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二)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三)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消防队演练方案篇四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在辞旧迎新之际就消防队2011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2012年的计划和工作任务目标做如下部署和安排。
一、消防队在2011年加大检查消防安全力度。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高自身防范水平,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提高本单位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切实降低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积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并进行跟踪督促,进一步稳定消防安全形势。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我公司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而在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积极落实推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通过“安全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消防知识,张贴消防警示牌,牢固树立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大消防知识培训力度。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从而把抓好消防安全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和自觉行为,不断提升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理变被动为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广大职工的消防培训工作,使他们懂得必要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对本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改正意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更换泡沫灭火剂,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年检。建立防火档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健康安全部消防队2011年12月13日
消防队演练方案篇五
一、积极加强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党支部支、居两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
1、组织党员学习四联四促相关会议精神;
3、广泛宣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党总支利用党员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燃尽生命写忠诚---记李林森”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民政、社保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综治办开展了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和居民签订了反邪教家庭书发放了宣传资料,积极参加办事处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我区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新型社区管理模式,我社区及时召开了各村民组会议,全面总结我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工作,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社区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在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实行由社区居民通过居民自治方式进行自我管理。努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社区”工作格局,实现农民集中住区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认真开展退休人员认证工作,向群众宣讲医疗保险的益处,社区参加医疗保险居民1700人,并且对社区参加医疗保险居民进行了催缴,目前已催缴到位xx人,剩余的26名将继续催缴。
三、计生工作人员向全体社区成员积极宣讲计生工作政策,完成了下半年的社区育妇孕检工作,并且发放了20xx年及20xx年上半年的独生子费。
四、社区创卫工作在潘新强副主任的负责下,一直紧抓不放,一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协助卫生的清理工作;二是积极向居民宣传创卫精神,对部分乱扔乱倒的居民进行了劝说和教育;三是加大对社区保洁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社区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死角多的实际情况,开展对辖区内乱堆乱放清理,清理垃圾20多车,铲除非法小广告两千多处。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大大地改善了铜南苑的卫生环境,针对社区保洁员欠缺的情况还向上级建议增加了两名保洁员。
五、合作社对查违拆违法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对辖区违建工作的查巡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针对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及时召开居民组会议,布置安排森林防火工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三是合作社积极配合区征迁中心对金口岭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户拆迁工作,争取二、三、四组等土地收储项目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