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税法心得体会篇一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那么怎么写一份实训心得体会呢?下面请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本学期选修了《税法》科目,老师重点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我最感兴趣的是个人所得税,因为该税种与自己未来的的个人收入密切相关。在认真学习了课堂知识的基础上,我又利用课余时间查阅学习了个税知识的相关资料,对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进行了一些研究,现总结一点学习心得。
收入避税:理解掌握政策除了投资避税之外,还有一种税务筹划方法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收入避税。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
比如那些希望自主创业的人,根据政策规定,在其雇佣的员工中,下岗工人或退伍军人超过30%就可免征3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人而言,可以利用这一鼓励政策,轻松为自己免去3年税收。
而对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只要掌握好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也可巧妙地节税。小王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500元,每月的租房费用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工资收入所得扣除20xx元的费用后,对于500-20xx元的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0%,20xx元以上部分征收的税率是15%.按照小王的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是4500元-20xx元,即2500元,适用的税率较高。如果他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调整为3700元,则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元-20xx0元,即1700元,适用的税率就可降低。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和偶然所得等均属应纳税所得。因收入不同,适用的税基、税率也不尽相同,从维护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出发,充分研究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合理避税来提高实际收入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益。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纳税人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充分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1.出卖专利,以取得收入。
2.个人独资兴办企业。
3.合伙经营。
几种方式孰优孰劣,评判的标准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就税收来看,是什么方案更好。
假如,你的这次专利权的转让收入为30万元,如果你出卖专利收入。那么,你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30万×(1-20%)× 20%=4.8万元税后利润=30万-4.8万=25.2万元。
个人实际取得收入25.2万元,因为专利转让为一次性收入,那么你将不会有第二次。
如果你是希望这项专利能给你今后相当长时间都能带来收益的话,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如个人投资建厂经营,通过销售产品取得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你的专利权不是转让,所以在你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税收。你的收入与税收负担之比,必然优于单纯的缴纳专利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与他人合伙经营,你出专利(折股),对方出资,建立股份制企业,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份的数量分配利润。你仅需要负担投资分红所负的税收额,而股票在你没转让之前,不需负担税收。所以你是通过专利,即取得专利收入,又取得经营收入,与之单独的专利转让来讲,你的税收负担是最轻的。
六、工资避税法
1、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是合法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2)成本低廉,合乎经济原则;(3)作出有效的事先安排和适当的呈报。
税收计划的制订,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诸如,在不改变消费水平的情况下,通过改变消费方式来改变现金和实物支出的帐户性质;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2、避税策略避税策略的安排能够使你的税负降低,但不会降低国家的税收。因为许多方案的选择是以避免某一税收而代之以其它税收来执行的,有些方案是以减轻个人负担,增加企业负担来实现的。
对于工资、薪金收入者来讲,企业支付的薪俸是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何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或略有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加,是规避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这部分收入按月计征,即根据月收入水平累进课税。最低税为0%,最高税率为45%,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要求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负,但是,工薪税是根据你的月实际收入来确定的,这就为税收规避提供了可能的机会。
高薪是社会评价人的能力和地位的一个标准。事实上,高薪并不为提供高消费水平。因为,高薪是指你在纳税年度内的各时期收入高于其它人的收入量,当这个收入量超过累进税率的某一档次。那么你将支付高税率的现金收入。工薪的组成主要是依人的劳动能力和再生产需要确定的。所以你的工资既有劳动量的体现,又有消费水准的参考。如果你的所有消费都是从实际取得现金后实现以及部分消费以现金实现,另外部分以实际受益相结合取得,那么后者的收益实际超过前者。因此运用比较收益是税收规避中需要首先研究的,它是税收计划制定的一个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能充分合理,恰到好处地利用个税税收政策,合理进行避税,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能减少自身的收入流失,何乐而不为呢?推而广之,只要我们认真地学好相关税法知识,不论我们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什么行业,都会从中受益无穷。
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 。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
(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
(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
(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
(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 。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下面我从内容方面写写我的心得吧,我觉得最难掌握的还是增值税,这可是难点,光看书的篇幅就知道,我一直很模糊,为什么要教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在学会计基础的时候就有接触,可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在借方,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在贷方,经过税法老师的精彩解释我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真谛。还有消费税,原来不是所有的销售行为都要交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适用。比如奢侈品,烟酒,化妆品等。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烟酒、化妆品、奢侈品会那么贵,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起的。对于营业税,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大学食堂的饭菜比在外面买的便宜的原因,原来学校食堂是不用交营业税的。
与此课程相关的课程我们还学了税务会计,我了解了税务会计与税法的一些区别。
(一)会计与税收在原则上的差异
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谨慎性原则有不同的认识
新会计准则认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在依据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显著的提高,不会低估损失或负债,也不会高估收益或资产;而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是避免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收入流失现象的发生。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人员凭经验所做的估计,并不一定真实的发生;而税法认为除非损失确实发生了,费用才可以被扣除。
2.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认识不同
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企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来计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税法只依据权责发生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依据收付实现制来计算其他所得。权责发生制增加了会计估计的数量,税法会采取措施防范现象的发生。
3.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不同
会计认为会计核算仅以企业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是不全面的,应以企业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进行核算,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如果税法承认巨额坏账准备,将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基,因此税法一般不接受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会计与税法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
会计在一些情况下会放弃历史成本原则,为确保会计信息是相关的,新会计体系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税法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运用,因为征税属于法律行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加高,而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二)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
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一直存在差异,新会计准则施行后,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异。首先表现在对取得固定资产的计量方面,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时依据的是其取得时的成本,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并没有作理论性的规定。新会计准则施行后,会计在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上允许企业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税法则限制了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新会计准则实行后,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异,如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合同或协议销售商品后获得的价款的收取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而税法仍利用销售商品的名义价格来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应该缴纳的税金。
我还知道我们每个公民有一定的收入就要交个人所得税,我们履行了纳税的义务。以前总是不知道个人交税的程序和时间,总是糊里糊涂,现在都知道了,学了这课还真让人受益匪浅。
虽然老师由于时间原因还没把课讲完,但有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我们自己在花点时间应该可以把它掌握。在最后我要谢谢税法老师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给我们讲课,从来没有浪费一点时间。老师你辛苦了。
税法心得体会篇二
税法是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准确把握税法对于每一个纳税人来说至关重要。我曾经在工作中和学习中对税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学习,从中收获良多,今天,我要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税法的重要性
税法是国家税收征管的最高法律法规,它的内容较为专业和繁琐,有时让人难以理解。但是,掌握税法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它对于遵守税收规定非常重要。其次,掌握税法知识可以避免因为对税收法律法规不了解而犯错,导致法律后果。此外,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了解税法的规定有助于企业优化税收结构,减轻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三段:学习税法的方法
学习税法知识,需要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学习。首先,可以通过阅读税法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的部分原文,理解其中的文章精神。此外,可以通过参加税务机关举办的培训班,理论学习和现场实践相结合,更好地实现学以致用。同时,也可以了解一些纳税人常见的问题和案例,针对实际业务开展独自思考和解决方案的实践操作。学习税法需要有耐心和时间投入,需要长期的、不断的学习和积累,才能掌握。
第四段:交流分享与学习纪实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也有了一定的体会与思考,学习税法的过程中,我一直通过和同事、上司交流和讨论,以及组织学习、分享的形式来加深自己对税法的理解和认识。例如,会议上,我们会将学习内容转化成PPT,然后通过演讲、展示的方式来分享,让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了解到不同的实战应用和思维方式。这种共享的学习方式,有利于帮助团队成员了解更多的知识,并及时纠正自己所掌握知识的错误和不足。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总之,学习税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必要的投资,投资的回报是更好地实现纳税人的权益和利益,减轻合法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竞争力。我会继续学习税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自己的工作与事业贡献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深入了解税法,从而为国家和自己创造更多的贡献。
税法心得体会篇三
同志们:
税收是国家的命脉,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今年四月份,是全国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按照这一主题,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对增强我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法诚信纳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个经济更加发达、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努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所有这些都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国家税收始终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诚信纳税是建设小康社会的物质保障。我区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更加繁重,更需要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各级政府依法诚信用税,这样才能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稳定增长,才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依法诚信纳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依法诚信纳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诚信纳税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过程,就是依法诚信纳税环境逐步完善的过程;依法诚信纳税环境的逐步完善,必将有力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发展的立身之本。“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对国家而言是履行了一种义务,对社会而言是尽了一份责任,这种诚信行为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道德要求。诚信纳税是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企业经营者道德品质的表现,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是衡量企业社会信誉和对国家所做贡献的重要尺度。因此,纳税人只有依法诚信纳税、守法经营,才能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公众形象,才能增强市场竞争力,才能实现长远发展。
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环境,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涉及面广,需要社会方方面面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一是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聚财职能,依法加强征管,努力增加收入,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要积极履行调控职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增长;要大力推进诚信服务,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二是纳税人要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纳税行为,把“爱国守法”与“诚信纳税”紧密联系起来,把依法诚信纳税作为应尽的义务,作为生存之本、立业之基、竞争之策、发展之源,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争做诚信纳税的典范。三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氛围,使诚信纳税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规范,使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税法心得体会篇四
税法是一门独特的法律学科,其深奥性与实用性使其备受关注。税法论文作为研究与探讨税法领域问题的一种方式,对于进一步推动税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撰写与阅读税法论文的过程中,我深有体会。本文将从广义的税法研究背景、论文选题与构思、论文方法与逻辑、文献研究与引用以及对税法实践的启示五个方面,总结与体会税法论文的心得体会。
在进行税法论文研究之前,我们必须了解税法的研究背景。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科,其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税法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税务问题,提出可行的法律规定。因此,我们在撰写税法论文时应该站在实践的角度,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此外,税法的研究还需要结合其他学科知识,如经济学、财政学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在选择税法论文的选题与构思时,需要考虑当前和未来的税务发展趋势。例如,最近几年,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部门面临着如何有效监管和征税的问题。因此,以数字经济为研究对象的税法论文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税务改革的决策与政策,以便了解政府对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
在撰写税法论文时,我们需要选择适当的方法和逻辑以支持我们的论点。常用的方法有比较法、实证法、分析法等。我们可以根据论题的具体要求和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与讨论。此外,我们还需要合理运用逻辑思维和推理,以使我们的论点更加合理和有力。
进行税法论文研究时,文献研究与引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广泛阅读相关文献,特别是最新的研究成果,以了解当前研究的前沿和最新进展。通过引用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使我们的论文更具信服力和权威性。在引用文献时,我们要注意正确使用论文引用格式,遵循学术道德与规范,杜绝抄袭和剽窃行为。
撰写与阅读税法论文不仅锻炼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也使我们对税法实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与认识。通过论文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税法的精神与原则,了解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培养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税法论文的研究还可以为税务实践提供参考和指导,推动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创新与完善。
总之,税法论文作为一种重要的学术研究与探讨方式,对于税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广义的研究背景、合适的选题与构思、适当的方法与逻辑、文献研究与引用与对税法实践的启示,我们可以写出高质量的税法论文,并且对税法学科的发展有所贡献。
税法心得体会篇五
常听人说,快速了解某个陌生领域的方法就是找该领域权威专家最新版的教科书,仔细通读几遍,便会对该领域有基本的认识。亲身实践,果真如此。
刘剑文教授是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开辟税法多个领域的通说。例如"领域法学""公共财产观""治国理财观"等。去年囫囵吞枣看过他的采访集《税醒了的法治》和另一本教科书《税法基础理论》,前期两本书的阅读使我对他的税法理念有个大概的了解,但苦于对税种缺乏全面地认识,只是功利地追求阅读速度,收获不大。
《财税法学》(第三版)是由刘剑文教授主编,熊伟、施正文副主编,李刚、徐阳光、杨小强、翟继光参与编撰的教科书,被列入"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此次拜读我还结合其他的书籍及法律条文进行配套学习,受益良多。
该书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财政法"部分与"税法"部分。其中"财政法"细分为"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预算法""政府间财政关系法"四个小章节;"税法"细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两部分。实体法部分又可分为"商品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三个小章节。大致的脉络是很清楚的。
钱是展开一切活动的前提条件,对于国家来说,财政便是其展开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倘若将国家比作人的话,财政是其体内经流不息的血液,供应国家的续存。有效实现财政的收入,合理分配财政的支出,一入一出间,国家的血液便通畅流通起来,筋骨便活络起来,国家便充满盎然的生机活力。
那么,如何有效实现国家财政的收入以及合理分配财政的支出呢?这便涉及到财政法制度的设计。财政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税收、公债、行政费用、国有资产收益、彩票等。然而,当前中国的财政中唯有税收的制度建立得较为完善,其他例如公债、行政费用、彩票、国有资产收益的制度建构仍显单薄,故而国家目前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法来维持。本文在前五章对财政法学的内容做粗浅介绍后,马上移入下文的税法制度介绍,其理由便不言而喻了。
在前五章财政法中,我仅粗略进行阅读,对财政的收入、支出有个大致了解即止,并没有做深入的阅读。但在"预算法"章中,我看得较为认真。我先上网把预算法最新文本通读了一遍,再去图书馆找了一本逐条介绍预算法法条的通识教科书,结合法条进行配套阅读。因此对于预算法的相关内容,例如预算法的预算管理职权、预算制度的原则,预算的收支范围,预算管理过程,预算监督和法律责任都有大致的了解。
在税法章节中,每看到一个税种,我便上网找对应税种的法律条文进行配套阅读。例如,我在书中看到个人所得税,便上网去找"个人所得税法",对照法条内容阅读教科书,相应印证,加深印象。以此类推,不断阅读,加强收获。
然而,令人遗憾的事实是,中国实体法的税种有18个,每个税种一部法律或者暂行条例;程序法有"税收征收管理法",加上财政法部分的"预算法",相当于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必须看懂18个税种法律,外加"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由于我刚入税法大门,全部理解对我来说完全是痴人做梦。我只能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终于跨进了税法的大门,我知道了中国有18个税种,知道了什么叫做所得税,什么叫做商品税,什么叫做财产税;什么叫做直接税,什么叫做间接税;知道了各个税种的税基怎么算,税率是多少;知道了税收的征收管理程序;知道了发票怎么开;知道了现实生活中税收存在哪里问题;知道了每年人大开会所审议的预算报告怎么看;知道了什么叫做财政收入转移;中央税和地方税怎么划分,税是怎么影响各级政府的行政运作的。对于税法领域常识性的知识我有了大概的了解。
因此,我只能说,我利用一本经典的教科书,跨入了我一直想跨入的领域,并大致知道了税法的基本架构,该领域的设计思路。更难能可贵的在于,我终于知道怎么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快速进入一个陌生领域。
既然我推开门进来了,那么就仰首阔步继续往前走吧。
这学期,我一直把握着自己的生活节奏,应该没有比这更让我开心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