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租赁方案的流程篇一
为规范机关物业管理,依法依规经营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提高物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在办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成立市行管办物业管理工作组,全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
按照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对行管办所有物业实行公开招租、租赁经营。
1、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损坏。
2、机关负责物业主体结构的养护和维修,负责水电表前管线的协调管理。
3、物业所属地面、下水道、化粪池、卷闸门、门窗、水电表后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皆以现有状况实行租赁,租赁后其保养和维护概由承租人负责,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
4、水电费总表与各分表差额(损耗)均摊,由相关承租人负责。
5、承租人必须依法经营,严禁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尤其是经营易燃和爆炸性物资,一经发现及时报有关执法部门查处。
6、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定期排查,经常督促承租户注意火灾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租赁期间,因周边关系产生的一切影响概由承租人自主协商处理。
8、承租方因经营装修或悬挂广告牌等,必须征得租赁房产所有权机关的同意,不能改变主体结构,新添固定设施或装修待合同期满后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交机关所有。
1、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经营特种行业(如餐饮等),承租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租金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涨跌。
2、合同保证金:承租人必须交纳年租金总额的50%,即相当于半年租金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若无违约行为,保证金无息退还,翌年续租转为翌年保证金。
3、租金:租金标准随行就市,参照同地段同房质的租赁价格,公开、公平、公正对外招租。租金交纳每年分两次交清:一年一签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半年租金,当年6月份交清下半年租金;对特殊行业如餐饮等超长承租的必须在年末12月份内交纳翌年上半年的租金,未按要求及时交纳租金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4、因政策需要,如规划需要、机构改革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继续租赁的,自然终止所签合同,机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所有物业管理由市行业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工作组负责全权管理,由行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物业管理费由物业领导小组按财务规定负责存取。
3、物业管理费在缴纳国家相关税费后,由物业管理工作组根据行办的实际需要负责开支,审批程序是:物业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经办签字,副组长负责审核,组长一支笔审批。
1、物业管理工作组要定期开会,研究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集体决定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2、如遇承租人不按期交纳租金或租赁间发生突发事件,物业管理工作组负责处理。
3、所有租金与水电费分别收取。
4、依法依规管理租金,按政策照章纳税。
物业租赁方案的流程篇二
通 知尊敬的各位业主/商户:
运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至2009年开业以来,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过两年多的前期运转和市场启动。现在已经逐步走向繁荣,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广场业主,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有效提升广场的整体经营形象和美誉度,促进广场的持久繁荣和发展,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物价局核准。物业公司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对豪德光彩贸易广场商铺/住宅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一、收费标准(收费面积按房产证面积为准)
1、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2、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二、交费方式
每月1-10日到物业公司综合部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目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服务,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一、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二、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一、有人居住的商铺
由综合部负责对市场内的业主/商户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没有按时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负责电话通知,并发放收费通知单,对连续两个月未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将欠费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物业工程部,并停止售电、供电,直至所欠费用交纳完毕才开始售电和供电服务。
二、无人居住的商铺
由招商部负责电话催缴。收费通知发放
由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向业主/商户发放通知书,并做好解释工作(公司任何部门遇到商户的投诉或咨询都必须做好解释工作),未在市场内经营的商户,物业管理员(治安队)负责将通知粘贴在商铺玻璃门上面,并将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电话通知商户/业主。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0日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服务收费细则
一、通知发放(王建负责)
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将通知发放完毕。
二、电话通知(黄海燕负责)
1)、招商员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必须对自己区域的客服电话通知完毕。2)、对无人居住的商铺负责电话催缴。
三、收费系统的安装和资料的录入(任少华负责)
1)、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收费系统安装完毕,并能熟练操作。2)、2011年8月25日之前将业主资料及商铺面积录入完毕。3)、每月将物业各项收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领导审阅。
四、各部门负责对收费疑问做好解释,并出示相关的法规。
物业租赁方案的流程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长效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6〕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为原则,围绕实现“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物业管理目标,在巩固创城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停车管理、社区和物业用房四个方面的规范工作,促进我市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实现业主委员会或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100%;实现物业服务内容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公示内容规范;实现物业管理小区内停车秩序规范、地下车库验收和使用规范、停车位出租和出售规范;实现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的交付与使用规范;实现执法进小区。
(一)规范业主委员会。
专项行动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要在区政府(管委会)监督下统一组织,有序开展。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监管工作。
一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街道(社区)要制定有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切实发挥组织、指导作用。要由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是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增选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对已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业主,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蚌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蚌物办〔2016〕13号),复核其资格,如不符合,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重新补选或改选。
三是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的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业主委员会要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要制定周接待制度;要建立业主投诉受理、分办、反馈、评价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物业企业、业主见面商谈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二)规范物业服务标准。
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编制《蚌埠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明细表》(详见附件1)。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等级,对物业服务人员、公示内容、收费标准、客户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绿化与园林小品等方面分类确定标准。
(三)规范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
通过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停车秩序问题,解决地下停车位使用、临时停车位划线、人防工程占用等突出矛盾,实现交通执法进小区。
一是规范地上停车秩序。公安和住建部门负责规范小区周边道路及人行道停车秩序,指导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临时停车划线。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堵占消防通道、车库门、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物业服务企业劝阻、社区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劝导无效后,由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对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分时段收取临时停车费用。
二是规范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底排查,列出未出售停车位清单。凡是地下停车位,开发企业应优先向业主出租或出售。提倡地上停车位费用高于地下停车位。对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地下停车位,应由开发企业进行维修,恢复使用功能;无法联系到开发企业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修缮,恢复使用功能。
三是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人防部门对已交付住宅小区中未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完成竣工验收,恢复平时使用功能;对违规使用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
(四)规范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移交、使用。
一是已交付使用的小区。对社区和物业用房的移交和使用情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全面开展摸排、清理,违规占用或使用的要恢复其功能。
二是未交付的小区。社区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街道(社区)移交,物业用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完善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组织规划验收。
三是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动员大会;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动员大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动员大会,宣传贯彻《关于开展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单位实际,做好辖区内专项行动组织宣传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物业服务住宅小区项目清单;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住宅项目清单;已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清单;住宅小区停车位清单;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清单;社区用房和物业用房交付使用情况清单。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宣传舆论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地下空间和社区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验收、交付、整改工作。
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以“为业主服务、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相关贯彻细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约服务、履职尽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或实施细则,建立考核制度,落实责任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业主支持、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6月—8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实施,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进行总结考核排名。
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落实专项行动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并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严密组织整改。努力实现业主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成立及覆盖率达标,各类管理规范有序,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原则,以物业服务标准核定收费标准;建立收费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公布停车位出租、出售的参考价。
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规范人防工程管理使用;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人防办开展自查、建立清单、组织竣工验收、恢复使用功能,开展督查通报、进行违法行为处罚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活动内容中涉及的地下空间、社区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报至辖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至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按专项行动要求限期整改,并接受辖区政府(管委会)的监督和指导。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9月)。
1.开展自评(9月1日至20日)。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规定整改时限。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辖区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各单位自查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总结考评(9月21日至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评组,对各区政府(管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印发通报。对在此次活动中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针对优秀企业,会同市公共资源局,将表彰结果列入其在本市范围内招投标加分项,两年内有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参加本市范围内招投标活动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市规范物业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统计上报、检查考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督查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目标考核部门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年度考核目标。市文明办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调度、考核体系,形成周调度、月考评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详见附件3)。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要注重发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物业租赁方案的流程篇四
1、解决新员工多带来的服务品质延续问题;
2、在既有的服务水平基础上促进和提高;
3、争取业主更大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4、锻炼一批岗位骨干。
1、本次活动时间为5月13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2、本次活动是公司20xx年的重大工作,实行各部门主管责任制,即部门主管对活动效果总负责。
3、本次活动采取分阶段实施和考核的方式,各部门主管负责按具体安排发动、推进和自评,公司组织验收。
4、本次活动达不到标准的,对责任人按公司管理规定给予扣分、撤职处理。
1、总协调与考核:责任人李良丽,负责按照活动细则进度进行分阶段的安排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评。
2、创新安全服务:责任人李贵周,负责按照细则安排的进度对安全形象与安全防范服务方面的工作进行布置、监督和自评。
3、创新保洁服务:责任人王信娥,负责按照细则安排的进度对小区保洁、消杀和家政服务方面的工作进行布置、监督和自评。
4、创新房管服务:责任人马小平,负责按照细则安排的进度对房管、维修、设施保养服务方面的工作进行布置、监督和自评。
5、创新crm服务:责任人王芳,负责按照细则安排的进度对客户关系管理和增值服务方面的工作进行布置、监督和自评。
物业租赁方案的流程篇五
为了搞好××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本企业物业管理水平,为业主营造一种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标准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下午18:00。
(二)服务中心电话
物业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设有24小时值班服务专员,以便于为广大业主服务。服务电话如下。
1.标准服务时间电话:×××××××。
2.非标准服务时间电话:×××××××。
(一)迁入手续办理
1.业主持小区业主的《入住通知单》、《购房合同》到服务中心办理迁入手续。
(1)按规定要求填写《入住登记表》。
(2)按规定缴纳有关款项。
(3)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办理入住前的楼宇、设备、设施查验手续。
(4)办理物业移交手续,领取钥匙。
2.业主应保证在搬家过程中服从辖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路径进出迁入地域,并注意遵守小区的公共秩序。
(二)房屋维修管理
1.每年一次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制订维修和管理计划,上报委托方并组织实施。
2.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3.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4.每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5.保持公共区域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需要维修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一般的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在两天内安排修复完成,其他故障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90%的楼道照明灯具能正常使用;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一个月集中安排一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楼房散水等设施,保持基本完好和使用功能,需要维修的,每一个月集中一次进行修补维修。
6.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7.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要及时告知与劝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8.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三)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或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执行。
4.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校准,符合相关规范。
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在明显位置做出标识;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7.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车库限高、区内道路限速、燃气调压站(箱)、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8.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一次;雨水、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时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掏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防止外溢。
9.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配电室、排污泵等每日巡视至少两次,有巡视记录。锅炉房、热力站、空调机房、高压配电室、中控室等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10.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一次。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11.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12.使用中水系统的,确保水质达到国家中水水质标准。
13.保证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四)公共秩序管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进入楼幢门厅刷卡。
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3.园区和楼内巡视。园区巡视白天三次、夜间四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巡视路线图、巡视项目内容、要求及记录。
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连续上岗时间不超过四小时;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每人每班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在明显位置做到标识。
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对监控中心按责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五)清洁服务
1.在各楼层和各门厅口设置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集送两次。集中的垃圾尽快外送,每日不少于两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等每日清扫两次;门厅、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每周拖洗一次;电梯门、地板及周身每天清扫抹擦一次;人行楼梯及扶手每周清扫、抹擦两次;共用部位门、窗、不锈钢扶栏、用户信箱等每周抹擦一次;公用部位照明灯罩、消防水带箱、灭火器每月抹擦一次;小区范围内绿化带(及附属物)每天清扫一次;休闲区亭廊、桌凳、木栏杆每半月抹擦一次;路灯每月抹擦一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半年清洗一次,定时巡查,定时化验,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雇请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对水池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打捞一次飘浮物及沉淀物,每半年清除池底污泥、换水一次。
4.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5.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6.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1.定期评估
服务中心客户主管根据业户反映制订定期检查计划,会同维修人员、秩序管理人员及环境卫生人员每月×日定期在小区内进行服务检查,以评估服务效果。
2.临时检查
总经理或其他高层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服务检查时,可以由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共同参加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临时检查,以评估其服务效果。