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管实务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这次暑假,我在机械厂当了回实习会计。近一个月的实习,不仅仅让我掌握了手工做帐,还学到了学校学不到的会计知识,更懂得了工作的艰辛。
当听我去机械厂实习会计的时候,妈妈又是惊奇又是高兴。妈妈是一位有着几年工作经验的职业会计,以前曾想让我继承她的会计职业,想把几年的宝贵经验悉数传授给我。但是一贯都对会计不感兴趣的我没有理解。这天见我主动提出去实习会计,当然是又惊又喜。于是迫不及待的给我上起了会计课。当妈妈讲到自己也模糊的地方,干脆从几层高的书柜里翻出当年的会计书,然后详细讲给我听。大概是继了妈妈的会计天赋,又加上妈妈的真传,我似乎学得很快。
实习不久,到机械厂结月帐的时候了。应对累积一个月的单位发票,我要做的同职业会计一样,就是在一个星期内,手工把帐做好。
手工做帐包括很多道工序:审核发票,填写凭证,制作汇总表,记账,对账,填写报表。为了把这些帐做好,我按照妈妈教的方法一一展开起来。
首先审核发票。原先发票也叫原始凭证。审核发票又分三步:首先审查所采用的凭证格式是否贴合规定,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经办单位的签章;其次审查凭证上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完整,大、小写是否一致;最后审查凭证上的数字和文字有否涂改、污损和不贴合规定的更正。如果透过审查发现凭证不贴合这些要求,那么这些凭证就就应被会计部门退还给原编制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重新补办手续。
然后填写记账凭证。记帐凭证是登记帐薄的直接依据。我先将原始凭证按照经济资料(比如“销售收入”,“管理费用”等)分类,再将每一类进行一次统计和写入记帐凭证表。填写的要求分严格,要求格式统一,资料完备,科目运用正确,摘要简明,填写清晰,金额无误。错一点就要重写。做完凭证,本月的消费状况一目了然。
之后是根据记账凭证编科目汇总表。手工做帐中为了便于汇总一般采取做丁字帐的方法。把帐中明细科目相同的帐的金额列在一个“t”型表中,左边记借方余额,右边记贷方余额,再把每个t形左右的数据分别合计。不同的丁字帐分别汇总便构成了一张汇总表。汇总表比记账凭证更清晰,详细的表达了该月的财政支出和收入状况。
然后记账、对账。对帐要对帐薄数据进行核对,以检查记帐是否正确。它主要是透过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总帐与辅助帐数据来完成帐帐核对。试算平衡表就是将账簿中的所有科目的期末余额按会计平衡公式借方余额=贷方余额进行平衡检验,看是否成立。为保证帐证相符,应经常进行对帐,每月至少一次。
最后填写报表。很简单,把做好的各种表上的数据相应填进报表就能够了,没有任何计算。
做完帐后还要进行电子申报和递交报表。电子申报就是把做帐所得的应缴税金透过电子申报软件在网上报告给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会自动从银行把应交税金划转到了税务局指定的帐上。我还要把做好的报表抄相同的若干分,分别交送到各个相关的单位(如主管部门,税务局,财政局等),作为存档。
一向都改不了粗心这个坏毛病的我做起这份工作来,真是吃了不少苦头。每一帐页要结算一次,每个月也要结一次,结帐最麻烦的就是结算期间费用和税费了,按计算器都按到手酸,而且一不留神就会出错,要复查两三次才行。一开始我掌握了计算公式就以为按计算器这样的小事就不在话下了,可就是因为粗心大意反而算错了不少数据。好在这次的数据并不多,时间也就相对宽裕了,我才能顺利的完成任务。
其实不仅仅会计一门工作如此,其他任何事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任何一个领域,无论学习,科研,还是生活中的琐事,如能持续即心细又有耐性,效果必须是事半功倍!
企管实务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转眼间,在胜宏工作已有半年,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如下个人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现场管理人员,首先要确定自己的地位,现场管理人员是业主与乙方共同利益的体现者,对工程进行综合的动态的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应有的职责概括为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三控制:对工期的控制、对质量的控制、对成本的控制。
二管理:合同的管理与信息的管理。
一协调:协调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平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只有充分认识到在项目中的作用,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总在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半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
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办公室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
企管实务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合同,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
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 依法订立的工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地方总工会、区域(行业)工会对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对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代表组织)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帮助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应当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合同情况列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第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七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不得互相兼任。
女职工人数达到企业总人数十分之一以上的,应当至少有一名女职工代表。
第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由企业工会推荐,并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产生。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组织企业职工民主推举,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负责人担任。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职工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或者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本方协商顾问,为本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双方协商顾问不得互相兼任。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同级地方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从熟悉经济、法律、工会、劳动工资、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并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二)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接受本方人员询问;
(三)收集、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任期至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之日止。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本方协商代表。确需更换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并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保证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职工方代表在任期内,企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工方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工会的意见。
职工方代表在任期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与职工方代表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企业和职工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应当共同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有威胁、收买、欺骗、打击报复对方代表的行为。
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六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
(二)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标准;
(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四)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绩效工资等分配办法;
(五)加班工资标准;
(六)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
(七)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八)病事假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各种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九)工资支付办法;
(十)工资集体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双方协商确定工资等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以下列因素作为协商基础:
(一)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二)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五)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六)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七)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八)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因素。
第十九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应当给予帮助和指导。企业工会可以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向企业方发出协商意向书;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代为向企业方发出协商意向书。
一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应当向另一方提交包含本方协商代表、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的协商意向书;另一方应当自收到协商意向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应当自一方收到协商意向书之日起六十日内订立工资集体合同。
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一方在协商前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掌握的与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另一方应当在协商开始五日之前如实提供。
协商过程中,如需补充与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及时提供。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草案通过后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方首席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集体合同的内容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向双方送达工资集体合同书面意见。
工资集体合同书面意见对工资集体合同无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协商双方在十五日内未收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书面意见的,视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无异议,该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工资集体合同书面意见对工资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应当对提出异议的内容重新依法协商,并将修改后的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工资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当在五日内向本企业全体职工公布,职工方应当同时报送上级工会。
第四章 工资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经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
(一)工资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工资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企业因兼并、重组、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工资集体协商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要求的,应当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变更工资集体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办理,并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解除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职工方可以将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工会。
第二十七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限由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约定,一般为一年。
工资集体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协商程序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工资集体合同生效后,除出现本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工资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
企业不得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无法定理由或者非经法定程序,降低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或者其他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
企管实务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为了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七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在广州天麓马术俱乐部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市企业领导应急管理培训班。培训由“第一反应”应急管理教官团队进行授课及指导演练。下面谈谈个人体会。
程中发挥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公权力介入突发事件的应对。
项预案,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遇事不乱。第五,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应急专题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公务员进行专题教育及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培训,全面提升应对管理水平。
质的应急管理体系也成为可能。第三、稳定社会并动员社会参与危机救治。公共危机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社会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并由此带来社会心理的脆弱,所以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保持原有的社会运行轨迹是首要的选择。在此过程中,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同时,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一方面可以缓解危机在公众中产生的副作用,使公众了解真相,祛除恐惧,消除伴生流言、恐慌等副效应,起到稳定社会、恢复秩序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降低政府处理成本。
应对突发事件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大家共同的事情。只有政府与公众都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充分做好了预防、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和技术准备,建立健全了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安定、和谐美好,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才能平安幸福。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赵拾周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企管实务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本协议由xx(以下简称公司)与xx工会(以下简称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公司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以便最终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公司与工会集体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分配原则
1、本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既照顾到劳动者在劳动数量、劳动时间、劳动质量、劳动成果所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又考虑到全体股东以资本参与分配的积极性,经磨合后找到一个最优经济量化点。
2、坚持公司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与公司的经济发展速度及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同步增长,同步提高,既不能在公司效益不明显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公司职工的工资增长比例,又不能在公司经济效益取得良好业绩的情况下,忽视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关心。
3、坚持公开——集体协商;
坚持公平——兼顾上下左右的经济利益;
坚持公正——承认经营者与劳动者收入有差距,但差距不宜拉得过大。
4、在强调注意工资分配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精神鼓励、精神荣誉、精神刺激的原则。
第三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
公司工会就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增长幅度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 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公司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公司为使公司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义乌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制度,但上不封顶,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公司设立工龄工资,公司职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给予职工xx元的工龄工资。
4、非职工原因造成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向职工支付生活费xx元;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向职工支付的月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发薪日为每月xx日,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或公司职工的同意后,可以短期延迟支付职工工资,但最长不超过xx15xx天。
第五条 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职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约定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在职工工资中予以扣除,若扣除后职工工资低于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经济补偿规定
1、公司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职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工作未达十二个月的,按所有工作月的平均工资执行。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九条 职工工资增长的考虑因素
第十条 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组织
1、公司与工会双方成立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小组:
公司方:
公司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
工会方首席代表:
第十一条 协议的时间和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2、有效期内,每两年确定一次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基数。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由协商小组公司方首席代表向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前30天内,双方应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xx年仍然有效,视为按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3、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职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协议不再重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公司与工会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和镇(街道)工委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xx工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xx工会主席签名: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