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好演讲稿,首先必须要了解听众对象,了解他们的心理、愿望和要求是什么,使演讲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优质的演讲稿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演讲稿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红旗渠小学生演讲稿篇一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代表八(6)班在此演讲,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它像彩色喷泉,是那么的美轮美奂,它像傍晚的晚霞,是那么的多彩多姿,它更像午夜盛开的昙花,是那么的绚丽而短暂。
而我们就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才能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法律就成了我们成长过程必不可少的朋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1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
少年犯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人的不良甚至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决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法律伴我行,它塑造了社会的躯体,它构建了国家的灵魂。不要忘记,可与璀璨星空相比美的是祟高的法则,它与它所代表的公平、自由与正义,就如最璀璨的星辰铭刻在我们心中。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红旗渠小学生演讲稿篇二
大家好!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
红旗渠小学生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
上幼儿园了,看见警车开出去了,就知道警察叔叔要去抓小偷了;听见消防车的鸣声,就知道消防员叔叔要去救火了。
我的姨夫爱喝酒,有好几次,他喝了酒还开车,我对他说别开时,可他却说:“没事,下次不喝了!”乘在车上,我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了,生怕撞车,直到到了家里,我才放下悬着的心。
几天前,在电视里看到一则因为司机酒驾造成车祸而身亡的新闻,看完后,我的心头不禁一震,想:虽然现在交警叔叔不畏辛苦地在抓酒驾的司机,可是,他们也可能忽略一些酒驾的司机,其实,酒后驾驶不是交警叔叔罚几百、扣几分、拘留几天就能改掉的,而是要看司机自己自觉不自觉,如果不自觉,即使被罚了几万元,扣了几千分,拘留了几百天也改变不了的!姨夫以前那样的行为,真令我担心!
经过那一天的劝说,姨夫慢慢地改变了。如果他喝了酒开车,我就会提醒他,不要坐他的车。现在,他每次出去,如果开车了就不喝酒,如果喝酒了就不开车,或者让阿姨开车。
红旗渠小学生演讲稿篇四
大家好!
我是来自西站路小学053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讲法制的国家;我是一个新时代的主人,因为我肩负着振兴祖国的重任;我是一个懂法、守法的少年,因为我知道只有提高法律素质,才能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法律,像一根正义的绳索,它能约束住你,让你远离那些浑浊与黑暗。但是,如果你违反它的话,你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7岁的朱某家住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板家里。在城市里住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觉得一个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板不注意,将老板放于枕下的20xx元货款盗走后,逃回老家,案发后被捕。
法律既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当你犯法的时候,法律便会无情的惩治你,决不手软;当你被人侵害的时候,法律又像保护盾,保护你不受伤害。
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有些农民工辛辛苦苦打了一年的工,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向法律求助,最终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又如,在学校旁边有许多网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瞧,这不就是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吗?法律时时刻刻制约着你我;也时时刻刻保护着你我。它既惩罚了违法者,又帮助了守法者,它多么像一把双刃剑啊!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说的真好!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用法。只要有法律在我们心中,它就会为我们保驾护航,让我们健康成长!
红旗渠小学生演讲稿篇五
- 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 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街道上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懂法,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男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罪行,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个社会的好公民。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学会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我们要同法律做朋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湎于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红旗渠小学生演讲稿篇六
大家下午好!很荣幸能够参加这次普法演讲活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法律对于身处校园的我们来说,似乎还是那么的遥远;也许很多同学会觉得我们一直都没有做过什么违反法律的事,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也许还有很多同学想要知道,究竟为什么我们要遵纪守法?在回答大家的疑问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几则真实的案例。
据大洋网-广州日报报:连州法院对沉迷网络伤害亲人致死的华某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据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报:南宁市土产公司一宿舍区,原本斯斯文文的潘某,自从迷上了网络游戏后,由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疯子”,到最后六亲不认,索钱玩网络游戏无果后,竟将亲生母亲砍倒在血泊中。还有,在南京警方抓获了一名年仅14岁的吸毒女孩,这个女孩由于多次吸食摇头丸,被警方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然而,她仅仅因为吸毒可以减肥这一原因,就轻而易举地吸上了。她错误地认为新型毒品没有危害,或者危害很小。其实,一旦新型毒品成瘾,那它对人体的损害比普通毒品还人之初,蒙昧无知,天法无天。一个个令人心酸的故事,一件件令人不甚一目的场景,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多少青年无知的面孔出现在法庭上,那伤心的泪水已无法挽回昔日的平静,那一栋栋铁墙割断了本应向父母撒娇的年岁,也毁了他们的一生。面对他们的是那冷冰冰的法条,他们悔恨、呼喊,希望能回到从前但已无法实现,为什么他们会走到如此田地?因为……因为他们不懂法。一句句“不知道“让法官感慨,让老师痛心,也让父母悔恨,而稚嫩的他们又应如何面对呢!人生的精彩在他们身上从此灰飞烟灭。
一、对于我们的青少年来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们必须学习的法律。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人的不良甚至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决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二、教学中渗透法,教师行为中体现法。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r22;r22;韩愈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但随着法治时代的到来,我认为,新的社会赋予了我们老师们新的工作内涵,即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外,还要知法,懂法,守法。只有我们认真遵守了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文,切实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后,才能真正成为学生们的示范和楷模,用一言一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让学生们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彻底的让法律在校园里生根发芽,成长壮大。到那时,构建和谐社会就真的指日可待了。也许也只有到了那一天我们才真的能够挺直腰杆,对所有人说:“作为一名老师,我无愧于心。”法律伴我行,它塑造了社会的躯体,它构建了国家的灵魂。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告诉我们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学法守法,与法同行。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它像彩色喷泉,生命是那么的美轮美奂,它像傍晚的晚霞,生命是那么的多彩多姿,它更像午夜盛开的昙花,是那么的绚丽而短暂。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我们广大青少年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华夏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相信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之花会更加美丽!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