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宣传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
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者进行调整。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举办1-2次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2、全县每年要举办2―3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v^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加入wto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宣传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篇二
我积极参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宣传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篇三
我们按照“体现中央精神、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南通特色”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抓意识强化,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我们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全民普法的“龙头”来抓,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深化“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理念。制定了《关于“五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明确、考核办法明确的四“明确”要求,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市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格局。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抓督促检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定期检查或督查,将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法宣办会同纪委、组织部、依法治市办等部门,每半年收集一次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组织集中评议,并评定等次;年末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单位,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成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加强权力督察。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时公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我们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机制和形式,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创新学法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提升。推行中心组学法“动态考察制”。要求各地、各部门每次安排中心组学法,需提前一周将计划上报市委组织部,由其会同相关部门对学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中心组学法的落实。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市、县(市、区)在举行事关全局且法律性、政策性强的常务会议前,利用半小时学习研究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决策。推行每周“一卡一法”制。结合工作特点,市法宣办有针对性地将典型案例和有关法律条文制作成宣传卡片,每周寄发领导干部。推行积分制。形成系统、全面、制度化的积分管理机制,设立自学法律、参加法律培训、撰写学法体会等分项内容,对每名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实行积分,规范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推行点名调训制。依托市、县党校建立领导干部培训基地,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分期分批法律知识培训。3年来,全市近千名副处职以上干部、2000余名科级干部全部参加了轮训。
(二)创新考评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保障。在全国率先形成了脉络清晰的述法考评体系。出台了《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述法的工作意见》,明确述法的内容、程序,要求领导干部分别从确立法治理念、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司法为民、遵章守纪六个方面述法,考核结果与单位责任制考评定级、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等级认定、干部选拔任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发放相挂钩。述法工作在如皋市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20*年,该市实现重大决策零违法,规范性文件零撤销,执法案件零错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下降23%,信访量下降25%。司法部、省委领导对我市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先后予以重点报道。
(三)创新问责机制,确保学法工作有力度。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法治、平安建设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制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把因法律意识不强,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导致决策失识、违法管理、效能低下等三大类九种具体情形列入行政首长问责内容。针对其违法违纪的情形,视情给予责令整改、诫勉谈话、停职反省、责令引咎辞职等处理。3年来,全市有5名领导干部因未能依法行政受到问责处理。
由于注重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与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我市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明显提高。
(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市、县两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团,对政府大额投资建设项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3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市、县两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582次,完成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83件,出具法律咨询建议书226件。20*年,我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依法行政工作正在从外在强制下的被动行为向内在自发下的主动行为转变。
(二)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和10项制度,明确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的四种情形,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位于全省第一。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出庭应诉入选“江苏省200*年依法行政十大新闻”。
宣传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篇四
首先,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我的本职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近几年来,为提高百姓的法律水平,增强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响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要求,团工委、妇工委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三八法律维权周”、“送法下乡”等法律宣传活动。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作为国家公务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第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学什么法,要有针对性的学,不能盲目的学。针对我个人的工作,我重点加强了《公务员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公务员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针对群团重点工作,我又及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机关妇女权益保障、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班和讲座,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实践是理论的体现。只有将学法和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要提高法制学习的实效性。首先要做到学法与依法决策相结合。通过学法认识到,决策活动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内容,不能再靠主观决策来决定重大政策。其次,学法与依法治区相结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加强法制才能开展好相关工作,这也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是坚持自学与普及相结合,大力推进法制学习。一方面通过自学,向书本学习,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知识系统培训学习,获得了法学本科学历,为自己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虽然在过去的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法律在不断更新而且法律的面很广很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宣传部学法用法工作总结篇五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20xx年已经接近尾声。这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法律放在学习的中心位置,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治理念进一步巩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打牢法治理念基础。根据日常生活需要,学习了《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民事法律;依据本职工作性质,深入学习了《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成都市关于信访和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坚持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提升信访、政法、劳动等业务工作的法治水平,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为广大群众服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法规规章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敬畏法律,不触摸法律红线,遵法守法,真正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更应该模范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法定职责,这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20xx年,我时刻紧绷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弦,严守底线,按规矩办事,没有出现过任何违法违规情况。
中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基本健全,基本实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有法可依。作为一名政府公职人员,更应当自觉依法办事,依法履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严格落实法定职责,真正依法为民服务。这一年来,我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各级信访工作规定办理信访案件,实现了办结率100%;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省、成都市等各级相关规定,依法受理、依法调解、依法结案、依法移交,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调解率达95%;严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成都市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规定处置突发事件,处置合法,及时有效,确保了园区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